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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白芨沟井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章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白芨沟井计量管理办法 (1)

第二章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4)

第三章流转、降级、报废、核准管理制度 (5)

第四章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5)

第五章在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查制度 (6)

第六章计量工作制度 (6)

第七章计量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7)

第八章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检定证书管理制度 (7)

第九章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8)

第十章计量人员培训、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8)

第十一章煤质化验岗位责任制 (10)

第二十章计量员岗位责任制 (10)

第一章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白芨沟井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白芨沟井计量管理,保证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保证计量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量管理规则》,结合白芨沟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计量管理是指对计量工作利用技术、经济、行政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量、质的数值进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白芨沟井内计量标准器具的配备、检定、引进和使用,进出的能源、原材物料、协作件的计量,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出厂及检验的计量,设备、材料检测、检验,员工家属生活用能源的计量等。

第四条白芨沟井所属单位计量器具的配备应当满足生产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经营管理、环境保护、对外结算以及职工生活的要求,符合国家关于计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规定。

第五条井工机电动力科是计量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白芨沟井日常的计量工作。

井工机电动力科履行下列计量管理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工作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计量工作规章制度;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制度和计量工作标准化考核办法;

(三)组织进行计量教育、培训和考核;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计量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五)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的配备和计量检测系统的完善;

(六)定期组织进行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

第六条白芨沟井所属单位应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

第七条白芨沟井所属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计量工作,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和分工,对计量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八条计量器具采购执行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的规定。

第九条白芨沟井所属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结合计量检测点技术指标的要求,制定计量器具更新改造和配备计划,配齐相应计量器具。

第十条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白芨沟井所属单位使用的工作计量器具,应按照“先内后外”的原则进行周期检定,即集团公司计量检定机构能够检定的,由集团公司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特殊情况如准确度上有特殊要求,集团公司目前尚无法检定的,可以外委检定。

(二)无检定、或校正合格印、证或超过检定、或校正周期以及检定、或校正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三)对于在检定周期内使用的计量器具经抽检不合格的,应停止使用,并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白芨沟井计量器具的购置、检定、修理等发生的费用,应分别列入分公司财务预算。

第十二条白芨沟井所属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填报计量器具台帐。

(一)按附件一的表格样式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对本单位计量器具进行认真详实的调查登记,并报井工机电动力科备案。

(二)每年年底前,按附件二表格样式内容填写下一年度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报井工机电动力科审核、备案。

(三)每季度末按附件三表格样式内容填写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情况表,报井工机电动力科备案。

第十三条计量器具分为A、B、C类。

A类:与监视和测量煤炭产品及本集团公司范围的其它产品质量、生产、环保、安全和贸易结算有直接关系的计量器具,如氧气报警仪、水准仪、经纬仪、锅炉压力表、热电偶、毫伏计、控温仪、天平、箱式电阻炉、高温电炉、智能马弗炉、胶质层控温仪、灰熔点电阻炉、电热鼓风干燥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氧弹、轨道衡、地中衡、测温仪等。

B类:与监视和测量煤炭产品及白芨沟井范围的其它产品质量、生产、环保、安全和贸易结算有间接关系的计量器具,如衡器,真空压力表、氧气表、单相和

三相电能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卡尺、千分尺等。

C类:与监视和测量煤炭产品及白芨沟井范围的其它产品质量、生产、环保、安全和贸易结算关系不密切的计量器具,如钢卷尺、皮尺、玻璃温度计、地面机房配备的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等。

A类计量器具的周期严格按检定部门确定的周期执行;B类计量器具的周期可结合具体使用频繁程度和使用环境,按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内调整;C类计量器具可根据计量器具的使用环境、使用频繁程度以及计量器具的稳定状况,由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进行检定或校正,并且在合格情况下使用。

第十四条计量器具一律实行标识管理。标识方法为:

(一)贴标签、合格证;

(二)打铅封;

(三)用图表注明;

(四)编号注明。

第十五条白芨沟井所属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设备、分公司井作业环境应进行测试,建立测试管理制度和测试技术档案,并存档备查。

第十六条计量数据是通过工作计量器具或标准计量器具对各种物资量、能源量、工艺控制和产品质量参数的计量检测量,以及其它方面的物理量、化学量、无损检测和计量器具检定等进行检测的计量数据。

第十七条白芨沟井所属单位应严格计量数据的出具、采集、认证(包括数据的溯源和公证性认证)、分析和处理、监督、控制和反馈六个环节的管理,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公证性和科学性。

第十八条对于进出白芨沟井所属单位的各种物资、产品、能源的检测量,影响生产、安全质量的工艺部位的检测结果,应出具原始记录或票据,经本单位计量主管负责人审核后,作为本单位进行生产、经营决策时的参考。原始记录或票据应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得低于三年。

第十九条井工机电动力科每年重点对纳入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计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具体按照《计量管理标准化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计量管理标准化实行百分制考核,按时上报井工机电动力科要求

上报的资料、数据,否则当月绩效考核中视情节扣1-2分。

第二十一条井工机电动力科不定期对白芨沟井所属各单位计量管理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下发通知单,限期整改。对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考核,视情节给予当月绩效考核中扣1-3分、并对计量管理人员罚款200-300元。

第二十二条白芨沟井所属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工作是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神华宁煤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白芨沟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设立计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主管副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单位,统一管理全白芨沟井的计量工作。

第二条、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检定原始记录、报废单等)。

第三条、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第四条、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第五条、建立和健全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 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 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 周期检定制度; 4. 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现场抽检制度; 5. 计量员培训、考核、任用、奖惩制度。监视和测量装置采购、入库。

第三章流转、降级、报废、核准管理制度

第一条、井工机电科根据生产的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经分公司领导批准后,交由供应站外购。

第二条、新购买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合格证,仓库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应即报井工机电科备案。

第三条、使用单位领用新购置的器具,必须报井工机电科,由井工机电科视其工作性质,决定器具的类型、规格和使用精度核对后才要发放,并做好有关登记工作。

第四条、因生产器具保管使用者的调动,计量器具要流转时,须由单位报井工机电科办理转移手续。

第五条、计量器具在周期检定和抽检中,发现精度达不到原来等级时,应重新上报计划井工机电科核实、经主管领导审批后送供应站购进。

第六条、计量器具使用到残旧,已不能再使用时,经井工机电科核准,作报废处理,报废后计量器具,不得继续转移,流入生产使用。

第七条、计量器具使用保管者,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器具损坏,遗失的必须及时报本单位和井工机电科,并写明原因、损坏程度,责任者由本单位根据《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井工机电科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后提交白芨沟井处理;损坏至不能使用或遗失不能找回的器具由井工机电科根据生产的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经分公司批准后,交由供应站外购。

第四章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第一条、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流动性的器具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条、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计量器具使用者,应熟悉它的性能和使用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第四条、使用时必须注意爱护,经常保持清洁,小心轻放。

第五条、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失灵、超差等异常现象,不得擅自拆

修,应及时报检验检定部门进行检修,合格后方能续继使用。

第六条、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落实到个人,不用时应清洁干净,装入盒内,保存在干燥处。

第七条、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接受周期检定和抽检以保证其完好合格。

第八条、切勿将量具,仪器暴晒于日光中或置于尘埃沽污,潮湿之中。

第五章在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查制度

第一条、在用计量器具在规定使用期限内、计量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车间、班组进行现场抽检,如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有权立即停止其使用。

第二条、对关健的在用计量器具,在检定有效期内按10%的比例抽检,并计算出抽检合格率。

第三条、在抽检中如发现抽检合格率低于95%时,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发确保测量精度和产品质量的稳定。

第六章计量工作制度

第一条、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组织学习有关计量文件。

第二条、制定白芨沟井的计量管理办法和各种管理制度,报主管领导批准后贯彻实施。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个由各车间各部门人员组成的计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制定各种量值传递系统表和周期检定日程表,组织白芨沟井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保证量值传递和测量数据的准确。

第五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白芨沟井级标准计量器具,开展一些必要目的检定,测试,组织按期送检,保证标准计量器具的周检合格率达100%,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

第六条、统管白芨沟井计量器具和有关单位配合制订计量器具购置计划,组织好计量器具入库、发放、使用、降级和报废的登记工作,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和历史档案卡。

第七条、整理保管计量文件和技术资料,统计分析和各种计量数据,供白芨

沟井决策参考。

第八条、普及宣传计量法令、法规和计量技术知识,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负责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监督白芨沟井各单位执行计量法;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实施计量管理制度。

第十条、对违反计量法,违反计量管理制度的人和事必须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负责调解处理管理范围内的计量纠纷。

第七章计量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计量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计量法实施细则》及《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量管理规则》、《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量工作标准化考核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计量管理人员必须责任心强,工作认真。

第三条、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计量器具的统计、建帐等工作。

第四条、监督超过检定或校正周期以及检定或校正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第五条、监督对于在检定周期内使用的计量器具经抽检不合格的应停止使用,并重新检定合格后使用。

第六条、各单位的计量管理人员必须按分公司计量工作机构下发的送检通知单准确、及时将本单位计量器具送检。

第七条、分公司计量工作机构的计量管理人员负责分公司计量器具的统一管理,做好计量器具周检工作,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公证性、科学性。

第八条、及时准确上报计量报表。

第八章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检定证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据实际需要,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对有关计量数据进行计算整理、分析,供有关部门参考、查对。

第二条、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原始数据,不得伪造、删改遗失。

第三条、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由井工机电科负责保管。

第四条、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检定证书一般应保存三年以上。

第五条、检定证书由各单位自己妥善保管。

九章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第一条、白芨沟井使用的各种类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周期检定,以确保其测量精度符合标准。

第二条、根据计量器具的种类,使用频度和环境条件等因素决定的可能保持精度的间隔时间,确定检定周期、长度、衡器等类的检定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

第三条、井工机电科按照各单位的配备情况,有计划地编制检定周期计划,统一组织安排送检,送检率达成100%。

第四条、凡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有检定部门发给的合格证。

第五条、标准计量器具一年送检定部门检定一次,要求送检率达成100%,送检合格率100%。

第六条、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才能发放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过期未检的应停止使用。

第七条、对完成检定的计量器具,做好详细的检定记录,并把记录归类存档,妥善保管。

第十章计量人员培训、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第一条、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测量。所有工作都由具备一定素质、相应资格、受过培训、有经验、有能力、取证上岗的人员来实施,并受到监督。为了明确计量人员培训、考核、评比、奖惩的工作程序及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计量人员包括从事计量管理、计量监督、计量技术人员,以及计量检定、测试和修理的人员。

第三条、对计量人员的培训分为取得资格前培训和具有资格后培训。取得资格前的培训是随着计量检测体系的建立而进行的。培训应按有关规定要求有组

织、有计划地进行,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而对计量人员取得资格后的培训是应计量工作发展的需要。伴随着计量管理新方法的采用与新技术的进步,以及计量检测水平的提高,都要求对计量人员注以新的知识与活力,以增强业务能力。此外,本单位人员的变动、人员一职多能的要求等,更需要培训,应成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活动。

第四条、计量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a) 对所有计量人员都要求了解和掌握计量的基本知识,计量管理体系所依

据的国家标准,以及国家计量法令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法规、制度、文件,本企业制定的计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等。努力学习计量测试技术,不断提高计量管理、检定和测试水平;

b) 计量检定(或校准)、调试、修理、操作人员,要掌握或了解相关的测量设备原理、结构、性能、使用和溯源等方面知识,同时,应根据煤炭企业或《全国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规则》的考核内容中对计量理论知识和计量检定实际操作技能的要求,取得《计量检定员证》;

c) 计量技术人员要掌握基本的误差理论和统计方法,要熟知相关的计量技术文件,要具备有当环境条件、计量不确定度等对计量器具特性有影响时的技术知识,并掌握或了解其他有关的技术知识,包括计量新技术、溯源新方法等知识;

d) 计量管理人员应掌握法制计量和科学计量管理的基本知识,计量器具配置和管理的知识,以及先进计量管理方法的了解和掌握;

e) 计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人员,不仅要了解各方面计量管理和计量技术知识,还要不断提高对其掌握的程度,以增强对体系审核的能力。同时要更多地了解体系审核的方法和技巧,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和审核质量。

第五条、计量人员培训方式以自学为主,内培与外培学习相结合为辅,学以致用,提高技能为原则,形式可多种多样,可讲授、自学、函授、使用计算机培训软件、现场操作等。对培训的内容应不限于上款所列的培训考核内容。培训中心应根据需要和发展积极考虑培训内容的设置,应制定长期或短期培训计划,尽可能落实到每个计量人员,并将培训结果记录在案。

第六条、为保证计量工作的有效进行,对于熟悉业务的计量检定、管理人员

应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理由不应任意调动工作。由于计量人员调动频繁,影响检定质量或造成计量工作失误时,应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七条、本办法以对照计量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为主进行考评,由主管领导和井工机电科每半年进行一次初评,年终进行总评。

第八条、对违反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技术规范,国家或行业计量规程,本企业计量规章制度,以及计量人员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者,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行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

第十一章煤质化验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在班长的领导下,负责白芨沟井的煤质化验工作,按有关规定建立各种原始记录和化验台帐,并负责白芨沟井销售煤质量日报表的计算;

第二条、操作时严格按国标进行,要严格认真、仔细;

第三条、原始记录做到整洁、无误、无涂改,数字填写要整洁,审核无误再上报;

第四条、使用各种仪器设备,要切实遵守仪器设备使用规程;

第五条、煤样交接要仔细,对当天各种煤样数量要当面点清,并由送样人、接样人同时签字,以免弄错;

第六条、下班前应将总电源关闭,天平关闭,将门窗关严锁好,并把室内卫生打扫干净;

第七条、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的数据应注意保密,个人不得以各种借口外泄,否则追究责任。

第二十章计量员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计量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计量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企业计量工作制度。

第二条、计量检测工作是煤炭产品销售的重要关口,计量员除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还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强责任心。

第三条、计量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必须准确填写计量单位,必须如实准确填写计量检测记录,所有记录必须字迹清晰,并且把当班的检测记录及时汇报。

第四条、计量员必须与相关人员密切配合,保证量值准确可靠。

第五条、计量员必须认真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计量室室内、外卫生必须保持清洁,同时必须保证计量器具的清洁。

第七条、计量室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

第八条、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后果自负,并按分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计量支付程序,保证工区计量进度及质量,确保工程款按时支付到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计量的依据 工程计量是依据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等进行工程计量。 第三章计量的原则 第一条必须严格按照主要计量依据计量。按设计图给定的净值及实际完成并经主管工程师确认的数量计量,隐蔽工程在覆盖前计量应得到项目部、业主代表的确认,否则将视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予计量。 第二条所有计量项目(变更工程除外)应该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 第三条各工区必须完成计量项目的各项工序,才予以计量,工程未经质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能计量。 第四条计量的主要文件及附件的签认手续不完备,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计量。(项目部各工区主管工程师在每月19日前组织项目部测量工程师及工区测量人员对各工区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实签认,土石方工程必须有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及测量工程师签认的测量资料,并将测量高程标注在计量断面图中;结构物等分项工程必须有合格的质检资料,试验资料。各工区计量人员按签认的数据认真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现场签证计量,必须附上业主及监理签认盖章的签证单,变更工程计量必须附相关部门签发的工程变更令,在每月20日前把该月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统计出来,按照清单单价、变更单价,上报计量报表。 第四章工程计量的方式与程序 第一条计量通知和申请:工程需要按时计量,各工区必须邀请项目部人员审查所提出的计量申请内容。 第二条审查有关文件资料:各工区上报月报表需附上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应退还工区,暂不进行计量。 第三条填写计量月报表:计量月报表由各工区在每月20日前填写并报给项目部计量科,项目部必须清楚真实的填写并汇总计量结果,将填写的计量月报表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并及时上报公司审批,公司在每月25日前上报给业主代表签批并存档。 上述工作完成后,投资公司再对项目部各工区当期计量数量及金额进行审批并支付。 第四条计量流程见附图表:《对内计量工作流程图》

电力计量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25 电力计量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电力计量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用电管理,完成公司各项经营计划,更好地把计划、安全、节约用电工作做好,降低吨煤成本,切实完成公司制定的电力成本指标,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力计量管理办法。 第二条鑫铜公司电力计量的考核在机电副总、经营副总领导下,由机运部、企业管理部具体负责。 第二章电力计量范围 第一条机运部供电组员具体负责全公司电力计量的管理工作 (一)负责对全公司用电管理宏观控制 (二)负责每月公司用电量分析统计,编制电力报表,统计每月使用电量,每月做出电量消耗情况分析。 (三)根据企管部下发的下月生产计划,结合设备组提供的各生产区队的设备使用情况,下达下月各生产区队用电电量计划。 第二条电力计量范围:一采队、二采队、掘进一队、

计 量 管 理 办 法

计量管理办法 电能计量管理是用电管理的龙头,是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直接体现。为保证计量的准确、公正,根据《电能计量工作标准》,结合实际工作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计量量值的准确、统一和电能计量装置的安全可靠。 1、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1)分类: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的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五类(Ⅰ、Ⅱ、Ⅲ、Ⅳ、Ⅴ)进行管理。 (2)Ⅰ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为0.2S级或0.5S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为0.2级,电流互感器为0.2S级。 (3)Ⅱ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千伏安及以上的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为0.5S级或0.5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2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4)Ⅲ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其有功表配置1.0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5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5)Ⅳ类电能计量装置:负荷容量为315千伏安以下的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2.0级。无功表配置3.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5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 级。 (6)Ⅴ类电能计量装置: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 2、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接入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或3只无止逆单相电能表。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业务手册

YWSC-1100515000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业务手册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发布 1

目录 一、受理范围 (1) 二、办理依据 (1) 三、实施机构 (1) 四、审批条件 (1) 五、申请材料 (1) 六、审批证件 (4) 七、办理时限 (4) 八、审批收费 (5) 九、许可办理 (5) (一)申请 (5) (二)受理 (5) (三)考核 (5) (四)审批发证 (5) 十、许可服务 (5) (一)许可咨询 (5) (二)进程查询 (5) 十一、事中事后监管 (6) (一)投诉举报 (6) (二)结果处理 (6) 2

前言 本业务手册按 DB53/T 543—2018《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业务手册规定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范围、办理依据、实施机构、许可人员、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许可收费、许可证件、许可办理、许可服务、监督检管等内容,市局、县(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许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业务手册规定开展工作。 本业务手册归口管理部门: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本业务手册主要编写人: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本业务手册历次版:YWSC-038600-2016。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业务手册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临沧市行政区域内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的申请。(含首次申请、复查、扩项、补证)。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的市级以下(不含市级)计量检定机构和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一)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三)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四)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4)《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5)《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以下简称规范)。 三、实施机构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范围包括 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和监督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许可范围以外的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审批条件 (一)首次申请、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三)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四)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 (五)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六)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通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考核。 (二)依申请扩项准予批准的条件: (1)拟扩充项目的考核项目表齐全完整; (2)具有《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3)具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4)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 (5)计量人员能力证明; (6)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复印件。 符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要求。 (三)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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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办法1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计量支付是工程建设实施阶段进行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和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也是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数量和应得款项进行确认的方法。为了使本项目的计量支付工作做到“准确、规范、及时”,根据相关合同文件,特制定山西隰延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计量支付分为工程计量与工程支付。 第二章工程计量 第三条计量原则 (一)工程计量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条件与方法,对施工单位已完工程数量进行测量与计算,并予以确认; (二)只能对工程量清单所列细目进行计量。除变更工程以外,所有计量项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所列细目,施工单位必须完成了该细目工序内的可独立计量分项工程,形成符合技术规范对该细目所要求的“产品”才能组织计量工作; (三)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不能组织计量工作。计量的对象必须是合格品,因此,计量对象的技术资料、签认手续必须齐全; (四)计量不解除施工单位应尽的任何合同义务。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如事后发现已计量工程存在质量缺

陷,仍不免除施工单位无偿返工和承担事故赔偿的责任。 第四条计量范围 (一)施工图中的内容; (二)工程变更令中的内容; (三)现场实测、现场记录。 第五条计量依据 (一)合同书; (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三)施工图纸; (四)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或核准的项目单价; (五)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六)技术规范; (七)质检及安全资料; (八)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文件及指令; (九)奖励惩罚文件; (十)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工程计量的方式

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计量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科学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基础,对于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保障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加强计量管理工作。 二、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实行计量统一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计量组织机构 三、我公司的计量工作业务受市技术监督局计量质量控制室管理领导。 四、设公司计量管理职能机构--计量质量控制室。在公司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计量质量控制室统一负责全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和计量器具检定修理工作。 五、公司其他相关部门要配有专职或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工作,业务上受计量质量控制室的指导 第三章职责范围 六、计量质量控制室的职责 (一)组织贯彻计量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制订、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程序),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二)及时根据本企业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规划本企业的计量确认体系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建立企业最高标准器,建立企业内部量值溯源体系。 (四)组织制定企业测量方法,校准方法等程序文件,审查批准并颁布执行。 (五)制订计量确认计划,并颁布实施。 (六)负责提出测量设备采购计划和组织对引进、购进的测量设备进行确认,对不

合格的计量设备提出索赔。 (七)国家列入强制管理目录的计量器具,组织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并代表企业负责内外计量纠纷的处理。 (八)普及宣传计量法令、法规和计量技术知识,组织全体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 (九)组织计量人员培训和考核,不断更新业务知识。 (十)负责制订档案记录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对计量确认体系的内部审核,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对计量确认体系的评审。 (十二)负责向上级单位申请并安排最高标准器的考核。 第四章计量技术室(含专业室、组)的职责 七、专业室(组)的职责 (一)负责建、保存和正确使用本企业的测量标准器,建立企业内的量值溯源体系。根据国家的量值体系,制订本企业的量值溯源图。 (二)负责指导全公司的测量工作,协助解决生产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三)负责编写、修改校准方法等技术性程序文件。 (四)具体负责测量仪器设备的计量确认工作,负责计量确认档案和记录的保管。 (五)具体负责采购、进口测量仪器设备验收的技术工作。 (六)协助设计、工艺、质检人员制订正确的测试方法。 (七)负责报废测量仪器设备的技术鉴定。 第五章有关部门的职责 八、公司各有关部门应明确指定专职(或兼职)计量管理员1名,做好本部门计量管理工作,管理好公司各部门设备配套仪器仪表及各类计量表具,协助专职计量人员做好周期检修拆装工作。 九、计量器具使用部门要配齐、管好、用好各类计量器具,并严格按计量质量控制

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量器具的管理职责,强化计量器具的管理,保证计量器具合理有效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项目监管科负责与测量班组有关的计量器具(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塔尺、铟钢尺)的保管、调配、检定工作;负责划归工具库的计量器具的调配工作。 第三条技术质量科负责除上述计量器具的编号、建帐、调配、检定、库存保管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专业项目经理部负责建立本专业项目经理部计量器具台帐,物资设备组负责计量器具的保管工作,承包班组负责本班组计量器具的保管工作。 第四条物资设备科负责划归工具库的计量器具调回公司后的保管工作。 第五条计量器具的保管、使用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六条计量器具的分类 根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施工(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和国家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要求以及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本

身的质量性能及其使用环境等不同情况,将计量器具划分为A、B、C 三个管理类别。 机装分公司测量设备分类分级管理目录

第七条计量器具的调配管理 (一)划归工具库的计量器具的调配 公司将常用计量器具配置到工具库(划归工具库的计量器具见附表1:计量器具配置表),由项目监管科随工具库统一调配,物资设备科做好调拨记录,并将计量器具调拨记录转技术质量科一份。 (二)大型、不常用计量器具调配 大型、不常用计量器具由技术质量科调配。 工程开工前,专业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特点向技术质量科提出本工程计量器具(测量班组使用器具除外,以下同)使用计划(附表2),技术质量科根据使用计划为专业项目经理部配置各类计量器具,工程竣工后,专业项目经理部统一将计量器具交回技术质量科。 专业项目经理部提出大型、不常用计量器具使用计划时,考虑检定、运输等因素,要提前15日向技术质量科提出书面使用计划。 专业项目经理部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调转情况记录,并在当月报表备注栏内说明调转情况。 计量器具在调转时要采取妥善的运输方式,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污染或测量精度降低。接受计量器具的专业项目经理部检查出计量器具在到达时就有损坏或失准的情况后应根据计量器具归口部门及时通知公司技术质量科、项目监管科或物资设备科,由相关主责科室处理或协助处理,处理后将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专业项目经理部间不得私自调转计量器具。 第八条计量器具的购买 大型计量器具由专业项目经理部提出计量器具的需用计划,技术

计量标准考核方法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2004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第72号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实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量标准考核,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计量标准考核包括对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对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标准考核工作。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建立其他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组织建立计量标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由该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 第六条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应当考核以下内容: (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 (二)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 (三)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 (四)具备与所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应当配备2名以上获相应项目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人员,开展其他方式量值传递工作,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 (五)具有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六)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和稳定性符合技术要求。 第七条计量标准考核坚持逐项考评的原则。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采取现场考评的方式,并通过现场实验对测量能力进行验证;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可以采取现场考评、函审或者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计量标准考核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单位)应当向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递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

计量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公司 计量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1 范围 1.1 本办法规定了计量记录、数据、统计报表、档案、证书管理要求。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相关单位计量数据、统计报表、档案、证书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GB/T19022-2003/ ISO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3 职责 计量部负责计量数据、统计报表、档案、证书管理。 4 工作程序和要求 4.1 计量数据的管理 计量记录、数据是指能源、物料计量,工艺过程检测及控制、原材料及成品检验,安全防护、环境检测及医疗卫生计量,测量设备的运行、检修、检定或校准,抽验的原始记录、报告、证书、确认过程、确认结果、顾客抱怨、培训、管理评审、溯源、体系审核、预防措施、 1

及计量管理的记载等。 4.1.1 各种计量记录、报表及证书中不得有非法定计量单位,记录中的检定规范和校准规范要为现行有效版本。 4.1.2 计量数据应清晰,汉字应规范并力求仿宋体,数据有效位数符合数字的修约规则。记录中若有涂改之处必须加盖个人名章。 4.1.3 计量部计量统计报表包括原始抄表计量、换算表等一律由生产技术科和计量监督科负责管理;计量分析化验的数据报告及检定、检修、校准记录等由计量部中心检定站和维修车间负责管理。各使用、维修单位分别负责相应的记录、数据的保存和管理。 4.1.4 能源计量数据、经营计量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两年,检修及检定数据不少于两个检定期,标准器的检定数据应长期保存。 4.1.5 各种计量报表及记录等,国家有规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没有的报表应按实际工作及质量记录要求设计并印制。 4.1.6 计量部负责能耗、装置进出物耗计量数据的汇总,应依据计量器具的器差、在线检测仪表的器差、被检测介质的物理特性、计量工艺流程等因素进行科学的数据处理,依据当日实际生产工艺流程情况进行平衡计算。发现异常情况除进行自查自找原因外,各单位应积极配合计量部查找,不得以任何借口阻饶或设置障碍,并通报生产技术处。 4.1.7 计量部在进行科学数据处理的基础上,将前一天能源、物料 2

计量变更管理办法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316国道凤县灵官峡隧道及引线工程的计量支付管理工作,确保工程价款支付的客观、准确、及时,根据合同文件相关规定及工程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工程建安费计量支付 第一条计量依据工程计量的依据是合同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设计图纸、工程变 更令及增减清单数量、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文件、工程材料和工程质量检验证明文件、现场验收记录、巡查通知单、费用增减的审批文件及建设单位的其他有关文件、指令。 第二条计量周期工程计量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计量周期。每月最后一天为当月截 止计量日期,在计量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的合格工程才能纳入当期计量。 计量截止日期前完成的符合计量条件的工程及费用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最小计量支付金额时,方可申请支付。 第三条工程计量基本原则 (一)工程计量以分项工程为单位办理,原则上要求分项工程按 规定已经完工,达到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要求,其工程质量经中间交工验收合格,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交工证书后,施工单位方可申请计量。 (二)按技术规范规定,虽已实施但被认为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 他清单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中的工程内容,将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三)工程中间计量不免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已计 量的工程,如果事后发现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修复或返工的责任。 第四条工程计量计算方法 (一)总额包干费用的计量。工程清单100章的总额包干费用, 按合同条款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办理计量和支付,包干使用。如果承包人未能按业主要求实施相关工作内容,业主有权暂停剩余部分费用的计量。 (二)专项暂定金额计量。专项暂定金额由业主根据工程需要统 安排使用,具体计量办法参照项目办相关文件执行,计量时必须有项目办审批文件。 (三)对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项目的数量变化,其实际完成数 量未超过合同数量的120%时,按实际完成工程数量直接进行计量支付,待该项目全部完成后及时申报总体数量变更;如实际完成数量超 过合同数量的120%时,施工单位应先申报工程变更申请,待工程变更文件审批后,方可申请计量支付。对合同外工程项目,待工程变更文件批准后,按批准的工程数量和单价进行计量支付。 第五条计量支付资料的要求 (一)资料组成:包括工程支付审批表、工程计量支付报表和附 件资料三部分。 (1 )工程支付审批表由建设单位根据计量支付报表进行编制。 (2)工程计量支付报表(表式详见附件1)包括:支表1、支表 2、支表 3、支表5、支表13 (后附数量计算表、现场签认单)、支表1 4、工程变更令(如果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修正) 【法规类别】计量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8.03.19 【实施日期】2018.03.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 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按照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有计划地发展计量事业,用现代计量技术装备各级计量检定机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科学实验、国内外贸易以及人民的

健康、安全提供计量保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二章计量基准器具和计量标准器具 第四条计量基准器具(简称计量基准,下同)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鉴定合格; (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三)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符合上述条件的,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计量基准证书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非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卸、改装计量基准,或者自行中断其计量检定工作。 第六条计量基准的量值应当与国际上的量值保持一致。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有权废除技术水平落后或者工作状况不适应需要的计量基准。 第七条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下同)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计量检定合格; (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三)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本行政区域内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须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其他等级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后,方可使用。

计量器具具体管理办法

营口孚拉瑞斯塑料防腐设备有限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编制单位:公司质量部编制日期:2015年1月16日 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计量工作是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本办法是企业的基本计量制度,是各项计量工作要遵循的准则。它确定本企业计量管理体系以及各项计量工作的要求。 一、计量机构设置 集团公司质量部是主管全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领导下,统一全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质量部建立计量室,有专业计量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量具和专用检测仪表设备(宽座角尺、研磨平台、电刻字机),并有独立工作场地和相应的工作台、资料柜、办公设施,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各工厂和相关部门指定兼职计量员,组成公司计量管理体系。在业务上受省、市政府计量部门领导,参加计量学会的有关活动。 二、计量室岗位职责 计量管理工作要突出合理、科学、准确,要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使计量工作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服务。 1、制定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建立公司计量管理体系。 2、审核各部门和工厂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对入库计量器具按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 做好标识和登记发放。同时做好不合格品的管理工作。 3、做好公司各部门和工厂计量器具使用台帐。制定周期检验、月度送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定期对各厂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做好维修、保养、校验、降级使用、报废等工作。做 好到账、物、卡齐全。保证在用计量器具完好,达到标准要求。 5、做好计量器具的档案管理工作,资料齐全,分类科学,检索方便。 6、开展公司计量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工作。 公司其他部门计量岗位职责(表一) 三、计量方针和目标 1、公司计量方针:强化计量基础管理,不断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以科学管理和准确计量服务于钢结构生产和工程建设。 2、公司计量目标:计量管理科学化,器具配备规范化,计量器具校准率达到100%,强检完成率100%,计量器具检验及时率98%,保证量值准确可靠。 3、跟上当前国家计量发展形势,了解最新的计量标准和计量规范。积极参加质量技术监 督局举办的各种计量培训及计量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水平。 4、培养一支计量管理队伍,使鸿路公司计量工作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四、计量管理流程 根据公司计量体系运行要求和满足生产需要,制定的计量器具管理流程如下(表二): 1、量具的采购。 各工厂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添置计量器具,由申请单位填写《计量器具计划采购申请单》,(表三)经工厂领导和质量督察部审核,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采购人员按照公司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采购。 2、量具的入库。

(新)计量室管理规定

计量室管理规定 一、计量室岗位管理制度 二、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三、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四、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 五、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六、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七、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八、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一、计量室岗位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室管理人员、计量标准负责人和检定、核验人员具体分工和职责。 1 、计量室是本站计量标准存放的地方,也是计量检定、核验人员进行量值传递的场所。因此计量室所有人员都应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主人翁的态度进行工作。 2 、计量室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计量法令、文件和有关校验规程,负责本室所属计量器具的送检、校验及维护。本室最高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计量部门在所规定的周期及时送检,送检率达到100 ℅,超期的标准计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3 、各项目的计量标准负责人要按本站程序文件的要求,保管、保养好各自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确保计量标准的正确、完整、齐全。 4 、计量检定及核验人员都应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的检定规程和检定方法,正确维护、保养和使用标准计量器具,并能熟练操作。 5 、计量检定员要严格按国家现行的计量检定规程认真检定,负责把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标识固定在计量器具上,做好检定原始记录,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字迹应清晰、准确。原始记录认真保存以备核查,做好计量室环境条件的监测和记录。 6 、核验员要对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的正确性、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的规范化等给予校核,并在检定结果书上签名。 7 、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遵守保密规定。

二、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保存、修理、更换、改造、封存及撤销以及恢复使用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1 、计量标准的使用必须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具有称职的使用、维护、保管人员,非检定人员不能任意使用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施要放置在固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得随意拆卸和组装。 2 、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并取得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才有资格使用计量标准。检定人员在使用计量标准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或保存要符合技术条件要求。 3 、标准计量器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送检、自检,经检定合格的标准器具方可使用。计量标准器检定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粘贴设备唯一性标志,在不影响读数的情况下,唯一性标志应贴在标准器醒目、易识别的显著部位。 4 、发现计量标准器异常时应及时排除,若故障较大需要修理时,应再次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如不合格,降级做工作计量器具用。若需要报废更新,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填写更换申请表等,报计量标准考核部门审批。 5 、标准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使用完毕后或临时离开时,应切断电源,电源部分应定期检查绝缘,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坏或丢失者,追究责任,给予赔偿。 6 、标准装置、器具应保持清洁,经常擦拭,仪器仪表放置整齐,定

电力计量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0202 电力计量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力计量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用电管理,完成公司各项经营计划,更好地把计划、安全、节约用电工作做好,降低吨煤成本,切实完成公司制定的电力成本指标,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力计量管理办法。 第二条鑫铜公司电力计量的考核在机电副总、经营副总领导下,由机运部、企业管理部具体负责。 第二章电力计量范围 第一条机运部供电组员具体负责全公司电力计量的管理工作

(一)负责对全公司用电管理宏观控制 (二)负责每月公司用电量分析统计,编制电力报表,统计每月使用电量,每月做出电量消耗情况分析。 (三)根据企管部下发的下月生产计划,结合设备组提供的各生产区队的设备使用情况,下达下月各生产区队用电电量计划。 第二条电力计量范围:一采队、二采队、掘进一队、掘进二队、开拓队、机一队、机二队、运输队、巷修队 电力计量方式:所有电器设备按区域计量,按区队为单位每月考核结算。 第三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机运部及各区队都要建立计量使用台帐,台帐内应包括计量器具的规格、型号、生产厂

计量法律法规

现行有效的计量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985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2)行政法规 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1987年7月1日起施行)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11月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以第3号令发布,1996年6月2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又以第44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1987年5月28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1987年5月30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1987年7月10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计量监督员管理办法》(1987 年 7 月 10 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1987年7 月 10 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计量仲裁检定与计量调解办法(1987年10月12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1989年10月26日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通过,1989年11月6日发布施行)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1990年08月25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通过,1990年08月25日国家技监局令第14号发布)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于2001年1月3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通过,200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3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公布,自2002年5月25日起施行)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5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第75号令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4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第66号令公布,并经国家工商总局2004年7月15日审议通过,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12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第35号令公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3年9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第54号令公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2007年5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6月6日公布,自2007年7月10日起施行)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04年12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第72号令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考核用计量器具及计量数据管理规定

考核用计量器具及计量数据管理规定 为做好考核用计量仪表、计量数据的管理工作,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1.机电部是计量工作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计量器具、计量数据的专业管理工作,并负责计量数据的抄报、统计,以及各类计量报表、计量数据的保管等工作,每月26日组织调度室、生产技术部、企管部、财务部进行数据平衡,物料不平衡率不大于 2.5%,电仪车间负责计量仪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根据国家2007年1月1日颁布的GB17167-2006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公司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精度应能满足此标准的要求。 3.进出公司物料的计量管理:进出公司的物料如煤、甲醇、副产品等,采用汽车衡或轨道衡计量;通过管道外送的介质,由介质使用单位负责安装计量装置,经机电部认可后投入使用,投用后的计量装置,纳入电仪车间的正常管理和维护。利用连结管道进出公司物料的计量,双方互相确认数据,每月结账一次,计量单应有双方计量员和本部门领导签字方可作为财务结账的依据。若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 4.为保证计量准确,根据测量介质的不同,温度和压力的变化,计量仪表采用温度、压力和密度校正措施。由于工艺条件的变化,对计量仪表参数需进行调整的,由电仪车间提出书面申请,报机电部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实施。 5.仪表维护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的性能、使用和维护方法,并加强仪表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 6.计量仪表严格按检定周期计划进行周期检定,对公司不能检定、标定的,要定期送外检定、标定,确保仪表准确。生产运行中造成计量仪表意外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在保证生产、安全的情况下,仪表车间应及时处理或更换,保证仪表正常运行。 7.几种重要物料的计量:

计量主要法律法规

计量法规体系 1、计量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2、计量法规(8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 《全国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1984年1月20日国务院第一次常委会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1987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1989年10月11日国务院批准; 《关于改革全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通知》—1990年12月18日国务院批准;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1990年4月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9月2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3、计量规章(30多个) 《计量法条文解释》、《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计量检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目录2005年第145号)、《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管理办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30余件计量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计量法》 共计六章三十五条(1985年9月6日通过,1986年7月1

师范大学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制度

XX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XX师范大学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制度 能源计量人员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能源计量领导工作小组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条例、办法和上级计量机关制定有关计量文件并组织实施。 2.对本校能源计量工作实行直接领导,熟悉本校的计量工作情况,并能及时处理有关计量工作问题,对整个计量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规划、有措施。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计量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计量工作中存在的涉及面较广的问题。 4.组织制定本校计量工作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有关计量方面的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 5.审批有关本校计量文件和贵重计量仪器添置计划,并负责属于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报废的审批工作。 二、能源计量办公室职责 1.在后勤管理处处长的直接领导下,编制本校能源计量工作计划。 2.认真贯彻计量法令和上级计量机关文件,要求确保本校量值准确统一。 3.组织编制计量技术措施年度计划。 4.组织编制计量检测网络及计量检定系统及计量技术文件。 5.组织制定本单位计量管理制度和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6.负责组织本校计量人员、业务、技术考核。 7.负责本校计量指标的考核工作。 三.管理员 1.能源管理员 根据能源流动情况编制相应的能源流向图; 根据能源实际消耗情况定期编制能量平衡表; 进行节能监测和用能分析 2.能源数据采集员 按有关规定对能源数据的实物量、能量值等进行计量或测试和记录。 按有关规定对能源消耗各环节的计量数据采集点进行定期数据采集和记录。 3.能源计量分析员 建立和维持能源消耗计量检测数据计算机管理系统。 对能源消耗的定期抄表记录进行复核。 按有关规定对能源消耗数据进行处理、统计上报和消耗分析。 对计算机内存数据资料进行安全性保护。 4.计量管理员 编制和修订计量网络图、计量器具量值溯源图等技术性文件。 制定能源计量器具购置计划和对新购能源计量器具进行验收。 制定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性检定/校准、期间核查计划和送检/送校。 5.计量校准员 依据有关计量校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并按校准技术规范正确填写各项记录。 对能源计量标准进行期间核查,确保其使用的可信性。 6.设备维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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