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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交通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交通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交通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有责事故:

1)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如需报保险需扣500元事故罚款,车辆维修期间驾驶员需

到公司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保险公司不赔付部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需立即联系事故专员,由事故专员协助处理,下车拍照,(照

片需要事故四角照片,地上有标线,标线一并拍上,如照片拍照不清晰造成保

险公司免赔部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三者车辆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垫付,保险

公司赔付后,垫付费用由公司统一发放给驾驶员,未按事故专员安排处理交通

事故处以罚款200元/次。

4)如发生人伤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打122报案,通知事故专员,及时送伤者

去医院治疗,伤者在治疗期间驾驶员应及时全力配合治疗,医药费部分由驾驶

员垫付。

5)如发生有责交通事故驾驶员擅自向报险公司报案处以罚款500元/次,屡教不

改或情节恶劣予以退回,我方所有事故车辆受损必须前往丰易达4S店维修。

6)出现交通事故,对方车辆肇事逃逸,无法找到第三方,需由个人承担所有车辆

维修费用。

7)伪造事故现场,个人需承担所有维修费用,并予以退回。

8)未及时向事故专员发送事故照片或照片不清晰造成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由驾驶

员自行承担,并处以罚款500元。

9)车辆安排维修后应及时向运营主管发送车辆维修时间和事故责任,如未按规定

发送处以罚款200元/次,屡教不改人员予以退回。

10)一个保险周期内(一年)出现三次有责交通事故且出险报案,予以退回。

11)故意隐瞒交通事故,一经发现,承担所有损失并予以退回。

2.无责事故:

1)发生无责交通事故需第一时间拍照,报备事故专员,听从专员事故处理流程处理;

2)无责事故必须更换车辆,如拖延或无故不更换车辆,按事假处理;

3)发生恶意无责事故公司一经发现,予以退回;

3.人伤事故报告流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

编号:SY-AQ-0738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 处理制度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 reporting system and investigation and handling system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 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保证事故处理的真实性,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内容: 2.1发生在本矿的各类安全事故,现场人有责任及时汇报,并视事故大小按规定逐级上报。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加重处罚。 2.2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保护好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2.3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2.4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本人和全公司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

2.5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主动关心他们,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化解各种矛盾。 2.6对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指挥、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培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者遇到无法联系单位负责人等特殊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五、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汇报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汇报材料 为深入吸收《XXXX 4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报告》如下。 I 、强化责任,形成强大的工作力量,将联合整治非法车辆纳入专项反犯罪和反邪恶运动,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公安局、交通局、交通管理处、交警大队队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同时,建立实施反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工作定期咨询、联合约谈、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合作、保障机制。 如果你对你的工作不认真、和不细致,如果黑恶势力明显存在但不能被发现、或如果你隐瞒、报告不足、发现后过度报告,或如果你违反工作纪律、和举报黑恶势力,你应该认真追究责任和问责,并以问责的方式强制执行工作责任。 二、严格执法,打击非法经营补救行动稳步推进,依靠一个部门单独打击,事半功倍。 为此,深化联动,由五个部门联合开展执法。 一是了解当前形势,心中有底。 在开展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之前,干部职工、客运企业、公众被动员起来合作寻找线索。涉嫌从事非法活动的车辆和人员已在登记册上登记,并明确表示当天情况为0+级,他们已被纳入对关键人员的监测和控制。 同时,在老客运站等违法经营突出的重点区域设立固定的联合执

法点,加强客运站和重点路段的联合执法,形成协调互动、的互补工作机制。 二是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根据国务院主要领导关于“4.20”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修订完善了《县非法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了月度、周、日行动时间和行动路线等整治方案。采取了常规行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并根据计划随时进行24小时攻击,以确保有效打击。 与此同时,将启动24小时工作制,由公安+交警+交通执法+公路大队配合检查每一辆经过拦水坝点的车辆。 到目前为止,共出动执法车辆95辆,出动执法人员265人,查获3辆无证车辆、假车。一辆有假牌照的车辆;我们查处了8辆在市区/时间内非法营运的车辆,51辆在长途和县际地区非法营运的车辆。目前,我们已对非法营运车辆处以14万元以上的罚款,21辆车辆被暂时停驶,没有受到处罚。 三是加强宣传和正确引导。 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将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展板、散发传单、播放宣传影片等形式。将有效利用客运站场、户外led吸顶灯、宣传公告栏等传统媒体,充分发挥短信、微信、党建引领县域交通等现代传播媒体的微信公共平台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力度,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推进安全交通、合法交通建设的过程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非法经营、反犯罪反邪恶”专项斗争。 截至目前,全县已有2600多条《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公告》、《道

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各部门的要求,为在事故发生后争取时间,迅速控制事态发展,保护现场人员不受损失,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稳定有序进行,特制定此规定。 一、事故报告应做到及时、准确。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事故报告可先以口头报告的方式进行,但必须及时进行书面方式补报。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续报。 二、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向当地交警部门、保险公司、本单位报警,公司在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上级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如实上报,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 三、交通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3、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7、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公司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协助交警、保险部门,给予施救。 五、配合事故调查处理部门,及时、准确查清事故,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六、重大事故报告后的反应。 接到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以下反应: (1)相关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 (2)根据事故状况,确定启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通知相关救援专业组赶赴事故现场,尽力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其它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组织指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临时确定。 (4)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主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四、要求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示范文本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一旦事故发生后,能按照有关 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吸取教训,防止事 故重复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无论是人身伤亡事故或非人身伤亡 事故。)负伤者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汇报矿调度或矿 领导。 2、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汇报安监站、总工 和矿长。 3、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对于重伤、死亡、重大死亡 事故以及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汇报局调度和局 领导。

4、对于轻伤事故,安监站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汇报安监局。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或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后,矿长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每月底(或次月初),安监站必须将当月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上报安监局。 7、对于不负责任不按规定上报而造成事故的扩大,矿将给予处以200元罚款。 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1、对于轻伤,重伤事故和非人身伤亡事故,由矿长或安监站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人员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对于死亡、重大死亡和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安监站要会同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与统计职工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与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条例》得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项目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指挥长依法对事故报告负总责。 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事故报告: (1)发生一般事故,指挥长应向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逐级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 (2)发生一般(初步核实情况不明)及较大(含)以上事故时,须由发生事故得集团公司安质部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核实事故信息后分别立即报告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 (3)须在事发3小时内将事故信息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超过3小时未报,认定为内部迟报。 2、工地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发生伤亡、重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发生伤亡事故后,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得有关规定处理。 4、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得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总结.docx

为深刻吸取“4·20”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的惨痛教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落实责任为主线,以专项治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现将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运管所、交警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推动有力。同时,建立落实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工作定期协商、联合约谈、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协作、保障机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二、严格执法,整治行动稳步推进 打击非法营运,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事倍功半。为此,深化联动,由5个部门联合开展执法。一是摸清现状,心中有底。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前,便发动干部职工、客运企业、社会群众协同开展线索摸排,对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将其纳入重点人员进行监控管控。同时,在老客运站等非法营运现象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设置了固定联合执法点,加强对客运站周边以及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协调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机制。二是精心组织,形成全力。按照州委主要领导对“4.20”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精神,修订完善了《县非法营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了每月、每周、每天的行动时间和行动路线等整治方案,采取常规行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实行24小时按方案随时出击,确保有效打击。同时,展开24小时工作制,在出城和入城的拖坝卡点、雅桥卡点,由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路政大队协同配合,检查过往的每一台车辆。截止目前,出动执法车辆95台/次,执法人员265人/次,查获无证、假牌车3辆;持假证1辆;查处城区内非法营运车辆8辆/次,长途以及县际非法营运51辆,现已处罚非法营运车辆罚没款14万余元,进行暂扣且未处罚车辆21辆。三是强化宣传,正确引导。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采取挂横幅、设展板、发传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有效利用客运站场、户外led顶灯、公示公告栏等传统媒介,发挥短信、微信、“党建引领县交通”微信公众平台等现代传播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把安全生产大检查、非法营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穿到推进平安交通、法治交通建设的过程。截止目前,在县内主要街道、出入口、重点路段,张贴、发放《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公告》、《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手册》2600余张,悬挂横幅15条,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道路运输安全防范意识。 三、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 “4.20”道路交通事故以来,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地段、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严查实改,形成闭环管理。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从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排查,坚决遏制道路安全隐患,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得到明显好转。二是自汛期以来,以甘扎路、麦达路、老甘达路、泥柯乡上泥巴沟、下泥巴沟为重点,及时组织做好全县县道、乡道、村道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排查公路安全行车隐患65处,累计投入500余人/次,机具80台/次,实施路面整治、边沟清理、维修涵洞、加固路基、清除塌方8处16500余立方米,增设道路警示标志牌29个,投入大量资金及人力物力排查隐患,确保道路安全通行。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黑车”分布面广,车主多数为自由职业,生活无来源,对取缔“黑车”一时难以接受,抵触情绪较大;部分偏远乡镇道路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差,群众出行不便,有随整治随反弹的现

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 一、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工程队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上报项目部领导、安全质量部,同时要上报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监管部门。 2、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简要经过、现场处理情况。 3、用电话、电传的方式逐级上报的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项目名称、伤亡者或失踪者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事故简要经过及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初步分析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现场控制及事故上报情况。 4、发生火灾事故、在道路上发生机动车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要向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报告。 5、发生机械设备(含非标设备)事故应向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部、安全质量部报告。 6、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以及提供假材料、做假证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 1、死亡事故由所在地政府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持调查处理,相关部门派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 2、重伤、轻伤事故,经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由项目经理

部第一分部领导主持,有关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必要时可邀请公司派人员参加。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直接原因及主要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提出预防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 5、事故归档材料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 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北京中通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报告和处理,并对其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可分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概况或项目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措施

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措施 篇一:交通事故整改措施 第一段事故情况及原因分析.........略 进入xx年,我公司安全生产较往年有所好转,xx季度的事故起数较去年有所下降,使有些管理人员放松了警惕,xx日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给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同时也暴露出我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 安全管理思想松懈,责任心不强。缺乏超前预见性,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看成绩多了,看问题少了,我司事故频率在与去年同期比较是有所下降,但是缺忽略了去年受冰雪天气的影响使事故高发的原因,实际上今年事故的频率还是较高的,而且今年驾驶员的违章行为也没有得到很好遏制,“四害”违章还时有发生,这些现象在各级管理干部当中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安管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分解不到位、工作得过且过,弱化了安全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2. 安全管理出现漏洞和肓区。职能部门和车队安全管理重心偏重于对驾龄短的驾驶员,放松了对驾龄长的驾驶员的管理,在日常管理中滋生侥幸心里,总觉得他们工作时间较长,驾驶经验丰富,平时没有出现过大的问题,思想上放松了警惕性,造成管理不到位,同时安全教育、培训、检查、

监督工作没有常抓不懈,驾驶员跟踪教育缺乏力度,存在安全管理的漏洞和盲区,使个别安全意识淡薄,不能自觉做到尊法守纪,驾驶工作中常抱有侥幸心理的驾驶员,没有被及时发现,这些人往往摆不正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没有真正意识到安全行车对自己、对家庭、对企业极端重要性,是事故的隐患。 xx事故被列为典型事故在全司范围通报,公司各级安管人员都决心为根本扭转我司安全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努力工作,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司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 要规范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制度不能只停留在口头,要切实落实到行动,要加强安管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安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公司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中的死角、盲区,各部门在安全管理工作上要密切配合,对发现的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信息,公司对安管人员实行业绩考核,对责任心不强,不称职的予以换岗,从而提高安管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 2. 进一步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尤其不能放松驾龄长的驾驶员管理。各部门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找事故根源,同时通过各种有效的手段,多样的形式,对驾驶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加深印象,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强化驾驶技能的培训,消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

额济纳旗沙红山南萤石矿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 一、总则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规范A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施工事故的控制管理,加强对电力建设事故的预防、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控制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工程建设事故的发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实现“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管理制度适用于A公司及各分包单位承包A公司的工程项目,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人身事故和电网事故。 三、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4、《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5、《安全生产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6、《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7、B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生产事故调查、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四、事故类别划分 1、人身事故等级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5)重、轻伤事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人身事故。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电网事故的划分 (1)特大电网事故:发生大面积停电的事故。 (2)重大电网事故:未构成特大电网事故;造成输电运行线路倒杆、塔的事故。(3)一般电网事故:未构成特、重大电网事故;造成输电运行线路短路接地、烧断导线,导致跳闸的事故。 五、事故归属 1、总包单位管理员造成的事故,为管理单位事故。 2、分包单位施工造成的事故,为分包单位事故。 六、安全生产人身事故的调查组织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和负责组织成立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执行《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安全信息管理制度》;B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生产事故调查、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 重、轻伤事故则由公司调查组负责全面的调查工作。公司技术质量及安全监察部接到施工现场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发生重伤、轻伤事故的报告后,由技术质量及安全监察部根据现场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并由技术质量及安全监察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以及事故单位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报告由事故调查组安监人员填写。 七、电网事故的调查组织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和负责组织成立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特大、重大电网事故的调查,执行《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安全信息 管理制度》;B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生产事故调查、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

校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校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

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巨大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交通事故整改报告

交通事故整改报告 黄埔区交通局: 2012年06月03日我公司在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事故后我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在2012年06月03日下午16:00左右,驾驶我司车辆被无牌摩托车追尾,事故造成摩托车司机 死亡以及一名摩托车乘客受伤。 二、事故调查状况:根据当地交警大队调查取证,***没有考取驾驶证,没有带安全头盔,酒醉后驾驶无牌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没有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没有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故此负上主要责任。而我司司机***因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没有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三、事故处理结果:因伤者****与我司及保险公司多次协商赔偿问题未果,事故结果还在等待法庭处理。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司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教育驾驶员要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坚持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确立的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杜绝司机超速行驶。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事故违章处理,同时把违章当事

故看,把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制度执行监管力度。. 3、开好每月一次的事故违章人员会议,找出违章原因,对没有违章的司机进行适当奖励,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采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坚决把违章现象压下来、事故起数压下来。 4、公司对司机实行成绩考核,对责任心不强,不称职的予以适当处罚,从而提高司机的责任感、危机感。 5、进一步对司机进行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尤其不能放松驾龄长的驾驶员管理。各部门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找事故根源,同时通过各种有效的手段,多样的形式,对驾驶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加深印象,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强化驾驶技能的培训,消除驾驶工作中不良心态,从细节抓起,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 *****物流有限公司 日25月10年2012

交通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交通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有责事故: 1)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如需报保险需扣500元事故罚款,车辆维修期间驾驶员需到公司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保险公司不赔付部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需立即联系事故专员,由事故专员协助处理,下车拍照,(照片需要事故四角照片,地上有标线,标线一并拍上,如照片拍照不清撤造成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三者车辆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垫付,保险公司赔付后,垫付费用由公司统一发放给驾驶员,未按事故专员安排处理交通事故处以罚款200元/次。 4)如发生人伤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打122报案,通知事故专员,及时送伤者去医院治疗,伤者在治疗期间驾驶员应及时全力配合治疗,医药费部分由驾驶员垫付。 5)如发生有责交通事故驾驶员擅自向报险公司报案处以罚款500元/次,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予以退回,我方所有事故车辆受损必须前往丰易达4S店维修。 6)出现交通事故,对方车辆肇事逃逸,无法找到第三方,需由个人承担所有车辆维修费用。 7)伪造事故现场,个人需承担所有维修费用,并予以退回。 8)未及时向事故专员发送事故照片或照片不清撤造成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并处以罚款500元。 9)车辆安排维修后应及时向运营主管发送车辆维修时间和事故责任,如未按规定发送处以罚款200元/次,屡教不改人员予以退回。10)一个保险周期内(一年)出现三次有责交通事故且出险报案,予以退回。 11)故意隐瞒交通事故,一经发现,承担所有损失并予以退回。 1/ 2

2.无责事故: 1)发生无责交通事故需第一时间拍照,报备事故专员,听从专员事故处理流程处理; 2)无责事故必须更换车辆,如拖延或无故不更换车辆,按事假处理;3)发生恶意无责事故公司一经发现,予以退回; 3.人伤事故报告流程 2/ 2

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通过评估 2017年2月11日16时30分,鲁甸县江底镇大水井村大龙潭社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市政府批示,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总工会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在调查报告中明确了要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鲁甸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工作,现已相应完成。根据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评估方案,成立了以安委办牵头,县监察局、交运局、交警大队、安监局为成员组成的评估领导小组,于11月27日至29日对全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组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评估工作已结束。 通过查看县纪委监察机关处理相关责任人及单位资料显示,事故车辆驾驶员经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诫勉谈话,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书面检查,全面落实责任追究,汲取教训。 事故发生后,在全县各地切实强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工作落实。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鲁甸县相

关部门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认真排查和整改道路隐患,根据报告中指出的防范及整改措施,鲁甸县对所有乡村公路,特别是8.03地震后修建的应急村社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对全县村社串户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心中有数,通过“双百隐患”治理,对报市级挂牌6处隐患,县政府补助整治资金18万元,县交运局投入资金268.45万元,修建警示墩3220米,修筑钢筋混凝土护栏2149米;鲁甸县县级挂牌督办的100处道路安全隐患,县交运局投入资金20.7万元,修建警示墩414米,治理隐患9处,县公路分局投入资金118万元,采取施划减速标线、修筑防护墙、安装提示牌等措施专项治理兰磨线(老国道213)隐患17处;政府划拨资金50万元,采取“五小工程”措施对74处平交路口或事故多发点的隐患进行治理。经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鲁甸县江底镇今年切实强化了基础保障,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通过整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事一论”等项目的开展,硬化各村主干道和串户路共计100余公里,投入资金2700余万元,对临崖临水临边路段和重点路段进行了加固和拓宽,对学校门口、集镇等重点地域设立减速带10条。针对江底镇2.1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路段,鲁甸县交通运输局从有限的资金中拿出29.1万元于2017年7月15日对该路段进行安全整治,共实施C25钢筋混凝土防护拦582米,浆砌下挡墙

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3、公司主管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各部门领导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

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应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华煤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59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及时处理和预防安全事故,学校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每月最后一天以书面形式向主中心学校汇报当月安全工作情况。 2、学校对突发事件除了及时救治外,学校领导要半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事件处理完毕24小时内要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报。 4、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报告校长当即报告校长,学校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学,除按学除校的《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抢救外,,应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种类的相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程序 (1)、一般安全事故报告程序:老师或现场老师--班主任--校长; (2)、火灾事故:拔打“119"--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也可直接使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是政府出于整治某种市场行为、某个行业或者突出的社会问题的需要,由主管部门或多个部门,在较短的时间内从重、从快地进行的行政检查、执法处罚行动。以下是风林网络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内容请关注风林网络。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今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的大力支持下,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按照国务院“五整顿,三加强”工作部署,全面深入地开展了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重点的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基本实现了区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在机动车持续快速增长、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加快的形势下,道路交通事故继续保持了平稳态势。1至9月份,全区共发生一般以上(立案)道路交通事故108起,死亡48人,伤91人,直接经济损失57.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数上升 3.8%、死亡人数下降9.1%、伤人数上升13.8%、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3.2%。发生重大交通逃逸事故5起,侦破5起,侦破率达100%。 一、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事故防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交通安全齐抓共管局面良好 今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十分重视,中央和省、市、区各级领导多次进行批示,部署加强预防和压降重特大交通事故。在道路交通安全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形势下,区委、区政府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也切实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作为“平安创建”和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工程,将全年事故预防目标纳入到各地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范围,明确了各地各部门在预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职责任务。并层层与各地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同时,全区以贯彻落实国务院“五整顿三加强”为重点,依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了以安监委牵头,公安、交巡警、交通、市政规划、城管、建设、工商、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编号:SM-ZD-55639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发生交通、刑事、治安、火灾、工伤、工亡事故报告的规程,适用于处各部门。 一、交通事故 1、一般事故由肇事者在8小时以内,以书面向单位领导、安全员报告事故经过和现场处理情况。安全员应了解车辆、人员、财产损失情况,并做出事故损失预测和初步认定后24小时内向处安委会报告,并通告保险公司。 2、发生重大事故或有人员伤亡,立即抢救伤者,并在肇事地区电话报告所在施工单位,单位应立即向处安委会领导报告。 3、重大交通事故由安委会于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设备科每月30日前向处安委会领导提供当月安全生产情况。 二、工伤、工亡事故

1、职工工作时间受到意外伤害,造成人员受伤(包括住院三天以内轻伤者),两天内向处安委会报告。 2、造成人员重伤,生命垂危或当场死亡,立即向处安委会报告,并于48小时内写书面调解检查报告。三、刑事治安、火灾事故 1、处属各单位发生价值200元以上的刑事、治安事故,应立即保护现场,然后向处安委会报告;重大刑事、治安事故处安委会应立即报告处长,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发生重大火灾,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组织人员采取抢救措施,并立即报告处安委会主管领导。 四、事故报表、事故报告书、报告审批程序 1、交通机械安全事故各类报表按种类、格式要求填写,于当月30日前报处设备科,由技术科安全员审核汇总后报处安委会。 2、工伤、工亡事故,按处发放统一表格填写,并附事故调查报告,报处安全生产办公室。 3、一般火灾事故按事故起因、当事人责任、直接经济损失、内容分析上报处安全生产办公室。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doc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1 目录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工伤事故台帐 3、工程及事故情况月报表 4、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报表 5、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目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011年2月15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当地主管部

3.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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