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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应用工作记录本

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应用工作记录本
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应用工作记录本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

抗菌药物管理应用工作记录本

科室内二科

年份 2015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

使用说明

1、本手册内容作为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考核依据,必須按时如实填写.

2、记录本由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成员填写,注意保管,人员变更时及时移交。

3、记录本按年度编制,每年一册,已填写的记录本由科室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期限3年。

4、手术科室使用附表1、非手术科室使用附表2进行自查,每月抽查5份使用抗菌药物的病例,按表格要求内容进行评定,

并于次月1-5日将记录本上报医务科审査。

5、如遇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特殊情况需记录,可另加附页。

目录

1、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1)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目录 (2)

3、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 (3)

4、1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4)

5、2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5)

6、3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俯况分析 (6)

7、4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7)

8、5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8)

9、6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9)

10、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科室半年总结 (10)

11、7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11)

12、8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12)

13、9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13)

14、10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14)

15、11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15)

16、12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16)

17、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科室年度总结 (17)

18、附表1: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应用合理性评价表 (18)

19、附表2: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专项检查记录表 (19)

内二科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组成:

组长蒋成杰

副组长黄玉

成员卢柳韦姬冯波曾春铃

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与监测,定期对本科室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3、负责对科室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知识的培训、学习及考核工作。

4、检查落实科室《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执行情况,关注监控指标达标情况,把抗菌药物应用情况与医师绩效考核挂钩。

5、上报有关抗菌药物不良反应事件。

6、每月抽查使用抗菌药物的病例进行合理性评价,定期对

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目录

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期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2、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

3、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4、卫生部《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5、《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1】34号

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2011】35号

7、《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8、《关于成立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通知》

9、《关于成立抗菌药物暨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组》的通知

10、《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11、《细菌耐药预警制度》

1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13、《细菌耐药监测与预警管理制度与流程》

1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诫勉谈话制度》

15、《关于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纳入到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

16、《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

17、《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18、《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与流程》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卫生部《2012年全国杭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項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特签订我院抗菌药物床合理应用责任状,各科室主任作为本科室第一责任人,并向院长及全院职工承诺知下:

一、认其贯彻落实卫生部、省市卫生行玫部门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科室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将抗菌药物专項整治工作与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滿意”活动以及医等级评审工作等紧密结合起来。

二、认真贯彻落实我院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項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等有关抗菌药物床合理应用的文件精神,合理、规范使用抗菌药物.

三、科主任对本科室抗菌药物应用的合理性负责,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要经常检查本科室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对存在的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及时纠正,持续改进, 并记录在科室《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记录本》上。

四、临床医师必須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各項规定使用抗菌药物;不允许出现越级、越权使用抗菌药物,凡开始使用、联合使用、停用、更換、以及超说明书范围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須在病程记录里说明理由,必要时要有科主任的签字。

五、严格掌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用药指征,若需使用,经我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会诊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后方可使用,同时在病程记录中阐明用药依据。

六、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30%。

七、本科室门诊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20 %

八、本科室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60 %。

九、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毎百人天<40DDDs。

十、对手术科室清洁手术的要求:

1、清洁手术病人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 30 %

2、所有清洁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给药时机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并严格符合《清洁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术前给药管理规定》。

3、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品种选择要合理(按38号文件和杭菌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

4、清洁手术预防用药除38号文件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联合用药;

5、清洁手术病人預菌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要有充分的继续用药理由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十一、介入诊断病人不得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十二、介入治疗病人按清洁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要求。

十三、如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愿意接受医院的相关处罚。

主任签字:临床医师签字:

年月日

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上月问

题整改

效果

本月检

查存在

问题

原因分

整改措

抗菌药物

管理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年月日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科室半年工作总结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

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科室年度总结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

(附表1 )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应用合理性评价表科室:床号:病案号:检查日期:检查者:

抗菌药物预防□治疗□抗菌药物医嘱(起止时间:月日时分)抗菌药物医嘱(起止时间:月日时分)12

34

诊断:

评价项目评价(合理√不合

理×)(责任

人)

1、适应症

不合理:无预防用药指征

合理:1、Ⅰ类切口手术范围大 2、Ⅰ类切口手术涉及重要器官 3、Ⅰ类切口手术有异物

植入 4、Ⅰ类切口手术年龄>70岁 5、Ⅰ类切口手术糖尿病控制不佳6、Ⅰ类切口手术恶性

肿瘤放、化疗中 7、Ⅰ类切口手术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8、Ⅱ类切口手术有指征 9、Ⅲ类切

口手术有指征

2、药物选择

不合理:1、选择药物超出《原则》及相关管理规定 2、超抗菌谱用药 3、药物选择起点高

4、未注意特殊人群用药特点

5、无用药指征

合理:用药选择符合《原则》或相关管理规定

3、单次剂量及给药途径

不合理:1、单次剂量过大或过小 2、给药途径不当

合理:1、单次剂量正确 2、给药途径正确

4、每日给药频次

不合理:不符合药品说明书或pk/pd原则

合理:符合药品说明书或pk/pd原则

5、溶剂

不合理:1、选择错误 2、用量错误合理:1、选择正确 2、用量正确

6、术前用药时间

不合理:1、在切皮前>2hr给药 2、术前未给药,切皮后或术后给药 3、切皮前<0.5hr给药 4、剖宫产未在夹住脐带后给药的 5、污染手术术前治疗>72hr

合理:1、在切皮前0.5-2hr内给药 2、污染手术术前治疗用药,术前2-72hr给药 3、产科剖宫产夹住脐带后给药的 4、需肠道准备着术前24hr内给药

7、术中用药

不合理:1、违规追加 2、手术>3hr或失血>1500ml未追加

合理:1、无需追加 2、手术>3hr已追加3、失血>1500ml已追加

8、术后用药

不合理:1、用药时间长,不符合《原则》或临床情况 2、病程记录未说明理由

合理:用药时间符合《原则》或临床情况

9、联合用药(有无)

不合理:1、无指征 2、增加毒性 3、无正当理由使用多品种(同时使用多于3种)

合理:1、有多病菌混合感染 2、有协同增加疗效 3、降低各自毒性

10、微生物检验标本送检

不合理:1、微生物标本能送检的未送检 2、无法送检的未说明理由

合理:接受抗菌药物治疗有微生物标本送检,无法送检的病程中说明理由

11、更换药物

不合理:1、无更换药物依据 2、病术前术后更换药物无依据3、频繁换药

合理:有更换药物的依据病程记录中有记载

12、越级使用

不合理:存在不符合规定的越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

合理:不存在不符合规定的越级使用情况

1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

不合理:1、无用药指征 2、无用药权限 3、未填申请及专家会诊表 4、病程无相关主任查房意见记录

合理:有用药指征及用药权限,并填申请及专家会诊表,病程中有相关主任查房意见记录

附表2 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应用合理性评价表科室:内二科床号:病案号:检查日期:检查者:

抗菌药物预防□治疗□抗菌药物医嘱(起止时间:月日时分)抗菌药物医嘱(起止时间:月日时分)12

34

诊断:

评价项目评价(合理√

不合理×)

1、适应症

不合理:无治疗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或预防用药指征

合理:1、有治疗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 2、有预防用药指征

2、药物选择

不合理:1、选择药物超出《原则》及相关管理规定 2、超抗菌谱用药 3、药物选

择起点高 4、未注意特殊人群用药特点 5、无用药指征

合理:用药选择符合《原则》或相关管理规定

3、单次剂量

不合理:单次剂量过大或过小

合理:单次剂量正确

4、每日给药频次

不合理:不符合药品说明书或pk/pd原则

合理:符合药品说明书或pk/pd原则

5、溶剂

不合理:1、溶剂选择错误 2、用量错误

合理:选择正确

6、给药途径

不合理:不当合理:正确

7、用药疗程

不合理:用药疗程过长或过短

合理:疗程恰当

8、联合用药(有无)

不合理:1、无指征 2、增加毒性 3、无正当理由使用多品种(同时使用多于3种)

合理:1、有多病菌混合感染 2、有协同增加疗效 3、降低各自毒性

9、微生物检验标本送检

不合理:1、微生物标本能送检的未送检 2、无法送检的未说明理由

合理:接受抗菌药物治疗有微生物标本送检,无法送检的病程中说明理由

10、更换药物

不合理:1、无更换药物依据 2、频繁换药 3、病程记录中未说明原因

合理:1、有更换药物的依据并说明 2、有治疗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

11、越级使用

不合理:存在不符合规定的越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

合理:不存在不符合规定的越级使用情况

1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

不合理:1、无用药指征 2、无用药权限 3、未填申请及专家会诊表 4、病程无相关主任查房意见记录

合理:有用药指征及用药权限,并填申请及专家会诊表,病程中有相关主任查房意见记录

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 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感染专业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十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建立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机构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药监测工作,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管理制度 *******医院 2016.12 目录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三、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规定 四、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公示制度 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诫勉谈话制度 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九、抗菌药物新药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十、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调整办法 十一、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 十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评价标准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发〔2015〕42号)为主要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及部门职责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行责任制。院长是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临床科室主任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目标考核及晋升、评先树优等的重要指标。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三)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杭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

201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大钺

抗菌药物耐药在美国和欧洲每年造成约5万患者死亡,估计全球每年至少70多万 患者死于抗菌药物耐药。面对耐药问题,如不采取行动,预计到2050年,全世界每年将有1000万人死于抗菌药物耐药 ,死亡人数可能超过肿瘤 抗菌药物耐药:全球共同面临的危机

应对抗菌药物耐药:全球均已行动起来WHO Global Strategy for Containment of Antimicrobial Resistance. WHO 2011. BAD BUGS, NO DRUGS: As Antibiotic Discovery Stagnates. A Public Health Crisis Brews. IDSA 2004 Antibiotic Resistance Threats in the United States 2013. US CDC 2013.

应对抗菌药物耐药:全球均已行动起来

WHO:2019年全球的10项威胁 1、空气污染和气候变化 2、非传染性疾病 3、全球流感大流行 4、脆弱的环境 5、抗菌药物耐药性 6、埃博拉等高位病原体 7、薄弱的初级卫生服务系统 8、疫苗犹豫 9、登革热 10、艾滋病

卫健委的政策与行动 2004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06年 围手术期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指南指南 2008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 2009年 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 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 2011-2013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2012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012年 关于建立加强“两网”建设的通知 2015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6年 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 2017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的通知 2018年 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年 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意见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各项管理规定,根据我院临床诊疗活动的特点,针对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分级使用及围手术期应用,制定如下补充意见。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 1、负责对联合应用抗菌药物的合理性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病历及时通知整改。() 2、负责对限制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审查,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病历及时通知整改。() 3、负责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病历及时通知整改。() 4、按照院职能部门的安排,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检查、分析、总结等工作。 三、奖罚措施 1、各科室必须按照此补充意见,办理审批手续,规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凡没有按照此补充意见执行的,每份病历扣罚科室200元。 2、接到整改通知的科室必须在2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医教科,对于未按时整改的科室,院周会通报,每份病历扣罚责任科室200元。 3、由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成员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违规问题没有发现,每发现一例扣罚责任人200元。 4、管理小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在上级部门的检查中没有发现违规问题的,每人每次给予200元奖励。 **医院 二〇一四年*月*日

附件:1、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基本原则和规定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3、抗菌药物围手术期应用基本原则 附件1: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基本原则和规定 抗菌药物合用的目的是提高疗效,减少个别药物的剂量,从而减少不良反应,延缓耐药性的产生。对混合感染或不能作细菌学诊断的病例,联合用药可扩大抗菌范围,但使用不当也可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耐药菌株更多,故不宜盲目联合用药。 一、联合用药的适应症 1、病因未明的严重感染,可先依临床经验联合用药治疗,使药物的抗菌谱扩大,待确诊后再调整。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严重感染或混合感染,如肠穿孔所致的腹膜炎、细菌性心内膜炎、败血症、中性粒细胞减少者合并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等。 3、长期用药,细菌可能产生耐药性者,如结核病、慢性骨髓炎、慢性尿路感染等。 4、联合用药使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用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合用时可减少前者的应用量,减轻毒性。 5、感染部位药物不易渗入者,如结核性脑膜炎。 二、联合用药的原则和规定 1、用一种抗感染药可控制的感染,无须联合用药。 2、有明确联合用药指征者,一般限于两药联用,极必要时才三药联用。 3、联合用药中至少有一种对致病菌有明显的抗菌活性,其余的不应有明显的耐药性。除极少数情况外(如抗结核病时),不宜长期采用固定组分的联合用药,而且尽量缩短联合用药的时间。 4、抗菌药物联合使用三联及以上,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紧急情况和节假日可以顺延3天。

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记录

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记录本

病区: 年度: 病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组长:(科主任) 成员:(副主任医师) (联络员(主治以上)) (联络员(主治以上)) (护士长) 职责: 1、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 2、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疾病情况调查 3、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职称体系 4、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5、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 6、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平台 7、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 8、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9、定期报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信息 10、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谈话诫勉制度 11、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 抗菌药物应用管理会议记录 ____季度(____月) 日期:年月日时间:时分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检查结果:

抗菌药物登记表 病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序号 姓名年龄住院号 是否手术 抗生素使用是否 合理 是否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备注:使用抗菌药物必须全部登记,如果出现抗生素使用不合理现象,请根据是否手术详细填写下表。 手术病历抗菌药物登记表(月) 病区:病案号:医师:是否合理(是□∕□否) 抗菌药物预防□治疗□药品通用名单次剂量给药频次途径起止时间(年月 日时分)溶媒及剂量 评价项目科室评价 (合理 √,不合 理×)适应症 不合理:无预防用药指征 合理:1.Ⅰ类切口手术范围大、时间长; 2. Ⅰ类切口手术涉及重要器官;3. Ⅰ类切口手 术有异物植入;4. Ⅰ类切口手术年龄>70岁;5. Ⅰ类切口手术糖尿病控制不佳;6.Ⅰ类 切口手术恶性肿瘤放、化疗中;7. Ⅰ类切口手术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8.Ⅱ类切口手术有 指征;9.Ⅲ类切口手术有指征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管 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为促进医院抗菌药物规范、合理使用,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 生,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抗菌 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指本院医务人员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过程中,选 用适宜的抗菌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患 者,达到有效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目的,避免和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二、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负责抗菌药物 临床使用的相关工作。各临床科室主任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奖,并根据本科室本专 业的特点制订年度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指标。 三、医院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作为医疗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按 照《临床诊疗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管机制,每月分析院、科两级抗菌药物 临床使用情况,对科室和个人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结果与绩效考评挂钩。 四、根据本院用药情况,制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和药品分级目录。医生应严格执 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细菌耐药情况、患者 病理生理特点及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合理选用抗菌药物。特殊级抗菌药物 的使用一定要按规定履行程序,专家会诊意见必须在病历中记录。对不执行抗菌药物分级 管理制度的科室和个人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五、检验科加强对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和细菌药物敏感试验工作,并及时 将结果通报临床。感染控制科定期对细菌耐药趋势进行分析,公布感染监测报告,针对不

抗生素应用管理制度

抗生素应用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为规范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控制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河北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及分线目录。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主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缺乏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依据的,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二、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急迫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选择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合适的抗菌药物治疗。 三、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

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四、临床医师选择抗菌药物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2)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3)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重症感染或因病情需要者可采用注射给药。 (4)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价格低廉、抗菌作用独特、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 五、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疗效或病原菌检测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 六、疗程:一般感染在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2~3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疗程执行。 七、抗菌药物应尽量避免皮肤和粘膜局部用药,以防耐药产生。若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应用。一般不用抗菌药物雾化吸入作为气道预防给

XX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医务科、药剂科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 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一)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就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就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就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根据卫生部、卫生厅的规定适时调整。 严格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急)诊使用。 (二)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 1、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抗菌药物品种选择与使用疗程合理。 2、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三)严格医师与药师资质管理 医务科联合药剂科每年度对医师与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与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对医师与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与规范化管理培训与考核,内容包括: 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1、选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1)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尽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进行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并按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药物。药敏结果获知后调整用药应以经验治疗的临床效果为主。 (2)病情急、危、重者或细菌培养失败者,可按血清学诊断或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用相应的抗菌药物。 (3)抗菌药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谱外还必须明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物动力学及其毒副反应、用药剂量、给药途径与感染部位的药物浓度及其有效浓度的持续时间等。 (4)一般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广谱药物与抑制厌氧菌的抗菌药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调而造成外来细菌的定植与耐药菌株的生长。 (5)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避免与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强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药物联用。 (6)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损害者,应酌情选用抗菌药物及调整给药方案,并定期做好临床监测。 (7)抗菌药物的疗效因不同感染而异,一般宜继续应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但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氏杆菌病、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结核病等不在此列。 (8)急性感染如抗菌药物的临床疗效不明显,在48—72小时内应考虑改用其她药物或调整剂量(血清杀菌效价有重要参考价值)。 (9)病毒性感染合并细菌感染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适当使用抗菌药物。 2、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药物。 3、发热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药物,以免导致临床表现不典型或影响病原体的检出而延误诊断与治疗。病情严重同时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虽然细菌培养阴性仍可有针对性的选用抗菌药物,否则均按最近药敏试验的情况指导用药。 4、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药物,尤以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得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与磺胺胺酰钠、磺胺嘧啶银等。 5、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明确的指征。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能达到协同作用与相加作用的治疗效果、减少毒性、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等目的。但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尤其就是无协同、相加作用的甚至就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导致耐药菌株生长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6、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 7、抗菌治疗的同时应重视综合治疗,特别就是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份依赖抗菌药物。 8、注重研究药物经济学,努力降低药费支出,防止浪费。 (二)抗菌药物给药方案的制订与调整原则 1、抗菌药物给药方案(包括种类、剂型、剂量、途径、间隔时间、配伍等)应根据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特点、细菌耐药情况,不良反应及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并要根据患者的生理特点(如高龄、小儿、孕妇与哺乳妇等)、病理特点(如肝肾功能损害、过敏体质等)、感染部位等具体情况制定经验性给药方案;有细菌培养与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的,则调整个体化给药方案。 2、对于轻中度感染,如选用口服药物有效,尽量不用注射剂;静脉用药除治疗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生效日期:2006年8月25日修订日期:2011年6月15日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5、每月(季)负责对以下工作内容上报工作: (1)全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分析; (2 )门诊处方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 (3 )住院用药医嘱中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 (三)检验科 1、每月将各临床科室标本送检率、院内感染的病原菌分布及药敏情况报送医务部、医院感 染管理科、药学部。 2、对住院病人的细菌培养及耐药情况按月、季做详细监测分析,并将常见致病菌(如:革 兰阴性杆菌中包括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鲍曼不动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阴沟肠杆菌、嗜麦芽窄食单胞菌,革兰阳性球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溶血葡萄球菌、粪肠球菌、屎肠球菌等)的耐药情况及时报告给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医院感染管理科 1、定期到检验科了解细菌培养情况,及时了解医院感染动向,并将耐药菌情况及时向临床医生反馈。 2、每季度将医院病原学监测和耐药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根据病原菌变迁、耐药 现象与抗菌药物应用情况,提出对抗菌药物应用品种的干预措施。 (五)临床科室 各临床科室成立由科主任负责的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科主任及医疗组长定期检查本科、本组使用菌药物的医嘱,及时发现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之处,予以指导和组织整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每月要对本科室20%医师应用抗菌药物的病历进行评价,并填写《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

合理性评价表》,汇总被评价医师抗菌药物应用合理率,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次月的10日前,送交医务部备案。 四、加强抗菌药物遴选、购用的管理 (一)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国国家处方集》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的管理。 (二)抗菌药物由药学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三)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含介入诊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的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 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其次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的,大多数是内源性的,即来自患者本身的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的细菌。皮肤携带的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典型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还有厌氧菌(主要是脆弱类杆菌)。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相关的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确保本规定贯彻落实。 第六条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七条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医院相关部门、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照《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控制SOP》,做好感染预防控制工作。 第八条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多者;

抗菌药物管理应用工作记录本 2

抗菌药物管理应用工作记录本 科室 年份 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使用说明 1、本手册内容作为科室抗菌药物曲床应用管理的考核依据,必須按时如实填写. 2、记录本由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成员填写,注意保管,人员变更时及时移交。 3、记录本按年度编制,每年一册,已填写的记录本由科室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期限3年。 4、手术科室使用附表1、非手术科室使用附表2进行自查,每月抽查5份使用抗菌药物的病例,按表格要求内容进行评定,并于次月1-5日将记录本上报医务科审査. 5、如遇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特殊情况需记录,可另加附页.

目录 1、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1)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目录 (2) 3、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 (3) 4、1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4) 5、2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5) 6、3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俯况分析 (6) 7、4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7) 8、5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8) 9、6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9) 10、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科室半年总结 (10) 11、7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11) 12、8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12) 13、9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13) 14、10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14) 15、11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15) 16、月份抗菌药物应用自查情况分析 (16) 17、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科室年度总结 (17) 18、附表1: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应用合理性评价表 (18) 19、附表2: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专项检查记录表 (19)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及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为加强抗菌药物安全、规范、合理使用特制订本制度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对医院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对纳入《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的采购品种要进行临床评价,由临床医师、药师填写抗菌药物临应用床评估表,反馈意见。内容包括该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结果,临床疗效评价结果,临床用量等情况。? ? 三不良反应发生率频繁高、安全性低、效价低的品种,根据临床医师或临床药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表,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药事管理委员会经调查评估,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四??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对耐药率较高的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进行效价评估,采取相应措施。五??违规使用抗菌药物,如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等,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应在全院通报警示,以防止再次发生。六医院应定期组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临床微生物技术人员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评估,同时结合国内外先进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经验,提出适合本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持续改进意见,并在全院推广实施。七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报、信息。共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理论知识。

八??利用信息化手段,HISS系统及合理用药软件,不断地促进和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 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为规范抗菌药物的遴选采购和临床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一? ?医院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二? ?医院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三? ?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杭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 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3 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个品规。四? ?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应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 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遏制细菌耐药,督促各地深化认识,落实具体责任,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院长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由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感染科、

信息科、感染疾病科、检验科及临床科主任组成,设立管理工作组办公室,由医务科、药剂科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下设办公室:医务部: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AMS)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议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对抗菌药物的购用及需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监督结果,分析、改进抗菌药物购用工作。 (三)根据相关指南,制定抗菌药物处方集、感染性疾病诊治与抗菌药物应用指南等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临床科室门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特殊使

完整版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北医三院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管理制度》,加强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特制定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应用的基本原则 治疗性应用: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 1.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的感染,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临床确定适应证后:a.根据经验选药的同时,应尽早采集相应部位的标本查明感染病原体,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调整用药。 b. 门诊基本不使用三代头孢菌素类药物,抗菌药物用量一般感染处方三日量,慢性感染二周量,避免长期用药。 2.抗菌药物治疗方案还应综合患者的情况(新生儿、老年人、孕妇、肝肾功能损害、免疫功能低下、过敏体质等)、疾病的严重程度、患者病理生理状况;另外药物的药代动力学、不良反应、价格等也是考虑的因素。 3.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联合用药的指征: 1)病原未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应用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 2 种或 2 种以上 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单一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耐药菌株感染,特别是医院感染。 5)需长期用药,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者,如抗结核药 物的联合; 6)联合用药的协同作用可使单一抗菌药物剂量减小,因而减少不良反应。 预防性应用:用于预防特定病原菌(非病毒)入侵或在某一时间段内可能发生的感染。 不宜长期连续应用。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必须充分权衡感染发生的可能性,药物预防的效果,耐药性的产生,二重感染,不良反应以及价格等各种因素后决定是否应用。外科手术应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应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证、禁忌证,以及药物的配伍禁忌,根据药物敏感实验,选择第三的,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二、严格掌握与控制预防性抗生素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测其耐药性的变化,密切观察菌群失调的先兆。 三、尽量减少抗生素的使用不当和对其的依赖性。 四、已确定为病毒性或疑为病毒性疾病的不使用抗生素。 五、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典型症状的出现和病原体的检出。对病情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患者,再抽血送培养后,可试选抗生素,待细菌培养结果出来,再按药敏指导用药。 六、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易造成耐药菌株的产生,引起皮肤的过敏反应,尤其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宜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青霉素、肝菌肽、磺胺嘧啶银等。 七、联合使用抗菌素,必须有严格的指征。联合使用抗生素,应能达到协同或相加的作用,并达到减少药量、减少毒副作用,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产生的木的。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特别是起无关作用和拮抗作用的。抗生素联合用药的指征是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包括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等)、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及需长期用药防治细菌产生耐药的情况。一般以 二联为宜,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甙类以联合应用。 八、选用抗生素要严格掌握适应症。

(一)应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结果选用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二)尽量能避免应用广谱抗生素,以防止引起宿主自身药群失调,而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 (三)对于感染特别严重者,可选按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四)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障碍者,应谨慎选用抗生素及酌情调整给药方案。 九、使用抗生素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给药。静脉滴注时,抗生素之间,抗生素和激素、维生素及血管活性药物之间,均可发生配伍禁忌或相互作用,使抗生素的活力受到影响,甚至产生毒性反应。抗生素的给药时间及方法要视其血药浓度毒副作用而定。 十、药剂科应定期统计各科抗生素消耗量及使用类型。按规定对某些抗生素实行限制性使用,并根据本院常见病原菌的耐药谱,调整用药,以保证抗生素的活力和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十一、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 (一)禁止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二)对无感染迹象的昏迷、非感染性休克、恶性肿瘤、脑血管意外、糖尿病及接受侵袭性操作者,不必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三)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手术前后,可预防性使用抗生素,防止感染性心内膜炎的发生。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期间,为了减少带菌者,如果不能使用磺碳胺类药物,可考虑应用抗生素。

抗菌药物临床的应用管理制度

舟山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令第84号[201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二、医务处负责全院各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目录详见附件1。 四、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议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五、院感科负责对本院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六、临床药师负责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七、检验中心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方案【最新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方案 一、进一步优化抗菌药物管理模式 (一)制订和实施抗菌药物管理技术规范。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制订系统的、可操作的抗菌药物管理技术规范并认真落实。要树立科学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理念,明确改善感染性疾病转归和提高医疗质量的管理目标。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抗菌药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领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发挥多学科专业团队优势,做好具体管理工作。 (二)推进感染性疾病多学科诊疗。各医疗机构要重点针对疑难感染性疾病加强重症医学、感染性疾病、临床药学、临床微生物等学科的联系协作,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提高感染性疾病综合诊疗水平。要研究建立多学科诊疗的工作机制和标准化操作流程,在保证诊疗质量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 二、着力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能力 (三)广泛开展抗菌药物知识培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建立规范合理的培训考核制度,制订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对相关医务人员开展感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医

院感染防控等培训及考核。重点加强对医师的培训,提高对感染性疾病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的依从性。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方可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不得单纯依据医师职称授予处方权限。 (四)高度重视相关学科建设。通过加大学科建设力度,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技术支撑体系。要落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要求,在2020年以前设立以收治细菌真菌感染为主要疾病的感染病区或医疗组,加快感染性疾病诊疗能力建设。加强临床药师培养和配备,转变药学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感染性疾病诊治中的作用。认真执行微生物标本采集、送检相关的卫生行业标准与专家共识,提高细菌真菌感染的病原学诊断水平。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水平。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上述要求纳入医院评审,促进工作落实。 (五)提高基层抗菌药物使用水平。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建设,加强对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持。通过进修培训、对口支援、远程会诊等方式,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学习执行相关诊疗规范、临床路径,提高合理用药意识,促进基层规范诊治感染性疾病。 (六)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基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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