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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社团评比细则》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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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十佳社团”评选规定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把我院学生社团建设成为学生思想教育的阵地、学生学风建设的阵地、学生素质拓展的阵地,全力打造一批精品社团,扩大我院社团在学院内外的知名度、影响力,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评选对象

第一条: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正式登记注册,并在年度考核中荣获二星级以上的学生社团。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二条:社团规模:注册登记成立一年以上;注册会员在50人以上;社团成员组成体现跨院系组合。

第三条:院级社团荣获“每月之星”或其他荣誉,具有参评资格;学院的二星级以上社团在不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直接具有参选资格。

第四条:组织建设:有健全的社团章程;有团结实干、工作富有成效的理事会成员;部门设置合理,人员配置齐全;能自觉遵守学院社团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学校及团委的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无违纪记录;有较好且相对固定的组织宣传方式,如社团自己的网站、网页。

第五条:指导力量:有积极投入的指导老师。

5、活动成效:开展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报道。常规活动开展正常,有利于社团成员综合素质提高;重点活动主题突出,文化品位高,受益面广,成效明显。若有社团文化节的学年积极参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学生社团文化节,并表现突出。参选的社团在评选年度中必须举办过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大型社团活动。

6.一学年中每月之星至少获得一次

7. 如有重大违规行为则取消评选资格

8. 如一学年中有2次每月之星零分的取消

第三章、评选方法

1、十佳社团的评比将在共青团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委员会的指导下,由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严格按照本条例及相应参评表组织评定。

2、凡符合评选条例的学生社团均具有评比资格,可报名参加十佳社团的评选。《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十佳社团评比参评表》,并按照评选要求提交在评选年度范围的有关材料。

3、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将参选的社团的基本评比材料编辑整理,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为此次活动做相关报道,同时在全院公布候选名单,接受全院学生考核。

4、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成立评审委员会会对各参评社团进行考核,初评的评委会成员由社团联合会各部门的优秀干事(非协会会员)担任,并在相关老师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审核,复评成员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各部长及邀请的其他评委担任。

5、十佳社团评比分为三个步骤进行,评比前各申报社团应上交一学年活动开展情况的记录、社团指导单位评分表、指导老师推介表。具体如下:

(一)、第一阶段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各社团会员自评(见附表一)、社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评价(见附表二),所有的考评均按照相

应评估标准执行。第一阶段评估结束后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结算,其中

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占70%(加分项目视每年不同情况而定),各社团会员自评占10%,社团指导老师评分20%,并由此计算出参选社团初评的第一阶段得分,选出前70%的社团即为入围“十佳”候选的社团。

以下是社团联合会各主管单位评分(51分),以及会员调查反馈成绩(30分)(见附表一)

1、活动成果调研(18分)信息调研部

2、宣传方面(6分)宣传部

3、①财务管理(5分)财务部

4、策划审核(5分)活动组织部

5、社团日常事宜(12分)办公室

6、活动赞助(5分)公关部

社团自己有拉到赞助的且符合学院规定的,公关部负责打分。

(二)、第二阶段为答辩现场普通同学对入围“十佳”候选的社团的满意度。满分为10分,由同学自己给出,我们会结算出各社团的平均分。(见附表四)

(三)、第三阶段答辩

1、评选答辩时间为每年5月份,参评社团对照评选条件向院团委、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并上交 2000 字左右的学年社团工作总结材料,以及在校内外活动和比赛中获奖的各种表彰证书复印件,有科研成果的社团还需上交发表的论文和著作的复印件。

2、社团指导老师根据社团的申请情况作出书面鉴定上交院团委、社团联合会。

3、由院团委决定,院社团联合会组织参评社团答辩会。最后十佳社团取分数至上而下的前10名。

4、学年末现场答辩,各社团将进行5分钟PPT展示和演讲(超时将酌情扣分)。现场评分(见附表三),计算出现场得分。额外,答辩现场纪律分(最高5分),最终成绩将根据初评结果和现场得分来计算最终得分,评选出“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十佳社团”,其中第一阶段总分占50%,第二阶段总分占20%,第三阶段现场得分分数占30%。

第四章加分条件

1、参选的学术型社团在评选年度中组织与社团宗旨有关的讲座,举办过在全院内较有影响的学术活动或相应学术成果的,在评定的基础上将再酌情加分,但一次活动最高不超过10分。

2、参选的非学术型社团在评选年度中组织讲座或取得一定的学术型成果,在评定的基础上,社团联合会根据情况酌情加分,一次活动最分不超过10分。

3、如在市级省级举办的活动中,获得奖项的可加分,一次活动加分控制在5-10分。

4、举办的社团活动,大大提高学院社团知名度,有3个学校以上共同参加或在市级以上报纸有相关的,可酌情加5-10分。

5、其他加分情况。

第五章奖励

1、综合得分位于前10位的社团将获得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十佳社团”称号。院团委将向全院师生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十佳社团称号的学生社团将获得学院团委提供的社团专项活动经费,其主要负责人将获得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优秀社团干部”称号。

3、我们将在十佳社团中进一步评出“十佳社团之最具文化社团”,“十佳社团之最具特色社团”,“十佳社团之最睿智社团”等社团奖项。

4、为充分发挥骨干社团的模范作用,使社团更好地开展活动,院团委将对十佳社团进行重点指导和扶持,以及通过社团联合会积极开展优秀社团与其他高校的交流学习工作。

5、其他奖励。

第六章解释与实施

1、本条例的解释修改权属于共青团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委员会;

2、本条例只对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院内学生社团有效;

3、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佳社团申报表:见附表五)

附表一: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会员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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