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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中国企业如何应对美国集体诉讼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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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1-23 15:35:55 作者:陈立彤来源:本站原创我要评论()

摘要:

作者:上海元达律师事务所陈立彤

〔摘要〕:深究中国上市公司频频在美国遭遇集体诉讼的原因,其中不但包含中美诉讼制度上的差异,也包括中国企业在风险防范和应诉策略上的严重缺失。中国企业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的过程中要关注美国独特的诉讼制度与文化,如集体诉讼、股市职业打假人、陪审团制度等,做到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在遭遇诉讼之后,要作出全面的诉讼风险分析、充分利用诉讼制度制定积极的应诉策略。企业在杨帆海外的过程中遭遇诉讼并不可怕,做好风险防控,积极巧妙的应对诉讼就能冲出风暴,一帆风顺。

〔关键字〕:集体诉讼股市职业打假人陪审团

一、问题的提出

伴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多有实力的中国企业选择“走出去”,在海外上市。然而,在1999 年7 月中华网成功之后,随之而来的却是中国企业在海外整体遭遇信任危机。根据财新网统计,过去十年,海外上市企业被集体诉讼的案例不断增多,UT斯达康、九城、麦考林均遭过多轮集体诉讼,新浪、网易也名列其中。

2011 年前8 个月,在美国上市遭遇诉讼的中国公司已经达到34 家,中国上市公司在美国被提起集体诉讼已成常态。2 还有一些海外上市企业未被集体诉讼,但也因被质疑财务问题致股价暴跌。如绿诺科技、多元印刷、东方纸业等。绿诺科技更是在2010 年12 月遭纳斯达克退市。在2011 年,针对通过反向并购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的集体诉讼占了美国证券类集体诉讼的四分之一。

深究中国上市公司频遭集体诉讼的原因,招股说明书、财务或运营报告存在虚假或误导信息、隐瞒或未及时披露重要商业信息、误导投资者等固然是不容忽视的问题。但是,中国目前在美国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方面的不足亦是至关重要的原因。

以美国针对中国概念公司汹涌而来的集体诉讼为例。对美国的监管理念、文化和法律缺少了解;公司高层重视直接收入,忽略避免诉讼而节约的收益;公司风险防控缺少制度、技术手段和执行力保障,停留在行文、发文、开会和传达等表面程序;公司内部律师、合规官员在风险防控上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对美国股市监管心存侥幸心理等原因,直接导致了中国公司在美国“任人宰割”的局面。

本文将从美国独特的诉讼制度,即股市职业打假人、陪审团制度及集体诉讼制度的出发,通过对一些中国企业海外应诉的案例分析,给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在诉讼风险防范及应诉策略方面,提供一些实用的应对建议。

二、美国诉讼中值得关注的独特制度

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方面,美国有两大诉讼武器是上市公司侥幸心理的天敌。这两大武器,第一是集体诉讼;第二是股市职业打假人。在起诉方面,这两大武器的存在,直接导致上市过程中存在侥幸心理的公司极易成为被告。所以,企业要做好诉讼风险防控必须先对这两个制度有一个较为深入的了解。此外,就针对中国上市公司发起的诉讼而言,中国公司并不一定会败诉,熟悉和积极利用美国的诉讼制度和规则也可以挽回被动局面,甚至变被动为主动。在这方面,如何利用陪审团制度显的极其重要。

1. 股市职业打假人

中国上市公司在美国频频遭遇集体诉讼和美国允许股市职业打假人的存在有着重要关系。所谓的股市职业打假人通俗的说就是指专门靠打证券市场集体诉讼而赚钱的律师事务所。美国《私有证券改革法》(Private Securities Reform

Act)规定律师和其当事人可以约定由前者按后者最终受偿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通俗地说,打不赢官司不收费。该法笼统地规定该比例不能超过合理的范围,但是对于多少比例是合理的比例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往往由法院决定。美国允许股市职业打假人的存在是有深刻的社会经济考虑的,主要原因如下:

(1) 行政监管的动力缺失

如果一个股市是一个好的故事,那么股市是企业融资的平台、国家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引擎;如果一个股市是一个不好的故事,那么股市是圈钱的天堂、冒险家的乐园、罪恶的渊薮。股市不管好坏,都必须加以行政监管。行政监管的目的是为了让不好的股市变得好、好的股市变得更好。但是,股市仅靠行政监管是不够的。第一,行政监管机构缺少足够的人力、财力。相比较庞大的上市公司数量(且这个数量还在日益增大中),行政监管机构在人力和财力上,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都是处在相对比较缺乏的状态。第二,行政监管者也有其难处。2011 年4 月

1 日,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表示,我国证券市场这些年内幕交易增多,涉案主体上,除了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高管、工作人员以外,还有证券公司等市场中介机构的人员,甚至涉及相当级别的党政干部。第三,监管机构与监管结果的好坏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相比较下述股民而言,监管机构的监管缺少直接的动力。

(2) 股民监管存在局限性

与行政监管机构相比,广大的草根股民对于股市监管更具有强大的直接动力。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股民是公司治理当中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是监管股市最强大的动力来源。第二,股民可以通过舆论监督股市。第三,股民作为直接利害关系人,是适格的民事诉讼主体,可以提起诉讼。但是,股民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这是因为:第一,并非所有的股民都是有足够大的动力去监管股市。有些股民往往因为利害关系太小,而放弃对股市的监管。第二,即使有的股民在遭受损失后有意去主张权利,但是因为缺乏时间、专业知识和调查、举证能力,从而觉得有心无力。第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答案及解析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答案及解析 案例一被告人王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1998年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检举信,揭露该公司偷税100万元的事实。检察院经调查后,认为该公司确有偷税事实,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遂经检察长批准对该公司立案侦查。1998年7月2日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明,并派检察院侦查人员将其逮捕。7月8日犯罪嫌疑人王明聘请的律师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检察院提出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7月9日律师向检察院缴纳了5万元的保证金,并且提供了保证人,王明被取保候审。后经侦查发现,该公司自1996年到l998年间,共偷税漏税50万元,检察院冻结该公司账户,并将50万元作为税款上缴国库。该案于l999年8月1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偷税罪,判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3年,缓|法律;教育n网整j理|刑3年,对该公司判处200万元的罚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王明量刑过轻,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抗诉状,提起抗诉。抗诉期满后,对该公司判处的罚金一审法院即交付执行。二审法院经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量刑过轻,裁定撤销原判,改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7年。现问:(2002年试卷四第3题,本题10分) 1.该案中人民检察院有哪些程序不合法? 【答案】检察院不合法的程序: (1)检察院对于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涉税案件的立案侦查违反了有关规定。《六机关规定》第l条规定:对于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因此检察院的做法是错误的。 (2)检察院派检察人员直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人民法院的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题中检察院派检察人员直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违法的。此外,此案由人民检察院进行的立案侦查,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是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而非批准逮捕。 (3)检察院要求同时提供5万元保证金和保证人的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六机关规定》第21条明确了不能要求同时提供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题中检察院要求同时提供5万元保证金和保证人的做法违反了上述规定。 (4)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的判决就将该冻结的存款上缴国库的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 (5)检察院没有经过原审人民法院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做法违法。《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对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题中检察院没有经过原审人民法院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做法违法。 (6)人民检察院收取保证金是错误的,应当由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统一收取后管理。

中国在美国上市公司一览表

中国美国上市公司一览表 一、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 纽约证券交易所( New York Stock Exchange,NYSE),是上市公司总市值第一,IPO数量及市值第一,交易量第二的交易所,有大约2,800间公司在此上市,全球市值15万亿美元。至2004年7月,三十间处于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中的公司除了英特尔和微软之外都在NYSE上市。2005年4月末,NYSE和全电子证券交易所(Archipelago)合并,成为一个盈利性机构。纽约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百老汇大街11号,在华尔街的拐角南侧。纽约证券交易所有大约2,800间公司在此上市,全球市值15万亿美元。至2004年7月,三十间处于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中的公司除了英特尔和微软之外都在NYSE上市。2006年6月1日,纽约证券交易所宣布与泛欧证券交易所合并组成纽约泛欧证交所(NYSE Euronext)。

按地域美国纽交所中国上市企业分布情况如下:

42% 16% 6% 其他 按行业美国纽交所中国上市企业分布情况如下 : 医药互联网13% 3% 3%3%其他 二、 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 纳斯达克始建于1971年,是一个完全采用电子交易、为新兴产业提供竞争舞台、自我监管、面向全球的股票市场。纳斯达克是全美也是世界最大的股票电子交易市场。纳斯达克(NASDAQ )股票市场是世界上主要的股票市场中成长速度最快的市场,而且它是首家电子化的股票市场。每天在美国市场上换手的股票中有超过半数的交易在纳斯达克上进行的,将近有5400家公司的证券在这个市场上挂牌。

关于刑事诉讼法的案例分析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考试论文(案例)考核 关于刑事诉讼法的案例分析 作者钟晓欢 考试批次 1404 学籍批次 1303 学习中心海宁学习中心 层次专升本 专业法学(跨专业) 完成时间 2015年4月20日

关于刑事诉讼法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 被告人甲某,男,婚后与未婚女乙某恋爱并欲结为夫妻,两人商量在甲某逼迫妻子离婚之后立即结婚。两人的关系被甲某的妻子丙某发现,丙某对甲某多方劝阻,甚至通过甲某的单位领导对甲某进行教育。但甲某执意要和乙某结婚,在要求离婚受到领导和家人批评而离婚不成的情况下,甲某租一间房子,与乙某公开在该处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丙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向法院以重婚罪提起诉讼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与甲某离婚。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甲某重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判处甲某有期徒刑1年。对于丙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该诉讼不能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将案件转送民事审判庭处理。 问题: (1)法院不受理丙某要求离婚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是否违法?(2)结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刑事诉讼理论,说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和提起的时间。 二、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 附带民事诉讼是刑事诉讼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严厉惩罚犯罪,有效地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及时、正确的处理案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又责令他赔偿因其犯罪行为而给被告人造成的物质损失,使他在经济上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不能占到便宜,正是严厉惩罚犯罪的体现。其次,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使国家、集体和公民各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到的物质损害得到挽回和补偿。最后,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把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合并进行,简化了诉讼程序,即便利群众,又可以避免地同意事实作出相互矛盾的结论,提高办案效率,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 我国刑事诉讼法把效率视为诉讼的基本理念与价值要求之一,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赔偿问题采取双轨制来解决,规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参加的情况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该制度在设立之初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法院不受理丙某要求离婚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属于合法的行为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主观题

案例分析题: (2011年) 三、(本题22分) 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2010年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 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何某未离开C市;(2)2010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

跨国公司在中国案例精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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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在美国IPO上市流程

中国企业在美国IPO上市流程: 一,选择中介机构 公司改制境外上市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机构及主要职责: 1、财务顾问。财务顾问是负责公司改制工作的总体协调机构,协助制订改制重组方案,负责与其他各中介机构和企业有关部门协调,是未来上市的辅导机构。 2、土地评估师。土地评估师负责协助办理土地权证,完成土地评估报告,负责土地评估报告的核准,协助取得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批复。 3、资产评估师。就资产评估问题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沟通,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与审计师对账,负责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 4、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出具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公司筹备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管理建议书,并就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 5、境内外律师。负责法律尽职调查,出具国有股权管理法律意见书和股份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协助企业就改制法律问题与监管机构沟通,并拟定公司章程,境外律师就是否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条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6、物业评估师。如要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话,按照香港交易所的要求,需要聘请有香港执行资格的物业评估师来对上市企业的物业(土地和房屋)进行评估,出具物业评估报告。 二,向境外证监会或交易所提出申请 企业在拿到国内监管机构准许上市的有关批文和律师出具的有关法律意见书后,即可向境外交易所提交第一次申请上市的材料。 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登记 1,准备登记文件 根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企业发行证券必须进行注册登记,向SEC递交报告,披露与此次发行相关的信息,也就是提交注册登记说明书。注册登记说明书由两部分组成:招股书及注册说明书,正式招股书会注明注册的生效时间、发行时间、发行价和其他相关信息;但这时用于申报的是非正式招股书,用红墨印刷,俗称“红鲱鱼”(preliminary prospectus,初步招股书),提醒读者这是非正式皈本。其主要内容包括:封面、概要、公司、资金投向、 分配政策、股权摊薄、资本化、财务数据摘要、管理层的讨论、管理层及主要股东、法律诉讼、证券介绍、总结。 注册登记说明书的内容包括:承销费用、董事及管理层的酬金、公司未登记的证券、其最近交易情况及附件和财务报表目录。 2,填写各种表格 3,提交登记 4,修改报告 5,SEC复核。复核的目的是证明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恰当,一般以信件或电话的方式表述自己的观点 6,通过或中止命令 7,NASQ复核 三,路演及定价 1,路演及其作用 路演,英文为Road Show,是投资者与证券发行人在充分交流的条件下促进股票成功发行的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自诉人:刘某,女,36岁,某中外合资企业总经理办公室文秘。 被告人:王某,女,26岁,文秘,单位同上。 XXXX年10月初王某辞去公辞,应聘来到某中外合资企业总经理办公室任文秘职务。由于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不仅精通二门外语,而且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加上年轻漂亮尚为单身,深得一些男同事的宠爱,尤其受到总经理的器重。王工作不到两个月时间,即因工作需要陪同总经理去美国,香港各一次。这引起了同事刘某的不满,刘某认为如果没有王某,这些机会本应属于自己的,故在工作上开始与王某发生磨擦,进而发生争吵。XXXX年1月下旬,刘某因琐事又与王某发生争执,王某无心吵架随即到总经理处作了汇报。总经理将刘某叫去进行了批评,刘亦表示改正,不在工作中刁难王。但下班后,刘却将王拦在大街上并大骂王是"婊子","不要脸的东西","狐狸精"等引来围观群众近百人,王开始一直沉默不语,后实在不堪忍受侮辱即抓住刘的衣服后猛推,致刘和其自行车一齐摔倒。刘受轻伤,在治疗中花去医疗费用200余元。王的精神也受到严重刺激,卧床休息一周后恢复正常。后刘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诉讼。 (1)判断正误并简述理由: ①假如,刘某不愿以诉讼来解决问题,坚持不起诉,而刘某的丈夫认为应该通过诉讼解决争执,则刘某的丈夫可以成为本案的自诉人。 ②刘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本案之后,可以先进行调解。 ③如果本案自诉人刘某和被告人王某在法庭以外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则以法院准许后可以视为诉讼结束。 ④本案由审判员一人俐任审判,假如人民法院在审理时,被告人王革只对本案书记员提出回避要求,而不要求审判员回避,则本案书记员的回避由审判员决定。 (2)简答题 ①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 ②本案被告人王某可否以侮辱罪对自诉人刘某提起反诉? 答案(1) ①错误。刘某的丈夫不能成为本案的自诉人 ②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但本法第170条第3款又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本案是自诉案件,且不属于以上第

欧洲跨国公司在中国

欧洲跨国公司在中国 ?目录 一、欧洲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概况 二、欧洲跨国公司对华投资动因分析 三、国内外学者对跨国公司投资分析研究 四、欧洲对华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影响及存在问题 五、我国吸引欧洲跨国公司的政策建议 六、有关欧洲跨国公司的案例分析及启示 七、我们对此的讨论 ?一、欧洲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概况 2010年1---9月,欧盟二十七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1192家,同比增长3.2%;实际投入外资金额50.63亿美元,同比增长15.02%。 2009年欧盟二十七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1578家,同比下降23.21%;实际投入外资金额59.52亿美元,同比下降8.76%。 ?2010年1---9月欧洲对华投资金额最多的四国情况 ?2000-----2008年欧洲联盟投资情况一览 ?欧洲对华直接投姿的地区与行业分布情况 ?欧洲对华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我国东部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东部发达地区集中了欧洲对华直接投资的80%左右,山西、河南、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吉林等中部地区,欧洲的直接投资较少,只占其总量的15%左右,而云南、西藏、新疆、甘肃、青海、宁夏等西部地区则几乎还是空白。 ?欧洲对华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也较为集中,按顺序分别是化工、石油、服务业、金融业、汽车等行业,欧洲在这几个行业的投资额约占其对华直接投资总额的70%左右。 ?欧洲对华直接投资不断增长, 大致可以划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79- 1992 年) , 起步阶段。 ?此阶段为改革开放初期, 国内有关外商直接投资的立法还不太完善, 各种基础设施都比较落后, 欧洲在华投资的数目不多, 规模相对较小。 ?第二阶段( 1993- 1997 年) , 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是欧洲对华投资增速最快的阶段, 从1993 年的6.71 亿美元到1997 年的 41.7 亿美元, 年平均增长40%以上。这是因为, 一方面,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初步形成, 投资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另一方面, 1992 年以来,美国和日本都加强了对中国的投资, 为与美日抗衡, 欧洲国家也调整对华经贸政策, 促使对华投资规模大幅度提高 ?第三阶段( 1998- 现在) , 调整阶段。 ?这一阶段欧洲对华投资起伏波动较大。1998- 2000 年投资停滞不前, 实际投资额一直在40 亿美元左右徘徊。2001- 2002 年投资规模开始下降, 2003 年起欧洲在华投资恢复增长, 2006 年实际投资达到了53.9 亿美元。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 欧洲跨国公司正在形成新一轮对华投资热潮。 ?欧洲对华投资特点 1、欧盟各成员国对华投资规模相差很大 2、投资集中于生产领域

刑事诉讼法 案例解析

-名师讲座- □中国政法大学刘玫教授 案例1 案情:张某系某县一个下岗待业人员,一天晚上,张某在回家途中与王某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张某卡住王某的颈部并致其窒息。张某误以为王某已死,遂向附近的县法院投案,称自己杀了人。法院值班人员告诉张某,法院不受理杀人案,让他去县公安局。张某在去公安局的路上,想到杀人要偿命,越想越害怕,于是便逃往了外地。王某自己醒过来后立即向公安局电话报警。后来王某又多次向公安局提出控告,公安局答复说,只有抓到犯罪嫌疑人才能立案,遂决定不立案。王某又向县检察院提出对张某的控告,检察院接到控告后建议公安局立案,公安局置之不理。王某无奈,只好向县法院起诉,法院又告诉王某自己无权管辖,让王某找公安局处理。 问题:试分析本案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1.公安局的错误:公安局不应以没有抓到嫌疑人为由决定不立案。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2.检察院的错误:检察院不应建议公安局立案。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3.法院的错误: (1)法院值班人员不应当不接受张某的投案,让他去公安局。人民法院对于自首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再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2)法院值班人员未对张某采取紧急措施,致其逃走的做法错误。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3)法院不应当不接受王某的起诉,让其找公安局处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案例2 案情:某日凌晨,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人民路有两人持刀拦路抢劫行人。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拦路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9岁)和王某(女,20岁)已被下夜班路过此地的李某和赵某当场抓获。侦查人员决定进行搜查,尽管当时在场的侦查人员均为男性警察,但还是对张某、王某进行了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币400 0余元以及一条金项链。一名侦查人员说:“这些证据被扣留了。”就将人民币、金项链一起放入一文件袋内拿走了。之后,侦查人员制作了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和在场的见证人李某、赵某签名。本案经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对张、王 二人执行拘留后,侦查人员分别对他们进行了讯问。张某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十天后才安排会见。被害人钱某(女,27岁)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刺了两下,侦查人员因侦查需要欲对其进行人身检查,以确定其伤害状况,但钱某拒绝检查,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查,确定为轻伤。由于现场的目击证人李某、赵某等对二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的行为的具体事实情节陈述不一致,侦查人员便对两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两人互相提醒、互相补充,终于作出了一致的陈述。询问证人李某、赵某时,他们要求对自己的姓名保密,被侦查人员拒绝。本案经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又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公开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证人李某提出申请审判员回避,审判长宣布休庭,由院长作出了回避决定。后来,证人赵某在旁听法庭审判时,在法庭大吵大闹,审判长决定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审判结束后,经合议庭评议,判处被告人张某和王某犯抢劫罪,分别判决张某、王某有期徒刑9年、7年。 问题: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请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1.对王某的人身搜查,不应由男性侦查人员进行。搜查妇女身体,应该由女工作人员或医师进行。

浅析跨国公司在中国的人才本土化战略

浅析跨国公司在中国的人才本土化战略 二十一世纪是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跨国经营将成为各国企业常用的经营方式。企业跨国经营必然要面对和处理交叉文化(cross-culture)问题。如何面对交叉文化和处理文化冲突是影响跨国企业管理效果和经营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解决文化冲突的最有效方法之一是管理人员的本土化,即跨国公司的国外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中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主要由所在国当地人员担任。近一二十年间,虽然各国在跨国经营的人事战略上各有特点,但一个突出的现象是在跨国公司可供选择的诸如人才母国化、人才国际化等人事战略中,人才本土化战略的影响越来越大。外国学者的调查表明,44家美国跨国公司中有43家都雇用了当地人员作为高级管理者。 中国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协议使用外资高达4700亿美元,实际引进外资1700亿美元;批准外商投资企业累计超过28万家,实际已运行14万家,从业人数达1700万。世界名列前茅的500家跨国公司中,已有近200家来华投资。为了适应中国的独特的经营环境,跨国公司不同程度上使用了本土化经营战略,而人才本土化是其主要的特征之一。管理人员本土化对于化解文化冲突、促进有效合作具有重要的作用。有一家中美合资企业的总经理指出,“外资企业中,管理人员本土化是一种趋势,它越来越被证明是有效的,而且可以降低成本。” 企业的经营实质上是市场的竞争,市场的竞争实质上是产品的竞争,产品的竞争实质上是科技的竞争,科技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所以企业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在经济国际化,企业越来越多地从事跨国经营、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情况下,一个企业所拥有的物化资本数量不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性因素,人才已成为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可见外商到中国投资办企业,管理人才本土化是成功的大前提。同时,由于中国文化有其特殊的渊源和人文背景,如何尽快的适应中国文化,也是摆在跨国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和总经理们面前的另一个问题。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来华投资的外国跨国公司的人事政策的实证材料也反映出这一鲜明特色。 三洋电机(蛇口)有限公司是日本三洋集团在中国最早创办的独资生产性企业,产品全部外销。现有中国本地员工约4500人,其中中高层经营管理干部约104人,基层督导301人。这些管理干部大都是从工人中培养提拔起来的。而北京四通松下电工有限公司每年都定期选派中国员工参加出国培训,经过培训后的中方员工很多成为公司的技术骨干和管理干部。 管理着全世界3000多家肯德基、必胜客、塔科贝尔的全球百胜餐饮集团的亚太区副总裁苏敬轼先生,在给中国公司全体员工的公开信中写道:“我们将加速管理人才的本土化进程,在未来的五年内致力于在中国寻求合适的人才加入本公司…” 摩托罗拉公司在中国的每一项投资都遵循的指导原则中有一条就是“管理的本土化”原则。管理本土化的重要一环是员工本土化。员工本土化是跨国公司在一种跨国环境中培养本地员工,使他们拥有某一职位的能力和知识,并能与世界其他地区同等职位具有相同竞争力。公司给员工很大的发展空间,让他们对未来充满希望。为公司培养一批优秀的后备管理者,这是最有利于公司自身发展的。 跨国公司之所以实施本土化经营,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最主要的在于以下几个: 1、消费者需求的压力。许多经营领域具有很强的国别或地区特性,它们必须满足多种消费者的需求,因而需要一个当地化的战略。如微软公司的办公软件,内容和功能都是一样的,但是,在各个国家都要采用本土的文字。一家著名的美国公司曾沿用在美国成功的经验,在日本推销制作糕点的原料,结果损失数百万美元。原因是当时日本家庭与美国家庭有一个最大的不同:没有烤箱。这家公司的失败明显就是没有考虑到消费者的需求。

中国企业为什么在美国上市,为什么中国大陆的企业要

中国企业为什么在美国上市,为什么中国大陆的企业要在美国上市,股票中国上市和美国上市有什么区别 随着内地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走出去”,不过随着市场环境趋于紧张,也有很多企业希望能够去境外融资,那么境外上市就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中,造壳上市是我国企业境外间接上市经常采用的一种模式,指境内企业为了实现境外上市,现在海外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或允许的国家与地区,独资或合资重新注册一家中资公司的控股公司,这个就是所谓的“壳公司”。再将境内企业的股权、资产或者其他权益注入该“壳公司”,或者通过协议控制的方式让“壳公司”控制境内企业,境内企业进而以该“壳公司”的名义申请上市。 中国企业为什么在美国上市?首先你要区分在美国上市和中国上市的区别,企业之所以能在中国市场上市是因为那是证监会来决定的,比如什么连续三年盈利之类的,然后就把那些上市公司放到市场让股民自行决定要不要交易;简而言之就是在中国上市必须先通过证监会的认证之后,再让股民交易。而企业之所以能在美国市场上市,是由股民来决定的,股民们决定你这家公司可以上市就能够上市,而股民一旦不看好你这家公司了,他们就会抛售你的股票,而一旦你的股价跌倒1美元以后,就自动退出;简而言之就是在美国上市必须通过美国股民们的决定之后,公司就可以上市了。跟产品和产类没什么关系,即使这家公司在中国看来是垃圾公司,但只要美国股民认为你有潜力,那你就有潜力,认为你可以上市你就可以上市。 为什么中国大陆的企业要在美国上市?1、美国股票市场资金容量大,为世界第一:如纳斯达克市场资金容量是香港创业板的几百倍,平均日融资量7000万美元以上。2、中国企业赴美上市融资机会和融资量最大。 3、美国上市时间快:在美国OTCBB市场借壳上市6—9个月左右即可成功。若在中国大陆、香港上市,包括辅导期正常在1—3年不等。 4、美国上市成本低:在美国OTCBB市场借壳上市,总成本仅50-100万美元左右,另加部分股权,保证成功;在中国大陆、香港主板上市成本高达5000—7000万元港币,创业板2000—3000万元港币,每年服务费最低200万元港币以上。 5、美国上市股票售价高达20—40倍左右,而在中国、香港上市仅10倍左右,还不稳定。 6、在美国OTCBB市场上市保证成功,不成功不收费,在中国大陆、香港上市,无法保证成功,风险大,很多企业负债上市,不成功损失惨重,甚至破产。 7、成为美国上市公司,为企业利用美国股市融资平台打下基础,集合国内外发展需要资金。 8、成为中美合(独)资企业,享受多种合(独)资企业政策优惠。 9、企业资产证券化,可以在美国股市合理套现实现阳光下的利润。 10、企业盈利可以合法申请外汇,向国外汇兑美元,再以外资投入国内项目。 11、利用美国上市公司的条件,扩大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 12、公司高层申请美国工作签证和永久居留,有利国际市场开发。 13、利用上市公司股票期权,保留公司核心技术和管理人员。 股票中国上市和美国上市有什么区别?美国上市程序比较简单,比较快,对公司的各项要求也比较低。只要你股票卖得出去,保证陈述的资料是真实的,那登记一下就可以上市,但上市以后的监管很严格。实际上对公司的资质要求也更高,因为如果公司不行根本就没人买你的股票。国内上市程序很复杂,是保荐制,需要满足系列条件,证监会还要严格审核。

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三)

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三) 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三) 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三) 发布时间:2006-05-13 自诉人:刘某,女,36岁,某中外合资企业总经理办公室文秘。 被告人:王某,女,26岁,文秘,单位同上。 1998年10月初王某辞去公辞,应聘来到某中外合资企业总经理办公室任文秘职务。由于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不仅精通二门外语,而且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加上年轻漂亮尚为单身,深得一些男同事的宠爱,尤其受到总经理的器重。王工作不到两个月时间,即因工作需要陪同总经理去美国,香港各一次。这引起了同事刘某的不满,刘某认为如果没有王某,这些机会本应属于自己的,故在工作上开始与王某发生磨擦,进而发生争吵。1999年1月下旬,刘某因琐事又与王某发生争执,王某无心吵架随即到总经理处作了汇报。总经理将刘某叫去进行了批评,刘亦表示改正,不在工作中刁难王。但下班后,刘却将王拦在大街上并大骂王是"婊子","不要脸的东西","狐狸精"等引来围观群众近百人,王开始一直沉默不语,后实在不堪忍受侮辱即抓住刘的衣服后猛推,致刘和其自行车一齐摔倒。刘受轻伤,在治疗中花去医疗费用200余元。王的精神也受到严重刺激,卧床休息一

周后恢复正常。后刘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诉讼。 (1)判断正误并简述理由: ①假如,刘某不愿以诉讼来解决问题,坚持不起诉,而刘某的丈夫认为应该通过诉讼解决争执,则刘某的丈夫可以成为本案的自诉人。 ②刘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本案之后,可以先进行调解。 ③如果本案自诉人刘某和被告人王某在法庭以外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则以法院准许后可以视为诉讼结束。 ④本案由审判员一人俐任审判,假如人民法院在审理时,被告人王革只对本案书记员提出回避要求,而不要求审判员回避,则本案书记员的回避由审判员决定。 (2)简答题①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 ②本案被告人王某可否以侮辱罪对自诉人刘某提起反诉?

中国跨国公司.

受联合国贸发会议委托, 商务部投资事务促进局等16日在北京举行《2006年世界投资报告》发布会。报告称—— 受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委托, 商务部投资事务促进局、国际经济合作杂志社与南开大学泰达学院今天在北京举行《2006年世界投资报告》发布会。 ■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大幅增长 发达国家增长37%,发展中国家增长22% 《2006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 2005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大幅增长,达9 160亿美元, 比上年提高29%。这是连续第二年增长, 反映了跨国公司在企业利润增加和股票市场复苏之后所作的战略选择。 在全球约200个国家和地区中, 有126个国家和地区的外资流入量增长。发达国家的流入量增长37%, 达5420亿美元。发展中国家的流入量在2005年增长22%, 达3 340亿美元, 呈有史以来最高水平。按百分比计, 发达国家吸引了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5 9%,发展中国家吸引了36%,东南欧和独联体国家吸引了其余4%。 ■亚洲成为跨国公司投资热点 中国再次成亮点,资金流入量增至724亿美元 全球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接受国是英国, 其次是美国和中国。随着持续的高速经济增长, 亚洲地区对寻求市场主导型的外国直接投资更具吸引力, 并且成为跨国公司在金融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投资的热点地区。2005年, 流入南亚、东亚和东南亚, 包括大洋洲的外国直接投资创新高,达165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 中国再次成为全球发展中国家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目的地, 流入量增至724亿美元。其中, 非金融领域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比去年稍有减少, 为603亿美元; 在对中国各银行大规模投资的驱动下, 中国金融服务业流入的外国直接投资猛增至120亿美元。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新加坡仍然保持着本地区第二和第三大投资目的地的地位, 分别吸收360亿和2 00亿美元。

中国人在美国开公司

https://www.sodocs.net/doc/b516033876.html, 中国人在美国开公司 在美国成立公司的好处 1. 美国公司名称选择自由,营商基础设施良好,业务范围没有限制,注册成立费用少,并且没有验资规定,注册股本无需支付。 2. 移民及签证便利,作为海外公司的股东(股权,物业,资产)将为您提供法律上的证明。 3. 成立美国公司也可以在大陆投资,成为外资企业或合资企业,享受外资的待遇及产销等经营上的优势。 4. 加强海外融资能力,可直接在当地申请有关商业或项目贷款、直接或间接境外上市;或国内母公司在海外融资时,海外公司将会起不可估量的作用。 5. 所有海外公司都有减或免税的政策,利用国际转让价格分配利润和费用,如不在美国本土经营业务,可免收任何税款。每年将为您降低财务、税务负担。 6. 利用美国公司的知名度,树立国际形象,国际法律地位高,受美国政府保护认受性极好。 7. 公司可以购买,保持或变卖转让资本。 8. 公司要发布投资股票,服务个人财产或不动产的租赁和其它服务项目。 9. 注册50个洲不同的注册标准;我司提供美国公司全套注册,含美国公司、美国联邦税号、美国银行账户、网上银行操作等。 美国开公司注册地可以选择加州、特拉华州、内华达州 1、在加州成立公司

https://www.sodocs.net/doc/b516033876.html, 加州离亚洲距离最近。有美国最大的进出口港口-长堤国际港口。仓储条件、运输条件均为美国第一。是美国批发、进出口的中心,毗临国际展览会议中心城市拉斯维加。在加州投资设立公司简便,维持费用不高,加州无对外国人投资限制的规定,是最适合外国公司成立跨国公司美国分公司,或成立美国公司的地区。 2、在特拉华成立公司 特拉华拥有全美最佳公司法之一。实际上有超过五十万家公司在德拉威州成立, 而有50% 列名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公司是成立在特拉华州。许多投资银行要求他们的客户上市前在该州注册公司。有些仅是因为习惯,更多的原因是希望受到该州商业法的保护。 之所以在德拉瓦州成立公司有许多原因: 1)、如果公司没有在特拉州内经营, 不会被征收特拉华州所得税。 2)、不住在特拉华州的股东, 不必须缴纳德拉威州个人所得税。 3)、特拉华州有分开的独立的商业法庭系统。它没有陪审团, 只有法官。是全美最为完善的商业法律体系。 4)、在特拉华州, 董事的姓名和地址如同其他州一样不需被列出在公开的记录里。 5)、在特拉华州成立一家公司的费用比在其它许多州低。 3、在内华达成立公司 内华达州是最新受欢迎的选择。目前,在内华达注册的公司数仅次于特拉华,在美国位于第二。内华达州提供了许多好处给在该州成立的公司。 1)没有内华达州公司所得税。 2)没有内华达州公司股息所得税。

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成长情况1

跨国公司全球增长情况及在中国的增长情况全球十大制药巨头2007年表现平平,全球业绩普遍滑坡 农2:主要制药巨头2007年四季度及全年苗利悄况 数拥来源:町汨咨询南京证券研究所整理 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各大跨国药企在中国的业绩全线飘红。数据显示各大跨国制药巨头2007年在中 国销售收入的平均增长幅度达到了20%比2006年高出5个百分点。个别公司在华表现远远超出我国内医药 行业整体增长速度(2007年我国医药行业完成销售收入6392.69亿元,同比增长24.90%),如罗氏公司去年的全球销售额仅增长10%而中国市场增幅却高达30%诺华公司在华表现更为突出,其全球制药业销售额增幅仅6%但在中国的销售额增幅却高达24.5% m 帀际书叼与厂<壬亍止:求和和俨、丹」PMO商况 I j叽中LU 瑪细 数抹f来溺讥曲蔬M H初爭亍:用亍弊£里 显然,投资中国的冲动是有充分理由。面对国际市场的疲软,国际巨头只能通过拓展具有潜力的海外市场、 控制成本来消化不利因素,中国市场符合这一战略调整的方向。首先,中国是一个具有巨大潜力的市场。 中国的医药行业正在积极整理整顿,行业将步入一个良性的快速发展周期,即将实施的新医改政策可能会给带来巨大的市场扩容,而且跨国药企在华享受自主定价等政策优势,因此跨过药企可以通过部署技术合作和营销队伍充分挖掘市场,获得丰厚回报。其次,为了弥补在国际发达市场的损失,跨国药企必需控制成本,通过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转移生产、研发甚至市场推广等业务来降低成本,保持盈利。由于中国又具有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先进的科研技术,因此国际制药巨头正逐步从生产转移过渡到新药筛选、临床试验等研发转移,未来将进一步发展到全面合作。 1、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2007年:从全年来看,辉瑞2007年全年公司销售收入增长1%为486亿美元。净收益下跌57%为83亿 美元。(行业分析2008)

关于刑事诉讼法的案例分析

关于刑事诉讼法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 被告人甲某,男,婚后与未婚女乙某恋爱并欲结为夫妻,两人商量在甲某逼迫妻子离婚之后立即结婚。两人的关系被甲某的妻子丙某发现,丙某对甲某多方劝阻,甚至通过甲某的单位领导对甲某进行教育。但甲某执意要和乙某结婚,在要求离婚受到领导和家人批评而离婚不成的情况下,甲某租一间房子,与乙某公开在该处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丙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向法院以重婚罪提起诉讼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与甲某离婚。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甲某重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判处甲某有期徒刑1年。对于丙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该诉讼不能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将案件转送民事审判庭处理。 问题: (1)法院不受理丙某要求离婚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是否违法?(2)结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刑事诉讼理论,说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和提起的时间。 二、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 附带民事诉讼是刑事诉讼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严厉惩罚犯罪,有效地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及时、正确的处理案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又责令他赔偿因其犯罪行为而给被告人造成的物质损失,使他在经济上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不能占到便宜,正是严厉惩罚犯罪的体现。其次,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使国家、集体和公民各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到的物质损害得到挽回和补偿。最后,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把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合并进行,简化了诉讼程序,即便利群众,又可以避免地同意事实作出相互矛盾的结论,提高办案效率,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 我国刑事诉讼法把效率视为诉讼的基本理念与价值要求之一,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赔偿问题采取双轨制来解决,规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参加的情况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该制度在设立之初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法院不受理丙某要求离婚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属于合法的行为

跨国公司与中美关系

跨国公司与中美关系 作者:鲍盛刚时间:2012-08-27 欧美跨国公司是中美关系变化的主要推手,他们是中美关系变化的最大赢家。跨国公司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遵循市场逻辑,为此他们推到了资本与技术在全球的转移,在这一过程中导致中国的崛起和美国的衰退。 首先,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欧美国家的跨国公司和全球公司是主要推动者,也是最大的得益者,它们找到了廉价生产基地,降低了运营成本,中国成为它们在全球最廉价的生产和加工基地,同时也是最大的潜在市场,成为它们全球利润的主要来源,它们不仅避免了规模缩小或破产的厄运,而且得以扩大和发展。如果中国不存在,许多美国公司将倒闭,或者根本就不会出现。根据统计,美国公司海外盈利大大超过其国内盈利,2008年美国海外企业盈利是9560亿美元,国内企业盈利是5320亿美元,海外企业盈利是国内企业盈利的1.8倍,美国庞大的跨国公司在海外,主要在中国再造了一个美国。其二,中国作为目前全球规模最大的生产和加工基地,为美国和西方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商品,事实上是中国人在为美国和西方国家打工,以换取低廉的工资。其三,欧美国家通过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从而可以更加专注于高端产品的研发和制造。

经济全球化加速了资本与技术从美国和西方国家向欠发达地区和国家的转移,其中特别是中国,但是影响是两方面的,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美国和西方资本和技术的输入成为中国崛起的第一推动力,1978年以来中国获得了5000亿美元的外来投资,美国500强企业前10名都有在中国投资,并且它们在中国的生意份额越来越大,超过其本土成为盈利的主要来源。由于大量外资的涌入使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平均增长率达到9.5%以上,是美国经济增长率的3倍,由此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和制造业大国,结束了美国在制造业110年雄踞全球首位的历史。制造业的迅速发展,中国随即又成为全球最大的出口国和全球最大的外汇储备国,外汇储备已达到3.2万亿美元。目前,中国已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并且根据预测中国GDP总额将于2019年超越美国。但是在另一方面,中国的快速发展代价和成本巨大,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说,GDP是2 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状况,但中国的GDP反映的不是中国一国的经济实力,它反映的是一种合力即中国加上在中国投资的跨国公司共同创造的GDP总量,其中一半是美国在华跨国公司创造的,所以有经济学家认为中国G DP应该除于2。另外尽管中国出口总量很大,但60%为跨国公司主导。其三,尽管中国GDP总量已为世界第二,但是中国人均G DP只有3800多美元,居世界100位以后,相对于日本的十分之一,美国的十二分之一,大约还有1.5亿的贫困人口。整个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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