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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1.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防范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规,及太原市煤气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领导、干部和员工。

3职责

按照事故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负责对一般性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审批;公司负责对较大、重特大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并执行上级部门的责任追究处理意见。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对事故责任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其事故责任。

4.2下列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依据本制度第五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2.1岗位操作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岗位相关人员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监护而未履行监护职责的;

4.2.2人事劳资、教育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没有及时到位,致使岗位人员不能达到上岗要求的;

4.2.3计划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对新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或新项目安全设施等未按照“三同时”要求实施,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纳入整改计划的;

4.2.4技术管理人员推广应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的;

4.2.5工程管理人员不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要求,或批准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承包商承包工程项目及承包商检维修质量没有达到要求的;

4.2.6物资管理人员采购假冒伪劣或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物资的;

4.2.7设备、生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违章指挥,留下事故隐患的;

4.2.8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人员,出具假数据、假报告的;

4.2.9安全监督人员安全审查把关不严,未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隐患不及时报告、不采取措施的;

4.2.10部门负责人管理审查不严,致使本部门管理人员失职的;

4.2.11单位副职领导分管业务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

4.2.12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的;

4.2.13其他业务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上述人员因其他违

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形,致使事故发生的。

5事故责任追究

有本规定第四条之情形者,根据事故性质及责任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5.1对一般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罚款、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罚款、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5.2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罚款、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罚款、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5.3对特大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降级、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发生特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人员应引咎辞职。拒不辞职的,经组织研究可以解除其领导职务。

5.4对于在同一生产年度内,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单位,视事故严重程度,逐次对有关主要领导、副职领导从重追究其领导责任或管理责任。在给予纪律处分的同时,按照经济责任制,扣发事故责任人员当年部分或全部业绩奖金和其他业绩奖励。

5.5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或《员工安全生产合同》的约定,要求事故责任人员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6违反《太原市煤气公司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和《太原市煤气公司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隐瞒或干扰事故调查处理,属于一般事故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记大过以上处分;重大事故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降级以上处分;特大事故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撤职以上处分。

5.7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有关安全主管部门举报隐瞒事故的情况,有权向监察部门或上级安全部门举报本单位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的情况。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处理。

5.8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各级政府组织调查的事故,按照政府的批复意见,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批后,由安全管理部门行文处理。其他事故,按照《太原市煤气公司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执行。

5.9对隐瞒或干扰事故查处的责任人员,由其责任单位的上一级单位监察部门,会同安全部门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复。监察部门按照批复的意见行文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单位应自接到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之日起60天内,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5.10单位主要领导因事故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

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领导。

5.11本制度所称直接责任,是指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责任。本制度所称主要领导责任,是指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本制度所称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次要领导责任。

6附则

6.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起执行。

6.2本制度由公司安监处起草。

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最新版)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监督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验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更新、查阅、事故调查处理等诸多问题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第一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熟悉安全资料管理业务,了解集团公司、单位安全生产业务范围。 第二条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安全资料,熟悉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具体监督和指导项目做好安全资料的整理、接收、归档工作,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不同项目分别

保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四条做好各种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工作,熟悉资料保管情况。采用适用的查阅方法,迅速准确的查调资,做到积极、主动、为生产一线服务。 第五条保护安全资料的完整齐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对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创造条件,做好安全资料的编制研究工作。 第二章安全档案资料的接收 第八条安全资料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于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凡属集团公司内的一切安全资料均由归口部门统一监管、审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进行移交。 第十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按已完工程汇总整理后报公司安全保卫科,安全保卫科审核合格后交公司资料室管理人员分类存档。 第十一条各单位完工项目的安全资料必须由该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整理,并在一个月内交单位安全保卫科审核移交资料室。 第十二条安全资料交接必须建立清单,材料齐全,由交接双方

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2033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Work acciden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对施工现场民工工伤管理,规范公司民工工伤保险及赔付、处理流程,促使各项目部及班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减少民工发生工伤后各班组支出的费用,能让民工工伤处理得到根本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工参保范围 1、在绍兴市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水利及其附属工程等)项目的施工企业,除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外,都应为企业内未参保的民工办理工伤保险,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2、所指的民工是指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农村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地直接从事施工工作的非农户籍职工,也适用。

3、工伤参保年龄范围:男性为18周岁至60周岁内;女性为18周岁至55周岁内。 二、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1、建设单位在各开工前将工伤保险费按规定标准一次性拨付给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民工工伤保险费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2%征缴。 3、对承包合同总造价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重点项目和大型公共设施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费,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征缴费率,但最低不低于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1%; 4、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重特大公共设施项目的工伤保险费,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可再适当下浮,但最低不低于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05%。 三、工伤处理原则 1、公司对各类工伤事故处理秉承“有申报、有依据,予以受理;有申报,无依据,不予受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 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 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 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 (5) 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工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资料登记入档,便于核对。 2)开办实名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农民工花名册,按花名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网上工资实名支付,保证工资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4)公司各部门严格监督管理,各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量,产值和工资表后,工程部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查核定工程数量,计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成本,安全部门负责审核工资表上的人员名单,最后由财务部进行网上支付,将每个人的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 5)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农民工的权利作为宣讲内容,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为加强项目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办[2008]202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档案是指项目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档案内容主要有: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 二、安全责任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记录; 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四、安全技术材料; 五、安全会议记录、纪要; 六、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七、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八、各类安全证书、证件; 九、合格分包方台账; 十、安全设施建设、使用记录; 十一、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十二、安全奖罚; 十三、安全检查记录;

十四、安全专项活动记录; 十五、事故处理、工伤认定材料及事故台账。 第三条安全生产档案实行公司、项目分级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及项目各分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 第五条安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 一、项目每年收集更新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二、项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记录。 三、安全生产文件: 1、安全生产文件是指项目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业主单位印发的有关安全生产书面文件资料或电子文本。 2、安全生产文件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项目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由项目负责管理存档,项目收到的公司、业主及相关方的文件由项目安全机构保管、存档。 第六条安全责任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记录 一、每年一次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项目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三、项目根据安全责任书对责任人实施的安全责任考核结果。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一、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专业安全培训、日常安全教育等。

(完整版)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XX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1、进场手续办理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3、实名制系统建立 4、电子考勤 5、临时出入登记 6、补办IC卡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8、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 三、注意事项

总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2)负责监督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3)负责对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4)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本工程项目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场。 (4)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工人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

示。 (5)负责监管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6)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本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7)为农民工工资建立个人账户。 (8)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好农民工管理工作。(9)负责组织好各班/组工人参加各项培训工作。要求所属各班/组人员严格执行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10)要求本单位劳资员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配合项目部实名制制度落实到位。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1、进场手续办理 (1)本工程项目各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在进场时,项目部首先安排各班/组施工作业人员进场见面会。 (2)各班/组长管理员上报进场人员数量,提前准备生活区住宿床位、实名制IC卡、床头卡等工作。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本工程项目施工各班/组作业人员进场后,应首先向项目部上报进场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文化程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文档

关于劳务管理的一些个人理解 看到很多施工单位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和成本控制出现的诸多问题,在加上见过很多管理人员头上那日渐增多一根根白头发和脸上那一道道皱纹,很是心痛和惭愧。所以,结合自己在私营企业和国企的一些经历,加以分享。总则: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是施工总承包方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控制内容,对于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影响施工总承包方的企业形象和项目部利益。在这里,我们把劳务分包(防水、钢结构、桩基、护坡等专业分包不考虑在内)从项目部管理的若干子控项目中分离出来,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站在一个相当高度,来宏观控制。由于水平有限,以下只考虑劳务分包的控制。一、为什么把极少数管理人员的思想从纠结的纷纷扰扰的具体事务中脱离出来,因为很多事情是:一不顺而百不顺,看什么都不顺。众所周知,要实现预控目标,就必须要能够依靠系统层层执行,特别是作为执行者,不然制定得再怎么周密详尽的进度计划都只能的一纸空谈。那我们除了常规的管理方式以外,就必须还要有非常规手段——思想控制。对于人的控制,最理想的方式便是思想控制、精神控制,让整个团队朝着管理者预先制定的目标和方向奋勇前进。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5)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

一.安全资料收集管理制度.

安全资料收集管理制度 1、安全资料的编制整理必须符合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手册》的有关要求及规定,并与现场建立的安全保证体系相结合,实行规范化收集管理。 2、安全资料的编目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填写要及时、收集要认真,要能如实地反映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状,并保持可追溯性,及时上报安全工作总结、计划和相关报表。 3、安全保证计划的编制要有可靠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形成文件,必须加以控制。 4、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由项目安全员负责,施工员必须及时提供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安全监控以及安全隐患评审处理记录等,材料员、仓库保管员必须及时提供合格材料供应商的相关证明资料,以确保安全资料的完整性。 5、安全资料的相关验收检查项目以及安全交底、交接手续签字等必须齐全,禁止一人多签或他人代签,验收检查结果及结论必须先定量、后定性,不得有笼统语言,不得用含糊词语加以修饰,不得用模棱两可的结论。 6、除按《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手册》编制要求外的相关资料必须进行统一编目编号,要有总目录、分目录、确保索引简便,查阅简单,一目了然。

7、如在检查中,资料员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正确资料或资料不全以及相关人员未能及时提供归档资料等情况,项目部将对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 部分安全管理资料整理集体要求 第一项安全管理部分 1、保证项目部分 (1)企业、项目部安全责任制、经济承包合同、现场各主要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员上岗证、安全员任职文件、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情况等。 (2)单项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制分解措施及分解情况、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安全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等。 (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性较强分项的单项施工方案等。 (4)安全交底制度、安全交底实施情况记录等。 (5)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整改情况等。 (6)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及三级教育卡片、新工人安全教育记录、工种变换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记录、施工管理人员培训记录、专职安全员年度培训记录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编号:SM-ZD-83935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工伤保险、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拟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3.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发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2《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6180-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

年10月1日实施。] 4.工伤事故报告 4.1发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科报告,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相关部门现场调查。若在夜班发生事故时,部门值班领导或班长要立即值班调度员报告,并要组织好救护工作和现场保护。 4.2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安全科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全科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4.3任何部门、个人故意拖延、隐瞒上报,对受伤害人员造成不利的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因瞒报、迟报造成对救护工作影响不利的,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4在生产厂区以外发生的事故,受伤害人员所在部门视情况应当派人赶往事发地协助救治工作,并同时上报安全科。 4.5因救护需要移动现场的,必须标明移动的位置、部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最新版

最新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 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 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 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 (5) 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工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资料登记入档,便于核对。 2)开办实名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农民工花名册,,按花名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网上工资实名支付,保证工资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严格要求各劳务企业在工资发放时将工资情况在生活区至少公示7天,保证信息获取的透明公开。 4)公司各部门严格监督管理,各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量,产值和工资表后,工程部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查核定工程数量,计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成本,安全部门负责审核工资表上的人员名单,最后由财务部进行网上支付,将每个人的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 5)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农民工的权利作为宣讲内容,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2.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1)劳务队伍应服从项目经理和技术员的管理与调度。对不服从技术员合理安排、建议的劳务队伍民工:发生第一次时,项目部对该民工处罚30元;发生第二次时,施工处对该民工处罚50元;发生第三次时,施工处有权直接将该民工辞退;因劳务队伍民工自身原因侮辱、漫骂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1000元,殴打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5000元,同时将直接责任人送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2)劳务队伍所属民工必须无违法乱纪记录,必须身体健康,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劳动能力。 (3)劳务队伍所属民工进场后,必须及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名单列表上报到项目部办公室,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办理暂住证件,费用从劳务队伍结算中扣除,中途离场或辞退的民工,要及时通知经理部办公室。 (4)劳务队伍归各技术员管辖,技术、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等应服从现场技术

安全资料内业资料管理细则

安全资料及内业资料管理细则 一、总则 1、内业资料是真实记述和反映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等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在过程管理和控制活动中所形成的有组织的文件和资料,是质量信誉评价、竣工交付、施工索赔和结算等工作的基础,内业资料质量的好坏将对项目施工全过程控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并为加快发展现代科学技术以及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科学依据。 2、内业资料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为全面推动和加强内业资料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内业资料管理水平和质量,确保内业资料真实完整和规范,满足本项目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达到精细化管理,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工程质量信誉评价的需要,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1、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工对内业资料管理具体负责,其他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作业层分别按照各自分工负责各分管范围内内业资料管理工作。 2、为加强对内业资料管理,成立内业资料管理领导小组. 3、管理职责; (1)管理小组职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帮助内业资料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定期组织内业资料检查考评,及时处理解决内业资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工程部是整理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标准规范、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施组、工艺等各种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3)质量管理部是整理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进行质量管理、检验、监督检查等质量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所有技术、质量资料的归档工作,并负责与监理、业主和质检站相关质量方面的往来文件。 (4)安全环保部是整理安全、环保资料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安全、环保相关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5)试验室是整理工程原材料和过程检验、试验资料等质量保证资料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各种质保资料和试验管理台帐、各种检验、试验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6)测量组是本工程项目施工测量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测量管理台帐、交接桩记录、复测资料和各种过程测量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7)其他业务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分别负责施工设备、施工用电、工程物资、工程合同、工程计划、工程计价、人力资源、职工培训、办公用品等相关内业资料的产生、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 (8)生产分部职责:负责施工现场工程日志和其他原始记录等内业资料的形成、积累等工作。 三、内业资料管理原则 内业资料整理遵循“及时、准确、真实、规范、完整”的原则,即: 1)及时:及时填写,及时签字,及时整理,及时归档。 2)准确:内容准确无误,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为保证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及用工情况符合国家及省市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现场劳务用工人员的利益有充分的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劳动用工人员管理 (一)劳动用工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实行全员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和从业人员信息档案管理。 (1)实名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务工人员必须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填写施工现场人员登记表,并将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及时报项目部备案;劳务公司建立每日班前教育、考勤登记、劳务费支付和工资发放等劳务管理台帐资料,并由项目部劳务专管员依据分包合同按月将施工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人员变动表装订成册备查。 (2)劳动用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及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劳动报酬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支付项目名称,工资支付的方式、日期和周期,加班工资计算方法,特殊情况下工资的计算、支付方法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3)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由务工人员与施工单位签订,并由劳务单位加盖公章,由务工人员亲笔签字,双方各执一份。禁止务工人员直接与项目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二)持证上岗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人、证必须相符。 3现场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佩带统一式样制作的岗位胸(吊)牌卡。 4取得岗位证书的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不合格或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岗位证书自动失效。 (三)工人权益保护 1用工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及用工合同规定,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为企业、项目工人工资发放第一责任人。劳务分包单位对工人工资发放负有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全面负责,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劳务承包款和工人工资,并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将工资发放到民工本人。 4建筑施工单位应按规定交纳工人工资保证金,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制定工人工资支付应急预案,防止和应对突发事件。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体系文件 □ 行政文件 □ 其他文件 文件名称: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职工在从事生产和工作中遭受人身伤害、职业病以及非生产性意外事故后,做好事故调查、报告、统计和善后处理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在生产作业现场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的管理,也适用于派赴外单位的员工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及在生产地域内工作的外协单位人员的各类人身事故的管理。 . 机构及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事故处理的审核组织。 安全部门的职责 负责对工伤事故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必须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跟踪调查,并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结案等工作。 负责伤员的救护和医疗处置。 负责本生产区域工伤人员的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办理、工伤待遇确认等处理及“四不放过”工作。 负责国家和上海市工伤保险政策的贯彻执行,以及相关工伤事故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的考核结果的落 实。 负责处理工伤待遇标准的核定、工伤人员的工伤假期及相关善后问题等工作。 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保护现场,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和事故有关人员到场。 积极配合安全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拍摄、调查、分析,并负责和组织相关人员提供与事故有关的证据、证词等。 负责对本部门的轻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 工伤事故定义、分类与统计本规定所称工伤、意外事故视同工伤认定与界定标准,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号令《工伤认定办法》执行。 工伤人员事故定性、处理原则及严重程度统计标准,按照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事故中财产损毁严重度则由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核定。安全部门应按照事故类型、性质做好事故的统计汇总工作。对重复事故或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点分析,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目录 一、总则 (2)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2) 三、内业资料管理原则 (4) 四、内业资料的主要内容 (4) 五、各部门内业资料管理 (5) 六、内业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12) 七、检查考评 (14)

一、总则 1、内业资料是真实记述和反映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等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在过程管理和控制活动中所形成的有组织的文件和资料,是质量信誉评价、竣工交付、施工索赔和结算等工作的基础,内业资料质量的好坏将对项目施工全过程控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并为加快发展现代科学技术以及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科学依据。 2、内业资料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为全面推动和加强内业资料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内业资料管理水平和质量,确保内业资料真实完整和规范,满足本项目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达到精细化管理,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工程质量信誉评价的需要,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1、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工对内业资料管理具体负责,其他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作业层分别按照各自分工负责各分管范围内内业资料管理工作。 2、为加强对内业资料管理,成立内业资料管理领导小组. 3、管理职责; (1)管理小组职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帮助内业资料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定期组织内业资料检查考评,及时处理解决内业资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工程部是整理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标准

规范、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施组、工艺等各种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3)质量管理部是整理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进行质量管理、检验、监督检查等质量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所有技术、质量资料的归档工作,并负责与监理、业主和质检站相关质量方面的往来文件。 (4)安全环保部是整理安全、环保资料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安全、环保相关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5)试验室是整理工程原材料和过程检验、试验资料等质量保证资料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各种质保资料和试验管理台帐、各种检验、试验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6)测量组是本工程项目施工测量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测量管理台帐、交接桩记录、复测资料和各种过程测量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7)其他业务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分别负责施工设备、施工用电、工程物资、工程合同、工程计划、工程计价、人力资源、职工培训、办公用品等相关内业资料的产生、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 (8)生产分部职责:负责施工现场工程日志和其他原始记录等内业资料的形成、积累等工作。 三、内业资料管理原则 内业资料整理遵循“及时、准确、真实、规范、完整”的原则,即:

(完整版)劳务人员管理等各项制度

劳务人员各项管理制度 一、劳动纠纷处理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加强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规范管理,尽可能减少和杜绝劳动纠纷。深入了解务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早发现纠纷的苗头和不稳定因素,把劳动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2、做好劳动纠纷预防工作,建立完善务工人员的管理台帐,即: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务工人员情况登记表。 3、在施工现场醒目处位置张挂劳动纠纷投诉电话,告知接人姓名,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4、对投诉内容受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查明情况,迅速做出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5、接到行业管理或相关部门投诉信息后,受理人应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查清劳动纠纷原因,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处理结果如实的反馈相关单位。 6、充分发挥企业的治保会、调解会作用,尽可能把劳动纠纷做到内部消化解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氛围。 7、尽力遏制无理取闹,恶意要讨行为,坚决打击黑社会势力手段敲诈行为。 8、对随意拖欠或克扣务工人员工资,造成公司声誉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公司将给与通报批评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二、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专业、劳务分包的务工人员由雇佣单位负责管理,但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人数配置专、(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登记,建立动态管理台帐,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落实,负责施工现场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等资料收集整理。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doc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1)1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因工受伤员工得到及时的治疗和妥善处理,明确工伤事故上报与处理流程,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及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XXX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员工。 第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摘录):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摘录):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摘录):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六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人身伤害事故是指造成了人体受伤的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 第七条:员工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必须按照本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各项手续或上报,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工伤权利及待遇,一切后果由受伤者个人负责。 第八条:全体员工及各车间应根据本制度严格执行。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很好很全面)

公司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了使公司的工伤管理规范化、明确工伤报告及费用报销程序,为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减少员工和公司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伤事故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及各项处理工作。 1.3工伤管理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伤管理原则。 1.4工伤管理职责 1.4.1总经理职责 a)全面领导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资源支持,审批有关安全制度、报告、报表等; b)审批工伤事故报销费用及其他有关工伤事故项目。 1.4.2管控中心副总职责 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协助总经理领导公司工伤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的工伤管理工作。 1.4.3企管部职责 a)负责对工伤事故报告进行审查并对较大工伤事故组织调查; b)负责审核工伤者的医疗费用、考勤及工伤者休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比例; c)负责审核或审批工伤者的休假时间; d)负责对工伤事故中的责任者提请处理或监督责任部门的处理; e)负责公司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监督、检查相关部门的安全整改和预防。 1.4.4综合办职责 a)监督、指导工伤事故发生部门按规定办理与工伤保险相关的事项; b)按公司规定办理职工社保或意外险; c)收集工伤认定资料、及时办理工伤认定,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d)编制、完善工伤保险管理的相关程序、制度。 1.4.5各部门职责 a)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负责转岗员工的安全培训; b)负责对员工进行作业指导、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工艺改进; c)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纠正,预防事故发生; d)调查、分析部门内工伤事故原因,落实责任,制定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控制工伤事故发生; e)及时提供工伤事故证明材料、事故报告及工伤报销相关资料; f)严格按公司规定安排工伤者就医、休假,并协助相关部门对受伤者进行工伤认定; g)及时报告本部门工伤事故,不得瞒报虚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外包劳务管理制度

外包劳务管理制度

唐山建设集团金结车间 外包劳务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加强对外包班组的管理和控制,有利于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有利于各项工程顺利进展,减少劳务用工纠纷,提高外包劳务人员的技术素质,不断挖掘和吸纳优秀劳务资源,日趋壮大能打善战的劳务队伍,满足金结车间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二、外包劳务管理包括选用签约管理、进场管理、日常管理、结算管理、退场管理、后评估管理等内容,专业分包管理参照此制度执行。 三、外包劳务选定签约: 1、劳务合同以劳务公司与班组、工人签订。 2、劳务外包班组要求有一定资金实力,能与公司其担风险、共度难关; 3、选定的外包班组必须对其有所了解,毫不了解的班组严禁使用,与其它兄弟单位合作有不良情况的班组不得选用; 4、外包班组负责人必须亲自在现场带队施工,工人人数不得超过20人,所承担工作量控制不能太大,每次合作均须交纳一定数量保证金; 5、班组负责人必须承诺给工人的单价下限值,避免班组负责

人为了追求高利润过分压低工人的单价,影响工人的积极性; 6、施工过程中保持工人的稳定,不得随意调整甚至大批换人; 7、班组所招用工人须是熟练操作工,特殊工种须持有行业操作资格证,工人年龄须在18至55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劳务班组进场管理: 1、必须先签订合同后,方可进场; 2、进场前,所有职工身体健康者方可入场; 3、对所有工人进行登记造册,包括工人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省份、家庭住址、文化程度、工种、进场时间、联系电话、备注等,每位工人交纳一寸近照二张和体检表,将近照扫描件录入电脑,同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特种操作证原件; 4、与劳务班组签订安全协议书(见附件一),与每位工人签下承诺书(见附件二); 5、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三级安全交底,并进行安全知识考试; 6、组织进行有关管理制度学习(宿舍管理、门卫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 五、劳务班组日常管理:

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安全生产相关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安全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三、范围:公司各类安全文件、记录、档案资料、报告等 四、职责 1、公司技术部负责项目竣工资料、及技术类书籍等资料和文献的收集、保存。 公司设备部负责设备设施随机资料的收集、保存。负责特种设备管理。 2、公司办公室负责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安监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及其他要求等文件料的收集汇总和传达。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发放管理工作。 3、安环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资料的管理及特种作业人员台帐管理。 4、公司办公室负责安全图书、杂志、报刊等的订购及管

理工作。 5、公司技术部负责安全规程、工艺规程、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发布、评审、修订、存档等工作。 6、安环部负责涉及安全类通知、隐患整改单、安全规程等的传达、学习使用。 五、管理要求 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安全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2、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归档备查。 3、归档文件要做到及时、准确、清晰、专人管理。 4、资料管理人员随时做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漏。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查阅技术资料、图书等需办理借阅手续,借阅者必须爱护并按期归还。 6、相关安全类资料制定和管理归口部门,修订原档案资料时,要做好记录。当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予以修订。凡修订后的安全资料均应在安环部备案。 7、凡如各类规程等重大资料的制定和修订,资料制定和管理部门应邀请安全、设备、工艺等相关人员共同审核确定,且发布前应组织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后方予以实行。 8、各类资料、档案至少保存2年,并建立销毁台帐。法

工伤事故与安全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工伤及工伤保险管理,及时、合理地处理工伤事故,预防与控制工伤事故 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与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通过岗前培训,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职责 (一)、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工伤管理工作。 (二)、公司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实施;主导工伤事故的调查与报告撰写;协作与监督工伤管理工作。 (三)、各部门(车间)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工伤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领导(车间)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 (五)、行政部负责为新入职员工(正式上岗)办理工伤保险,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供的工伤认定相关资料,按规定给予办理报销手续。 (六)、各部门(车间)不得瞒报虚报工伤事故,控制并降低工伤事故率,积极配合公司行政部及领导调查与处理工伤事故。 四、工伤的认定: 工伤认定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为准。(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时间与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她情形。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范围: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公司明令禁止而造成伤亡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她情形。 五、工伤事故处理 (一)、员工发生工伤,部门班/组长应保持现场并在30分钟内通知公司安全员、行政部部长及部门领导,由行政部安排车辆将受伤员工送到工伤、医保定点医院治疗(重伤送往“白云区人民医院”或“贵州省人民医院,小皮伤如割伤、划伤等破皮轻伤的在车间办公室进行包扎处理,稍重的指定在“麦架镇卫生院“就诊,具体由“安全员及行政部部长”根据伤情判定去向医院) (二)、公司专职安全员向财务部借出工伤员工医药费,办理入院、出院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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