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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 T 2582-2014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DB37 T 2582-2014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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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资质审批纸质文档报送要求

XX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资质审批 纸质文档报送要求 按照行政审批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地质灾害资质审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对地质灾害资质申请上报纸质文档要求如下 一、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申请资料与要求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申请表(封面加盖公章); (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原色扫描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色扫描件); (四)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工作简历、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和毕业证明(原色扫描件); (五)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资格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原色扫描件); (六)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主要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任务书、委托书、合同、评估成果责任页、市(地)级以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手册(原色扫描件); (七)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从事5年以上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和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业绩证明、相关成果的责任页(原色扫描件); (八)管理水平与质量监控体系说明及其证明文件(原色扫描

件); (九)技术设备清单(加盖公章); (十)要出具所列人员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花名册并加盖人社等有关部门公章(原色扫描件)。 二、工程勘查单位资质申请资料与要求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资质申请表(封面加盖公章); (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原色扫描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色扫描件); (四)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工作简历、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和毕业证明(原色扫描件); (五)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原色扫描件); (六)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业务手册(原色扫描件); (七)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加盖公章); (八)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的有关材料(原色扫描件); (九)近五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原色扫描件); (十)要出具所列人员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花名册并加盖人社等有关部门公章(原色扫描件)。 三、工程设计单位资质申请资料与要求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资质申请表(封面加盖公章);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管用海项目审查审批工作规范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管用海项目审查审批工作规范 一、前期准备阶段 (一)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 1. 海域使用申请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及技术服务单位咨询用海事宜。 2.海域使用申请人组织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送审稿)。 (二)评审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 3. 海域使用申请人向项目所在的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送审稿)和审查申请;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项目,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 4.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召开海域使用论证专家评审会,省、市、县(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海洋综合执法机构可派员参加,并视情况邀请同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水利、海事、航道等部门派员参加。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有关规定的,不予以评审,退回申请材料。评审专家应当从国家级或省级评审专家库中选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海域使用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取得专家组长的复核意见,编制完成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报批稿)。 (三)进行用海预审 若需要用海预审意见用于有关人民政府或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项目用海,申请人应当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通过评审后,向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海预审申请。

5. 海域使用申请人提出用海预审申请 属地受理、逐级审查的项目,海域使用申请人向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用海预审申请;省级直接受理的项目,海域使用申请人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用海预审申请(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光盘): (1)用海预审申请函;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报批稿)及修改说明、评审组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 (3)项目用海图件(宗海图、界址点坐标等)。 6. 出具用海预审意见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用海预审申请材料后,对用海材料的齐全性进行初步审查。材料不齐全的,退回申请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材料齐全的,视情况进行现场踏勘,组织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报批稿)技术审查,同时对项目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海洋生态红线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岸线利用合理性、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管控指标和建设项目用海控制指标、是否符合现行产业政策、申请海域有无权属争议或计划设置其他海域使用权等进行审查。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省级直接受理项目征求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依法需要听证的,受理部门出具预审意见前应当组织听证。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用海预审意见。 二、审核审批阶段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发[2008]284号文件做好土地市场动态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发[2008]284号文件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国土资发[2008]227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08.12.23 【实施日期】2008.1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发[2008]284号文件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运行工作的通知 (鲁国土资发[2008]227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84号),要求2009年1月1日起,全国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全面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监管系统)。为确保系统及时正常运行,现就贯彻落实国土资发[2008]284号文件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监测监管系统的重要性 监测监管系统整合了原有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和建设用地供应备案系统的所有功

能,是对原有系统的升级和改进,它以合同履约为重要抓手,通过从土地来源到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市场交易等过程的动态跟踪监管,实现对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的全程监管。同时通过即时发布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开展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的定期评价分析,为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手段。监测监管系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高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土地市场服务的重要保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安排,确保系统的顺利运行。 二、全面规范运行监测监管系统 监测监管系统涵盖了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市场交易、收购储备和集体建设用地等多项内容,系统逻辑性强,数据相互间关联度高,操作运行要求严格,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284号文件要求,改进和调整现行的工作方式,适应监测监管工作的新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系统功能,及时、准确、全面地搜集、整理、录入用地信息,确保我省监测监管系统安全有效运行,主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做好土地来源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填写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信息,及时更新储备地块信息,做好土地来源管理。各地要将现有土地储备总量信息,一次性录入监测监管系统,以后发生的土地储备信息需在纳入土地储备后7个工作日内录入。 (二)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地结果这四类信息必须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及时在监测监管系统录入,系统会自动将其发布到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其中供地结果信息将会由系统从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自动提取有关数据发布到中国土地市场网上。监测监管系统将对出让公告和供地结果设立关联,每宗供地结果都必须对应一条出让公告,从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三)实行网上填报合同。自2009年1月1日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 基准(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国土资发[2014]34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4.06.27 【实施日期】2014.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鲁国土资发〔2014〕34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国土资源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省政府令第26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省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以下简称《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重要意义

正确实施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土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依法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群众权益的必然要求。《裁量基准》是对各类国土资源行政处罚事项的细化和量化,对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约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案件查处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将发挥重要作用。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执行《裁量基准》规定,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纳入本部门依法行政考核体系;要建立健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监督机制,通过执法监察、案卷评查、评议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遵循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原则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必须具备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且只能在法定权限、种类和幅度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阶次的划分,不得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非常设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1、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长:徐景颜厅长 副组长:张庆坤副厅长 王玉志副厅长 成员:李建平科技外事处处长 黄兴友办公室主任 平安玉测管处处长 吴玉海人事处处长 李勇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永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省厅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与外事处,负责国家安全的具体工作。李建平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2、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长:徐景颜厅长 副组长:王玉志副厅长 成员:王桂鹏执法监察局局长 乔恩光总工程师 刘继宝总规划师 曲荣鹏总经济师 王少瑾政策法规处处长 黄兴友办公室主任 宁廷河规划处处长 朱茂林财务处调研员 宫志强耕保处处长 房杰地籍处处长 刘祥元土地利用处处长 潘光明征地管理处处长 李克强矿产开发处处长 孔庆友矿产资源处处长 曲延波地质环境处处长 王桂松地质勘查处处长 平安玉测绘管理处处长 李建平科技外事处处长 吴玉海人事处处长 董长利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李勇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永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承担日常工作,王少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山东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徐景颜厅长 副主任:邵清纯副厅长 柏贵生副厅长 成员:乔恩光总工程师 李克强矿产开发处处长 黄兴友办公室主任 王少瑾政策法规处处长 宁廷河规划处处长 朱茂林财务处调研员 孔庆友矿产资源处处长 曲延波地质环境处处长 王桂松地质勘查处处长 张永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黄世才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李克强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工作人员:刘洪磊方宝明袁振林胡智勇高善坤刘传连张婧赵培培程勇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长:徐景颜厅长 副组长:邵清纯副厅长 张庆坤副厅长 成员:刘祥元土地利用处处长 黄兴友办公室主任 宫志强耕保处处长 李克强矿产开发处处长 曲延波地质环境处处长 王中良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利用处,由刘祥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5、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长:徐景颜厅长 成员:周莲英巡视员 邵清纯副厅长 柏贵生副厅长 张庆坤副厅长 王玉志副厅长 徐家林驻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宇向东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邵清纯(兼) 副主任:吴玉海 成员:黄兴友王少瑾朱茂林 李勇普张永陈胜利

AA省自然资源厅经济合同

AA省自然资源厅经济合同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受甲方委托,乙方开展《AA省建筑石料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0~2030年)》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AA省建筑石料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0~2030年)。 (二)项目目的:为建筑石料资源采矿权设置提供规划支撑。 (三)项目内容 1.调查全省建筑石料资源分布情况; 2.调查现有采石场保有资源储量及其生产能力; 3.调查可规划为开采区的废弃采石场或现有证内资源濒临枯竭采石场远景资源储量; 4.提出全省采石场合理规划、布局的方案; 5.编写《AA省建筑石料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0~2030年)》。 第二条项目依据及技术要求 省政府有关要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有关规定。 第三条项目成果 提交经甲方审查通过的《AA省建筑石料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0~2030年)》。 第四条项目工作时间 自2019年9月1日开始,于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AA省建筑石料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0~2030年)》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项目费用:按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元)包干。 支付方式:任务完成后,乙方提出支付申请,并提供完税发票;甲方应在乙方开具发票当月一次性支付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第六条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均对本合同项下的各种形式的资料(特别是不宜公开的资料)和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协助乙方开展实地调查摸底工作; (二)协调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乙方工作的支持并提供便利工作条件; (三)协助协调处理乙方工作过程中所遇问题; (四)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照合同要求完成《AA省建筑石料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0~2030年)》编制及修改工作; (二)按合同约定取得相应报酬。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合法权益损害的,乙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编制完成《AA省建筑石料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0~2030年)》的,或《AA省建筑石料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0~2030年)》无法通过甲方组织的审查的,甲方有权不支付费用。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超出有效期限,在出让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的,由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第十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消防标准(山东地方标准)

DB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242-2008 代替DB37/242-2004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 检验评定规程 2008—01—XX发布2008—02—15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引用规范性文件 (1) 3 检验性质及项目分类 (2) 4 检验项目、要求及方法 (2) 4.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4.2 消防供水系统 (18) 4.3 消火栓、消防炮系统 (20) 4.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3) 4.5 固定泡沫灭火系统 (28) 4.6 气体灭火系统 (33) 4.7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6) 4.8 机械排烟系统 (37) 4.9 挡烟垂壁 (38) 4.10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39) 4.11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41) 4.12 消防电话系统 (42) 4.13 防火分隔设施 (43) 4.14 消防电梯 (48) 4.15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48) 4.16 灭火器的设置 (50) 5 检验规则 (50)

前言 本标准是全文强制的。 本标准自2008年02月15日实施。 本标准是对DB37/242—2004的修订,本标准与2004版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增加了水喷雾灭火系统装置; ——删除了1211与1301气体灭火装置; ——增加了气溶胶灭火装置; ——增加了建筑灭火器设置检验要求;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代替DB37/242—2004,原标准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行业消防技术标准和地方标准规定或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 本标准中的检验要求,属一般常规检验的,均不列出检验方法。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产品检测站、山东省广安消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编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DB37/242—1997、DB37/242—1999、DB37/242—2004。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09.08.03 【实施日期】2009.08.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家“决战年”的部署要求,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当前城镇土地调查、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和地方调查成果复核上报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克服和改进,根据哈尔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等关键业务培训班”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工作 查清基本农田和耕地的状况,是衡量二次调查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凡没按要求完成基本农田上图的地区,二次调查成果不予验收,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不予批准。做好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工作重点要抓好四个环节:一是抓好基本农田保护现状上图。用规程上要求的几种方法,将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确定的基本农田和合法调

整的基本农田位置落实在二次调查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二是抓好分析检查报告编写。通过相关部门共同核实确认,与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基本农田变化的原因,编写分析检查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三是抓好基本农田补划工作。根据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需要补划数量,由规划部门牵头,以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不低于原保护面积和质量为原则,并依据新一轮规划修编及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的要求,制定补划方案。补划的基本农田位置要与新修编规划中基本农田划定区位一致。要将补划的基本农田地块用红色标注到二次调查形成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四是抓好成果的检查和验收。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组织规划、耕保、地籍等部门工作人员,对基本农田上图的图件、数据库、分析报告及补划方案等成果进行检查和验收,要形成基本农田上图市级检查、审核和验收文字报告,做到图件、数据库、实地相一致。基本农田上图成果于8月30日前以市为单位上报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等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第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等项山东省地方标 准的公告第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等37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8年第13号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煤焦化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等37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煤焦化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等37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 山东省质监局 2018年6月1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DB37/T2663.3-2018 集约化穴盘育苗技术规程第3部分:大葱 2018-06-01 2018-07-01 2 DB37/T3249-2018 煤焦化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2018-06-01 2018-07-01 3 DB37/T3250-2018

煤焦化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018-06-01 2018-07-01 4 DB37/T3251-2018 甲醛生产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2018-06-01 2018-07-01 5 DB37/T3252-2018 甲醛生产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018-06-01

2018-07-01 6 DB37/T3253-2018 铅蓄电池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2018-06-01 2018-07-01 7 DB37/T3254-2018 铅蓄电池制造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018-06-01 2018-07-01 8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解读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解读 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谢小军常务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税务、统计、机关事务管理、金融、证券、保险、国防动员、粮食和物资储备、公共资... 王瑞虎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建设、征地拆迁、创省卫等工作。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宁分局、县住建局(人防办... 徐立华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民政、水利、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林业、供销、扶贫开发、气象、移民、烟叶生产管理等工作。分管舜管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 刘颖彬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分管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疾控中心、县市场服务中心。联系县史志办、县档案馆、团县委... 肖绍荣副县长 工作分工: 兼任县公安局局长,负责政法、信访工作。分管县信访局、县司法局。联系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武警中队。 李先锋副县长(挂职)

工作分工: 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科技、武陵山片区扶贫和向省市争取项目、资金等工作,协调民族宗教工作。分管崀管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联系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县文... 唐国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工业信息化、工业园区、交通运输、非公有制经济、电力、通信等工作。分管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县委网信办、国网新宁电力公司... 阳敏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工业商业企业改制、邮政、石油等工作。分管县商务局、县工业商业企业改制办。联系县邮政管理局、石油公司。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应诉和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应诉和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发文字号】鲁国土资发[2008]151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08.08.15 【实施日期】2008.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应诉和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工作的通知 (鲁国土资发[2008]151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近年来,我省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明显增加,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案件也呈递增趋势。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以执政为民为宗旨,以依法行政

为准绳,切实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加强行政监督,健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机制。严格依法实施土地、矿产、测绘行政管理,严格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强化和优化社会服务,注重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水平和行政效能。 在审批征收、征用土地,颁发、注销、变更、撤销或吊销土地、矿产以及测绘相关权利证书,查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和办理国土资源信访案件等工作中,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要畅通法定救济途径,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确认权以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作出不利的决定之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在作出各种行政决定时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把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诉讼的监督功能和救济功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行使法律救济的权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和自我纠错功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内部纠错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积极调处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机关,要进一步规范复议程序,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依法受理;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认真作出书面解释,告知解决问题的途径,不能一推了之

山东省地方标准(能耗限额)

山东省地方标准(能耗限额) 序号名称标准序号 1 纯碱产品能耗限额(氨碱法)DB37/734-2007 2 纯碱产品能耗限额(联碱法)DB37/735-2007 3 二氧化钛颜料产品能耗限额DB37/736-2007 4 燃煤电厂供电标准煤耗限额DB37/737-2007 5 热电联产供电标准煤耗限额DB37/738-2007 6 日用陶瓷产品能耗限额DB37/739-2007 7 电解铝综合能耗限额DB37/743-2007 8 吨炉钢冶炼电耗限额DB37/744-2007 9 吨钢可比能耗限额DB37/745-2007 10 吨钢综合能耗限额DB37/746-2007 11 炼焦(冶金焦)综合能耗限额DB37/747-2007 12 铜冶炼综合能耗限额DB37/748-2007 13 氧化铝综合能耗限额DB37/749-2007 14 吨铁综合能耗限额DB37/750-2007 15 乙烯产品能耗限额DB37/751-2007 16 橡胶用炭黑产品能耗限额DB37/752-2007 17 烧碱产品能耗限额DB37/753-2007 18 石油炼制业能耗限额DB37/754-2007 19 炼油行业单位能量因数能耗限额DB37/755-2007 20 轮胎产品能耗限额DB37/756-2007

21 合成氨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7/757-2007 22 供热综合能耗限额DB37/778--2007 23 黄金选矿耗电限额DB37/779-2007 24 纸浆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DB37/780-2007 25 特种纸和纸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7/781-2007 26 包装用纸和纸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7/782-2007 27 生活用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7/783-2007 28 书写印刷用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7/784-2007 29 冲天炉金属炉料耗焦限额DB37/785-2007 30 日用玻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37/786-2007 31 电网节电量计算方法DB37/787-2007 32 胶合板生产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限额DB37/788-2007 33 原油生产(百米吨液)综合用电限额DB37/789-2007 34 啤酒综合能耗限额DB37/820-2007 35 淀粉综合能耗限额DB37/828-2007 36 浓香型原酒能耗限额DB37/829--2007 37 吨原煤生产电耗限额DB37/831-2007 38 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限额DB37/832-2007 39 选煤电力单耗限额DB37/833-2007 40 选煤综合能耗限额DB37/834-2007 41 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7/835-2007 42 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DB37/836-2007 43 沿海港口能源消耗限额DB37/838-2007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非常设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1、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长:徐景颜厅长 副组长:张庆坤副厅长 王玉志副厅长 成员:李建平科技外事处处长 黄兴友办公室主任 平安玉测管处处长 吴玉海人事处处长 李勇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永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省厅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与外事处,负责国家安全的具体工作。李建平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2、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长:徐景颜厅长 副组长:王玉志副厅长 成员:王桂鹏执法监察局局长 乔恩光总工程师 刘继宝总规划师 曲荣鹏总经济师 王少瑾政策法规处处长 黄兴友办公室主任 宁廷河规划处处长 朱茂林财务处调研员 宫志强耕保处处长 房杰地籍处处长 刘祥元土地利用处处长 潘光明征地管理处处长 李克强矿产开发处处长 孔庆友矿产资源处处长 曲延波地质环境处处长 王桂松地质勘查处处长 平安玉测绘管理处处长 李建平科技外事处处长 吴玉海人事处处长 董长利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李勇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永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承担日常工作,王少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山东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徐景颜厅长 副主任:邵清纯副厅长 柏贵生副厅长 成员:乔恩光总工程师 李克强矿产开发处处长 黄兴友办公室主任 王少瑾政策法规处处长 宁廷河规划处处长 朱茂林财务处调研员 孔庆友矿产资源处处长 曲延波地质环境处处长 王桂松地质勘查处处长 张永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黄世才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李克强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工作人员:刘洪磊方宝明袁振林胡智勇高善坤刘传连张婧赵培培程勇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长:徐景颜厅长 副组长:邵清纯副厅长 张庆坤副厅长 成员:刘祥元土地利用处处长 黄兴友办公室主任 宫志强耕保处处长 李克强矿产开发处处长 曲延波地质环境处处长 王中良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利用处,由刘祥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5、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长:徐景颜厅长 成员:周莲英巡视员 邵清纯副厅长 柏贵生副厅长 张庆坤副厅长 王玉志副厅长 徐家林驻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宇向东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邵清纯(兼) 副主任:吴玉海 成员:黄兴友王少瑾朱茂林 李勇普张永陈胜利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最新资料推荐------------------------------------------------------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ICS 130.040.40 Z 60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 2374—2013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3 - 05 - 24 发布2013 - 09 - 01 实施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1/ 11

DB37/ XXXXX—2013目次前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 2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 ............ 3 6 实施与监督 ........................................................ ................ 4I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2-5号文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 事项的实施意见(试行) 云自然资规〔2020〕2号 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深入贯彻《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坚持生态文明引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决落实国家有关矿产资源领域重要改革举措,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放管服”,结合云南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严格落实矿业权出让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各级各类保护区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政策,按照规划控制、计划投放、市场配置、责权统一的管理要求,科学调控、合理布局相关矿种矿业权投放。矿业权出让必须严格落实联勘联审制度,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出让计划必须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深化矿业权竞争性出让 除规定可协议出让的情形外,对其他矿业权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规范竞争性出让矿业权信息公示公开,出让前应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业权交易平台)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三、严管严控矿业权协议出让 严格执行稀土、放射性矿产勘查开采项目或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可以向特定主体协议出让矿业权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

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向同一主体协议出让探矿权、采矿权。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已设采矿权禁止以协议出让方式扩大矿区范围。 严格执行协议出让价格评估、结果公示制度,由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按规定在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出让价格必须经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集体决策,应根据评估价和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 四、稳步推进“净矿”出让 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对砂石土等直接出让的采矿权优先开展“净矿”出让。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矿业权年度出让计划中选取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适当矿种,试点“净矿”出让,取得经验后适时推广实施。 采矿权“净矿”出让前要坚持和完善矿业权出让联勘联审,建立出让项目库,确保出让范围符合各级各类规划管控要求和产业政策,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对出让范围使用的土地林地草地等合法合规性进行提前审查,确保出让后能及时依法审批登记。统筹做好出让影响范围内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相关补偿事宜,确保当地群众合法权益。 规范采矿权“净矿”出让流程。对完成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的,出让底价和交易方案可一并审查批准。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前期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可将出让前期投入纳入出让成本,在出让公告及出让合同中约定,受让人除须缴纳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外,还应向出让人缴纳前期工作投入的经费。 提高采矿权“净矿”出让服务保障水平。对“净矿”出让后采矿权竞得人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要及时办理用地、用林、用草等手续,为采矿权竞得人顺利实施开

山东省地方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山东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535- 2005) 加入时间:2005-3-23 11:16:5 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535-2005)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Leachate from Domestic Waste Landfill Site 2005-02-26发布 2005-05-01 实施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控制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防止水环境污染,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的山东省地方标准,分年限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理工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志强苗群邓莉蕊孙琳毕学军 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排放管理,以及山东省境内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不适用于山东省境内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物的处置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T 7959 大肠菌值测定多管发酵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1893 水质磷酸盐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法 GB/T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CJJ 17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3术语及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生活垃圾 指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街道清扫物。同时含机关、团体、商业、服务业等单位产生的,由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清运的垃圾。

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创建模范机关 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统一部署,8月30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动员大会,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 生态。厅党组书记、厅长鄂忠齐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加强模范机关创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和国家机关的政治要求和政治嘱托,是省委对省直机关的具体要求,是结合自然资源系统机关建设现状、政治生态考核和巡视工作中暴露出问题应运而生的。 7月9日,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 平总书记提出,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 范机关。省委常委会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 护”,带头从严管党治党,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带头整改 问题,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带头落实责任制,努力建设模范机关,不断开创机关党的建设新局面。 领导班子是创建模范政治机关的组织者、带动者、引导 者,要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业务工作,不断加强机关建设,凝聚起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工作的磅礴力量,弘扬新风正气,提供正能量,鼓足干劲,久久为功,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才能一往无前开创自然资源事业新局面。 年初以来,自然资源系统的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等工作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但我们不能回避,不能得过且过。一个单 位形象的好与差,直接影响每名干部的成长和进步,可说是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就要求厅党组、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 辞,人人有责,必须担当起这个责任,共同营造一个好的工作、生活和成长环境。 会议强调,创建模范机关,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必须抓住关键环节。一要针对问题抓整改。要结合主题教育民主 生活会,采取党组织书记点、党员评、自己查等方式,真正把 问题找实找准,不能搞一次整改,搞一次教育,走形式没成效,不能当老好人,必须见人见事见成效。整改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实现真查真改的目的。二要突出重点抓落实。抓住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关 键;抓住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这个重点;抓住选人用人这个鲜明导向;抓住惩治腐败这条底线;抓住作风建设这个难点。三要开展经常性教育。要搞好专题教育、党课教育、经 常性思想教育,结合曰常工作和心理状态,加强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警示、自我完善,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自觉弘扬新风正气,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抓落实、抓督导,充 满信心,坚持重整行装再出发,全系统齐心协力,努力形成人人是生态,人人建设好生态的生动局面。一要落实层级负责 制度。党组要负主体责任,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 法。统一思想,掌握情况,抓好落实。二要建立追责问责制度。一经发现违犯政治生态问题,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根据具 体情况,追究领导班子和处室负责同志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三要实施检查督导制度。厅机关要成立政 治生态领导小组,定期对机关处室政治生态情况进行考核,进行综合评定。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分析研判工作,形成意见 建议,定期向党组报告情况。真正形成政治生态经常抓、经常 塑造的浓厚氛围,努力实现政治生态的根本好转。在省委省 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创建模范机关,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自然资源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祖国70华诞! 厅党组成员、省地矿局局长于万臣出席会议。会上,省纪 委监委巡视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王德礼通报了 2018年政治生态考核结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建路对创建模范机关进行了部署,并宣读了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办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迪,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景 海,巡视员周亚明出席会议。厅办公室、耕地保护监督处、矿 业权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厅机关全体干部,厅 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钟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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