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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关系管理和劳动纠纷处理办法

员工关系管理和劳动纠纷处理办法
员工关系管理和劳动纠纷处理办法

八、员工内部沟通管理

1、公司实行“入职指引人”制度,由各部门评选出部门的核心骨干人员担任本部门入职指引人。

入职指引人的职责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1)帮助本部门新员工熟悉部门运作流程,保持与人事部劳动关系专员的沟通,反馈新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表现;

(2)主动为新员工解答疑难,帮助新员工处理各类事务;

(3)转正前对新员工做出客观的评价,以此作为新员工的转正依据之一。

2、员工的内部沟通主要分为正式沟通与非正式沟通两大类,正式沟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入职前沟通:为达到“以企业理念凝聚人、以事业机会吸引人、以专业化和职业化要求选拔人”之目的,在招聘选拔面试时须将企业文化、工作职责等进行客观描述。人事部招聘专员负责完成对公司拟引进的一般职位的“入职前沟通”,人事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分管副总完成对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入职前沟通”。

同时,进入公司的新员工由人事部招聘专员负责引领新员工认识各部门入职指引人,介绍公司相关的沟通渠道,后勤保障设施等,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2)岗前培训沟通:对员工上岗前必须掌握的基本内容进行沟通培训,以掌握公司的基本情况、提高对企业文化的理解和认同、全面了解公司管理制度、知晓员工的行为规范、知晓自己本职工作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考核标准、掌握本职工作的基本工作方法,从而比较顺利的开展工作,尽快融入公司,度过“磨合适应期”。

(3)试用期间沟通:

①为帮助新员工更加快速的融入公司,度过“磨合适应期”,应尽量给新员工创造一个合适、愉快的工作环境。

②由人事部、新员工所属直接和间接上级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人事部主管主要负责对管理人员进行试用期间的沟通;管理人员以外的新员工沟通、引导,原则上由其所属上级及人事部专员负责。

(4)沟通频次要求:

①人事部:

新员工试用第一个月:至少面谈2次(第一周结束时和第一个月结束时);

新员工试用第二、三个月(入司后第二、三个月):每月至少面谈或电话沟通1次。

②新员工的入职指引人和所属直接上级:可以参照人事部的沟通频次要求进行。

(5)除面谈、电话等沟通方式外,人力资源部须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组织新员工座谈会进行沟通。

3、转正沟通:

(1)根据新员工试用期的表现,结合《绩效管理制度》进行转正考核,在《转正申请表》上做出客观评价。

(2)沟通时机:

①新员工所属直接上级:进行新员工转正评价时,并且形成部门意见。

②人事部:在审核员工转正时,并且形成职能部门意见。

4、工作异动沟通:

(1)为了使员工明确工作异动的原因和目的、新岗位的工作内容、责任,更顺利的融入到新岗位中去,同时以期达到员工到新岗位后更加愉快、敬业的工作之目的。

(2)沟通时机:

①人事部:在决定异动后正式通知员工本人前三天内。

②异动员工原部门直接上级:在接到人事部的员工异动决定通知后立即进行。

③异动员工新到部门直接上级:在异动员工报到上岗之日,相当于新员工的入职引导和岗前培训沟通。

5、离职面谈:

(1)本着善待离职者原则,对于主动离职员工,通过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以便公司改进管理;对于被动离职员工,通过离职面谈提供职业发展建议,不让其带着怨恨走;诚恳的希望离职员工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跟踪管理。

(2)沟通时机:

第一次:得到员工离职信息时或作出辞退员工决定时;

第二次:员工离职手续办清楚准备离开公司的最后一天。

(3)离职面谈责任人:原则上由人事部和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共同组织:

①第一次离职面谈:对于主动提出辞职的员工,员工直接上级或其他人得到信息后应立即向其部门负责人和人事部员工关系专员反映,拟辞职员工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对于欲挽留员工要进行挽留面谈,对于把握不准是否挽留的应先及时反馈人事部以便共同研究或汇报,再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主管级以上的管理干部主动辞职的,得到信息的人应先将信息第一时间反馈人事部负责人以便决策。对于企业辞退的员工,由人事部组织进行第一次离职面谈。

②第二次离职面谈:对于最终决定同意离职的员工,由人事部进行第二次离职面谈。主管级以下员工由人事主管进行离职面谈;主管级以上员工(含主管级)由人事行政部经理及以上负责人进行离职面谈。第二次面谈应技巧性让离职员工自愿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跟踪管理。

(4)离职原因分析:离职原因分析每月应定期进行1次,由员工关系专员负责完成,报人事行政部经理和分管领导,以便改进人事管理工作。

6、非正式沟通通过以下几种形式:

(1)定期每季度由人事部组织高层管理人员与各部门基层代表的畅谈会,每期畅谈会参加的基层代表原则上是各部门员工轮流参加,畅所欲言,将自己对公司的想法、意见及不满反映给高层领导。

(2)为了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进行一次员工调查,员工匿名方式须填写《员工满意度调查表》,内容包括员工对直接上级的满意度、工作的建议、对其他部门的意见等。人事部在调查后的一周内,将调查内容整理成文,逐级报送给公司领导阅示。

(3)在公司有重大联欢性活动时,邀请员工家属一起参加,使员工家属了解公司、熟悉公司并支持员工的工作。

(4)除正式沟通中的各类面谈外,人事部员工关系专员还须不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访谈,重点是各部门核心员工、技术骨干的访谈,内容包括员工现阶段工作、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压力、心理负担。

九、员工关怀管理

1、员工关怀管理的目的是增进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与认同感,是指企业在员工遭遇重大困难时,对员工给予精神关怀或者物质帮助的一种管理过程。

2、逢重要节假日,如中秋、春节等,人事部员工关系组将根据公司情况,给予外派员工以及核心员工适当的慰问与祝福,让员工心有所系。

3、员工生日,由行政部发放祝福卡片或举行生日会进行庆祝。

4、员工个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困难时,员工关系组除代表公司送达慰问与关怀外,另根据公司领导审批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协助。

十、员工申诉管理

1、员工申诉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尽量减少员工因在工作中可能受到的不公正、不恰当的处理而产生的不良情绪。

2、员工申诉的主要范围包括:对工作安排不接受、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对上级处理结果不认同等。

3、申诉程序:

员工向直接上级投诉,如直接上级在三日之内仍未解决问题,可越级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投诉,同时也可向人事主管或员工关系专员投诉,人事部负责在三日内解决投诉问题。

4、员工对人事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继续向人事部的主管领导提请复议,主管领导有责任在一周内重新了解情况并给予处理意见。此复议为申诉处理的最终环节。

员工投诉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保护员工工作、学习、生活之合法权益,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问题,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投诉内容范围要求

2.1 如果上级有下列情况之一,员工方可进行投诉。

2.1.1 上级有贪污、受贿、盗窃、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行为。

2.1.2 上级有出卖、泄密等危害企业行为。

2.1.3 上级滥用职权,对投诉者有重大不公正行为。

2.1.4 上级违章指挥会造成严重事故隐患。

2.1.5 企业行政处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2.1.6 员工作业条件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

2.1.7 其他严重不合理行为。

2.2 员工对上述情况的投诉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3.投诉方式与途径

3.1 投诉人可采取面谈、信函(署名)方式进行投诉。

3.2 投诉人可以向直属上级进行投诉,也可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投诉。

3.3 投诉人可以对企业内部无法处理的事项可向政府有关执法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

3.4 公司为保护员工,免受打击报复,同时设立总经理投诉信箱。由总经理亲自负责定期收取投诉信件。

3.5 投到总经理投诉信箱之信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负责登记存档并及时(_____天内)直接调查。

3.6 投诉人可根据受理投诉的对象能否处理投诉的问题及其公正可信程度来选择受理投诉对象。

4.投诉处理

4.1 受理投诉人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本着迅捷、保密、客观的原则进行,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凡被调查的人员必须据实出证,并对调查事项保密。

4.2 隔级上级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投诉应当在十五日之内做出裁决,投诉人如服从裁决则必须履行。

4.3 人力资源部受理投诉,有权为员工辩护,有权代表员工向其行政领导或有关行政部门了解有关细节,应当在十五日内做出调解,投诉人服从调解则必须履行。

4.4 投诉人对第十二条裁决、第十三条调解不服的,可继续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

5.投诉及投诉处理的责任

5.1 投诉人必须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责,严禁捏造或恶意夸大事实。如经查实与事实不符,公司对投诉人可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2 受理投诉人必须对处理投诉的过程和结果负责,经查有不公正或泄密行为,公司可对直接受理人和受理部门领导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3 凡涉及到的被调查人员经查有出具伪证或有隐瞒、泄密行为,公司对其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4 任何人不得对员工合法投诉给予打击报复。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5 当事人对裁决或调解结果无异议但拒不履行的,公司可对其强制执行,必要情况下可对其进行处罚。

劳务公司关于劳务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劳务公司劳务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建设部、市住建委有关规范全市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本公司因劳务费问题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障本司及其所属施工单位(项目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经本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商议,并结合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长沙市建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全员重视;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预防为主,加强教育,群防群控;系统联动;资源共享;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并按照分级处置原则,集团总公司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劳务纠纷事件的处置工作,劳务公司负责本单位一般、较大的劳务纠纷事件处置,以及重大、特别重大劳务纠纷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司属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劳务纠纷事件应急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按照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四、事前排查 1、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公司在签订分包合同同时必须与分包商签订农民工工资保证条款,并缴纳安全工资保障金,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分包商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发生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项目必须建立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制度。在工程款结算或支付过程中,采取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分包商工程款的结算支付挂钩办法,要求必须先有农民工工资发放

签字表,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否则不予结算或支付工程款。 3、各项目要通过排查、上门专查、投诉举报专查等方式,加强对一些平时反应信誉不好、投诉举报较多的分包商的监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领导小组各均有责任和义务将所获得的信息按本预算规定程序及时反映和处理。日常排查、专查、受理举报和投诉有公司经营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请相关部门参加。 五、企业劳务纠纷时间级别与预警机制:劳务纠纷是指经国家商务部批准、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对外劳务经营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经营公司”)以及受有资质的经营公司委托并代为组织外派劳务中介机构在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过程中,发生的涉及劳务人员与经营公司之间、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需要由政府出面协调的劳务纠纷。根据其影响程度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和可控制程度,劳务纠纷事件划分为四级: (1)特备重大(Ⅰ级) (2)重大(Ⅱ级) (3)较大(Ⅲ级) (4)一般(Ⅳ级);并分别对应四种不同程度的预警机制(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公司将按照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进行预警,并对重大、特别的事件按规定程序预警信息。 六、应急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领导机构。公司成立劳务纠纷事件应急指挥部,由集团总公司法人代表担任总指挥,总公司总经理和其它领导担任副总指挥,长沙建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各部门室负责人、直属各项目总为成员单位,公司办公室、安全部、项目管理部、人事部、财务部、合约预算部、经营部等成员部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发生劳务纠纷时间

劳动纠纷处理办法企业版

劳动纠纷处理办法1. 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理进入仲裁、诉讼的劳动纠纷,减少因劳动纠纷而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降低劳动纠纷处理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全体员工因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 3. 处理原则 以客观事实作为处理劳动纠纷的出发点,合法、公正、及时、高效地处理劳动纠纷。 3. 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纠纷原因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材料,并最终决定案件处理方式。 法务部提供法律分析,建议,并作为仲裁、诉讼的第一代理人,代为收受法律文书,提交诉讼材料等。 争议员工所在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为便于应对及时,简化处理沟通过程,人力资源部与法务部各自指定一名直接对接人员并及时通知对方。 4.定义 本办法所称劳动纠纷仅指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的劳动争议案件。 具体指因如下原因产生的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5. 劳动纠纷的提出 人力资源部接到仲裁庭的仲裁通知后应在当日内通知并将全部相关文件转交给法务部指定人员。如当日内无法转交原件的,应先以扫描件或拍照等方式提交。 法务部指定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理清申请人的请求、事实与理由,做出初步判断,并通知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在96小时内就案件事实做出

说明,表明公司立场,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离职证明、辞职信,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和能支持公司主张、反驳对方提出的仲裁申请的证据)。证据材料以复印件/扫描件形式提交并提示原件信息以备查。 法务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的反馈信息后,于48小时内给出案件的初步评估意见,人力资源部依据法务部的评估意见,于24小时内做出和解、调解或应诉的决定。 法务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的应诉通知后或者人力资源部未能于指定日期前给予法务部“确定不应诉”的回复的,法务部将依据已掌握的证据材料于指定期限届满之前向仲裁庭提交应诉材料。 法务部仅依据已收到的证据材料准备应诉答辩。 6 和解 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仅只是因为员工理解错误或公司人员操作失误等因素造成,双方容易达成谅解的,以和解为原则。 人力资源部在做出和解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法务部,以便法务部及时与仲裁庭沟通。 和解谈判由人力资源部主导,法务部予以协助,最终和解方案由人力资源部确定。 7调解 如法务评估认为公司管理规范及证据留存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容易陷于不利局面的,应以调解为原则。 开庭审理前,开庭审理时及开庭审理后裁决作出前均可调解,人力资源部结合法务部沟通的案件进展和情况及时作出调解决定。 调解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协调各部门意见后最终确定(法务部依需要协助提供分析参考意见)。如人力资源部未出具书面调解方案,法务将继续应诉答辩。 调解协议应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达成,并尽量申请仲裁庭当庭出具调解书,以便当场签署。 8 仲裁 如法务部没有接到人力资源部关于和解或调解的书面通知,则法务予以应诉,人力资源部应指定至少一名人事协助出庭,其它部门若有。

解决劳务纠纷的合同内方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解决劳务纠纷的合同内方法 篇一:劳务纠纷参考资料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的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劳务合同提供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区别。 二.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三.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 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有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四.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际法律不过分干涉。 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而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员工因无故旷工解决劳务时应注意的事项方法/步骤 一.先跟本人联系上,看是什么原因旷工,这是公司人 性化的体现之一,因为如果是一些特殊的情况,也可能确实无法请假,所以要想留住人才,也让其他人没什么证明和凭证可以抓,建议一定要及时地沟通,在沟通的时候,最好还保留通话记录等证据。 二.跟劳动者沟通一下,看劳动者是否还愿意留在单位,在沟通的时候,最重要的是了解劳动者的心理状态,是想继

(完整版)劳动纠纷处理办法(企业版)

劳动纠纷处理办法 1. 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理进入仲裁、诉讼的劳动纠纷,减少因劳动纠纷而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降低劳动纠纷处理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全体员工因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 3. 处理原则 以客观事实作为处理劳动纠纷的出发点,合法、公正、及时、高效地处理劳动纠纷。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纠纷原因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材料,并最终决定案件处理方式。 3.2法务部提供法律分析,建议,并作为仲裁、诉讼的第一代理人,代为收受法律文书,提交诉讼材料等。 3.3争议员工所在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3.4 为便于应对及时,简化处理沟通过程,人力资源部与法务部各自指定一名直接对接人员并及时通知对方。 4.定义 本办法所称劳动纠纷仅指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的劳动争议案件。 具体指因如下原因产生的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5. 劳动纠纷的提出 5.1人力资源部接到仲裁庭的仲裁通知后应在当日内通知并将全部相关文件转交给法务部指定人员。如当日内无法转交原件的,应先以扫描件或拍照等方式提交。 5.2 法务部指定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理清申请人的请求、事实与理由,做出初步判断,并通知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在96小时内就案件事实做出说明,表明公司立场,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考勤记

员工关系管理制度汇编

员工关系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述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关系管理工作,创建和谐的劳资合作关系,特制定本作业标准。第二条目的 (一)改善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 员工之间、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增强团队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的重要环节,融洽、和谐的员工关系,会在团队中形成互相帮助、协调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而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二)提高人才保留率 通过员工关系的开展,对员工的去留尽量做到预防,说服和引导,减少无谓的人才流失, 提高人才的保留率;(三)改善高层的亲和力 通过良好的员工关系氛围,使高层领导更能贴近员工工作和生活,了解员工真实的需要, 树立高层在员工中良好的形象,提高高层的亲和力; (四)提高员工满意度 获取真实的员工需求,合理的提高员工满意度 (五)加强与员工的沟通 建立双向沟通机制,疏通企业与员工的沟通桥梁,提高横向和纵向的沟通效率 (六)改善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关系 调整员工与管理者传统的对立或从属关系,合理的改善管理者与员工的关系,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七)提高组织绩效 加强员工参与公司管理,促进团队整体工作效率与合作意识的提高,达到使公司能在市场中保持良好竞争优势的最终目的。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员工关系管理内容 第四条员工关系管理的内容 员工关系管理做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子项目,在公司里将发挥其独特的管理效用。员 工关系管理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建立双向沟通体系 2、建立申诉渠道 3、离职管理

4、员工活动 5、员工福利 6、员工关怀(工作一生活平衡)计划 第五条责任人 员工关系的管理应该是每一位管理者的职责,其专职管理岗位为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管理员,部门管理者有义务承担部门内员工关系管理部分工作。 第六条员工关系管理中部门管理者与人力资源部的分工 第三章建立双向沟通体系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的沟通渠道 依据人力资源部管理职责,形成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的沟通桥梁,保证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的沟通顺畅。 1、入司前沟通: 为达到“以企业理念凝聚人、以事业机会吸引人、以专业化和职业化要求选拔人”之目的,在招聘选拔面试时须将企业文化、工作职责等进行客观描述。招聘管理员负责完成对公司拟引进的一般职位的“入司前沟通”,

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办法

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快速高效处置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和《商务部、外交部关于防范和处置境外劳务事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各项名词术语的释义如下: (一)涉外劳务纠纷是指在组织劳务人员为境外雇主工作的经营性活动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侵权纠纷以及其他纠纷。 (二)投诉举报人是指对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或侵害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投诉的劳务人员及其家属、委托代理人,或对违反《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的相关单位或个人。 (三)涉诉方是指被投诉举报人投诉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或举报的中国企业以及非法组织外派劳务的个人。 (四)受理部门是指第一时间接到投诉举报人投诉或举报的地方各级商务部门和有关对外劳务合作商会;以及第一时间接到投诉举报人举报的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 (五)处置部门是指直接具体负责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的涉诉方国内注册地或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商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 第三条受理部门和处置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依法保障投诉举报人的正当投诉举报权利,并引导投诉举报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涉外劳务纠纷。 第四条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按照“属地管理、分工合作”的原则由处置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核实处置。

第五条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的处置应当以人为本、程序规范、办理及时、措施公正。除涉密事项外,相关信息应做到公开透明。 第六条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对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投诉举报 第七条受理部门应公布接受投诉举报的联系方式,引导投诉举报人以理性方式通过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进行投诉举报。 第八条投诉举报人应确保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并尽可能书面提供详实材料和相关合同、票据复印件等证据,同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投诉举报人提供虚假信息,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投诉举报人原则上首先向涉诉方国内注册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受理部门投诉举报,如对处理结果不满的,可向受理部门的上级机关投诉举报。 第三章受理 第十条受理部门对投诉举报人的投诉举报应逐条登记,建立档案,填写《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受理单》(附表1),详细记录投诉举报时间、投诉举报人、涉诉方、案件线索、主要诉求等与纠纷处置密切相关的内容。公安机关案件受理程序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案件线索是指涉诉方违反《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涉诉方是否具备经营资格,与劳务人员订立合同、收费、培训、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出境手续、协助办理国外居留、工作许可手续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收取押金等违规行为;

员工关系管理规定

员工关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华集团(以下称集团)及下属各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员工关系管理工作,适时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倾听员工心声,解决员工问题,协调员工与公司,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引导建立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各公司。 第三条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关系管理规定的制定及修定工作,员工关系工作的指导、督导及费用管控管理;跟进员工关系活动的操作。 (二)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关系工作组织,费用管理及相关资料的汇总保管工作。 第二章员工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四条年度计划的制定及费用预算管理 每年的1月中旬,各单位制定年度(分项制定员工关系方案),并制定详细的费用预算,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授权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管理内容 (一)劳动关系管理。 (二)沟通渠道的建立实施。 (三)员工活动组织和协调与员工的激励。 (四)员工冲突管理和心理咨询。 (五)员工满意度管理。 (六)推广企业文化。 (七)员工阶段性的思想动态管理与维护。 (八)员工投诉管理。 (九)员工思想状态管理。 (十)员工恳谈会。 第三章员工投诉管理 第六条为加强“有效沟通、积极倾听”管理,合理解决管理中的员工问题,对员工投诉工作进行如下规范。 第七条处理员工投拆的原则 (一)员工投诉处理秉承公正、公平、中立的原则,要求受理人员在解决员工投拆中不偏向员工或管理层任何一方。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受理人员在处理各类问题时,以问题的事实作为处理的依据和基础,就事论事。 (三)有受理、有反馈原则:要求受理人员对所受理的员工投诉事项必须及时予以反馈。 第八条员工投诉管理

劳动纠纷处理制度

劳动纠纷处理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加强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规范管理,尽可能减少和杜绝劳动纠纷。深入了解务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早发现纠纷的苗头和不稳定因素,把劳动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2、做好劳动纠纷预防工作,建立完善务工人员的管理台帐,即: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务工人员情况登记表。 3、在施工现场醒目处位置张挂劳动纠纷投诉电话,告知接人姓名,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4、对投诉内容受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查明情况,迅速做出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5、接到行业管理或相关部门投诉信息后,受理人应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查清劳动纠纷原因,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处理结果如实的反馈相关单位。 6、充分发挥企业的治保会、调解会作用,尽可能把劳动纠纷做到内部消化解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氛围。 7、尽力遏制无理取闹,恶意要讨行为,坚决打击黑社会势力手段敲诈行为。 8、对随意拖欠或克扣务工人员工资,造成公司声誉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公司将给与通报批评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持行。 务工人员的管理: 1、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用工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企业招工管理、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工资发放、劳动纠纷处理等制度和措施,监督本企业所属项目部的工资支付工作,组织协调、解决本企业的劳动用工纠纷和争议。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制定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考勤、工资发放、劳动纠纷处理等制度,并上墙公布。 企业必须按月支付务工人员的工资,且工资月支付数额不得低于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在工资发放前三天,企业应在施工现场公示工资发放表,确认双方无异议后交项目经理或公司专职管理人员审查,经审查签字后由公司将工资发放到每个务工人员。务工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签名领取工资,不得代领工资。 总承包企业在支付劳务分包企业工程款时要督促劳务分包企业按以上要求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企业不得将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包工头)。 各建筑业企业应在施工现场的醒目处公布本企业劳动纠纷举报投诉电话,落实受理人员,建立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本企业所属项目部的各类投诉。2、落实施工现场的劳动用工管理人员 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项目部使用企业自有人员和劳务分包企业人员总数超过500名以上时,应设置2名以上专职劳动用工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在200至500名时,应设置1名以上专职劳动用工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在200名以下时,应

公司员工关系管理制度

员工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述 为规范广州公司的员工关系管理工作,创建和谐的劳资合作关系,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目的 员工之间、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增强团队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的重要环节。融洽、和谐的员工关系,会在团队中形成互相帮助、协调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而不断提高员工满意度,加强员工参与公司管理,提高横向和纵向的沟通效率,促进团队整体工作效率与合作意识的提高,达到使公司能在市场中保持良好竞争优势的最终目的。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临时工。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 员工关系管理做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子项目,在公司里将发挥其独特的管理效用。员工关系管理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资纠纷管理、满意度调查以及人事异动管理; (2)员工活动管理:发起组织各种员工活动的管理; (3)沟通机制的建立:员工访谈、家属沟通、员工申诉; (4)员工关怀:重大事件时的慰问、节假日时的祝福; (5)心理辅导与疏导: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设置专人不定期对员工的心理进行辅导,或开设心理类培训课程,缓解职场压力与家庭矛盾带来的心理隐患。第五条 员工关系的管理应该是每一位管理者的职责,其专职管理岗位为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

第六条 员工关系每期所做的满意度调查,作为各部门改进管理的依据,以后还可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所聘员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公司员工都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 所有新进人员必须在入职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员工上岗时间,签订范围为上月所有新进人员与原合同到期需续签人员。合同期一般员工为两年,管理层员工为三年。 第九条 调动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调出公司负责收回原劳动合同,调入公司负责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领导,由双方 协商是否续聘,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将按照规定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结果,并按规定办理不续签的人事手续;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合同到期前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申请。 第十二条 双方出现劳动纠纷时,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实际表现,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第四章员工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与行政部行政专员及其他部门自愿者1-2名,共同组建员工活动小组,负责组织各种活动小组,如篮球组、羽毛球组等,目的是增强员工之间、

劳动纠纷争议处理办法

劳动纠纷争议处理办法 (一)规章概述 1.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包括协商、仲裁和司法诉讼。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职工代表、企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厂长(经理)指定;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 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具体人数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并与厂长(经理)协商确定,企业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额的三分之一。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由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协商决定。 4.劳动仲裁 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的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 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的或者兼职的仲裁员。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公务时享有同等权利。兼职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 5.仲裁程序 (1)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处理。仲裁庭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2)管辖。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3)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4)时效。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

集团员工关系管理制度

博洛尼集团员工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述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关系管理工作,创建和谐的劳资合作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员工之间、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增强团队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的重要环节。融洽、和谐的员工关系,会在团队中形成互相帮助、协调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而不断提高员工满意度,加强员工参与公司管理,提高横向和纵向的沟通效率,促进团队整体工作效率与合作意识的提高,达到使公司能在市场中保持良好竞争优势的最终目的。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临时工。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 员工关系管理做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子项目,在公司里将发挥其独

特的管理效用。员工关系管理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资纠纷管理、满意度调查以及人事异动管理; (2)员工活动管理:组织各种员工活动、发起并组织各种员工协会、对协会经费的管理; (3)沟通机制的建立:员工访谈、家属沟通、员工申诉; (4)员工关怀:重大事件时的慰问、节假日时的祝福; (5)心理辅导与疏导: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设置专人不定期对员工的心理进行辅导,缓解职场压力与家庭矛盾带来的心理隐患。第五条员工关系的管理应该是每一位管理者的职责,其专职管理岗位为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组。 第六条员工关系每期所做的满意度调查,除作为各部门改进管理的依据外,还是各部门绩效考核中的一个固定考核指标,具体见《绩效管理制度》。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劳动合同是公司与所聘员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凡公司员工都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 所有新进人员必须在入职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员工上岗时间,签订范围为上月所有新进人员与原合同到期需续签人员。合同期一般为两年,个别岗位需要延长合同期的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审定执行。 第九条调动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调出公司负责收回原劳动合同,调入公司负责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 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领导, 由双方协商是否续聘,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将按照规定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结果,并按规定办理不续签的人事手续;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合同到期前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 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申请,从事财务、档案、技术和担任部门负责人的员工离职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提前30 天提出,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二条 双方出现劳动纠纷时,由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组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实

劳动纠纷处理的管理制度

项目部劳动纠纷处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保 障劳动者和项目部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维护正常 生产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 结合本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劳务公司必须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项目部不得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作业班组应设一名考勤员,如实对员工出勤情况考勤。建立花名册,及时登记或注销进退务工人员情况。并报项目部备案。 2、项目部必须与进场的作业班组及另星少数作业人员签订作业经济承包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负责务工人员的工资结算,协调处理劳动用工纠纷和争议。 3、防止拖欠和克扣务工人员工资,保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务工人员发生工资纠纷时,应按《务工人员工资领用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要求协商处理。工资标准应在招工上岗前由用工双方书面约定,且工资月支付数额不得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病事假除外)。 4、项目部对每位进场员工发生意外工伤事故实现保险。对发生意外工伤事故后,赔偿按《广东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执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情协商。 5、项目部与作业班组必须对员工按要求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合格产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劳保用品发放不及时到位发生纠纷时,

项目部应及时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的要求处理解决。 6、对考勤发生的纠纷,应按《务工人员劳动考勤制度》的有关条款协调。 7、员工与用工班组发生纠纷不能自行解决时,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8、用工单位与务工人员双方其中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而发生纠纷的,应及时上报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9、在施工现场设立本企业劳动纠纷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各类投诉。 10、以上规定由项目部负责解释并实施。 东莞市聚力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日 劳资纠纷处理制度

劳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新

合同编号: 合 同 协 议 模 板 甲方: 乙方: 2020年12月28日

签合同前必读: 合同模板并不一定适合您现实所需,所以要结合您实际情况修改,请在签 订正式合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如果对方是个人的,必须要保存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对方是公司的,必须保存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意授权,合同应当由有授权的人员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 3、明确合同价格是否含税。 如果合同价格没有约定是否含税,通常理解是含税价。因此合同价格必须约定 是否含税。 4、指定收货人。 如果我方是要送货给对方的,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对方有权收货的人员。 因为在交易过程中,在发生争议时,对方往往有可能否认收到货物, 这时送货的一方必须证明货物已经送达,如果对方否认签收货物人的身份, 送货人将陷于被动。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指定的收货人,这一问题就可以避免。 5、在合同中约定尽量多的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箱等。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联络过程往往通过电子邮件来传输,电子邮箱是虚拟的地址,要证明电子邮件的真实出处有很大难度。因此在合同中对双方的电子邮箱进行 约定,对证明双方的真实意思联络很有帮助。 6、指定收款账户。 有时收款账户可能与公司的账户不一致,这时在合同中约定收款账户,可 以避免转账付款的争议。 7、约定对方违约时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对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果某项违约情况较复杂时, 违约责任条款可以详细约定损失的计算方法及标准。 8、约定诉讼管辖法院。 诉讼管辖法院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 原则上,要到对方(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这对起诉方而言不是特别有利。 合同可以选择“合同的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等与合同有着相应联系的法院作为诉讼管辖法院。 如果能够将诉讼管辖法院约定为自己所在地法院可以减轻自己诉讼过程中的压力。 但是管辖法院的约定必须明确具体,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否则无效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HR1001员工关系管理制度

员工关系管理制度 1. 目的 协助职员在工作当中建立起与公司之间的信任感,营造良好、融洽、简单的人际关系和顺畅的沟通渠道。 2. 范围 集团全体职员 3. 职责 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制定本制度,地区人力资源部遵照执行。 4.员工关系工作要求和程序 4.1 沟通 创建公司内部多种沟通渠道,处理职员意见、建议、抱怨和投诉,反映到人力资源部的意见应该在工作日48小时内给予反馈。 4.2 保护 在公司发展中提出建议,维持职员工作和生活的平衡,通过多种方法缓解职员工作压力。 4.3 访谈 进行职员访谈,主动了解职员想法,掌握职员心理动态。 4.4 处理问题职员 A.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与问题职员的面谈沟通; B.如问题职员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向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或总经理建议对其做出相应调整。 C.如问题职员经调整后仍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做辞退处理,辞退过程中负责做好离职面谈。 4.5 满意度调查 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每财年度最末一个月实施,保障其数据分析及报告在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前完成。 A. 制定调查方案: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设计调查提纲,确定调查指标,列出调查问题,确定调查范围,选取调查对象,提出调查方法。 B. 收集调查资料:一般与专业的咨询公司或社会调查公司通过网络实施调

查过程,由各地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推动各地区公司职员填写调查卷并上交。 C. 处理调查结果:为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和准确,由专业的咨询公司或调查公司整理调查数据资料,形成综合调查结果报告;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审核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 D. 调查结果的应用:满意度调查结果为公司修订人力资源政策、制订培训计划提供指导,为绩效考核提供相关数据。 5. 支持文件 《沿海集团内部交流与沟通》

公司员工关系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员工关系管理工作,创建和谐的劳资合作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为专职管理人员,公司每一位管理者也应主动配合做好员工关系管理工作。 第四条员工关系管理内容。 (1)劳动关系管理。劳动争议处理,员工上岗、离岗面谈及手续办理,处理员工申诉、人事纠纷等事件。 (2)员工纪律管理。引导员工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提高员工的组织纪律性,在某种程度上对员工行为规范起约束作用。 (3)员工人际关系管理。引导员工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创建利于员工建立正式人际关系的环境。 (4)沟通管理。引导公司上下及时双向沟通,完善员工建议制度。公司要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如员工访谈、家属沟通、员工申诉。 (5)员工绩效管理。制定科学的考评标准和体系,执行合理的考评程序,考评工作既能真实反映员工的工作成绩,又能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6)员工情况管理。组织员工心态、满意度调查,谣言、怠工的预防、检测及处理,解决员工关心的问题。

(7)企业文化建设。建设和谐的企业文化,引导员工价值观,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8)服务与支持。为员工提供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政策、个人身心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员工平衡工作与生活。 (9)员工关系管理培训。组织员工进行人际交往、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第二章劳动关系管理 第五条劳动合同签订。 (1)所有新进人员必须在入职后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员工上岗时间,签订范围为上月所有新进人员与原合同到期需续签的人员。 (2)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公司收回原劳动合同。第六条到期合同管理。 (1)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领导,由双方协商是否续聘,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2)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将按照规定提前3天通知另一方结果,并按规定办理不续签的人事手续;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合同到期前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关系解除。 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3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申请。 第八条劳资纠纷处理。

劳务公司劳务纠纷处理应急预案【最新版】

劳务公司劳务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建设部、市住建委有关规范全市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本公司因劳务费问题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障本司及其所属施工单位(项目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经本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商议,并结合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市建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全员重视;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预防为主,加强教育,群防群控;系统联动;资源共享;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并按照分级处置原则,集团总公司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劳务纠纷事件的处置工作,劳务公司负责本单位一般、较大的劳务纠纷事件处置,以及重大、特别重大劳务纠纷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司属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劳务纠纷事件应急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按照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四、事前排查 1、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公司在签订分包合同同时必须与分包商签订农民工工资保证条款,并缴纳安全工资保障金,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分包商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发生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项目必须建立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制度。在工程款结算或支付过程中,采取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分包商工程款的结算支付挂钩办法,要求必须先有农民工工资发放签字表,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否则不予结算或支付工程款。 3、各项目要通过排查、上门专查、投诉举报专查等方式,加强对一些平时反应信誉不好、投诉举报较多的分包商的监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领导小组各均有责任和义务将所获得的信息按本预算规定程序及时反映和处理。日常排查、

个人劳动纠纷处理流程

根据劳动法律有关规定,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的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仲裁申请书 ?证据 1.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号等,被申请人信 息包括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卡等 2.准备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作文件,工作日志等 3.将申请书交到单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不知道在哪的咨询 12333。 等待仲裁立案,并确定开庭时间地点。 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注册地

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定等同于实际营业地,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信息网查询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外地的,依照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还应附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举证,参见沈律师的另一篇文章“劳动争议仲裁举证劳动关系举证”;2、身份证复印件;3、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

员工关系管理制度新版1.doc

员工关系管理制度新版1 员工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述 为规范广州公司的员工关系管理工作,创建和谐的劳资合作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员工之间、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增强团队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的重要环节。融洽、和谐的员工关系,会在团队中形成互相帮助、协调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而不断提高员工满意度,加强员工参和公司管理,提高横向和纵向的沟通效率,促进团队整体工作效率和合作意识的提高,达到使公司能在市场中保持良好竞争优势的最终目的。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临时工。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 员工关系管理做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子项目,在公司里将发挥其独特的管理效用。员工关系管理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资纠纷管理、满意度调查以及人事异动管理; (2)员工活动管理:发起组织各种员工活动的管理; (3)沟通机制的建立:员工访谈、家属沟通、员工申诉; (4)员工关怀:重大事件时的慰问、节假日时的祝福; (5)心理辅导和疏导: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设置专人不定期对员工的心理进行辅导,或开设心理类培训课程,缓解职场压力和家庭矛盾带来 的心理隐患。 第五条 员工关系的管理应该是每一位管理者的职责,其专职管理岗位为人力资源部 员工关系专员。 第六条 员工关系每期所做的满意度调查,作为各部门改进管理的依据,以后还可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 劳动合同是公司和所聘员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

义务的协议,凡公司员工都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 所有新进人员必须在入职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员工上岗时间,签订范围为上月所有新进人员和原合同到期需续签人员。合同期一般员工为两年,管理层员工为三年。 第九条 调动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调出公司负责收回原劳动合同,调入公司负责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领导,由双方协商是否续聘,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将按照规定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结果,并按规定办理不续签的人事手续;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合同到期前和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申请。 第十二条 双方出现劳动纠纷时,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动合同和员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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