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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操作指引

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操作指引
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操作指引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1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便利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根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守本细则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结售汇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以下简称衍生产品)业务。衍生产品业务限于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和期权业务。 第四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循“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的原则。 (一)客户调查: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 (二)业务受理:执行但不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现有法规,对业务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核,了解业务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 (三)持续监控:及时监测客户的业务变化情况,对客户进行动态管理。 (四)问题业务:对于业务受理或后续监测中发现异常迹象

的,应及时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 第五条银行应当建立与“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原则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完整的审核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 (二)采取培训等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工作人员明确结 (三)建立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市场准入与退出 第六条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金融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四)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银行需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还应具备相应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第七条银行申请办理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 (二)有健全的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规定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 理规定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 2014年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第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2014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令第2号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最新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全文包括总则、市场准入与退出、监督管理、罚则、附则共五章三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汇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是银行结售汇业务的监督管理机关。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二)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或因自身经营活动需求办理的人民币与外汇之间兑换的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三)即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在交易订立日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且清算价格为交易订立日当日汇价的结售汇交易; (四)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汇期货、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汇期权等业务及其组合;

(五)结售汇综合头寸是指银行持有的,因银行办理对客和自身结售汇业务、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等人民币与外汇间交易而形成的外汇头寸。 第四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局批准。 第五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市场准入与退出 第六条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金融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四)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第七条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四)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银行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一并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 第九条银行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或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应当由其总行统一提出申请,外国银行分行除外。 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或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其他银行由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审批。 第十条银行分支机构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或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取得已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并报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备案。

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

国际收支外汇业务办事指南1 【申请条件】符合本办事指南中具体业务资格的主体均可申请办理相应业务 【办理流程】申请主体根据具体业务提交所需材料,外汇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办理【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时),2:00-5:00(冬时)【办理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蔡锷中路2号B座10楼 【受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国际收支(综合业务)处 【联系电话】 1如遇政策变化,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事项名称】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2号); 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年第2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7]20号)。 【办理材料】 (一)市场准入审批 1、书面申请; 2、《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3、经营结售汇业务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结售汇业务单证管理制度、结售汇业务统计报告制度、结售汇头寸管理制度、结售汇业务会计科目和核算办法、结售汇业务内部审计制度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结售汇业务授权管理制度等); 4、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许可文件(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提供); 5、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情况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银行分支机构(含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辖内的农村信用社)采取事前备案制市场准入,需提供:银行经营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 (二)市场退出备案 银行停办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自停办业务之日起30日内备案 (三)变更名称、地址,机构合并或者分立

第五章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欢迎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第五章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 我国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监管由外汇管理、银行业监督管理等部门分别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外汇管理条例》等规定,人民银行履行银行结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管理职责,具体由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商业银行其他外汇业务,如外汇与外汇间的买卖等,由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外汇管理部门还负责保险经营机构、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资格审批。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范围包括外汇保险、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买卖或代理买卖外币有价证券、即期结售汇业务等。对金融机构监管的另一类重要内容是其为客户办理外汇收支业务的合规性考核制度。 第一节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 一、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概述 银行结售汇业务是一项政策性、行政性较强的业务。银行在办理结售汇业务时,需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对企业和个人结售汇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同时,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净差额须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对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储备产生影响,并通过基础货币投放影响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因此,需要对银行结售汇业务进行特殊监管。 银行经营结售汇业务需遵循以下管理要求:一是事先向外汇管理部门取得结售汇业务资格,未取得资格者不得经营结售汇业

务;二是为客户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审核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三是按规定对超限额的结售汇综合头寸及时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平盘;四是按规定制定并公布挂牌汇价;五是建立独立的结售汇会计科目,并制定相应的结售汇单证保留制度;六是履行国际收支申报、结售汇统计、结售汇综合头寸统计、大额交易备案以及其他相关统计义务。 二、银行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管理 (一)即期结售汇业务 对于总行级机构,实行核准制的准入管理方式。银行总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一是证明银行具备金融业务经营资格的材料,包括《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或银监部门批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的许可文件;二是经营结售汇业务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2014年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第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2014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令第2号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最新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全文包括总则、市场准入与退出、监督管理、罚则、附则共五章三十三条。 分享 意见反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汇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是银行结售汇业务的监督管理机关。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二)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或因自身经营活动需求办理的人民币与外汇之间兑换的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三)即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在交易订立日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且清算价格为交易订立日当日汇价的结售汇交易; (四)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汇期货、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汇期权等业务及其组合; (五)结售汇综合头寸是指银行持有的,因银行办理对客和自身结售汇业务、参与银行间外

汇市场交易等人民币与外汇间交易而形成的外汇头寸。 第四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局批准。 第五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市场准入与退出 第六条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金融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四)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第七条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四)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银行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一并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 第九条银行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或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应当由其总行统一提出申请,外国银行分行除外。 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或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其他银行由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审批。 第十条银行分支机构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或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取得已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并报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备案。 第十一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期间,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新设立的银行应当向外汇局重

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发展,便利银行和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规范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是指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终端等银行非柜台渠道办理的个人结售汇业务。 第三条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银行总行(包括在境内未设总行的外国银行分行,下同)及其分支机构应具有个人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 第四条银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将本行电子银行系统接入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 第五条境内个人年度总额以内经常项目非经营性结售汇和境外个人年度总额以内经常项目非经营性结汇可通过电子银行办理;除上述情况以外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应按规定通过银行柜台办理,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办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个人,应具有凭以

下有效身份证件(不含临时证件)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或外汇储蓄账户: (一)境内个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外国护照; (三)港澳同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个人办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有关结售汇年度总额管理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 第七条个人应通过本人人民币结算账户和外汇储蓄账户办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 第八条银行在为个人办理电子银行结售汇业务时,应核实录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的国别代码、身份证件号码与业务办理账户开户国别信息、身份证件号码相符。 第九条银行和个人办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时,应符合其他有关外汇管理规定。 第十条外汇局及其分支局负责对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第二章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系统接入管理第十一条近2年内无重大违反个人外汇管理规定行为,并符合本办法第一、三章规定及《电子银行系统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技术要求》(见附)的银行,应由其总行向外汇局报告并开通测试用户,使用外汇局个人结售汇测试系统进行联调测试。

研究国有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

研究国有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 摘要: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完成股改上市后面临的操作风险中,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是非常重要的方面。某国有商业银行10年发生的107个经济案件中,基本都涉及柜面业务。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不好,就可能带来声誉影响、管理影响和发展影响。本文通过阐述操作风险的概念、表现形式、特点和特征,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点及表现形式和国有商业银行强化柜面操作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等,特别是提出的建立健全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体制、完善柜面业务操作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行科学的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创新操作风险防范手段、加强操作风险文化建设等5项具体措施,对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防范研究进行了有益探讨。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风险防范 建行、中行、工行陆续股改上市标志着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资本充足率达到巴塞尔协议要求、风险拨备基本覆盖风险资产和风险管理的要求等。但是,股改上市的成功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特别是操作风险将是国有商业银行完成股改上市后不容回避的问题,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又是国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中极其重要的方面,非常有必要研究它的表现形式、形成原因、种类、影响和防范手段,以达到减少损失、控制有效、维护信誉和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的目的。 一、国有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基本状况 (一)操作风险的概念、表现形式、特点和特征 1.操作风险的概念和表现形式。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正式定义是:由于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效,或由于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全球风险专业人员协会则认为,操作风险是与业务操作相的风险,包括来自操作业务失败形成的操作失败风险和来自环境变化形成的操作战略风险。以上两种观点都是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出发,强调商业银行经营活动与人、流程、事件之间的互动关系。按照发生的频率和损失大小,巴塞尔委员会将操作风险分为七类:内部欺诈,外部欺诈,雇用合同以及工作状况带来的风险事件,客户、产品以及商业行为引起的风险事件,有形资产的损失,经营中断和系统出错和涉及执行、交割以及交易过程管理的风险事件。 2.操作风险的特点。操作风险作为有别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银行风险种类得到普遍认同。国际银行业认识到,操作风险分布于银行业的各个经营管理层

个人外汇业务考试、结售汇业务试题

结售汇业务 一、单选题 1.根据外管局规定,境内个人结汇和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 每人每年等值(B)美元 A、1万(含) B、5万(含) C、10万(含) D、100万(含) 2.根据外管局规定,境内个人结汇和购汇超过年度总额,应(D ) A、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B、无需提供证件 C、仅需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 D、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 3.以下关于个人年度结售汇额度,错误的是(D ) A、境内个人结汇额度为等值5万美元 B、境内个人购汇额度为等值5万美元 C、境外个人结汇额度为等值5万美元 D、境外个人购汇额度为等值5万美元 4.境内个人结售汇超额度应重点审核:( A) A、应关注外币材料,结汇审核外币来源 B、应关注外币材料,结汇审核外币用途 C、关注人民币材料,结汇审核人民币用途 D、关注人民币材料,购汇审核人民币来源 5.境外个人结售汇超额度应重点审核:(C ) A、应关注外币材料,结汇审核外币来源 B、应关注外币材料,购汇审核外币用途 C、关注人民币材料,结汇审核人民币用途 D、关注人民币材料,购汇审核人民币用途 6.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且结汇单笔等值(C )美元 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A、1万 B、2万 C、5万 D、10万

7.中国籍用户王先生前来办理一笔资金属性为职工报酬的收汇结汇,但是经查 年度累计总额已达到5万美元,用户需提供身份证件和(D )方可办理这笔收汇结汇。 A、付款证明,协议/合同(法律、会计、咨询等) B、关系证明、给付人收入证明 C、经公证的捐赠协议/合同,且符合国家规定 D、雇佣合同,收入证明 8.银行办理以下个人结售汇业务,不需要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是:(B ) A、张某收汇结汇1000美元,来自国外工作的女儿。 B、李某将外币存款的利息100美元结汇。 C、美国人约翰来中国旅游,结汇1000英镑。 D、赵某收到国外亲人遗产10万美元并结汇。 9.境外卡通过自助设备提取人民币现钞,( B )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A、需要 B、不需要 10.机构信息变更包括机构更名、营业地址变更等情况,变更行持《银行经营 即期结售汇业务机构信息变更备案表》,在机构信息变更正式确认后的(D )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办理备案。 A、5 B、10 C、15 D、20 11.境内机构若变更(B ),不用到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的变更登记。 A 、机构名称 B 、联系电话 C、机构性质 D、组织机构代码 12.总行制定,授权分行在一定范围内浮动,(A)向外汇局报送挂牌汇率报表。 A、每日 B、每旬 C、每月 D、每季 13.下列挂牌价间的关系正确的是( B)。 A、现汇买入价<现钞买入价<中间价<现钞卖出价=现汇卖出价 B、现钞买入价<现汇买入价<中间价<现钞卖出价=现汇卖出价 C、现钞买入价<中间价<现汇买入价<现钞卖出价=现汇卖出价 D、中间价<现钞买入价<现汇买入价<现钞卖出价=现汇卖出价 14.某个时点,我行的美元挂牌中间价是644.42,下列哪个价格是不合理的。( A) A、现钞买入价644.54

浅析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防控

浅析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防控 银行,从诞生那日起,便伴随着风险存在。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管理银行就是管理风险。按照属性和性质,银行的风险可以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以及犯罪风险。而针对于柜面业务来说,最为常见的是操作性风险。 关键词:柜面业务风险防控 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是指银行柜台为客户办理账户开销、现金存取、支付结算等业务过程中,由于风险控制失效使银行或客户资金遭受损失的风险。各银行网点的柜面直接与总行的计算机终端进行数据交换,直接与客户沟通,因此,如果银行各网点的柜面出现重大操作差错,如帐实不符,凭证丢失等,后果都是不可设想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柜面业务是银行的高风险业务之一,必须严格控制。 下面我们运用经济学中的风险分析法谈谈银行柜面业务的操作风险该如何控制。运用风险分析法对银行柜面业务的操作风险进行分析,将有助于从整体上把握银行柜面业务的操作风险,做好柜面业务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从而将该风险降至最低。 在经济学中,风险是指一种动态行为,指对经济主体的双重影响,即蒙受损失和获取收益的可能性。风险分析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风险辨识、风险估计、风险评价和风险对策,其中风险辨识属于事前控制、风险估计和风险评价则属于事中控制,而风险对策则涵盖了这三个方面的内容。 风险辨识是首先找出风险所在,再进一步找出产生风险的根源。风险的产生虽然是随机的,但是每个随机的风险因素在概率统计上是服从一定分布,因此,在风险估计阶段通常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使用概率统计的方法和计量模型)来研究总体风险的大小。在风险的评价阶段根据计算出来的风险大小,然后结合决策者或评价者的偏好,作出风险是大或是小的结论。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就是风险的对策。对于高风险因素,其对策是要有相应的应急计划,对于低风险的因素则可以给予关注。 根据前面介绍的风险分析的方法,柜面业务的操作风险控制应依次依照下面程序来完成:风险辨识、风险估计、风险评价、风险对策。 首先是,柜面业务的操作风险辨识。柜面业务多而细,而造成柜面操作风险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工行个人结售汇业务介绍

工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简介 一、个人结汇 (一)业务简述 个人结汇指在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前提下,您按我行当日实时牌价将外币兑换为人民币的业务。 (二)特色优势 1. 币种多:我行可为您办理美元、港币、日元、欧元、英镑、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新加坡元、瑞士法郎、丹麦克朗、挪威克朗、瑞典克朗、澳门元、新西兰元、韩元、台币、马来西亚林吉特和卢布等18个币种的结汇业务。具体能兑换的币种根据网点业务开办情况而不同,办理前请发送短信至95588或拨打当地95588客户服务热线咨询。 2. 范围广:无论是境内居民或境外人士,均可持外币现钞或外汇账户存款在我行办理结汇。 3. 境外个人在离境前可凭护照、原结汇凭证、外卡在ATM 的取款凭条在我行指定网点将结汇换得的人民币换回外币。 (三)服务渠道 1. 您可通过我行指定网点办理个人结汇业务。 2. 您可通过我行网上银行办理“小额结汇”业务,年度结汇最

高额度为等值5万美元。(该项服务按地区开通,欲了解您所在地区详细情况,请拨打当地95588客户服务热线咨询。)(四)操作指南 无论境内个人还是境外个人,也无论何种事项的结汇,每人每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结汇等值5万美元(含)。其中“每年”即一个公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于超过每年等值5万美元年度总额的结汇,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对于境内个人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需自带复印件): (1)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2)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3)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4)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5)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1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便利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根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守本细则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结售汇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以下简称衍生产品)业务。衍生产品业务限于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和期权业务。 第四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循“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的原则。 (一)客户调查: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 (二)业务受理:执行但不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现有法规,对业务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核,了解业务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 (三)持续监控:及时监测客户的业务变化情况,对客户进行动态管理。 (四)问题业务:对于业务受理或后续监测中发现异常迹象

的,应及时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 第五条银行应当建立与“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原则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完整的审核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 (二)采取培训等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工作人员明确结售汇业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 (三)建立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市场准入与退出 第六条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金融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四)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银行需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还应具备相应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第七条银行申请办理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

银行柜面操作风险

银行柜面操作风险 1风险:人员,系统,流程,外部事件导致银行和客户资金财产损失(内部,外部) 2类型:操作失误,主观违规,内部案件,外部欺诈,技术风险 3操作风险:声誉影响,管理影响,发展影响 4任何岗位都应该有岗位责任制的订立 5“三清原则”:客户认清,钞券点清,一笔一清 6禁止:假作废,假遗失凭证,私留废纸的凭证,违规跳号使用,先在凭证上加盖印章私自将凭证带离营业场所,不按规定运送凭证。 7账户违规:销户后不销毁凭证,违规办理查询冻结解冻扣划,虚增存款调剂库存擅自垫款压款无理退票,长款私拿,短款自补,以长补短。违规揽存,虚假宣传, 8三先三后:先卡大数,后点细数先点主币,后点辅币先点大面额票币,后点小面额9会计印章:专匣保管,固定存放,临时离岗,人离章收。错用,串用,提前过期使用。10柜员短暂离柜5分钟之内,可不签退,但必须将现金抽屉,票夹门上锁。 11受理票据业务:一听,二看(双色底纹印刷,渗透性油墨),三摸(纸张挺括感,水印凹凸感,下排流水号凹凸感),四测(看颜色,规格,暗记,填写规范) 12装现取钞:同装同取同清点,钱箱启闭符合:同开同闭同加锁。 13柜面业务规范:一核(三见面三核对,账折,账款,凭证款项)二平,三定,四准卡点卡,五清,六发现差错三立一定(立即清点,立即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措施,定期总结经验) 14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 1票据行为:产生票据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事实。 2票据特征:金钱有价完全证券(谁占有归谁),要式证券(类型和格式,内容有法律规定),无因证券(无条件支付),流通证券(背书转让),文意证券(由出票人定大小), 设权证券(权利可以创设),融资证券工具(可以贴现) 3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票据追索权),请求权对象(付款人或代理),追索权对象(承兑人,前手,连带债务人),权利补救(申请止付,公示催告) 1存款经济概念:银行的货币信用行为,法律概念:契约行为。 2管理部门,银监会,人民银行,外管局。管理制度:准备金,基准利率,利率公告 账户管理,实名存款,分类开户,大额预约。反洗钱管理,大额现金,可疑现金。 3金融犯罪,指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法,根据刑法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惩罚性。

银行英语情景口语 结售汇业务

银行英语情景口语结售汇业务 关于结售汇业务的相关英语口语表达是在银行工作人员都要掌握的基本知识。以下是给大家的关于结售汇业务的银行英语情景口语,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dialogue 1 对话一 A:Hello there. Is there anything I can help you with? 您好。有什么我可以帮您的吗? B:Yes,please. 70,000 US dollars is being transferred into our aount. 是的,麻烦你。我们有70000美元要转到我们的账户上。 A:Which pany are you from? I'll check your details. 您是哪家公司的?我要查一下您的详细信息。

B:I'm the aountant with Guo Zhong Computers. 我是国忠计算机公司的会计。 A:Ah, yes. Mr Cao,isn't it? Yes, the money has been transferred suess?fully. But you'll need to change it into RMB before you can have it. 哦,是的。曹先生,对吗?是的,钱已经顺利地转过来了。但在您提款之前,您需要兑换成人民币。 B:No problem. Can I withdraw all of it now? 没问題。我现在可以全额提款吗? A:You have an aount with us, right? If so,there shouldn't be any problem. 你在我们这里有账户,是吧?如果有的话,不应该有任何的问题。 dialogue 2

银行案件防控

浅议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防范 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是一种出现频率高、影响范围广、管理难度大的风险。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不好,将对商业银行的声誉和管理方面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制约银行健康有序发展。本文首先对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介绍,其次从理论上分析了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驱动因素,最后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商业银行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风险,其中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是一种出现频率高、影响范围广、管理难度大的风险。近年来,因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所引发的案件层出不穷,涉案的金额也越来越大,给金融行业、柜员及客户均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或损失。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不好,将对商业银行的声誉和管理方面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制约银行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如何有效控制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是摆在商业银行管理者面前的一项长期工作。 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概念及特征 (一)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概念 《巴塞尔新协议》对操作风险的定义是:由于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效,或由于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我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对操作风险定义是: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是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主要部分。 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是指银行人工网点为客户办理账户开销、现金存取、支付结算等业务过程中,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造成银行或客户资金遭受损失的风险。 (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特征 为了全面地认识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本文对其特征进行了分析。准确把握其特征,对做出科学的对策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1.风险的内生性 柜面业务操作风险通常不是由于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或信用风险所造成,而主要是由银行柜面管理体制不严谨、柜面人员的业务操作不当、对相关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度不强等原因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人为风险,属于银行可控范围内的内生风险,更大程度上表现为非系统性风险。 2.影响因素的不确定性 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影响因素多种多样,有的是由于内部的管理机制不健全所造成的,有的是由于柜面人员风险意识和能力不足所造成的。影响因素的不确定性无疑对银行柜面业务风险的防范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3.风险的隐蔽性

对公网银即期结售汇客户操作流程20141114

对公网银即期结售汇 客户操作流程 1.业务概述 对公网银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系统是中国民生银行向对公客户提供的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业务网上综合交易平台,实现了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业务客户全流程线上自主操作,提供询价和挂单两种交易方式,并根据当地外管局的规定及客户需求,选择为客户开通电子单据审核、延迟交割方式等多样化功能服务。 2.管理员设置 对公网银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客户端岗位分为:管理员、制单员、审批人。管理员负责办理网银签约、操作员及相关账户信息维护,制单员负责录入业务要素,审批人负责审核业务要素。询价/挂单权限可根据需要配置给制单员、审批人或者其他人员。 对公网银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业务操作至少需要一名制单员和一名审批人,且不能设置于同一个KEY中。客户可按交易额度范围调整审批人级别和审批人数(一级审批人、二级审批人……)。 首次办理对公网银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的客户,需首先通过企业网银管理员权限登录网银客户端,办理网银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签约及相关业务信息维护。

2.1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签约维护 客户管理员进入管理员设置菜单中的“结售汇及外汇买卖签约维护”交易,阅读“中国民生银行对公网银结售汇/外汇买卖交易协议”及“中国民生银行对公网银结售汇/外汇买卖交易规则”等,认可上述内容后点击“同意”,系统反馈“签约成功”: 如果客户终止在我行办理对公网银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须处理完成所有对公网银即期结售汇及外汇买卖的未完结交易,然后客户管理员进入管理员设置菜单中的“结售汇及外汇买卖签约维护”交易,点击“解约”解除在我行的对公网银结售汇及外汇买卖业务办理关系,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规定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 管理规定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2014年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第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2014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令第2号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最新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全文包括总则、市场准入与退出、监督管理、罚则、附则共五章三十三条。 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保障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汇管理条例》),制定 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 汇局)是银行结售汇业务的监督管理机关。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银行是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 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二)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或因自身经营活 动需求办理的人民币与外汇之间兑换的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 业务;(三)即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在交易订立日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且清算价格为 交易订立日当日汇价的结售汇交易;(四)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指远期结售汇、 人民币与外汇期货、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汇期权等业务及其组合;(五)结售 汇综合头寸是指银行持有的,因银行办理对客和自身结售汇业务、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等人民币与外汇间交易而形成的外汇头寸。第四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局批 准。第五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金融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三)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四)拥有 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第七条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与外汇 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二)具备完善的业 务管理制度;(三)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四)符合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支付结算 【发文字号】农银发[1994]69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1996年11月25日实施日期:1996年11月25日)废止 【发布部门】中国农业银行 【发布日期】1994.04.04 【实施日期】1994.04.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4年4月4日农银发〔1994〕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总行制定的《中国农业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下发给你们,望各行在办理结售汇业务中遵照执行,并转发辖属分支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精神,结合我行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境内机构是指在我行办理结算业务的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结汇是指我行按照国家规定将境内机构的各类外汇收入结为人民币入帐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称售汇是指我行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向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出售外汇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中所称外汇帐户是指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及来华人员、个人在我行设立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的帐户。 第二章外汇帐户 第六条境内机构的下列外汇,可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请,在我行开立外汇帐户,并按规定办理结汇: (一)经营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提供劳务、技术合作及其他服务业务项目下所取得的业务往来外汇;

浅析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防控

欢迎阅读 浅析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防控 银行,从诞生那日起,便伴随着风险存在。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管理银行就是管理风险。按照属性和性质,银行的风险可以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而针对于柜面业务来说,最为常见的是操作性风险。 根据前面介绍的风险分析的方法,柜面业务的操作风险控制应依次依照下面程序来完成:风险辨识、风险估计、风险评价、风险对策。 首先是,柜面业务的操作风险辨识。柜面业务多而细,而造成柜面操作风险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操作失误型,操作失误是指员工在业务操作执、传递和流程管理中由于责任心不强、专业技术不过关以及偶然失误等原因导致的前台业务操作风险事件。如逆流成或未按流程办理业务、录入数据有误等,此类风险事件会给银行带来一定损失。这类风险事件通过事中、事后控制能够及时发现纠正。二、主观违规型,主观违规是指员工在熟知流程或制度规定的前提下随意简化操作流程等违规行为。这类风险事件数量不多,但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如违反实名制的相关规定,为客户办理大额存款业务,以及在业务操作中当与服务存在矛盾时,一时无法解决而发生不合规的做法。三、内部欺诈型,内部欺诈主要由于内部员工本身的道德缺失,价值取向失误等原因放弃有关法规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类风险较之前两者性质恶劣,影响力大,危害性强,损失较重。四、外部欺诈型,显而易见,外部欺诈就表示员工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被客户利用,给银行带来风险。这类事件容易出现在会计岗位,并且一旦发生损失巨大。五、技术风险型,技术风险主要指设备配置、操作系统等硬件软件设施存在漏洞从而引发的风险事件。 银行的风险和利润是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彼此不能分离。所以在对柜面业务存在的操作风险进行辨别之后,就要对这类风险进行风险估计及评价。柜面业务操作风险,属于银行可控范围内的内生风险。从有记录的损失事件数目和金额分布地区来看,操作风险不一定只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分支机构所在地区,但肯定会发生在管理薄弱、风险控制意识不强的网点。一、人员问题。首先,实际在岗员工数量与业务量不匹配,导致“操作疲劳”,对风险事项的识别能力下降。其次,人员流动频繁,新员工素质不适应业务要求。二、管理问题。若内部管理者短时间内频繁轮岗,那么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了解就会成为薄弱环节,难以达到良好的合作效果。又或者约束和鼓励机制不健全,柜面员工考核办法不科学。商业银行在经过转型后,更重视规模指标和进度指标,重心从服务转移到营销,这种导向必将造成柜员把主要精力用于营销而忽视业务

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促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32号)、《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等法规和**银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概念及定义 (一)“个人结售汇业务”是指本行为个人客户或因自身经营活动需求办理的人民币与外汇之间兑换的业务。 (二)“个人”系指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境内个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境外个人”是指持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同胞。对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 — 1 —

(三)“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指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以及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对于出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方能办理业务的,需将证明复印件留存。 第三条个人结售汇业务应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以下简称个人外汇系统)办理,业务办理方式可分为联机接口和网页登录二种。 第四条本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受理渠道包括柜台、电子银行(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验收合格并批准运行的业务渠道。 第五条个人结售汇业务办理基本原则 (一)应当遵循“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展业三原则。 (二)应当遵守外汇管理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根据外汇管理属地化管理原则,各行在办理业务时,除遵守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当地外汇管理政策规定。 (三)应当遵守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外汇交易市场管理规定。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及各级经营机构。 — 2 —

银行分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2020年最新]

XX银行XX分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 第2章XX银行XX分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的现状 及存在问题 2.1XX银行XX分行概况 XX银行XX分行成立于1999年,经过17年不断发展,业务遍及辽宁各 地,并在丹东、鞍山和锦州设立了三家二级分行。到2015年底,拥有业务网点23家,其中XX地区网点17家,共有员工1000余人,是辽宁地区较大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XX银行XX分行实行条线式的管理模式,设有信管、风控、 公司、零售、运营等多个部门,其中运营条线主要负责日常业务处理,特别是 柜台业务操作风险的防控。 2.1.1人员岗位分布及行龄 截至2015年3月,XX银行XX共有柜面业务从业人员305人,设有对私、 对公、综合、低柜、大堂、移动终端等岗位,具体数据如表 2.1所示。 根据XX银行XX分行统计的2015年营业网点人员情况同居数据分析显 示,从业年限在1年至3年的有134人,占比最多,其次为从业年限在3年以上的,共有87人,占比36.1%。如表 2.2所示。

2.1.2人员技能 银行从业人员的基本技能包括点钞、货币鉴别、居民身份证及护照识别、 数字书写与错数订正、计算器和计算机小键盘的使用、中文输入、电脑传票输 入和银行柜台服务礼仪;综合业务技能包括活期和定期储蓄存款开户业务、银 行卡开卡业务、银行汇票出票车务、联行电子报单录入业务、银行会计业务凭 证批量录入业务等。 XX银行XX分行规定所有从事柜面业务的员工均需要进行职业基本技能 培训及基本技能比赛,基本技能达标才能上岗工作。规定的基本技能包括机器 点钞、手工点钞、汉字录入以及传票。以2015年的考核及比赛情况来看,柜面 业务从业人员平均每分钟机器点钞数量为324张,平均每分钟手工点钞数量为 141张,平均每分钟汉字录入数量为320个,95%以上的人员均达到考核要求。 2.1.3体制规制 从部门架构角度看,XX银行XX分行的柜面业务主要在各营业网点的营 业部进行,营业部内的操作人员包括对公柜员、对私柜员、低柜柜员、综合柜 员以及大堂经理,对私柜员的主要业务操作为针对私人账户的服务;对私柜员 的主要业务操作为针对单位或企业账户的服务;低柜柜员的主要业务操作为个人消费和住房贷款、个人理财等非现金业务;综合柜员主要业务操作为银行柜 员已经发生业务的账务核对、监督和审查;大堂经理主要进行银行业务宣传、 客户分类引导、客户咨询解答和辅助柜员办理业务等。如图 2.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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