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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抄袭侵犯著作权定义与维权

微信公众号抄袭侵犯著作权定义与维权
微信公众号抄袭侵犯著作权定义与维权

微信公众号抄袭侵犯著作权定义与维权“1人原创,99人抄袭”已成了微信公众号的真实写照,很多微信公众号抄袭侵犯著作权。针对该现象,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了“关于抄袭行为处罚规则的公示”,明确规定出现5次抄袭现象将永久封号。

一、公众号文章属网络文字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列举了八类受保护的作品类型,其中包括文字作品,并未区分作品的载体。《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微信公众号是开发者或商家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申请的应用账号,通过公众号,商家可在微信平台上实现和特定群体的文字、图片、语音的全方位沟通、互动。微信公众号中的文章属于网络文字作品,也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二、抄袭和非法转载构成侵权

微信公众号文章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方面,人身权包含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则包含了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篡改、剽窃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侵权微信公众号将他人的文字作品标以自己名字或匿名在网络上传播,不仅侵害了权利人的署名权,同时对权利人的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造成了侵害。

二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也就是说,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在网络上私自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就是侵犯了原作者的网络传播权。微信公众号如果采取超文本链接的方式,而且链接的是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公众号,一般不认为侵权。

三、地方法院出台惩罚性赔偿标准

在侵犯微信公众号文字作品著作权的赔偿中,可依循侵犯著作权的赔偿原则,即全部赔偿和法定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指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全部赔偿,以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为限。法定赔偿原则是指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情况下,考虑各方面因素酌定赔偿数额。

对著作人身权的赔偿方式有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精神损害赔偿等。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对于侵权赔偿数额,在实践中,因为侵权所引起的直接实际损失很难估算,很难让被侵权人获得满意的赔偿。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法院出台了惩罚性的赔偿标准。例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在被告以报刊、图书出版或以类似方式侵权的,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并参考作品知名度及侵权期间的市场影响力、作者的知名度、被告的过错程度和作品创作难度及投入的创作成本,在国家有关稿酬规定的2至5倍内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四、侵权责任的“避风港规则”

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所承担的责任,我国法律采取世界上普遍采用的“避风港规则”,即当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发生后,若网络服务提供者被通知侵权,则负有删除义务,否则即被视为侵权,要与直接侵权行为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若侵权内容没有存储在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上且又没有被通知删除,则该网络服务提供者就不承担侵权责任。《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

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微信公众平台作为微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是在被通知侵权时不及时删除侵权作品的情况下才承担连带责任。

“微信公众号”侵犯著作权案件综述

“微信公众号”侵犯著作权案件综述 梅术文 微信(英文名称“WeChat”)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款免费即时通讯应用程序,支持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通过网络快速发送免费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微信通过共享流媒体内容的资料和基于位置的社交插件,如“朋友圈”、“公众平台”、“摇一摇”、“漂流瓶”等服务和功能向用户提供更为丰富的平台应用体验。[1]由于微信具有发布信息的功能,每一个开设微信账号的人都可以借助这一平台发布信息,所以微信用户兼具自媒体发布者的身份。如果微信用户发布的信息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就有可能侵犯著作权。在这个过程中,有三方参与者:腾讯公司是微信平台的开发运营商,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微信用户是内容提供者;著作权人可能是其他媒体,也可能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微信用户有两种:公众帐号用户和个人帐号用户。一般情况下,著作权人并不反对读者(消费者)通过微信在朋友圈中进行转发,实质上,只有更多的转发,才会有更多的点击率和商业回报。但是,微信公众号未经许可进行的转发,往往会与权利人形成市场上的竞争关系,不合理损害权利人的利益,因此被提起诉讼。近年来,我国发生了系列微信公众号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案件,引起广泛讨论。 一、系列案情介绍 深圳发生的一起微信公众号侵犯著作权案基本案情是:原告北京优势零壹广告名下的微信公众号《异见》在2015年2月2日发表了文字作品《谁将成为第五座直辖市?》。被告深圳某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2月17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以自身名义发表作品《5座“种子”城市,谁将成为下一个直辖市?》,标题与原告发表的作品相似,而内容完全相同;同时,被告通过该公众号为自己及关联单位进行推广,为自己直接发布广告和为自己发文来获利。原告方认为,被告通过其自媒体实施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并通过该侵权行为获利,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因此,原告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总计人民币1.5万元,并且在其公众号上

微信公众平台推广功能共9页

广告主介绍 申请条件/申请资格 公众平台广告主功能开通需已通过微信认证的公众帐号(订阅号、服务号)。 广告主功能概述 公众帐号运营者通过广告主功能可向不同性别、年龄、地区的微信用户精准推广自己的服务,获得潜在用户。微信认证的公众号可申请开通投放服务,成为广告主。 展示位置:图文消息的全文页面底部 展示形式:文字链接 推广页面:图文页面+推广公众号横幅 广告展示形式: 广告主功能介绍 1、报表统计 特点:实时精准、简单易懂 功能:按时间查询统计数据,对比分析效果 2、广告主报表统计 特点:简单易用、精准投放 功能:创建、修改广告,设置精准定向及出价

3、广告广告管理 特点:方便快捷、集中管理 功能:查看、编辑、删除、新增广告推广页 4、财务管理 特点:核算准确、数据详细 功能:按时间快速查询充值支出明细,发票申请管理 申请开通方法 公众平台广告主功能开通需已通过微信认证的公众帐号(订阅号、服务号)。 进入公众平台=》广告主=》申请开通=》同意确认协议=》选择您的主营行业、以及行业资质材料,提交审核。 注:只能选择一个行业类型,并提交后无法修改。 资质材料支持:bmp, png, jpeg, jpg, gif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M。 广告主FAQ 1. 1、什么是广告主?收起 答:流量主即进行广告展示的公众帐号运营者。可以自愿将公众帐号内指定位置分享给广告主作为广告展示,按月获得广告收入。 2. 2、广告主申请条件?收起 答: 公众平台广告主功能开通需已通过微信认证的公众帐号(订阅号、服务号)。 温馨提示:微信认证资质审核通过后,即可申请广告主。 3. 3、什么是定向投放?收起 答: 投放日期和投放时段:根据目标人群的阅读特点,合理选择投放时段。 投放年龄、性别、地区:根据目标人群用户属性,适当选择定向条件。 广告出价:每次用户点击广告文字链接的扣费上限。广告出价是影响曝光的一个重要因素。若曝光较少,可适当提高出价,获得更大的曝光量。

微信公众服务号自定义菜单开发合同-不含申请租用主机

微信公众平台定制开发合同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微信公众服务号(以下简称“服务号”)自定义菜单功能的设计与开发,并支付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开发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过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开发项目的技术目标和主要内容 1.技术目标:服务号自定义菜单功能设计与开发。 2.技术内容: (1)服务号自定义菜单具体包括介绍、分店、活动、预订、会员卡申请和储储值管理; (2)提供后台编辑功能,能自定义智能回复; (3)此合同未涉及的其他后期需求变化导致的定制功能开发以另行约定协议为准。 3.技术路线: (1)服务号自定义菜单功能的设计和开发; (2)服务号运营数据库设计及运营维护接口开发。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开发完成的服务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服务号内的客户信息资源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获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甲方客户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待开发的经认证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号,并授权乙方对其进行自定义菜单开发; 4.甲方须配合乙方完成运营数据库主机租用流程; 5.甲方须提供乙方开发所需要的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 6.甲方不得通过微信服务号发布违法违规的内容,并须对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并保证如有因其内容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7.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进行服务号运营数据库服务器的租用、运营数据库的设计、自定

义菜单的功能设计和开发; 8.乙方承诺从合同订立之日起,向甲方提供该服务号为期一年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其中数据维护服务不超过10次,如超过10次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一定的维护费用; 9.开发期间,服务号自定义菜单构架、自定义菜单设计和图片文字等内容(甲方提供的文本、图形、音像资料未经乙方加工部分除外)的版权、设计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复制或交由第三方使用; 10.开发代码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未经乙方许可擅自对外复制、转让、修改及授权他人使用,由此引发的服务中断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11.在服务期内,由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服务中断,甲方须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乙方须为甲方数据容灾恢复提供支持服务,无须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运营损失; 12.在服务期内,由第三方如主机租用商、微信平台、网络通信商造成的服务中断,甲方须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同第三方进行协调沟通恢复服务,并及时向甲方说明相关情况和进展,由此造成的运营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 第三条开发周期 1.乙方承诺自合同签订当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服务号开发,并在租用数据库服务器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号上线运营; 2.甲方承诺合同签订即视为同意前款开发内容,在乙方开发期间不擅自进行开发内容的修改及变更,若确有内容要求的修改及变更,须及时向乙方协商并提出书面的变更意见,乙方根据开发内容变更情况顺延开发周期,并向甲方做出说明。 第四条合同金额以及付款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开发服务号,应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2.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元需在服务号开发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甲方付清应付给乙方的全部款项后,正式享有服务号的全部使用权利和乙方提供的支持维护服务。 第五条服务号验收 1.服务号自定义菜单达到双方预先约定的设计要求; 2.甲方检查服务号全部内容,包括文字、界面、链接; 3.乙方向甲方进行服务号正确使用及日常管理的培训; 4.在服务号检查完成的一周内甲方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则视为默认验收合格; 5.如需修改,甲方应提出完整的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完成全部修改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即验收合格;

微信公众号转载视频侵权吗

遇到信托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b99688201.html, 微信公众号转载视频侵权吗 对于他人的视频,著作权人是享有相关著作权的,如果他人要转载的,和普通文章一样,同样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微信公众号转载视频侵权吗?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微信公众号转载视频侵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根据该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对自己的网络作品拥有使用权。该法规定了“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是侵权行为。 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以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

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的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二是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7月5日通过的《关于惩

微信侵权投诉流程

1. 流程 1.1 通知腾讯 若权利人认为第三方在微信公众平台提供的服务侵犯其合法权益,请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投诉,通知腾讯: 权利人应向腾讯提出书面通知书(书面通知书的内容请参考附录:《微信公众平台侵权投诉通知书模板》),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权利人主体信息和相关材料 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及营业执照(单位)、身份证(个人)、相关授权证明等证明权利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权利人如委托他人代理投诉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及营业执照(单位)、身份证(个人)、相关代理人职务身份证明(公司授权书、介绍信等证明代理人职务身份及公司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投诉事务)等证明代理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2)权利人要求 权利人投诉侵权的微信公众帐号信息,以及相关投诉事项说明。 (3)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该初步证明材料应包括: I. 权利人拥有权利的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有权机构颁发的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专利权证书、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等能证明权利人拥有相关权利的有效权属证明; II. 被投诉方提供的服务构成侵权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方提供的服务构成对权利人版权、商标权或专利权等权利侵权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4)权利人保证 权利人应在通知书中明确保证:权利人在通知书中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皆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并保证承担和赔偿腾讯因根据权利人的通知书对相关帐号的处理而给腾讯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腾讯因向被投诉方或用户赔偿而产生的等损失及腾讯名誉、商誉损害等。 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准备时需注意的事项以及投寄地址详见下文注意事项中的说明。 1.2 腾讯反馈 腾讯作为中立的平台服务者,收到权利人符合本指引要求的通知书后,腾讯会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会将权利人的通知书转送给被投诉方。 若被投诉方不认可权利人的投诉,腾讯会将被投诉方提供的相关材料转送给权利人,若权利人对于被投诉方的意见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有异议的,腾讯建议权利人另行通过行政投诉、诉讼等方式直接和被投诉方解决相关问题。如果权利人有新的并可充分推翻被投诉方意见的证明材料的,也可向腾讯提供。 2. 注意事项 (1)本指引中的权利人,指拥有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的原始所有人,代理人是指经原始所有人合法授权的受托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2)本指引中的第三方,指在微信公众平台提供各类服务的微信公众帐号运营方。 (3)为了确保权利人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应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应有权利人的签章),若材料涉外的,应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公证转递,并同时提供相应的公证转递材料。 有两种通知腾讯的方式: I. 将前述全部的纸质版本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腾讯指定电子邮

微信公众号如何转载别人的文章

世界工厂网企业线上生态学院课程目录 一、企业线上生态分析 二、团队建设与管理 1.团队建设 2.团队管理 3.法务安全 a.微信转载侵权类型及处理办法 b.强推:无侵权风险的公众号配图网站 c.微信公众号转载文章的正确姿势 d.怎么科学的购买微信公众号 e.避雷针:详细列举微信公众号侵权类型 f.企业专利侵权风险评估注意事项 g.申请专利对于企业有什么好处 h.知识产权对企业的重要性 i.企业应该如何避免与离职员工产生知识产权纠纷 j.版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三、企业线上总部建设 四、国内外贸易 五、品牌互动营销 六、企业线上线下融合

微信公众号如何转载别人的文章 微信公众号吸引读者阅读的根本还是源源不断的产生优质的原创文章,给读者带来价值。如果没能力写出原创文章怎么办?复制粘贴大法基本是公众号运营人员的必备大法。 毕竟原创作者辛辛苦苦搜集素材、整理资料,写出来的文章,很多没多久就被其他公众号转走了,有的连署名都删掉了,更有甚者,直接把名字换成了他们自己的名字。这样的情况很容易会被原创作者追责、维权。那么微信公众号如何科学的转载别人的文章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微信转载侵权的主要类型: 一、微信转载侵权的主要类型 1.排除合理使用 《著作权法》第22条明确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行为,即在这12种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也不需要支付报酬。对于合理使用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仅限于已经发表的作品。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应当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不能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1条也明确规定:依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2.未经允许进行摘录和整合。“摘录、整合”属于著作财产权中的汇编权,摘录、整合必须征得权利人同意,并且注明所引作品的标题和来源,才能汇编在新作品里。只要不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汇编人将拥有新作品的著作权。因此,若微信公众号未经许可摘录、整合他人作品内容,又并未构成新的汇编作品,则将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3.未经授权就转载他人的作品。无论是否注明了作者和来源媒体,只要未经授权就转载他人的作品并传播,就是侵犯了原创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也侵犯了其署名权。如果在转载过程中,对原创进行了篡改,则又侵犯了保护作品完整权。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这就明确了在我国信息网络传播过程中实行“权利人明示许可制”,未经权利人同意授权,不得转载。 了解转载侵权的主要类型后,才能有效的避免以上情况,以免惹上不必要的纠纷。同是微信公众号运营和作者,你的文章如果被侵权,又该如何维权呢? 二、当原创作品被侵权时应如何维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10、47条的规定,在微信网络传播环境下,侵犯原创作品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主要是侵害署

微信公众平台:功能强大的自定义菜单

微信公众平台:功能强大的自定义菜单 最近,有部分公众账号发现,微信官方已经通过了一周前申请的自定义界面接口内测,可利用接口,在公众账号对话界面底部实现自定义菜单。如果说之前微信公众账号的自定义回复的互动让它向 App 迈进一步,现在借助自定义界面,公众账号已然是一个微信端的轻量级应用。 AD: 目前自定义菜单已经停止接受申请,但将来肯定会开放,微信公众平台后台的帮助文档里对自定义菜单的描述也很完善,所以现在我们先来看看它是什么样子,为未来准备一下。 自定义界面让公众账号大幅提高了交互属性,公众帐号从而可以直接在页面上显示内容分类,用户也只需要轻松点击菜单获取内容,无需输入指令。 先一起来体验一下自定义菜单。 它的入口在高级功能=》编辑模式=》自定义菜单-设置。 在公众账号微杂志后台(微信号:weixinzazhi),可以看到新增加的设置选项。首先进入高级功能的页面后,底部有一个自定义菜单栏。 点击设置后,进入下一级页面 设置好栏目后,可以发布相应内容。目前,美中不足的是,最多可以创建三个一级菜单,每个一级菜单下可以创建最多五个二级菜单,远远满足不了微杂志如此多内容的需求。不过,总算是向前迈了一小步。 设置好后,可以点击预览,会出来一个手机界面看到设置效果。然后点击发布,24小时内,所有用户就都可以看到菜单式的微杂志了。点击选项中的二级菜单,便可打开对应的微信消息。 需要说明的是,公众号调整并发布自定义菜单之后,旧订阅用户将在 24 小时生效。而对于新订阅的用户,将即时生效。 目前,普通用户可以通过先开启编辑模式中的自定义菜单功能,然后按需设置菜单和菜单项对应的动作;具备开发能力和服务器资源的开发者,更可以通过开发模式中的自定义菜单开发接口,来更灵活地实现该功能。 如果说之前微信公众账号的自定义回复的互动让它向 App 迈进一步,现在借助自定义界面,公众账号已然是一个微信端高山美人茶 https://www.sodocs.net/doc/b99688201.html,的轻量级应用。不过,微杂志至今已推出了197期书影音,53节微信小说连载,以及下一站旅行也推出了几十期。目前自定义界面只支持两级菜单,对于微杂志来说,在设置上还远远满足不了需求。 设想一下,经过测试之后,微信官方可能逐步放开栏目设置,并打通微支付环节。有多个栏目的微杂志,俨然会成为一个精美的微信杂志,有的栏目可以作为免费栏目吸引人气,有的栏目,比如原创的微信小说,可以作为收费栏玛瑙 https://www.sodocs.net/doc/b99688201.html,目。还可以增加多个作家的专栏,由于已聚集了25万文艺青年,每天收到4、5万条回复是家常便饭,所以在用户群、互动以及习惯上,基本上不存在太多问题。每天通过内容推送,直达粉丝手机桌面,这比目前的众多阅读类APP要更接近用户,其实基本就相当于一个轻量级的APP了。 笔者有理由相信,虽然目前微信自定义菜单还很初级。但随着微信的进一步进化,它将有可能颠覆现有的阅读类APP。基于微信的阅读类轻量级APP,将会如春笋般冒出来。 【编辑推荐】 征服Python—语言基础与典型应用

微信公众号转载他人作品侵权吗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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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转载他人作品侵权吗? 眼下,最火爆的自媒体平台莫过于微信了。据微信去年11月公布的数据,自2012年8月上线以来,15个月内微信公众账号已超过200万个,信息交互次数高达亿万次。除了大量个人运营的自媒体,也包括一些自媒体联盟和机构媒体,还有大量企业运营的订阅号。微信公众号数量迅速壮大,发布的信息内容丰富,但这其中有大量公众号未经授权即转载或抄袭他人原创作品及报刊等媒体发表的作品,有的不仅没有标注作者出处,作品还被改头换面冒称原创。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微信日前上线广告系统“广点通”,邀请少量订阅号参与广告系统测试,开始靠点击赚钱。微信公众号转载他人原创作品,是合理使用还是侵犯着作权微信公众号转载和微信私人圈转发的性质有何区别微信平台应该如何规范转载行为本期版权沙龙邀请几位业界人士,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微信转载是否侵权? 冯晓青:微信转载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合理使用或者侵权,要看具体使用作品的情形和行为人主观动机,同时判定这种行为是否符合着作权人的意愿以及对着作权人利益的影响。原则上,符合着作权人之意愿(着作权人一般不会反对或禁止),对其没有什么损害,但有利于在微信空间及时、有效地传播信息、思想,那么就应认定为合理使用行为。 一般来讲,微信公众号转载他人享有着作权的作品,如果原作者没有声明禁止转载,那么从微信这个小范围的公共平台的性质和转载作品的目的来看,不应当视为着作权侵权。不过,如果“改头换面冒称原创”,则构成着作权侵权。 陶鑫良:按照我国现行着作权法律规范,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转载他人作品(无论是原创作品、授权作品还是演绎作品),都不属于合理使用,也不属于法定许可及“准法定许可”,涉嫌侵犯该作品的着作权。最高院司法解释曾规定过“报刊转载准法定许可”适用于互联网传播,但随后又删除了该规定。故同样属于网上传播的微信公众号转载,目前也不适用“报刊转载准法定许可”制度。 按照现行法律规范,对于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转载的文章,其中清楚标明了作者及出处的,虽然没有侵犯其署名权,但仍然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不仅没有标注作者出处,甚至改头换面冒称原创的,那么既侵犯了相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着作权财产权利,也侵犯了相关的署名权等精神权利。 张伟君:微信公众号是向微信用户发布信息的平台,只要微信用户加了该微信公众号,随时随地可以通过信息网络获取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因此,微信公众号向微信用户发布信息的行为应该属于受着作权人控制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即向公众提供作品,可以使公众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或地点获取该作品的行为。

2019-微信自定义菜单word版本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微信自定义菜单 篇一:微信自定义菜单错误代码解决方法 公众号每次调用接口时,可能获得正确或错误的返回码,开发者可以根据返回 码信息调试接口,排查错误。 全局返回码说明如下 篇二:微信公众平台:功能强大的自定义菜单 微信公众平台:功能强大的自定义菜单 最近,有部分公众账号发现,微信官方已经通过了一周前申请的自定义界面接 口内测,可利用接口,在公众账号对话界面底部实现自定义菜单。如果说之前 微信公众账号的自定义回复的互动让它向 App 迈进一步,现在借助自定义界面,公众账号已然是一个微信端的轻量级应用。 AD: 目前自定义菜单已经停止接受申请,但将来肯定会开放,微信公众平台后台的 帮助文档里对自定义菜单的描述也很完善,所以现在我们先来看看它是什么样子,为未来准备一下。自定义界面让公众账号大幅提高了交互属性,公众帐号从而可以直接在页面上显示内容分类,用户也只需要轻松点击菜单获取内容, 无需输入指令。 先一起来体验一下自定义菜单。 它的入口在高级功能=》编辑模式=》自定义菜单-设置。 在公众账号微杂志后台(微信号:weixinzazhi),可以看到新增加的设置选项。首先进入高级功能的页面后,底部有一个自定义菜单栏。 点击设置后,进入下一级页面 设置好栏目后,可以发布相应内容。目前,美中不足的是,最多可以创建三个 一级菜单,每个一级菜单下可以创建最多五个二级菜单,远远满足不了微杂志 如此多内容的需求。不过,总算是向前迈了一小步。

微信公共平台的功能介绍

微信公共平台的功能介绍 首先登入IE-进入微信官方网站-选择公共平台选项-登录个人账户 进入如下页面 群发功能: 群发功能可以对订阅用户进行群发消息,群发消息是有规则的,在群发页面上方规则介绍。 自动回复功能: ---被添加自动回复, 输入你的个性回复就可以,这里最好还是带上“感谢您的关注”之类的字眼。我们可以利用它,对自己账号做一个简介,然后再做一个引导。 ---消息自动回复, 在微信公众平台设置用户消息回复后,关注者给您发送微信消息时会自动回复您设置的【文字】【语言】【图片】【视频】给关注者。

---关键词自动回复, 每个关键词最多只能有五个不同的回复。虽然官方已经放宽权限为200条,但是每个关键词的回复条数仍然为最多五个不同的回复。 ---添加规则, 规则名字不重要,只是方便用户快速认出自己创建的自定义回复,随你写什么名字,重复也不要紧。 ---添加关键字, 关键字很重要。自定义回复只允许某个关键字出现一次,即使是在不同的规则下面,如果出现相同的关键字,则自动被最新设置的一个所替代,所以,关键字在设置的时候千万不要出现重复的情况。

消息管理: 消息管理就是用来发送消息的,可以发送图文消息,这里会这届反应你的公共账号的活跃度和营销效果。 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可以看到你的订阅用户,用户管理页面的右边是用户分类,也可以自己添加自定义的分类名称。 素材管理: 素材管理可以管理图片素材,我们可以看到界面的左边是素材分类包括【图文消息】【图片】【语音】【视频】,右边是内容编辑框,用于【图片】【语音】【视频】等简单的上传以及管理 ---用户分析: 在这里查看任意时间段内用户数的增长、取消关注和用户属性等统计 ---图文分析:

微信公众号转载他人作品侵权吗

微信公众号转载他人作品侵权吗? 眼下,最火爆的自媒体平台莫过于微信了。据微信去年11月公布的数据,自2012年8月上线以来,15个月内微信公众账号已超过200万个,信息交互次数高达亿万次。除了大量个人运营的自媒体,也包括一些自媒体联盟和机构媒体,还有大量企业运营的订阅号。微信公众号数量迅速壮大,发布的信息内容丰富,但这其中有大量公众号未经授权即转载或抄袭他人原创作品及报刊等媒体发表的作品,有的不仅没有标注作者出处,作品还被改头换面冒称原创。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微信日前上线广告系统“广点通”,邀请少量订阅号参与广告系统测试,开始靠点击赚钱。微信公众号转载他人原创作品,是合理使用还是侵犯着作权?微信公众号转载和微信私人圈转发的性质有何区别?微信平台应该如何规范转载行为?本期版权沙龙邀请几位业界人士,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 微信转载是否侵权? ? 冯晓青:微信转载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合理使用或者侵权,要看具体使用作品的情形和行为人主观动机,同时判定这种行为是否符合着作权人的意愿以及对着作权人利益的影响。原则上,符合着作权人之意愿(着作权人一般不会反对或禁止),对其没有什么损害,但有利于在微信空间及时、有效地传播信息、思想,那么就应认定为合理使用行为。 ? 一般来讲,微信公众号转载他人享有着作权的作品,如果原作者没有声明禁止转载,那么从微信这个小范围的公共平台的性质和转载作品的目的来看,不应当视为着作权侵权。不过,如果“改头换面冒称原创”,则构成着作权侵权。? 陶鑫良:按照我国现行着作权法律规范,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转载他人作品(无论是原创作品、授权作品还是演绎作品),都不属于合理使用,也不属于法定许可及“准法定许可”,涉嫌侵犯该作品的着作权。最高院司法解释曾规定过“报刊转载准法定许可”适用于互联网传播,但随后又删除了该规定。故同样属于网上传播的微信公众号转载,目前也不适用“报刊转载准法定许可”制度。? 按照现行法律规范,对于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转载的文章,其中清楚标明了作者及出处的,虽然没有侵犯其署名权,但仍然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不仅没有标注作者出处,甚至改头换面冒称原创的,那么既侵犯了相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着作权财产权利,也侵犯了相关的署名权等精神权利。

微信自定义菜单错误代码解决方法

公众号每次调用接口时,可能获得正确或错误的返回码,开发者可以根据返回码信息调试接口,排查错误。 全局返回码说明如下 返回码说明 -1 系统繁忙 0 请求成功 40001 获取access_token时AppSecret错误,或者access_token无效(可以重置试试)40002 不合法的凭证类型 40003 不合法的OpenID 40004 不合法的媒体文件类型 40005 不合法的文件类型 40006 不合法的文件大小 40007 不合法的媒体文件id 40008 不合法的消息类型 40009 不合法的图片文件大小 40010 不合法的语音文件大小 40011 不合法的视频文件大小 40012 不合法的缩略图文件大小 40013 不合法的APPID 40014 不合法的access_token

40016 不合法的按钮个数 40017 不合法的按钮个数 40018 不合法的按钮名字长度 40019 不合法的按钮KEY长度 40020 不合法的按钮URL长度 40021 不合法的菜单版本号 40022 不合法的子菜单级数 40023 不合法的子菜单按钮个数 40024 不合法的子菜单按钮类型 40025 不合法的子菜单按钮名字长度 40026 不合法的子菜单按钮KEY长度 40027 不合法的子菜单按钮URL长度 40028 不合法的自定义菜单使用用户 40029 不合法的oauth_code 40030 不合法的refresh_token 40031 不合法的openid列表 40032 不合法的openid列表长度 40033 不合法的请求字符,不能包含uxxxx格式的字符40035 不合法的参数 40038 不合法的请求格式

微信公众平台侵权投诉通知书

微信公众平台侵权投诉通知书notice-mp@https://www.sodocs.net/doc/b99688201.html, 权利人姓名/名称* 有效证件* (复印件附 后)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单 位)*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E-mail* 传真 代理人姓名/名称* 有效证件* (复印件附 后)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单 位)*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E-mail* 传真 投诉公众帐号帐号名称* 公众号ID* 是否认证帐号 * 联系人电话 E-mail 传真 投诉内容*

投诉公众帐号详细资料截图* 证明材料*序号名称证明内容原件/复印件1 2 通知要求* 保证声明*权利人及其代理人(统称为:声明人)诚意作如下保证声明:声明人在通知书中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皆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并保证承担和赔偿腾讯因根据声明人的通知书对相关帐号的处理而给腾讯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腾讯因向被投诉方或用户赔偿而产生的损失及腾讯名誉、商誉损害等。 权利人(或其代理人) 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填写说明: 一、通知中带“*”的栏目为必填事项。 二、“权利人或代理人”,包含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人:指拥有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的原始所有人,代理人:指经权利人合法授权的人。权利人委托代理人发出通知的,代理人必须提供权利人的委托书。代理人发出的每个不同的通知均需获得权利人的分别明确授权。 三、“有效证件”,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证明或其他证明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材料。填写有效证件号码需同时注明证件类型,并将证件的复印件作为本通知的附件一并提供。

四、“投诉公众帐号”,是指权利人认为未经合法授权,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微信公众帐号。 五、“投诉内容”,指权利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服务内容。 六、“投诉公众帐号详细资料截图”,指权利人提出的投诉公众帐号详细资料页截图。 七、“证明材料”,包括权利人拥有权利的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有权机构颁发的版权、商标权及专利权等登记证明及其他能证明权利人拥有相关权利的有效权属证明等)和被投诉方提供的服务构成侵权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方提供的服务构成对权利人的版权、商标权或专利权等侵权的有效证明材料等)。填写证明材料应以附件的形式提供证明性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八、“通知要求”,指发出本通知的一方向接受通知一方提出的需要履行的具体事项。包括要求对被投诉方提供的服务采取何种措施的要求,如保留或删除相关内容、封禁相关帐号等。 九、“权利人或代理人签名(签章)”,指权利人合法、有效的签章(自然人应签名,法人应加盖相应公章或其他合法、有效签章)。 十、权利人或代理人应该提供的材料一般应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复印件,并在相应复印件上有权利人合法、有效的签章(自然人应签名,法人应加盖相应公章或其他合法、有效签章),若材料涉外的,应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公证转递,并同时提供相应的公证转递材料。

微信自定义菜单开发教程

自定义菜单开发模式详解 一、如何获取凭证(token) 话说微信的接口指南一直做得不咋地,这边鼓励大家都转服务号,这边给的说明文档除了码农真没几个能看明白的,一点也不考虑大量的小白运营者,干脆叫指北算了。 牢骚完毕先说下开发自定义菜单第一步要做的就是获取凭证,即access_token,这步非常重要,微信接下来会开放更多的开发接口,开发者要操作接口都要通过这个access_token,而这个凭证是需要通过接口来生成的,并且是有失效时间的。 生成凭证需要两个第三方的固定ID和秘钥,进入开发模式的页面,已经获取到自定义菜单接口权限的朋友会看到下图: 除了原来接口通讯url和自己设置的token多了两个新字段即Appid和AppSecret,也就是第三方的固定ID和秘钥,有了这个就能通过接口程序获取到临时的凭证。将这两个id放到代码如下图位置:

这段代码主要是初始化了memcache和curl类,分别是缓存和抓取用的,同时将ID和秘钥也赋值了。接下来就是通过接口获取token,代码如下图: 这是一个获取接口的函数,函数运行时首先是监测缓存中是否已经有token,如果有则直接从缓存中取,要知道官方限制每天只能获取100次token,所以做个

缓存很有必要。 如果缓存中没有token或者缓存时间过期,那么就使用curl这个类发送Appid 和AppSecret到接口获取token,curl_setopt是定义抓取属性的,curl_exec是运行抓取,想了解相关的可以百度一下。 获取的到是一个json格式数据,使用json_decode转化为数组,然后判断是否获取到,如果没有则输出错误信息,获取成功则将该token保存到缓存中,同时函数返回token退出。这样我们就很方便的拿到了凭证。 二、自定义菜单创建、查询和删除 拿到access_token以后我们就可以开始进行自定义菜单操作了,首先是创建自定义菜单,官方说明很简单“通过POST一个特定结构体,实现在微信客户端创建自定义菜单。”然后有一个特定结构体的示例,如下图:

微信订阅号开通自定义菜单流程

微信订阅号开通自定义菜单流程 大家都知道微信自定义菜单的好处,微信导航的功能极大的方便的各类营销活动。而订阅号每天可以发送消息,也起到了很好的推广作用。那么,订阅号如何获得自定义菜单功能呢?专业微信营销机构杰客科技指出,企业、政府、媒体、个体、个人、工作室、网站的订阅号均可帮忙开通自定义菜单接口,以下是详细流程。 ?订阅号菜单的形式 可创建最多3个一级菜单,每个一级菜单下可创建最多5个二级菜单。并且可设置订阅者点击菜单后,公众号做出的相应动作。如发送信息、跳转到网页(商品购买页面)。 ?订阅号如何开通菜单 企业、政府、媒体、个体、个人、工作室、网站的订阅号均开通自定义菜单接口,需要的资料为微信账号信息、身份证、手机、邮箱、联系地址等。将以上资料整理好发给杰客科技在线客服人员,即可帮忙开通自定义菜单功能。所需时间为3工作日左右,要求提供的照片清晰、信息准确。 ?自定义菜单设置方法 自定义菜单能够帮助公众号丰富界面,让用户更好更快地理解公众号的功能。开启自定义菜单后,公众号界面如图所示: 目前自定义菜单最多包括3个一级菜单,每个一级菜单最多包含5个二级菜单。一级菜单最多4个汉字,二级菜单最多7个汉字,多出来的部分将会以“...”代替。请注意,创建自定义菜单后,由于微信客户端缓存,需要24小时微信客户端才会展现出来。建议测试时可以尝试取消关注公众账号后再次关注,则可以看到创建后的效果。 ?菜单功能按钮 目前自定义菜单接口可实现两种类型按钮,如下: click: 用户点击click类型按钮后,微信服务器会通过消息接口推送消息类型为event的结构给开发者(参考消息接口指南),并且带上按钮中开发者填写的key值,开发者可以通过自定义的key值与用户进行交互; view:

微信公众号抄袭侵犯著作权定义与维权

微信公众号抄袭侵犯著作权定义与维权“1人原创,99人抄袭”已成了微信公众号的真实写照,很多微信公众号抄袭侵犯著作权。针对该现象,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了“关于抄袭行为处罚规则的公示”,明确规定出现5次抄袭现象将永久封号。 一、公众号文章属网络文字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列举了八类受保护的作品类型,其中包括文字作品,并未区分作品的载体。《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微信公众号是开发者或商家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申请的应用账号,通过公众号,商家可在微信平台上实现和特定群体的文字、图片、语音的全方位沟通、互动。微信公众号中的文章属于网络文字作品,也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二、抄袭和非法转载构成侵权 微信公众号文章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方面,人身权包含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则包含了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篡改、剽窃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侵权微信公众号将他人的文字作品标以自己名字或匿名在网络上传播,不仅侵害了权利人的署名权,同时对权利人的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造成了侵害。 二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也就是说,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在网络上私自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就是侵犯了原作者的网络传播权。微信公众号如果采取超文本链接的方式,而且链接的是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公众号,一般不认为侵权。 三、地方法院出台惩罚性赔偿标准 在侵犯微信公众号文字作品著作权的赔偿中,可依循侵犯著作权的赔偿原则,即全部赔偿和法定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指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全部赔偿,以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为限。法定赔偿原则是指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情况下,考虑各方面因素酌定赔偿数额。

微信公众平台侵权投诉通知书

微信公众平台侵权投诉通知书 权利人姓名/名称* 有效证件* (复印件附 后) 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E-mail* 传真 代理人姓名/名称* 有效证件* (复印件附 后) 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E-mail* 传真 投诉公众帐号帐号名称* 公众号ID* 是否认证帐号投诉文章链接* 投诉描述*

投诉公众帐号详细资料截图* 证明材料*序 号 名称证明内容原件/复印件1 2 3 4 通知要求* 保证声明*权利人及其代理人(统称为:声明人)诚意作如下保证声明:声明人在通知书中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皆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并保证承担和赔偿腾讯因根据声明人的通知书对相关帐号的处理而给腾讯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腾讯因向被投诉方或用户赔偿而产生的损失及腾讯名誉、商誉损害等。 权利人(或其代理人) 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填写说明: 一、通知中带“*”的栏目为必填事项。 二、“权利人或代理人”,包含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人:指拥有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的原始所有人,代理人:指经权利人合法授权的人。权利人委托代理人发出通知的,代理人必须提供权利人的委托书。代理人发出的每个不同的通知均需获得权利人的分别明确授权。 三、“有效证件”,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证明或其他证明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材料。填写有效证件号码需同时注明证件类型,并将证件的复印

件作为本通知的附件一并提供。 四、“投诉公众帐号”,是指权利人认为未经合法授权,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微信公众帐号。 五、“投诉内容”,指权利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服务内容。 六、“投诉公众帐号详细资料截图”,指权利人提出的投诉公众帐号详细资料页截图。 七、“证明材料”,包括权利人拥有权利的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有权机构颁发的版权、商标权及专利权等登记证明及其他能证明权利人拥有相关权利的有效权属证明等)和被投诉方提供的服务构成侵权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方提供的服务构成对权利人的版权、商标权或专利权等侵权的有效证明材料等)。填写证明材料应以附件的形式提供证明性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八、“通知要求”,指发出本通知的一方向接受通知一方提出的需要履行的具体事项。包括要求对被投诉方提供的服务采取何种措施的要求,如保留或删除相关内容、封禁相关帐号等。 九、“权利人或代理人签名(签章)”,指权利人合法、有效的签章(自然人应签名,法人应加盖相应公章或其他合法、有效签章)。 十、权利人或代理人应该提供的材料一般应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复印件,并在相应复印件上有权利人合法、有效的签章(自然人应签名,法人应加盖相应公章或其他合法、有效签章),若材料涉外的,应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公证转递,并同时提供相应的公证转递材料。

微信公众平台侵权投诉反通知书

微信公众平台侵权投诉反通知书 被投诉方姓名/名称* 有效证件* (复印件附 后)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单 位)*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E-mail* 传真 代理人姓名/名称* 有效证件* (复印件附 后)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单 位)*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E-mail* 传真 被投诉公众帐号帐号名称* 公众号ID* 是否认证帐号 * 联系人电话 E-mail传真

被投诉内容* 对投诉的观点及理由* (是/否认可投诉) 证明材料* 序号名称证明内容原件/复印件1 2 通知要求* 保证声明*被投诉方及其代理人(称为:声明人)诚意作如下保证声明:声明人在反通知书中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皆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并保证承担和赔偿腾讯因根据声明人的反通知书对相关帐号的处理而给腾讯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腾讯因向权利人或用户赔偿而产生的损失及腾讯名誉、商誉损害等。 被投诉方(或其代理人) 签名(盖章)* 年月日备注

填写说明: 一、通知中带“*”的栏目为必填事项。 二、“被投诉方或代理人”,包含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被投诉方”,指被权利人投诉侵犯其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的在微信公众平台提供相关服务的第三方。代理人:指经被投诉方合法授权的人。被投诉方委托代理人发出通知的,代理人必须提供被投诉方的委托书。代理人发出的每个不同的通知均需获得被投诉方的分别明确授权。 三、“有效证件”,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证明或其他证明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材料。填写有效证件号码需同时注明证件类型,并将证件的复印件作为本通知的附件一并提供。 四、“被投诉公众帐号”,指被投诉方被权利人投诉所指向的公众帐号。 五、“被投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投诉的权利人、投诉侵犯的具体权利及被投诉方提供的服务内容等。 六、“对投诉的观点及理由”,指被投诉方应填写对于权利人投诉的侵权情况是否认可,及具体理由。 七、“证明材料”,包括被投诉方拥有权利的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有权机构颁发的版权、商标权及专利权等登记证明及其他能证明被投诉方拥有相关权利的有效权属证明等)和被投诉方提供的服务不构成侵权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方提供的服务不构成对权利人的版权、商标权或专利权等侵权的有效证明材料等)。填写证明材料应以附件的形式提供证明性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八、“通知要求”,指发出本通知的一方向接受通知一方提出的需要履行的具体事项。包括要求对被投诉方提供的服务采取何种措施的要求,如保留或删除相关内容、封禁相关帐号等。 九、“被投诉方或代理人(签章)”,指被投诉方合法、有效的签章(自然人应签名,法人应加盖相应公章或其他合法、有效签章)。 十、被投诉方或代理人应该提供的材料一般应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应提供复印件,并在相应复印件上有被投诉方合法、有效的签章(自然人应签名,法人应加盖相应公章或其他合法、有效签章),若材料涉外的,应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公证转递,并同时提供相应的公证转递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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