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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方 药 登 记 销 售 记 录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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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登记销售记录表企业名称:质量负责人

医药公司近效期药品催销规定.doc

近效期药品的催销规定 1.近效期药品的范围界定 1.1 药品的有效期 1.1.1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1.1.2 药品的有效期由药品生产企业通过储存稳定性试验数据确定,并经当 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批准后,才能在药品的包装、标签上予以标注,是药 品的重要标识之一; 1.1.3 药品有效期的标注格式,即表达方式,应按年月进行表达;a、一般表达可用有效期至某年某月,或只用数字表示。如:有效期至2002 年 12 月,或表达为有效期至 200 2.12、、 2002-12;b、年份要用四位数字表示,1-9 月份数字前需加“0以”两位数表示月份。如:有效期至2002 年 09 月、、 2002-09; 1.1.4 按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 有效期的,按劣药论处。 1.2 近效期药品的界定 1.2.1 近效期药品即临近药品包装标签上标注的有效期截止年月的药品; 1.2.2 本公司暂规定将距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12 个月的药品界定为近效期药品。 2.近效期药品的储存管理 2.1 近效期药品的标识 2.1.1 在库近效期药品应悬挂《近效期药品一览表》; 2.1.2 近效期药品在库储存期间,药品养护员负责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 销月报表》,并在《近效期药品一览表》上该产品批号的有效期截止年月栏内 挂上该药品的效期卡。 2.2 近效期药品的催销

2.2.1 营销部接到《近效期药品催销月报表》后,应及时组织销售力量或采用合法适当的促销措施进行促销,以避免因促销不利使之过期失效造成经济损失; 2.2.2 在药品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应做好与顾客的沟通联络工作和顾客需求信息的收集,尽可能先将近效期药品销售给经营或使用单位。 2.2.3 近效期药品库存量大时,应注意分散销售,避免集中销售后对顾客造成过期失效的压力; 2.2.4 对于到达有效期截止日期的过期失效药品,应按《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而不得采用降价抛售等方式违规销售。

近效期药品催销的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杜绝将过期药品销售给购货单位。 2.适用范围:对公司经营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及监控。 3.职责:储运部负责对有效期药品库存资料收集、汇总,督促药品销售部门采取措施快速销售,定期向质量管理部和销售部门提供《有效期药品催销表》,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检查工作进行指导,药品销售部门负责对库存近效期药品采取措施,加快销售。 4.工作内容 4.1近效期药品的概念 4.1.1有效期大于五年(含五年)的药品,其有效期距失效期小于或等于一年半的药品。 4.1.2药品的有效期大于两年(含两年),且距离有效期限只有一年的药品。 4.2近效期药品的购进 采购部门购进药品时,要求药品离失效期不得低于一年(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必须在有效期期限的一半以上。低于以上期限的,不得验收入库。除非双方达成代销协议,卖多少,结算多少。如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入库。 4.3近效期药品的储存与养护 4.3.1凡库存的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的“近效期药品”标志。

4.3.2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定期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养护检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3.3仓库每月三号前将库存一年内的近效期药品填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并分别报销售部、质量管理部、分管业务负责人以催促销售。 4.4销售部门应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催销,尽可能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4.5近效期药品调出发货,业务员应事先征得业务用户同意,以防止无效经营活动的发生。 4.1.9质量管理部加强督促、检查,确认近效期药品催销正确性。 4.1.10超过有效期药品的报损,按照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6.质量记录 (一年)《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

近效期药品催销的管理规定

近效期药品催销的管理 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1.目的: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杜绝将过期药品销售给购货单位。 2.适用范围:对公司经营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及监控。 3.职责:储运部负责对有效期药品库存资料收集、汇总,督促药品销售部门采取措施快速销售,定期向质量管理部和销售部门提供《有效期药品催销表》,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检查工作进行指导,药品销售部门负责对库存近效期药品采取措施,加快销售。 4.工作内容 4.1近效期药品的概念 4.1.1有效期大于五年(含五年)的药品,其有效期距失效期小于或等于一年半的药品。 4.1.2药品的有效期大于两年(含两年),且距离有效期限只有一年的药品。 4.2近效期药品的购进 采购部门购进药品时,要求药品离失效期不得低于一年(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必须在有效期期限的一半以上。低于以上期限的,不得验收入库。除非双方达成代销协议,卖多少,结算多少。如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入库。 4.3近效期药品的储存与养护 4.3.1凡库存的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的“近效期药品”标志。

4.3.2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定期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养护检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3.3仓库每月三号前将库存一年内的近效期药品填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并分别报销售部、质量管理部、分管业务负责人以催促销售。 4.4销售部门应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催销,尽可能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4.5近效期药品调出发货,业务员应事先征得业务用户同意,以防止无效经营活动的发生。 4.1.9质量管理部加强督促、检查,确认近效期药品催销正确性。 4.1.10超过有效期药品的报损,按照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6.质量记录 (一年)《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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