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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福建省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 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 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3*20mm 附件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 你在本工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 一、当你被建筑劳务用工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 二、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交易市场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交纳综合保险费。参加综合保险后,你可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月20元的医药费补贴,以及用工单位为你安排的每年一次的体检。综合保险卡由你自行保管。 四、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 五、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投诉。任何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

动合同、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 六、你可自愿参加工会组织,依法享有工会会员的权利。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 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 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8*26mm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 你在本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 一、当你被建筑业企业用人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 二、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建委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交纳工伤保险费。 四、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 五、当建筑业企业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建筑业企业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职能部门投诉。如果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由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

设立“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为进一步维护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业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规范施工企业用工行为,在落实“三制度上墙”的基础上,设立“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在各建筑工地进入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的醒目处设立“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第一时间掌握各建筑工地中存在劳动纠纷,及时处置,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草稿)见附件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底色是10%的灰,字为M:60Y:100) 标题文字: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38*36mm 内容文字: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28*26mm

农民工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调查分析报告

农民工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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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调查报告 实践时间:2013年1月20日~2013年2月20日 调查对象:各镇农民工 实践地点:湖北省仙桃市 调查目的:大力宣传农民工为城市和社会所做的贡献,客观反映农民工的现实状况,让社会公众了解农民工,在社会中尊重农民工,平等对待农民工, 主动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 调查人:郑颖 班级:12级会计电算化 指导老师:辛应红 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查报告,“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非凡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狭义的农民工,一般指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也包括在区域内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本报告的研究范围,主要是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是中心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权益保障仍存在诸多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部分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的维权事件不断发生,对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的建立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本次调查对象是本地的农民工。 一.本镇农民工现状 农民工这一时代出现的新的代名词,是中国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涌现出的一支新兴的劳动力,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农民走出田间、走出农村、进入工厂、进入城市,用他们的双手,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创造着自己的新生活,创造着中国的现在和中国的未来。 1.本镇农民工的主要特点 (1)以自发性外出为主。目前,农民工外出务工主要依托以亲缘、地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信息网络,调查统计显示,88%的农民工通过自发方式外出,有组织外出的仅占12%,自发性外出主要靠亲戚朋友介绍或帮助,就业成本低且成功率高,这也与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少,对社会职业中介机构诚信的认同感低有关。近年来,通过政府或中介机构组织和介绍外出就业的农民工逐步增多,但仍然不是主要渠道。 (2)以初中文化的青壮年为主。根据本镇外来人口办最新统计指出,截止1月底,我镇总外来人口数量15535人,其中从业人数9535人,占总数的61.4%,年龄在18岁至49岁之间占总数的89.6%,初中级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是84.1%,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所占比例是12.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所占比例是3.8%,可以看出。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比较轻,也是农村劳动中受教育程度比较高的群体,他们的思想活跃,向往城市生活,有强烈的外出就业活动,也较为轻易适应现代工业生产要求,但是总体素质仍然偏低,多数人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他们只能依靠辛勤的劳动和汗水来创造幸福生活。 (3)以务工为主。统计至今年1月底,本镇农民工务工人数占从业人数的78.1%,在建筑业就业的占8.1%,经商的占12.5%,务农的占1.3%。 2.本镇农民工维权意识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1200*900mm :KT板尺寸为注:告示牌材料为),字为M: 60Y: 100(底色是10%的灰: 38*36mm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标题文字: : 23*20mm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内容文字: 附件二: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你在本工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一、当你被建筑劳务用工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二、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交易市场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三、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交纳综合保险费。参加综合保险后,你可享受工伤保险、住院以及用工单位为你安排的每年一次的体检。综合保险卡由你自行保管。元的医药费补贴,医疗保险和每月20 四、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 五、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投诉。任何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投诉时你应当提供 劳 . . . . 动合同、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六、你可自愿参加工会组织,依法享有工会会员的权利。:1200*900mm KT板尺寸为注:告示牌材料为:)字为M: 60Y: 100,(底色是10%的灰: 38*36mm :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标题文字: 28*26mm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内容文字:

农民工维权须知

农民工维权须知 一、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应包含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及工期、工资标准或单位造价、工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安全和质量责任以及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内容。合同应一式三份,由双方签字并加盖有资质建筑企业或劳务企业的公章后各持一份,施工现场保留一份备查。 二、劳动者签订合同过程中,要注明用工单位基本情况,例如:用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单位资质等。 三、用工单位不愿意签订合同,应拒绝上岗,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四、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用工合同不符的工作内容,应及时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 五、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与用工单位结算工作量,工作量要经过用工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 六、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依照合同约定索要自己的劳动报酬。用工单位要逐月发放给本人,发放工资的通知要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十天。 七、如果用工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劳动者及时向用工单位的相关部门反映,如果用工单位不愿及时纠正错误时,应及时停工,并向建设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八、合同到期或工程完工时,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应及时持合同、工作量结算依据或欠款凭据等资料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九、劳动者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讨要工资。

农民工维权须知 2005年的春节即将来临,在这个亲人团聚,欢乐祥和的节日里,首先祝你们春节愉快,和家幸福。也许你们在春节过后,又要踏上打工的路途,为了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和实现,我们提醒您注意以下几方面的事项:1、打工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除此之外,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但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无效。因此,在外出打工时,首先要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一来是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二来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劳动报酬等事项,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2、注意收集、保存有关证据在农民工纷纷进城打工,劳务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有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业主,往往会找各种借口拒绝与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您作为打工者觉得找份工作不容易,往往不能理直气壮地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是不是不签劳动合同老板就可以不承担责任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只要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照样要支付劳动报酬,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是,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您作为打工者在平时就要注意收集、保存下列有关证据,以便万一发生劳动争议时能运用证据来为自己说话:(1)在劳动工资方面,要注意收集考勤表、工资表、民工名册及老板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等有关材料;(2)在工伤保险方面,要注意收集、保存病历、医疗发票、住院手续、评残资料等证据材料。 3、记住几个重要的时效规定所谓时效就是由法律规定的当事人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求法律保护的期限。也就是说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否则,您将失去法律对您的保护。因此,要记住以下几个重要的时效:(1)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发生了劳动争议首先要通过劳动仲裁的途径来解决,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2)经过劳动仲裁后,如果您对仲裁裁决不服,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3)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您或您的家属要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总之,在打工的同时,别忘了增强您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维权知识

1.农民进城务工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哪些行为是明令禁止的? 3.最低工资有什么主要规定? 4.工作时间有什么主要规定? 5.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6.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7.试用期有什么规定? 8.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9.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10.企业违法分包工程的,由谁承担用人主体责任? 11.对休息休假有什么主要规定? 12.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有什么主要规定? 13.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14.怎样申请工伤认定? 15.怎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16.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17.对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18.遇到工伤怎么办? 19.哪些情况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0.哪些情况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农民工维权知识 1.农民进城务工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根据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工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 (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 (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农民工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4)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5)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 (6)用人单位不得向农民工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7)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依法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8)农民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利; (9)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 (10)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哪些行为是明令禁止的? 根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有下列行为: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2)招用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3.最低工资有什么主要规定?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4.工作时间有什么主要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等规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此外,由于工作性质及生产经营特点的限制,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 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 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3*20mm 附件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 你在本工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 一、当你被建筑劳务用工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 二、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交易市场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交纳综合保险费。参加综合保险后,你可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月20元的医药费补贴,以及用工单位为你安排的每年一次的体检。综合保险卡由你自行保管。 四、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 五、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投诉。任何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

动合同、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 六、你可自愿参加工会组织,依法享有工会会员的权利。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 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 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8*26mm

农民工维权制度

农民工维权制度 为构建社会化农民工维权网络,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建立农民工维权工作制度,共同协商与制定解决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2、农民工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管理员或者项目部投诉。施工队伍管理人员对农民工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推诿。 3、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不得向其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和物品,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暂住证、驾驶证、资格证等证件。

4、用人单位应当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5、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未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确立;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 工 13、用人单位应当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14、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时,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支付费用。

15、用人单位不得与农民工约定免除或者减轻其对农民工因工伤亡或者患职业病所应承担的责任,约定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的,约定无效。 1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劳动技能、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17、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后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续订劳动合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按照未签订或者未续订劳动合同人数,每涉及1人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26、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报酬、农民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逾期不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 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 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3*20mm 附件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 你在本工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 一、当你被建筑劳务用工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 二、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交易市场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交纳综合保险费。参加综合保险后,你可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月20元的医药费补贴,以及用工单位为你安排的每年一次的体检。综合保险卡由你自行保管。 四、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 五、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投诉。任何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

动合同、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 六、你可自愿参加工会组织,依法享有工会会员的权利。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 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 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8*26mm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总包施工单位单位地址 总包施工单位分管领导联系电话总包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总包单位工会 联系人联系电话 属地劳动保障部门 属地建筑业农民工维权部门受理地址电话 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部门 上海市建设工程 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受理地址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 电话54614788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 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 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3*20mm 附件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 你在本工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 一、当你被建筑劳务用工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 二、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交易市场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交纳综合保险费。参加综合保险后,你可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月20元的医药费补贴,以及用工单位为你安排的每年一次的体检。综合保险卡由你自行保管。

四、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 五、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投诉。任何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 六、你可自愿参加工会组织,依法享有工会会员的权利。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900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 60Y: 100) 标题文字: 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 38*36mm 内容文字: 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 28*26mm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60 Y:100) 标题文字: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38mm×36mm 内容文字: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223mm×20mm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 你在本工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 一、当你被建筑劳务用工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 二、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交易市场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交纳综合保险费。参加综合保险后,你可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月20元的医药费补贴,以及用工单位为你安排的每年一次的体检。综合保险卡由你自行保管。 四、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

五、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投诉。任何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 六、你可自愿参加工会组织,依法享有工会会员的权利。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mm×90O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60Y:100) 标题文字: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38mm×36mm 内容文字: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28mm×26mm

农民工维权相关法律知识问答

农民工维权相关法律知识问答 1、什么是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也是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 2、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款? 答: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 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什么是劳动者标准工作时间?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国目前实行职工每天工作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 过 1 小时; 4、延长工作时间怎样计算工资?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也应该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5、什么是社会保险?进城务工农民应该参加哪几种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与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五大险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目前,国家允许和要求进城的务工农民参加以上社会保险。进城务工者的用人单位应该按规定由单位或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6、发生什么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下列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5)因职工流动发生的争议;(6)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发生的争议;(7)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8)因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注:告示牌材料为: KT板尺寸为:1200mm×90O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60 Y:100) 标题文字: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38mm×36mm 内容文字: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223mm×20mm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 你在本工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 一、当你被建筑劳务用工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 二、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交易市场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交纳综合保险费。参加综合保险后,你可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月20元的医药费补贴,以及用工单位为你安排的每年一次的体检。综合保险卡由你自行保管。 四、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 五、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投诉。任何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 六、你可自愿参加工会组织,依法享有工会会员的权利。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mm×90O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60Y:100) 标题文字: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38mm×36mm 内容文字: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28mm×26mm

维权知识培训总结

高台县集中开展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培训 情况汇报 高台县既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也是是一个劳务大县,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收入的比重一年比一年高,本县现有农村劳动力8.04万人,外出打工的达3.06万人之多,占全县农村劳动力的38%,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高台县委、县政府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把组织和引导劳务输出作为发展农村经济致富农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随着进外出务工人数的年年增加,劳务人员被侵权的案例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为了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外出务工人员合理流动,实现稳定就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刻不容缓。2011年3月3 日,我局协调法律援助站和各乡镇司法所,多措并举、积极协调,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外出务工人员维权知识培训活动,切实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了法律服务和外出务工维权常识培训,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集中组织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常识培训主要采取以会代训,集中讲授、开展法律咨询、印发外出务工常识宣传单、技能培训与维权知识讲解相结合、张贴宣传标语等家喻户晓的方式在全县各乡镇大张旗鼓的开展,并以各类新闻媒体为载

体,开展农民工维权的政策和法律相关知识的系列报道,让务工人员及时了解维权常识,在高台电视台进行了外出务工 常识专题报道3次、现场报道2次和发布新闻消息4次。期间,将3月15日消费者维权日定为“农民工维权宣传日”,在中心广场大张旗鼓地进行了农民工维权常识宣传,活动现场主要围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与调节法》、《社会保险法》和《农民工维权常识》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资料发放、现场解答,为广大进城务工群众提供法律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现场发放了就业权益保障的政策知识宣传册600份、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500份、悬挂张贴宣传条幅10余条,印发维权常识宣传单1000多份,开展维权常识讲座及培训班上3场次,受训人数达350多人。本次活动宣传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受众覆盖面广,营造了良好的全社会关注农民工群体的氛围,受到了广大农民工朋友的欢迎和好评。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就业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减少劳务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构通,精心组织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认识,成立了外出务工人员维权知识培训领导小组,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就业中心、劳务办、劳动监察大队、各乡镇司法所、劳动保障事务所等相关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总包施工单位单位地址 总包施工单位分管 领导联系电话 总包项目经理联系电话总包单位工会联系人联系电话 属地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地址电话 属地建筑业农民工 维权部门受理地址电话 属地建筑业农民工 维权部门受理地址电话 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部门 上海市建设工程 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受理地址中山南路419号5楼 电话63321083 63321093 注:告示牌材料为: KT板尺寸为:1200mm×90O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60 Y:100) 标题文字: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38mm×36mm 内容文字: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223mm×20mm 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知事项 你在本工地工作,拥有以下权利: 一、当你被建筑劳务用工单位录用时,有权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 二、进入施工现场前,你有权参加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交易市场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相关的公民道德教育、权益保障和工地安全知识培训,获得“岗前培训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你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为你交纳综合保险费。参加综合保险后,你可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每月20元的医药费补贴,以及用工单位为你安排的每年一次的体检。综合保险卡由你自行保管。 四、你有权要求用工单位发放“工资卡”,并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劳动报酬。 五、当劳务用工单位同你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如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处置不力,你可通过逐级反映的正常途径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管理部门投诉。任何过激的不当投诉行为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投诉时你应当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等有效证明。 六、你可自愿参加工会组织,依法享有工会会员的权利。 注:告示牌材料为:KT板尺寸为:1200mm×90Omm (底色是10%的灰,字为M:60Y:100) 标题文字:汉仪粗宋简字体大小:38mm×36mm 内容文字:汉仪大宋简字体大小:28mm×26mm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附件1: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投诉电话: 地址:

附件2: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 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劳劳 动动序姓性身份证联系工工作进场离场者者号名别号方式种岗位时间时间签签 名名 第页 附件3: 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 班组名称: 时间: 年月 工作量工资计算标准序借支预实得工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应得工资备注号支金额资金额签字计时计件计时计件 用工单位负责人: 用工单位劳工员: 制表人: 年 月日 ,用人单位印章, 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工资已足额领取。2、以上情况属实~ 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附件4: 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时间: 年 季度 用工变动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其他 当月新月末农签订劳

建筑民工维权告示牌

建筑民工维权告示牌 一、凡招用建筑劳务的总包或分包企业,必须与建筑劳务所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合同签订后由劳务用工单位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劳务交易分中心登记、备案。 二、外来建筑民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同用工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等。此合同一式三份,建筑民工和用工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用工单位负责交项目部备案。 三、劳务用工单位对招用的建筑劳务工,应为其交纳综合保险费。参加综合保险的外来建筑民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另外还可以享受每人每月20元的医药费补贴待遇,劳务用工单位每年至少为建筑民工安排一次体检。 四、建设单位应遵守总包施工合同的约定,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五、劳务用工单位应建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和发放建筑民工“工资卡”的制度,严格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每月足额发放建筑民工工资。 六、当劳务用工单位同建筑劳务发生劳动报酬争议或拖欠工资时,总包单位分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劳务用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对清欠民工工资处置不力的,建筑民工可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劳动和建设主管部门或向市建设主管部门投诉。投诉时,建筑民工应提供劳动合同和出具注明工程名称.地址、施工(总、分包)单位名称、从事工种、工作时间、本人姓名、籍贯等有效证明。

七、劳务用工单位应成立工会,吸纳建筑民工入会,有条件的工程项目可由总包单位牵头负责成立项目工会。工会组织要配合劳务用工单位的党政领导,共同维护建筑民工的生存权、生产权和发展权。 八、对劳务用工合同备案的外来从业人员,工程所在地劳务市场要组织他们进行公民道德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岗前培训证书,岗前培训证书有效期暂定一年。

农民工维权宣传资料

“法律知识进万家活动”宣传资料三 农民工维权宣传资料 一、了解您的基本权利 1. 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2)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3)用人单位可直接支付工资,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4)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4)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5)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2.建筑业企业应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建筑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3.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

法律援助中心农民工专项维权活动总结

法律援助中心农民工专项维权活动总结 每逢岁末都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法律援助中心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出台多套组合拳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 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全力服务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XX区结合区域特点,按照《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服务活动的通知》自2020年12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情系农民工,法律援助在行动农民工维权活动。 1.专题部署,制定农民工活动方案。 区法律援助中心针对农民工维权活动,制定下发了农民工专项活动通知,下发至各镇街。同时制定了《关于做好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的通知》,将农民工维权活动与治欠保支工作紧密结合。XX区建立了区法律援助中心、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三级互动的网络,方便农民工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有效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在维权活动期间,启动农民工维权活动应急预案,全力做好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 2.加强沟通,合力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 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内部与外部沟通机制,合力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内部,加强与基层科、矫正帮教科、法宣科的沟通,开展涉及

农民工欠薪矛盾的调解,涉及两类人员欠薪的案件的办理以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外部,加强与当地法院的沟通协调,尽量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与劳动仲裁部门建立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援助联动协作机制,做到资源和信息共享,使法律援助律师及时参与仲裁,提升了劳动争议纠纷仲裁成功率和办案质量。加强与当地劳动监察、建设规划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利用行政执法手段解决农民工劳动报酬拖欠问题。 二、创新方法,精准服务,积极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1.简化手续,绿色通道更快。 设立农民工讨薪服务窗口,对农民工讨薪时,落实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简化程序、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快速办结的一免一简三快工作机制,推行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三优先服务。完善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对暂时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的农民工,先行受理,随后补办相关手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取证困难的当事人,视情给予代书、维权指引、代理交涉、帮助取证等服务,真正落实绿色通道服务要求。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要耐心做好疏导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各镇街法律援助站和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的作用,协助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初审工作,让农民工就近申请,就近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2.创新方式,援助质量更优。 对于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点援制,由农民工选择自己认可的律师办理。在处理案件时,充分落实调援结合、以调为主的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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