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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报告撰写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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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报告要求

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胡小红

经济法课程在正常教学之外还安排了旁听法院审判的实践环节,目的是为了使同学们在在校期间就得到了一些具有社会性,专业性的商事法律方面的锻炼。

法庭听审将学生的专业法学知识与实际案件相结合,达到在法庭时学习实务知识,在学习专业知识时心中有实务的目标。学以致用。

学生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兴趣选择参加,每学期至少旁听一次,并按照规定格式撰写庭审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内容要求

◆抬头

(要求写明庭审的时间、地点、案名、主审法官姓名、原告和被告姓名)

◆案情简介

(根据网上收集的以及旁听过程中获取的案件相关信息归纳出案情概要)

◆庭审过程

(忠实记录和再现案件的审理过程,参考附录《庭审提纲》的逻辑体系进行系统整理》,如果案情复杂需多次开庭审理,而你又没有条件追踪旁听,你的庭审过程可以只记录当次庭审情况。)

◆庭审分析

(首先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对该案进行全面分析或仅对听审部分进行分析,然后还可以涉及对庭审过程的评价,以及自己旁听法院审判的感受)

二、格式要求

◆报告标题二号、黑体、居中;一级标题四号、宋体;二级标题小四、宋体;其余内容均用五号、宋体。

◆姓名、学号、班级用四号、宋体、居中,位置置于报告标题之下。

三、注意事项

◆登陆上海法院网寻找各法院的庭审公告,选择自己方便的时间、地点、及感兴趣的经济法案例参加庭审旁听。

◆去法院时要求携带身份证、进行大门时主动配合安检程序、请勿携带违禁、危险物品。

◆听审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凡是未标明非公开审理的案件均可自由旁听,但在整个旁听过程中需保持安静,手机关机或设置振动状态,请勿干扰审判。

四、评分标准

四、附录1——旁听案件注意事项

一、公开审判案件,允许公民旁听。

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衣着整齐,可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旁听证,进入指定的法庭。

二、中途进入法庭和退出法庭应保持安静,避免影响庭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公民参加旁听前应接受安全检查。

四、公开审判的案件,新闻记者凭记者证参加旁听;经审判长允许,可以记录、录音、录像、摄影。

五、旁听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法庭纪律:

(一) 未经允许,不准录音;

(二) 不准进入审判区;

(三) 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 不准发言,提问;

(五) 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 禁止录呼机、手机发出声响。

六、对于违反旁听纪律的人,审判长,值庭人员,司法警察应当劝告制止;不听劝告制止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录像带等,或者责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公开审判的涉外案件,外国人要求旁听的,或者外国新闻记者要求旁听、采访,可向主管部门提出。

八、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

附录2——供参考的《庭审提纲》

一、庭前准备与宣布开庭

(一)庭前准备

原告提交程序材料★(也可以在开庭前提交给书记员)

1、授权委托书(1份);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即身份证复印件)(1份),出示身份证原件;

3、送达通知书(传票)(有时现场出庭,不需要提交)。

(二)宣布开庭(一般采用简易程序)

宣布庭审纪律(手机关机或设置振动状态)

宣布案由、审判员及书记员姓名

二、法庭调查

(一)原告宣读起诉状★

(二)被告答辩(书面或或口头)

(原告应记录:被告答辩词中的事实自认与反驳焦点;被告答辩词的中的法律适用的自认与辩解意见。在此基础上总结案件“争点”)

(三)原告举证★(证据目录、证据一式三份、须带原件)

1、原告举证证据(一)(证据名称)及证明内容

2、被告质证(围绕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展开)

3、原告反驳质证(解释或再举证)

(以下举证证据(二)、(三)、(四)等程序同上)

1、原告举证(二)(证据名称)及证明内容

2、被告质证(围绕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展开)

3、原告反驳质证(解释或再举证)

1、原告举证(三)(证据名称)及证明内容

2、被告质证(围绕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展开)

3、原告反驳质证(解释或再举证)

(注意:)

1证据目录编写(范例见附件1)

2证据组排序(1、按照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过错四要件顺序;2、或按照申诉请求事项顺序排列)

3侵权责任四要件未必均有相关证据证明。

4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有时会安排庭前交换证据。

(四)被告举证

1、被告举证(一)(证据名称)及证明内容

2、原告质证(围绕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展开)

3、被告反驳质证(解释或再举证)

(以下举证证据(二)、(三)、(四)等程序同上)

(注意:)

1庭审前准备可能的质证意见★

(五)是否补充举证

三、法庭辩论★

(围绕上述事实争点和法律事实焦点展开,以下为暂拟争点)

导致人身损害的原因及原因力大小(部分内容在法庭调查中已有反映)

机动车违章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肇事逃逸;

非机动车违章行驶;

碰撞事故发生地与车辆痕迹与人身检查受伤部位;

交通事故认定书结论(重中之重)

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范围

1、国家与上海地方法律法规的适用

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责任比例分担

国家与上海地方法律法规的适用

损害事实的确认(部分内容在法庭调查中已有反映)

医药费与治疗费的开支的合理性。(以上海市地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用药范围与治疗项目范围为据;医药费与治疗费的票据形式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的标准与计算期限。

伤残等级与伤残补助金的计算依据。

后续治疗费的预算金额的合法依据

四、调解

1、调解意愿征求;

2、调解方案★

(若有必要,庭后提交代理词)

民事庭审程序

民事案件庭审程序 民事案件:(一)庭审准备(二)法庭调查(两个内容:当事人陈述;出示证据和质证)(三)法庭辩论(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一)庭审准备:其中证据交换 证据交换仅适用于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则不应适用。证据交换非庭审质证。证据交换的作用在于证据梳理、争点整理,使当事人通过交换证据,了解案情,为庭审质证作准备。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应切忌当事人就证据的证明力进行无休止地辩论。证据交换可否替代开庭审理。证据交换属于庭前准备程序的内容,切不可替代开庭审理程序,除当事人即时履行义务、达成调解协议、或一方当事人对对方主张的全部事实予以确认的外,都必须通过开庭审理,进行质证、辩论。同样,开庭审理时,亦不能进行证据交换,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那么,在证据交换过程中,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法院均已记录在卷,庭审时,审判人员只需将此情况予以详细说明,并记入开庭笔录,无需重新质证,就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为经证据交换当事人确认无异的证据,当事人在以后的庭审中,除有足以推翻的相反证据外,不得任意反悔。 (二)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再由诉讼代理人补充。 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有诉讼第三人的,先由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再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 审判人员有权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法院旁听报告

思想政治理论课 法院旁听报告 课程 报告题目 姓名 学号 法院庭审公开网旁听报告庭审信息 基本信息 案号(2018)京0113民初26651号 开庭时间2018年12月08日09:15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庭审地点第二十九法庭 当事人 原告刘丹 被告徐玉芬 被告北京市松杉佳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曹世春

审判过程简记 在开庭的伊始,审判员告知双方的权力和诉讼义务并审核了诉讼请求,随后对当事人的证据开始了逐步审核,并且书记员一直在记录信息,但是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行为,并且借贷利率过高,被审判员判为无效,随后书记员对双方证据进行了复印核实。并且向双方当事人确认事实,对本金偿还以及连带保证责任等,无异议,核实了原告的请求,从时间金额利率等方向进行了阐述。双方对事实部分再无补充,也无其他证据提交,不进行法律辩论,并确认了诉讼费的收取。由于原告的缺席,其法律委托人代表出席,在无共同被告的前提下,审判员宣布法院无法主动调节后期再审理。至此宣判过程结束。 心得 这在法院庭审公开网观看庭审直播,收益颇多。首先,就是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无时无刻不在保护我们,同时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虽然我观看的庭审是一起民事诉讼案,没有很强的利益冲突,但是我知道了,在签订合同时,各方面考虑必须要周到,否则,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或者规定不合乎法律要求的,都会受到限制,依法来讲就是不合法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候,一定要合法。其次,就是关于证据,对于证据的准备一定要充分,并且要有理有据,陈述事实、发表质证意见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证据也一定要非常熟悉。虽然审判最后相当于是无果,但是能感觉到,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开始思考用法律的武器去解决各种争议了,当然,知法是首位的,法律本来就是离我们很近的,要去了解法律之后才能做一名守法的合格公民。当然在学习法律基础课的时候,我们大学生更应该重视,因为这时我们是汲取知识的最好的时候,学了知识要会用,并且要学会守法地运用,而不是最后成为众人之中的害群之马,所以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正应该做的,最后通过这次观看直播庭审的过程,明白了,法律真的很重要,一定要学好法律基础了解法律常识,成为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民诉》观摩庭审报告

《民诉》观摩庭审报告-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 《民事诉讼法》观摩庭审报告 年级: 2013级 专业:法辅 上课时间: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民事离婚案件观摩庭审报告 姓名:吴越梦学号:1304060072 时间:2015年3月17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原告:X男 被告:X女(未出庭) 第三人:无 案由:离婚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于1996年相识,并于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男孩(现12岁)。双方因感情破裂于2004年离婚,离婚后孩子和父亲共同生活。由于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的成长环境和身体原因(孩子患有先天性脑积水),双方于2006年复婚。复婚后夫妻感情并未好转,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女方也常常失去联系。因此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但一直以多种理由拒绝见面。男方遂向法院提请离婚诉讼。 庭审过程: 一、庭前准备与宣布开庭 (一)庭前准备 原告提交程序材料:在开庭前提交给书记员。 (二)宣布开庭 全体起立,主审法官和2名审判员进入法庭,书记员宣布庭审纪律,宣布案由、法官、审判员及书记员姓名。原告及原告母亲到场。被告未出庭,也未请诉讼代理人及律师。审判长询问当事人是否清楚自己权利义务。以及是否对合议庭组成成员有异议,当事人表示无异议。审判长说明两点:1、原告未申请不公开审理。2、被告已在开庭前亲自递交了书面意见,经两次传唤仍拒接到庭,无正当理由。 二、法庭调查 在合议庭成员主持下,原告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庭审笔录格式

xxxx人民法院 庭审笔录 案号: 案由: 时间:2013年月日午时分至 地点:本院第五法庭 合议庭成员: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书记员: 书记员: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以下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2)不准发言、提问; (3)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请全部关闭。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

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已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XXXX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xxx与被上诉人xxx纠纷(上诉)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 上诉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 被上诉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

审判长: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上诉人: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被上诉人:没有异议。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本院已将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分别送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上诉人是否在三天前收到? 上诉人:收到。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在三天前收到? 被上诉人:收到。 审判长:经核对,本案开庭传票已在开庭三日前送达各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XXXX 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X庭审判员XXX、代理审判员XXX、代理审判员XXX 组成合议庭,XXX担任审判长。书记员XXX担任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已分别通知各方当事人。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本院已在诉讼须知中告知双方当事人。 上诉人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上诉人:清楚。

民事案件的开庭过程

民事案件的开庭过程 一、宣读法律纪律 开庭前,首先由书记员宣读法律纪律,一般如下: 要求手机关静音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庭。 二、开场白 完法律纪律后,审判员(即法官)会讲一段开场白,例如: 审判员:某某法院今天就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张某某独任审判,书记员陆某某担任记录。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审判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三、询问是否回避 场白后,法官会问,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回答:“不需要申请回避”。问完原告,法官会问被告是否申请回避,一般被告也回答不申请。 四、询问材料是否收到 过后,法官会问原告,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是否收到?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明确? 原告一般回答:“收到了。明确的。” 五、法庭调查阶段 之后,就到了法庭调查阶段,这个阶段是十分重要的一个阶段。(一)原告陈述 首先法官会让原告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二)被告答辩 被告缺席,免去 (三)原告举证 法官会要求原告针对刚刚讲的话进行举证,即提供证据。 证据是: 接着离开桌子,将结借条原件递给法官。 (四)被告质证 被告缺,略去该环节

(五)法官问话 之后,如果法官认为还有事实需要查清楚,法官会问原告一些事, 。 六、法庭辩论阶段 法官让原告发表辩论的时候,原告一般会简单地讲: “请求法官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七、最后陈述阶段 这个时候,原告一般也就是说 请求法官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会讲:“今天开庭到此结束,当事人在退庭后,阅看法庭记录,如有遗漏或差错,可以请求补正,然后签名。退庭。” 八、退庭后核对笔录 当法官宣布退庭后,就意味着开庭结束了,当事人可以站起来了,这个时候,书记员会打印出,当事人、和法官刚刚在开庭时讲的话,这个叫“庭审笔录”,需要由当事人签字,不过签字前,当事人需要核对一下,有没有打错字。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开庭时候书记员要记录,当事人开庭说话的时候,尽量不要太快,并结合自己桌子上电脑屏幕上书记员打字的速度进行说话,适当控制一下语速。

法院庭审旁听报告

庭审旁听报告 案由:劳动纠纷 案情:原告陈琳于2008年12月入职被告海宁市力西柚服饰有限公司,担任人事经理一职,工资按年发放。至2017年5月正式离职(实际离职时间为2016年4月)。被告海宁市力西柚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其2015年的劳动报酬5万元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无果,2016年12月6日被告签署欠条一张,载明被告拖欠原告陈琳工资5万元,并承诺于2016年12月底支付所欠工资,但时至起诉之日,被告仍未履行承诺,原告遂向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概况: 一、庭前准备与宣布开庭 (一)庭前准备 原、被告双方提交程序材料 (二)宣布开庭(本案适用简易程序) 1.书记员宣布庭审纪律; 2.书记员宣布案由、审判员及书记员姓名,验明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信息和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二、法庭调查 (一)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 1.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劳动报酬5万元整;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事实与理由详见诉状。 (二)被告答辩(被告没有提交答辩状,作口头答辩) 1、被告对于原告提出的事件经过、证据欠条及承担的责任没有异议。 2、被告同意支付工资欠款,但由于目前公司经营不善,尚无能力支付,待日后经营状况好转,被告愿意承担共同还款的责任。 (三)原告举证(证据目录、证据一式三份、须带原件) 1、原告举证证据:欠条一张。

2、被告质证没有异议。 (四)被告举证(无) 三、法庭辩论 1、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发问: 原告询问被告具体何时能够支付拖欠工资,被告不能确定。 2.法庭归纳争议要点 原告要求被告及时支付原告劳动报酬5万元整,被告还是认为自身经营不善,暂时没有支付能力,不能及时支付,但承认原告主张的欠款事实。 四、调解 1、调解意愿征询 根据《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请求法院主持双方之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故法院主持双方调解。 2、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1)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劳动报酬5万元; (2)被告同意支付原告劳动报酬5万元,但要宽缓时间至月底支付; (3)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承担。 五、审查调解协议,择日下发调解书或判决 庭审分析: 通过这次的庭审纪实,让我对法庭的印象有了很大的改观。我发现法官是很平易近人的,并且在审理过程中非常的耐心,不管对于原告还是被告,都能正视他们提出的问题与证据,纠正和释明双方的程序错误。对于一般的案件,每个公民都可以听审,每个人都有权利做一个法庭的监督者。所以,如果你知法懂法,知道怎么去获取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法律会给你一个正义的结果,这也是文明社会的时代要求。所以,作为一个有志青年,我们应该知法,懂法,多多学习法律知识,多听听自己感兴趣的庭审故事。这样我们就知道如何避免不必要的官司和纠纷,如何让问题朝着向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如果真的有一天轮到我们上法院,我们也要做好万全的准备,了解了庭审程序,才会真正是我们运用好法律的武器,真正能够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民事诉讼一审庭审流程

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庭审程序 重庆万可律师事务所林鹏律师 第一部分: 书记员:原告入庭,被告入庭(书记员核对诉讼参与人身份)。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拍照;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5.关闭移动通信工具。)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 报告审判长,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请坐下,“××人民法院,今天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 请原告向法庭陈述原告身份信息及代理权限。 原告: 审判长:请被告向法庭陈述相应内容(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被告:。 审判长: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上述当事人的手续,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诉讼。本案受理后,依法由本院法官××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法官×××、×××组成合议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由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当事人如认为上述人员不能公正审理本案,可以提出理由申请他们回避。 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审判长:被告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如当事人称不清楚,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提出证据、申请调查、申请鉴定的权利; 2.进行辩论和请求调解的权利; 3.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对方诉讼请求、反诉的权利; 4.反对对方陈述与本案无关事实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12月5日下午,我和几位同学来到惠城区人民法院进行法院旁听,旁听的案件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案情大概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兑换港币,但是由于双方在沟通上出现问题,原告将用于兑换的20万转到被告公司的一个被冻结的账户中,被告答应等账户解除冻结拿到钱后再给原告兑换,但是因为过了很久被告始终没有给原告兑换港币,所以原告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20万。 之前一直以为,法院旁听可以将课本上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审判情况相结合,从而对审判程序有进一步的了解。但是经过这次法院旁听,我发现在法庭上出现的突发状况并不都有固定的处理方式,很多时候取决于法官的判断。这起案件由于被告没有到庭而又无正当理由,所以在经过法庭调查后,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场,无法进行法庭辩论”为由,将案件延期审理。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不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回到本案,既然被告无正当理由,何不直接进行缺席判决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在网上搜集了些相关资料,发现原来缺席判决也会带来许多问题:一是上诉率高,发改率高。由于被告没有到庭,无法发表自己的意见,一些审判人员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进行认真审查,往往以“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没有到庭质辩,应视为放弃了进行质辩的权利”为由,草率作出判决,造成判决错误。二是容易引发上访。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对法院裁判的理念和方法不认同,又没有亲自参加庭审,对法院的判决不理解。败诉后往往不考虑自身

因素,而是怀疑法官偏袒原告,进而上访甚至缠访。三是案件执行难。缺席判决的被告往往对法院判决的抵触情绪更大,执行的难度加大。所以有时候执行缺席判决比延期审理更加“麻烦”,由此我也能体会到本案中法官的考虑,也对民事案件的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除此以外,这次旁听我还了解到了许多细微的法律知识,比如起诉状为外语格式的需翻译为汉语格式,电子档资料的需以光盘形式递交等等。更重要的是,本次法院旁听让我对法庭审理程序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审理中有很多论据和论点都是来自于我们的民法课本,还有老师提及过的一些法律知识,可见,民法理论学习和基础知识储备之重要性,为以后的学习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

民间借贷纠纷庭审报告正稿

庭审报告 毛芷蕙英语 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下午13点15分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案名:郑家明诉周建明,吴桂英,刘光清,刘善兰民间借贷纠纷案 主审法官姓名:严久厉 原告:郑家明 原告委托代理人:陈学斌代理权限:特别代理 第一,二被告:周建明,吴桂英 第一,二被告委托代理人:徐建州代理权限:特别代理 第三,四被告:刘光清,刘善兰 第三,四被告委托代理人:蔡美琴代理权限:特别代理 案情简介: 被告1,2与被告3,4为多年好友,被告1,2因需偿还公司贷款,通过被告3, 4介绍,于2012年1月6日,向之前并不认识的原告借款人民币600万元。四位被告与原告共同约定,借款利率为月息6%,同时约定,逾期还款利息按月息12%计算。借款期满后,被告1,2称:自己从未从原告处收到600万借款,拒绝偿还本金及利息。被告3,4称:被告1,2实际收到并使用了600万借款,拒绝承担还款及利息责任。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四位被告归还原告借款600万元,并判令四位被告支付原告从2012年1月6日起至2012年2月4日止,以600万为本金,按月息6%计算,共计借款利息36万元;以及以600万为本金从2012年2月4日起至今的逾期还款利息(按月息12%计算。) (注:上海亚潮钢铁实际控制人:被告1 上海金山钢材市场法人:被告3 增旺建材公司实际控制人:原告 上海燕恩机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原告及其妻子 被告1,2为夫妻关系;被告3,4为夫妻关系。) 庭审过程: 一、庭前准备与宣布开庭 (一)庭前准备 (二)宣布开庭 1.宣布庭审纪律(手机关机或设置振动状态)。 2.宣布案由、审判员及书记员姓名 3.审判长核对当事人信息,并且询问原被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4.审判长再次告知当事人审判员及书记员姓名,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二、法庭调查 (一)1.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判令四位被告归还原告借款600万元;判令四位被告支付原告从2012年1月6日起至2012年2月4日止,以600万为本金,按月息6%计算,共计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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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品] 民事审判庭审流程 民事审判庭审流程 [ 开庭审理] 审: 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 原告:裴小兰,女,汉族,1968年8月17日生,家住贵阳市花溪区将军路128 号委托代理人: 林静,贵阳法韵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 王萍,贵阳法韵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裴大军,男,汉族,1963 年3 月19 日生,家住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福州花园6 栋401 单元 被告:裴二军,男,汉族,1966年7月22日生,家住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福州花园3 栋302 单元 委托代理人:陈柯余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安康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 罗泽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代理人宣读授权委托书被告代理人宣读授权委托书审: 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 —————————— 审: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 —————————— 审: 经审查,原、被告出庭人员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活动。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现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裴小兰诉被告裴大军、裴二军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本案由审判员罗杰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果果、询询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书记员张祎担任本案记录。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六

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 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可以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当事人必须依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次序,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决定书和调解书,以上告知了审判人员的姓名,职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双方当事人听清楚没有。) 审:原告:你听清了吗, 原告:听清楚了。 审: 被告,听清楚没有, 被告: 听清楚了。 审: 如双方当事人对本案合议庭人员,书记员,认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理由申请回避。 1(与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 原告是否申 请回避, 原: ————————审: 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 ————————[ 法庭调查] 1(诉辩阶段 (审判长根据双方诉辩意见进行总结。总结围绕案件事实进行,首先对双方认可的事实予以认定。其次,总结双方争议的事实,按1、2、3、顺序逐一列出。暂时不总结双方法律关系方面的争议点。) 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鉴于庭前证据交换程序中,诉状与答辩状已依法送达给各方当事人,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与被告的答辩意见不再当庭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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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律师民事诉讼业务流程 律师民事诉讼业务流程 律师民事诉讼业务流程 一、听取当事人陈述 1、听取当事人陈述的要点 要点:听取。记录。整理思路。 2、当事人陈述后向当事人提问 要点:提问方式。提问角度。澄清答问。 3、整理当事人陈述之记录 要点:整理的要点。整理记录的方式。理清法律关系。 二、律师起诉前准备 1、收集证据 要点:收集的途径(渠道)。收集的方式。判断证据的关联性。确认证据的全面性。 2、起草起诉方案 要点:诉讼方案的基本格式。诉讼方案的内容。 3、搜集法律依据(法律研究) 要点:搜集的方法。法律推理。法律识别。法律类型。案例搜集。 4、确定案件的地域管辖法院和级别管辖法院 方式包括法律、司法解释查询、电话咨询有关法院、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要点:地域管辖及其运用技巧。级别管辖及其运用技巧。 5、对被告状况的审慎调查 (1)调查拟起诉被告之工商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分支机构、验资报告、年检报告) 要点:登记内容。企业登记的意义。与案件关联性与证明对象。 (2)调查掌握的拟起诉被告的财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车辆等运输工具、动产的权属、以及抵押、质押、查封状况) 要点:财产所有。财产共有。财产取得方式。担保物权的设定情况。 6、编制证据清单 (1)根据客户的案情介绍,确定起诉时必须提交的初步证据;要点:初步证据范围的确定。初步证据与后续证据的区别。(2)编制证据清单,列明证据用途(证明之事项) 要点:证据清单格式。证据说明的格式与内容。 (3)英文证据需安排专门部门的翻译事宣 要点:翻译机构的选定。翻译过程中与翻译机构的协调联系工作。翻译件内容的核查。 (4)对证据进行归类 要点:归类的方式与标准。归类的目的。 (5)根据案情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以及客户的案情介绍,判断对方可能提出的证据,以及据以反驳的证据。 要点:判断的方法。判断的全面性之掌握。反驳证据的确定方法。反驳证据的收集。反驳证据的归类。 (6)判断是否需要准备作为证据的专家证词、部门规定。如需要,进行准备。 要点:判断的原则与标准。寻找专家的方法。对专家能力与权威性的判别。查找部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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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文法学院 法学专业学生综合性实验报告 (庭审观摩) 课程名称___刑事诉讼法____________ 姓名___魏博文_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 实验项目名称___庭审观摩______________ 实验地点___松江区人民法院________ 开课学期___2015—2016学年第一期_ _2016年_6_月6日 庭审观摩报告 【案件介绍】 开庭时间:2016年6月6日09:06:00 开庭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案号:(2016)沪0117刑初798号 案由:盗窃案 【到场人员】 公诉人:松江区检察院 被告:随德永 审判人员: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工作人员:书记员,法警 【案件介绍】 本案是一起盗窃未遂案件,本次开庭为一审第一次开庭。原告于2015年12月2日在九亭某一居名区车棚内盗窃电瓶车一台,在撬锁时被发现,并在逃逸时被抓获。

【审判程序】 1、开庭准备 1)2016年6月8日9时06分,审判长进入法庭,审判长传唤被告人出庭,书记 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宣读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并宣布开庭。审判长询问被告人基本信息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2)被告进行自我陈述 3)公诉人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作出相应回答。 4)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据。 a.第一组证据主要是书证和辨认的笔录,主要证明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基 本信息情况,以及在被告人所做多次笔录存在矛盾,认罪态度不积极,试图规避问题。被告人无异议。 b.第二组证据主要是公安机关书证、车辆鉴定书、常住人口基本信息以 及被告人在2012年、2013年、2015年分别所犯罪行的处罚书。被告人无异议。 c.第三组证据主要是证人证言(书面形式),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盗窃行 为。被告人辩解称证据中说的三人错误,实为自己一人,并称自己只是晃动了车锁,但没有实施盗窃,请求从轻处罚。 3、法庭辩论 1)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辩论,辩论发言围绕案件量刑进行。 2)公诉人认为被告人一年内曾因盗窃罪被行政拘留15天,属于重犯;被告人在之 前的4份笔录中的陈述皆有出入,属于认罪态度不良,逃避犯罪事实,故建议处以10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辩护人提出被告人作为他们家庭唯一的经理来源,是由于家庭生活原因引发的 犯罪,且被告人的行为并未给被害人造成实质伤害,考虑被告人在法庭上对于案件主要事实供认不讳,有悔罪态度,故建议从轻处罚。 4、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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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庭审报告五千字

案情简要 2019年11月19日,原告花溪张翼副食店因被告二王堂红和被告三罗成碧摆放在其门前的炭火复燃而被烧,店内财务损失严重,遂将其物业管理公司花溪大寨物业管理公司和王堂红、罗成碧作为第一、二、三被告人起诉至花溪区人民法院,请求三位被告人作出连带赔偿。 庭审调查 审判长:原告你方诉请的损失具体组成子集金额是否如赔偿金赔偿清单上所示内容一致? 原告:诉请的金额与赔偿清单是一致的。 审判长:请说明直接损失2481103.80元的来源。 原告:审判长,该金额系原告起诉前由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溪区大队向原告提供的数据,该数据当时未区分,未区分原告及第一被告第二,三被告之间其余损失的金额,那么原告起诉之后向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溪区大队调取了原告的损失统计。原告实际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136658.7元,具体的金额见原告提交的火灾损失统计表。 审判长:建构筑物及装修损失设备及其他财产损失,这些损失的金额都是当时原告自己申报的吗?是原告与消防部门共同清点的,但这个问题呢,刚才第一被告和其余几个被告在质证的时候提到了,我在这里呢,专门上向裁判长做个解释,请您看到损火灾损失统计表的后面有分项。包括第一被告和第二,三被告在内的损失统计表的时间是2019年的11月25日,就请您看第二第一被告。还有第二,三被告罗成碧,王堂红。这几张分项的财产损失统计表,他们是2019年的11月25日,那么他们的这个损失呢,我们不清楚是怎么样的一个申报情况,但是并不是在火灾当天与确认的,是火灾之后六天与确认的。但是,原告的全部损失确认的时间是2019年的11月19日,也就是火灾当天我再看见的当天进行确认的。并不是原告申报的是原告同同消防人员在现场进行清点,在现场进行清点,消防人员清点完毕之后,对具体的损失予以统计产生的结果。同时,2019年11月19日,消防部门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那么在进行现场勘验和对原告方的损失

民事诉讼法庭审理基本程序

民事诉讼法庭审理基本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规定,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基层法院除采用合议制审理案件外,还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审判人员审理案件。对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案件,法官除进行必要的审理前准备外,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和应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及身份情况,包括您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并向审判长报告。能正常开庭的,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随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布正式开庭,宣布案由以及独任或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并询问您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您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下列顺序分别举证、质证: 1、先由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2、由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质证时,当事人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如果您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有关证据并获得准许,法院所调查收集的证据将作为您提供的证据在法庭上出示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法庭调查结束后,庭审就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先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然后是被告、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在法庭辩论中,您的发言要紧紧针对争议焦点,如果发言与案件无关,审判长或审判员有权予以制止。如果您觉得在开庭时未能充分发表您的意见,还可以在休庭后将您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提交法庭。法庭辩论结束后,

法院旁听实习报告

法院旁听实习报告 编辑点评: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与同学朋友们一起在案件审理后一起探讨。每个人都在想像着如果自己是原告或者被告的律师该会从什么方面着手……在这里让我看到了艰辛、困难,但也让我更加坚定了我对未来的信心!我的未来不是梦,我努力、我奋斗!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的东湖区人民法院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东华理工大学外法系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更多的经验。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刑事案件当堂审理的全过程。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审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尽量以自己所学的知识与案件有机结合起来。案件审理结束,我对审理案件的程序和知识的运用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1. 周某团伙抢劫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东湖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周某团伙抢劫案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被告人如实供述了犯案经过与事实! 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在本案中我们处处都可以看到公诉人的作用。的确,公诉制度真是我们法制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公诉制度的话,那么那些坏人定会逍遥法外! 在本案中,周锦标及其同伙用刀威胁,用袜子捂住受害人的嘴,抢到钱,手机之后,把受害人扔在荒野处,将他们的车开的老远,使的受害人之后难以寻找。本案中,被告人都是专抢出租车,周锦标及其同伙用刀威胁,用袜子捂住受害人的嘴,抢到钱,手机之后,把受害人扔在荒野处,将他们的车开的老远,使的受害人之后难以寻找。其性质及其的恶劣,属于抢劫罪。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这些人都是在青少年的时候不懂法律,为求刺激、挥霍去抢劫。走上了犯罪这条不归路,他们少年时犯罪被判了几年的有期徒刑,因此耽误了他们的美好人生。出监狱后,他们找不到工作,四处游荡,而家人又管不了或者是根本就不去管,最终他们还是选择了重新犯罪。由此案我看到了家庭教育的缺失和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2.交通肇事案 本案中被告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他在明知汽车右刹已坏的情况下,仍然去载运乘客。最终导致出租车因为躲闪一辆横穿马路的自行车时往右打方向盘,但是由于汽车右刹车已坏而撞上了护栏。车上的一对年轻夫妇受伤,而丈夫受到严重的脑伤而在医院死亡。虽然在这个案子当中出租车司机说他在一出事之后就拨打了112和120。该司机就依此认为他是自首的。原告律师认为:“现在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该种情况的定性,但是在司法的实践中,大家已经普遍认为在对于司机这个特殊的职业来说他有这个义务。则他就是交通肇事逃逸了,那属于该罪的加重情节了。“的确,如果身为司机他就应该为自己的乘客负责。在本案中,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固然是直接的诱因,但如果司机把汽车修好后再做生意的话也不至

庭审报告模板

校园庭审分析报告案件名称:被告人胡瑶、梁川涉嫌故意伤害罪案 学号:2010031485 姓名:秦启凡 学院专业:法学院法学系 年级班级:2010级5班

胡瑶、梁川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庭审分析报告 一、案情介绍 2012年3月28日23时许,被告人梁川、胡瑶等人在重庆市北部新区花朝小区二期农贸市场烧烤摊附近喝酒,吃烧烤过程中,与被害人罗延刚发生口角,梁川将罗延刚身穿的西服拉起来将罗延刚的头部蒙住,梁川、胡瑶用拳头击打罗延刚头部身体,造成罗延刚左眼受伤,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罗延刚眼部受伤程度属重伤。经北部新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梁川、胡瑶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9月11日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起诉。 二、庭审过程 (一)庭前准备 书记员宣读法庭的相关规则,再宣布公诉人、辩护人、陪审团依次就坐,接着传唤被告人出庭,执行法警将被告人带到庭上。 审判长叫被告人自报姓名,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在案发前有无刑事处分,因什么原因到案,何时到案,是否收到起诉书的副本、开庭传票、辩护通知。并告知被告人可享有的相关权利,以及是否对庭上人员要求回避。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列举被告人胡瑶、梁川的故意伤害行为。公诉人读完起诉书后法官询问被告人对公诉人对其指控的意见,被告人均无意见,后征得公诉人和辩护人同意下审判长宣告法庭进入普通程

序审理。 (二)法庭调查 1、法庭提问: (1)审判长先将梁川带下后,留下胡瑶进行法庭调查。 公诉人对被告人胡瑶的询问:包括被告人姓名,是否有前科,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如实等。 胡瑶的辩护人对被告人胡瑶的询问:包括在案发过程中被告人受的伤有没有经过鉴定?是否看见有人击打被害人头部? 梁川的辩护人对被告人胡瑶的询问:包括是否看见有人击打被害人头部?被告人胡瑶的回答为,没有人打击被害人头部。 审判长对被告人胡瑶的询问:包括是如何与被害人进行抓扯的? (2)将胡瑶带下法庭,将梁川带入法庭。 公诉人被告人梁川的询问:包括对于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如 实,有无意见? 辩护人对被告人梁川的询问:包括说明其在吃烧烤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具体情况,如谁先动的手?是否有击打被害人头部?如何到的案?在到案前是否有公安机关来过? 审判长对被告人梁川的询问包括:在案发前是否认识被害人?与胡瑶是何种关系?案发时间?是否喝酒?从茶馆冲出的人是在拉扯之前还是之后? 2、公诉人举证: 第一组,辨认笔录、现场指认笔录等证书;第二组,被害人罗延

民事诉讼庭审过程

民事诉讼庭审过程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 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妨碍审判人员审判等行为,严重扰乱法庭纪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 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传双方当事人到庭书记员:请双方当事人入坐;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司法审判的活动;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 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妨碍审判人员审判等严重扰乱法庭纪律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 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的规定,查明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原告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被告是否到庭 原告,被告:到庭。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 (合议庭人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审判员坐下后)全体请坐 书记员:(不坐)报告审判长,原告徐兰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彭帅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审判长点头示意书记员就坐)

法院实习报告旁听案件

法院实习报告旁听案件 实习性质:专业认识实习 专业:法学班级:08102 姓名:李明年级:2015级学号:201502015230 旁听地点: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刑庭 时间:2015,年5月 指导老师: 一、旁听目的 1.清楚了解法庭庭审程序 2.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3.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 4.加强专业知识与实际运用的结合 6.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知识 二、旁听内容 陈某,男,1983年生,鼎城区人,和另一被告人王某以乘车名义进行抢夺,以涉嫌抢劫罪被提起公诉。因该案证据确凿,且犯罪嫌疑人也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而庭审采用普通程序进行。本案经审理查明,陈某共抢得摩托车价值5000元,其供述和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犯罪事实,

但考虑其认罪态度较好,因此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还有另一被告人梁某以低价购得该赃物,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经查明属实,故对其处以管制一年,罚金2000元。 通过此次旁听庭审经过,我了解了构成抢夺罪的要素及其与抢劫罪的本质区别。 抢夺罪与抢劫罪都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主体要件也基本相同,并且都带一个“抢”字,但两者也有较大的区别:首先,客体要件不完全相同。抢夺罪为单一客体,只侵犯公私财产;抢劫夺罪为复杂客体,侵犯的不仅是公私财产,而且是人身权利。其次,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并且法律上没有数额的限制;而抢夺罪则是乘人不备,公然从财物所有人手中抢走财物,并且法律要求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犯抢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刑法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也深刻体会到抢夺、抢劫活动对社会的严重危害,对于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司法机关应当予以严厉打击,以达到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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