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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成果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成果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成果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竣工测量成果管理规定

为规范建设工程(建筑类)竣工测量工作,加强竣工测量成果的管理,确保城市规划的管理目标的落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设工程的竣工测量由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整体完工或项目分期完工后,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施。

二、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测绘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严格按规划竣工验收测量的要求作业,并提供质量合格的技术成果。

三、成果要求:

1. 竣工测量的建设工程必须全部完工。

2. 竣工测量范围应包括建设工程用地及周边30米以上的建(构)筑物的高度、距离以及现势性地物地貌等要素。

3.竣工测量图及竣工测量报告内容必须为实测成果。

4.竣工测量图及竣工测量报告应标明建设工程用地范围、边界,建(构)筑物、绿地、道路、地下空间、出入口、围墙等的平面位置、四至距离、尺寸、标高及规划要求的其他内容。数据应全面、准确,测量基点、标准、计算方式应当与规划要求一致,或加以特别说明。

4.1.竣工建筑的各角点坐标应合理标注,原则上应与规划验线标注点位一致;

4.2.竣工建筑之间的间距、竣工建筑至用地边线的距离及竣工建筑至周边建筑间距的标注位置应与规划验线标注的位置一致,并标注它们之间的最小间距;对于有不同尺寸的距离均应同时标注。

4.3竣工建筑的高度应包括:

总高:坡屋顶应标注檐口高度和屋脊高度,带阁楼的建筑应同时标注阁楼檐口高度;平屋顶应标注顶层结构顶面高度和女儿墙高度、构架高度,特殊情况应加以说明。

退台:坡屋顶和平屋顶均应标注每一层数的退台距离。

层数:应准确标注层数和分层,对底层车库、地下(半)地下车库、阁楼均应明确标注或说明。

层高:应标注建筑的楼层高度、底层车库高度、架空层高度、阁楼层高度、地下车库(包括半地下车库)高度,对因技术原因以净高标注的数据应加以说明。

地坪高度:包括室外地坪、室内地坪、地下(半地下室)地坪标高,同一建筑物的地坪高度不同时应分别标注。

4.4竣工建筑的测量报告应同时附建筑高度测绘图示,详细标明各高度的标注点及尺寸。

4.5竣工测量图与竣工测量报告标注的建筑编号应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建筑编号一致。

4.6竣工测量图应明确标注竣工建筑周边的建(构)筑物的平面位置、高度、地坪、车库、阁楼等要素。

5. 对部分数据测量上有难度的应当主动与规划管理部门协商,可用相关数据的计算结果代替,但必须附注或说明。

6、测绘单位对其测绘成果应附技术说明。

四、责任追究

1. 规划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划验收要求的竣工测量成果应退还建设单位责令补测或重测。

2. 因测绘成果质量原因而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或由此引起规划部门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诉讼的,测绘单位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应积极配合规划主管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3. 对测绘单位弄虚作假、伪造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成果的行为,除了按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规划主管部门将视情节依法作出处理和处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竣工测量报告

测绘单位:日期:年月日

附:建筑高度实测图示及测绘成果技术说明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报告书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报告书项目名称: 翰林世家小区 施测单位:分院 完成时间: 二0 一四一月八日

共青城市翰林世家小区报告 单位编制(盖章 ): 编写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审核人:年月日 1

目 一、任务情况1、任务来源2、测区范围3、测量内容二、技术设计执行情况1、政策依据2、技术依据3、坐标系统三、项目参加人员及设备情况四、竣工测绘方法五、质量检查六、技术结论七、成果表及附图八、其它附件 录 2

共青城翰林世家竣工测量报告 一、任务情况1、任务来源受江西省共青忠茂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院承担本工程的竣工测量任务。根据工期要求,我院派遣专业测绘技术人员于2013 年12 月27 日开始进住测区工作,2014 年1 月6 日完成了1:500 数字化竣工地形图测量工作。本次竣工测量主要进行现状图测绘。2、测区范围共青城市翰林世家小区,北靠文化街,南邻规划路,东至文化街。本次测区范围为共青城市规划局批准的翰林世家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整个小区。3、测量内容本次竣工验收内容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建筑物、构筑物、绿地、道路等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面积;建筑性质、建筑层数及每层面积、建筑物退让界线、、绿线、高压走廊、、围墙长度和高度;出入口、停车场、、公用设施位置及面积。二、技术设计执行情况1、政策依据 1.1 ;1.2 ;1.3《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试行); 2、技术依据 3

2.1 GB 50026-2007;2.2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2.3 (GB/T 18314-2009);2.4《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2000);2.5《地形图测量技术规定》院部技术规定;3、坐标系统 3.1 坐标系统:1980 ,中央之午线为115 度30 分;3.2 :1985 。3.3 成图比例:成图为1:500。三、项目参加人员及设备情况本次竣工测量中,有我院1 名中级带队,5 名测量技术人员参加完成此次测量任务。此次测量使用的仪器设备如下:1、使用 V8 双频GPS 接收机。2、使用瑞得RTS-800 型全站仪。3、细部数据采集使用瑞得RTS-800 型全站仪。4、地物点相关间距勘丈采用测距仪和50m 钢卷尺。5、其它对点器、长短气泡、2c、垂直角指标差、测距加、乘常数一般检视合格,其余各项技术指标也均符合《城市测量规范》要求。四、竣工地形图测绘方法1、平面控制测量外业使用中海达V8 双频GPS 接收机,采用系统为“JSCORS”系统,控制点有甲方提供,分别为T01、T02。在测区内均匀布设了4 个控制点, 4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及流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桂建质﹝2014﹞3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在建的工程。 二、符合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监理报告。工程监理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九)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经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验收规范后,可向监理公司提出申请竣工预验收。 (二)住宅工程必须经逐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预验收。 (三)公司项目经理在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预验收申请后,请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预验收事宜,在获得批准后,告知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其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对没有实行监理制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实行预验收。预验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k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竣工测量资料讲解

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竣工测量 1. 引言 城市建筑规划竣工测量工作是对已竣工建筑的整个项目进行的竣工测量(包括地面工程建设和地下工程建设),以检验各项工程施工的现状、做出记录,并根据规划审批的各项 要求、施工规范等技术标准,为工程验收和评定工程质量提供依据。它是落实规划意图、合理利用土地、项目建设的真实记录,此外, 竣工测量资料还是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执法监察的重要工作依据。 根据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有关规划竣工测量的技术要求实施规划竣工测量,根据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建筑红线图、总平面图、规划用地红线图,对已竣工建设项目尺寸、高度、层数、间距、退让以及平面位置进行实地测量并测算总体指标。 规划竣工测量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出现的新状况不断完善和提高,在原竣工测量基础上将房屋分层测量、获取现场照片等纳入到竣工测量工作范畴,确保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获取可靠的规划竣工验收资料,作为规划竣工测量作业与检查验收的依据。 2. 作业依据 竣工测量作为一项城市工程测量工作,首先应执行《城市测量规范》《工程测量规范》和《1 : 500、1 :1000、1 : 2000地形图图式》等规范标准要求,和各个地方实行的《城乡规划测量管理技术规定》、《数字地形测量技术规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规程》等规范要求。 竣工测量成果需要计算建筑物面积和使用面积,因此,在成果图中,就需要区别表示计算全部面积、计算半面积、折算面积部分和不计算面积的部分,且表示以计算使用面积部分为主,而是否计算建筑面积,应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竣工测量成果还需标示竣工建筑物和权属界线类地物与用地红线和规划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规和地方、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改扩建、资源整合等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活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试生产验收、专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 第四条凡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遵循谁批准谁验收的原则。凡公司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项目竣工验收。

第六条公司成立项目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下设项目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副职,工程部、规划部、综合部、审计部、机电部、企管部、安全部、物资管理部、调度指挥中心、生产部、地测防治水部、通风部、财务部、征地办、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项目公司党政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项目验收办公室负责项目竣工验收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负责编制项目验收年度、月度计划及项目验收各种文件制度,负责验收例会的组织召开,负责落实项目验收例会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与省局有关部门的接洽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部门监督管理的验收工作,有责任要求项目公司按照专项设计、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项目公司取得验收批文,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项目验收工作如下: (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联合试运转、工程质量认证、消防设施验收、项目综合竣工验收; (二)安全部负责监督管理矿井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综合部负责监督管理档案验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验收负责人及牵头组织单位 1、施工完毕的开、掘巷道,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综采设备前的回采生产系统,由生产矿长负责,调度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生产科、地测科、安全科、机电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3、综采设备安装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运输队、地测科、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4、回采收尾结束的综采工作面,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5、综采设备拆除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6、其它单位工程(如皮带铺设、绞车地锚、拉底、劈帮、巷道维修、峒室施工、供排水、供电、供风、供气、地质勘探等),由专业对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及规定 1、单位工程竣工后,首先本单位进行预验,达到标准后向矿提出验收申请。 2、矿牵头科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出具纪要,并根据纪要和相关文件、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查落实。 3、掘进送巷及其它开掘单位工程,必须按设计、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巷道用途,考虑设备运输、布置和安装、通风和通风设施的构筑、排水等,对巷道成形、断面规格、支护质量、风水电管路、轨道、绞车峒室、油脂库、配件库等进行全面验收。工程验收移交前,皮带、溜子、电缆、管路、轨道等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如需拆除时,必须经生产、机电、通风、供应等部门同意,并办理书面手续。 4、综采设备安装,从安装准备到安装完毕(综采队接面前),工作面及两巷相应设施、设备包括电缆、管路、轨道、绞车、通风工程、防尘降尘设施、巷道支护等均由安装区管理,并负责其完好;综采设备安装必须按安装设计及回采要求进行静、动态验收,先对支架、采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胶带输送机、各种类开关、电缆管线、轨道、通风灭尘等综采配套设备及设施在停机状态下验收,然后进行单机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时间均不少于2小时)以及试采(不少于两刀煤)的验收,以确保综采队接面后能正常回采。 5、综采面收尾结束,必须按收尾措施,对铺联网、通道成型质量、通道规格、通道支护、支架支护及机电设备、支护器材等全面进行验收,以确保综采设备的安全顺利拆除。综采面收尾结束移交时,由生产、机电、通风、运输、供应、安监等单位一起确定回收支护材料、轨道等的距离、位置和数量等;此外,电缆、皮带、轨道以及其它专用工具移交退租时,必须按《东曲矿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6、所有工作面及设备、设施交接要有书面手续,并有机电、供应等部门的签字。

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竣工测量

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竣工测量 1.引言 城市建筑规划竣工测量工作是对已竣工建筑的整个项目进行的竣工测量(包括地面工程建设和地下工程建设),以检验各项工程施工的现状、做出记录,并根据规划审批的各项 要求、施工规范等技术标准,为工程验收和评定工程质量提供依据。它是落实规划意图、合理利用土地、项目建设的真实记录,此外,竣工测量资料还是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执法监察的重要工作依据。 根据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有关规划竣工测量的技术要求实施规划竣工测量,根据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建筑红线图、总平面图、规划用地红线图,对已竣工建设项目尺寸、高度、层数、间距、退让以及平面位置进行实地测量并测算总体指标。 规划竣工测量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出现的新状况不断完善和提高,在原竣工测量基础上将房屋分层测量、获取现场照片等纳入到竣工测量工作范畴,确保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获取可靠的规划竣工验收资料,作为规划竣工测量作业与检查验收的依据。 2.作业依据 竣工测量作为一项城市工程测量工作,首先应执行《城市测量规范》《工程测量规范》和《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等规范标准要求,和各个地方实行的《城乡规划测量管理技术规定》、《数字地形测量技术规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规程》等规范要求。 竣工测量成果需要计算建筑物面积和使用面积,因此,在成果图中,就需要区别表示计算全部面积、计算半面积、折算面积部分和不计算面积的部分,且表示以计算使用面积部分为主,而是否计算建筑面积,应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竣工测量成果还需标示竣工建筑物和权属界线类地物与用地红线和规划道路红线的关系,因此,这类地物的测绘应参照《地籍测量规范》。 3.作业内容 城市建筑规划竣工测量可分为外业数据采集与内业资料整理两大工序,前者主要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数据采集与竣工地形图绘制,后者则是在前者基础上进行资料整理以形成规划竣工资料。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规划竣工测量技术不断更新完善,测量内容已涵盖了全野外1∶500数字地形图测绘、建筑物高度量测、建筑物面积量测、建筑占地面积量测、绿地面积量测、机动车泊位测算、外业拍照、地上下管线探测及地下管线建库、编写规划竣工测量报告等。 4.实地测量 4.1.测前准备 资料收集收集已有的测绘资料及相关图件,如经规划部门确认的建筑红线图、城乡规划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证、批前指标复核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地名使用批准书及门牌编号图、规划总平面图、竣工建筑平面图(若有地下室,还应附有地下室平面图)、建筑放线资料、建筑区周变地形图、控制资料、建筑立面图等;周边已有管网图、各管线的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技术说明资料、相关地形图、测区控制点资料等。 4.2.施测要求 竣工地形测量施测要求: (1)规划竣工测量起算控制点应为城市Ⅰ级导线以上等级的平面控制点,测区应布设导线。 (2)地形图的实测全野外数字采集的数据包括地物、地貌等要素。地形要素点一般应实测坐标,少量隐蔽建筑物无法实测拐点时,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报告书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报告书 项目名称: 共青城市翰林世家小区 施测单位:核工业华东二六七工程勘察院测绘分院完成时间: 二0 一四一月八日 共青城市翰林世家小区

竣工测量报告单位编制(盖章

): 编写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审核人:年月日 1 目 一、任务情况 1、任务来源 2、测区范围 3、测量内容二、技术设计执行情况 1、政策依据 2、技术依据 3、坐标系统三、项目参加人员及设备情况四、竣工地形图测绘方法五、质量检查六、技术结论七、成果表及附图八、其它附件

录 2 共青城翰林世家竣工测量报告 一、任务情况 1、任务来源受江西省共青忠茂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院承担本工程的竣工测量任务。根据工期要求,我院派遣专业测绘技术人员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开始进住测区工作,2014 年 1 月 6 日完成了 1:500 数字化竣工地形图测量工作。本次竣工测量主要进行现状图测绘。 2、测区范围共青城市翰林世家小区,北靠文化街,南邻规划路,东至文化街。本次测区范围为共青城市规划局批准的翰林世家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整个小区。 3、测量内容本次竣工验收内容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建筑物、构筑物、绿地、道路等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面积;建筑性质、建筑层数及每层面积、建筑物退让界线、道路红线、绿线、高压走廊、建筑间距、围墙长度和高度;出入口、停车场、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位置及面积。二、技术设计执行情况 1、政策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1.3《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试行); 2、技术依据 3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报告

附件3: 编号: 济宁市建设工程 (道桥、管线) 规划批后管理服务手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章) 济宁市城乡规划局

说明 1、本手册为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批后管理的重要资料和档案,应妥善保存。 2、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一并领取本手册(一式3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项目验线通过后由规划主管部门、规划执法部门及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3、本手册共分3部分,依次为项目放线及验线、项目建设期间跟踪复核测量、项目竣工规划核实。 4、建设单位及测绘单位填写本手册内容应确保真实、完整,并对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书(一) 济宁市城乡规划局: 我单位(个人)拟在 ___ 建设___ __ ,现正式申请办理规划批后管理手续。 我单位(个人)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资料,依法建设等义务和责任,为保证切实履行诚信义务,依法实施规划建设,承诺如下: 1.我单位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真实、准确,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包括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不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文件。 2.我单位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办理规划放验线手续前不进行建设活动。严格按照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及批准市政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建设,不擅自变更批准规划内容。 3.我单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规划主管部门和规划执法部门的监管检查。施工过程中委托规划技术服务单位进行跟踪复核测量,并保存好关键节点影像资料,确保按照批准规划实施;项目竣工后,申报市政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前,委托规划技术服务单位进行规划竣工测绘并将测绘成果及时录入城市基础信息普查数据库;项目未经规划主管部门竣工规划核实不投入使用。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个人)将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单位公章/个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固定资产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及银行等部门关于竣工验收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草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检查建设过程中对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全面总结投资建设的经验教训,查清设计和施工质量情况,考核固定资产投资效果和新增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同时整理绘制竣工验收资料,为今后扩大再生产、改建、维修和技术改造提供资料,有利于今后生产及企业管理工作。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依据是:上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调整概算,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通知单),设备技术说明书,建设中上级批准的有关文件,现行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消防、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从国外引进的成套项目或设备,还应按照国外有关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国外提供的技术标准等进行验收。国外无规定或国外标准低于国内标准的应按国内标准验收。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范围和形式: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竣工,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的,都要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的形式,可采用组织验收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方式,或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直接颁发证书的方式,以及建设单位自定的其它方式。 一般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工艺和技术比较复杂的项目、实施时间长且内容多、工作量大的项目,均应采用组织验收委员会的方式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凡是单纯设备购置(含进口设备)、工艺和技术简单的项目(包括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内容少、工作量小的项目,在单项工程验收手续齐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消防、技术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出具认可依据,竣工决算正确无误且手续完备的前提下,可采用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直接颁发验收证书的方式进行竣工验收。 用自有资金建设且工作量很小的项目,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可采用建设单位自定的其它方式进行竣工验收。 1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对单位工程建设成果的全面检查与评价,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该办法。 一、验收条件 1、单位工程按设计完成;无超计划、超概算情况发生。 2、工程管理资料含:⑴批文⑵论证结论、立项通知⑶ 招(议)标手续⑷合同、技术协议⑸开工报告。 3、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完整。 4、单位工程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初验合格,并提交 监理评估报告或初验报告; 5、向集团公司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二、参加单位人员 1、矿建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生产处通风处机 电处安监局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2、非煤建设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安监局机 电处煤质处(洗煤厂项目参加)煤化工研究所(煤 化工项目参加)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三、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汇报单位工程施工及质量情况; 2、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评估;

3、建设单位汇报单位工程立项、限额设计、计划、招 议标、合同情况,以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 资等情况。 4、验收人员分专业组进行竣工验收; 5、各专业组汇报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 6、建设单位就验收各专业组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 见、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及存在问题,限定7 —15天的整改时间,限期整改; 7、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可委托建设单位和监理单 位组织复验,并报送整改回执单,确认已整改;或 组织相关业务部室进行复验,确认已整改后,发放 竣工验收证明书。 四、各专业组人员组成及职责任务: 1、土建组由战略规划部工程科牵头,预算科、质监站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土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矿建组由生产处牵头,质监站、通风处、安监局、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矿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机电安装组由机电处牵头,质监站、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规划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量技术方案设计

沧州旭阳1:500规划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量技术方案 测绘单位: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任务情况 (4) 二技术依据 (4) 三技术要求 (5) 四规划竣工验收测量 (7) 1 竣工验收测量 (7) 1.作业流程 (7) 2.一般规定 (7) 3.竣工测量内容的要求 (8) 2 隐蔽工程测量 (12) 1.作业流程 (12) 2.准备工作 (12) 3.精度要求: (13) 4.测量方法: (13) 5.测量要素: (13) 6.绘图要点: (13) 7.质量检查: (14) 8.上交资料 (14) 3 注意事项 (14) 1安全事项 (14) 2施测事项 (15)

引言 为进一步强化沧州渤海新区城市规划测绘工作的管理制度,理顺和逐步建立、完善沧州渤海新区城市规划测绘数据成果库,强化对外服务意识,提高对外服务质量,做好对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量是工程测量学科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规划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沧州渤海新区规划测绘管理规程》为了保障佛山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的质量,确保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获取可靠的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资料,依据城市规划管理规章和有关测绘技术规范进行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一任务情况 沧州旭阳己内酰胺一体化项目是省、市重点产业支持项目,已列入河北省沿海发展规划及沧州市“十二五”规划,建设规模为年产己内酰胺40万吨,分两期建设。本测绘项目为:一期建设内容包括:20万吨/年环己酮、20万吨/年己内酰胺以及相应配套项目及公辅设施等。项目面积为800亩。范围内测绘1:500竣工地形图。并计算相关竣工测量成果。 二技术依据 1.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3.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18314—2001) 4.《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CJJ73—97) 5.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GB/T7929) 6. 《1∶500、1∶1000、1∶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 GB/T17160-1997 7. 《工厂竣工现状总图编绘与实测规程》 JBJ21-90; 8.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 100) 9.《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 18316) 10.《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12898—91) 11.《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 (CH1002—95)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明确项目管理单位、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和物业经营管理单位分阶段竣工验收职责划分,进一步加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中“项目管理单位”为各项目公司;“公司职能管理部门”为工程管理中心、设计中心、技术管理部、成本管理部、物资采购部、风险控制部、资产财务部等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竣工备案、单项工程、整体工程三阶段竣工验收。 第四条本办法中“竣工备案竣工验收”为通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且取得工程竣工备案证的竣工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为单项专业工程或单项合同工程通过法定验收、竣工备案竣工验收、第三方顾问机构(或有)相关方面验收且符合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的竣工验收;“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为通过竣工备案、全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且符合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条件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政府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所法定的工程阶段性验收、专项验收等,从其规定、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六条临时工程、零星应急工程和维保工程等由项目管理单位和工程管理中心工程维保部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及办理竣工结算,从其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不适用于办法。

第七条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最终经营管理单位为政府相关部门,本办法中相应另列章节规定。 第八条因非施工、供应/安装单位原因致使工程不能按合同和设计文件等要求正常完工并进行竣工验收,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一事一议”专门解决。 第九条项目竣工验收条件依据: (一)国家或地方验收规范、标准、规定 (二)施工、采购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三)设计文件及变更 (四)工程指令及签证 (五)物资及工程样板 (六)工程竣工资料 (七)工程验收问题登记表或整改销项表 (八)第三方顾问机构(或有)验收证明文件 (九)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验收条件依据 第二章竣工备案竣工验收 第十条竣工备案竣工验收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进行竣工验收,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参加验收。 第十一条竣工备案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管理单位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取得工程竣工备案证。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sodocs.net/doc/af19065485.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指导书

ZYW07-11 第1 页共4 页 修改码0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作业指导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了对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规则作出规定,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 量提供指导,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1.2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的作业和质量检验工作。 本作业指导书中未涉及到的技术要求,应按照相关规范和项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执行。 2. 作业引用文件 2.1 技术标准 2.1.1 CJJ8-99《城市测量规范》 2.1.2 DGJ08-86-2000 《1:500、1:1000、1:2000 数字地形测量规范》 2.1.3 JSB304《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标准》 2.1.4 JSB501《1:500 地形图DWG 数据技术标准》; 2.1.5 JSB502《1:1000、1:2000 地形图DWG 数据技术标准》; 2.1.6 JSB512《基础地理数据库1:500 数据维护技术标准》; 2.1.7 JSB516《基础地理数据库1:2000 数据转换技术标准》; 2.1.8 项目设计和/或专业技术设计书; 2.2 管理文件 2.2.1 GLW001《测绘项目技术设计规定》 2.2.2 GLW002《测绘项目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2.2.3 GLW020《上海市测绘院测绘产品检验实施细则》 2.2.5 GLW011《测绘项目负责人制度》 2.2.6 GLW012《测绘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2.2.7 GLW018《 1:500~1:2000 大比例尺地形图生产管理规定》 2.2.8 ZYW06-01《各级人员的岗位规范》 3. 作业流程图: 详见附图。 4. 作业程序: 4.1 接收任务 4.1.1 由分院将任务下达到作业科室,并签发ZJL0712 测绘项目任务单。 4.1.2 作业科室接收任务后,应按照GLW011《测绘项目负责人制度》的规定确定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必要时由分院确定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1.3 技术设计 由项目负责人按GLW001《测绘项目技术设计规定》的要求编写相应的技术说明书。 4.2 生产准备 4.2.1 作业科室科长应根据任务书的要求,组织好人员,并进行分工,安排工作实施计划。作业人员 和生产部门检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或经培训合格,才能聘任上岗。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1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发[ ]90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验收暂行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万州、黔江开发区建委,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第78号令的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5月30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设部第78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完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内容后对施工单位履约情况的检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必须完成。 第四条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竣工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是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有关材料设备生产企业的技术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总则 公司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的成果,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铁路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 2验收的依据、条件 2.1验收的依据: 国家和铁道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报告的签署意见。 合同文件。 2.2验收条件 初验应具备的条件: 1 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具备临管运营或投产条件。 2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实施,并经审批本项目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 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或实施,并经相关部门验

收合格。 4建设征地使用核查、报审、发证工作基本完成。 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6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转合格。 7 竣工文件及资料编制按规定完成,达到档案验收标准。 2.3正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初验中存在的问题和遗留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2 财务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并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合格。 3 建设资金应全部到位,并与建设工程合同各方已结清资金费用。 4 正式运营投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即运营生产组织管理机构、上岗人员、设备状态、物资准备以及外部配套条件等,能适应正常连续运营生产使用的需要。 5 具有保修期的工程项目,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竣工验收任务和内容 3.1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 1 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2 对建设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3 对建设项目能否合格交付生产或者使用作出评价。 4 对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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