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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综合测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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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原则】本《细则》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办法》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师之星”评选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象界定】本实施细则适应于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和专科生。

第三条【测评内容】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其中每个方面分为若干测评要素。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各计100分,三个方面在总成绩中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0%、65%、15%。

第四条【测评机构】设立院班两级综合测评审核(议)小组。院审核小组由院主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代表组成;班审议小组由班主任(含助理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由各班选举产生2名)、学生代表(由各班选举产生3名,不包括学生干部)组成,审议小组成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

第五条【成绩评定】实行三榜定案制度。各班综合测评初审结果交院审核小组核定,然后向全院学生张榜公布,实行三榜定案制度,每榜三天,在规定时间内,允许学生提出质疑,院审核小组要做好复审及登记工作,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

第六条【测评程序】学生自我测评。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综合测评成绩申请表,向综合测评小组提出申请,按照统一表格实事求是填写各项基本分、附加分、扣分,向各班审议小组汇报。

审议小组审查。各审议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核实基本分、附加分和扣分,有错漏的要予以更正或补充,附加分、扣分以班周记和有记录的依据为准。审议后交院审核组复核。校院一级的党团学生会干部的附加分以相关部门的记录为准。

最后,院审核小组审核,负责全面审核各班测评结果。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学生公布综合测评的结果,实行三榜定案制度。每年的综合测评结果由院保存;并上报校学生处备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活动、加入党团组织和毕业鉴定及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评优方法】原则上按以下办法评出:品德、学业和文体单项积极分子按该单项成绩从高到低,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优秀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按综合测评总分从高到低,根据综合表现, 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其他专项奖学金按条件和实际情况申报,符合者给予奖励。

第八条【测评要求】要做好宣传教育、监督反馈和调查研究工作,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政策的准确落实。各班委、团支部在综合测评工作启动前要召开专门班会,做好前期宣传动员、学习教育和情况通报工作,准确、及时地传达上级精神;建立专门的意见箱(含电子邮箱)和监督电话,接受同学的监督和意见反映,对存在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相关老师和学生干部要深入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采集同学的意见和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正之风、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同学反映关于本《细则》的修改意见,应做好登记和汇

总,以作为科学论证和修改的依据。

第九条【报送办法】班内公示反馈制度及文件报送办法。各班向院报送各榜结果一般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传送,在向院传送每榜结果前,必须将该榜最后结果向全班同学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各项目成绩及各项目加分或扣分的具体内容,如该榜成绩已经由院对外公布,原则上不允许对该榜结果再作修改,不要发送如“第×榜(修正版)”之类的文件,在发送前要打开文件认真检查核实,不要错发文件;在综合测评成绩第一榜公布后,测评小组要将测评册子发回给各同学核对。

第二章 品德行为表现测评细则

第十条【总述】品德行为表现分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三部分构成,品德行为表现小于0分者,以0分计。其公式为: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第十一条【基本分】品德行为表现的基本分为70分,包括以下七个测评要素: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识大体、顾大局,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等活动。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3)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敢于批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4)专业思想牢固,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进取心强,无厌学、旷课、睡懒觉等现象。

(5)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事业,热心为同学服务,责任心强,努力完成党、团、学生会及班级交给的任务。

(6)加强自我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谦虚简朴,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维护公共秩序。

(7)培养严谨的生活作风,与异性交往,文明得体;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作息,讲究卫生,不吸烟、不酗酒。

第十二条 【附加分】品德行为表现的附加分为30分,包括以下九个测评要素,计算公式为:班级最高原始附加分本人原始附加分

×100×0.3。当班级最高原始附加分超过30分时,用此公式计算,否则按原始分直接计算。德育附加分的测评要素为:

(1)在学生组织架构内任职的学生干部(学生社团干部除外),学校、二级学院、班三级按1:0.8:0.5的比例分别给予加分;副职相应减2分;各类学生干部任期满半年者按加分值折半加分;

学生助理辅导员加分参照院团总支副书记;学生助理班主任加分参照院团总支各部部长;贫困生工作助理参照院级部长加分;学院就业助理参照贫困生助理加分;班级贫困生助理参照班委加分。但拿学校岗位津贴的工作助理不加分;

教务信息员参照校级干事加分;班级心理委员参照班委加分;

就业服务中心成员加4分;原贫困生工作小组,现阳光助学委员会参照就业服务中心加分。 兼职干部,按最高分加,不累加。

项目职务附加分

学生干部

校学生会主席10分

各部部长8分

干事3分校勤工助学中心、校

自律委员会、校艺术团、

广播台(包括校区机构)

主任(团长、台长)9分

各部部长(队长、站长)7分

干事(编辑、记者、播音员)3分院学生党支部委员6分

院团总支副书记8分

各部部长6分

干事2分院学生会主席8分

各部部长6分

干事2分学校、学院各协会社长、团长、会长5分

各部部长4分

干事2分班级、团支部团(副)支书5(4)分

正(副)班长5(4)分

班委团支部委员3分

舍长2分

(2)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包括组长)每人加2分,各校区负责人每人加3分。

(3)模拟司法院各机构成员的加分作如下规定:

1)模拟法院职务等级分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法官、书记员和法警。其中,副院长加3分,庭长加2分,副庭长、法官、书记员、法警加1分。

2)模拟检察院职务等级分为:检察长、科长、检察员、见习检查员。其中,检察长加3分,科长加2分,检查员和见习检查员加1分。

3)模拟律所职务等级分为:律所合伙人、律师、律师助理。其中,律所合伙人加3分、律师加2分、律师助理加1分。

4)秘书处职务等级分为:秘书长和秘书。其中,秘书长加2分,秘书加1分。

5)同时担任几个职务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不能累计加分。

6)模拟司法院成员不属于学生干部。

(4)凡被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各类积极分子(只针对“五四”评优)及其它表彰者,省级加10分,校级加6分,院级加3分,区级参照院级加分;社团内部评选的“优秀社团干部”加2分,“社团工作积极分子”加1分,其均需由校团委评选并盖章核发证书;在综合测评中被授予的荣誉称号不加分。

(5)军训优秀学生干部加3分;军训积极分子加2分。

(6)因好人好事受到通报表扬者,院级每次加1分,校级每次加2分,市级每次加4分,省级

(7)凡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标兵每人加6分,校级文明宿舍每人加4分,院级文明宿舍每人

(校院文明宿舍以最高级加分)。加2分。一学年内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的每人加3分。

所在班级被评为先进集体(如红旗团支部),每人加3分。

(8)所有参加市级以上各类代表大会的人员,经院审核后,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5分。

(9)自愿参加各种有组织无报酬的义务劳动或志愿者服务活动(包括献血活动),每次加0.5分,累计不超过3分;

“三下乡”志愿者(无论校内校外,均需有相关证明),如校团委主办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灯塔计划等,参加者每人加1分。获奖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分别另加8分、5分、3分、1分,区级参照院级加分。

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第九届中国艺术节志愿者统一加3分,可累加。获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金、银、铜奖的,分别另加5、3、2分;其他获奖的,另加1分。同时获得几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加分,不累加。

负责志愿组织工作的学生干部不加分。

(10)参加校、院举办的各类活动(除学习、文艺、体育类外)或校外实践活动(县级以上)获奖的,校级或校外县级以上,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其它奖加1分,院级第一名加2分,其它奖加1分。

第十三条【扣分】品德行为表现的扣分在品德行为基本分中扣除,包括以下十个测评要素: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报者,按0分计,并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2)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和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者,每次扣2分。

(3)违反校纪校规,如违章用电、乱丢垃圾杂物、盗窃图书(设备)、损坏公物、起哄、晚归、酗酒、赌博、打架、打麻将、考试作弊、旷课等,受校通报批评每次扣8分,受二级学院通报批评每次扣6分;受警告处分,每次扣1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每次扣16分;受记过处分,每次扣24分;受留校察看处分,每次扣40分。勒令退学以上处分者,德育按0分计。

(4)不按规定完成宿舍卫生值日任务,每次扣1分;在卫生检查中,连续三次被评为脏乱差的宿舍,该宿舍成员每人扣3分。

(5)凡因宿舍脏、乱、差,受校通报批评,该宿舍每人扣6分,受到院通报批评,该宿舍每人扣4分。被公寓中心评为“不达标宿舍”的,该宿舍每人扣10分,并取消品德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优资格。

(6)违反党纪团纪,受团内通报批评扣4分,受党内通报批评扣6分,受警告处分12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20分,受记过处分扣30分,受留党留团察看处分扣50分,受开除党籍团籍处分扣60分。

(7)凡学校有关部门或教职员工建议对违反校纪校规和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扣分,经查实后由院辅导员酌情扣分1—5分。

(8)所有的学生干部,工作不积极和失职,不但不按相关款项加分,反扣2分。

(9)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视情节轻重扣10-20分,并取消评优资格。

第三章学业表现测评细则

第十四条【总述】学业表现分由基本分、附加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计算公式:基本分+

第十五条【基本分】 学业基本分为80分,包括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含限选课和任选;但不包括全校公选课)的成绩。考试成绩的原始分按实际得分计算,所有重修的课程以后不再重复列入以后学年综合测评的范围。计算公式为:

∑∑?各科学分学分

单科成绩×0.8 第十六条【附加分】 学业表现的附加分为20分,包括以下六个测评要素,

计算公式为: 班级最高原始附加分本人原始附加分×100×0.2。当班级最高原始附加分超过20分时,用此公式计算,否则按原始分直接计算。学业附加分的测评要素为:

(1)凡个人在校、省、全国性的报刊、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调查报告),每篇分别加5、10、15分。经院审查推荐,个人向校、省、全国性学术讨论会提交论文者,分别加5、8、10分。同一文章多次发表或宣读者,按最高级别加分。

征文在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校级以上每篇加2分、院级加1分;

(2)一学年上课(包括上机)全勤者(公假算出勤),加4分。一学期上课(包括上机)全勤加2分。

(3)凡参加全国性的科技活动和竞赛等活动获奖的(包括提交各类调查报告),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6分、三等奖加12分,优胜奖加8分,参赛选手加4分。凡参加全省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等活动获奖的,一等奖加12分、二等奖加9分、三等奖加6分,优胜奖加4分,参赛选手加2分。凡在学院科技竞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优胜奖加1分。

(4)参加院、校、省、全国各类有利于开阔知识面,培养专业技能和师范技能的竞赛,(含演讲、辩论、征文等,征文要以校、院发文为准,个人参加社会征文的以获奖为准)凡在这些比赛中获奖者,校级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其它获奖加2分,院级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其它获奖加1分。市高校、省级按校级两倍加分,全国性按校级3倍加分;参加社团举办竞赛获奖(前三名)加1分,获奖加分不设上限。

(5)英语四级考试达标者加4分,优秀(85分以上)者加6分,英语六级考试达标者加5分,优秀(85分以上)者,加7分;同一学年通过四级和六级者,以高分加。

四、六级通过加分只限于第一次通过,重复考试再次通过的,不加分。(补充说明:如果第一次考试通过了但因不满意那个分数而选择再考一次,在这样的情况下,第二次参加考试并通过是不加分的。这不同于以前只限于大二前通过才加分。也就是说不管是大几,只要是第一次“通过”就可以加分。)

(6)获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者,高级加5分,中级加4分,初级加3分,无级的按中级加分。获得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加3分。如果获得了教育学和心理学培训的合格证书不做另外的加分考虑。修读双学位并获合格证书者加6分、修读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合格并获得证书者加6分。

第十七条【扣分】学业扣分的测评要素为:

(1)因考试作弊受处分者,除在其品德行为测评中扣分外,另扣8分。

(2)必修课和选修课考试不及格的,每科按该科规定学分数扣分。

(3)每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以院、班登记为准)。

(4)无故不交作业或不参加教学实验活动,每次扣2分。

(5)在上课或自修时间内睡懒觉、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等,每次扣1分。

第四章 文体表现测评细则

第十八条【总述】文体表现分为基本分、附加分和扣分三部分,计算公式为: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第十九条【基本分】文体表现的基本分为60分,包括以下三个测评要素:

(1)长期坚持体育锻炼,参加达标测验;

(2)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文娱活动;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第二十条【附加分】文体表现的附加分为60分,包括以下八个测评要素,计算公式为:班级最高原始附加分本人原始附加分

×100×0.6。当班级最高附加分超过60分时,用此公式计算,否则按原始分直接计算。文体附加分的测评要素为:

(1)参加校运动会的运动员,每次每项加1分;获4-8名的运动员每次每项另加2分;获第一名的运动员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破校纪录的运动员每次每项另加3分。校运动会的裁判员加1分。

(2)参加院运动会的运动员(含参加集训但未参赛的运动员)每项加0.5分;获第一名的运动员另加4分、第二名另加3分、第三名另加2分;破院纪录的运动员在其获奖加分的基础上每次每项另加2分。院运动会的裁判员加0.5分。

(3)在院球类比赛中,参赛队员每次加0.5分;获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4)在校球类比赛中,参赛队员每次加1分;获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

(5)参加省市高校体育竞赛的运动员每次每项加3分;裁判员加3分;获名次及破纪录的运动员,按校级的两倍加分。参加市高校、省级其它各类体育比赛加2分,获个人项目前三名或班级以上集体项目比赛前三名按校级两倍加分。

(6)参加全国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每次每项加15分;获名次及破纪录的运动员,按校级的五倍加分。参加全国性其它各类体育比赛加10分,个人项目或班级以上集体项目比赛获奖,前8到4名按校级两倍另加分,前三名按校级三倍另加分。

(7)校、院文艺演出活动的参加者,每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获校特、一、二、三等奖的节目参加者分别加6、5、4、3分,表扬奖加2分;获院特、一、二、三等奖的节目参加者分别加4、3、2、1分。参加高校或省级文艺演出者每次加2分,累计不超过6分,获特、

一、二、三等奖的节目参加者分别加10、8、6、4分,表扬奖加3分;主持人主持院级活动每次加1分,主持校级活动每次加2分。

(8)参加校、院书画大赛、插花大赛、主持人大赛、卡拉OK 大赛、宿舍设计大赛、书法、摄影大赛等文体比赛,凡在这些比赛中获奖者,校级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其它获奖加2分;院级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其它获奖加1分。市高校、省级按校级两倍加分,全国性按校级三倍加分;参加社团举办竞赛获奖(前三名)加1分,获奖加分不设上限。同一作品获若干不同级别奖项的,以最高级加分,不累加。

(9)参加社团举办体育活动比赛获前三名者,分别加3、2、1分;坚持参加院运动队和院艺术团训练的每年加2分。(补充说明:校艺术团不在此加分,因为校艺术团的成员已经在品德中的学生干部那里加了基本分了(院艺术团没有),所以校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就是职内之事,因此不给予在文体中另行加分。)

(10)在校、院运动会、足球赛、篮球赛、毽球赛;校、院迎新晚会、舞蹈大赛、合唱大赛或院认定的其他大型活动中,积极做好后勤工作者每次加0.5分,累计不超过4分;学生干部折半,最高分为5分。

(11)迎接新生的协助班同学加0.5分,迎接新生及军训后勤的学生干部不给予加分;参加校、院各类礼仪者,每次加0.5分。

第十八条【扣分】文体扣分的测评要素为:

(1)凡校、院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而不参加的,每次扣3分。(受校、院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体育锻炼未能达标者扣5分,不参加达标测试者扣15分(经批准免修体育课者除外)。

(2)院舞蹈队、合唱队成员在训练期间,缺席1次扣1分,迟到1次扣0.5分;缺席3次或迟到5次以上者院通报批评(扣5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不适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优及各类奖学金的评选。

(1)受校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2)考试作弊或有一门必修或限选课不及格者。

(3)在综合测评中有弄虚作假者。

(4)品德行为表现分在60分以下者。

第二十二条【撤消办法】已经获得奖励的学生,如发现是通过弄虚作假、欺骗等不正当行为获得的,校院有权撤消其所获的奖励,追回奖金和证书,给予行政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奖活动。

第二十三条【监督与投诉】在综合测评期间,对院评、班评有意见的同学请以书面的形式将意见投到本院综合测评意见箱,请在意见书上署明真实姓名与班别,方便调查和核实。如有班里同学投诉班评小组有不公平的情况,经院里核实,取消班评小组主要负责人的所有评优资格,严重者撤消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解释权】院测评审核小组行使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修订权】院测评审核小组行使本实施细则的修订权,本院教师和学生均有权通过院综合测评意见箱对本实施细则提出完善修订案。本办法的修订案须经院测评审核小组通过方能生效,修订案与本实施细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院的具体情况,实施细则每年作出相应修改,修订案将在评审综合测评的前六周公布。

第二十四条【法律效力】本《细则》经2007年12月制订,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对此《细则》未完善之处,将在测评过程中予以完善。

大学综合测评奖扣分规则(拿奖学金必看)

课堂与晚修·早操早签奖扣分明细规则 一、普通同学第二栏考勤分 5分第三栏全勤分 10分 二、课堂旷课第二栏考勤分0分加扣相应节数分(1节1分) 第三栏全勤分10分 三、晚修旷课第二栏考勤分0分加扣相应节数分(1节0.5分) 第三栏全勤分10分 四、课堂晚修请假事假 6-10节(包括6、10节)第二栏考勤分2.5分 第三栏全勤分10分 10节以上第二栏考勤分0分第三栏全勤分10分 病假 11-17节(包括11、17节)第二栏考勤分2.5分第三栏全勤分10分 17节以上第二栏全勤分0分第三栏全勤分10分 五、早操早读 (1)旷操/缺勤/代签一次第二栏考勤分5分加扣0.5分 第三栏全勤分0分 两次第二栏考勤分0分加扣1分 第三栏全勤分0分 两次以上第二栏考勤分0分 第三栏全勤分0分扣分类推 (2)迟到/早退一次不做相应扣分(即与普通同学一样) 两次三次第二栏考勤分5分加扣0.5分 第三栏全勤分0分 四次第二栏考勤分0分加扣1分 第三栏全勤分0分 (3)请假三次内(包括三次)不做相应扣分(即与普通同学一样)三次到五次第二栏考勤分5分第三栏全勤分5分 五次以上第二栏考勤分5分第三栏全勤分0分 注:1、以上第二栏是指二(一)——2“考勤”栏 加扣分是在二(二)——3“旷课、缺课情况”栏 第三栏是指三(一)——1“参加晨运及课外体育活动情况”栏 2、除第一行确切信息(系别、班别、姓名、时间:11-12学年度第二学期)用黑笔填写,所有的表格内的数字都是统一用铅笔进行填写,统一写自评栏,班干进行核对时,直接用铅笔填写小组评和班评(自评栏可不做修改),最后一行所有的签名和日期都不用填写。 3、各班干要求本班同学统一用嘉应信纸依照综合测评加分材料顺序罗列所有奖扣分项,做成个人加分单。评分表填好之后,各班干必须做好核对工作,防止少加错加的情况,尤其要认真核对班内最高分有没有错误,避免出现全班性的错误。 4、第一栏班内最高基础分和个人基础分为60分,第三、四栏班内最高基础分和个人基础分为50分。(班内最高两课分不用填) 5、计算每一栏最下端的总分时,请同学们统一分步计算,并用铅笔记录各步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如:个人综合测评素质测评标准分处,应记录个人品德行为标准分*15%的结果,依此类推,方便以后排名表的制作,扣分的应标上负号。 6、所有材料做好后,各班统一于10月13日(周六)下午16:10-16:30上交到田师105学习部,上交的材料包括:1综合测评评分表 2每位同学的加分单(夹在每位同学评分表中) 3成绩统计表打印表 4综合测评加分材料 5课堂与晚修·早操早签奖扣分明细规则(统一用一个袋子装好)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 实施细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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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关于开展 -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全面推进我院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对 - 我院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评,量化衡量学生在过去一年在思想道德建设、专业学习、课外实践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现决定开展 -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的目的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院全体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全面客观反映本院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实际表现与素质水平,促进本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知识、有能力、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综合考评遵循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有利于引导本院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突出对经济学院的全体学生素质教育和学生专业知识水平、专业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2、科学性原则:科学、系统、规范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3、可比性原则:适用于本院的不同专业、年级学生进行量化考评,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 3

4、公开性原则:坚持自我测评、群众评测和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评测人员、过程、结果公开。 三、综合考评的内容与方法 1、综合考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分、学业表现分与文体表现 分三大类。 2、综合考评采用现成考试成绩直接填写计算和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两方面测评计算方法。 3、综合考评中的奖惩分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情况及相关证明并按规定标准进行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给学生加减分。 4、三大类考评指标、权重及其做法见<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四、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办法 1、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应在院党政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年级辅导员、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具体组织实施。 2、成立年级、班级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小组。 (1)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构成与职责: 组长:各班班长 副组长:各班团支书、副班长 组员:全体班委、三名非班委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原则上由班级内部经过民主投票方式选出。 工作职责: 4

综合测评评分标准模板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日期: 9月05日—8月22日) 对本次综合测评有意见、建议、疑问的同学可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院系辅导员助理、辅导员提出。原则上先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反映。 综合测评总分=德育*20%+智育*60%+文体*10%+能力*10% 德育测评 德育总分=基本分+形势政治教育课得分+奖励分-扣分 一、基本分( 60分) 1、违纪-1分( 有被处分或被警告的事实) 2、劳动考勤-1分( 缺勤次数多或劳动态度明显恶劣) 3、社区表现-1分( 表现特差, 被社区点名通报批评) 4、考试-1分( 有补考, 作弊或早读、正课缺勤情况)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操作扣分项目、加分项目时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根据具体事实以及相关的材料证明做事, 不能凭主观想象。 二、形势与政策教育得分=个人考试成绩÷年级最高分*100*0.2 按规定要求参加校、院系形势与政策报告会或其它形式学习活动, 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没有考试分数的, 统一加18分, 老师或副班有记录缺勤的除外)三、奖励分=个人奖励分÷班级最高奖励分*100*0.2 ◆1、优秀团干、优秀党员、十佳团支书( 省, 省以上+10分; 校级+6分; 院系+4分)

2、优秀团员及其它各类先进分子者( 军训积极分子, 优秀干事, 优秀部长、优秀教官、优秀通讯员, 校园先进文化个人等) ( 省, 省以上+10分; 校级+5分; 院系级+3分) 3、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 如获了校优秀党员和院系优秀党员只按校优秀党员加一项分 ◆4、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8分; 其它一般成员+3分) ( 先进集体一般有五四红旗团支部, 校园文化先进班, 文明班集体等, 注: 各协会各部门得了先进集体不能加在德育模块) 5、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6分; 其它一般成员+2分) 6、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院系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4分; 其它一般成员+1分) 7、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 如获了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和院系五四红旗团支部只按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加一项分。 ◆8、参加党校+4分, 团校+3分, 党章学习班成员( 预备党员、党员) ( 即班上有党章小组) +2分 ( 参加过多项按最高分只加一项分) ◆9、因做好人好事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3分或2分; 院系通报表扬每次+1分 ( 较大影响的向院系申请酌情加分) ; ( 献血金奖+3分; 献血银奖+2分; 献血铜奖+1分、献血一次+1分) ;

中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机学字2008第[30]号 中北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对人才的培养需要,依据2008年《中北大学学生手册》中(校学字)[2008]7号文件,《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二条为发挥测评过程和结果的激励作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大学生考核、优秀个人评选、奖学金评定及毕业生就业推荐等方面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测评基本原则 第三条以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前提,着重测评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人文素质、创新与实践能力、日常行为等基本素质,鼓励大学生在达到大学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个性与特长。 第四条在掌握大量具体考核记录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记录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四年级学生在毕业前进行德育答辩,作为德育测评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预测评一次,每学年总测评一次。学生正常学制期满以后不再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新生开学初不进行测评;四年级学生只进行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受学业警告的学生在原班级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成立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 领导与组织。 第七条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干部、宿舍长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具体承担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第四章测评体系 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内容:根据个性和共性相结合的原则,将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理论素质、文体创新素质。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1.以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对大学生的要求为前提,着重对大学生的思想素质、知识水平、实践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2.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相衔接,采取申报和审核相结合的方法; 3.发挥测评过程和结果的甄别、发展激励和导向功能,测评结果作为学生评奖选优和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4.实施细则力求科学、简单、操作性强,确保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记实部分 2012级学生评价内容及标准 具体内容评价标准证明材料 (一)思想品德类1.党团组织的各类活动 积极参加者加0.5分/次,组 织者加1分/次 活动主办方提供组织者和 参与者名单以及个人签到 卡 2.业余党校培训,并按期结 业 凭结业证书加1分个人提供结业证书复印件 3.成为预备党员,党员转 正,提交入党申请书 加1分/项由团支书审核,学院抽查 4.长期参加青马工程活动加1分由团支书审核,学院抽查 5.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视情况加2-3分/次个人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6.义务献血4分/次(不得累加)个人提供献血证复印件

综合素质测评的等级评定 依据分值表中(一)(二)(三)(四)内容共占85%比重,(五)占15%比重的方法在行政班内排序产生优良等级

实施流程 1、各班学生在秋冬学期和春夏学期结束时填写综合测评表格; 2、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表格至各班团支书处,团支书对班级每位同学的综合测评项目进行格式以及申报内容真实性的审核。审核结束后,团支书将本班同学综合测评表格汇总,上交至学院素拓部; 3、学院素拓部按照《AA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量化评分,同时抽样审查个别学生的综合测评申报内容的真实性; 4、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有任何异议,联系学院素拓部; 5、公示期结束,确定最终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并上报学院。 6、对于因个人原因迟报漏报等,一旦上报学院,不予以处理。 2013级学生审核、认证分值办法 (一)思想教育(上限15分) 1.参加业余党校学习,表现积极,按期结业者加4分/次。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加4分/次。 2.参加党、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各类思想教育讲座,不包括面向党团组织内部的活动),积极参与者加2分/次。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学园)组织的各种代表大会,积极履行代表义务者加4分/次。 4.积极参加义务献血者,4分/次 5.获得文明寝室或免检寝室、学园级模范寝室、优良学风建设寝室等,寝室成员加3分/次。 6.向学校、学院(学园)积极提供优质稿件者,登载在学园网站刊物、碧水青禾上的加1分/篇;登载在校级网站、刊物上的,加2分/篇。同一篇稿件按级别最高的加分。 7.获得军训一等嘉奖者,加3分/次,获得军训二、三等嘉奖者,加2分/次。

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综合素质评价细则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细则 一、学习方面 (一)上课要求 1、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敢于向老师提出自己不懂的问题。 2、学习具有主动性,积极参与小组的讨论活动,不做旁观者,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3、按时到校,有事向老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4、带好每天的学习用品,包括课本、文具等。 一周之内从未举手的同学减5分,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二)作业要求 1、作业应该做到整洁,书写工整,规范自己的字体,做到横平竖直。 2、作业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按时交作业或不带作业的同学每次扣1分,作业得5个“优”的可以换一面小红旗,得一面小红旗加1分;不合格的根据情况重做或改正错处,直到合格为止。 3、每天至少读20分钟的书,并摘抄优美句词。每个月评一次“读书之星”,被评为“读书之星”的加2分;一周背诵一首古诗,由家长签字监督,古诗作为内容,不能按要求完成者减1分。 4、老师布置的口头作业及查资料的作业也在考核范围之内。 (三)参加实践活动要求 1、积极参加各学科组织的实践活动、竞赛活动、活动。在校级组织的竞赛及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的每人次加5分,二等奖的每人次加4分,三等奖的每人次加3分。被学校选中的征文每人次加3分。在班级里被选中的、小报、等作品,每人次加1分。在刊物上发表,每篇加10分。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自己的能力,开阔自己的视野,增长自己的知识。

3、鼓励根据各学科的学科特点进行发明创作,根据实际情况加分。 二、纪律方面 (一)课堂纪律 1、预备铃响之后,必须马上在座位上端正做好,等待老师上课,不许大声喧哗,更不许在座位间跑动,违者减1分。 2、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影响他人学习,尊重老师的劳动。 3、对回答问题出现错误的同学不嬉笑、不嘲讽,违者减1分。 (二)课间纪律 1、下课铃响之后,不允许在教室内嬉笑打闹,不允许大声喧哗,提倡去室外活动。违者减1分。 2、在楼道内要按右侧通行,不停留、不喧哗、不追逐;见到老师要让老师先行;绝不允许在楼道内进行体育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3、课间活动不做危险游戏,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三)间操、放学 1、周一升旗时一律穿校服;按升旗仪式要求行注目礼。 2、做操要规范、用力,不敷衍、不应付。 3、站队整齐迅速,听从体育委员的指挥,走路步伐坚定有力,保持队形整齐。 4、放学一律要站好队走出校门,一直到公园门口方可解散,中途不得私自离开队伍,值日生值完日后也要站队离开。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四)校外纪律 1、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社区环境,不践踏草坪,不折损树木。 2、遵守公共秩序,注意防火、防盗,注意保护人身安全。

大学综合测评细则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原则】本《细则》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办法》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师之星”评选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象界定】本实施细则适应于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和专科生。 第三条【测评内容】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其中每个方面分为若干测评要素。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各计100分,三个方面在总成绩中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0%、65%、15%。 第四条【测评机构】设立院班两级综合测评审核(议)小组。院审核小组由院主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代表组成;班审议小组由班主任(含助理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由各班选举产生2名)、学生代表(由各班选举产生3名,不包括学生干部)组成,审议小组成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 第五条【成绩评定】实行三榜定案制度。各班综合测评初审结果交院审核小组核定,然后向全院学生张榜公布,实行三榜定案制度,每榜三天,在规定时间内,允许学生提出质疑,院审核小组要做好复审及登记工作,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 第六条【测评程序】学生自我测评。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综合测评成绩申请表,向综合测评小组提出申请,按照统一表格实事求是填写各项基本分、附加分、扣分,向各班审议小组汇报。 审议小组审查。各审议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核实基本分、附加分和扣分,有错漏的要予以更正或补充,附加分、扣分以班周记和有记录的依据为准。审议后交院审核组复核。校院一级的党团学生会干部的附加分以相关部门的记录为准。 最后,院审核小组审核,负责全面审核各班测评结果。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学生公布综合测评的结果,实行三榜定案制度。每年的综合测评结果由院保存;并上报校学生处备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活动、加入党团组织和毕业鉴定及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评优方法】原则上按以下办法评出:品德、学业和文体单项积极分子按该单项成绩从高到低,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优秀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按综合测评总分从高到低,根据综合表现, 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其他专项奖学金按条件和实际情况申报,符合者给予奖励。 第八条【测评要求】要做好宣传教育、监督反馈和调查研究工作,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政策的准确落实。各班委、团支部在综合测评工作启动前要召开专门班会,做好前期宣传动员、学习教育和情况通报工作,准确、及时地传达上级精神;建立专门的意见箱(含电子邮箱)和监督电话,接受同学的监督和意见反映,对存在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相关老师和学生干部要深入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采集同学的意见和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正之风、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同学反映关于本《细则》的修改意见,应做好登记和汇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试行) 基础性素质(定性)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结果 思想道德素质 政治素质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个人自评: 热爱祖国、人民,热爱学校,政治态度端正。 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踊跃参加党、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思想素质 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班级评价: 纪律素质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及学生行为规范,无违纪现象(包括行为违纪),警告处分和最高评为良,纪律处分者按评价等级相应降一等。 辅导员评价: 道德素质 热爱劳动,能积极主动的参加学校、系(部)和班级所组织的各种公益劳动和活动,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在公益劳动中表现出积极肯干,吃苦耐劳的精神。自觉维护生活园区、校园和教室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辅导员评价: 总体评价: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发展性素质(定量)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结果 专业能力素质 100分×60% 专业技能(90分) 专业必修课学习成绩平均分 学习素质(10分) 有正确的学习目的,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选修课学习情况,每旷一次扣2分

身心健康素质 100分 ×30% 身体素质(40分) 每学期早操全勤为满分,事假、病假不算全勤,但不扣分,每旷一次扣4分。 心理素质(20分) 良好的自我意识、积极进取的精神、情绪协调和控制能力、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群众关系良好 卫生素质 (40分) 每学期个人卫生、宿舍卫生、卫生习惯优良为满分,合格者为35分; 公寓检查,寝室不合格者,寝室成员每人减5分; 标兵、优秀寝室,寝室长分别加2、1.5分,该寝室成员分别加1.5、1分; 卫生大清扫及其他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每旷勤一次减5分。 科学发展素质 (10分) 科学素质 学术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视级别分别加分,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6分,校级加4分;在校报和系刊发表文章加2分。专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认证可加4分。 文化素质

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细则 一、学习方面 (一)上课要求 1、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敢于向老师提出自己不懂的问题。 2、学习具有主动性,积极参与小组的讨论活动,不做旁观者,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3、按时到校,有事向老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4、带好每天的学习用品,包括课本、文具等。 一周之内从未举手发言的同学减5分,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 1--3分。 (二)作业要求 1、作业应该做到整洁,书写工整,规范自己的字体,做到横平竖直。 2、作业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按时交作业或不带作业的同学每次扣1分,作业得5个“优”的可以换一面小红旗,得一面小红旗加1分;不合格的根据情况重做或改正错处,直到合格为止。 3、每天至少读20分钟的书,并摘抄优美句词。每个月评一次“读书之星”,被评为“读书之星”的加2分;一周背诵一首古诗,由家长签字监督,古诗作为考试内容,不能按要求完成者减1分。 4、老师布置的口头作业及查资料的作业也在考核范围之内。 (三)参加实践活动要求 1、积极参加各学科组织的实践活动、竞赛活动、征文活动。在校级组织的竞赛及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的每人次加5分,二等奖的每人次加4分,三等奖的每人次加3分。被学校选中的征文每人次加3分。在班级里被选中的作文、小报、绘画等作品,每人次加1分。在刊物上发表作文,每篇加10分。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自己的能力,开阔自己的视野,增长自己的知识。 3、鼓励根据各学科的学科特点进行发明创作,根据实际情况加分。

(一)课堂纪律 1、预备铃响之后,必须马上在座位上端正做好,等待老师上课,不许大声喧哗,更不许在座位间跑动,违者减1分。 2、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影响他人学习,尊重老师的劳动。 3、对回答问题出现错误的同学不嬉笑、不嘲讽,违者减1分。 (二)课间纪律 1、下课铃响之后,不允许在教室内嬉笑打闹,不允许大声喧哗,提倡去室外活动。违者减1分。 2、在楼道内要按右侧通行,不停留、不喧哗、不追逐;见到老师要让老师先行;绝不允许在楼道内进行体育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3、课间活动不做危险游戏,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三)间操、放学 1、周一升旗时一律穿校服;按升旗仪式要求行注目礼。 2、做操要规范、用力,不敷衍、不应付。 3、站队整齐迅速,听从体育委员的指挥,走路步伐坚定有力,保持队形整齐。 4、放学一律要站好队走出校门,一直到公园门口方可解散,中途不得私自离开队伍,值日生值完日后也要站队离开。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四)校外纪律 1、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社区环境,不践踏草坪,不折损树木。 2、遵守公共秩序,注意防火、防盗,注意保护人身安全。 3、不恃强凌弱,不上网吧,不聚众打架斗殴,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的活动。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大学生综合测评自我评价

大学生综合测评自我评价 大学生综合测评自我评价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写自我评价,自我评价是自我诊断、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过程。你所见过的自我评价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大学生综合测评自我评价,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生综合测评自我评价1 今年是我进入大学的第三年。两年来,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关心、帮助下,通过自身不断努力,各方面均取得一定的进步。现总结如下:德:在日常生活中我努力以身作则,积极响应共青团委的号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所以有困难的人。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认真学习了一些伟大人物的先进事迹,使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在无形中有了相当显著的提升。智:学习刻苦,态度认真,只是在学习方法和能力上有些欠缺,在今后的学习中需要改进。作为21世纪的接班人,新世纪在悄悄降临之际也给我们带来了新的要求,经济日新月异,科技翻天覆地,所以更多、更快、更广的吸收新知识即成了放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我通过这两年的大学学习,对于专业方向、节奏、程度、难易度等有了更多的了解。在大学的后两年中,对学习任务有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样的关键时刻,我会加倍努力学习,把更好的成绩带进大四。所以,如果说这是对我的压力,到不如说是对我的考验,我一定会全力以赴。体,包括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大学三年里,我掌握了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学校、系和班级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身体健康,体育合格标准达标。在心理方面,锻炼自己坚强的意志品质,塑造健康人格,克服心理障碍,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总之,过去的两年,是不断学习、不断充实的两年,是积极探索、逐步成熟的两年。同时也要认识到,眼下社会变革迅速,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会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自身还有很多的缺点和不足,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得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完善自己,改正缺点。在新的一年里,我要学会学习,学会创新,发挥自己才能和特长,把握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教学改革,提高小学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价目的: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落实课程计划,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有效地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提高小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推进小学素质教育。 二、评价依据: 新《义务教育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各学科《课程标准》、《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小学)》、《小学管理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 三、评价内容: 评价的主要内容是:以评价学生基础学力为主的学科评价(包括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和以评价非学科素质(体质、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实践、研究、创新、发明等)为主的综合素质评价。 四、评价对象:学校全体小学生。 五、评价方法:

(一)学科基础学力评价方法 学科基础学力评价分为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 1.过程性评价 每学期期末之前,根据各学科教学内容和特点,分学科对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形成的技能进行测评。各学科测评的主要内容为: 语文:测评阅读、写作、口语交际、普通话等方面的能力。 数学:测评运用数学知识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英语:测评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听读能力、学习方法、学习成果,以及学习的自主性等。 科学:测评学生的科学态度、科学探究精神、对科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实验、制作、观察、交流与合作等。 综合:测评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和社会性发展。即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爱心、责任心、行为习惯、个性品质等。 文体:测评学生视唱、音乐欣赏等方面的能力。测评学生的美术素养,如对名词、术语的理解,并能利用名词、术语和基本的美术语言对艺术作品作简单的评述;理解美

大学综合测评班级评语

大学综合测评班级评语 辅导员给学生写的评语是一面"镜子",能真实准确反映出不同学生的言行、表现,让学生看后心悦诚服,为学生的自我教育和家长培养子女指出明确方向。你知道要怎么样写好大学综合测评班级评语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综合测评班级评语,供大家分享。 大学综合测评班级评语【精选篇】 1. 该生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善于创新,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做事认真谨慎,能吃苦耐劳,团队意识及协作精神较强,是一名综合素质强的合格大学生。 2. 该同学为人诚恳,谦虚,随和,乐观向上,有进取心,乐于助人,平时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和暑期社会实践;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勇于进取,不怕挫折;在平时专业学习上,该同学能刻苦学习钻研。 3. 该生学习认真,勤奋努力,思想进步,朴实诚信,待人礼貌,与同学相处融洽,性格开朗,知识面广,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有爱心,帮助行走不便的同

学,尊敬老师,遵守各项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注意自身各方面素质的提高。 4. 该生思想积极要求上进,向党组织靠拢,学习认真刻苦勤奋,与同学友爱团结,诚信待人。在担任班团干部期间,工作积极负责,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尊敬老师,遵守各项制度,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较强,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提高自身各方面素质。 5. 该生思想进步,学习认真,友爱同学,待人真诚。性格开朗,适应能力强,知识面广,有团队精神。在担任班干部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活动能力,尊敬老师,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动手能力较强,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社会实 6. 该生思想积极要求上进,向党组织靠拢,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喜欢体育活动,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热爱班集体,关心帮助同学,待人诚恳,相处融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思维活跃,动手能力应用能力较强。 7. 该生思想要求上进,学习态度端正,视野开阔,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善于与同学沟通,乐于助人,待人真诚,团队意识及协作精神强,是名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合格大学生。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xx中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方案及细则 一、指导思想 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初中这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的手段。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实现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为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教师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学生成长发展观。 二、评价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学生及其家长、社会关注程度高。评价时需坚持如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学生自评、互评、班级评定小组、学校评审工作委员会的评价、审定都必须以翔实的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客观、公道、公正,既不可捕风捉影、凭印象、凭个人好恶评价学生,也不能稀里糊涂,千人一面,没有区别,缺乏特点。通过评价培养学生尊重客观、公正诚信的品质。 2、激励为主,促进发展原则。评价的功能在于教育,评价的目的在于激励进步,促进发展。对学生评价既要持严肃认真态度,一丝不苟地对待评价工作,又要用发展的眼光,宽广的胸怀对待学生,评价一个学生以看全面、看表现、看进步为主,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

3、坚持标准,顾全大局原则。评价时,必须坚持标准,为学生的成长负责,禁止一味强调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而随意降低或改变评价标准,改变评价方向。要客观公正,保证评价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三、组织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确保考核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地实施,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县局领导,学校负责实施。 1、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长:副校长 副组长:政教副主任 成员: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田雨航(七年级学生代表) 田思雨(八年级学生代表) 张昊男(九年级学生代表) 2、班级评价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成员:各班科任教师 四、评价内容与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与这六个方面对应的评价要素及关键表现见下表: (一)评价内容(见下表) 景民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项评定表 班级:姓名: 学号:填表时间:

大学生综合测评自评报告 标准版

综合测评个人自评 本人能自觉遵守作为一名大学生的守则,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与同学和睦相处,关心人爱集体,乐于帮助别人,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外活动。 思想方面,我追求上进,思想觉悟相对有了提高。我觉得作为一个大学生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质的东西,自己的思想不要还停留在高中甚至是初中的阶段,提升自己的思想层次。只有在我们付出了积极性,才会有收获的,经验也从不青睐那些不做准备的人的。一个人的价值是由他对社会对被人所做的贡献来衡量的,不要随随便便从某一个方面去衡量一个人,这是一个不好的行为。其实做事和做人是等同的,我要好好的去体会和探知,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 学习方面,我觉得作为一个大学生不应该忘了自己的本职,首要任务还是学好文化知识,所以在学习上我踏踏实实,力求上进,一点也不放松。好的学习方法对学习是很有帮助的,所以在每次考试后,我总会总结学习经验。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只要自己敢想,敢做,敢付出自己坚定的决心,没有做不成功的事。对于我们计算机专业的人来说,光光学好书本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课外时间也看一些与计算机有关的书籍。最后需要强调是:学习是一门永恒的功课,需要有智慧、毅力和恒心。在这个科技发达的时代,我们更应该不断汲取新的知识,不断地给自己充电,这样才不会被时代所淘汰! 学习固然重要,但是能力同样重要。半年的大学生活给了我很多挑战自我的机会,如学生会的竞选,学生组织策划活动等等。在参加了这些活动的过程中,我结交一些很好的朋友,学到了为人处事的一些方法,锻炼自己的能力。这些活动我明白了很多:如果我们勇于尝试,成功的机会就有一半;如果不去尝试,成功的几率就是零。 大学校园就是一个大的家庭,每一个成员多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但大学又给每一个成员提供很多展示自己的平台。我们应该勇于锻炼自己的能力,珍惜机会。我觉得自己的事情应该由自己负责,别人至多只能给提供一些建议。遇到事情要冷静的思考,不要急躁;不轻易承诺,承诺了就要付出自己的实际的行动。生活需要自己来勾画,不一样的方式就又不一样的人生,需要我们在生活中不断的探寻。

大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使学院的教育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相结合,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根据《铜陵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具有铜陵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均有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综合测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各班辅导员、班委会等组成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的测评工作。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第二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院党总支负责组织评定、审核及公示,并抄送学生处备案。 第四条全院学生要学习领会综合测评工作的意义及各项测评的细则,树立正确目标,争取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行百分制。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测评成绩(20%)+智育测评成绩(70%)+体育测评成绩(10%)+附加分。其中 德育测评成绩=基础分 + 奖惩分 智育测评成绩=平均分 + 奖惩分 体育测评成绩=基础分 + 奖惩分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作为学生操行评定的依据。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84-75分为良,74-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 第七条学生每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获得奖学金、评奖评优、组织发展及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并记录在学生学年鉴定表中,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 第八条学生评奖评优时其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测评成绩,早操(早锻炼)、上课、晚自习等出勤率,一般应位居所在班级前40%之列,无补考、违纪处理等情况发生。 第二章德育测评成绩(20%) 第九条德育测评成绩=基础分(70分)+奖惩分。 第十条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基本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校纪校规者,可获得基础分70分。 第十一条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奖分。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义务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10分)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评价细则(试行)

附件1 辛寨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为积极引导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根据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实施过程性细则: 一、思想品德(300分) (一)校园文明(50分) 1.到餐厅就餐或参加集体活动时,路队要整齐有序,严禁随意打闹、穿插路队,否则一次扣2分。周五下午放学不按规定路线出入校园的一次扣2分。 2.发现校园内存在不良现象和行为,能够及时制止或向学校领导、班主任或其他老师检举揭发者,视情况加1—5分。 3.尊重值班老师,进校时主动问好或致敬。不服从值班老师指挥的一次扣1分,恶意顶撞的一次扣2分。对学校学生会成员的督查进行恐吓、谩骂、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人次扣10分,情节恶劣的予以通报批评。 4.严禁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随意带外人入校的,一次扣2分,私自翻越墙头外出的一次扣5分。 5.如果私自带手机进校园,除没收外扣5分,并约谈家长进行教育,让家长把手机带回妥善保管;带随身听、游戏玩具等电子产品或与学习无关的书、报、卡通画等带进学校,除没收外扣2分。 6.在学校与同学进行金钱交易(如买卖手机、食品等),一次扣5分;违规带零食进校园发现一次扣2分,让通校的同学捎带零食进校园的每发现一次扣双方同学3分,从栅栏私自买食物的一次扣2分。 7.自尊自爱,与同学正常交往,严禁早恋,违反一次扣5分。严禁学生私

自乱打、滥打举报电话,有事应先向班主任或学校反映,否则违反一次扣10分。 (二)升旗礼仪(20分) 8.升国旗、奏国歌时要肃立,行注目礼,认真聆听教育。东张西望、乱讲话者,一次扣2分。 9.平时遇升降旗,应自觉面向国旗肃立,不得随便走动。违反者一次扣1分。 (三)请假制度(20分)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迟到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3分,不请假早退一次扣2分,提前到校附近聚集的一次扣2分,骑电动车上放学的,每人次扣2分。因事因病请假不能到校,应事先由家长来电话或到校与班主任请假,返校时及时让老师知晓,并补写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 11.在学校内因事因病需请假的,经允许后写好假条,班主任签字,并由班主任电话告知家长来接,在校门口警卫室处,出示请假条,家长签字后学生方可跟随家长离校,并填写出门记录表。不经教师允许离校的一次扣3分。出门前不登记的,一次扣1分。 12.无特殊原因不请假或者隐瞒学校、家长,借故请假逃学的一次扣5分。 (四)课间纪律(50分) 13.校园内应轻声慢步,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追跑打逗,大声喧哗、吹口哨,讲脏话的一项次扣1分,在教学区内从事拍球,打扑克,下棋等活动的,一项次扣2分。 14.上下楼梯一律靠右行走,注意礼让,不得拥挤,推搡者每人次扣2分。 15.末经老师允许,不随便进办公室。未经允许进办公室的一次扣1分。 16.教室内应保持安静,确保同学学习与休息。课间随便串教学楼、串楼层或随意进入别班教室者每人次扣2分。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的一次扣1分,不服从执勤班干部管理的一次扣2分。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机电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德育测评分: 一、学习、学术: 1、参加全国科技、文化竞赛荣获特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5、4分(团体比赛获奖按报名顺序加分依次递减0.5分);参加省级科技、文化竞赛获奖对应分别加6、5、4、3分(团体比赛获奖按报名顺序加分依次递减0.5分);参加市级、校级科技文化竞赛对应分别加4、3、 2、1;若项目在校、市、省、全国比赛中获奖,只按最高奖项加分;优胜奖等按三等奖加分,团体类比赛获奖加给团体成员相应分数。(最高加10分) 2、参加全国、省部、市、校科技文化活动和竞赛未获奖者加1分。 3、一次性通过英语四级且成绩超过口语考试资格线的、一次性通过英语六级,各加2分。 4、在全国、省部、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分别加6、4、2分。 5、在全国、省部、市、校级刊物上发表非正式论文稿件,每篇分别加5、4、3、2分校内非论文稿件,加分上限为5分;在《今日机电》中发表文章、院征文比赛中获奖每人次加1分,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3分(内部成员不加分)。 6、一次性通过计算机二、三级考试各加1分(仅限本学期)。 二、工作、纪律: 1、班长加5分,团支书、副班长加3分,其他班委及舍长加2分。在校、院学生会中担任主席团成员加7分、部长加5分,副部长加3分,干事加2分。(最高加8分) 2、非学生干部热心支持校、院、班工作,视情况加2分(每学期由班级推选两名 同学)。 3、学生社团组织(社团联合会、青大心理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自强社、机

电产品创新协会、文明督导岗、自管会)担任主席团成员加3分,正职加2分,副职加1.5分,成员加1分。(学期末仍在该社团,并开具证明) 4、获省级及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加4分,获校级表彰(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加1分,十佳学生、学生干部加5分,百优学生、学生干部加4分,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团员标兵加3分;获院级表彰加1分。(只加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5、荣获全国、省级先进集体称号,该集体每位成员加2分,获校级先进集体的每位成员加1.5分,获一类团支部的每位成员加0.5分。 6、迟到扣1分/次,旷课扣2分/节,晚归扣3分/次,夜不归宿扣4分/次。 7、受学院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警告扣4分,严重警告扣5分,记过扣6分、留校察看扣8分。 三、实践及公益活动: 1、主动义务献血者加1分/次(仅限本学期献血者,需开具证明)。 2、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大型活动中担任志愿者,每人加3分(不可重复,需开具证明)。 3、学院组织的义工,加1分(不可重复加分)。 4、参加校、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加2分/次。 5、获校级表彰的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者加3分。 6、本学年获得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参加实践及公益活动需在完成规定工时标准之后方可加分。(附:受助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的工时计算方法:A类(资助性奖励):当学年工时=受助金额*1% B类(各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助学金、社会定向资助):当学年工时=受助金额*1.5%)注:具体要求参见青岛大学学生手册《青岛大学受助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

综合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准则及要求 1、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地显现学校的育人效果,在素质合格的基础上,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有效地促进学校学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实现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有机结合,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2、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凡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学生,均依据本实施细则进行测评。中途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在转出单位的原班级进行,由转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途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或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学生不参加当年度的综合素质测评。 4、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文体创新素质测评。 二、组织机构 1、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 组长:沈沛汝史瑞根 副组长:贺小宇赵英虎 成员:学生科成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职责:运行与实施综合素质测评、裁定综合素质测评中的相关加分项及加分值、指导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开展测评工作。 2、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在内的学生代表。

职责:在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的指导下开展素质测评工作,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考核与记录,具体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测评指标体系 (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总分100分) 1、测评内容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集体观念等方面。 (1)思想政治(20分) a.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加强思想修养。 b.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包括日常政治学习,党团组织活动,参加理论学习社团以及报告会、讲座、座谈会、演讲等)。 c.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强,与同学和睦相处,团结协作好。 (2)道德品质(20分) a、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注重诚信,讲究公德,自觉维护校园公共秩序,爱护公私财物,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b、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帮助他人,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c、对老师谦恭有礼,实事求是,不隐瞒、不欺骗。 d、维护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衣着得体。 (3)学习态度(20分) a、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注重实践,献身事业,服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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