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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

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填写练习

根本死亡原因确定练习确定根本死因的步骤.doc

常见错误

一、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填写练习

例1-1

某患者19岁,1年前诊断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2日前突然头部剧痛、呕吐、偏瘫,头颅ct扫描发现高密度出血影,诊断脑出血。

ⅰ. (a)、偏瘫 2日

(b)、脑出血 2日

(c)、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1年

ⅱ.

根本死因: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总原则

注释2.doc

例1-2

某女性患者,妊娠36周因突然抽搐昏迷入院,有妊娠高血压病史。诊断产前子痫。

ⅰ. (a)、产前子痫 x时

(b)、妊娠高血压 8月

(c)、

ⅱ.

根本死因:妊娠子痫

规则d

例1-3

某女,26岁,妊娠27周分娩,产后大量出血,3日后失血性休克死亡。

ⅰ. (a)、失血性休克 x时

(b)、产后出血 3日

(c)、

ⅱ. 早产

根本死因:产后出血

总原则

例1-4

某男性患者,16岁,2年前诊断癫痫,1小时前在马路上突然倒地、四肢抽搐与面包车相撞,失血性休克死亡。

ⅰ. (a)、失血性休克 1时

(b)、在马路上与面包车相撞 1时

(c)、癫痫大发作 2年

ⅱ.

根本死因:癫痫大发作

注释1,p78

例1-5

某患者,8月前诊断胰头癌,本次因胆道梗阻、消化道出血入院,失血性休克死亡。

ⅰ. (a)、失血性休克 x时

(b)、消化道出血 x时

(c)、胆道梗阻 x日

(d)胰头癌 8月

ⅱ.

根本死因:胰头癌

总原则

例1-6

某患者,12年前患有ⅱ型糖尿病,1月前因足部并发感染入院,肺部感染,呼吸衰竭死亡

ⅰ. (a)、呼吸衰竭 x时

(b)、合并足部感染肺部感染 1月

(c)、ⅱ型糖尿病 12年

ⅱ.

根本死因:ⅱ型糖尿病合并足部感染

总原则

例1-7 车祸

某患者,10小时前在公路上被卡车撞伤入院,诊断脾脏破裂,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ⅰ. (a)、失血性休克 ?h

(b)、脾脏破裂 10h

(c)、行人在公路上被卡车撞伤 10h

ⅱ.

根本死因:行人在公路上被卡车撞伤

总原则

意外事故报告.doc

例1-8

某患者,3小时前食用在山上自采的蘑菇后,以急性腹痛入院,伴有黄疸,肝脏衰竭,昏迷

死亡,诊断毒覃中毒t62,x59。

ⅰ. (a)、昏迷?小时

(b)、肝脏衰竭?小时

(c)、毒覃意外中毒 3小时

ⅱ.

根本死因:毒覃意外中毒(x49,t62)

总原则

例1-9

某患者,患静脉曲张20年,4年前诊断血栓性脉管炎,本次因肺栓塞死亡。

ⅰ. (a)、肺栓塞 x日

(b)、血栓性脉管炎 4年

(c)、静脉曲张 20年

ⅱ.

根本死因:静脉曲张

总原则

例1-10

某患者,糖尿病20年,高血压12年,1天前突发急性心梗死亡

ⅰ. (a)、急性心梗 1天

(b)、高血压 12年

(c)、糖尿病 20年

ⅱ.

根本死因:糖尿病

总原则、注释2

例1-11

某患者在工地施工时不慎从高处坠落,颅内出血死亡(应与溺水t75,w74.9、一氧化碳中毒

农药等自杀、他杀、意外等区别)。

ⅰ. (a)、颅内出血

(b)、意外高处坠落

(c)、

ⅱ.

根本死因:意外高处坠落

总原则

例1-12

某患者,10年前患有肺结核a16,后发现患有矽肺j62,5年前诊断肺心病,因急性肺炎、

心力衰竭死亡.

ⅰ. (a)、急性肺炎 5日

(b)、肺心病 5年

(c)、矽肺 8年

(d)肺结核 10年

ⅱ.

根本死因:结核病有关的尘肺

注释1:呼吸道结核伴有提及j60-64(尘肺),编码到j65(与结核病有关的尘肺)

例1-13 (1)

某男性患者,3日前与他人打架,上肢皮肤被铁器打伤,出现肌肉强直性痉挛,窒息死亡。

诊断为外伤性破伤风。

ⅰ. (a)、窒息 0.5小时

(b)、破伤风 1日

(c)、被他人用铁器打伤 3日

ⅱ.

根本死因:破伤风a35

注释1::意外事故v01-x59伴有提及破伤风(a35),则编码到a35 疾病联系

表.doc

例1-13(2)

某男性患者,3日前与他人打架,胸部被刺伤多处,诊断为气胸,因呼吸衰竭死亡。

ⅰ. (a)、呼吸衰竭 0.5小时

(b)、气胸 2日

(c)、被他人用铁器打伤 3日

ⅱ.

根本死因:被他人用铁器打伤 w50

例1-14

某患者,3年前脑出血后偏瘫,坠积性肺炎死亡。

偏瘫g81,i61

ⅰ. (a)、坠积性肺炎 x月

(b)、偏瘫(g81) 3年

(c)、脑出血(i61) 3年

ⅱ.

根本死因:脑出血(i61)

总原则

某女性患者,精神分裂症10年,1日前在马路上被卡车撞伤,颅脑损伤致死。

ⅰ.(a)、颅脑损伤 x时

(b)、行人在马路上与卡车相撞 1日

(c)、

ⅱ. 精神分裂症 10年

根本死因:行人在马路上与卡车相撞

例1-16

某男性患者,因家庭问题,服敌敌畏自杀。(农药中毒)

ⅰ. (a)、有机磷农药中毒(t60)?小时

(b)、服敌敌畏自杀(x62) ?小时

(c)、

ⅱ.

根本死因:服农药自杀(x62)

总原则

例1-17

病史:1960年患结核治愈,1989年诊断为乙型肝炎,1995年肝硬化,2001年ii型糖尿病。本次入院诊断及死亡小结:1)肝硬化失代偿期;2)ii型糖尿病。

ⅰ.(a)肝硬化失代偿 1年

(b)肝硬化 14年

(c)慢性乙肝 20年

ii.糖尿病

根本死因:慢性乙肝 b18.1

总原则

例1-18

病史:冠心病8年,糖尿病5年,脑梗塞、小脑出血1年,长期卧床,营养不良,现胰岛素

治疗。

死亡诊断:1)肺部感染;2)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心功能iii级;3)高血压iii 期;

4)ii型糖尿病; 5)陈旧性脑梗塞; 6)陈旧性小脑出血

i.(a)肺部感染?日

(b)脑梗塞 1年

(c)糖尿病 5年

ii.冠心病 8年

例1-19

某女:71岁。病史:糖尿病30年,高血压20-30年,一直服用降糖药,冠心病20余年,

本次脑梗塞入院。

死亡诊断(同入院):1)心源性猝死;2)脑梗塞(双侧复发) 3)高血压iii期4)ii型糖尿病; 5)冠心病:a不稳定型心绞痛,b心律失常

6)肺部感染;7)泌尿感染; 8)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

i.(a)心源性猝死?小时

(b)脑梗塞?日

(c)高血压 20-30余年

ii.糖尿病 30年,冠心病 20年

根本死因:脑梗塞

例1-20

病史:冠心病40年,40年前诊断过支扩并咳血、慢支、肺心肿,本次因慢支并发感染

支气管扩张入院

死亡诊断(同入院):1、肺性脑病(死亡)2、支气管扩张合并肺部感染并咳血3、慢

性支气管感染4、慢性阻塞性肺气肿5、慢性肺原性心脏病6、冠心病

ⅰ. (a)、肺性脑病 x日

(b)、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x年

(c)、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x年

(d)、慢性支气管感染 40年

ⅱ:冠心病 40年

根本死因:慢阻肺j44

使用:注释1疾病联系表.doc

例1-21

病史:前列腺癌术后一年,本次因左髋部疾病入院,检查发现全身多发骨转移灶死亡诊断断(同入院):前列腺术癌后,多发骨转移

i.(a)、继发骨肿瘤 1年

(b)、前列腺癌 x年

根本死因:前列腺癌

总原则

例1-22

女, 61岁, 病史: 99年诊断为卵巢癌,01年肝、盆腹腔多发转移,02年肠梗阻入

院入院诊断: 1、卵巢癌术后2、肠梗阻3、肝转移4、胸膜转移胸腹腔积液死亡诊断:同入院+1、肺部感染2、卵巢中低分化浆乳癌

i.(a)、肺部感染 x日

(b)、腹腔积液 x月

(c)、肝转移胸膜转移 8年

(d)、卵巢中低分化浆乳癌 10年

ii 肠梗阻 7年

根本死因:卵巢中低分化浆乳癌

总原则

例1-23

某新生儿因新生儿出血症引起颅内出血死亡,该新生儿为早产儿,胎龄34周。 i.(a)颅内出血?小时

(b)新生儿出血症?小时

ii.早产

根本死因:新生儿出血症

总原则

★孕妇早产o60,新生儿早产p07

例1-24篇二:2014版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及填表说明

附件1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地区、州、盟)______县(区、旗)

第一联

填写单位存根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行政区划代码□□□□□□ 编号:

□□□□□□□□□□□□□□□□□

填表说明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是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说

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是人口管理与生命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因此,要求填写者

及相关人员以严肃、认真、科学的态度对待此项工作。

一、填写范围

中国大陆境内正常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包括未登记户籍的死亡新生儿。

二、填写人

(一)医疗卫生机构、来院途中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填写。

(二)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死亡申报材料、调查询问结果并进行死因推

断之后,填写《死亡调查记录》及《死亡证》。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

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救治或调查的执业

医师填写《死亡证》。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等自然灾难致死,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

等人为致死(含无名尸)。

三、填表要求

(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要求四联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

得勾画涂改。打印或用钢笔、碳素笔填写,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已注明分类项目,请打

印应选项目或在应选项目上打“√”。

(二)本表分类采用以下国家标准:《人的性别代码》(gb/t2261.1-2003)、《婚姻

状况代码》(gb/ t2261.2-2003)、《从业状况(个人身份)代码》(gb/t2261.4-2003)、《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gb/t3304-1991)、《世界各国和

地区名称代码》(gb/t2659-2000)、《学历代码(文化程度代码)》(gb4658-2006)。

如发布最新版本,则采用最新版本。请按国家标准填写,国家或地区填写中文简称。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区、旗):指出具《死亡证》的医

疗卫生机构所在的省、市、县名称,以民政部编制的上年末《县级以上区划简册》为准。

(四)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出具《死亡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的县(区、旗)6位行

政区划代码,以民政部编制的上年末《县级以上区划简册》为准。

(五)编号:填写17位代码(可由信息系统自动赋值)。编号规则为:《死亡证》出

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9位)+年份(4位)+流水码(4位)。

(六)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及号码:证件类别及号码不得空缺。中国公民要求填写18位

身份证号码。

(七)年龄:按照周岁填写。婴儿填写实际存活的月、日、小时。

(八)出生、死亡日期:填写死者的出生或死亡的年、月、日,婴儿死亡填写到时、分。

(九)个人身份:按照死亡前的个人身份填写,离退休后死者的个人身份一律填“离退休

人员”。

(十)死亡地点:“医疗卫生机构”指死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住院部及急诊室;“不详”指未能确定的死亡地点(仅限非正常死亡者)。

(十一)常住、户籍地址:常住地址填写死者居住半年以上的地址,详细到门牌号码;

户籍地址填写户口簿上登记的地址,详细到门牌号码。

(十二)第一联“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第i部分中“(a)直接死亡原因”填写最后造成死

亡的疾病诊断或损伤。第二、三、四联“死亡原因”填写第一联“(a)直接死亡原因”,如果

(a)行填写的为症状、体征、衰竭,则“死亡原因”填写(a)行之后的主要致死原因。填写

举例:

例一:如某人因肺癌导致死亡,第一联:(a)肺癌;根本死亡原因:肺癌;篇三: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填写练习

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填写练习

篇四:2014年新版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一联

出证

单位保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二联出证

单位定期寄送县区疾

控中

,由

保存

说明

填写说明

1.若为女性死者,在死亡时或之前一年的时间里是否怀孕这一问题对孕产妇死亡率的

测算非常重

1.持此证到火葬场办理尸体火化手续。

2.此证无医生签字、医疗单位和派出所盖章无效。

要。

3.主要职业及工种: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主要从事的工作。如:工人、农民、干部、

学生、军人、服务行业等;还可详细填写工种,如:车工、钳工、电工、纺织工等。

4.常住户口地址:应按户口簿上登记的住址填写完整,包括住处的具体门牌号码。 4.

实足年龄:按照周岁填写。如为婴儿,可填写实际存活的月、日、小时。 5.死亡

地点:医疗机构病房含村卫生室。在相应的项目前打√。

6.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可分两部分报告:在第ⅰ部分(a)中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那个疾

病诊断或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如肺心病、脑出血、颅骨骨折(不要填写呼吸、循环衰竭等

情况);(b)中填写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如肺气肿、高血压、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跳楼自杀等);(c)中填写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如慢性支气

管炎。在第ⅱ部分中填写那些与第ⅰ部分无关,但促进了死亡的其他疾病或情况。

7.根本死亡原因icd编码:按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标准对死者根本死亡原

因进行编码,由死因统计人员填写。

8.疾病的最高诊断单位:一般指死前主要疾病的最后诊断单位,也可填写在第ⅰ部分(a)中报告的疾病的最高一级诊断单位。如:省(市)医院包括相当于省级及以上的各类医院,其

他依此类推。

篇五:死亡医学证明书

《死亡医学证明书》

撰写规则

死因监测的重要性

1、死因监测数据是公共卫生信息的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信息之一。人群中死亡水平、死

亡原因和死亡模式是估计人群卫生需求,评估人群健康状况的变化的基础。

2、从公共卫生和临床角度,死亡水平都是一个说明卫生问题严重性的指标。不同原因

的死亡率能够展示与疾病的危险因素。

3、有助于发展以证据为基础的卫生政策。

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用途

1、居民死亡登记所签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是从事人口统计、生命统计等有关工作

的基本信息来源。

2、居民死亡法定记录,有关部门据此注销户口,办理殡葬火化等手续。

3、诉讼或司法的法律证据。

4、群众性、社会性凭证及公证必备的文件。

根本死亡原因,从防止死亡的观点出发,有必要去中断可能致死事件的链条或某个环节

治愈病人。最有效的公共卫生目的是阻止加速死亡原因起作用。为此目的,根本原因被定义为“(a)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者(b)造成致命损伤的那

个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死亡原因

1967年,第二十届世界卫生大会对将记入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中的死亡原因做如下定义:“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定义的目的在于保证所有有关信息得以记录,而证明人不得自行选入某些情况而摒弃其他情况。这个定义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填

写(1)

如果在一系列事件中只有一个步骤,则在i(a)行上记入一条就足够了。如果存在多于一个步骤,则直接原因记(a)行,而起始前因记在最后一行,任何中介原因则要记在(b)行或(b)行和(c)行。

例1: i (a) 食道静脉曲张出血

(b) 门静脉高压

(c) 肝硬变

(d) 乙型肝炎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填写(2)

例2: i (a)尿毒症

(b)肾盂积水

(c)尿潴留

(d)前列腺肥大

例3 : i (a)支气管肺炎

(b)慢性支气管炎

ii 慢性心肌炎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填写(3)

例4: i (a)肺脓肿

(b)大叶性肺炎

例5: i (a)肝功能衰竭

(b)胆管梗阻

(c)胰头癌

例6 : i (a)外伤性休克

(b)多发性骨折

(c)行人被卡车撞伤(交通事故)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填写(4)

第 i 部分(a)、(b)、(c)三栏,其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是:

(c) 病(根本死因)发展 (b)病(中介原因)发展 (a)病(直接死因)导

致死亡。

各病发生到死亡的时间间隔一般是:(c)病最长,(b)病次之,(a)病最短。

根本死亡原因

最早发生的病引起其他疾病有因果关系的,那个最早的病就是根本死亡原因。

就是一种起主导作用的,带有根本性的疾病或损伤,由于它的存在,发生及发展,逐渐

形成一连串的病态事件,并最终导致死亡。

未肯定的诊断或症状

如果在一次医疗事件结束时还没有建立确定的诊断,那么应当记录对需要医疗或调查的

那种情况所能最大程度获得的具有特异性的信息。当考虑到某一诊断又未确立时,应当按陈述的症状、异常所见或问题去做诊断,而不要限定一种诊断为“可能的”、“怀疑的”或“可疑的”。

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类

应尽量报告疾病的性质(急性、慢性)、病原体、传播方式、侵害部位等,如结核性脑

膜炎,急性阿米巴痢疾,志贺菌性痢疾等

痢疾:应填写其性质和病原体

腹泻、胃肠炎:应明确指出有无传染性

破伤风:应尽量报告引起损伤的原因

败血症:应报告引起败血症的原因

病毒性肝炎:具体填写肝炎的性质和分型

肿瘤

对于恶性肿瘤应明确报告原发部位,如果是继发性的恶性肿瘤致死,则必须明确写出“继发性”,并同时报告原发部位。当一个以上的原发部位时,应将最重要的原发部位首先报告。

如果有关肿瘤形态学的诊断,也应同时报告。

肠道恶性肿瘤:应详细报告具体部位

子宫恶性肿瘤:要区别宫颈、子宫体

胆管恶性肿瘤:要区分肝内胆管和肝外胆管恶性肿瘤

脑瘤:尽量区别“良性、恶性”或组织形态学的情况

白血病:注意填写急性、慢性等情况以及形态学情况

尽量不使用“可疑”等描述,对填写“怀疑”或“可疑” 恶性肿瘤的诊断要慎重

精神疾患

精神疾患的诊断应由专业医生作出。

精神病人的自杀:是否处于活动期?

精神病人的意外死亡:是否处于活动期

大量饮酒后突然死亡:需排除酒瘾综合征和自杀。

循环系统疾病

应报告疾病的病因、性质、部位等

例如:

心脏病:详细报告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心脏病及其原因。

脑血管病:应报告准确的疾病诊断及脑血管病后遗症的影响。

呼吸系统疾病

应填写疾病的性质、部位、病原体及其他致病的原因

肺炎:特别注意对新生儿和老年人肺炎的准确诊断和报告

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哮喘:常常引起肺心病而死亡,应同时报告

外源性呼吸系统疾病:应同时报告致病因子如尘肺、有机物、化学物质等

消化系统疾病

应同时报告疾病的性质、部位及并发症等

溃疡:要明确报告部位,不要笼统写为“上消化道”。

慢性肝病和肝硬化:应尽量报告更早的原因

孕产妇死亡的定义

孕产妇死亡是指处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之内的妇女,不论妊娠期长短和何种受孕部位,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或由此而加重了的原因导致的死亡,但不包括由于意外或偶然原因导致的死亡。

孕产妇死亡应再细分为两组(1)

直接产科死亡:

直接产科死亡是指由于妊娠状态(妊娠、分娩和产褥期)下的产科并发症、由于医疗的操作干预、疏忽遗漏、处理不当或由于上述情况的任何一个而引起的一系列事件导致的死亡。

孕产妇死亡应再细分为两组(2)

间接产科死亡:

间接产科死亡是指由于以前已存在的疾病或在妊娠期新发生的疾病,这些疾病虽非由直接产科原因所引起,却由于妊娠的生理影响而加重,从而导致死亡。

先天异常

先天异常必须是自出生时即存在,对于年龄较大的者报告死于先天异常,则必须写明“先天性”。

应尽量报告严重的先天异常

一般先天异常致死,实际上是放弃治疗或放弃喂养的后果

先天性心脏病:应尽量写出具体的心脏病类型,如:法乐四联症、先天性室间

隔缺损等。

当无法判断是否为先天异常时,应写明死者的实际年龄(按周岁、月、日计算),尤其对婴儿、新生儿更是如此

活产

活产是指不论妊娠期长短而自母体完全排出或取出的受孕产物,他在母体分离后能够呼吸或显示任何其他生命证据,如心脏跳动,脐带搏动或随意肌的明确运动,不论脐带是否切断或胎盘是否附着;这样出生的每一产物一律看作活产。

新生儿病

主要指“起源于围生期的某些情况”

报告时应注意:

包括起源于围生期但在以后发病及死亡的情况

首先尽量报告围生儿本身的疾病,其次报告母体情况对围生儿的影响

早产、窒息一般不做根本死因

不包括:新生儿破伤风、先天异常、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肿瘤、损伤中

新生儿病--有关概念

新生儿死亡是指活产儿在出生后未满28整天内的死亡。

早期新生儿死亡(出生后未满7整天内的死亡)。

晚期新生儿死亡(出生后活满7整天但在未满28整天内的死亡)。

超过28天的婴儿死亡,如果医生认为其致死疾病的起源是在新生儿期内,仍应报告这一顺序关系。超过一周岁的婴儿不再考虑新生儿期的情况。

诊断不明

一般不应出现,医生或统计人员应尽量搞清查死者的致死原因。实在无法获得,可以在调查记录中报告其家属的叙述。诊断不明不应作为根本死因。

损伤中毒

临床表现:主要指损伤中毒的性质(如骨折、脏器损伤、烧伤、中毒、毒性效应等)、损伤的具体部位(颅内、胸、腹部、四肢等)、中毒的程度(轻、中、重)等情况。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外部原因指造成上述损伤中毒的原因。首先应明确报告是意外的损伤中毒,还是自杀或被杀,然后尽可能详细报告外部原因。如确诊有困难及对损伤或中毒原因有疑点,应如实填写“不明原因的……”以供引起重视。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性质:是指意外的损伤中毒,还是自杀或被杀。

类型主要包括:

运输事故:涉及人员、运输工具、事故发生地点、事故方式等

意外跌倒:明确没有任何可能发生跌落的疾病(循环系统疾病);如为跌倒致长期卧床也应报告

意外窒息:多指婴幼儿意外被床上用品或大人身体闷死

中毒:应区别给错、服错或药物过量以及正确服用的有害效应

自杀:尽量报告自杀的方式及原因,如:自杀方式(服毒、自缢、跳楼等);自

杀原因(家庭、社会、经济等)。

多种情况

当一次医疗事件涉及到若干种有关情况时(例如:多处损伤、以前疾病或损伤的多种后遗症或发生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病中的多种情况),应把那种明显比其他情况更严重而且需求更多资源的情况记录为“主要情况”,把其他的记录为“其他情况”。如果没有一种情况更突出,那么象“多处骨折”、“多处头部损伤”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病导致的多发性感染”这样的术语可以记录为“主要情况”,其他情况列在后边。如果有多种这样的情况,而又没有一种更突出,那么可以只记录象“多处损伤”或“多处挤压伤”这样的术语。

特异性和细节(1)

为了将情况分类到最具有特异性的icd中,每种诊断性陈述都应尽可能富有信息。这样的诊断性陈述的例子包括:

膀胱三角区的移行细胞癌

急性阑尾炎伴有穿孔

糖尿病性白内障,胰岛素依赖型

脑膜炎球菌性心包炎

特异性和细节(2)

为妊娠诱发高血压给予的产前医疗

由于按照处方服用抗组织胺药的变应性反应引起的复视

由于陈旧性髋关节骨折引起的髋关节骨关节炎

在家中跌倒后造成的股骨颈骨折

手掌三度烧伤

后遗症的治疗(1)

当医疗事件是对一种不再存在的疾病的残余情况(后遗症)进行治疗或调查时,应充分描述该后遗症并陈述它的起因,同时还应当清楚地表明原疾病已不复存在。例如:“鼻中隔弯曲—在童年时的鼻骨折”;“跟腱挛缩—肌腱损伤的晚期效应”;或“由于陈旧性结核病引起的输卵管闭塞所致的不育症”。

后遗症的治疗(2)

当存在多种后遗症而且治疗或调查并不是直接针对其中的哪一种时,则可接受象“脑血管意外的后遗症”或“多处骨折的后遗症”这样的陈述。

由于外因引起的情况

当记录某种象损伤、中毒或外因的其他效应的情况时,充分描述造成这种情况的性质和环境是十分重要的。例如:“由于在泥泞的人行道上滑倒引起的股骨颈骨折”;“由于病人驾驶

汽车失控,撞到树上而引起的脑挫伤”;“意外中毒—病人误将消毒剂当成软饮料服用”;“严重的低体温—病人在冷天在自己的花园内跌倒”。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管理规定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居民死亡证明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粤卫办函【2015】31号》的填写要求,特制定本院死亡证明报告制度。 二、居民死亡证明书是判断死者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死亡原因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是研究人口自然变动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五联单)。 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必须由诊治医师认真如实填写,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填症状体征。对死亡原因不明者,应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调查记录。 五、所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必须有诊治医生签名,加盖我院医疗专用章。 六、诊治医师必须在死亡后7日内开具证明书,第一联-1由医疗机构保存,第二联由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后,由公安部门保存,第三联由死者家属保存,第四联用于办理尸体火化手续后,由殡仪馆保存,第一联-2报预防保健科,网报后,由保健科保管。第一联-3交疾控中心用于审核,审核后有疾控中心保存。 七、网络直报人员在死亡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 八、医务科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九、医务科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如有5岁以下儿童死亡,请分别填写江门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儿童死亡卡。有保健科收集、整理。分别网络直报和报交我市妇幼保健院预防保健科。

死亡证明的格式

死亡证明的格式死亡证明原件应该是办不下来的,这种证明只能在死亡时开具一次,当时可以复印多份,并由公安局盖章。现在您可以到派出所,请他们开具老人注销户口的证明,其中写明注销原因是死亡就行了。 1、提供患者“户口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病故通知单”复印件或患者直系亲属书写的补办申请、补办人身份证原件、补办人与患者属直系亲属的证明资料。 2、医务处查询病案资料等后,到相关科室补办死亡证明。 注:只能补办“死亡证明”,不能补办“病故通知单”。 去你爱人过世的所在公安局,你以前办过的,法医应该认识你,和他说明情况,一般都会帮补个。这个不是很大的问题。 这种问题你最好咨询你们当地派出所,我们没有这种经历的人很难回答清楚,就是知道一点也怕误导了你,对你的这种经历,我很同情,祝你早日知道明确的答案,同时祝你新年快乐。有点两难。其实是户籍部门要求错误。户口簿丢失补办,需要户口本上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办理新户的文件。户口簿上死亡的人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但是证明死亡的不仅是死亡证,在医院死亡有死亡通知书之类的,或者火化的证明,或者所在地(居委会、养老院等)的死亡证明(在家死亡)。这样可以先办理户口簿。办理中注销死亡者的户籍。可凭此注销文件去复印其他死者的东西。 找户口部门补户口,照原来的补,因为丢了,他们必须给补办,不需要户口上的人死亡了才给补,所以不要死亡证。派出所可以出据户籍证明办死亡证, 死亡证明就是人口死亡的医学证明。办证程序: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二、审查合格后即时办理医学死亡证明。所需材料:一、成人死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单位、村委会证明或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诊断书。二、婴儿及儿童死亡 1、医院内死亡的(1)死亡诊断书,经主治医师签字、院长签字、盖章。(2)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院外死亡的(1)死亡情况说明材料;(2)村委会(单位)证明,单位负责人或村支书、村委会主任、计生专职两人以上签字、村委会盖章;(3)乡计生办证明;(4)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家中或外地死亡者,其家属应提供死者生前病史或体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预防保健站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家属凭此证明书再到当地派出所及市殡仪馆办理户口注销与殡葬手续。各医疗单位如在诊治过程中发现死亡病例,也应完整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家属再凭此证明书办理相关手续。 死亡证明 - 填写说明 甲、本证明应于死亡发生后即由医院(诊所)之医师或由行政、司法等机关之相验人员依式填列。 乙、如属行政或司法相验者?栏以下之证明改由该等机关及相验人员负责签名盖章。 丙、填写数字请一律以中文大写为之,以符规定(尤其出生年月日及死亡年月日)。 盯填写时请注意各栏间之关系。 戊、本证明书之各栏填写方式如下: 死亡证明 (一)、栏填写死亡者之姓名。 (二)、栏填写死亡者之性别,如为男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三)、栏填写死亡者之国民身分证之统一号码。 (四)、栏填记死亡者之户籍所在地之详细地址。 (五)、栏填记死亡者出生之年月日并就??两栏计算出满若干岁填于最后( )内。 (六)、栏填记死亡者之死亡详细时间。 (七)、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详细地点及在何场所死亡,如为医院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最新死亡证明书样本2020,死亡证明书样本

死亡证明书样本 死亡证明书填写说明 甲、本证明应于死亡发生后即由医院(诊所)之医师或由行政、司法等机关之相验人员依式填列。 乙、如属行政或司法相验者?栏以下之证明改由该等机关及相验人员负责签名盖章。 丙、填写数字请一律以中文大写为之,以符规定(尤其出生年月日及死亡年月日)。 盯填写时请注意各栏间之关系。 戊、本证明书之各栏填写方式如下 (一)、栏填写死亡者之姓名。 (二)、栏填写死亡者之性别,如为男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三)、栏填写死亡者之国民身分证之统一号码。 (四)、栏填记死亡者之户籍所在地之详细地址。 (五)、栏填记死亡者出生之年月日并就两栏计算出满若干岁填于最后( )内。 (六)、栏填记死亡者之死亡详细时间。 (七)、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详细地点及在何场所死亡,如为医院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八)、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种类,如病死或自然死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九)、栏填记死亡者之详细工作情形栏填写在何处(如某机关、学校、公司行号、工厂、田园、林地…等名称)并填出办理何种行业(如税务、卫生、行政、买卖商品、种植稻麦制造机械…等) 填写何种工作及职务(如业务经理、科长、打字员、会计员、售货员、打铁工、纺织机械操作工…等)之详细名称。 (十)、栏填记死亡者之婚姻状况,如为未婚者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十一)、请参阅1975年审订之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表所订详细分类表(医师用)填列死亡原因。并请注意病因发生之先后关系及发病至死亡之概略期间如伤害致死者请填写其引起伤害之外因。

己、本证明书填具者请填具证书字号及医院(诊所)名称及开业执照字号等。 庚、本证明书之注号栏由卫生单位人员依据死因统计作业手册之规定填写。 注意事项请携此证明于死亡事件发生或确定后三十日内向户政事务所办理死亡登记。 1.格式死亡公证书 ()××字第××号 根据××××(写明调查的材料,包括档案记载、知情人证明等)兹证明×××,男(或者女),于×年×月×日在××××(地点)因××(死亡原因)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2.说明 死亡与出生一样,也是很重要的法律事实,也能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而死亡最重要的是死亡日期。死亡公证就是公证机关对公民死亡这个法律事实所进行的证明。办理死亡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1)申请人应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 (2)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资料①申请人的身份证明;②申请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③死亡者的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出具的证明和户籍管理机关注销户口的证明等。

死亡证明管理制度

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 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制度 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死因统计点<死亡医学证明书> 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卫办秘[2006]610号)文件要求,特将我院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制度修改如下: 一、《死亡医学证明书》由经治医生详细填写第一至四联,必须用蓝、黑色水笔填写,务必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准确,不得勾划涂改,由填写者到医务科加盖公章(一至四联均要盖章)后,第二联交给医务科,第三、四联交给死者家属。 二、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经治医生必须严格按照国际疾病(死因)分类标准(ICD-10)填写死因诊断名称和诊断依据,由接受过ICD-10专门业务培训的统计人员负责填写死因分类编码(ICD-10)。 三、填写者必须详细询问家属关于死者的基本情况,为防止重名、重报,死者身份证号必须填写完整,死者生前常住户口地址及工作单位必须写明全称。 四、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填写,要有明确的疾病名称,不得只填写疾病的临床症状。死亡原因填写应用医学专业疾病名称,并用中文书写。 五、《死亡医学证明书》如死因不明,必须当时填写调查记录(即《死亡医学证明书》的背面),内容包括死者既往疾病名称、发病时

间、诊断单位、诊断依据、以及相关慢性疾病史的一系列情况,被调查者对上述调查记录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 六、对死亡原因(他杀、自杀)有怀疑的,可以向公安部门反映,由公安部门协助确定死因。凡填报意外损伤、中毒死亡,《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应进一步报告意外事故的外部原因。 七、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经治医生必须在三天内把死者的死亡病例报告卡上报给医务科并进行登记,医务科报卡人员必须在七天内网报。 医务科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 一 联 出 证 单 位 保 存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 二 联 出 证 单 位 定 期 寄 送 县 区 疾 控 中 心 , 由 疾 控 中 心 保 存

说明填写说明 1.持此证到火葬场办理尸体火化手续。 2.此证无医生签字、医疗单位和派出所盖章无效。 1. 若为女性死者,在死亡时或之前一年的时间里是否怀孕这一问题对孕产妇死亡率的测算非常重要。 2.主要职业及工种: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主要从事的工作。如:工人、农民、干部、学生、军人、服务行业等;还可详细填写工种,如:车工、钳工、电工、纺织工等。 3.常住户口地址:应按户口簿上登记的住址填写完整,包括住处的具体门牌号码。 4.实足年龄:按照周岁填写。如为婴儿,可填写实际存活的月、日、小时。 5.死亡地点:医疗机构病房含村卫生室。在相应的项目前打√。 6.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可分两部分报告:在第Ⅰ部分(a)中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那个疾病诊断或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如肺心病、脑出血、颅骨骨折(不要填写呼吸、循环衰竭等情况);(b)中填写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如肺气肿、高血压、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跳楼自杀等);(c)中填写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如慢性支气管炎。在第Ⅱ部分中填写那些与第Ⅰ部分无关,但促进了死亡的其他疾病或情况。 7.根本死亡原因ICD编码:按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标准对死者根本死亡原因进行编码,由死因统计人员填写。 8.疾病的最高诊断单位:一般指死前主要疾病的最后诊断单位,也可填写在第Ⅰ部分(a)中报告的疾病的最高一级诊断单位。如:省(市)医院包括相当于省级及以上的各类医院,其他依此类推。

死亡证明书

第四章附件 附件1:《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填写要求 附件1-1:《孕产妇死因登记报告副卡》及填写要求 附件1-2:《5岁以下儿童死因登记报告副卡》及填写要求

死亡医学证明书背面样式: 死亡医学证 明书存根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殡葬证 编号 编号 编号 编号 死者姓名 性别 1 男 2 女 9 不明 死者姓名 死者姓名 如果是女性,其属于哪种情况:1.死前一年内没有怀孕 2.死时怀孕 3.死时未怀孕,但死前42天内曾怀孕 4.死时未怀孕,但死前43天至一年内曾怀孕 5.不清楚死前一年内是否曾怀孕 性别 1男 2女 9不明 民族 主要职业及工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编号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 实足年龄 民族 性别 1男 2女 9不明 生前常住地址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 身份证号码 实足年龄 婚姻状况 1 未婚 2 已婚 3 丧偶 4 离婚 9 不详 户口所在地 户口所在地 文化程度 1 大学及以上 2 中学 3 小学 4文盲或半文盲 9不详 生前工作单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死亡时间 年 月 日 生前常住地址 实足年龄 生前常住地址 死亡地点 1 医院病房 2 急诊室 3 家中 4 赴医院途中 5 外地及其它 9 不详 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 联系电话 死亡原因 家属住址或工作单位 死亡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联 死亡原因 第 二 联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请填写具体病名,勿填症状体征) Ⅰ* (a)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 (b)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 (c)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 (d)引起(c)的疾病或情况: 发病到死亡的时间间隔 第三联 家属姓名 及联系处 第四联 死亡日期 年 月 日 家属姓名 及联系处 Ⅱ* 其它疾病诊断(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无 关的其它重要情况): 医生签字 医生签字 死者生前上述疾 病最高诊断单位: 1省级医院 2地市级医院 3县区级医院 4 卫生院 5 村卫生室 6 未就诊 9其它及不详 医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医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死者生前上述疾病最高诊断依据: 1 尸检 2 病理 3 手术 4临床+理化 5临床 6 死后推断 9不详 住院号 医师签名 医疗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根本死亡原因: ICD 编码: 备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死亡医学证明书

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一节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用途 “死亡医学证明书”是由医务人员对病伤死亡者填写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由卫生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收集并保存。其用途主要包括:(一)居民死亡的法定记录,记载死者的各项基本情况及死亡原因,有关部门据此注销户口以及办理殡葬火化等手续; (二)在特定情况下,作为一种法律证据提交公安、司法部门; (三)死因统计的原始资料,卫生部门利用它可以进行居民健康状况的专题研究,提出优先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为制定卫生工作方针,采 取防病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越来越多地作为保险理赔、遗产公证等必备的文件证据。 第二节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 一、基本格式 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统一格式的“国际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并明确指出:只有按照这种统一格式填写的死亡证明书才基本符合国际标准化要求。我国的居民死亡原因证明书是卫生部在1990年8月正式发文使用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基本格式分为三部分内容,即: 第一部分是死者的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是与死亡有关的疾病或损伤诊断,死亡原因又分为Ⅰ、Ⅱ部分。 第三部分是由统计人员填写的根本死因及统计分类。 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 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一般应由直接负责死者生前有关疾病或情况的治疗或抢救工作的临床医生填写。如果病人到达医院时已经死亡或在家中死亡或在外地死亡的,则由乡(镇、街道)医生或乡村医生、社区医生通过询问最了解死者生前疾病和其他情况的死者家属或其他直系亲属或者同事、邻居,将了解到的死者有关疾病或情况进行整理后填写。如系意外的损伤或中毒,需要同时填写损伤或中毒的临床表现和造成死亡的外部原因。凡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当即确定其直(间)接死因的死亡者,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卫生部门根据公安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_ 省(自治区、直辖市)_ _市(地区、州、盟)_ _县(区、旗) 行政区划代码□□□□□□

填表说明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是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说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是人口管理与生命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因此,要求填写者及相关人员以严肃、认真、科学的态度对待此项工作。 一、填写范围 中国大陆境内正常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包括未登记户籍的死亡新生儿。二、填写人 (一)医疗卫生机构、来院途中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填写。 (二)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死亡申报材料、调查询问结果并进行死因推断之后,填写《死亡调查记录》及《死亡证》。 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救治或调查的执业医师填写《死亡证》。 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等自然灾难致死,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致死(含无名尸)。 三、填表要求 (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要求四联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画涂改。打印或用钢笔、碳素笔填写,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已注明分类项目,请打印应选项目或在应选项目上打“√”。 (二)本表分类采用以下国家标准:《人的性别代码》(GB/T2261.1-2003)、《婚姻状况代码》(GB/T2261.2-2003)、《从业状况(个人身份)代码》(GB/T2261.4-2003)、《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GB/T3304-1991)、《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2659-2000)、《学历代码(文化程度代码)》(GB4658-2006)。如发布最新版本,则采用最新版本。请按国家标准填写,国家或地区填写中文简称。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区、旗):指出具《死亡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的省、市、县名称,以民政部编制的上年末《县级以上区划简册》为准。 (四)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出具《死亡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的县(区、旗)6位行政区划代码,以民政部编制的上年末《县级以上区划简册》为准。 (五)编号:填写17位代码(可由信息系统自动赋值)。编号规则为:《死亡证》出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9位)+年份(4位)+流水码(4位)。 (六)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及号码:证件类别及号码不得空缺。中国公民要求填写18位身份证号码。 (七)年龄:按照周岁填写。婴儿填写实际存活的月、日、小时。 (八)出生、死亡日期:填写死者的出生或死亡的年、月、日,婴儿死亡填写到时、分。(九)个人身份:按照死亡前的个人身份填写,离退休后死者的个人身份一律填“离退休人员”。 (十)死亡地点:“医疗卫生机构”指死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住院部及急诊室;“不详”指未能确定的死亡地点(仅限非正常死亡者)。 (十一)常住、户籍地址:常住地址填写死者居住半年以上的地址,详细到门牌号码;户籍地址填写户口簿上登记的地址,详细到门牌号码。 (十二)第一联“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第I部分中“(a)直接死亡原因”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疾病诊断或损伤。第二、三、四联“死亡原因”填写第一联“(a)直接死亡原因”,如果(a)行填写的为症状、体征、衰竭,则“死亡原因”填写(a)行之后的主要致死原因。填写举例: 例一:如某人因肺癌导致死亡, 第一联:(a)肺癌; 根本死亡原因:肺癌; 第二、三、四联“死亡原因”:肺癌。 例二:如某人因早年的慢性支气管炎逐渐引起肺气肿,逐渐引起肺心病导致死亡,第一联:(a) 肺心病,(b)肺气肿,(c)慢性支气管炎; 根本死亡原因:慢性支气管炎; 第二、三、四联“死亡原因”为“肺心病”。

居民死亡证明书样本

篇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原版格式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篇二:死亡证明模板 死亡证明(存根) 兹有原本辖区居民,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死亡注销户口。 特此证明 承办人: 派出所(盖章) 年月 ------------------(年)公所户字号------------------ 死亡证明 兹有原本辖区居民,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死亡注销户口。 特此证明 年月 篇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格式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一联 出证 单 位 保存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二联出 证单 位定 期 送县 区疾 控 中

心, 由疾控中心保 存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附件2: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 (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同时填写) 姓名死亡医学证明书编号常住址省市区(县) 填卡单位填卡人日期 5 篇四:居民死亡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一联出证单位 保 存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三联 户籍管理部门保存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二联出证单位定期送县区疾控中心,由疾控中心保存第四联 殡葬管理部门保存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篇五: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1]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一联:填写单位存根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存根编号no0542101 第二联:填写单位加盖印章交给疾病控制部门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编号 no054101 以下内容必须用正楷字体填写、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涂改。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印发 (以下由统计人员填写) 根本死亡原因:icd编码:统计分类号: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b 编码:统计分类号: 第三联:派出所存根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编号:no0542101 调查记录 第四联:殡仪馆存根 填写说明 1、主要职业及工种: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主要从事的工作。如:工人、农民、干部、学生、军人、服务行业等;还可详细填写工种,如:车工、钳工、电工、纺织工等。 2、常住户口地址:应按户口簿上登记的地址填写完整、包括住处的具体门牌号码。 3、实足年龄:按照周岁填写。如为婴儿,可填写实际存活的月、日、小时。 4、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可分两部分报告:在第i部分(a)中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哪个疾病 诊断或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如肺心病、脑出血、颅骨骨折(不要填写呼吸、循环衰竭等情况);(b)中填写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如肺气肿、高血压、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跳楼自杀等);(c)中填写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如慢性支气管炎。在第ii部分中填写那些与第i部分无关,但促进了死亡的其他疾病或情况。 5、疾病的最高诊断单位:一般指死前主要疾病的最后诊断单位,也可填写在第i部分(a) 中报告的疾病的最高一级诊断单位。如:省级(市)医院包括相当于省级及以上的各类医院、其他依次类推。

死亡证明书怎么开

本社区,***村,姓名**,身份证********,与*年*月*日*时,什么原因,在什么地方死亡。 特此证明 南湖社区 2012年 10 月9日篇二:开具死亡证明的规定 [法规制度] 关于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的规定 一、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用途 死亡医学证明书是由医务人员对死亡者填写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其用途主要包括: 1、是居民死亡的法定记录文件,属于法律凭证 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记载死者的各项基本情况及死亡原因,有关部门据此注销户口,办理殡葬火化等手续。 3、是死亡原因的原始资料,卫生部门利用它可以进行居民健康状况的专题研究,提出优先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为制定卫生工作方针,采取防病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4、用于保险、遗产等群众性、社会性凭证及公证,成为其必备的文件。 二、填写要求:《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务必项目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楚,不得勾划涂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填写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医院在签发《死亡医学证明书》时,只负责本单位诊治过程中死亡居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签发工作,必须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1、依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和医院工作制度》,患者死亡后及时向患者家属下发死亡(解剖)告知书(家属签字); 2、由经治医生(执业医师)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 3、将《死亡病例报告卡》送医院行政大厅,由《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人员核对患者家属、死亡患者身份证及户口本后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盖单位公章。 四、患方在患者死亡后3日内办理《死亡医学证明书》。患者家属应妥善保管死亡证明,自留复印件,丢失不补。篇三:如何正确填写死亡证明书中的死亡原因 如何正確填寫死亡證明書中的「死亡原因」 正確填寫死因診斷的重要性: ? 死亡證明書是家屬安置處理死者財產與相關事物的法律依據; ? 死亡證明書是國家及地方衛生政策計畫擬定與評估的重要參考訊息; ? 死亡證明書是醫學探討疾病與健康影響因素的常用研究素材。 死因診斷格式: ? 第一部份包括甲、乙、丙三行,分別代表與死亡有關的直接死因(甲行)、中介死因(乙行)與原死因(丙行)。時間與病理學上的因果關係是:丙疾病→乙疾病→甲疾病→死亡。 ? 第二部分為對死亡有重要影響的疾病或狀況,但是在因果關係上並不會導致第一部份的原死因。 填寫死因診斷流程: ? 首先主治大夫應該盡其所能地收集與這次死亡相關的重要臨床訊息; ? 再依時間與病理學上的因果關係列出相關的「死亡原因」與「死亡機轉」; ? 主治大夫以其專業及親自照顧死者的經驗,在眾多的因果鏈中決定出最主要的死因因果鏈; ? 最後再將最主要主要因果鏈的「死亡原因」填入死亡證明書,原死因請不要填「死亡

死亡证明怎么写

死亡证明怎么写甲、本证明应于死亡发生后即由医院(诊所)之医师或由行政、司法等机关之相验人员依式填列。 乙、如属行政或司法相验者?栏以下之证明改由该等机关及相验人员负责签名盖章。 丙、填写数字请一律以中文大写为之,以符规定(尤其出生年月日及死亡年月日)。 盯填写时请注意各栏间之关系。 戊、本证明书之各栏填写方式如下: (一)、栏填写死亡者之姓名。 (二)、栏填写死亡者之性别,如为男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三)、栏填写死亡者之国民身分证之统一号码。 (四)、栏填记死亡者之户籍所在地之详细地址。 (五)、栏填记死亡者出生之年月日并就??两栏计算出满若干岁填于最后( )内。 (六)、栏填记死亡者之死亡详细时间。 (七)、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详细地点及在何场所死亡,如为医院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八)、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种类,如病死或自然死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九)、栏填记死亡者之详细工作情形栏填写在何处(如某机关、学校、公司行号、工厂、田园、林地…等名称)并填出办理何种行业(如税务、卫生、行政、买卖商品、种植稻麦制造机械…等) 填写何种工作及职务(如业务经理、科长、打字员、会计员、售货员、打铁工、纺织机械操作工…等)之详细名称。 (十)、栏填记死亡者之婚姻状况,如为未婚者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十一)、请参阅1975年审订之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表所订详细分类表(医师用)填列死亡原因。并请注意病因发生之先后关系及发病至死亡之概略期间如伤害致死者请填写其引起伤害之外因。己、本证明书填具者请填具证书字号及医院(诊所)名称及开业执照字号等。 庚、本证明书之注号栏由卫生单位人员依据死因统计作业手册之规定填写。注意事项:请携此证明于死亡事件发生或确定后三十日内向户政事务所办理死亡登记。 死亡证明在医院一般都有现成的表格。但如果说让自己现写,可以把这些内容写进去: 一、死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 二、死亡的原因。 三、死亡的地点。 四、死亡的时间。 五、证明人。

《死亡医学证明书》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指导手册 供临床医生阅读 目录 第一节《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基本格式 一、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及举例 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格式 三、《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用途 四、我国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二节《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基本要求 一、《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基本要求 二、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 三、特殊项目的填写要求 四、调查记录填写要求 五、统计项目的填写要求 六、常见死亡原因错误填写 七、《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举例说明

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监测、填报、统计工作是一门研究居民死亡原因及其规律的学科。死亡比疾病具有更明确、更直接的含义。因为死亡具有①死亡的概念是很明确的,死亡的现象是很容易判定的;②死亡是发生在一个时点上的事件;③死亡是一次性事件,人死了就不会再活过来,不存在重复死亡的现象。死亡具有上述的特点,被各国所认识到,因此,国际上都用死亡原因资料来反映一个地区的居民健康状况和卫生状况。同时,死因资料也间接反映了社会、经济、文化对居民健康的影响。连续、完善的死因资料能够预测评估疾病死亡态势。为疾病防制决策,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供科学的依据,为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服务。 为使我国的死亡原因监测、填报、统计工作达到国际标准化要求,并能够与世界各国的资料直接进行交流和比较,从1987年起我国卫生部下达文件要求在我国采用国际疾病分类(简称ICD)方法进行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工作。由于ICD方法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对临床医生和卫生统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我们结合ICD的基本知识简要介绍如何正确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一节《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基本格式我们提供的死因判断是否正确,死亡信息是否足够,对于卫生工作的影响很大,因为它是许多卫生工作的基础。死因判断中涉及到两个主要问题,一个是恰当的统一分类标准,即根据什么判断死因,另一个是怎样判断死因。为解决这两个问题,1948年举行的第六次ICD国际修订会议,通过了可同时用于死因分类和临床医疗、科研、教学中对疾病分类的综合性类目表,明确提出使用“根本死亡原因”、“国际死亡医学证明书”基本格式和确定死亡原因规则的要求。并且明确指出:只有按照统一格式填写的死因证明书才能符合国际标准化的要求。 一、根本死亡原因的定义及举例 进行死因统计时,如果只涉及到一个疾病,则死亡原因分类比较简单。在多数情况下,死亡由两个或多个疾病促成,而死亡原因统计时,只能选择一种死因。为此,第六次国际疾病分类修订会议为死亡原因作了严格的定义定名为“根本死亡原因”。 世界卫生组织为根本死亡原因所下的定义是:“(a)引起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的那些疾病或损伤,或者(b)造成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这句话的意思是:从防止死亡的角度来寻找带有根本性的,引起一系列疾病并最终导致死亡的那个原因,不管那个原因发生在死前多长时间都应给予记录。那个原因可能是一个明确的疾病诊断,可能是意外的损伤或中毒,也可能是不明确的医学情况(如症状、体征或临床表现等),由于这个带有根本的原因引起后面一系列疾病或情况,并最终导致死亡。 1967年第二十届世界卫生大会对将记入《死亡医学证明书》中的死亡原因又详细地做出了如下定义:“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定义的目的在于保证所有有关信息得以记录,而证明人不得自行选入某些情况而摒弃其他情况,这个定义不包括症状、体征

医学死亡证明书

篇一:2014年新版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一联 出证 单位保 存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二联出证 单位定期寄送县区疾 控中 心 ,由 疾 控 中 心 保存 说明 填写说明 1. 若为女性死者,在死亡时或之前一年的时间里是否怀孕这一问题对孕产妇死亡率的测算非常重 1.持此证到火葬场办理尸体火化手续。 2.此证无医生签字、医疗单位和派出所盖章无效。 要。 2.主要职业及工种: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主要从事的工作。如:工人、农民、干部、学生、军人、服务行业等;还可详细填写工种,如:车工、钳工、电工、纺织工等。 3.常住户口地址:应按户口簿上登记的住址填写完整,包括住处的具体门牌号码。 4.实足年龄:按照周岁填写。如为婴儿,可填写实际存活的月、日、小时。 5.死亡地点:医疗机构病房含村卫生室。在相应的项目前打√。

6.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可分两部分报告:在第ⅰ部分(a)中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那个疾病诊断或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如肺心病、脑出血、颅骨骨折(不要填写呼吸、循环衰竭等情况);(b)中填写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如肺气肿、高血压、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跳楼自杀等);(c)中填写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如慢性支气管炎。在第ⅱ部分中填写那些与第ⅰ部分无关,但促进了死亡的其他疾病或情况。 7.根本死亡原因icd编码:按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标准对死者根本死亡原因进行编码,由死因统计人员填写。 8.疾病的最高诊断单位:一般指死前主要疾病的最后诊断单位,也可填写在第ⅰ部分(a)中报告的疾病的最高一级诊断单位。如:省(市)医院包括相当于省级及以上的各类医院,其他依此类推。 篇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格式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一联 出证 单 位 保存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二联出 证单 位定 期 送县 区疾 控 中 心, 由疾控中心保 存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附件2: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 (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同时填写) 姓名死亡医学证明书编号常住址省市区(县)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制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制度 领用发放制度 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领用,发放,收集由医务科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医疗科建立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领用,发放登记录。 三、各临床科室由各科医师领用,进行领用数量、编号、时间,领用人等项目登记。 四、各临床科室对领用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专项管理,不得遗失。 使用登记制度 一、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应该出具卫生部,公安部制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二、各临床科室建立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登记记录。 三、记录内容包括死者姓名、性别、年龄、死因、诊断、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四、医疗科对登记记录进行检查,审核。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要成立死因监测管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辖区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记及网络报告工作等。 二、乡、镇卫生院要明确死因登记报告工作流程,按要求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实行网络报告:乡、镇级以下医疗机构15天内完成报告(原始信息如实录入、网络报告包括查重、补报)镇卫生院在7天内通过网络审核确认,并进行死因信息的审核、订正。 三、对收集的死亡信息进行台帐登记,建立死亡登记册。 四、每月10日前将上月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上交到区疾控中心。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要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二、乡、镇卫生院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三、乡、镇卫生院负责死亡报告工作的医生,对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或入户调查,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记录。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定期与当地派出所、计生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二、乡村医生(个体医)要定期了解辖区内死亡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档案管理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要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疾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死亡证明补办

死亡证明补办死亡证明原件应该是办不下来的,这种证明只能在死亡时开具一次,当时可以复印多份,并由公安局盖章。现在您可以到派出所,请他们开具老人注销户口的证明,其中写明注销原因是死亡就行了。 1、提供患者“户口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病故通知单”复印件或患者直系亲属书写的补办申请、补办人身份证原件、补办人与患者属直系亲属的证明资料。 2、医务处查询病案资料等后,到相关科室补办死亡证明。 注:只能补办“死亡证明”,不能补办“病故通知单”。 去你爱人过世的所在公安局,你以前办过的,法医应该认识你,和他说明情况,一般都会帮补个。这个不是很大的问题。 这种问题你最好咨询你们当地派出所,我们没有这种经历的人很难回答清楚,就是知道一点也怕误导了你,对你的这种经历,我很同情,祝你早日知道明确的答案,同时祝你新年快乐。有点两难。其实是户籍部门要求错误。户口簿丢失补办,需要户口本上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办理新户的文件。户口簿上死亡的人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但是证明死亡的不仅是死亡证,在医院死亡有死亡通知书之类的,或者火化的证明,或者所在地(居委会、养老院等)的死亡证明(在家死亡)。这样可以先办理户口簿。办理中注销死亡者的户籍。可凭此注销文件去复印其他死者的东西。 找户口部门补户口,照原来的补,因为丢了,他们必须给补办,不需要户口上的人死亡了才给补,所以不要死亡证。派出所可以出据户籍证明办死亡证, 死亡证明就是人口死亡的医学证明。办证程序: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二、审查合格后即时办理医学死亡证明。所需材料:一、成人死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单位、村委会证明或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诊断书。二、婴儿及儿童死亡 1、医院内死亡的(1)死亡诊断书,经主治医师签字、院长签字、盖章。(2)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院外死亡的(1)死亡情况说明材料;(2)村委会(单位)证明,单位负责人或村支书、村委会主任、计生专职两人以上签字、村委会盖章;(3)乡计生办证明;(4)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家中或外地死亡者,其家属应提供死者生前病史或体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预防保健站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家属凭此证明书再到当地派出所及市殡仪馆办理户口注销与殡葬手续。各医疗单位如在诊治过程中发现死亡病例,也应完整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家属再凭此证明书办理相关手续。 死亡证明 - 填写说明 甲、本证明应于死亡发生后即由医院(诊所)之医师或由行政、司法等机关之相验人员依式填列。 乙、如属行政或司法相验者?栏以下之证明改由该等机关及相验人员负责签名盖章。 丙、填写数字请一律以中文大写为之,以符规定(尤其出生年月日及死亡年月日)。 盯填写时请注意各栏间之关系。 戊、本证明书之各栏填写方式如下: 死亡证明 (一)、栏填写死亡者之姓名。 (二)、栏填写死亡者之性别,如为男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三)、栏填写死亡者之国民身分证之统一号码。 (四)、栏填记死亡者之户籍所在地之详细地址。 (五)、栏填记死亡者出生之年月日并就??两栏计算出满若干岁填于最后( )内。 (六)、栏填记死亡者之死亡详细时间。 (七)、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详细地点及在何场所死亡,如为医院即在后之□内加√,余类推。

死亡证明的格式.doc

感谢你的观看 感谢你的观看死亡证明的格式 死亡证明的格式死亡证明原件应该是办不下来的,这种证明只能在死亡时开具一次,当时可以复印多份,并由公安局盖章。现在您可以到派出所,请他们开具老人注销户口的证明,其中写明注销原因是死亡就行了。 1、提供患者“户口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病故通知单”复印件或患者直系亲属书写的补办申请、补办人身份证原件、补办人与患者属直系亲属的证明资料。 2、医务处查询病案资料等后,到相关科室补办死亡证明。 注:只能补办“死亡证明”,不能补办“病故通知单”。 去你爱人过世的所在公安局,你以前办过的,法医应该认识你,和他说明情况,一般都会帮补个。这个不是很大的问题。 这种问题你最好咨询你们当地派出所,我们没有这种经历的人很难回答清楚,就是知道一点也怕误导了你,对你的这种经历,我很同情,祝你早日知道明确的答案,同时祝你新年快乐。 有点两难。其实是户籍部门要求错误。户口簿丢失补办,需要户口本上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办理新户的文件。户口簿上死亡的人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但是证明死亡的不仅是死亡证,在医院死亡有死亡通知书之类的,或者火化的证明,或者所在地(居委会、养老院等)的死亡证明(在家死亡)。这样可以先办理户口簿。办理中注销死亡者的户籍。可凭此注销文件去复印其他死者的东西。 找户口部门补户口,照原来的补,因为丢了,他们必须给补办,不需要户口上的人死亡了才给补,所以不要死亡证。派出所可以出据户籍证明办死亡证, 死亡证明就是人口死亡的医学证明。办证程序: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窗口;二、审查合格后即时办理医学死亡证明。所需材料:一、成人死亡。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单位、村委会证明或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诊断书。二、婴儿及儿童死亡1、医院内死亡的(1)死亡诊断书,经主治医师签字、院长签字、盖章。(2)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医院外死亡的(1)死亡情况说明材料;(2)村委会(单位)证明,单位负责人或村支书、村委会主任、计生专职两人以上签字、村委会盖章;(3)乡计生办证明;(4)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家中或外地死亡者,其家属应提供死者生前病史或体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预防保健站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家属凭此证明书再到当地派出所及市殡仪馆办理户口注销与殡葬手续。各医疗单位如在诊治过程中发现死亡病例,也应完整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家属再凭此证明书办理相关手续。 死亡证明-填写说明 甲、本证明应于死亡发生后即由医院(诊所)之医师或由行政、司法等机关之相验人员依式填列。 乙、如属行政或司法相验者栏以下之证明改由该等机关及相验人员负责签名盖章。

各种医学死亡证明

附表1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说明填写说明

` 1.持此证到火葬场办理尸体火化手续。 2.此证无医生签字、医疗单位和派出所盖章无效。 1. 若为女性死者,在死亡时或之前一年的时间里是否怀孕这一问题对孕产妇死亡率的测算非常重要。 2.主要职业及工种: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主要从事的工作。如:工人、农民、干部、学生、军人、服务行业等;还可详细填写工种,如:车工、钳工、电工、纺织工等。 … 3.常住户口地址:应按户口簿上登记的住址填写完整,包括住处的具体门牌号码。 4.实足年龄:按照周岁填写。如为婴儿,可填写实际存活的月、日、小时。 5.死亡地点:医疗机构病房含村卫生室。在相应的项目前打√。 6.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可分两部分报告:在第Ⅰ部分(a)中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那个疾病诊断或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如肺心病、脑出血、颅骨骨折(不要填写呼吸、循环衰竭等情况);(b)中填写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如肺气肿、高血压、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跳楼自杀等);(c)中填写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如慢性支气管炎。在第Ⅱ部分中填写那些与第Ⅰ部分无关,但促进了死亡的其他疾病或情况。 7.根本死亡原因ICD编码:按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标准对死者根本死亡原因进行编码,由死因统计人员填写。 8.疾病的最高诊断单位:一般指死前主要疾病的最后诊断单位,也可填写在第Ⅰ部分(a)中报告的疾病的最高一级诊断单位。如:省(市)医院包括相当于省级及以上的各类医院,其他依此类推。

附表2: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 (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同时填写) 姓名死亡医学证明书编号常住址省市区(县) 填卡单位填卡人日期

各种医学死亡证明

附表1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三联 户籍管理部门保存第一联 出证单位保存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四联 殡葬管理部门保存第二联 出 证单位定期寄 送县区 疾 控中心 ,由疾 控 中 心保存

说明填写说明 1.持此证到火葬场办理尸体火化手续。 2.此证无医生签字、医疗单位和派出所盖章无效。 1. 若为女性死者,在死亡时或之前一年的时间里是否怀孕这一问题对孕产妇死亡率的测算非常重要。 2.主要职业及工种: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主要从事的工作。如:工人、农民、干部、学生、军人、服务行业等;还可详细填写工种,如:车工、钳工、电工、纺织工等。 3.常住户口地址:应按户口簿上登记的住址填写完整,包括住处的具体门牌号码。 4.实足年龄:按照周岁填写。如为婴儿,可填写实际存活的月、日、小时。 5.死亡地点:医疗机构病房含村卫生室。在相应的项目前打√。 6.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可分两部分报告:在第Ⅰ部分(a)中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那个疾病诊断或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如肺心病、脑出血、颅骨骨折(不要填写呼吸、循环衰竭等情况);(b)中填写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如肺气肿、高血压、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跳楼自杀等);(c)中填写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如慢性支气管炎。在第Ⅱ部分中填写那些与第Ⅰ部分无关,但促进了死亡的其他疾病或情况。 7.根本死亡原因ICD编码:按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标准对死者根本死亡原因进行编码,由死因统计人员填写。 8.疾病的最高诊断单位:一般指死前主要疾病的最后诊断单位,也可填写在第Ⅰ部分(a)中报告的疾病的最高一级诊断单位。如:省(市)医院包括相当于省级及以上的各类医院,其他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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