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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我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意见。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

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2009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07〕40号)要求,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三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

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

考生报名时均须填报学业水平测试的选测科目和必测科目,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办负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予以审查,坚决杜绝高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非本省户籍的人员报考普通高校。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以及有关的专业考试。

二、建立和移交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由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组成。

1.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和有关照顾信息等)、体检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的高考报名表、志愿表等,按要求将所填写的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并认真核对,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信息失误,或不按规定要求对所报信息签字确认而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电子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执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招委[2004]22号)的有关规定。

考生电子档案由各级招办和有关中学负责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2.考生纸介质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执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移交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苏招委[2001]08号)的有关规定。

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到高校报到时移交给高校。各地招办和有关中等教育学校应主动联系考生,督促被录取的考生办理纸质档案材料的领取和移交手续。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可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合进行。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

考生的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意见》)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08〕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部门组

织实施。考生体检应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各体检机构须按照《体检意见》,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体检工作原则上应于4月30日前完成。

五、命题

经教育部授权,我省自行组织高考命题工作。命题工作要确保试题质量和安全,发挥命题对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导向作用,使之有利于中学推进课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扩大招生自主权;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六、考试

1.2008年我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具体详见《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苏教基[2007]7号)。

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全国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和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报考普通类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中小学教研室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或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非英语语种外语口语测试,且成绩较好。

3.报考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全国化统考和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外,还须按有关规定参加招生高校、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4.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以及中学应按有关要求,做好各项

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考点设置、监考聘任、应考培训和考试组织与实施等考务管理工作。要针对2008年江苏省新高考方案科目设置的特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七、评卷

统考(含选测科目)答卷的评阅工作由省招委会统一组织,所有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外语科目中的日、俄、德、法、西班牙语除外)。南京大学、南京师大学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网上评卷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评卷工作,务必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评卷任务。

八、招生计划

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经其主管部门核定、批准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我省教育考试院,由我省教育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根据我省2008年高考方案的有关规定,在往年公布计划形式不变的基础上,高校应增加对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

各高校不得在正式核准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九、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开承诺,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高校招生章程由高校主管部门依据国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各高校招生章程均应符合国法令与规定,符合我省的招生政策,并制定适合我省08高考方案和录取办法相关要求的录取规则。凡高校招生章程与国或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或我

省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高校须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便主管部门于4月15日前完成对其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方可正式向社会公布,并不得擅自更改。

各高校应在4月20日前将其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招生章程的发布网址、联系方式与招生计划一起报我省教育考试院。我省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汇总并公布各高校发布本校招生章程的网址和联系方式。

十、志愿填报

1.考生填报志愿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2)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持有2006或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考生,如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等级为D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科目不作要求),准予其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和填报志愿。

(3)普通类考生如填报本科院校志愿,选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

根据08年我省考生生源情况,普通类考生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最低要求为BC级。

(4)艺术、体育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和普通类考生一致;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

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5)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招收的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2B4C1合格);

普通类考生中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参照体育类考生执行(D级不超过三门);

保送生以及报考南京大学强化班、小语种提前单招和示性高职单招的考生,其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报考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以及空军飞行学院的考生,因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或有特殊要求,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等级要求。

(6)考生在填报有关高校志愿时,选测科目中的历史或物理须符合高校相关专业指定的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2.志愿设置

(1)2008年我省普通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在每个批次设置了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7所院校。除普通类专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为A、B、C、D、E5所院校外,其他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

时间自行在网上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并按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确认,未经确认的志愿一律无效。

(2)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有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大批次,下设八小批。

(3)体育类专业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个批次。

3.填报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工作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以及符合各批次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gkzyjseen),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本专科(含军事、公安、航海、政法、师等);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提前批次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29日前确认并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9日至8月2日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4.报考科类为体育类或艺术类兼报普通类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第一批本

科及以下各批次普通类院校志愿。

5.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高校及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考生志愿一经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6.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中学及有关单位要结合08高考方案和录取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录取过程中考生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确认工作。

十一、录取

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新生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必须坚持以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划线原则

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考生,按考生的特征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

2.录取体制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应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特征分达到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投档分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由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并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

取规则对考生进行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防止、纠正违反国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3.录取批次

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

(1)提前录取院校(含普通类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师等本科院校;普通类提前录取专科;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2)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3)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4)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

(5)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6)普通类高职(专科)院校。

4.投档原则及办法

2008年我省普通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1)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F、G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7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

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

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过程中,对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本科平行院校志愿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外语专业的考生,或平行院校志愿的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按有关照顾录取政策投档;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后,对未被投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符合投档条件的特殊考生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普通类各批次有选测科目要求的高校录取时,如某些专业按历史或物理科目投档生源不足,高校可在原投档线上调剂录取选测其它科目的考生;如仍完不成专业招生计划,可调整该专业招生计划。

为扩大高校录取自主权,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后,对特征分在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学校投档线下一定围内,未被投出的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由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将这部分考生档案按志愿投放到有关高校,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艺术、体育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艺术类专业校考院校(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除外)的投档原则是对专业合格、化分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具体的投档办法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08]11号)执行。

5关于选择性招生

高校可按规定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有关高校应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选择性招生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向社会公布,并向社会承诺非选择性招生部

分严格按高校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择优录取,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高校的选择性招生对象须填报该校志愿,普通类考生必修测试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1合格,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第一批本科院校,考生的特征分须在省控线上,选修测试科目达到2B 及以上等级;报考第二批本科院校,考生的特征分须在省控线上,选修测试科目达到BC及以上等级;报考第三批本科院校,考生的投档分须在院校投档线下10分以内,选修测试科目达到BC及以上等级;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生的投档分须在院校投档线下20分以内。

艺术、体育院校(专业)的选择性招生办法参照2007年执行。

6.录取要求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并经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后仍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为妥善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各类遗留题(如空军招飞落榜、军校录取体检复查落榜、残疾考生高分落榜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其他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经省招委会批准,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规定程序指定有关高校予以解决。所涉及的有关高校有义务配合省教育考试院做好这项工作。

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单,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

取的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新生名单。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7.照顾政策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中毕业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①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③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④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志愿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它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⑤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⑥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的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

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接受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3)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的应届考生,在划线前加10分作为奖励分计入统考成绩,作为特征分,并可与第(1)条规定的照顾分值累计计算。

(4)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8.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奖励活动以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等品学兼优的考生,可根据规定参加有关高校的自主选拔录取招生。

9.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十二、特殊类型的招生

1.艺术特长生招生

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

的通知》(苏教考〔2007〕15号)规定执行。

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

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07〕14号)规定执行。

3.自主选拔录取招生

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具体办法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07〕46号)规定执行。

4.艺术院校(专业)招生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苏教考〔2008〕1号)执行。

5.体育院校(专业)招生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苏教考〔2008〕2号)执行。

6.中学免试保送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10号)和我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07]45号)执行。

7.关于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及有关中学要密切配合南京军区空军招飞选拔中心,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初检、全面检测和复查等工作,确保招飞任务的完成。

8.其他各种特殊类型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1.考生在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国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有关规定处理。其中:

(1)对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3)对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作弊行为严重的,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2.对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其中,对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违反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由教育部或经教育部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给予限制或停止其下年度招生等处理;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

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十四、组织管理

2008年是我省实施新高考方案的第一年,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把做好高校招生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克服麻痹和懈怠思想,确保今年高校招生的各项任务安全、平稳、顺利、圆满地完成。

1切实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招生考试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精心组织,规实施。要完善与公安、信息产业、保密等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执行招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确保今年我省招生考试工作平稳地进行。

2加强安全保密建设,确保考试安全。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要进一步向科学化、规化发展,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考点的硬件建设;健全和完善各种安全保密制度和考试管理制度,要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在命题、试卷印制及运输、试卷保管、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确保万无一失。

3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出发,针对考务管理相对薄弱和考试违规事件多发的地区,加大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严厉打击考试舞弊歪风和考场腐败行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4规招生考试行为,实施“阳光高考”。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切实融入到高校的招生管理之中。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依法治招,严禁虚假招生宣传和违规录取考生,规收费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地进行。

5强化服务,办人民满意的高考。各级招生部门要认真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一切为了考生,为了一切考生”的工作目标,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坚持信息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加强对考生的指导和服务,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校招生考试工作。

中学初中部招生工作方案[69251]

中学初中部招生工作方案[69251] 中学初中部招生工作方案 (2012年)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2012年苏州市吴中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精神,围绕“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个教师”的战略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体现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普惠性;牢固树立教育服务意识,完善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服务措施,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组织网络 1.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2.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z 三、职责要求 1.职责:根据市、区招生文件精神及学校招生方案,认真做好咨询接待、报名登记、材料查验等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吸纳外来人员子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2.要求: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严格把关;规范操作 四、入学对象 初中入学对象包括在辖区内的小学毕业适龄儿童、少年。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吴中区常住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吴中区常住户籍的外地返乡的小学毕业生。 3.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吴中区常住户籍,在吴中区公、民办(包括外来工子弟学校)小学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免试升入施教区初中。 4.外来人口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孩子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借读,并提供如下材料报名登记。 (1)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原件。 (2)原籍户口本原件。 (3)Z镇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或暂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Z镇居住1年或1年以上的原件。 (4)孩子法定监护人在Z镇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5)父母务工证明(以孩子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父母双方在Z镇工作的孩子优先安排)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 (6)独生子女证原件。(以上六证都需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 持以上相关材料到Z中学初中部凭证登记,在学校所能容纳的前提下,安排借读。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近入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实施2012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校 蓬街镇中学、蓬街中心小学、蓬街二小、竿蓬小学、新市小学、镇海小学、浦南小学、浦北民工子弟学校。 二、招生对象 符合本方案中第五条规定的,初中为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学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的未入学适龄儿童。 三、招生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要求,在确保学区内学生入学的基础上,对学校有空余学额需招收学区外学生的,实行免费依次分批直接或摇号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四、组织领导 成立蓬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方案,规范招生行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全洋兼任。 五、招生规定

(一)学区划分。根据镇内学校布置的实际情况,每个学校的学区划分不变,招生范围不变,原招生条件不变,学校招生数原则上按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执行。 (二)班额规定。因本镇生源不均,中心校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48人以内,蓬街二小、完小原则上不突破45人(学区内确保入学)。 (三)招生办法 各小学要首先确保符合政府规定的、符合原招生条件户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军队烈属子女优先考虑)。在此基础上,若还有空余学额,可按照下列批次依次摇号录取,录取办法按以下批次在一定期限内按顺序公开报名(符合同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的报名过时不补)。当符合某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不足余额时,全部录取,超过空余学额时实施摇号录取,并不再启动下一批次的报名。 第一批次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中招生:户籍在蓬街镇内且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 第二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1、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2、户籍和父母房产都在蓬街镇范围内。 第三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1、父母在蓬街镇内有房产。2、符合文件规定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本着区内、市内和市外的先后顺序安排其他租住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初中首先确保户籍在本镇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在此基础上,若还有空余学额,按照下列批次依次完成招生。 第一批次在市内学区外户籍的应届蓬街镇范围内各公办小学毕业生中招生。 第二批次在其它有入学需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中招生。

推荐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2011年长春市汽车区22中学推荐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更好落实《长春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推荐生、自主招生工作》,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操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推荐生、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二、推荐生、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洪丹 副组长:马莅君、周宏伟 组员:庄喜权、陈胜中、王金辉、贾刚、潘兴双、赵庆伟、黄富华 成立22中学2011届毕业班推荐生、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 主任:王洪丹 成员: 马莅君周宏伟徐惠新庄喜全陈胜忠贾刚王金辉潘兴双赵庆伟黄富华毕业班班主任理化生教师体音美教师微机教师校医教务干事德育干事 工作人员:韩旺徐晓燕 三、五项加试评定小组 1、道德品质评定小组:组长:马莅君副组长:庄喜权组员:林春明、马宏伟、 黄鹤龙、班主任 2、学业成绩评定小组:组长:周宏伟副组长:徐惠新组员:王金辉、黄富华、韩旺徐晓娟 3、运动与健康评定小组:组长:马莅君副组长:陈胜中、赵庆伟组员:陈浩、王丽云、夏清廉、于生、耿跃飞、 4、审美与表现评定小组:组长:周宏伟副组长:王金辉组员:穆凯、丁宪君、郑晓宇、尹春平 5、操作与实践评定小组:组长:周宏伟副组长:潘兴双、贾刚组员:王颜玲、费秀丽、陈淑金、陈达、王春明、李良、张杰、朴银花、刘文静、李新玲李建王铎 四、成立工作组 1、协调小组;组长:赵庆伟组员:各小组负责人。具体负责各小组之间沟通,协调各小组工作进程调控及人员安排。

2、备品组:陈胜忠赵庆伟 3、成绩登统基本数据采集小组:组长:周宏伟组员:徐惠新、王金辉、韩旺、黄富华。各小组分别登统各小组成绩并按时间上报教务处,由教务汇总。 五、保障机制 1、学校将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提前将各项测试内容、方法、程序推荐生名单、自主招生名单等,在一楼正厅设置公示板,进行公示。 2、学校将严格遵守诚信制度,对学生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作出评价。 3、逐级负责及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过程中采取下级对上级负责制度,在评选过程中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弄虚作假的、徇私舞弊的和其他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上报教育局,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对在工作中失实、失信等违纪行为,涉及到学校的取消推荐生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到学生的,取消录取资格,并载入相关档案。 4、培训工作 提前做好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的培训工作 一切工作做到精细组织、执行标准;公正公平、严禁舞弊;落实到位、追究责任;圆满成功、万无一失。 22中学2011年推荐生、自主招生名额

初一招生工作方案

XXX学校2018—2019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XX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8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XX2018—2019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根据《XX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8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8〕61号)相关要求,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xxxxx 副组长:xxxx 组员: xxxxx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总体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分片、就近、分校登记、免试入学和统筹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规模、控制班额的原则。严格按照《XXXX教育局关于印发XXXX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教〔2014〕10号)和《XXXX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引》(中教体〔2016〕17号)等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应优先安排本镇区生源、本市生源,确保充分解决我市常住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二)招生对象 2018年7月非XXXX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优先本镇未参加积分或积分未入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招生人数及班数 初一招收新生5个班共xxxx人。 四、特殊情况处理 以政府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五、招生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 6月4-19日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中学校招生 ,欢迎阅读参考~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

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 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2019高中招生工作计划【精选】

高中招生工作计划(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高站位谋划,低重心运行”的管理方针。在招生工作中首先找好七中高中的定位,用发展的眼光看学校、看老师、看学生,七中是充满希望、富有潜力的学校。其次,争取质、量并举的良好生源。我们真诚为七中负责,为学生的未来负责,不遗余力地引领适合的学生正确选择七中。第三,热情的态度,严格的要求。对待学生、家长、老师都是好言笑脸,但对于不合学校招生底线条件的学生决不录取。招生工作本着早动手、早布置、早安排的原则,为把我校打造成为省级职业高中积极努力。 二、工作目标 1、严格执行学校的招生政策,按学校的要求全面完成招生任务。加强人员管理,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创造性地完成招生工作。 2、严格执行学校的转学退费工作程序,做好科室工作,发挥好学校窗口的示范作用。 三、工作内容 1、制定招生工作计划、招生奖励政策及招生人员守则等制度。 2、编写招生宣传材料,及时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3、深入基层学校,宣传我校招生政策。 4、组织考试,严格招生录取工作。 5、做好学生学费的催交工作。 6、搞好学生转退学的办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大招生宣传 ①及早安排,早动手,早布置,取得先机。 ②立足本校,搞好学校内部招生工作,选好突破口。 ③做到点面结合,努力扩大宣传力度和层面。

④充分调动招生办工作人员和全体教职工的招生积极性。 ⑤合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提高学校知名度与美誉度。 ⑥最大程度地挖掘潜力,挖掘素材,对我校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追踪报道,加工成文字档案材料,加大我校招生宣传的说服力。 2、进一步完善招生网络,培养锻炼招生队伍 ①选准联系人、联系点,有的放矢地搞好宣传招生工作。并建立联系人档案,以便及时沟通联系。 ②加大招生人员的培训力度,打造一支优质的招生队伍。 3、踏实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招生办其它各项任务 ①定期组织考试,择优录取新生。 ②做好新生入学的各项工作。 ③认真收集反馈信息,及时做好招生的计划总结工作。 高中招生工作计划(二) 一、招生计划 1、计划类别 我区两所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分校下达。招生计划分指令性计划、择校生计划两种类型,两种计划类型的比例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2、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 年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一次性全部分配到位。我区指令性计划的80%依照各初中学校年中考应考人数分配到校,实行名额分配招生(以下简称“分配生”);指令性计划的20%面向全区。 3、鄂州高中“飞翔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农村学生“飞翔计划”的通知》(鄂教基[ ]7号)精神,年鄂州高中继续按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定向招收农村学生。 (二)招生范围

初中学校招生工作计划4篇

初中学校招生工作计划4篇 篇一:江都区实验初中初一新生招生工作打算(1882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养教育的意见》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进城务工子女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进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促进学生全面进展;为贯彻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20__年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草稿意见: 一、初中招生对象 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及永久住房,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__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或农村乡镇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对年满15周岁、已同意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用。对其中要求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 1、招生对象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到实验初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也可由家长自愿到校报名,但必须遵守区教育局规定报名时刻。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子女小学生素养报告书等材料,于20__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政府内)办理报名手续。 3、外地来江都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实验初中初中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打算生育证明、小学生素养报告书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所在镇教办报名。其中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比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太谷县职业中学校 招生办公室 20XX.3.16 太谷县职业中学校20XX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二、招生管理及工作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组 (二)招生办公室 (三)招生宣传组 三、招生工作的实施 四、制度保障 (一)招生工作制度 (二)太谷县职业中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规范招生承诺书 (三)太谷县职业中学校教职工规范招生承诺书 五、服务保障 附件1:招收音、美特长生的专项报告 附件2:20XX年招生计划 附件3:20XX年“三二分段”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专业及合作院校 附件4:录取办法 附件5:日程安排 附件6:书写录取通知书要求 附件7:本县学籍学生补报办法 附件8:外县学籍学生补报办法 太谷县职业中学校文件 太职招【20XX】1 号 太谷县职业中学校20XX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各处室系、实习幼儿园: 为适应招职业教育的新形势、新特点,探索招生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拓宽职业中

学与初中毕业生及家长之间的联系通道,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更细致、更完善的优质服务,进而实现生源数量稳定、生源质量提升的目标,特制定太谷县职业中学校20XX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工作计划中提出的改革要求,并结合“职业教育活动周”、“职业体验活动”开展之要求,做到有机结合、有效结合;采取“1+1互联模式”(即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招生模式,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平台),以全新、全面、实际、实效的方式进行职业教育宣传和招生宣传。同时注意结合实际,搞好调节,促进系均衡、专业均衡。 执行“四限、四不要”政策,从严招生入口关。四限:限人数、限时间、限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限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四不要:未中考的不要、往届生不要、政审不合格的不要、未报我校的不要。 二、招生管理及工作机构 为了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特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宣传组。 (一)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长:朱卯生(分管招生副校长) 成员:王福贵(校长) 袁长俊(书记) 张宝祥(副校长) 杨建平(副校长) 王兆忠(副校长) 郝文柱(副校长) 郝建礼(工会主席兼教务处主任) 武裕梅(党支部副书记) 张瑞莲(校长助理) 张建斌(督导室主任) 吕莉春(艺术系主任)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太谷县职业中学校 招生办公室 太谷县职业中学校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二、招生管理及工作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组 (二)招生办公室 (三)招生宣传组 三、招生工作的实施 四、制度保障 (一)招生工作制度 (二)太谷县职业中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规范招生承诺书 (三)太谷县职业中学校教职工规范招生承诺书 五、服务保障 附件:招收音、美特长生的专项报告 附件:年招生计划 附件:年“三二分段”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专业及合作院校附件:录取办法 附件:日程安排 附件:书写录取通知书要求 附件:本县学籍学生补报办法 附件:外县学籍学生补报办法 太谷县职业中学校文件 太职招【】号

太谷县职业中学校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各处室系、实习幼儿园: 为适应招职业教育的新形势、新特点,探索招生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拓宽职业中学与初中毕业生及家长之间的联系通道,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更细致、更完善的优质服务,进而实现生源数量稳定、生源质量提升的目标,特制定太谷县职业中学校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工作计划中提出的改革要求,并结合“职业教育活动周”、“职业体验活动”开展之要求,做到有机结合、有效结合;采取“互联模式”(即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招生模式,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平台),以全新、全面、实际、实效的方式进行职业教育宣传和招生宣传。同时注意结合实际,搞好调节,促进系均衡、专业均衡。 执行“四限、四不要”政策,从严招生入口关。四限:限人数、限时间、限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限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四不要:未中考的不要、往届生不要、政审不合格的不要、未报我校的不要。 二、招生管理及工作机构 为了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特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宣传组。 (一)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长:朱卯生(分管招生副校长) 成员:王福贵(校长) 袁长俊(书记) 张宝祥(副校长) 杨建平(副校长) 王兆忠(副校长) 郝文柱(副校长) 郝建礼(工会主席兼教务处主任)

年岳阳市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年岳阳市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篇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稳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 革,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初中教育的导向作用,促进初中学校深化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阳光、公平、有序”的高中招生环境,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2、20XX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将按照市文件精神,实行计划管理、志愿填报、多元评价、择优录取,并将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全面实现阳光招生。

二、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1、我县具有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学校共10所,结合各高中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办学水平等,按照每班50人的 标准,综合确定各高中20XX年招生计划如下: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渭南市指令性计划,不再增加。 公办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生计划和择校生计划,民办高中招生计划均为统招生计划。各高中择校生人数按批准招生计划人数的20%比例下达。 3、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我县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 生资格的学校共有6所,即(各校开设专业见附件1)。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统一招生计划,比例严格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 4、我县各公办普通高中只能招收在我县报名且具有我 县户籍的考生,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所招的特长生和民办高中可面向全市招生,所招收的外县区学生必须提供准考证、成绩单、户口本。 三、志愿填报 中考成绩公布以后,由考生结合自己的成绩及各高中招生计划自主填报志愿,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名报考、限制报考。 考生填报志愿时,在我县具有招生资格的10所高中中 按照第一、第二志愿各选填1所,并要认真核对,凡因不规

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小学(X、X、X、X、X、X和X,下同)招收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2.农村小学招收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自主招收适龄儿童。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公办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和招生对象 第一批:房产和户籍在招生范围内,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房产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由所在学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再次派位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房产要求:须住宅用途。《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下同)登记时间截止至X年6月30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房产面积小于或等于50平方米的唯一住房,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截止至X年1月31日);若房产产权属共有,其个人产权应大于总面积的50%且面积大于50平方米。 户籍要求:适龄儿童的户籍应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X年6月30日。户籍迁入时间在X年6月30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建档。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登记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均应在X 城区居住(暂住)并合法从业1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X年6月30日之前正常参加市、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半年以上(X年起须1年以上)。 X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X城区户籍以外的适龄儿童。 (2)登记地点: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持相关材料到居住片区指定学校登记(定点登记学校见附件2)。

中学招生工作计划

××中学招生工作计划 篇一:XX年职业中学招生工作计划 XX年职业工作招生方案 NFTZ XX年全县职业中学招生工作已经展开,今年的招生工作既有机遇又有挑战。在国家对中职学生的资助政策不变、对困难学生的补助增加的政策支持下。郸城县教体局为了适应职业教育的发展形势,壮大郸城的职业教育,将XX年的中职招生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一抓。年后刚开学就全面布暑了职业招生工作。今年教育局下达我校任务11人,为了力争完成任务,现制定我校XX年职业招生工作方案。 一、成立职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LSL担任。副组长:XCJ、LCF、XZM 成员:SWH、LZT等 二、作好宣传工作 1、配合县教育局我校召开XX年中职招生工作会议,向各位老师、学生说明我县职业学校办学情况、教学成果、实习实训设备情况(2月27日召开)。 2、召开全校教职工招生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解读各项政策、提高认识。(2月28日召开)。 3、3月5日,组织学生和学生家长听取有关职业学校的宣传,同时让一部分有顾虑的家长到学校参观考察。

4、采取版面介绍,播放宣传专题片,张贴招生宣传资料,发放宣传材料,让学生、家长及时了解中职招生的相关政策。 三、目标任务 XX年郸城县教体局给我校下达任务是向职业学校完成输送十一人。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目标层层分解,做到人人有任务,个个有压力。争取超额完成教体局下过的任务为。 四、具体措施 1、向目标学生家长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介绍国家中职教育的相关政策(助学政策、升学政策、就业政策)。打消学生和家长的顾虑,改变家长和学生对职业教育的认知,转变“重学历,轻技能”的思想,进一步营造技能就业和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指导家长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合理选择中职学校学习。 2、按照每位教师完成一名的目标将任务分配下去。让教师深入学生家中,全面展开我校招生工作,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当今社会的人才观、价值观、就业问题,分析解答学生面临人生选择的有关问题,为学生、学生家长做好参谋。 3、定期公布教师完成任务情况,对工作不力的教师随时进行谈话,督促其完成任务。 五、奖惩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我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意见。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 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2009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07〕40号)要求,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三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

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 考生报名时均须填报学业水平测试的选测科目和必测科目,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办负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予以审查,坚决杜绝高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非本省户籍的人员报考普通高校。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以及有关的专业考试。 二、建立和移交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由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组成。 1.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和有关照顾信息等)、体检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的高考报名表、志愿表等,按要求将所填写的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并认真核对,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信息失误,或不按规定要求对所报信息签字确认而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电子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执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招委[2004]22号)的有关规定。 考生电子档案由各级招办和有关中学负责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学校招生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 学校招生方案 招生是中等职业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与关键环节,是中等职校优胜劣汰竞争的必然法则,也是社会各界评价和认可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办学效益、办学信誉的集中反应。为做好中职招生工作,各中职学校必须在招生策略上进行统一策划,制定一套完整的招生工作方案,本文从中职招生工作的几个阶段入手,浅要介绍了中职招生的工作方法。 一、招生前,周密部署,分析形势,制定招生方案。 (一)人人重视,形成工作合力。学校领导要带头参与招生工作,带头承担招生任务,提前思考,提前准备、提前安排。只有领导重视,才能带动全局 (二)注重调研。调研工作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确定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的总人数,中职学校在招生前,要对全市(本地区)的初中学校进行一次全面调研,掌握本年度初中毕业生的人数,根据各初中学校提供的数据信息,做好本年度学校招生人数预测。二是调研总结近年来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后及时调整,指定相应整改措施,以保证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统一招生宣传策划。一是注重学校品牌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下乡到户宣传等手段进行招生宣传的过程中,要注重学校亮点,确立学校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办学目标,在比较中寻 1 / 8

求学校招生优势,更要注重宣传口径一致,打造学校品牌形象,以亮点展示人,品牌吸引人。且一个学校招生宣传形象一旦确立,至少在一两年内就不能再随意改变。 二、招生过程中,确立招生集体。 当前中职学校都已形成自己的招生集体,但各职校招生集体的组成方式,招生方法各不相同,无论是怎样的招生集体组成方式,都必须以最高的效率为基本前提,以下几种招生集体构成是各中等职业学校中最常见的方式。 (一)团队制 团队制是中等职业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抽调学校教师组成的招生团体,把学校抽调出的教师,按照3-5人组成招生团队,把本地区的初中学校以县区为单位分到每个团队中,每个团队负责一个或两个招生片区,团队制有利于集中宣传,达到集中负责的目的。 (二)代理制 代理制即是在各市县建立招生代理点,这些代理点的组成人员要具有一定的说服能力和对职业教育有较好的了解,要对当地的初中学校比较熟悉,也可以选择当地初中学校的在职教师担任,这样可以与当地学校领导建立良好的关系,为每年的招生工作打下基础。招生代理人要在当地初中学校中开展进校宣传活动,在招生高峰期,要在车站等人口密集的地方设立招生咨询点,开展招生接待工作。 (三)全员制 全员制是中等职校招生中最常用的方法,即要求在校全体教师参与

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精品范文】

2017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xx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x教基〔2017〕x号)及《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 教基〔2017〕x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 结合区域内适龄儿童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合理划分学区,保证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未经审批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做到招生信息“六 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法和公开录取结果。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公示制度、告知

制度、诚信制度和监督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县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和咨询电话,学校设立咨询服务台,明确专人负责,公布联系电话。 (三)坚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班额的原则。 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今年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46 人以内,初中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 人以内。 (四)坚持“三个一致”的原则。 对于学区内生源较多,摸底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严格执行“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如果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可以逐步放宽年龄直至学位已满,但出生日期必须控制在2011 年12 月31 日前。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各校要做好引

高中招生方案

双井中学2012年突破高中教育 汇报材料 为确保我校全面完成2012年施秉一中、施秉职业技术学校普高招生指导性任务,促进我县高中教育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施秉县人民政府、施秉县教育和科技局、双井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校突破高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先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大力发展高中教育教育,是我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全校教职员工要把加快我县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相结合,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我县高中、中职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宋廷友组长,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九年级教师为成员的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廷友 副组长:吴志荣 成员:杨再尤、邓廷超、刘凯、陈兴军、龙荣、胡植鑫、王忠益、李安福、付永林、龙正才、邰昌盛、杨廷君、宋通念、石平楠。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行政人员、九年级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

规,宣传国家对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宣传施秉县一中、施秉县职业技术学校普高的办学条件、办学成果和就业前景。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职业观,转变家长送子女读书重重点高中,轻普高、中职的观念,使之能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和兴趣特长做出理性的选择。 四、落实责任 根据县分配的指标要求,今年全校应完成272人的职中招生任务和高中招生任务。为确保招生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班级,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对他们逐一动员,达到应上尽上,确保任务的完成。 五、加大奖励力度 加强施秉县一中和职业技术学校普高招生工作,努力完成招生任务,制定了双井中学专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奖惩办法。即每发动一名学生入学施秉县专业技术学校,施秉县专业技术学校奖励招生费500元,每发动全县前200名的学生进入施秉一中就读,奖励200元,该奖金全部用于本次招生工作的奖励,不参与此次招生工作的行政人员或九年级教师不得享受本奖金。 六、工作分工 1、统筹安排:宋廷友 2、宣传动员:邓廷超、杨再尤、胡植鑫、王忠益、李安福、付永林、龙正才、邰昌盛、杨廷君、宋通念、石平楠。 3、摸底排查:王忠益、李安福、付永林、龙正才。 4、思想工作:邓廷超、杨再尤、胡植鑫、王忠益、李安福、付永林、龙正才、邰昌盛、杨廷君、宋通念、石平楠。

2018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鼓励教职工、学生积极参与招生工作,确保今年招生任务的完成,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招生任务 学校本部招生计划XX人. 二、成立招生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小组 1、成立各片招生宣传工作小组 (1)校级领导担任各片组长,每组组员5人,组员是组长在全校教职工与学生范围内挑选,其中职工2人学生2人,一位老师为联络员负责各片中学学生电话联系跟踪。 (2)主要负责下乡宣传发动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 )地区宣传,第二阶段为各市县宣传,第三阶段为定安地区宣传。各组于X月X日前制定出工作计划。 (3)实施招生任务包干制度 2018年招生工作实行由学生科招就处统筹协调,各部门及相关教职工包干到市县的招生模式,突出全员参与,进一步完善“市县总包、网点到校”的工作方式。 (注:各片组长根据招生宣传需要,可再抽调有关人员配合。) 2、成立注册登记、接待咨询工作小组 (1)人员主要是招生办及其他部门抽调的人员; (2)具体人员、工作安排待定。 3、费用开支:

(1)XX地区招生宣传每人每天补助XX元;如工作需要住宿,报招生办审核,校长审批,住宿标准不超过XX元/间。其他市县招生宣传每人每天包干XX 元(包括食、住) (2)若招生期间使用私车,油费、维修费实报实销;私车补贴按每辆每天XX元。 (3)从X月到X月(共5个月),各组联络员及招生简章中登记招生电话人员每人每月补助手机费200元(重复者按补贴不叠加)。 (4)招待费:各组招生宣传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重点的单位领导、中学班主任招待用餐,由组长请示校长批准。 (5)注册登记人员和接待咨询人员,暑假期间每人每天XX元补助,特殊情况特殊环境另外申请,校长批准。 4、课时量计算 专职教师或有课时量考核管理人员参加招生,一天按6节课时量计算,发课时费。 三、招生指标分配及奖励办法 (一)教职员工指标:原则每个教职工招生任务为2人,每学奖励XX元,超过2人后的每生奖励XX元。 (二)招生包干小组指标:招生目标内补贴XX元/生,超额外每生XX元/生。 (三)招生办指标:按本年XX人招生指标,每超额完成1人,奖励XX元给科室。 四、召开招生动员会议 为了统一对外招生宣传口径,明确工作任务及激励措施,动员工作重点安排如下: (一)召开教职工大会 1、全校教职工会议 (1)时间:X月XX 日(星期X )下午X点;

策划方案学校招生方案

三一文库(https://www.sodocs.net/doc/b618897834.html,)/文秘写作/策划方案 学校招生方案 招生是中等职业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与关键环节,是中等职校优胜劣汰竞争的必然法则,也是社会各界评价和认可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办学效益、办学信誉的集中反应。为做好中职招生工作,各中职学校必须在招生策略上进行统一策划,制定一套完整的招生工作方案,*从中职招生工作的几个阶段入手,浅要介绍了中职招生的工作方法。 一、招生前,周密部署,分析形势,制定招生方案。 (一)人人重视,形成工作合力。学校领导要带头参与招生工作,带头承担招生任务,提前思考,提前准备、提前安排。只有领导重视,才能带动全局 (二)注重调研。调研工作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确定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的总人数,中职学校在招生前,要对全市(本地区)的初中学校进行一次全面调研,掌握本年度初中毕业生的人数,根据各初中学校提供的数据信息,做好本年度学校招生人数预测。二是调研总结近年来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后及时调整,指定相应整改措施,以保证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统一招生宣传策划。一是注重学校品牌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下乡到户宣传等手段进行招生宣传的过程中,要注重学校亮点,确立学校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办学目标,在比较中寻求学校招生优势,更要注重宣传口径一致,打造学校品牌形象,以亮点展示人,品牌吸引人。且一个学校招生宣传形象一旦确立,至少在一两年内就不能再随意改变。 二、招生过程中,确立招生集体。 当前中职学校都已形成自己的招生集体,但各职校招生集体的组成方式,招生方法各不相同,无论是怎样的招生集体组成方式,都必须以最高的效率为基本前提,以下几种招生集体构成是各中等职业学校中最常见的方式。 (一)团队制 团队制是中等职业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抽调学校教师组成的招生团体,把学校抽调出的教师,按照3-5人组成招生团队,把本地区的初中学校以县区为单位分到每个团队中,每个团队负责一个或两个招生片区,团队制有利于集中宣传,达到集中负责的目的。 (二)代理制 代理制即是在各市县建立招生代理点,这些代理点的组成人员要具有一定的说服能力和对职业教育有较好的了解,要对当地

学校招生实施方案2017

大英县实验学校2017年 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大英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划块对口入学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正常入学,制定我校2017年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我校招生工作原则 1、坚持以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辖区内的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入学。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4、学校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招生工作具体内容

(一)我校招生对象 小学: 凡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前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儿童: 1、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 2、无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1)购房并入住的户主的子女。户主房主为祖辈,三代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住房同在招生范围内的,视为招生范围的学生。 (2)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 (3)拆迁户子女。 (4)在招生范围内居住稳定的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子女3、学校周边的县外适龄儿童。(接收该类学生需遵循“严格把关和特事特办”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控制班额和招生总容量。需统一造册并报送接收计划,教育局审定后再予报名。 初中本县: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县外小学毕业生。 (二)我校招生范围 花园街社区、转轮社区(除去回马街以北的转轮社区安置区、天星村安置区) (三)招生时间 1、6月旬,在我校校门口和校招生范围内各居(村)委会张贴适龄儿童新生“入学告知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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