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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仓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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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仓储管理规定》

《物资仓储管理规定》

1目标

为规范总公司的物资仓储管理,现制订本制度。

2范围

2.1物资仓储是总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为生产需要而购入和储存的实物

资产,包括各类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外购商品等。

2.1.1各类设备,指生产需要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检测设备等;2.1.2材料,指在运营过程中改变其形态或性质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

料、辅助材料、外购件、修理用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2.1.3低值易耗品,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

下的物品,包括工具(一般工具和专用工具两种)、替换设备、

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用具,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

用的容器等。其使用期限较短,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的

实物形态不变。

2.1.4包装物,指为了包装本公司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

箱、瓶、坛、袋等(如中水的盛装容器)。其主要作用是盛装、

装潢产品或商品。但下列物品不作为包装物:

a.各种包装用的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应作为原材料进

行管理和核算。

b.在经营过程中用于储存和保管材料等而不随产品出售的包装物,

应按其价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长短,分别归入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

品进行管理和核算。

2.2总公司物资仓库主要设在各项目公司,本项目公司的所需物资,存

放在在本项目公司仓库内。

3.职责及仓储原则

3.1职责

3.1.1各项目公司设仓储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公司的仓储管理工

作。

3.1.2仓储管理人员由项目公司经理领导、总公司综合部负责培训、

指导业务活动;总公司核算部负责仓储物资的盘点稽核。

3.2仓储原则

3.2.1零库存

3.2.2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用料;

3.2.3各项目公司间通用物资,尽量减少库存量,在总公司采购管理人

员的统一调度下,合理进行调剂。最大限度减少因库存而占用

的资金。

4.仓储物资的验收入库程序

4.1仓储物资的验收

4.1.1采购的物资,仓储管理人员根据质检人员的验收报告并认真核

实清点物资、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等是否与

采购计划、采购合同、货物清单的要求相符;否则,应反馈质

检人员和采购人员,查明原因。

4.1.2仓储管理员应目检外观。外包装应完好,无破损、受潮、发霉、虫

蛀、鼠咬及其他明显影响物料质量的现象。否则,应立即反馈质检人员和采购部门,视情况予以退货或降低购价。

4.2存货物资的入库

4.2.1合格的物资材料入库,由仓储管理员填写《材料入库单》采购人

员签字确认,并一式三联,注明材料编号、材料名称、规格、型

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所有内容,一联由仓储管理员

存档备查、一联交总公司核算部作为付款依据、一联返回采购部门

留底。

4.2.2不合格的物资,仓库管理员应根据质检报告填写不合格处理单,

反馈质检人员和采购人员,将不合格物资加以标注暂存库内,根据

情况给与处理,并详细记录处理结果。

5.仓储物资的领用出库和销售程序

5.1仓储物资的领用出库

5.1.1仓储物资的领用出库原则:

a.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用料;

b.发放仓储物资时要一核对、二签字、三记账、四盘点的程序执行;

c.对违反发放程序造成物资设备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等

现象,物资出入库管理员应付相应的责任,按集团员工手册奖惩条例给予处罚。

5.1.2领用出库程序:

a.岗位责任人提请并填写领料单;

b.岗位负责人签字审核;

c.项目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d.仓储管理员根据审批情况发放物资;

e.填写多联出库单备查;

f.当月物资、设备出库单在当月水厂报销费用时,其中一联随同所

购物资的发票捎回总公司,由公司核算部核查作为付款凭证并由

财务记账存档。

5.2仓储物资的销售

各项目公司由于工艺改变等原因而需要将积压库存物资销售处理

的,应向运营总公司提出报告,详细说明需要处理物资的名称、金额、处理原因、处理价格等,经运营总公司有关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处理。处理流程比照材料领用的程序,但应在领料单上注明“销售”字样。

6.物资仓储过程管理控制

6.1仓储物资的价值计量

根据采购物资的实际价值,仓储物资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6.2仓储物资的采购

6.2.1仓储物资的采购执行本总公司《采购控制程序》的规定和《集团

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6.2.2付款

可赊购的存货,应尽量争取赊购,以缓解集团资金压力。付款时,应由财务人员具体经办,以支票付款,支票上必须填写供应商全

称;以现金付款,应由供应商出具加盖其单位公章的收据。

6.3财务部门的入帐依据

财务部门据以入帐的依据:包括采购计划、质检报告、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合同(不需签合同的除外)等。《不合格品处理单》在财务部门只作为参考。

6.4仓储物资明细帐的登记和摆放

6.4.1物资入库后,仓储管理员根据《材料入库单》注明的内容登记材

料明细帐,包括数量、单价和金额,材料明细帐应选用数量金额式帐页,每登记完一张入库单,均应将该入库单夹入所登记的材料帐页中,以备总公司核算部人员月末稽核。

6.4.2经检验合格的物料,由仓储管理员填写货位卡。不合格物料,

应单独存放于不合格货位区。

6.4.3物料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存放。物料码放要整齐,货行间应

留有一定的间距,相互抵触的物品应分开存放,固体、液体物

料应分开储存,挥发性物料应隔离存放、避免污染其他物料。

6.4.4对须拆整发零的物料,应根据其性质,在相应区域开包、称

重,将剩余物料装入适当容器封口,送回原货位。

6.5暂估材料及过期物资的处理

6.5.1对于材料已经到达公司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等结算凭证未到,

货款尚未支付的,应暂估材料单价和金额,并在入库单上注明“暂估”字样,仓库和财务据以记帐,待发票到达总公司当月,开具红色入库单冲减暂估金额,再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材料入库

单》。

6.5.2及时检查物料保质期,应在物料保质期到期前2个月提出书面

报告,以便总公司统一调拨处理。

6.6仓储物资的稽核

6.6.1仓储物资的财务入帐、仓库入库、领用、销售等手续,均应在每

月27日前截止(包括27日)并处理完毕,27日之后财务、仓库、采购等部门均不再处理任何与材料收发有关的业务。

6.6.2总公司核算部人员组织各项目公司于每月28日至月末,到所属仓

库稽核物资,结出当月余额,编制材料收发存月报表。材料明细帐结余数量与实物库存数量、货卡记载的结余数量应每月核对一次,由核算部组织仓库管理员清点。

6.7物资仓储的安全、卫生等管理

6.7.1玻璃器皿等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禁止碰撞。易燃、易爆、毒

性大、腐蚀性强的物料应专门存放于危险品库或专柜、专罐

内,并贴上警示标志。

6.7.2外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仓库。仓库内严禁吸烟及引入火种。确

保仓库内配有足量完好的消防器材,并做好日常检查与保养。

对仓储管理员应经常进行消防培训,使之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

材。

6.7.3仓储管理员应保持好仓库的环境卫生。每日下班前应全面检查

水、电等,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每月还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库房

安全检查。

6.8其他

6.8.1对于公用工具,凭发票及出入库单到财务报销。公用工具放在

仓库由仓储管理员保管。需要使用时,由使用人及仓储管理员

进行登记,并保证工具不得损坏,用后及时归还。

6.8.2仓储管理员要严格把关,严禁将物资、工具和设备等借与外单

位和个人使用,违者按集团员工手册奖惩条例进行惩罚。如因

外借而造成物品、工具和设备损失或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

偿。

6.8.3生产任务完成或工程竣工后的剩余物资退库程序:

a.按实际剩余数量,完好无损的退库;

b.退库时物资必须完好无损,出入库管理员应认真验收退库物资并

填写退库单;

c.退库物资造成损坏的不予退库,查明责任人,由相关责任人照价

赔偿损失。

7.附则

7.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和

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7.2本制度由水务运营总公司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7.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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