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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调配四查十对制度

处方调配四查十对制度
处方调配四查十对制度

处方调配四查十对制度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剂师调配处方应注意以下事项:一药剂师调配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1查处方:对姓名,科别,年龄

2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二药剂师应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合法性。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及用法,用量,包装等; 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说明书方法或处方用法,进行用药指导。

三对于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剂师应当按时间顺序编写顺序号。

四药剂师应当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内容包括:

1必须皮试药品,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试验结果

2处方用药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或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五药剂师审核处方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情况,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开处方。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对不规范处方及不能判断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六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剂师应当按照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63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审方人员应由具有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药师等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3、严格凭处方使用药品,不得向非就诊者销售药品。 4、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上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后,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配。 5、对易导致过敏反应国家规定应进行皮试的药品,应要求患者先行皮试,结果为阴性方可调配,否则应拒绝调配。 6、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7、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名或盖章,再售药给患者,并将处方留存。

最新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 一.处方的含义:处方是医师为患者防治疾病需要用药而开写的书面文件,是药剂调配,发药的书面依据;药品消耗及经济金额的原始资料,又是追查医疗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因此处方具有法律,技术上和经济上等多方面的意义。 二.处方的权限:医师处方权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药剂科。具有处方权的医师所开的处方才能有效。实习医生不得单独行使处方权,必须同时有带教医师签字处方才能生效。进修医生经医务部审 批同意后方可独立开写处方。 三.处方内容:处方包括前记,正文和签名三部分。处方前记包括医疗单位全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处方日期等。正文包含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剂量和给药方法。麻醉药品还要写明诊断。签名包含处方医生签名,配方人和检查发药人签名,收费员盖章等。 四.处方的书写:处方必须书写清楚,正确,内容完整,无缺,无误才能调配。处方如有修改,应由处方医生在修改处签字。如处方书写不符合要求或有差错,应与医生联系,更

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处方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颁布的药品标准为准。上述资料未收载者,可参照药品说明书。普通药品可以用缩写,但缩写不得引起误解,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写全名。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 加签字方可调配。 五.处方的调配:调配处方应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查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用药方法。药物配伍变化和合理用药等;查医师签名;查收费情况。对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药品规格,用法用量,瓶签等。调配人员和核对人双签字或独立配方时,单人双签字。发药应核对处方和患者手中副联 中号码相同方可发药。 六.处方的限量:处方限量规定,一般门诊,急诊患者每张处方为3日用量。慢性疾病为一周用量。对癫痫,结核,高血压等慢性病为两周用量。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处方,开麻醉药品处方医师应有麻醉药品处方权,每张处方口服制剂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注射剂只允许一次常用量,处方当天有效,不得涂改。对晚期癌症病人使用麻醉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1.药房对处方药实行管理。 2.处方调配员负责处方药的调配。调配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依法经过资质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健康检查合格,培训合格。处方审核员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技术职称。 3.上班时间内,处方审核员应在职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据的处方销售。处方经审核后方可划价、调配。审核员和调配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投发。必要时经原处方医师更改、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调配员不得代用或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6.调配处方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作到“四查十对”。 (1)划价人员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员进行审核。 (2)处方审核员应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名、规格、剂量、有无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 (3)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审核员签字后,方可电脑划价、调配。 (4)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审核无误后,调配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5)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顾客交代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四查十对”,即: (1)查处方:对科别,对姓名,对年龄; (2)查药品:对药品规格,对数量,对标签;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质,对用法,用量; (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7.处方当日有效,有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取药的,不得超过3天,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正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8.处方按《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办法》保存备查:普通处方1年,毒性、精神处方2年,麻醉处方3年。 9.特殊管理药品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10.违反本制度和程序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按规定予以相应处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车间员工调配制度

员工调配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人员调动流程,明确员工调动需符合的条件,保持各部门员工的稳定,做到人员的合理流动、统一协调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职位调整的流程及要求: 1、晋升及降职: ●三线员工的晋升及降职:统一由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行文并下发; ●基层管理岗位:需经总经理授权人批准、人力资源部行文并下发通知; ●一线、二线的由部门内部逐层审批、人力资源部核准并备案,部门内部 行文并下发; ●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在没有得到人力资源部及部门正式通知时,任何领 导均无权暂停所辖员工的工作(严重有损公司利益者除外); ●在人力资源部未正式下达干部任免文件之前,任何人不得传递有关任免 信息; 2、调岗: ●公司会根据实际工作安排或管理方面的需求,随时调整员工的职位,员 工必须全力配合,及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得借故推诿; ●一、二线员工调动流程: 1)、需求方负责人与调动方负责人进行沟通、达成意向; 2)、调出部门负责人填写《调动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3)、调入部门直属上级签批; 4)、调入部门负责人签批; 5)、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存档。 备注:①缝制车间一线员工平级调动:调出组组长签字调出组所在车间车间主任签字确认调入组所在车间主任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审核、存档。②缝制车间一线员工晋升调动:须经公司统一考核、面试合格后,按照调动流程执行。 ●三线员工的调动流程:需经总经理批准。 3、免职及复职:流程同晋升及降职。 二、员工调动要求: 1、被调动人员在调动前需根据直接上级领导的要求,与工作交接人交接完 自己的工作,办理完调动手续后方可进行调动;未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员 工,视为无效调动,如执意调动,视为开除。 2、未按调动流程进行的非正常调动,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及直 属上级给予处分。 三、附件及流程: 《调动申请表一》《调动申请表二》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1、为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程序~确保使用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术职称。 3、在核实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的处方调配药品。 4、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使用。 5、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四查十对”规定的程序进行。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处方审核人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6、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 7、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8、处方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剂药品进行审核。 9、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患者正确介绍用法、用量并在包装袋上写明~交代禁忌、注意事项等。 10、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11、调配处方的用具、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卫生要求,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容器应经法定部门注册~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 12、调配药品用的计量器应定期检定。

13、处方应按国家规定时限保存~一般处方不少于1年~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处方不少于2年~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不少于3年。 14、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配制制剂或擅自使用其他医院配制的制剂。 1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有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使用专用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专册登记~加强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绝发药。 16、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符合国务院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大药房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大药房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 药的销售管理,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销售 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实行处方调配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正式公布需凭 处方销售的药品、中药饮片处方调配。 (3)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 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 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 (4)营业时间内,处方审核人员应在岗,并佩带标明姓 名、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陈列,中药饮片应设专区、专柜陈列。 (6)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7)销售处方药应严格按照《处方药品调配销售记录》

登记,单轨制处方药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经处方审 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8)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 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 可调配和销售。营业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9)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程序进行: ①营业员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②处方审核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 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处方单位,如有 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 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 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③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 ④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 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交

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⑤处方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剂药品进行审核,合格后交由营业员销售; ⑥营业员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品数量,同 时向顾客说明服法、用量等注意事项。 (10)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员工调配管理制度

员工调配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员工晋升、降职、调岗的流程,合理、有效地利用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1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1条 晋升原则 1. 员工晋升应以各部门、各分公司的年初确定的组织架构和定岗定编 基准,如有缺编时方可申请; 2. “阶梯晋升”和“破格提拔”相结合的原则:“阶梯晋升”是对大多数员 工而言的,一般不能越级晋升,对非常之才、特殊人才方可“破格提拔”; 3. 德才兼备原则:德和才两方面不可偏废; 4. 机会均等原则:依据工作业绩表现,不论资排辈,每个员工有平等 的晋升机会; 5. 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信息公开和透明; 6. 年度晋升储备原则:除拟晋升为组长、班长职位之外,其他拟晋升 员工必须经过一年岗位储备,在这一年期间行使拟晋升岗位职责,但职位和薪酬待遇不变,经年底考核后方可晋升成功,若当年晋升不 成功,则自动退出储备岗位。 第2条 晋升通道 1. 行政管理晋升通道:一般科员→部门主管→各部门副职→各部门正 职→总监(副) 2. 生产管理晋升通道:车间一线工人→车间组长→车间班长→车间主 任→分公司副经理→分公司经理→总监(副总监) 3. 员工因自身职业发展兴趣及工作业绩表现可以在职级通道和专业晋 升通道之间互相转换,按照公司相应晋升、评级标准来转换,一旦转换相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将以新聘任的职务或评定的专业级别为 准。 第3条 晋升条件 1. 所有拟晋升的职位必须符合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 2. 未参加过晋升(降职)的员工,在我司本岗工 作满一年(试用期除外),且上年年度绩效核 成绩为“优秀”或“良好”(拟晋升为组长、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1.药房对处方药实行管理。 2.处方调配员负责处方药的调配。调配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依法经过资质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健康检查合格,培训合格。处方审核员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技术职称。 3.上班时间内,处方审核员应在职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据的处方销售。处方经审核后方可划价、调配。审核员和调配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投发。必要时经原处方医师更改、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调配员不得代用或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6.调配处方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作到“四查十对”。 (1)划价人员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员进行审核。 (2)处方审核员应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名、规格、剂量、有无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 (3)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审核员签字后,方可电脑划价、调配。

(4)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审核无误后,调配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5)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顾客交代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四查十对”,即: (1)查处方:对科别,对姓名,对年龄; (2)查药品:对药品规格,对数量,对标签;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质,对用法,用量; (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7.处方当日有效,有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取药的,不得超过3天,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正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8.处方按《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办法》保存备查:普通处方1年,毒性、精神处方2年,麻醉处方3年。 9.特殊管理药品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10.违反本制度和程序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按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厂人事管理工作,合理配备劳动力,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和彩管一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车间(室、办)因生产和管理需要,需设置、更改、合并、解散单位内部机构时应以书面形式报厂办公室,经厂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执行并行文;未经厂办公室审批,涉及到的机构定员、分配等问题工厂一律不予以承认。 第二章员工内部调动 第三条工厂内部员工调配由厂办公室根据定员编制和工厂实际情况统一实施,各单位不得擅自变动员工的生产岗位或工种。 第四条工厂内部员工确需岗位变动(指班组之间的员工调动),单位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报厂办公室,并同时在月终填写《员工岗位、工资变动表》及时上报厂办公室。 第五条工厂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员工调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二、接收单位主管领导应在申请报告上签署意见; 三、厂部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定员编制情况,合理调配。 第六条内部调配原则: 一、必须按组织程序办理,不允许跨越组织,超越权限或私自联系办理调动; 二、员工确因身体原因需调换工作岗位,须持本厂职工医院证明; 三、员工本人提出调离或对车间、班组分配岗位拒绝后,工厂只

对其提供一次分配机会; 四、调入机关人员必须经过招聘,各单位待分配人员不得进入机关。 第七条以下人员不属于调配范围: 一、由工厂派往国内外实习、考察和培训的人员五年内不予调动; 二、未转正定级人员; 三、员工在行政处分期间。 第八条办理调动的员工在新单位报到后,必须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其工资按集团《岗位技能工资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因工厂机构变动,调整需要,工厂有权直接调动员工。各单位应积极支持,被调员工必须服从组织调动、不服从调动者当月起停发工资。 第十条员工调动工作,从接到通知单次日起,必须到所分配的工作单位报到,凡逾期不报到者,接收单位可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各单位对分配去的员工,应积极接收,并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 第三章员工调出 第十二条调出彩管一厂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本人书面申请——单位领导签字交厂办公室——工厂领导签字——报总厂、集团公司直至办理调离手续。 第十三条属以下条件者,不受理其调出彩管一厂的申请: 一、由工厂派往国外实习、考察和培训的人员五年内不受理其调动申请; 二、未转正、定级人员; 三、员工行政处分期间。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规定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 核对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1、中药饮片处方审核 (1)逐项检查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2)接到处方和调配药品后,认真执行“四查十对”,确认无误后,向取药人详细交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对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等情况,要向顾客说明情况,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2、中药饮片调配 (1)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2)中药调剂员根据处方内容逐项调配,对配方中需炮制的饮片,按照处方给付,不得随意改变; (2)称量时使用减重法分药,不得手抓估药; (3)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 (4)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放入群药包内,并向顾客交代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复核员复核。 3、中药饮片核对 (1)中药处方调配好以后,应有专人复核校对。一校有无药味遗漏或取错;二校药物分量是否正确;三校依方炮制是否符合;四校有无相反、相畏

药品;五校剧毒药量是否超剂量;六校先煎、包煎、后下、另服、冲服、烊化等是否另包和注明。 (2)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填好药品销售记录,留存处方或其复印件,至少保留5年。 4、发药 (1)发药时认真校对患者姓名、取药凭证和汤剂贴数,向患者讲清用法、用量、用药或饮食禁忌,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2)审查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

药品调配管理制度

药品调配管理制度 一、调配者须按照规定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科别、门诊号或病床号、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医生签字、日期等是否正确完整,并注意下列各事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核对剂量、用法是否有误。常用的药物剂量,尤其是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剂量应该牢记。儿童用药的剂量尤须特别注意。如因病情需要剂量超过常用量时,医师是否在超过剂量下签字。 4、剂型与给药途径;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遇有配伍禁忌、涂改、超剂量等,建议处方医生更正,重签名后始可调配;若对患者确系有害,则与处方医师研究解决。药剂人员不可自行更改处方 7、急诊处方应优先调配。 8、有短缺药品时应将原处方退回,由医师更换它药,药剂人员不得擅自用其它药品替代。 9、处方限量:一般处方以3日为限,最多不超过7天,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按卫生

部有关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规定加强管理。 10、非本院医师的处方,不得在我院取药。本院医师处方权,须由该科主任提出,报院长批准,经医务科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送药剂科留样,未有签字留样所开处方不予发药。调出本院人员,医务科应及时通知取消。 二、划价人员要熟悉药品品名,规格及常用量,助记码及价格,处方划价符合率要求达到99%以上。 三、配药时按处方书写的顺序取药,注意处方内容和配发药品的一致性,遇有药品变色、霉变、过期、失效的药品不得配发,对大输液,发出前要进行澄明度检查,如对药品有疑问,需核实无误后再行调配。 四、协作配方时,收方药师在药品配齐后将与处方一起交给复核药师核对,复核药师根据处方调配制度中的“四查十对”原则对处方仔细核对,及时纠正配方错误,确信无误后方可发药。 五、发药是调配药品的最后一关,药师复核药品无误后,按方呼唤病人姓名,注意其性别相符后,方可发给,并向病人说明用法和注意事项。 六、调配麻醉药品时,要查看病人的病历或“麻醉药品专用卡”,确实后在麻醉卡上记录及专册登记日期,病人姓名、适应症、详细住

审核处方制度

处方核对制度 一、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核对工作。 二、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三、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四、调剂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五、调剂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准确调配药品。 六、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七、审核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做到“四查十对”;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八、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九、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双签字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十、对于超说明书用药的处方,如果处方没有医师双签字、未附有患者签字的说明书,应当拒绝调剂,并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十一、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医院人员调配制度,医院员工调配制度

人员调配制度 1、为了使我院干部、职工的调配工作适应卫生事业发展 的需要,本着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根据我院实际情况,遵照既突出重点需要,又把人才流动搞活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进出平衡,调配得当,使用合理,发挥我院人事部门的作用,知人善任,用其所长,专业对口,人尽其才,充分调动全院各科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划到促进我院各项工作科学化、正规化和制度化的目的。 2、各类人员的调入: (1)凡调入我院者,必须是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的专业短缺技术人员,并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特长; (2)调入人员必须政治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医德高尚,服从组织分配; (3)调人人员的年龄结构:主任、副主任医师5 0岁以下;主治医师4 5岁以下;医师3 5岁以下;护师30岁以下; (4)申请调入人员,从I-al意调入之El起,半年内

必须办完各种调动手续,超过者医院不再接收。如本人还愿调人,须经院方重新研究。 3、各类人员的调出: (1)凡要求调出人员,必须提前1个月向院方提出申请,从医院批准之日起,在半年内办完一切调动手续,医院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其工资和各种津贴,凡已批准调出者,不享受永久性福利待遇; (2)调出人员在调动期间,应坚持正常工作。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并停止办理调动手续; (3)如本人改变调离意见,必须及时向院领导写出申请,批准后医院即停止办理各种手续; (4)调出人员接到组织部门调令后,应及时向院内各科室办理各种手续,手续不全者,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及工资关系。 4、院内人员的调配: (1)院内人员调配,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专业对口的原则,各类人员的调配一律由人力资源部协同有关科室进行安排,医院其他科室不得因任何理由阻碍医院人事部门对本院各类人员的调配工作;

处方调配制度

处方调配制度 1撕处方 ①看清楚是否同一个名字的处方再撕; ②重打的执行单的打完后立刻撕走 2、调配处方 调配原则:“四查十对”;①查处方、对科室、姓名、年龄;②查药品,对药名、对剂型、对规格、对数量;③查配伍禁忌,对药品形状、对数量;④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调配方法:①先配针剂,再配口服药;②由上至下统一调配;③将针剂与口服药划线隔开;④调配针剂时读出药品名称;⑤调配儿童口服片剂磨粉时,计算实际服用总剂量再磨;⑥调配外用药品时注意药品总数量;⑦调配口服药品数量至少数两次; 调配注意:处方不合理或不完整立即告知医生改正再调配发放,有配伍禁忌的拒绝调配。 核对发药 1、呼叫患者名字,收取单据核对姓名; 2、核对药品时也要遵守四查十对; 3、确认无误后再发放药品; 调配员和核对员将要在处方上签名确认。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二、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文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1.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4)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7)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2. 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3)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4)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5)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6)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7)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3. 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5)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总经理办公室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4)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三、检查及考核每天由领导检查公共区域的环境,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罚10元/次。 4、

紧急护士调配制度

紧急护士调配制度(总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紧急情况下护理人员调配管理制度 1.医院建立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员调配的三级人力资源库,一级人力资源库人 员由病区护士长调配,二级人力资源库人员由总护士长负责调配,三级人力资源由护理部主任负责调配。 2.医院具有执业证的护士都是人力资源库的成员,病区护士长和总护士长 根 据病人的变化和需求进行动态调配,每个科室确定一名N2及以上能级护理人员作为人力资源库成员,以备医院应对突发事件、接受临时性的工作任务等紧急调配使用。 3.各病区护士长应在每月排班中体现一级应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供本病区护士长调配使用,在每月28日前将下月本科室二级应急护士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护理部,供总护士长调配使用。 4.三级人力资源库的成员确定后,原则上没特殊原因不得变动,如有变化护士长要及时通报护理部,并将替换人员姓名与电话同时上报,并将替换人员姓名与电话同时上报,同时上报科室怀孕≧32周护士名单,供护理部人力资源调配参考。 5.应急人力资源库人员工作时间不受时间限制,时刻要保持通讯工具通畅, 联系方式若有变化及时通报有关负责人,发生突发事件,接到通知及时到达指定的位置,切实落实有关的岗位职责,应急人员考核由相关科室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考核结果。 6.应急护理人员库由护理部统一指挥,协调组织和安排。在应急状态下全院护士必须无条件服从护理部调配。 7.护理部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人力资源库人员要自觉参加医院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自己的应急能力。 8.对每次参与的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和防控工作要进行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紧急情况下护理人员调配方案 1.特殊保健/医疗任务,人员紧缺,新护理单元开张时,由护理部统一调配,使护理工作有序、正常进行: (1)优先考虑有能力可以调配的科室。 (2)被调配的员工须有相关的知识和工作经验。加班的员工可予以补休。 2.发生在正常上班、夜班/节假日的护理单元的人员调配: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26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药品调剂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提倡采购小包装、直接调配处方,以保证质量和方便患者了解全面药品信息、安全用药。 二、当药品原包装与处方需要的数量相差较大时,允许药房按处方协定量进行分包装。 三、药品分装应由专人、在清洁环境中进行,并有核对和分装登记。 四、稳定性差的药品不宜分装。 五、发给患者经分装的药品时,应尽量提供必要的书面信息。 1.处方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诊疗科室、诊断、病历号、医师签名并盖名章、处方日期等; 2.是否系说明书适应证用药; 3.药品剂型、规格、数量、用量、用法、疗程等是否有误; 4.配伍禁忌、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超剂量、重复用药;

5.是否有患者禁忌证。需特别注意儿童、老人、妊娠期、哺乳期、肝肾功能不良者的用药是否有禁忌; 6.对于青霉素类等容易引起过敏的药品,应注意患者的皮试结果或有无药物过敏史; 7.处方字迹是否潦草难以辨认; 8.涂改并未加医师签名; 六、发现处方中有以上不利于患者用药的问题或其他疑问时,药师可拒绝调配,并联系处方医师进行干预,经医师改正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调配。 七、处方调配 1.仔细阅读处方,按照药品顺序逐一调配。 2.对贵重药品及麻醉药品等分别登记账卡。 3.药品配齐后,与处方逐条核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和用法,准确规范地书写标签。 4.调配好一张处方的所有药品后再调配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5.对需要特殊保存的药品加贴醒目的标签提示患者注意。 八、特殊调剂:根据患者个体化用药的需要,药师应在药房中进行特殊剂型或剂量的临时调配,如稀释液体、磨碎片剂并分包、分装胶囊、制备临时合剂、调制软膏等,应在清洁环境中操作,并作记录。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1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的销售管理,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销售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实行处方调配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正式公布的处方药品。 3.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营业时间内,处方审核人员应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 6.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7.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8.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门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9.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程序进行: 9.1营业员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9.2处方审核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处方单位,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娃振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9.3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 9.4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9.5处方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剂药品进行审核,合格后交由营业员销售: 9.6营业员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顾客说明服法、用量等注意事项。10.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XX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办法

【XX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办法 XX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XX 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X政办〔20XX X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XX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调动。涉及政策性、指令性安置人员,向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坚持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宏观调控和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调配合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各类人员提供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第四条人员调动遵循适当控制财政拨款单位人员增长的原则,符合同类性质单位之间人员调动(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顺向流动(即机关调入事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调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或企业)要求,并应当在调入单位编制限额和岗位设置比例空缺内进行。

第二章调动条件第五条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应当具有与拟调动单位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经历和相关任职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跨区调入XX区的,应当在调入当年全区年度财政供养新增人员核定数内。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招聘单位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街道事业单位原则上工作满5年以上,在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工作满3年以上; (二)非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距上次调动(含公开选调)时间间隔原则上满2年以上; 第八条不得调动的情况: (一)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人员; (二)遇有机构改革等情况省市明确冻结人事调动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遵守回避制度或其他不宜调动的人员。 第九条属下列情况的人员,可以不经公开选调考试,直接考核调入: (一)市级和XX区、XX区、XX区、XX区、XX区机关或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员以及工勤人员,自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加强处方药品的管理,确保本公司处方药销售 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1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本公司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销售处方药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含药师和中 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 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 方上签全名或盖章。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如顾 客不肯留下处方,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将处方内容登记在 《处方登记记录》上。其他处方药,顾客可以在药师指导

下购买和使用。 5.2 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方可调配。 5.3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5.4 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2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做好处方登记。 5.5 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5.6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人员调配制度12.09

人力资源调配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更好的巩固和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速人才梯队的建设及优秀人才的培养;促进调配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确保企业人才战略的顺利实施,特制定《人和商业管理公司人员调配制度》。其意义在于:实现组织目标、实施人资计划、激励鼓舞员工、改善组织结构。 一、人力资源调配的原则 人力资源调配指因工作需要或公司组织调整需要等原因,出现岗位需求时,忽略外部招聘的方式不计,进行内部晋升和调动的人事变动行为。即经主管部门决定而改变现有人员的工作岗位、职务或部门的人事变动。 人员调配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安排、机会均等;所有的人员调配工作由管理公司进行统筹安排并进行宏 观控制,由各分公司具体实施执行。 2、保证重点、民主监督;保证重要岗位的人员需求,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调 配工作中实行民主监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一线优先、效益为重;首先保证一线人员的供应,以经济效益为中心。 4、“阶梯晋升”与“破格提拔”相结合的原则。使得调配工作以满足工作需要为主, 并兼顾解决个人实际困难。最大程度的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调配审批原则 1.人员调配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 2.主管以上含主管层级,由所属单位总经理审核,经管理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报管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生效。 3.主管以下层级由所在单位总经理审核并由管理公司人资中心审批。 4.操作层级由所在单位人资部门审批 三、调配筛选原则

1.为每一个重要职位,进行后备干部梯队建设。主要根据年龄、入职时间、业绩表现、 培训成绩、潜力星级等信息进行筛选。 2.坚持把有潜力的年轻员工在其工作早期阶段,给予机会,在同一管理层下的各部门 内工作,以拓宽其工作经验和管理视野。 3.打破人才本位主义,谨防部门主管为局部利益,隐藏可提升的人选,不愿让其供全 企业统一调用。 4.注意各部门人才稀缺、富余不平衡的状况,把可能积压的人员疏导到其他部门。 5.考虑彼得原理的效应,坚决防止提升“过头”。 所以在人事调配中,对有功之人应按职位与能力匹配原则进行,不足之处靠其他奖励措施弥补。 第二章人员调配工作 一、调配工作分类 调配工作分为调动、晋升、离职等三大类。 (一)调动类 1、公司内部调动类调配(包括管理公司内部调动、下属公司内部调动) 内部调动流程 下属公司内部调动流程: 2、公司间调动类调配(包括管理公司与下属公司间人员调动和下属公司之间人员调动) 公司间调动流程 (二)晋升类 1、公司内部晋升类调配(包括管理公司内部调配、下属公司内部条配) 2、公司间晋升类调配(包括管理公司与下属公司间调配和下属公司之间调配) (三)离职类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GSP制度-处方药品调配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处方药品的管理,确保本店处方药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店需要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4、责任:驻店药师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1)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的销售管理,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销售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 实行处方调配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正式公布的处方药。 (3) 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 营业时间内,处方审核人员应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专柜陈列 (6) 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7) 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8) 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

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药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10)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程序进行: ①营业员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②处方审核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处方单位,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名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③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 ④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⑤处方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剂药品进行审核,合格后交由营业员销售; ⑥营业员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顾客说明服法、用量等注意事项。 (11)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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