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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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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

附件3

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

2、子女为(儿子、女儿)

3、双方父母(父亲、母亲、公公、婆婆)

备注: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内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4、此表和档案缺失材料及缺失材料明细表一并上交。

《干部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表》

《干部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表》 填写说明 1、“家庭成员情况”,填写配偶、子女、父母情况(填写顺序为配偶、子女、父亲、母亲)。如本人有合法的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应在此栏填写;父母已去世的要在“备注”中注明。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侄女)、甥(甥女)。 3、“近姻亲关系”,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本表要求填写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以及子女配偶的父母。 4、配偶、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商、定居或与外国人结婚的,均应详细填写。如:在某国某地某学校学习或某公司做某种工作(或任何种职务)。 5、配偶、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中,被判刑和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也应具体写明。 6、配偶、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较多,表中填写不下的,可另续页填写。附件:

市管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项目释义【姓名】:档案中姓名用字前后不一致或与干部户籍和身份证用字不一致的,应与干部本人沟通,由干部本人提出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确认,应做到档案中姓名用字与户籍和身份证上的用字保持一致。 【出生年月】:依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组通字〔〕号文《关于仔细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实际工作中,由于早期的户籍档案难以调查核实,原则上就以干部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干部档案中出生日期记载不一致的,应以本人最早填写的干部履历表、自传材料、学生登记表、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招工登记表、入伍登记表、录用审批表等材料为原始依据。不能凭干部本人的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户籍复印件,更改或证明干部的出生年月。凡干部本人提出自己在档案材料中填写的出生年月是阴历,要求按阳历换算的,应以干部档案中最早记载的出生年月是否注明了阴历为准,如果明确注明了“阴历”二字,方可进行阴阳历换算。凡复退军人或转业干部以入伍时改大年龄为由要求再改小的,以

家庭成员既关系

1、家庭主要成员——未婚者填写父母、兄弟姐妹,已婚者填写配偶、子女; 2、主要社会关系——未婚者填写父系的祖、伯、叔、姑,母系的外祖、舅、姨。已婚 者填写父母(岳父母、公婆); 3、外甥与舅舅的关系——舅甥关系。 2010-4-29 15:18 满意回答 已婚后如果老公的父母是一起共同生活的话,在填写中应该填写老公父母的名字与老公以及小孩子的名字,而自己父母的名字是应该不在其中的。因为,已婚后一般户口都来到了老公家的户口里。如果结婚后老公的父母亲没有一起共同生活的话,填写时就不用写老公父母的名字。最好是看结婚后的户口薄上有什么人的名字就填写什么人的名字。 家庭成员就是指直系亲属, 即你的父母,亲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一般是指与发展对象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公、公婆)、伯叔姑舅姨等。 对于已婚女子父母应属家庭成员还是主要社会关系 满意回答 主要社会关系 满意回答 国防生政审表中的社会关系包括三部分: 第一类,两代以上未共同生活的直系血亲。包括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 第二类,已婚并且独立生活的第一代旁系血亲。包括已婚并且独立生活的兄弟姐妹。 第三类,第二代的旁系血亲。包括父系的叔伯姑,母系的舅姨。 而工作单位如果是在政府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的,写清单位名称,职务则以行政职务为主如处长、经理、主任、办事员等,没有行政职务的可以写技术职称如技术员、工程师等;如果是个体经营者,则在工作单位处填写个体经营,不需要填写职务;如果是农民,则填写务农。 另外,本人父母、共同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未婚且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都应填到家庭主要成员,说白了,你家户口本上有谁,都算主要家庭成员,而不能填入主要社会关系。 |评论 如果你们的户口是在一起,就算是家庭成员;如果是单独立户,就算是社会关系。

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登记表

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登记表 单位: 《干Array部亲 属关 系登 记表》 的填 写说 明 1、“家 庭成员情 况”,填写 配偶、父 母、子女情 况(必填)。 父母已去 世的要填 写生前所 在工作单位及职务并注明“已去世”。 2、“重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包括除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重点填写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兄弟姐妹情况(必填),以及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关系。已去世的要填写生前所在工作单位及职务并注明“已去世”。 3、“直系血亲关系”,一是指有自然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 孙子女;二是指由法律确认其具有与自然血亲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如养父母

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 4、“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三代以内,除父母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有间接血亲关系的亲属。“三代以内”是从自身往上数,自己为第一代,到父母为第二代,到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三代;从自身往下数,自己为第一代,到子女为第二代,到孙、外孙为第三代。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5、“近姻亲关系”,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主要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6、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商、定居或与外国人结婚的,均应详细填写。如:在某国某地某学校学习或某国某公司做某种工作(或担任何种职务)。 7、家庭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较多,表中填写不下的,可另续页填写。 8、“出生日期”,时间用阿拉伯数字按公历填写到月,样式为××××.××。 9、“政治面貌”,根据实际情况可分别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子女为儿童的,此栏不用填写。 10、“工作单位及职务”,已退休的要填写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并注明“已退休”;务农的要填写“某市(县)某镇某村务农”;子女为在校学生的要写明学校名称。 11、“单位审核意见”,若审核无误,则填写“情况属实”,并加盖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印章。

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及主要健康问题

表1 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及主要健康问题 与户主关系:0 本人或户主;1 配偶;2 子;3 女;4 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外孙女; 5 父母; 6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7 兄、弟、姐、妹;9 其他 性别:1男性;2女性;9其他 文化程度:1文盲半文盲;2小学;3初中;4 高中或中专;5大专及大专以上 9不详职业:1种植业生产人员;2林业生产及野生动植物保护人员;3畜牧业生产人员;4渔业生产人员;5水利设施管理养护人员;9其他 婚姻:1已婚; 2未婚; 3离婚; 4丧偶; 9其他 主要健康问题:1、药物过敏;2、遗传问题;3、酗酒;4、吸烟;5、离婚;6、丧偶; 7、传染病;8、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 统疾病等);9、持续性健康指标异常; 10、残疾等主要健康问题 变更:1死亡;2迁出本家庭。(要求写明日期)

表2 个人基本信息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用于居民首次建立健康档案时填写。如果居民的个人信息有所变动,可在原条目处修改,并注明修改时间。 2.性别:按照国标分为未知的性别、男、女及未说明的性别。 3.出生日期:根据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如19490101。 4.工作单位:应填写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离退休者填写最后工作单位的全称;下岗待业或无工作经历者须具体注明。 5.联系人姓名:填写与建档对象关系紧密的亲友姓名。 6.民族:少数民族应填写全称,如彝族、回族等。 7.血型:在前一个“□”内填写与ABO血型对应编号的数字;在后一个“□”内填写是否为“RH阴性”对应编号的数字。 8.文化程度:指截至建档时间,本人接受国内外教育所取得的最高学历或现有水平所相当的学历。 9.药物过敏史:表中药物过敏主要列出青霉素、磺胺或者链霉素过敏,如有其他药物过敏,请在其他栏中写明名称,可以多选。 10.既往史:包括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和输血史。 (1)疾病填写现在和过去曾经患过的某种疾病,包括建档时还未治愈的慢性病或某些反复发作的疾病,并写明确诊时间,如有恶性肿瘤,请写明具体的部位或疾病名称。对于经医疗单位明确诊断的疾病都应以一级及以上医院的正式诊断为依据,有病史卡的以卡上的疾病名称为准,没有病史卡的应有证据证明是经过医院明确诊断的。可以多选。 (2)手术填写曾经接受过的手术治疗。如有,应填写具体手术名称和手术时间。 (3)外伤填写曾经发生的后果比较严重的外伤经历。如有,应填写具体外伤名称和发生时间。 (4)输血填写曾经接受过的输血。如有,应填写具体输血原因和发生时间。 11.家族史:指直系亲属(父亲、母亲、兄弟姐妹、子女)中是否患过所列出的具有遗传性或遗传倾向的疾病或症状。有则选择具体疾病名称对应编号的数字,没有列出的请在“”上写明。可以多选。

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

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 填报说明 1、“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真实情况父母已去世的要如实填写去世前的情况并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内加括号注明已故 2、“称谓栏”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 3、“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要填写全名 4、“出生年月栏”要如实填写年份用4位数表示月份用2位数表示如“1972.05” 5、“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民主党派成员、群众 6、“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填写要准确已病休、退休、离休的在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分别注明。学生写明现在何校何专业学习。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称谓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 11 鄯善县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报告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部门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日期年月日姓名单位及职务报告事项 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2、本人承办或参与承办的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3、本人及家庭成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4、本人、配偶及子女因私出国境情况包括劳务输出或出国探亲、自费留学等 5、本人、配偶及子女接受国外单位或人士邀请赴外考察、参观情况 6、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 7、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 8、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指同财共居的子女下同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9、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的情况10、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或宅基地转让情况 11、本人、配偶及子女购买汽车的情况 12、本人或本人家庭出现重大事故如患重大疾病或发生其他重大意外事故的情况 13、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地经商从事个体经营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买卖股票情况 14、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15、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招工、录聘干、大中专毕业分配、工作调动等情况 16、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自己单位或所管辖的单位安排工作就业情况 17、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说明 1.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2.无需报告的事项应明示“无”。 11 鄯善县科级领导干部实绩公示表姓名单位及职务公示时间单位盖章序号主要工作实绩角色作用备注 1 2 3 4 5 .... 说明1、角色作用一栏填写时从完成、协助班子成员完成、班子成员协助本人完成三种情况中选一种填写在对应实绩后2、此表可复印也可另附纸。 11 鄯善县科级领导班子实绩公示表领导班子名称公示时间单位盖章章序号主要工作实绩备注 1 2 3 4 5 … 说明此表可复印也可另附纸 11 2008年干部考核参加群众评议人员花名册模板填报单位公章序号姓名单位及职务性别民族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人员类别备注说明单位干部职工、退休干部、基层站所干部、行政村社区干部、群众居民代表、服务单位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应分类统计并在“人员类别”栏目内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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