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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重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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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基础

一、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

1、纳税主体。就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持续经营。前提是意味着该企业个体将继续存在足够长的时间以实现其现在的承诺。

3、货币时间价值。货币在其运行过程中具有增值能力。

4、纳税年度。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应向国家缴纳各种税款的起止时间。

二、税务会计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结合的原则。

2、配比原则。(收入与成本、费用、损失的配比)

3、划分营业收益和资本收益的原则。

4、税款支付能力原则。

三、我国现行的税种

1、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行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2、流转环节小税种。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

3、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4、财产和行为税。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

四、税收筹划的基本目标:减轻税收负担,争取税后利润最大化。

五、税负转嫁:是纳税人通过价格的调整与变动,将应纳税款转嫁给他人负担的过程。税负转嫁只适用于流转税。税负转嫁能否如愿,关键看其价格订得是否适当。

税负转嫁分为:税负前转、税负后转、税负消转和税收资本化。其中最为典型、最具普遍意义的税负转嫁形式是税负前转。

六、恰当选择税收筹划的切入点

1、选择税收筹划空间大的税种为切入点。

2、以税收优惠政策为切入点。

3、以纳税人构成为切入点。

4、以影响应纳税额的基本因素为切入点。

5、以不同的财务管理过程为切入点。

七、税收递延:就税收递延来说,税收筹划的目标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尽量地延缓缴税时间,这等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并随之得到很多额外的税收好处。

第二章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与税收筹划

一、增值税的类型

1、消费型增值税。(现在类型)

2、收入型增值税。

3、生产型增值税。

2009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内容: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税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7%。

二、增值税的免税规定

免税项目有: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质和设备。

6、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指个人使用过的物品。

三、增值税的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劳务的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以下;除上述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以下;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一般纳税人。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即规模大、会计核算较为健全,能够提供完整的核算资料的纳税人。

四、增值税的税率

1、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低税率适用范围除外,一律为17%。

3、低税率13%: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煤炭制品、自来水。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膜、农机。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农业产品(种植业、养殖业等)。盐。等。

五、增值税发票

1、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时,取得专用发票后,凭票抵扣税款;取得普通发票后,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凡已开具发票未入账的,按偷税论处。

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而普通发票上面的金额是含税价,必须除以(1+3%),换成不含税价后,才能作为计税基础。

应交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

第三章消费税的会计核算与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的含义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特定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我国消费税的征税环节是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但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二、消费税税目

14个: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汽车轮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等。

三、计税形式:比例计税、定额计税、复合计税

第四章营业税的会计核算与税收筹划

一、营业税的概述

1、营业税概念:在我国,除商品流通企业外的第三产业都是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营业税特点:一般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计算简便,便于征管。

3、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二、营业税税率

3%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

5%税率: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5% ~20%税率:娱乐业。其中台球、保龄球的营业税税率为5%。夜总会、歌厅、舞厅、高尔夫、游戏厅

四、免征营业税的情况: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即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服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

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

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

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第五章流转环节小税种的会计核算与税收筹划

一、城建税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三税”的其他地区。在城建税的征税范围内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具体规定:纳税人所在地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1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为其他地区的,税率为1%。

二、城建税的税收减免情况:

1、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同时退库。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三、教育费附加的特别规定:

1、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2、因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3、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四、会计核算

计算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红豆服装公司在国内购进飞跃多功能电动缝纫机100台,单价500元|台,取得专用发票,列明价款50 000元,增值税8 500元,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另有对方替企业代垫运费1000元,已取得运费普通发票。该厂开出转账支票支付货款、税款和运费。(运费抵扣7%)

借:固定资产50 9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 570

贷:银行存款59 500

案例2 P76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免税产品,价款117 000元,贷款以银行存款收讫。该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销售货物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000

结转免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7 0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17 000

案例3 P78

某小规模商业企业,本月购进服装100套,进价150元|套,取得了普通发票,另负担进货运费200元,转账支付货物和运费。本月销售服装80套,售价309元|套,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24 720元,款项存入银行存款户。

会计处理如下:

1、购进服装时:

借:库存商品15 000

营业费用200

贷:银行存款15 200

2、销售服装时:增值税额=24720÷(1+3%)×3%=720

借:银行存款24 720

贷:主营业务收入24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20

3、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720

贷:银行存款720

案例4 P83 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

华润时装经销公司商品销售的平均利润为30%。该公司准备在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企业在当地的影响。现有三个方案:方案一,让利20%销售,即8折;方案二,赠送20%购物券;方案三,返还20%的现金。请分析三种方式下企业的税收利益。(答案见课本)

某市牛奶公司饲养奶牛生产牛奶,将产出的新鲜牛奶进行加工制成奶制品,再将奶制品销售给各大商业公司,或直接通过销售网络转销给居民。奶制品适用税率17%的增值税税率。该公司进项税额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向农民个人收购的草料部分,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额;二是公司水费、电费和修理用配件等,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相比,这两部分进项税额数额较小,致使公司的增值税税负较高。为了取得更高的利润,公司除了加强企业管理外,还必须努力把税负降下来,从公司的客观情况看,税负高的原因在于公司的进项税额太低,因此,公司进行税务筹划的关键在于如何增加进项税额。围绕进项税额,公司采取了以下方案:

公司将整个生产流程分成饲养场和牛奶制品加工厂两部分,饲养场和奶制品加工厂均实行独立核算。分开后,饲养场属于农产品生产单位,按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奶制品加工厂从饲养场购入的牛奶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额。方案前后数据对比:

实施前:假定2005年度从农民生产者手中购入的金额为10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3万,其他水电费、修理用配件等进项税额为8万元,全年奶制品销售收入为500万元,则: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00×17%-(13+8)=64(万元)

税负率=64÷500=12.8%

实施后:饲养场免征增值税,假定饲养场销售给奶制品厂的鲜奶售价为350万元,其他不变。则:

应纳增值税=500×17%-(350×13%+8)=31.5(万元)

税负率=31.5÷500=6.3%

方案实施后节省增值税:64-31.5=32.5(万元)

例6 P117

东北地区有两家大型酒厂A和B,都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A企业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大米和玉米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适用税率为20%。B企业以A企业生产的粮食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规定,适用税率为10%。A企业每年要向B企业提供价值2亿元,即5000万千克的粮食酒。2008年,B企业由于资金和人才的缺乏,无法继续经营下去,即破产。此时,B企业共欠A企业5000万元的货款。经评估,B企业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万元。A企业经营者经过研究,决定对B企业进行收购。其决策的主要依据如下:

1、收购支出的费用小。由于合并前,B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的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2、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合并前,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酒,每年应交增值税为:20000×17%=3400(万元);应交消费税:20000×20%+5000×2×0.5=9000万元。合并后,这笔税款中的增值税和从价计征的消费税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获得递延纳税的好处。而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

3、B企业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良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因粮食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缴纳的消费税将减少。

解析: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交税款:

A企业应交消费税:20000×20%+5000×2×0.5=9000(万元)

B企业应交消费税:25000×10%=2500(万元)

合并纳税=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交消费税:25000×10%=2500(万元)合并后节约消费税:11500-2500=9000(万元)

例7 P121

丽雅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

元)、一瓶摩丝(8元);此外还有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15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上述价格均不含税。按照习惯做法,将产品包装后再销售给商业企业。

解析:习惯做法:每套化妆品应交消费税:(30+10+15+12+8+10+5)×30%=27(元)进行税收筹划:具体做法:一,将上述产品先分类别销售给零售商,再由零售商包装对外销售,这样做只是在生产流程上换了一个包装地点,在销售环节将不同类别的产品分别开具发票,在财务环节对不同的产品分别核算销售收入。二,如果当地税务机关对有关操作环节要求比较严格,还可以采取分设机构的操作方法,即另外再设立一个独立核算的专门从事包装外销产品的门市部。

通过操作后,每套化妆品应交消费税为(30+10+15)×30%=16.5(元)。每套化妆品节税额为10.5元。

例8 P138

某建筑装饰材料商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家庭装修,并实行分别核算。3月份,该店销售建筑装饰材料,含税收入为702 000元,提供家庭装修劳务收入为210 000元。

解析:应交增值税=702 000÷1.17×17%=102 000

应交营业税=210 000×3%=6 300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702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02 000

借:库存现金21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10 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 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6 300

例9 P139

某公司对外转让一项专利权的所有权,取得转让收入100万元,该项专利权账面余额为6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已按规定缴纳了税费。

解析:

应交营业税=100×5%=5万元

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7%+3%)=0.5万元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无形资产6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0 000

——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5 000

营业收入345 000

例10 P140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本月实现销售商品房收入280万元,预售商品房订金收入40万元。

解析:

应交营业税=(2 800 000+400 000)×5%=160 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 2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800 000

预收账款400 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60 000

例11 P140

某工业企业出售厂房一栋,账面原值为2000万元,已提折旧1050万元,出售收入850万元,款项已经存入银行。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3万元。该公司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

解析:

应交营业税=850×5%=42.5万元

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2.5×(7%+3%)=4.25万元

会计分录:

①借:固定资产清理9 500 000

累计折旧10 500 000

贷:固定资产20 000 000

②借:银行存款8 5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8 500 000

③借:固定资产清理467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425 000

——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2 500

④借:固定资产清理30 000

贷:银行存款30 000

⑤借:营业外支出: 1 497 500

固定资产清理 1 497 500

例12 P146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2年10月开发了一幢写字楼。公司售楼部与该城市某华润商业大厦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将写字楼的第一至二层共5000平方米的经营用房,按照华润商业大厦的要求进行装修后再销售给华润商业大厦,每平方米售价6 000元,合计3 000万元。甲公司将装修工程承包给乙装修公司,承包总额1200万元。

解析:甲公司的应纳税额

应交营业税=3000×5%=150万元

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50×(7%+3%)=15万元

应纳税费合计=150+15=165万元

乙公司的应纳税额:

应交营业税=1200×3%=36万元

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6×(7%+3%)=3.6万元

应纳税费合计=36+3.6=39.6万元

进行税收筹划:由乙公司与华润商业大厦直接签订装修合同,乙公司按1200万元的价格将建筑安装发票直接开给华润商业大厦,甲公司再按售价1800万元给华润商业大厦开具房屋销售发票。这样,乙公司的税收负担及收益情况均不变,而甲公司的应纳税额将发生变化。

应交营业税=1800×5%=90万元,应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90×(7%+3%)=9万元

甲公司应纳税费合计=90+9=99万元。

可见,进行税收筹划后甲公司可以节约税费66万元。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1.基本情况 某手机生产厂家2008年生产某型号手机,全部委托分布在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的代理商销售。在与各代理商签订销售合同时,明确每部手机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00元,代理手续费为每部手机100元。假设当期该厂共委托代销商销售手机10000部,分析当企业选择收取手续费的方式和选择视同买断方式时的税收负担。(不考虑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2. 筹划目标 通过比较不同的代销方案得到使纳税成本最小的方案 3.筹划的法规依据 代销收入的相关税收规定 (一)对厂家来说只征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均应视为销售征收增值税。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二)对受托方来说只征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对代销货物征税并不针对货物有偿转让,而对提供代销劳务征税,即对代销收取的手续费征收服务业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1)视同买断方式。受托方加价出售,以差价作为报酬,则此差价构成代销货物的手续费,对此差价征营业税。 (2)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方不加价出售,只收取委托方手续费,则受托方就手续费缴纳营业税,同时计征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但按增值税的有关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相等,所以受托方不交增值税。 4.筹划的具体思路 (1)当企业选择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时 ①厂家:当期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销项税为1000*17%=170(万元) ②代理商:当期营业额为100万元,营业税为100*5%=5(万元) ③厂家与代理商合计:175万元。 (2)当企业选择视同买断方式时

税收筹划设计方案

1基本情况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百集团) 是我国中西部地区连锁规模最大、商业网点最多的大型现代化商业上市公司。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1937年12月开业的中国国货联合营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1938年因抗日战争爆发而停业。集团本着服务为民的宗旨,积极探索连锁经营,大力创新业态模式,构建了一流的物流配送体系,打造了完善的商业服务功能,充分满足不同区域和层面消费群体的需求。集团旗下中百仓储、中百超市、中百百货等商业品牌日益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其商业网点达到1090余家,以丰富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为消费者创造全新的购物体验根据全国连锁经营排序,集团连续10年进入全国连锁经营30强,连锁网点数量和经济效益连续10年位居湖北商业上市公司前列。 2筹划分析 2.1企业面临的税务问题及分析 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是尽量减轻税收负担,而政府税收征收目标则是应收尽收,形成了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税收博弈,但博弈的主动权掌握在政府手中,一旦立法者修改税法、完善税制,纳税筹划方案会因此而失去价值,如果不及时进行应变调整,企业难免遭受损失。目前我国正处于新一轮税制改革中,税收政策变动比较频繁,给纳税筹划带来了不确定性。向偷逃税转化是导致纳税筹划政策风险的另一诱因。在纳税筹划时,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需要对经营活动变通或在会计政策上进行选择,以满足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如果把握不当,可能将纳税筹划演变为偷逃税。

中百集团拥有全资企业、控股企业13家,资产总额86亿元。前3名股东持股情况: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18.07%股份;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13.93%;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持10.01%。 2.2企业纳税情况分析 2.2.1主要税种 2.2.2 中百集团近两年应交税费明细

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方案,一般是指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的规划。下面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了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LT集团为一间香港上市公司,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在国内设立全资附属投资子公司,专门从事燃气业务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的专业化燃气投资管理公司,主要业务涉及城市管道燃气建设经营。通过与目标市场内最具实力和市场规模优势的国有燃气生产、销售和储运企业的合资合作,在近10年时间内先后在10个省49个市投资成立了四十九间控股或联营企业,年销售各类燃气亿立方米。 迄今为止,集团公司旗下的营运项目覆盖了中国内地之华东、华南、华中、西南及东北等地区,员工总数已达14200人。LT集团因而快速成长为目前国内业务覆盖区域最广,终端用户最多,规模最大的跨区域燃气供应和服务商之一。 集团总部(即母公司或控股公司)主要从事项目投资、资本运作、企业文 化与品牌建设推广、控股公司的管理与控制等,不从事具体经营活动。集团总部下设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策略规划部、工程部、投资评审部、公共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工商市务部、法律事务部、安全及风险管理部、采购部、市务及客户部、人力资源部、综合行政部、编辑部、资讯科技

部等16个职能部门,并在成都市、沈阳市设立了分公司。LT集团对各控股/联营公司的财务管理采取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委派制,并对外派财务人员进行定期述职。LT集团财务部负责建立各控股/联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系统并负责推广,负责收集、处理各控股/联营公司的财务资料信息,同时负责收集各公司税务筹划信息,协助各公司进行税务筹划;LT 集团内部审计部受各控股/联营公司董事会委托每年对各公司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进行内控评价。 缺乏集团整体筹划系统 集团对税务筹划未进行系统安排,无论在人手上,还是职能上,都未能充分体现,也未针对集团自身以及各控股/联营公司情况制定具体税务筹划方案,造成项目财务人员以及各公司财务经理凭自己的税务筹划知识与经验各显神通,未能做到好的税务筹划方案共享。 投资活动筹划不足 集团在组建部分合资公司时没有对注册地点选择进行统一要求,导致部分公司因未设在当地经济开发区或承诺享受与当地经济开发区同等优惠政策的地点注册,而未能享受更大的优惠。对个别符合条件的控股/联营公司未能灵活运用注册资本税务筹划。在运用再投资退税政策上略显不足。 筹资活动筹划不足 集团未设立集团财务中心,部分控股/联营公司资金富

土地增值税案例筹划分析(1)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筹划是常态。然而不当税收筹划又会带来税务稽查风险。本文从一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案例入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进行分析,指出其税务稽查风险点供大家参考。 (一)基本案情 A项目由A房地产开发企业全资开发。该项目坐落于H区的新兴行政中心,紧邻国道,2010年7月拿地3.6万㎡,2013年12月竣工,B集团同时为A 房地产开发企业控股股东,出资比例70%。 A项目只开发普通住宅和非住宅两种清算类型,其中非住宅包括车库、商铺和幼儿园三种类型共计2.2万余㎡,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时已售罄。A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审定的销售截止期为2014年12月,已售面积16.4万㎡,已售比例96.99%,申报收入约6.9亿。根据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A项目转让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两种房屋类型所取得收入的增值率都是负值,也就是说申报的土地增值税实际税负为零。 A项目已预缴土地增值税1102万元,申请退税1102万元。(二)税务机关的质疑 1、实际税负的争议问题。A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土地增值税实际税负为零,剔除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取得土地使用

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扣除20%,计算出A项目开发经营的利润率仅为13%左右,这与行业正常利润率不符。 2、销售收入的争议问题。非住宅的销售单价仅为4170元/㎡,低于普通住宅的4204元/㎡。但仔细核对后发现,根据鉴证报告该项目非住宅分为三种类型——商铺、幼儿园和车库,其中车库面积占非住宅总面积70%,单价2381元/㎡,在H区不算低价,但是车库拉低了非住宅销售平均单价。而同时,商铺均价9000元/㎡,幼儿园均价4500元/㎡,初步看来也是低于市场价的。 3、成本比率的争议。该项目申报四项费用之和达到4亿元,单位面积成本2376元,超出按竣工年度计算的定额标准。(三)税务机关的清算审核 地税局相关人员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1、清算单位的审核 在基本情况的审核中,税务人员发现该项目拥有两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照当地地税局的公告,“房地产开发以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用地规划项目为清算单位”,故A项目应当划分为两个清算单位,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只划分了一个清算单位。 通过进一步分析,独立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小地块上是九号楼,而九号楼车库面积1742㎡,仅占其非住宅

税务筹划方案设计

目录 第一章目的 (3) 第二章增值税 (3) 第一条自产软件即征即退 (3) 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免税申请 (4) 第三节营改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5) 第三章企业所得税 (6) 第一节申办软件企业资质 (6) 第二节高新技术企业申办 (7) 第三节重点扶持小微企业 (7) 第四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7) 第五节利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标准调节 (8) 第六节集团部转移定价 (9) 第七节安置特殊人员就业 (9) 第四章税务筹划的原则 (10)

第一章目的 在遵循现有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的税收优惠条件,尽可能减少税费支出。 本策划方案主要是针对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国家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目前两大主要税种为策划对象。 第二章增值税 公司目前涉及的增值税税率主要为(17%,6%),由于公司属于高科技行业,能够取得的进项发票比较少,而国家对互联网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对比较多,因此,充分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达到减少缴

纳增值税的目的尤为重要。 第一条自产软件即征即退 根据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例如,公司软件销售1000万,退税120万。 申请软件退税的工作节点及注意事项如下图:

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免税申请 技术开发合同是合同双方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免税申请的前提是客户为小规模等企事业单位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情况下在申请。例如,公司当年签订技术开发合同1000万,如果免税申请成功,能减少税费支出57万。 申请技术开发合同免税工作节点及注意事项: 第三节营改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从2012年在试点以来,自今,营改增已经在全国围实行(除房地产、金融、建筑行业为营改增外),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取得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增加进项税抵扣,减少缴纳增值税。

税收筹划思路

企业税务筹划的五种思路方法 税务筹划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理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经济行为。企业税务筹划作为一项“双向选择”,不仅要求企业依法缴纳税款以及履行税收义务,而且要求税务机关严格“依法治税”。企业税收筹划在减轻税收负担、获取资金时间价值、实现涉税零风险、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可采用以下方法开展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 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本文主要针对大型商场销售实务中地增值税作税收筹划地分析.以下是基本概念和相关税收规定: ()折扣销售,即商业折扣,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给予购货方价格上地优惠.其税收政策,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可按折扣后地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无论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额,应以其全额计征增值 税. “营改增”也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以折扣后地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销售折扣,又名现金折扣,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缩短企业地平均收款期,而协议许诺给予企业地一种折扣优惠.折扣地表示常采用如,,N地符号表示. 其税收政策,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销售折让,指在货物售出后,由于其品种、质量、性能等方面原因购货方虽未退货,但销货方需要给予购货方地一种价格折让. 其税收政策,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退还给购买方地销售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地销售额中扣减. 案例分析如下: 某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假定每销售元商品,其平均商品成本为元.年末商场开展促销活动,拟定“满送”,即每销售元商品,送出元地优惠.具体方案有如下几种选择:(假设增值税率为,企业所得税率为) 方案一: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折商业折扣地优惠; 方案二:顾客购物满元,商场赠送折扣券元(不可兑换现金,下次购物可代币结算); 方案三:顾客购物满元,商场返还现金“大礼”元; 方案四: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加量,顾客可再选购价值元商品,实行捆绑式销售,总价格不变. 现假定商场单笔销售了元商品,各按以上方案逐一分析各自地税收负担和税后净利情况(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方案一: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折商业折扣地优惠;

税务筹划方案

目录 第一章目的 (2) 第二章增值税 (2) 第一条自产软件即征即退 (2) 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免税申请 (3) 第三节营改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 第三章企业所得税 (5) 第一节申办软件企业资质 (5) 第二节高新技术企业申办 (6) 第三节重点扶持小微企业 (6) 第四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6) 第五节利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标准调节 (7) 第六节集团内部转移定价 (8) 第七节安置特殊人员就业 (8) 第四章税务筹划的原则 (9)

第一章目的 在遵循现有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的税收优惠条件,尽可能减少税费支出。 本策划方案主要是针对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国家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目前两大主要税种为策划对象。 第二章增值税 公司目前涉及的增值税税率主要为(17%,6%),由于公司属于高科技行业,能够取得的进项发票比较少,而国家对互联网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对比较多,因此,充分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达到减少缴纳增值税的目的尤为重要。 第一条自产软件即征即退 根据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例如,公司软件销售1000万,退税120万。

申请软件退税的工作节点及注意事项如下图: 事业单位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情况下在申请。例如,公司当年签订技术开发合同1000万,如果免税申请成功,能减少税费支出57万。 申请技术开发合同免税工作节点及注意事项:

增值税从2012年在北京上海试点以来,自今,营改增已经在全

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章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案例一 一、案例名称:促销模式的税收筹划 二、案例内容: 华润时装经销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公司)以几项世界名牌服装的零售为主,商品销售的平均利润率为30%,即销售100元商品,其成本为70元。华润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 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公司准备在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在当地的影响。经测算,如果将商品打八折让利销售,公司可以维持在计划利润的水平上。在促销活动的酝酿阶段,公司的决策层对销售活动的涉税问题了解不深,于是他们向普利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提出咨询。 为了帮助该企业了解销售环节的涉税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决策,普利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提出两个方案进行税收分析: (1)让利(折扣)20%销售,即公司将100元的货物以80元的价格销售。 (2)赠送20%的购物券,即公司在销售100元货物的同时,再赠送2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仍可以凭购物券在日后一定时期内购买商品。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以销售100元的商品为基数,假定公司每销售100元商品产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对税收筹划效果影响较小,计算分析时不予考虑。 试从对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税负影响角度,对上述两个方案进行分析并作出选择。 【解】: 方案一:让利(折扣)20%销售 在这种方式下,商场销售100元的商品只收取80元,成本为70元。 应纳的增值税=(80-70)÷(1+17%)×17%=1.45元 利润总额=(80-70)÷(1+17%)-6=2.55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55×25%=0.64元 净利润=2.55-0.64=1.91元 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 在这种方式下,相当于商场赠送20元商品。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应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赠送商品成本=20×(1-30%)=14元 应纳的增值税=(100-70)÷(1+17%)×17%+(20-14)÷(1+17%)×17%=4.36+0.87=5.23元 利润总额=(100-70)÷(1+17%)-14÷(1+17%)-6=25.64-11.97-6=7.67元 由于赠送的商品成本及应纳的增值税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则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70)÷(1+17%)-6〕×25%=19.64×25%=4.91元 净利润=7.67-4.91=2.76元 案例二 一、案例名称:代销方式影响税收负担 二、案例内容: 宇宙时装公司是全国知名的服装生产企业,主要生产西服和各种高档时装。2009年,宇宙时装 公司所生产的甲品牌高档时装全部委托分布在全国三十多个大中城市的代理商销售。为了宣传自己的品牌、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该公司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在与各代理商签订销售合同时,

如何进行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如何进行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额,在计算增值税时,既涉及到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又涉及到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由于税法的多种规定,纳税人完全可以通过各种合理合法的手段,降低当期销售额,扩大当期购进项目金额,做好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增值税销售额的筹划销售方式的选择的筹划在企业的销售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的目的,往往采取多种多样的销售方式。不同的销售方式下,销售者取得的销售额会有所不同,对不同销售方式如何确定其增值税的销售额,既是企业关心的问题也是税法必须分别予以明确规定的事情。在前面章节里,相关的内容已述及,在这里只就折扣销售税收筹划问题作以阐述。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如购买10件该产品,给予价格折扣10%,购买20件该产品,给予价格折扣20%等。由于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因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这一规定,无形中就为企业提供了节税空间。在这里需要说明几点:第一,折扣销售不同于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指

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惠(如在10天内 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全价付款)。销售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 理财费用,因此,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第二,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条例“视同销售货物”中 的“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某大型商场是增值税的 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商品六折销售;二是购物满200元赠送价值60元的商品(成本为40元,均为含税价);三是购物满200元,给返还60元的现金。假定该商场销售利润率为40%,销售额为200元的商品,其成本为120元,消费者同样购买200元的商品,对于该商场选择哪种方式最为有利呢? 打折销售。商品六折销售,价值200元的商品售价140元。增值税:[140÷(1+17%)×17%-120]/[1+17%)×17%]=2.9(元)赠送商品。其增值税税额为:200÷(14-17%)×17%-120×(1+17%)=11.62(元)赠送60元的商品视同销售,应缴增值税:60÷(1+17%)×17%-40÷(1+17%)×17%=2.9(元)。合计应缴增值税:11.62+2.9=14.52(元)返还现金。销售200元的商

【案例】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

【案例】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 【案例】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 【案例】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进行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现行的增值税法已经作了重大变革,更趋于公平和规范,充分体现了主体税制与市场机制协调宜的原则。 我国现行增值税具有普遍征收、价外计税、使用专用发票、税简化的特点。现行增值税制充分体现了"道道课征、税不重复"的基本特性,反映出公平、个性、透明、普遍、便利的原则精神,对于抑制企业偷税、漏税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然而,税法中的多种选择项目依然为纳税人进行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如何充分地利用这些可能性为我们企业的合理避税服务呢?这里将针对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例,结合不同的方法,如利用购进扣税,利用增值税的减免规定,利用分散优势,利用联合经营,利用"挂靠",利用混合销售等等为读者提供实际实践的思路和具体操作的方法。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小规模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扣税凭证避税筹划案例、进项税额调整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增值税的减免规定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挂靠"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分散优势"避税筹划案例、利用"联合经营"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混和销售"避税筹划案例和购进扣税筹划案例。 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 除特殊委托加工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外均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基本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这样,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具体而言可以从两方面人手 利用当期销项税额避税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就销售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所销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税额。销项税额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其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方法

税种主要分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三大税种,相比于统一的25%企业所得税而言,各个行业的增值税大不相同,建筑行业是10%,贸易行业更是高达16%,所以增值税对于每个行业都是不可忽视的税种。如何进行税收筹划是非常关键的。 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个是门槛。第二是法定减税和免税。第三是对收入和支出之间的差异征税。增值税是对中国提供劳务收入,无形资产转让和不动产销售征收的税。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的运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充分认识免税优惠政策的基本内容;第二,掌握免税优惠政策所需的条件;第三,获得税务局的批准。 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法有哪些?

1、在兼营事务中合理避税 税法规定,交税人兼营不一样税率项目,应该分开核算,而且要按各自的税率核算增值税。否则按较高税率核算增值税。因而当交税人兼营不一样税率项目的时候,在获得收入之后,应该分开照实记帐,核算出各自售额,这样可以防止多交税款。 2、挑选合理出售方法避税 税法规定,现金折扣方式出售货品,其折扣额发生时应计入财务费用,不得从出售额中扣除;选用商业折扣办法出售,若是折扣额和出售额在同一张发票列示,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出售额核算交纳增值税。因而若单纯为了避税,选用商业折扣出售办法比选用现金折扣办法更合算。只是记得在实际操作中,应将折扣额与出售额注明,不能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否则要计入出售额中核算交税。 3、在交税责任发生时间上合理避税 税法规定,选用直接收款办法出售货品,不管货品能否宣布,均为收到出售额或获得讨取出售额的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若是货品不能及时收现而构成赊销,出售方还需承当关联比率的税金。而选用赊销和分期收款办法出售货品,按合同约好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交税责任发作时刻。 若是交税人可以精确估计客户的付款时刻,选用签订合同赊销或分期收款办法出售货品,尽管结尾交税金额一样,但因推延了收入承认时刻,然后推延交税的时刻。因为钱银的时刻价值,推迟交税会给公司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作用。 4、出口退税避税法 即使用中国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方针进行合理避税的办法。中国税法规定,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物,除国家规则不能退税的产物外,一概交还已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产物,依照国家统一核定的退税税率核算退税。公司选用出口退税避税法,一定要知道有关退税规模及退税核算办法,努力使本公司出口契合合理退税的需求。至于有的公司伙同税务人员或海

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案

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案 随着营改增之后,许多地区政府为了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出台了许多财政扶持奖励政策。由于受地域交通等限制,许多地区无法进行实体招商,这就加快了总部经济招商的发展。 总部经济是伴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而来的,伴随着商务园区、中心商务区(CBD)的出现才被发现的一种经济模式。它因为某一单一产业价值的吸引力,而出现众多资源大规模聚合,形成有特定职能的经济区域,在此区域高端集合,成为一种特殊的经济模式,在中国称为总部经济,该区域也相应地被称为总部基地或经济开发区或经济园区。总部经济一旦形成,就可以给当地区域经济发展带来诸多外溢效应,比如税收供应效应、产业聚集效应、产业关联效应、消费带动效应、就业乘数效应、资本放大效应等明显的外溢效应。 下面简单介绍总部经济招商的几种方案: 方案一:设立新公司企业可将适合总部经济招商政策的业务板块,在政策地设立新公司,独立运营,享受政策。 优势:独立核算所有税收缴纳在政策优惠地,,能全面享受政策优惠,企业收益大。 特点:1.新成立公司过程中,不影响原公司正常业务。 2.企业开具的每一份发票,都能享受政策扶持。 方案二:设立分公司独立核算 企业在当地成立分公司,申请独立核算,即可自主开票,享受当地税收政策扶持。 优势:办理简单、方便、快捷,不需要跟原有工商税务沟通。 特点:1.分公司无需注册资本,企业仅需提供相关资料即可办理。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对外承接业务。 3.分公司可自主选择所得税汇算地。 4.分公司开具的每一份发票,都能享受政策扶持。 方案三:设立个人独资咨询服务等企业 可申请享受特惠政策,核定征收,资金任意转至私人账户。 适用于:1.优化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5%>个独综合税赋6%) 2.股东分红高管工资提成的税收优化。 优势: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个人所得税,交完个税之后利润全部归个人所有,解决企业无进项发票高利润问题。 特点:1.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企业总税赋不超过6%,且账务处理简单。 2.个人独资企业履行完“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义务后,投资者不存在其他税收问 题。 方案四:整体迁移(变更注册地)

纳税筹划经典案例

《财务纳税筹划案例精粹》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1、债权人"讨债"为什么要缴税 一、案情简介: A企业长期欠B企业货款,无力偿还。B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扣了A企业一辆小汽车后,下裁定书把小汽车的所有权判给B企业。B企业多方努力,把小汽车卖了,最终收回货款。 某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B企业的纳税进行检查后,认定B企业出售小汽车没有按规定交纳增值税,造成偷税,要求B企业补交税款,并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B企业的经理及财务人员都想不通,认为小汽车是A企业的,是替A企业卖了收回属于自己的货款,为什么还要交纳增值税如果直接收回货款,不就没有这些麻烦 二、纳税辅导: B企业被长期拖欠货款,确实是一件让人同情的事。在费劲收回货款后,又引来偷税及被罚的麻烦,疑惑的提出:如果直接收回货款,不就没有这些麻烦对!

答案是肯定的,也是值得让人思考的。 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销售者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A企业欠B企业货款,如果A企业直接变卖小汽车偿还货款,那么,A企业交纳增值税,B企业收回货款且不用交税,但是这显然不可能;A企业不变卖小汽车,申请法院执行,如果法院扣了小汽车后,卖了收回车款,裁定书直接把车款交给B企业,那么,该辆小汽车还是由A企业交纳增值税,B企业没有纳税的义务;可事情恰恰相反,法院一旦把小汽车的所有权判给了B企业,由B企业直接出售,那么,不仅A企业要交纳增值税,而且B企业再销售小汽车时,也产生了纳税义务,也要按出售的金额计算交纳增值税。 该案件的发生,给税务机关及纳税人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务机关多一些纳税辅导,让纳税人彻底理解税收政策,少走弯路;纳税人平时多注意学习,在处理一些业务时,多与税务机关联系,可以不缴的税就要避免,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2、设备价款和运费分开划算 某机械厂生产重型机械设备,实行订单生产,并由厂家直销。厂家对设备实行“三包”,即供货方负责运输、调试、修理。由于该设备超重超大,全靠汽车运输,运输费用比较大。厂家设有一个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能开具运输发票。机械厂与买家签订送货制合同,购货方不承担运费(设备价款含运输费用)。

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方案设计及税务筹划

目录 一、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的套路型方案设计 二、交易方案设计及税筹分析 (一)方案一:拆迁/搬迁安置补偿 (二)方案二:股权转让 (三)方案三:资产转让 (四)方案四:以不动产出资入股后转让股权 (五)方案五:企业分立后转让股权 (六)方案六:企业合并(合并目标企业) (七)方案七:境外股权转让 三、操作模式及税费对比 笔者按 为响应小伙伴们的呼声,西政房地产人俱乐部专家人才库第七期的培训专题将暂定为《深圳城市更新项目并购税务筹划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的核心税筹要点》(分享课程时间为2017年10月份,具体时间请关注本公众号后续通知),以呼应上月《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粤地税发〔2017〕68号)的出台(注:该文件不适用于深圳地区)。根据小伙伴的提议,笔者特在课前就本公众号“西政资本”有关城市更新项目的交易方案设计及税务筹划进行整体总结,以期为读者提供实操参考。 一、城市更新/旧改项目并购的套路型方案设计

城市更新或旧改属于政策性搬迁的范畴,除增值税的缴纳存在地方差异外,被拆迁方在满足政策性搬迁的前提下需缴纳的税费最少,也即税收优惠最多,因此拆迁安置补偿一般都会成为获取更新项目的首选方式。尽管如此,因拆补方式无法直接对房地产权取得控制权,因此产证的抵押、注销或公章、证照、产证的监管自然就成为了必要的风控措施。 与被拆迁方在满足政策性搬迁的情况下可直接免缴土地增值税不同,其他的交易方式一般都需考虑通过交易方式的调整或者操作模式的变通进行合理筹划。实务中,如转让方的配合意向较高,则以企业分立的方式剥离资产至新分立的公司后转让股权可成为首选,以避开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缴纳。除此之外,以土地或房产出资入股后转让股权业可以避开土地增值税的缴纳,因此在交易模式方面也可以成为不错的备选。 笔者曾多次被同行问及资产交易和股权交易的优劣,其实就实务而言,两者因项目而异,并无绝对的优劣之分。从并购和后期开发的联动来看,资产并购很多时候可能会明显优于股权并购,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完成更新改造后因历史成本的差异对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造成的重大影响。当然,就交易方式本身而言,因股权转让不涉及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缴纳,因此在并购的交易时点上仍旧有一定的优势。(备注:股权转让涉及土地增值税缴纳的先例仅为个案批复,如国税函【2000】687号文)值得一提的是,因改革开放对外资的引入,珠三角地区存在大量的外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直接持有物业资产的情形。在该背景下,如转让方(例如外商投资企业)或转让方的境外母公司具备转让条件,则收购方可考虑以收购该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或其境外母公司股权的方式完成本次交易,以避开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缴纳。 二、交易方案设计及税筹分析 根据笔者历年来从事城市更新项目并购的经验,以下就当前市场主流的并购模式以及税筹分析介绍如下: (一)方案一:拆迁/搬迁安置补偿 1.税费分析 (1)被拆迁方/被搬迁方纳税分析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 3.财税〔2006〕10号《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4.个人所得税7级税率表 5.同行业工资薪金水平 二、纳税筹划方案 1、工资和年终奖发方方法策划 例:某企业管理人员年薪(扣除“五险一金”后)合计为18万

元。我们尝试用几种不同的发放方式计算全年应该缴纳和税收。第一种:按月平均发放,即1至12月平均每月发15000元,则:每月纳税:(15000-3500)×25%-1005=1870(元),全年纳税合计1870×12=22440(元) 第二种:年终奖金18000元(适用税率3%),剩余平均每月发13500元,则:每月纳税:(13500-3500)×25%-1005=1495(元),年终奖纳税=18000×3%=540(元),全年纳税合计:1495×12+540=18480(元)。 第三种:年终奖54000元(适用税率10%)剩余平均每月发10500元,则:每月纳税:(10500-3500)×20%-555=845(元),年终奖纳税=54000×10%-105=5295(元),全年纳税合计:845×12+5295=15435(元)。 上述三种不同的发放方式,其中第三种方式最为节税。根椐测算,我们可以模拟测试出一个工资与奖金的最优发放数,详见附表1 表1:工资表与年终奖最优分配表

备注:当工资薪金总额处于上表中各级次“年薪范围”的起点数与中位数之间时,先确定年终的起点数,剩余再按月平均确定月工资数;工资薪金总额处于各级次的“年薪范围”的中位数至终止数之间时,应先确定月工资的终止数,剩余再确定年终数额。年终奖临界点 税率的临界点导致“多给少拿” 据了解,由于不同的税率对应不同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刚刚超过两个税率的临界点就会发生“多给少拿”的情况。而年终奖18000元刚好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一级税率的临界点,也就是说,超过18000元就要按照第二级税率10%计税。 比如A获得的年终奖为18000元,B年终奖为18001元(假设两者的月工资都高于3500元)。A的应纳个税计算方法是:18000/12=1500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应纳税额=18000×3%-0=540元,税后所得17460元。再看B,因为18001/12已经大于1500元,所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0%、105,应纳税额=18001×10%-105=1695.1元,税后所得16305.9元,反而比A少收入1154.1元。 而最极端的情况,是年终奖960000元和960001元的情况,由于960001元意味着将对应最高级也就是45%的税率,960000

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章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案例一 一、案例名称:促销模式的税收筹划 二、案例内容: 华润时装经销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公司)以几项世界名牌服装的零售为主,商品销售的平均利润率为30%,即销售100元商品,其成本为70元。华润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公司准备在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在当地的影响。经测算,如果将商品打八折让利销售,公司可以维持在计划利润的水平上。在促销活动的酝酿阶段,公司的决策层对销售活动的涉税问题了解不深,于是他们向普利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提出咨询。 为了帮助该企业了解销售环节的涉税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决策,普利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提出两个方案进行税收分析: (1)让利(折扣)20%销售,即公司将100元的货物以80元的价格销售。 (2)赠送20%的购物券,即公司在销售100元货物的同时,再赠送2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仍可以凭购物券在日后一定时期内购买商品。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以销售100元的商品为基数,假定公司每销售100元商品产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对税收筹划效果影响较小,计算分析时不予考虑。 试从对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税负影响角度,对上述两个方案进行分析并作出选择。 【解】: 方案一:让利(折扣)20%销售 在这种方式下,商场销售100元的商品只收取80元,成本为70元。 应纳的增值税=(80-70)÷(1+17%)×17%=1.45元 利润总额=(80-70)÷(1+17%)-6=2.55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55×25%=0.64元 净利润=2.55-0.64=1.91元 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 在这种方式下,相当于商场赠送20元商品。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应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 赠送商品成本=20×(1-30%)=14元 应纳的增值税=(100-70)÷(1+17%)×17%+(20-14)÷(1+17%)×17%=4.36+0.87=5.23元利润总额=(100-70)÷(1+17%)-14÷(1+17%)-6=25.64-11.97-6=7.67元 由于赠送的商品成本及应纳的增值税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则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70)÷(1+17%)-6〕×25%=19.64×25%=4.91元 净利润=7.67-4.91=2.76元 案例二 一、案例名称:代销方式影响税收负担 二、案例内容: 宇宙时装公司是全国知名的服装生产企业,主要生产西服和各种高档时装。2009年,宇宙时装公司所生产的甲品牌高档时装全部委托分布在全国三十多个大中城市的代理商销售。为了宣传自己的品牌、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该公司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在与各代理商签订销售合同时,就与其明确甲品牌时装每套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 000元,代理手续费为每套100元。 通过各种销售方式和销售渠道扩大自己产品的销售量,尽可能扩大市场的占有率,是目前企业营销活动的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应视同销售货物,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在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

税务筹划方案设计

税务筹划方案设计 导语:知音,不需多言,要用心去交流;友谊,不能言表,要用心去品尝。以下本人为大家介绍税务筹划方案设计范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税务筹划方案设计范文由于A公司是一个经营加工、生产、销售综合业务的管件公司,因此在购货的过程中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运费的7%进行进项税款的抵扣。并且在购货过程中会有相当大的现金流动,对应的运费也数额很大,因而运费情况的变动,将会对公司的纳税情况造成重大的影响。因此必须重视运费的税务筹划,将自营运输方式和外购运输的运费进行对比,采纳最合适的方案。A公司现在自己具备运输工具,通常情况下,根据销售产品的数量、运输距离和对方的需求等确定运输方案。在此,用一个实际操作中的例子来阐明如何筹划购货中的税款,来增加公司的利益。A公司把一单产品卖给某公司,该产品不计算税款价格是200万元,价格之外的运费是20万元,当中能够抵扣的进项税款是20万元,物料损耗能够抵扣的进行税额是万元,假如只是从节约纳税方面分析,A公司应该怎样安排运输才能实现节税的目标。方案一:自营运输的增值税税负为:增值税销项税税额为:XX000×17%+XX00÷×17%=元增值税进项税税额为:XX00+16000=216000元。应缴纳增值税税额为:=元。

方案二:独立出自营车辆,组成运输公司,同时使用购买运输的税负为:增值税销项税税额为:XX000×17%+XX00÷=元。增值税进项税税额为:XX000+XX00×7%=214000元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元。应该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XX00×3%=6000元。因为采取购买运输时,A公司先行支付运费并由运输公司出具发票,接着A公司独立的为买方开出增值税发票。所以,在实际操作中税额与自营运输相比,高出了+=8000元。方案三:独立出自营车辆,组成运输公司,同时使用委托运输的税负为:增值税销项税税额为:XX000×17%=34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税额为:XX00元。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340000-XX00=140000元。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XX00×3%=6000元。由于此种方式中不计入销货运费,发票是运输公司开具给买方,所以,实际流转税税负相对于自营运输来说,减少了=。经过对以上方案的对比可知,采用委托运输的应缴纳税额最小,因此选择第三种方案。 存货发出计价的税务筹划 企业存货主要指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是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可以用以下公式来表示企业销货的成本:销货成本=期初存货+本期存货-期末存货存货对公司的收益以及应税所得额都具有重要影响,而且存货计价方式的差异也会对公司的利润和应缴税额产生影响。所以,企业应该选择一个税额最低的方式。针对A公司的存货计价,应该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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