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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详细版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详细版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40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

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民用气事业的发展,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以国家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和《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为依据。

第三条天然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毒的气体,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都必须充分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尊重科学,实事求是,严格按《湖北省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规程》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

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各班组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工程技术负责人担任,成员分别由公司各部门、班组长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奖惩。

第三章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第七条安全小组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部门的指示,教育全体员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全体员工的安

全技术素质。

2、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劳动保护负全面责任。

3、负责对重大伤亡和设备损失事故以及恶性未遂事故原因的调查,拟订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支持其它负责人和部门、班组的工作,保证其行使职权。

第八条主管生产技术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

1、在安全生产方面,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2、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具体指导、布置、检查所属各生产部门的安全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有关劳动法规及上级指示;领导和组织制定各生产部门各工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岗位责任制,主持审查公司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

4、负责按规程做好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安全管理及质量把关工作。

5、负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新工人(代培、实习、临时工)和内部调换工种人员以及从事安装、维修、生产一线人员安全制度的学习、培训和经验技术交流,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建立持证上岗操作制,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6、定期组织对管线、阀井、配气站、单位、个人、庭院等公用供气设施(立管、调压箱、总表、阀门)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防腐油漆等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隐患立即落实专人处理。

7、负责对新用户进行安全及正确使用天然气、各种燃具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放有关安全用气宣传资料,把好安全用气的第一关。

8、随时掌握了解用户用气的安全情况,参与调查、分析、处理有关民用、商业用、工业用气事故。

9、按时完成抄收(预收)气费任务,做好用户立户、建档、用气抄表卡资料工作;做好与财务的衔接工作。

10、做好对用户安全用气的安全教育工作,随时掌握了解用户用气安全情况,及时查处私拉乱接、违章用气行为,确保安全用气。11、负责完成新开户的验收点火和用气户内的验漏及维修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鉴定,提出防范措施。

12、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劳动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事故规律,研究制订预防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贯彻执行劳动安全法规、法令,具体领导、布置、检查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2、制定和审查各项安全措施及施工维修方案;负责督促、指导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办事,严禁违章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3、定期组织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和用户安全用气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定专人限期整改。

4、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班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总结、评比工作。

5、参加审查新、改、扩或大修工程的设计和竣工验收工作。

6、负责对各类事故(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

理。

第十条行管部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公司经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指标。

2、负责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

3、负责公司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并督促、指导、检查、落实。

4、负责做好公司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做好车辆月、季、年审工作。

6、参加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做好公伤事故的统计、汇报、上报工作。

7、参加安全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发现隐患

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经营维修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公司所属用户范围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严格物资、设备、配件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丢失工作,坚持24小时工作制。

2、严格热水器的规范化安装(坚持烟道式安装制)和燃气具的安全维修,确保安装、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安装队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工程安装及设备维修的安全技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各种制度,不违章指挥。

2、在进行工程项目施工时,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承包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承担安全责任。

3、严格按设计要求验收工程质量,凡不符合质

量要求必须坚决返工或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工程质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严格按设备、材料、机具物资抢险准备规定,做到材料、机具、人员落实,万一发生险情时能够及时排除处理。

第十三条各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严格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术和故障排除方法,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对不能排除的和困难较大的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3、发现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向有关部门或班组报告。

4、上岗作业必须佩戴上岗证,按规定要求穿

戴,严禁穿拖鞋上岗;平时应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设施、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第四章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规定

1、新开户点火运行之前,必须由工程技术安装部门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教育,并按规定发放安全宣传资料,认真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热水器安装人员必须按照"热水器安装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操作,对不符合安装条件的用户,应创造好安全条件后安装,无法创造安全条件的坚决不能安装,严格实行"烟道式"安装,以防不安全隐患。

3、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或专业培训,经考试后才能上岗操作。谁使用新工人及雇佣民工、临时工,由谁负责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教育。

4、雇佣民工、临时工必须签定劳务用工合同,明确安全责任内容,加强用工管理工作。

5、严禁当班喝酒,严禁酒后上岗。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任何工程开工前,应制定出施工计划,充分做好安全施工准备,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

3、高空作业、防火区域施工、防腐作业及重要工程地段施工时,应有专人监护现场。

4、加强对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或操作必须有熟练员工现场监护指导。

5、做好乙炔、氧气瓶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格执行驾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驾驶员上岗前、工作中严禁饮酒,工作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带病坚持工作。

3、驾驶员出车必须经经理或行管部派车,严禁开私车,严禁开人情车,严禁无证驾车。

4、驾驶员应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和清洁卫生工作,严禁车辆带病出车。

第十七条安全防火规定

1、设立消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组织管理制度确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工程负责人对安全工作及消防工作具体负责,各部门、班组及其员工分别对其本部门和本岗位的消防工作负责;日常消防管理

由行管部负责。

2、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⑴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消防工作指示和决定,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制定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⑵组织防火检查、整改,消除不安全隐患。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管理。

⑶组织对火灾事故的处理。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⑴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其管理要求分类存放,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存放地点保持通风,确定专人管理。

⑵绝不允许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附近进行生产试验、电气焊接等操作。

⑶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必须根据物品的不同性质设置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并在存放处标明物品

性质和扑救方法。

⑷必须做好仓库安全防火工作,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制度,库内严禁用油灯、蜡烛等明火照明。

⑸加强乙炔、氧气瓶的管理。乙炔、氧气瓶的存放点严禁火源,氧气瓶不能与乙炔混放,用后必须关严实,防止爆炸。

⑹配气站严禁烟火及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4、做好电、气焊安全防火工作

⑴施工焊接场地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施工安全。

⑵电焊、气焊原则上不得在同一地点操作,确因条件所限,必须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电源线不得与氧气瓶、乙炔瓶或软管接触。

⑶电、气焊操作完毕后,应仔细检查现场,切断电源,关闭气阀,待焊割部位冷却后方可离开。

5、生活区、办公场所安全防火工作

⑴生活区、办公场所禁止存放汽油,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灯头和插座,禁止玩火行为。

⑵禁止违章使用烤火炉、热水器、灶具,厨房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灶具、电炉烤衣物和取暖;做到人走火灭、水关、电停,确保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动火管理规定

1、凡进行管线、站场或庭院工程施工(碰管)时,施工主管部门应在施工前按程序向公司领导提交施工动火报告(包括施工动火方案),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2、认真做好动火施工的组织准备工作

⑴向有关商业用户及单位、居民点下达停气(书面或电话)通知,包括停气时间,恢复用气时间,安全注意事项等。

⑵对施工队伍人员(含临时和临时配合协作人员)进行安全和注意事项教育,做好安全防范的物资准备工作。

⑶通知配气站值班工作人员准备配合,一旦发生险情,立即采取停气放空措施。

3、正确倒换工艺流程,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动火施工。

4、动火作业时,现场必须达到如下标准:

⑴动火现场10米内无易燃、易爆物品,无积水,留有安全人行道,坑内作业有出入坑梯。

⑵现场准备有充足消防灭火器材。

⑶现场安全监护人在动火操作前应对现场和机具、设施等仔细检验,确保现场施工安全。

⑷动火作业应做到"五不准":

①五级或五级以上大风不准作业;严禁施工人员

站在风下作业操作;

②未拿到动火操作证不准动火;

③施工队伍、设备、机具、材料不全不准动火;

④现场防火措施没有落实不准动火;

⑤没有现场动火监护人不准动火。

5、施工完毕,应按规定程序恢复供气。

第五章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有相应的工种证书,熟悉电焊机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及保养,经过安全技术教育,懂得电力的基本知识,方能担负电焊工工种。

2、操作电焊机工作前,检查全套设备是否性能良好,连接电源线路前必须切断电源。

3、焊接地点务必保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及容

器,焊接密封容器时必须把封口打开。

4、带电作业时,应站在上风口,严禁负压操作,焊接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防焊渣、熔珠烫伤。

5、严禁利用天然气管道作接地线。

6、作业完毕后,工作点不留残星或火源,并按规程收放焊机及收验各种配套设备。

第二十条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进行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气焊专业技术知识学习、培训,并持有有关部门考试合格证书,方能上岗操作。

2、在操作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器具、压力表、乙炔管是否良好。

3、乙炔瓶(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5米,严禁旋转地点堆放易燃易爆物。

4、乙炔发生器距明火位置(焊接场地)不得少于10米,发生器附近严禁吸烟,要有明显的安全操作警示牌。

5、在橡胶软管接头处,一定固好接头,以防意外事故,软管要求10-20米长。

6、严格控制乙炔瓶(发生器)压力不可高于0.15MPa,使用完毕的氧气瓶中应有0.1-0.15MPa 的残余压力,不可用完。

7、完毕时必须先关闭乙炔气阀门,再关氧气阀,防止回火烧坏焊枪或引起爆炸。

第二十一条管工安全技术规程

1、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领用的材料、附件的质量和规程是否与技术要求相符,并对工作内容做到胸中有数,工作中应对不同的工作介质、压力、温度等工艺条件采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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