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环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现将环保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密级划分如下

1.各种环保工作原始记录本、表、图、照片。

2.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各种报表。

3.环境监测站编写的各种监测报告,公司内部监测数据。

4.污水处理站加药及污水处理记录。

5.在线监测监测数据。

6.各种危险固废产生及处置台账。

7.环境保护新增的规章制度及作业指导书。

8.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下发各类文件等。

(二)归档期限:

1. 各种原始记录表图、各种报表于次年一月底送交档案室。

2.各种报告完成后一月内送交档案室。

3.科研资料鉴定后一月内送交档案室。

4. 污染源动态档案于次年二月底前整好、立卷送交档案室。

5. 本站编印的各种论文、技术报告等技术文件,完成及时送交档案室。

6.有关技术文件接收后,应及时送交文书。

7.全年技术档案于次年3月底前建档完毕。

8. 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班、研讨班的技术资料,回站后交档案室归档。

9. 文书档案于次年七月底前立卷存档。

(三) 归档要求

1. 所有技术档案必须原件归档、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检查开列清单,并签署意见。

2. 归档材料必须纸质优良、图象清晰,字迹工整,钢笔书写,签字手续完好。

3. 技术材料归档后,如有补充,应及时把补充的材料送交档案室,如需修改,应由材料主要编写人提出申请,经主管站长批准后方可修改。

(四)档案保管借阅

1. 档案室人员将档案材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保存期限和制定经。凡属保密范围内的档案,任何人不得转借如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提供保密档案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

2. 档案室必须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蛀、防腐等。

3. 对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由档案室负责组成鉴定小组进行审查,写出清单和理由,经站长批准后,再行销毁。

4.借阅者必须遵守借阅制度,填写"借阅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5.借阅技术档案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必须按时归还。

6. 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涂改、转借他人。

7. 外单位借阅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站长批准,有偿提供,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档案室内借阅,未经站长批准不得借出。向外单位提供数据资料必须经站长批准。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环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与有效利用, 现将环保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与密级划分如下 1、各种环保工作原始记录本、表、图、照片。 2、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各种报表。 3、环境监测站编写的各种监测报告,公司内部监测数据。 4、污水处理站加药及污水处理记录。 5、在线监测监测数据。 6、各种危险固废产生及处置台账。 7、环境保护新增的规章制度及作业指导书。 8、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下发各类文件等。 (二)归档期限: 1、各种原始记录表图、各种报表于次年一月底送交档案室。 2、各种报告完成后一月内送交档案室。 3、科研资料鉴定后一月内送交档案室。 4、污染源动态档案于次年二月底前整好、立卷送交档案室。 5、本站编印的各种论文、技术报告等技术文件,完成

及时送交档案室。 6、有关技术文件接收后,应及时送交文书。 7、全年技术档案于次年3月底前建档完毕。 8、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班、研讨班的技术资料,回站后交档案室归档。 9、文书档案于次年七月底前立卷存档。 (三) 归档要求 1、所有技术档案必须原件归档、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检查开列清单,并签署意见。 2、归档材料必须纸质优良、图象清晰,字迹工整,钢笔书写,签字手续完好。 3、技术材料归档后,如有补充,应及时把补充的材料送交档案室, 如需修改,应由材料主要编写人提出申请,经主管站长批准后方可修改。 (四)档案保管借阅 1、档案室人员将档案材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保存期限与制定经。凡属保密范围内的档案,任何人不得转借如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提供保密档案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 2、档案室必须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蛀、防腐等。 3、对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由档案室负责组成鉴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局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条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三条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各项制度,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利用工作。 第四条对本局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维护本局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违反《档案法》和违反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直至拒绝提供利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机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机关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才能离开岗位。 第二章档案归档制度 第七条凡是本局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考价值的文书、图表、声像、电子信息等各种门类的有价值的材料及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第八条归档立卷的文件资料及每份材料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九条归档的文件必须做到问题单一、类型鲜明、年代不混、保管期准确。 第十条会计档案归档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后签字。 第三章档案保管制度 第十一条档案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库房钥匙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要定时做好库房内温湿度记录,库房温度保持14—240c之间,湿度保持在50—65%之间。 第十三条库房内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局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复制和其它技术处理。 第四章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制度,查阅、借阅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严防丢失或泄密。

(管理制度)环保局保密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环保局保密管 理制度

环保局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壹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实行局长、局属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局保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检查局系统的保密工作,督促对窃密、泄密、失密案件的查处。 第三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保密措施。 第四条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涉密工作人员的保密观念,自觉保守国家秘密,坚决同壹切泄密、窃密等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五条局属各单位要制订本单位的保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落实保密措施,尤其对档案室、打字室、机房和重点业务科室等保密要害部位,要经常检查督促。 第二章保密范围及密级确定 第六条泄露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信息、泄露会对军事设施构成严重威胁的信息为机密级;泄露会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信息、泄露会给我外交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为秘密级。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引起的公害病调查的原始数据,于经国家环保部批准公开前,属机密级;核安全审评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方案审评中涉及军事设

施的部分属机密级;预防核和辐射恐怖事件、化学和生化恐怖事件应急预案属机密级。 各地区全面、系统的水、气、声、固体废物污染、放射性、电磁波的原始监测数据,于经国家环保部批准公开前,属秘密级;尚未对外公布的我参加双边、多边环境事务和国际环境公约谈判的对策,于未公开前属秘密级。 第七条凡由上级机关下发的绝密、机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从其规定;环境保护工作中涉及国家其他部门或行业的国家秘密,从其主管部门的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局系统于日常工作中所产生的不便于公开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涉及国家安全稳定和公共利益的,均属保密范围。 第八条对不能确定密级,又认为应予以保密的事项,由局保密委员会会同承办单位将该事项提请上级保密机关或主管部门予以确定。 第三章密件的承办和管理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密件,统壹由局档案室负责管理;局系统所产生的秘密事项经局保密委员会确认密级,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产生该秘密事项的主办单位负责管理。 第十条签收:属上级机关邮寄的密件应核对信封机要号码,清点份数;属领导开会带回的密件应清点份数,签收姓名、日期要详细登记。属局本级产生的密件应登记好份数。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一、《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二、《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三、《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四、《档案保密制度》 五、《档案保管制度》 六、《档案查(借)阅制度》 七、《档案利用制度》 八、《档案的统计、鉴定和移交制度》 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努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2、制订和组织实施机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档案的综合管理水平。 3、负责规划、协调全镇档案工作,并负责对镇属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4、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和保管本镇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5、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6、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和机关保密制度,组织做好档案的密级调整工作,对已超过保管或保密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和解密、降密处理意见。 7、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做好档案的借阅查阅工作;编制检索工具,编写档案参考资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为社会服务。 8、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档案的安全防范和技术保护工作;对损坏、偷窃、擅自销毁、遗失档案和泄密者,将予以处理;对保护档案有功者,将给予表扬、奖励。 9、负责组织机关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 10、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根据《档案法》和市、区档案局关于档案立卷归档的要求,为及时、正确地做好本机关各类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提高案卷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1、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3、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4、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2、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

环保档案管理制度

江阴市锦昌机械有限公司 环保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环保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环境体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与环保相关的资料,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三同时”资料,环保设备维护记录,公司“三废”和噪声的检测报告,与第三方的签订的协议以及法律法规等外来文件等。 三、职责 3.1、环保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三同时”的报批、整理以及公司环境保护方面的资料的收集、登记、保管; 3.2、设备部负责及时提交《危险固废出入登记表》和环保设备维护记录; 3.3、行政部负责提供外部相关方提供的外来文件; 3.4、后勤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协议和处理记录; 四、归档要求 4.1各相关部门归档要求 设备部、行政部、后勤部等相关部门在处理好环保相关事项后,需按照以下几点要求对档案进行整理,整理完毕一周内提交给环保部进行

统一管理: 4.1.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 4.1.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4.1.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存放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2环保部档案管理 4.2.1、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存档;跨年度的总结放在 4.2.2、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 4.2.3、档案文件统一用文档盒进行存放,文档盒标签需按照公司的“文档盒标签”要求进行编辑打印,文档盒按照年度、内容进行排放。 五、档案的借用 5.1、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保密文档需部门总监批准才可借阅。 5.2、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环保部人员要定期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3号)

11.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3号)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已于1994年9月27日经国家环境保护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在环境保护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各级环保部门应当把环境档案工作纳人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保障档案业务经费。 第四条环境保护档案库(室)的建设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所需仪器、设备及装具的购置经费,按有关规定从相应的资金渠道解决,不足部分在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的百分之二十部分中列支。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同门类和不同载体的环境保护档案的综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各级环保部门应当采用先进技术,逐步实现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在业务上受上级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七条省辖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直属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第八条环保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

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word版

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机关文书档案和违纪人员档案的管理,保证机关档案的安全和合 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文书档案是机关重要的机密材料,涉档人员应牢固树立保密保卫意识,确保机关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档案或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档案室。 b5E2RGbC APklfH YJ6cEU qPAsth vQVFNq wK3w9l bpXh3I TFLbTL biyTdm vcyAbl HU2UOv ErzK0e X9MRyO vkWatv RDwH1X MAeBz8GZ。 (三)保持存档地段的清洁,严禁在档案柜旁存放不利安全的物品,严禁在档案室吸烟。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潮、防蛀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 取补救措施。p1EanqFDPwH97T YYioVM LhgXsH62GIu3yZxXq9T5C3MQ atakR5lNPVd7KGIFjD X62DB8m0x8vP9Hv qMZxLaBn GeCMpc JrdLZ6FOx。 (四)查阅借用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外单位查阅档案,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填写《查阅档案申请表》,同时由查阅档案单位负责人和本机关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查阅。查档人员只能查阅经同意查阅的档案材料,不得在 档案材料上圈画、涂改,不得拆换、抽取、增添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抄录和拍照档案材料。本机关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后可以借用,但必须严格手续,加强管理,借阅单位必须妥善保存,不得转借、毁损,借用 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DXDiTa9E3d4X06Yd vAcE5J Xrr8He sMbHzf2oIYBL iPuZrh zuQpvj6YdTZb RLsUch1mnK4A vxZqlf fYZazd o3gRBB18ow6Q joCdX4。 (五)机关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管理按照县档案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原则上时限在10年以上的文书档案应移送县档案馆保存。机关各室立 卷归档的文书档案,除需要移送机关档案室统一管理的外,其余的档案由各室 自行保存。RTCrpUDGiTqL SiYsIN swpcEW qziqdP SkAuwP ZNjrYB d7I5YE PIFOm0eFfG1Q Bcss16anM9sV t1xOYx dkBEBu93XAgR AjLtQM9K5C。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创造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劳动环境,树立正确的企业发展观和环境观,形成人人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活动的良好氛围,实现资源高效利用、能源高效转化、废弃物高效再生,推动公司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特钢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本制度所指环境是指公司辖区内影响人类和发展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办公区和工作劳动场所。 三环保方针及思路 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遵守法规,清洁生产,建生态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环境保护工作要实行“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参与管理相结合”、“技术改造与更新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规划与治理并重”的原则,努力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防治污染。 四组织机构 特钢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人员及职务与安委会人员相同。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部。 安环部是公司环境保护及运行情况的监督和对接政府环境监测的主要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人是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管理程序职责 环境管理是指加强责任污染管理,协调生产同环境的关系,把环境管理渗透在企业的管理中,使生产目标同环保目标相统一,经济效益同环境效益相统一。 1、制订环境保护工作的年度计划和目标,确定排污点数和排污量。定期、不定期检查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依据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安环部)

2、加强设备环境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使之无污染或减少污染。(设备部) 3、制定订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切实将清洁生产纳入日常的管理中,巩固清洁生产成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提效”的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技改部、生产部、各生产厂) 4、安环部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根据评价,各责任单位对可能产生的环境隐患进行控制和预防。 5、凡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的设备、设施,要单独列入固定资产,建立台帐和技术档案。(技改部) 6、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擅自拆除或停用,确有必要拆除或停用的,必须征得安环部同意后方可实行,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或停用的,必须重新安装使用。 7、使用部门要编制污染防治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操作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标明处理后必须达到的排放标准。(各部门) 8、对于连续运行的污染防治设施,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内容包括运行状态,污染物处理指标及处理量,以及有关消耗指标。(各厂) 9、监督污染源排放物的变化趋势对环保质量的影响,分析生产过程中相关问题,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对于正常运转的防治设施要定期对处理效果进行监测,其监测内容、采样处所、周期,视工艺要求和设备条件而定。 10、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安环部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各部门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指标,负责监督实施,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11、建立污染源档案,主要内容有污染源名称、位置,污染物的名称、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规律等。定期填写环境监测报告,年度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报告和环境质量报告。 12、禁止在厂区内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的物质。特殊情况,确需燃烧的须报安环部批准。 13、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的物质,必须采取密闭措施。(物管部) 14、机动车辆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设备部) 15、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类、碱类或剧毒废液,禁止将可溶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渣,垃圾和其它废弃物。(各厂、各部门) 16、加强用水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用水考核制度,完善用水计量装置、控制物料流失和水的浪费,剖析生产过程及工艺中存在的技术管理问题。制定控制污染物的措施。(企管部、技改部、各生产厂) 17、对于新建的项目,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参与环保设备的选型,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的

ISO14001-2015环保档案管理规范

环保档案管理规范 (ISO14001-20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环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规范企业的环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采用如下定义: 环境保护档案是指企业在环境保护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环境保护部 (一)负责对各单位环保档案的管理进行检查; (二)负责指导、协助各单位进行环保档案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 (一)负责本单位环保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及归档; (二)保证本单位环保文件材料的成套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第六条公司环保档案包括: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料 建厂以来的所有新、扩、改项目,按照时间顺序每项包含环评报告书(表)、批复、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竣工验收申请表等。 (二)排污申报 包括往年、本年度申报登记表。 (三)排污许可证 有效期内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历年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四)监测报告 包括历年监测报告、企业自测报告等。 (五)危险废物管理资料 危废台账、委托外单位进行固体废物处置的协议或合同、危废处置协议、处置方危废经营许可证、转移五联单、各年放射性废物的产生名称、产生量及进行安全处置的有关证明材料;各类废物处置量的原始凭证及统计表。 (六)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单及排污费缴费单据 上年度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单原件及排污费缴费单据复印件装订成册,本年度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单原件及排污费缴费单据复印以活页夹的方式保存备查。(七)生产工艺技术资料

环境执法现场检查操作规范,污染物排查报告,现有各生产线名称、生产能力、工艺描述及流程图、排污节点图、主要反应方程式及水量平衡图(表),主要物料平衡。 (八)污染处理设施技术资料 包括环保设施名称、运行状态、设计能力、实际处理能力、设计效率、实际处理效率以及核查时段内各年与主体工程设施的同步运转率等资料。上年度及本年度设施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台账、排污口监测台账等。 (九)COD、氨氮在线监控设备资料 包括设备采购合同,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批复的文件,排污单位按照合同条款对设备厂家安装施工进行预验的文字证明材料,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设备厂家出具的设备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联网报告,计量器具CMC标志、进口仪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设备产品认证文书,设备出厂合格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报告,一年的监测数据结果,自动监控设备在排污口设计、安装技术文件,第三方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和运行维护协议。 (十)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每年修订情况,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配置、演练记录及照片。 (十一)清洁生产资料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组织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与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与本单位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与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与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档案人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归档进行监督与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与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与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与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与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与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与保密。 5、主动接收本单位档案员的业务指导与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7、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按归档时间向档案室提供档案目录与统计年报表。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与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与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本级文件 1、各种代表会议、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各级干部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工作计划、规定、方案、安排、总结、小结、汇报、简报、通报、通知。 3、各种综合的或专题的调查、检查、考察等报告。 4、向上级请示,与其她单位的来往文书,对下级的指示、批复、通知。 5、各项决定、决议、规定、标准、规范、条例、办法、制度、守则、要求。 6、各级领导的报告、讲话、发言稿或提纲、记录。 7、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情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8、各种报表、名册、登记表、簿册、数据、凭证。 9、反映本机关、本地区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10、电报、重要电话记录、机关工作日记。 11、年鉴、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基本情况综合。 12、本机关制发的奖状、奖证、奖章、奖旗、奖品。 13、有关房产、财产、物资、档案、债权、捐赠等的凭证,发放各种证明、证件存根。 14、已故人员资料。 15、重要的人民来信及处理材料。 16、本机关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样板。

15环保档案管理办法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环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规范企业的环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采用如下定义: 环境保护档案是指企业在环境保护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环境保护部 (一)负责对各单位环保档案的管理进行检查; (二)负责指导、协助各单位进行环保档案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 (一)负责本单位环保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及归档; (二)保证本单位环保文件材料的成套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第六条公司环保档案包括: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料 建厂以来的所有新、扩、改项目,按照时间顺序每项包含环评报告书(表)、批复、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竣工验收申请表等。 (二)排污申报 包括往年、本年度申报登记表。 (三)排污许可证

有效期内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历年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四)监测报告 包括历年监测报告、企业自测报告等。 (五)危险废物管理资料危废台账、委托外单位进行固体废物处置的协议或合同、危废处置协议、处置方危废经营许可证、转移五联单、各年放射性废物的产生名称、产生量及进行安全处置的有关证明材料;各类废物处置量的原始凭证及统计表。 (六)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单及排污费缴费单据上年度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单原件及排污费缴费单据复印件装订成册,本年度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单原件及排污费缴费单据复印以活页夹的方式保存备查。 (七)生产工艺技术资料环境执法现场检查操作规范,污染物排查报告,现有各生产线名称、生产能力、工艺描述及流程图、排污节点图、主要反应方程式及水量平衡图(表),主要物料平衡。 (八)污染处理设施技术资料包括环保设施名称、运行状态、设计能力、实际处理能力、设计效率、实际处理效率以及核查时段内各年与主体工程设施的同步运转率等资料。上年度及本年度设施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台账、排污口监测台账等。 (九)COD氨氮在线监控设备资料 包括设备采购合同,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批复的文件,排污单位按照合同条款对设备厂家安装施工进行预验的文字证明材料,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设备厂家出具的设备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联网报告,计量器具CM(标志、进口仪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设备产品认证文书,设备出厂合格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报告,一年的监测数据结果,自动监控设备在排污口设计、安装技术文件,第三方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和运行维护协议。 (十)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每年修订情况,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配置、演练记录及照片。 十一)清洁生产资料 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报告、验收资料。 (十二)人员资质证明

(完整word版)机关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工作管理,妥善保管、利用好档案,为机关各项工作做好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及《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机关各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须按规定,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将其据为己有。凡调离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交结清档案文件资料后调离。 第二章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局机关对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档案室暂设在办公室,配置专门人员负责。各科室须配备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室文件材料管理、归档整理及上缴工作。 第四条本机关档案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三章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第五条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材料范围,包括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公文、电报、薄册、图表、书稿、照片、录音、录像、盘片、实物等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上级机关召开的执行的会议主要文件材料。 3、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本系统、本机关工作时的重要批示、讲话、题词、照片、留言和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4、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5、上级机关转发本机关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二)本机关政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以局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的整套文件材料(包括会议安排、通知、议程主席团名单、开幕词、工作报告、讲话材料、经验材料、技术材料、会议总结、会议纪录、会议简报、决定、纪要以及先进集体、个人名单和先进事迹等以及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等)。 2、本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决定等文件材料)。 3、本机关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规定、办法、细则等文件材料。 4、局印发的(包括转发及其它机关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环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现将环保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密级划分如下 1.各种环保工作原始记录本、表、图、照片。 2.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各种报表。 3.环境监测站编写的各种监测报告,公司内部监测数据。 4.污水处理站加药及污水处理记录。 5.在线监测监测数据。 6.各种危险固废产生及处置台账。 7.环境保护新增的规章制度及作业指导书。 8.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下发各类文件等。 (二)归档期限: 1. 各种原始记录表图、各种报表于次年一月底送交档案室。 2.各种报告完成后一月内送交档案室。 3.科研资料鉴定后一月内送交档案室。 4. 污染源动态档案于次年二月底前整好、立卷送交档案室。 5. 本站编印的各种论文、技术报告等技术文件,完成

及时送交档案室。 6.有关技术文件接收后,应及时送交文书。 7.全年技术档案于次年3月底前建档完毕。 8. 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班、研讨班的技术资料,回站后交档案室归档。 9. 文书档案于次年七月底前立卷存档。 (三) 归档要求 1. 所有技术档案必须原件归档、由科室负责人进行检查开列清单,并签署意见。 2. 归档材料必须纸质优良、图象清晰,字迹工整,钢笔书写,签字手续完好。 3. 技术材料归档后,如有补充,应及时把补充的材料送交档案室,如需修改,应由材料主要编写人提出申请,经主管站长批准后方可修改。 (四)档案保管借阅 1. 档案室人员将档案材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保存期限和制定经。凡属保密范围内的档案,任何人不得转借如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提供保密档案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 2. 档案室必须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蛀、防腐等。 3. 对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由档案室负责组成鉴

机关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机关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1 基本要求 1.1 本细则所称档案是指公司机关(以下简称机关)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记录材料(以下简称文件材料)。 1.2 机关档案是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的真实记录,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信息资源。机关各部门形成办理的应归档文件材料,须整理后移交机关档案部门统一保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1.3 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传承企业文化、信息风险防范的基础工作。 1.4 机关档案管理执行“集中统一管理”的管理原则。 2 管理机构及职责 2.1 办公室负责机关各部门管理类档案管理; 人事部负责党组管理干部及机关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执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期向办公室、人事部移交。 2.2 办公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2.1 贯彻执行上级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各类档案管理标准办法。 2.2.2 集中统一管理机关的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2.2.3 积极开展档案实体查询和网上查询服务,为机关和企业各项工

作提供便利。 2.2.4 监督指导各专业档案管理。负责对机关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2.2.5 负责机关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 2.2.6 负责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 2.3 各部门(办公室或综合处)主要职责: 2.3.1 建立部门处室归档管理网络,监督指导各处室完成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2.3.2 检查汇总本部门年度归档文件材料,向办公厅办理档案移交工作。 3 收集整理与归档 3.1 归档范围 根据国家档案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内部控制手册》和业务流程等管理要求,对在工作中形成办理的文字、电子、声像和实物等文件材料,依照归档原则要求,制定归档明细表(详见附件),各部门归档明细表每年修订一次。 3.2 归档时间 3.2.1 各部门管理类文件材料(文书、合同等)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整理移交归档;重大及一般合同(协议)由合同主办部门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整理移交归档;明传电报、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部委来文由办公厅(文件处)于次年4月底前完成整理移交归档。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 第四条、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5、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第二条、项目文件的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10759

xxxxx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为加大xxxx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以及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处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二、环境管理 公司环境保护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及上级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公司环保规划和目标并提出相应要求,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环保工作,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 公司环境保护处是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

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2、各单位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3、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污染源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7、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 (2)、环保设施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运行记录; (3)、实行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设施如发现有问题要及时填写《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并上报环保处。

机关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文书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本机关档案工作水平,逐步实现机关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档案是指在各种会议、活动和机关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的档案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档案管理有关原则、规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机关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机关的档案工作由主管领导,档案员具体负责,其业务工作接受上级档案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二)机关档案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档案员负责本机关各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办公室应视情况酌情加大投入配备设施,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科技手段管理档案,广泛运用计算机检索,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四)机关各办工作形成的有关资料建档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建立档案工作网络,确保机关档案的完整和齐全。 第五条本机关档案工作职责

(一)统一管理本机关的全宗档案; (二)对机关日常形成的文件、材料、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为档案的利用提供服务; (四)档案的统计、保密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永久性的档案。 第六条档案的保管期限的确定和立卷归档原则按照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规范操作。 第七条各类材料的归档时间为: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在次年三月底前归档,其他材料档案按其完成的时间归档。 第八条加强档案的安全保护,健全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完整。 纸质材料档案、声像材料档案等不同载体类型的档案,应分别保管。 第九条档案利用的原则: (一)档案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机密。不随意提供档案或扩大利用范围。 (二)本机关工作人员借阅、利用档案,需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阅查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有关领导同意登记后,方可查阅。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

环保管理制度汇编

***********公 ^司 环保管理制度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部 **** /年 **** 月

环境保护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知识的不断提高,增强员工环境保护观念,明确环境保护责任,确保环保培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提高环境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系统(以下简称各单位)的环境保护培训、环境 保护宣传和环保活动等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新入厂员工,实习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外来施工人员, 在职工作人员的环保教育。 三)对外包单位的环保培训教育, 由外包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环保知识培训教育,安全环保部对外包单位的培训教育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三条职责 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制定。 二)安全环保部对各系统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三)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第四条引用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五条工作程序 一)新入厂员工、试用人员、长期实习人员(三个月以上)在接受公司、 车间(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同时接受环境保护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要建立培训档案。 三)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入公司前应经过安全环保部的培训,培训合格后 在我公司专人陪同下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四)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由安全环保部进行入厂环境保护培训教 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进行进入现场前环境保护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第六条规定内容 一)各级环境保护教育要保证员工学习时间,环境保护教育时间保证在48 学时以上. 厂级16学时以上,车间级16学时以上,班组级16学时以上。每天教育 时间为8学时。 二)“环境保护教育考试实行补考制, 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可以进行一次补 考,补考不合格交回上一级培训单位或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各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教育台帐、试卷,做好档案管理。 四)厂级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培训并建立档案.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公司环境保护情况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2、本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环保技术规程; 3、从业人员的环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 4、环境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 5、有关环境污染事故案例等。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