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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聘员工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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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聘员工应注意的问题

因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往往都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举证责任,因此,企业在解雇员工时应至少考虑三个问题,即解雇员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有哪些事实依据以及怎么解雇(需要遵循什么程序),下面分别论述。

解雇员工的法律依据

依据一: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包括《宪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基本法律、其他相关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与工资、工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等,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都具有约束力。解雇员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能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依据二: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其重要性应当受到重视。员工有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义务,如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效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作为处理劳资纠纷的依据。企业制定或修改企业规章制度要注意以下方面,不然将导致发生劳动争议时不予适用。

内容合法。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否则,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要求改正;如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程序合法。制定或修改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包括两个步骤:(1)经过民主协商程序制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

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是《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规章制度方面提出的新要求。(2)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员工。对于没有公示或告知的规章制度,职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即使违反了也不用承担后果,用人单位如依据该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将得不到仲裁机构或法院的支持。公示的方法有企业公告栏并最好拍照保存、制作员工手册并让员工签收,以及下发专门文件等;运用告知的方式时应注意让员工作出书面确认。(3)这些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制定或发布,且还应注意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要一致。

解雇员工的事实依据。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有合法的事由,即在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时不得随意,应有相应的事实材料证明劳动者有下列可解除的事由:(一)即时通知解除的事由。即时通知解除是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具体事由有:(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内,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只要提前3天通知便可以解除,而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则受到一定的约束,关键是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需要考虑该岗位具备的录用

条件是什么、员工那些方面不符合录用条件、有什么证据材料证明。因此,首先要对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岗位的录用条件;其次做好试用期内的考核工作,以便提供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应证据。(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适用这条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前提是用人单位具有合法的规章制度,且要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了这些规章制度。何为“违规达到严重程度”是用人单位应考虑的问题。为了避免无法界定“严重违规”,最好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劳动者的“严重违规可随时被辞退”的情形。有了明确的界定后,用人单位还应加强日常的管理和保存相应证据的工作,以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适用这条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二,一是员工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二是因此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关键是证明损害重大的事实。因此,用人单位应对如何为“重大损害”作出界定。如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属于“重大损害”。还有一个事实,就是员工严重失职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事实,在查证此类事实,应做到客观、公正。(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适用本条来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条件也有二,一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二是劳动者的这种行为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如何界定以及相应

的证明材料,或者单位已经提出异议,劳动者仍不改正的证明材料,需要单位提供。因“严重影响”的界定比较困难,简单的方法是将员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行为在规章制度中确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5)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指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这本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应由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但依据本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实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采取了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可以随时通知解雇员工,相对来说,操作起来会比较简易。(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5条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条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有:①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②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③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二)预告通知解除的事由。预告通知解除是指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具体包括以下三种:(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适用本条规定解

除劳动合同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医疗期届满。医疗期可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确定,当地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执行。二是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有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事实。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适用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如何确定“不能胜任工作”?这需要单位对该员工的岗位有具体的要求,包括工作内容、工作量及考核办法等。二是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是培训还是换岗,用人单位视具体情况而定,不管那种方式,需要保留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证明材料、培训资料或换岗后的考评材料。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适用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具备两个事实条件:一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所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废止或修改等情况。二是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劳动合同之前还应与员工沟通和协商,就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情况进行说明,就变更合同内容进行协商,如果不能达成变更内容的协议,方能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提醒的是,如确存在以上预告通知解除的事由,还应审查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形,如员工在职业病诊断或医疗观察期间内的;已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非因工负伤或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育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三、解雇员工的程序要合法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还要严格遵从相应的程序,否则因为程序不合法而导致解除无效,将被裁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赔偿劳动者损失。

不管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还是预告性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2)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经研究,如认为不应当解除的,有权要求企业纠正;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3)工会认为解除合同适当的,用人单位即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对于预告性解除,还应当注意提前30天的通知,通知应当是书面的形式,并要求员工签收该通知;或者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

对于试用期的解除,应注意向劳动者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因此,解聘员工时应做到合法,包括有法律依据、合法的事实依据,以及符合法定程序。总之,企业应树立依法治企的理念,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的管理工作,注重文件和档案材料的收集和保存,这样才有可能减少用工法律风险。

解聘管理办法

解聘管理办法 为公司员工解聘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总则 第1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除总经理以外的所有在职员工。 第2条公司解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及各用人部门统筹负责,由总经理签字确认解聘。 2.解聘分类 ●主动辞职:系员工由于某种因素个人主动提出辞职。 ●合同离职:员工因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公司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公司辞退:无正当理由,公司不得无故裁撤员工;若员工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公司方可考虑辞退。 (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企业给予培训或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者,企业有权对员工予以辞退。 (2)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企业予以辞退员工。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企业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3.解聘流程 ●解聘申请: 1)公司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首先由相关用人部门向总经理提交辞退申请。申请批准后由综合部人力资源岗下发《解聘通知书》与《离职工作与物品移交清单》。员工收到《解聘通知书》《离职移交清单》(附表3)后应按所通知时间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主动辞职时:员工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交辞职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应让员工应填写《员工离职审批单》(附表1),由部门主管将员工的辞职申请及《员工离职审批单》交予总经理审批。在员工收到公司的离职批准后,应按所约定的时间离职,并在一个月内办理好工作交接、办公用品、物品的移交工作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3)离职谈话:对于一般员工,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员工的主动辞职信后,应在两日内与员工的部门领导进行沟通,了解该员工的工作状况、辞职原因等。其中,对于中(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应立即与请辞职员工进行沟通,填写《离职谈话表》(附表2),将沟通结果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4)工作、物品移交: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相关用人部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a. 离职员工须将工作过程中保管使用的账册、文件,如企业制度文件、员工手册、技术资料、图纸、业务文件等移交给指定的人员及部门,并填写《离职移交清单》中。 b. 离职员工应将已办而未办结的工作事项向公司或部门指定人员交待清楚。 c. 离职员工应将领用的工作服装、办公用品等交还办公室。接收人及交还人需在离职单上签字,并确认物品是否全部交接完成。若员工需交还物品已被损坏或丢失,企业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d. 未按约定时间提前离职的员工,公司将扣除最后1个月工资作为违约补偿金。未将工作交接清楚既离职的员工,公司将有权延长工作时间直至工作交接清楚后员工方可

员工录用、解聘、离职、转岗制度(配套表格)

员工录用、解聘、离职、转岗管理制度 1.概述 1.1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制度。 1.2 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 1.3 凡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完整的入职手续的员工。 2.聘用 2.1.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凡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在试用期满,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 2.2.新员工聘用设有二个月的试用期,如果在此期间员工的工作表现不佳,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聘用,或将试用期延长,以作进一步观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 2.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 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2) 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3) 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4)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5) 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6)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毒品者;

(7) 未满18周岁者; (8) 政府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2.4 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按照公司录取通知确定的日期、地点、亲自办理入职手续,并应缴验下列证件: (1) 本人最近半寸证件照片八张; (2) 学历、职称证件、身份证、户口册;(正本核对后发还,复印件留存) (3) 失业证(如在前单位购买过社保的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失业保险手册、医保账号)。 ⑷填写新员工入职表(表格见附件1),并按照新员工入职引导表(表格见附件6),上面相关指引办理入职手续。 经面试甄选合格之应聘员工,未于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接受本公司聘用,该通知则失其效力。 2.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给予当事人经济补偿费。 (1) 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 违反劳动合同法或本制度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 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4) 在诚信问题有过失者; (5) 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6) 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7) 无故旷工3日以上,(包括连续旷工和一年内累计旷工); (8) 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责任者;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规范。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退休等。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办理流程 一、辞职 1、辞职申请 有辞职意向的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30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的员工须提前至少3天)。 部门负责人必须于接到辞职申请2日内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确认辞职的员工应本人携带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辞职申请,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附件1),需进行离职谈话的员工,普通岗位员工由其直接领导、部门负责人与辞职人进行离职谈话;重要岗位及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离职谈话,谈话内容详见《员工离职面谈表》(附件2),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进行谈话。 离职谈话清单应详细记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2、辞职审核 离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办理后续审批手续。综合管理部

须于接到《员工辞职审批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辞职审批 工作。 3、辞职办理 员工辞职经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办理如下手续: ①综合管理部与离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云南省 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经劳动 用工登记机关盖章生效; ②综合管理部封存辞职员工社会保险,更新人事资料; ③综合管理部于公司薪酬核算日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 定》进行薪资核算,并由计划财务部进行现金核发; ④通知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当离职人员再次拜访公司时,需按照公司会客规定办理。 4、辞职交接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所在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辞职员工于离职前1个工作日办理辞职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手续交接表》(附表3),交接内容及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①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工作、工具、办公用品、资料等移交,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如交接清单较多可另附清单; ②物业管理部:负责办理宿舍退宿等手续,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信息部:对辞职员工的工号、网络账户等进行删除或注销,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员工辞退通知书标准格式

员工辞退通知书标准格 式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辞退员工通知书格式及范文汇总 辞退通知书是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所使用的文书。按照规定,辞退员工应当向员工签发通知书。当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者严重违反法违纪,或者公司根据业务重组的需要,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辞退员工。 企业一旦向员工出具了辞退通知书,那么将意味着公司有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该通知书将成为仲裁或诉讼的主要证据。企业对此应当慎重。 辞退员工通知书主要内容包括:被辞退员工的姓名,辞退的原因,辞退的待遇和补偿的处理等。 特别提示: 制作辞退通知书的基本要求是把辞退的理由解释清楚。属于员工自己的原因而被辞退的,对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员工的责任,要求员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属于公司自身的原因,比如产业结构的调整而进行的裁员,公司应当予相应的补偿。 ■辞退员工通知书格式 格式一通知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第____条第____款的规定,决定终止合同,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您的一切待遇按照________规定办理。 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格式二辞退通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的专业和您的经历、能力均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故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谢谢您多年来对本公司的支持和帮助。 您的一切待遇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我公司的________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关于企业辞退员工,企业解除或终止员工劳动合同,如何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并有效地向劳动者送达,是一个经常被用人单位忽略的问题。事实上,企业辞退员工,或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或终止员工劳动合同的相关文书,将是劳动争议中最为重要的证据。不同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文书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它将直接影响到企业所涉劳动争议的处理结果。 一、企业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应制作的法律文书类别 由于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使得企业辞退员工,即系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建议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是终止劳动合同,则用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签署解除协议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下边,笔者根据自己的律师实务经验,分别谈谈几种文书的制作要点与注意事项。 一、企业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制作要点与注意事项 1、要简要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即辞退员工的理由,这涉及到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

离职管理制度详尽版

离职管理制度详尽版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离职种类 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离职): 指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三、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 (一)、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

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其中: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非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

招聘解聘管理制度(实用版)

招聘解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满足公司用人需求,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2、树立企业形象,吸引优秀人才。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招聘管理工作。 第三条招聘原则 公司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先内后外的原则,使用工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第四条职责 1、人力资源部职责 (1)制定公司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2)制定、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 (3)核定公司年度人力需求,确定人力编制,制定年度招聘计划; (4)分析公司人员职位职责及任职资格,制定并完善职位说明书; (5)制定人员选拔测评方法,并指导用人部门使用这些方法; (6)主持实施人员测评,并为用人部门提供录用建议; 2、其他各部门职责 (1)编制部门年度人力需求计划,提出人力需求申请; (2)做好本部门职位职责和任职资格的分析,协助人力资源部制定并完善职位说明书; (3)对候选人专业水平进行测评。 第二章招聘组织及管理 第五条招聘组织 1、一般人才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人员需求部门参与招聘测评的技术设计和部分实施工作。 2、高级人才的招聘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特殊情况可授权其他人实施),人力资源部协助。 第六条申请与审批程序 1、人力资源部每年年终下发《部门年度人力需求计划表》(附件一);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求填写,人力资源部对信息核实汇总并编制《年度人力需求计划表》(附件一)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批准; 2、各部门对因人员调动或其他原因造成人员短缺的临时需求,在确认内部调配难以满足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申报人力需求,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附件二);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办法

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员工队伍、改善人员结构、提高研究院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保障研究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保证研究院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工作的所有员工要办理离职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离职,是指员工与研究院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离开研究院,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二章离职基本定义 第四条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第五条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研究院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发生失踪或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六条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一)辞职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研究院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二)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三)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七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离职基本制度 第七条辞职的基本制度。辞职人员应按研究院规定提前30日向部门领导和院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研究院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研究院出资培训、进修或由研究院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研究院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旷工员工辞退通知书--范本

一、对员工旷工的处分 1.《劳动法》的规定是: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 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是: 第十八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对员工旷工的处分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而第二十五条不属于 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 所以,员工因旷工而被辞退的,没有经济补偿(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辞退通知书 __________ 同志: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根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请你在________内完成工作交接,本公司将依法为你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以及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公司________ A 将不对你进行经济补偿。 B 将对你进行如下经济补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你在收到此通知后于月日在回执上签名并将此通知返还公司人力资源部。 女士/先生: 根据(填写劳动合同,企业规章等),公司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请您于年月日之前,按《员工离职交接表》的要求,做好工作、公司文件资料、财物的移交,于年月日之前来财务部门办理工资结算等事宜,超过此时限,我们将视为您放弃此 权益!

员工辞退和开除管理规定

员工辞退和开除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为达到公司精简、高效的人员配置的目标,同时规范员工辞退程序,防患于未然,根据公司实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仅适用于上海XXXX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对有下列是行为的,给予辞退或开除,并有权视情况要求赔偿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年度内记过3次,或大过2次; 2、月累计旷工达3天,或年度内旷工累计达10天;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或者教唆他人利用职权图谋私利的其他行为;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本人或教唆他人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或发表煽动性演说或聚众要挟,妨害工作和社会次序;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教不改者; 10、在合同服务期间,擅自在外同行企业兼职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严重公司规章制度; 12、泄漏业务上的秘密; 13、办事不力、玩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 14、在与客户共事中,服务态度恶劣,被客户以此为由终止与公司合作,或有损害客户利益行为的; 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8、破坏或侵占公司或他人财产如设备、器材或原料等,或唆使他人做出此类行为者; 19、携带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枪械、武器、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或武器(包括但不限于刀、棍、棒等)进入公司或有危害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企图或行为,或是知情不报,给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害或带来危险隐患; 20、对公司员工或其他驻厂人员进行殴打或实施暴行或挑拨打架事件; 21、在工作时间内赌博、做博彩性游戏或围观赌博; 22、在禁烟区吸烟,引发事故或造成损失; 23、因擅离职守,带来重大隐患或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避免出现员工辞职期间内消极怠工或离职后因工作交接不清楚,接任人无法胜任工作等状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任何原因离职的员工。 三、离职定义 1.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的行为。 2.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3.自行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 四、员工辞职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表》(试用期提前3天),经部门经理、行政经理、总经理签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2.员工到行政部领取《员工离职会签单》,按表中项目逐项办理,经手人签字齐全后方可离开公司。 4.薪资核算。按照有关规定,核算应发而未发薪资、未休假期薪资、各项违约赔偿等。 5.行政部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封存档案、注销工号和人事信息。 6.行政部应视情况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档案。 7.离职员工若需“离职证明书”,可到行政部索要(行政部据实写明)。 五、辞退员工 根据制度辞退员工的,需各部门上交书面辞退申请,写明原因,经行政部确认核准后方可辞退。具体操作办法见《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六、离职程序及薪资结算 1.离职申请经核准后,离职的员工(包括正式、试用期、短期聘用),于离职当日将填写的会签单送交行政部,以办理离职会签,并缴还其个人保管之文具、

用品。薪资结算:员工离职,薪资结算至停职日(不含),交接时间不计薪资。 2.试用期辞职的员工凡不满15天的不予发放工资,超过15天的按实际发放。 员工辞退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二、辞退原则 公司对违纪员工,原则上经劝告、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三、辞退形式 辞退的形式包括辞退、开除。 四、辞退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1.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2.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5.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岗位调动,在规定的到岗时间不予报道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7.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的。 8.对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9.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损失的。 10.泄露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11.其他情形。 五、辞退员工的操作流程 1.部门主管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某特定的事实提出辞职建议,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

员工离职解聘管理规定

员工离职解聘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离职解聘管理工作,保持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续性,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所有职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解聘,均依本规定办理。若有特殊,由常务副总签字认可。 三、相关职责: 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离职解聘管理工作。 2、离职解聘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安排人员完成交接手续。 四、离职解聘定义: 1、辞职:指合同期内,员工个人提出辞职申请,履行相关手续后辞去工作职务。 2、离职:指员工不明原因,或申请辞职未获准,不辞而别离开企业,离职视为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解聘: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以及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法律法规或相关制度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4、合同终止:指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或者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使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 五、辞职办理程序:

1、试用期辞职,指员工进厂30天(含)内申请辞职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a、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说明辞职原因,落款应注明提交时间。 b、用人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予以挽留,不能挽留的应当安排人员接任工作,并于3日内办完交接手续。 c、手续交接完毕,用人部门在《员工实习表》填写意见(建议填写“手续交接完毕,同意辞职”),由员工本人将《员工实习表》交回人力资源部门,并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表》。 d、由人力资源部门为辞职员工办清离厂手续,并做好记录。 e、试用期辞职人员工资随全体员工一同发放。 f、试用出勤不满5天(含)辞职的不予计发工资;未办理交接手续离职的工资暂缓发放,待手续结清后方可办理。 2、正式员工辞职,指员工进厂超过1个月申请辞职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a、辞职员工提前30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说明辞职原因,落款应注明提交时间并署名。 b、用人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予以挽留,不能挽留的应当签批并考虑接任工作人选。 c、辞职员工经用人部门和厂/部长签批后,将辞职申请交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登记,并回岗位继续工作。

员工离职解聘管理规定

离职与解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全体员工离职管理工作,保持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续性,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所有职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解聘,均依本规定办理。若有特殊,由总经办签字认可。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 三、相关职责 1. 综合部负责员工离职解聘管理工作。 2. 离职解聘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安排人员完成交接手续。 四、离职种类及概念 1. 离职 1.1 广义的离职指在公司一定职位的员工因某种原因而离开现在的工作岗位。 1.2 狭义的离职是指雇员在一定条件下与公司形成长期或永久性终止劳动雇佣的关系。本管理制度中所指的“离职”即属于此种。 2. 辞职:员工因故而主动向公司提出终止劳动雇佣关系。 3. 辞退(有薪解雇):因公司事业发展,原职位工作人员的能力不再适应其业务需要或因公司业务精减而出现富余人员并对上述人员主动给予解除雇佣关系。 4. 自动离职(无薪):员工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擅自连续三天离开公司或原工作岗位。 5. 开除(无薪解雇):公司因员工在工作或生活中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因工作疏忽而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而对其进行的一种行政处罚。 6. 符合开除的条件: 6.1 一年内记大过二次者; 6.2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贿行贿; 6.3 玩忽职守、办事不利,造成一定后果者; 6.4 违抗命令,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听劝止,造成一定后果的; 6.5 仿效上级主管签字造成不良后果或盗用组织公章者;

6.6 威胁上司、撕毁、涂改公司文书情节严重者; 6.7 偷窃公物、文书造成一定后果者; 6.8 在外损害企业形象、组织利益者; 6.9 违反国家法令或组织规章,情节严重者; 6.10 造谣中伤、诬陷他人、煽动或组织员工上访,聚众闹事,罢工,扰乱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 6.11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者; 6.12 半年内三次调整岗位,均不能胜任或不能服从的; 6.13 当月内旷工3天或一年之内旷工5天的; 6.12 其他情节严重、屡诫不改者。 7. 合同终止:符合下列条件,劳动合同终止。 7.1 劳动合同期满的,双方不再续签的; 7.2 员工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7.3 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7.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离职审核权限规定 离职申请提出后,按流程办理申请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1.总部员工 1.1 副总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综合部主管审核,总经理审批; 1.2 部门副主管及(含)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总经办主管审批,综合部主管会签; 1.3 普通基层员工: 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综合部主管会签,总经办主管审批。 2. 分子公司员工: 2.1 车间主任级(含)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管理副总(人事负责人)审核,综合部主管负责会签; 2.2 普通基层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管理副总(人事负责人)负责会签。 注:1.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没有决定权,但有否决权。 2.没有管理副总的分子公司可由人事负责人代理职责,下同。 六、离职流程 一.离职申请

人员招聘、录用和解雇管理制度

人员招聘、录用和解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人力资源合理调配使用,规范平台人员招聘、录用和解雇管理工作,保障平台和员工双方的权益,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平台所有员工和平台人员招聘、录用和解聘的全过程。 第三条职责 1、平台人员招聘、录用和解雇必须经平台主任批准。 2、人事部门负责过程安排、资料整理和初选工作及相关事务。 3、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平台副主任负责科室招聘的各类人员的初试工作。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录用管理 1、各科室根据岗位人员定编情况,若职能科室因工作调整需改变定编,如不足定编或人员离职等需要补充时,首先由科室对新增岗位作出工作分析,须至少提前两周填写人员需求申报表,注明岗位及条件要求,并经平台主任和副主任签字后报人事部门。由行政人事部门进行研究、分析和复核,并提出意见,交平台主任和副主任审批后,修改部门编制。 第五条增员招聘管理: 1、用人科室填写人员需求申报表,经平台主任和副主任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门。 2、行政人事部门在接到用人科室的申请表后,根据用人科室现有人

员状况及当前工作实际需求状况,结合用人科室定编情况进行复核。人事部门在接到完成审批的增员申请后,按照《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中对人员的要求,于三个工作日内就招聘的方式、途径、时间及预计的到职时间与有关领导和科室协商确认,并根据最终确定的招聘方式分别与有关部门做好需要支持和协助事项的确认;通过各种方式在用人科室所要求的时间内将所需职位的人员招聘到位,若有特殊情况必须与该科室负责人协商解决。 3、参加招聘工作人员职责划分: ①.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平台副主任负责本科室招聘的各类人员的初试工作,必要时参加平台出席的现场招聘会。 ②行政人事部门:组织安排招聘活动,负责招聘资料收集、整理和初选工作,以及各种考核活动中的通知、联络、组织、安排、接待、记录、笔试、综合测试和结果处理等工作。 ③.职能部门:面试、专项知识、技能测试; 4、所有参与平台招聘活动的人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①.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态度。 ②.公正、无私的品格。 ③.严守秘密,决不将试题外泄。 ④.不断学习、精益求精,掌握熟练的招聘工作技巧、技能和丰富过硬的专业知识。 ⑤.平台所有参与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人员,必须树立良好的形象,对每一位应聘者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注意文明和礼节,不可轻视和

员工离职解聘管理规定

员工离职解聘管理规定

员工离职解聘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离职解聘管理工作,保持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续性,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所有职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解聘,均依本规定办理。若有特殊,由常务副总签字认可。 三、相关职责: 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离职解聘管理工作。 2、离职解聘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安排人员完成交接手续。 四、离职解聘定义: 1、辞职:指合同期内,员工个人提出辞职申请,履行相关手续后辞去工作职务。 2、离职:指员工不明原因,或申请辞职未获准,不辞而别离开企业,离职视为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解聘: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以及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法律法规或相关制度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4、合同终止:指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或者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使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

部门进行登记,并回岗位继续工作。 d、辞职员工应当履行新员工的传、帮、带义务,以及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e、交申请后出勤满22天方可办理离厂手续,办理离厂手续应当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辞职审批表》,并依序签字。 f、审批表涉及的各个部门主要为了清理手续,避免人员离厂后有遗留手续,各部门在《辞职审批表》签字后即视为该部门手续已办清。 g、完成后将《辞职审批表》交回人力资源部门,并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表》,由人力资源部门办清离厂手续,并做好记录。 h、辞职人员工资随全体员工一同发放,出勤不足22天离厂的,按离职程序办理。 i、未办理《辞职审批表》离职的员工,暂停发放工资,待手续结清后方可办理。 七、离职办理程序。(试用期离职和已过试用期离职均按本条办理) 1、离职人员回厂办理辞职手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违纪处罚,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规定出据处罚单。 2、由离职人员到财务交纳处罚后,人力资源部门发放《辞职审批表》并依序签字。 3、完成后将《辞职审批表》交回人力资源部门,并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表》,由人力资源部门办清离厂手续,并做好记录。 4、停发的工资由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约两个月内发放到本人帐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辞职辞退开除制度

河南中诚嘉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辞职、辞退、开除制度 第一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或员工申请辞职的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二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按《员工离职程序》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条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按离职手续办理。 第四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五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工资不予结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作不适合的,可向管理部人事专员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一个月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七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八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报辞退原因,经本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到管理部人事专员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管理部人事专员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十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第十一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管理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人负赔偿责任。 ? 河南中诚嘉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离职形式

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一)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死亡或公司破产,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二)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1.辞职 (1)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2)辞职人员应按公司规定提前30日向公司管理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公司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2.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辞退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①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利。 ⑤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情况资料,一经发现的。 ⑦员工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在其它公司兼职的。 ⑧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泄露公司重大商业秘密的。 ⑨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当年事假超过30天之一者。

员工辞退管理制度(2)

关于员工辞退辞职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岗位人力配置,进一步强化公司员工素质,更好的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使新进员工更快更好的融入公司工作环境,加强对员工的入职、辞退、离职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辞职管理 第二条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意愿或因劳动合同期满不愿意续签合同而辞去工作的行为。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技术类员工辞职以一个项目为节点,待项目完成后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条辞职流程: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辞职申请单》,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并与本人沟通后签署意见将辞职申请交主管人力资源的常务副总审批,对于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力资源部索要《离职审批交接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条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力资源部应向其发出《辞职通知书》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七条公司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作适当处理。 第八条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所在部门经理,提前15天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辞职申请单》,报主管人力资源的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待各项工作交接完毕,方可离开公司。 第三章辞退管理 第九条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或聘用协议,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 为,包括结束试用、除名或开除、辞退等情况。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记超过六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办事不力、疏忽职守,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且事实情节重大,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不服从公司领导工作安排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规范员工离职程序,做好工作交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员工离职行为以及对员工离职行为的管理活动。 3.离职类型: 3.1员工个人辞职:员工由于自身原因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3.2公司解聘: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3.3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3.3公司辞退: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4.员工辞职 4.1员工辞职的提出 4.1.1员工个人辞职的,试用期员工可随时提出离职申请,但要求将本人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至少1个月提出申请。未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或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需支付公司一个月薪酬作为赔偿金。 4.1.2申请辞职的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之前,必须坚持工作岗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领导安排的工作或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联系调动工作之事,否则按违反劳动合同处理。

4.1.3员工辞职应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4.1.4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应自员工提出辞职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之内,及时地通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将通知相关部门,对该员工的账物予以清点。 4.2员工辞职的核准 4.2.1普通员工:普通员工提交的辞职报告,应先由部门主管审批,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审核并提出意见,上报总经理批准。 4.2.2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辞职报告经综合管理部门经理提出意见后,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批准。 4.3员工辞职手续办理流程 4.3.1员工提出离职,相关人员需对离职员工进行面谈,对离职原因进行了解,总监级(含)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做离职面谈;部门经理由分管副总做离职面谈;部门经理以下员工由综合管理部经理做离职面谈。 4.3.2员工辞职批准后,部门负责人与员工须确定工作交接期限,确定交接人。 4.3.3员工凭批准后的《员工离职申请表》到综合管理部领取《离职手续办理单》、《离职员工工作交接单》、《岗位管理资产交接单》,开始办理交接工作。 4.3.4员工应在约定的交接时间内,首先办理完本部门的工作移交,然后再按照《离职手续办理单》中规定的移交内容,分别到其他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4.3.5辞职员工在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之后,由综合管理部核算薪酬和福利并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保转接事宜。 4.3.6在办理完以上各项手续后,综合管理部将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4.4辞职员工的薪酬福利 4.4.1辞职员工的工资

员工解聘管理规定

员工解聘管理规定 员工解聘分为辞职、辞退、解雇、终止劳动合同等四种。 一、凡员工因病、因事,或其它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工作,离开本公司为辞职。 二、有下列行为的公司给予辞退: 1、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连续旷工三天;一个季度内累计旷工五天;半年内累计旷 工 七天;一年内累计旷工九天; 1、证明患有传染病或其它疾病有碍工作或公共卫生的; 2、行为不佳,在公司内产生不良影响; 3、作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业绩较差,或在工作中经常出现差错,工作效率低下,经 培 训、帮助确无进展,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一年内累计两次经考核为C等; 4、法制观念淡薄,屡次违反公司制度经批评教育、处罚无效者; 6、因业务上的变化,机构调整,需精简人员。 三、有下列行为的公司给予解雇: 1、违反国家法规及严重违反公司制度,造成极坏影响; 2、偷盗公司财物; 3、盗取公司商业或技术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 4、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贪污、受贿; 5、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包括无形资产); 6、同时在同行业外单位兼职,与本公司有利益冲突; 7、其私人事业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 8、《劳动法》或公司有关制度规定予以解雇者。 五、因法定不可抗拒原因或员工个人与公司发生意见分歧,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六、解聘程序 1、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先填写《辞职申请表》,部门或公司主管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 中 心复核,总裁审批。 2、辞退员工由部门或公司填写《辞退员工审批表》,集团人力资源部复核,由集团总

裁 审批。 3、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根据辞职、辞退审批意见,办理离职手续。 (1)用人单位主管负责工作、技术文件资料、办公物品、门柜钥匙等移交; (2)总裁办负责收回办公用品; (3)信息中心负责电脑、网络设备及光盘、磁盘的收回; (4)财务中心负责帐务的清算; (5)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收回人事相关资料如工作卡、名片等,审核上述手续完备情况,通知财务中心; 以上手续全部办妥,财务中心进行薪资结算。 七、员工的解雇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会同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对照本规定商定意见,由总裁审 批。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辞职、辞退程序办理手续。 八、解释权归集团人资源中心。

公司辞退通知书模板

公司辞退通知书模板 有时由于一些原因,公司会辞退一些员工,辞退时需要发出辞退通知书。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公司辞退通知书模板,供大家参考! 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范文篇一 XXX 我公司与你于2007年月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发现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劳动态度差。并且由于你的不良行为,还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本公司决定将你辞退,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请你接到本辞退通知后,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本公司将依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及相应保险费补偿。同时,接到本辞退通知后,你不得以公司名义再开展任何业务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本人承担。 此致 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范文篇二——先生/女士: 根据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第——条第——款的规定,决定终止合同,请您于——年——月——日离开本公司。

您的一切待遇按照——规定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范文篇三××先生/小姐: 因你试用期未通过考核,不符合本公司在录用你之前所公布的你所在职位的录用条件。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请于年月日点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公司人力资源部 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范文篇四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第____条第____款的规定,决定终止合同,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您的一切待遇按照________规定办理。 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范文篇五: 我公司( 广州有限公司)与你于年 0月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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