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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颁布的实名制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指导原则

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将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成一个综合性的劳务管理平台,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实行

真实有效身份实名管理,集成和利用人脸识别门禁技术、通道闸管理技术、视频监控技术、实名显示技术、劳务考评、劳务通道流量统计、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信息等科技手段运用。前端采集数据可以实时上传至建

委、公司、项目部,达到信息资源共享,动态监管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的所有生产活动情况。

第三条管理内容

现场人员的:个人身份证明、个人执业注册证或上岗证件、培训记录、个人工作业绩、个人劳动

合同或聘用合同、个人历史录用情况、安全培训记录、依法登记的其他有关个人身份基本信息情况。

保证名副其实、人证相符、身份确凿、信息真实。确保施工人员符合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项目分包队伍使用的劳务人员管理与监督。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是对公司劳务管理办法中劳务分包过程管理的细化和补充。

第六条严格现场劳务作业工人实名制管理,加强劳动力的掌控,避免劳务纠纷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组织机构设置

(一)公司成立劳务管理中心,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协作;

(二)劳务中心人员设置

主任:公司分管劳务领导

副主任:工程部(行政( 人事) 部)

组员:公司财务部、安全管理部、质量技术部、法律事务部、等部门负责人,公司劳务管理员、

各项目部。

第七条劳务中心管理职责与权限

劳务管理中心是公司现场使用、管理劳务分包的执行、监督管理机构。

(一)工程部(行政( 人事) 部)

1 、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和监督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项目部对劳务分包的考察、过程履约及信用评价。

(三)安全部

负责监督分公司、项目部对在用分包队伍作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和入场教育考试;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对于劳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分包作业队持证上岗人员情况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项目部、分包队伍有权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行使劳

务分包录用的否决权。

第八条项目部劳务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设置及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为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必须设置一名副职以上人员作为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其专职或兼职主管劳务日常管

理工作。

3、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企业人员300人以上,必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1-3名;300人以下100人以上,必须设置至少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100人以下必须设置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4、项目劳务管理不只是劳务管理员的职责,项目部相关部门必须直接参与劳务日常管理工作;各项目

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劳务管理方案》,根据各项任务分解,方案中必须明确劳务管理领导小

组成员和岗位职责,以及应急预案。

5、劳务分包合同中须明确约定现场各分包队伍必须设置一名以上专职劳务管理员。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九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和班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培训信息、技能水平、

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

2、岗位资格信息:队别、职务、班组、工种、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

3、劳务用工合同信息:劳务公司与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中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4、班组承包协议信息:劳务公司与班组签订的计件或计时的承包协议。

基本信息、岗位信息、劳动合同信息标准填报方式见附件一: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

第十条信息管理流程

⑴劳务人员到场

⑵报告项目部

⑶项目部对新入场劳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岗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对合格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⑷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企业与班组签订《班组承包协议》

⑸两项合同在项目部办理备案

⑹项目部为劳务人员办理实名制人脸识别进场手续及工地智能IC卡

⑺劳务人员通过人脸识别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⑻考勤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签认,并报项目部备案

⑼工资支付和签认,并报项目部备案

⑽劳务人员退场,办理退场手续

具体要求:

(一)“项目部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进出工地检验手续”(含本项任务)以上流程总时间原则上不超

过3 天,但 5 天为底线。

(二)对分包队伍办理实名制进出工地检验手续前要验证以下内容,并填写《分包队伍进场验证记录

表》(附件二)。

1 、签字盖章齐全的分包合同(验证原件,不留存);

2 、进场劳务人员花名册(留存);

3 、劳务人员身份证(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4、持证上岗人员证书(留存原件);

5、进场人员工资发放方式或工资标准(留存);

6 、工伤保险缴纳证明(留存);

7、50 岁以上劳务人员体检表(留存)。

(三)《劳动合同》和《班组承包协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留项目部备案;《劳动合同》和《班组

承包协议》必须在项目部、并由劳务管理员现场监督下签订,项目部必须对每一份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

议签订留下影像资料。

(四)《劳动合同》文本不得违背国家法律和地方条例等规定,各地方如有标准《劳动合同》文本的,按地方要求签订,没有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实际情况编写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

(五)《劳动合同》中计时、计件两种工资计算方式所确定的工资金额,一方面不能违背国家法律、

地方条例规定,另一方面在与市场接轨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劳务企业承受能力。

(六)《劳动合同》和《班组承包协议》签订率100%。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进、退场管理

施工过程中劳务人员进场须按“第十条”管理规定进行,劳务分包须向项目部提供人员变更周报表。

分包任务完成后或中间过程人员减少,分包队伍向项目部提出退场报告和退场人员名单,经项目部经理签字同意后退场,办理退场手续,并在花名册中注明退场时间。

施工过程中人员变更周报表见附件二。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二条考勤方式

施工现场施工人员采取以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考勤为主,劳务企业的劳务管理员人工考勤为辅。

第十三条现场封闭管理

现场封闭管理是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关键,各项目部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农民工生活区必须与施工区隔离。

2、结构施工期间必须做到施工现场全封闭;装修阶段后期如不能做到施工现场全封闭,根据现场实

际,可采取区域封闭的措施,外加人工考勤辅助措施,做好考勤工作;《项目劳务管理方案》中要做好施

工现场封闭、出入口设置的动态管理策划,做好预控。

3、项目应适当增加投入,加强门卫管理和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杜绝没有办理实名制进出工地检验手

续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四条考勤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1、项目部与劳务企业一起,每周至少一次对门禁系统考勤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整理后的考勤数据

必须经劳务作业人员签字认可,并留项目部备案。

2、对于实际条件有限无法做到施工现场封闭管理的项目,项目部应每周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

录的真实性,并记录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考勤与休假结合

国家法律规定的非工作时间工作时的工资金额高于正常工作日的工资金额,项目部与劳务分包企业在共同做好考勤的同时,对于工程技术性间歇、交叉施工影响、工程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停工或窝工,项目部

应督促劳务分包企业及时对劳务施工人员办理休假或串休手续。

第五章工资支付管理

第十六条分包队伍应当依据工资标准或约定的工资发放方式和出勤按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分包队伍向作业人员支付工资时,项目部必须监督发放,并保留影像资料备案(每一个班组每次至少一份有效的

影像资料)。

第十七条分包队伍按月向项目部提交经劳务作业人员本人签字认可的工资发放表,项目部应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并留存备案。

第十八条项目部在支付分包款时,应监督分包队伍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第六章劳务实名制管理资料保存

第十九条劳务实名制管理全套资料(包含花名册、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安全教育考试、考勤

记录、工资发放、其他影像资料等)必须保存至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后两年以上。

第七章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检查频次

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公司劳务管理中心进行季度检查以及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一条检查内容

1、劳务管理员身份证、上岗证;

2、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岗位技能证书、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劳务合同;

3、考勤设备布置及使用、现场封闭式管理、考勤表、工资发放表;

4、劳务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安全教育、班组安全交底、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记录;

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6、《项目劳务管理方案》

第二十二条检查方式

现场随机抽查10名以上劳务作业人员,笔录其姓名、队别、班组、工种等信息,然后根据现场笔录信

息,检查被抽查人员在劳务管理资料库中的其他所有信息和资料。

第二十三条评分标准

劳务实名制管理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不符合下表中的检查内容,则按下表评分标准从100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1)既未办理实名制进出工地检验手续,又无安全教育考

1 试、劳动合同和有效考勤记录等。

(2)办理了实名制进出工地检验手续,但无安全教育考试、

无劳动合同和无有效考勤记录。

(3)作业人员进场 5 天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无有效考勤

记录。

被检查人中有 1 人以上

(含 1 人)资料不合格,

属于违反管理底线,考核

为0 分

(4)任何一项资料弄虚作假。

(1)未办理实名制进出工地检验手续,有劳动合同,无有每人扣15 分

效考勤记录

2

(2)办理了实名制进出工地检验手续,有劳动合同,无有

效考勤记录

3 无劳动合同,考勤记录有效每人扣8 分

4 办理了实名制进出工地检验手续与使用人信息不符每人扣 3 分

5 无有效安全教育考试每人扣 1 分

6 无有效工资发放记录每人扣 2 分

7 劳动合同签订或工资发放没有留下影像资料扣5~20 分

8 《班组承包协议》没有在项目部备案每个班组扣 5 分

9 无《项目劳务管理方案》扣20 分

10 无劳务分包企业《执行总包企业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每个劳务队伍扣10 分

11 以上2~10 项合计扣分大于100 分(含100 分)属于违反管理底线

第二十四条考核与处罚

(一)劳务实名制管理考核评价与项目月度绩效工资挂钩,在绩效工资中权重为0.08 ;考核评分70 分以上为合格;考核评分低于70 分以下,劳务管理绩效工资为零。

(二)处罚

1、违反底线处罚

(1)第一次违反管理底线,劳务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和项目经理,并处罚项目部1~2 万元人民币;检查组给予项目部3~7 天整改,复查仍违反管理底线者,则加倍处罚,以此类推;

(2)年度连续 2 次或累计 3 次违反管理底线,报请公司撤换该项目劳务管理第二责任人;

(3)年度连续 3 次或累计 4 次违反管理底线,则报请公司,撤换该项目项目经理。

2、未违反底线,但无有效考勤记录,按1000 元/ 人(被检查人)处罚项目部。

3、未违反底线,但无劳动合同,按500 元/ 人(被检查人)处罚项目部。

第八章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在进行劳务招标过程中,在招标文件中应向投标人提供劳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

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劳务分包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执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投标时如没有该承

诺函,视为废标。

对于在本实施细则颁布之前已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在施劳务分包企业,项目部必须要求其出具《执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承诺函范本见附件三。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是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具体执行单位,项目部具有监督劳务分包企业执行实名制管

理的权责,对于不认真或拒不执行的劳务分包企业和劳务班组,项目部有权按照劳务合同采取相应措施,

同时,项目部有义务向公司劳务管理中心上报实际情况和处理意见,公司劳务管理中心调查核实情况后,

将按照劳务分包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关于劳务管理有关制度、文件,如果某些条款与本实施细则有冲突,以本实施细则

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九条各项目部可以在本实施细则基础上,对考勤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合同管理、劳务资料

管理等做进一步细化,使劳务实名制管理更具有可操作性,但本实施细则中的原则性条款不得修改。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完整版)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XX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1、进场手续办理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3、实名制系统建立 4、电子考勤 5、临时出入登记 6、补办IC卡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8、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 三、注意事项

总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2)负责监督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3)负责对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4)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本工程项目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场。 (4)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工人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

示。 (5)负责监管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6)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本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7)为农民工工资建立个人账户。 (8)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好农民工管理工作。(9)负责组织好各班/组工人参加各项培训工作。要求所属各班/组人员严格执行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10)要求本单位劳资员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配合项目部实名制制度落实到位。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1、进场手续办理 (1)本工程项目各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在进场时,项目部首先安排各班/组施工作业人员进场见面会。 (2)各班/组长管理员上报进场人员数量,提前准备生活区住宿床位、实名制IC卡、床头卡等工作。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本工程项目施工各班/组作业人员进场后,应首先向项目部上报进场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文化程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记录清况、工发放记录清况、进出项目时间情况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 第四条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证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职能部门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本单位临时务工人员的选用及信息管理。 (二)安保部门

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持证上岗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分包队伍有权提出辞退意见。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六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岗位资格信息:职务、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 3、工资待遇信息: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分包队伍以作业组为单位设立考勤表,由劳务专管员坚持每天考勤,填写职工考勤表。 第八条项目部应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录有关情况。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九条分包队伍应明确劳务专管员,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工作。按时提供如下资料: 1、进场人员花名册一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花名册。 2、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或工资发放方式。 3、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芳务人员考勤表(月)和工资单(月)。 第十条农民工进场后必须服从指挥部安保管理,对违章违纪人员,安保有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最新整理)

附件1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加强建筑用工管理,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建筑工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政策制定,对各省市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并统一制订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的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建筑企业违反实名制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将处罚结果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第六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及时和联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主管部门、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并督促承包企业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第八条建筑企业负责本企业和所承建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并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包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在施工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员,负责现场专业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 建筑用工企业(包括:使用自有建筑工人的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作业企业,下同)应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合同中约定的实名制管理义务,在工程项目部现场配备专(兼)职实名制专管员,负责本企业派出的专业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对本企业的建

智慧工地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智慧工地 劳务实名制解决方案

目录 背景及需求 (1) 应用背景 (1) 业务现状 (2) 需求分析 (2) 系统总体思路 (4) 设计思想 (4) 设计原则 (4) 设计依据 (4) 系统功能 (5) 动态人脸实名制考勤系统 (8) 系统设计 (8) 流程设计 (8) 性能指标 (8) 考勤方式 (9) 卡口型人脸考勤方式 (9) 动态人脸考勤方式 (10) 卡口型人脸考勤要求 (11) 采集场景 (11) 架设位置 (11) 光照要求 (11) 动态人脸图像抓拍要求 (12) 采集场景 (12) 架设位置 (12) 光照要求 (12) 摄像机要求 (13) 人员要求 (13) 与卡口型系统的优势 (13)

可扩展功能 (14) 视频联网子系统 (14) 安全生产 (15) 环境量检测子系统 (16) 车辆出入管理子系统 (17) 塔吊安全监控子系统 (17)

背景及需求 应用背景 建筑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和支柱产业之一,在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吸纳劳动力就业、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建筑业也是一个安全事故多发的高危行业。近年来,在国家、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主体的高度关注和共同努力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逐年下降,质量水平大幅提升,但不可否认,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尤其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设工程规模也将继续扩大,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仍不可掉以轻心。如何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降低事故发生频率、杜绝各种违规操作和不文明施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仍将是摆在各级政府部门、业界人士和广大学者面前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 2014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更是提出了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的布署,推进了全国各省市建筑信息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的进程。真正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 2015年11月《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即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强调建筑行业安全监管系统建设的全面覆盖工作给出指导意见。 2017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指出,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各项安全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于此同时,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在各行各业带来重大变革,信息化在建筑业应用越来越广泛。《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指出“增强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能力,优化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环境,加快推动信息技术与建筑业发展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塑造建筑业新业态。”。纲要要求“‘十三五’时期,全面提高建筑业信息化水平,着力增强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建筑业数字化、网络化、智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工程实名制管理制度 编制:胡汉春 审核:郑华丽 江苏蓝波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紫峰大厦项目部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分包单位主要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进场手续办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实名制系统建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电子考勤............................................ 错误!未定义书签。 5、临时出入登记........................................ 错误!未定义书签。 6、补办IC卡........................................... 错误!未定义书签。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实名制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工程 实 名 制 管 理 制度、流程、管理 项目编号:******** 实名制管理员:*** 2018年3月22日 目录 1.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2.实名制管理工作目标与计划 3.项目部实名制申报管理流程 4.项目部刷卡制度 5.项目部工资发放流程

6.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职责 7.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复印件 8.项目部培训会议签到复印件 9.项目部实名制悬挂制度流程照片 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防范民工工资纠纷,维护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项目工地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 名制管理。 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IC卡进行采集,IC卡由于项目部统一购买进行登记使用。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安全科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籍贯、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学历、工种等情况。五、项目部在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1天内及时发放IC卡,并在作业人员进场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作业人员遗失IC卡的,项目部应在核实后及时予以重新办理,并负责做好相关数据的衔接。

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一、在项目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目的 劳务实名制管理是劳务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将劳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劳务合同书编号、岗位技能证书号登记入册,并确保人、证、册、合同、证书相符统一,使项目对劳务分包人数清、情况明、人员对号、调配有序,从而促进劳务企业合法用工、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实施劳务精细化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在项目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意义 1、有利于督促劳务企业合法用工。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缺乏法律约束和保护,也给总包监督和司法仲裁增加了难度。通过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督促劳务企业、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履约行为,使劳务用工管理逐步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规避用工风险,减少劳动纠纷、促进企业稳定。 2、有利于开展劳务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实行持证上岗,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农民工未经过必要的安全和技能培训就进入施工工地,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掌握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工作经历,有利于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农民工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有利于监督劳务企业工资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损害农民工的合法利益,影响了企业稳定,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逐人做好出勤、完成任务的记录,按时支付工资,张榜公示工资支付情况,使项目可以有效监督劳务企业的工资发放。 4、有利于监督劳务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逐步推行将农民工纳入基本社会保险覆盖对象,要求劳务企业除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外,还应当为劳务人员建立大病、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总包企业了解劳务企业用工数、工资总额,便于总包企业有效监督劳务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5、有利于总包企业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总包企业掌握劳务人员数量、技能水平、流动情况、可以提前安排劳务队伍使用计划,预测劳务人员使用数量,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调配劳动力,有效促进项目现场管理。 6、有利于现场安全管理,避免恶性事件发生。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入场劳务人员凭工作卡刷卡进入施工现场,彻底杜绝闲杂人员混入施工现场,有利于现场制安管理。 7、有利于保存原始凭证,避免和依法处理劳动纠纷,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公开劳务人员考勤、工资支付、社保缴费情况并保存记录,在遇到劳动纠纷时可以作为法律依据,便于公安、司法部门及时依法处理纠纷,避免企业损失。 三、工作管理体系 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由公司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法务生产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加强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各单位加强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主管、协调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各项目、劳务分包方必须分别设置专(兼)职劳务管理员,明确劳务管理职责,劳务管理员要切实履行劳务用工管理职责,须参加各单位统一组织的上岗培训,地方有要求的要实行持证上岗。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苏州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PPP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二〇一九年七月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苏州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PPP 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以下简称“总承包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加强和推进项目管理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做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培训教育清“五清”目标,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和各管理方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建设的和谐与稳定,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现场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实名制管理人员范围:施工现场作业全部人员、后勤人员、零星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PPP项目工程(含混凝土自建站),工区和混凝土自建站统一简称“工区项目部”。各工区项目部每月25号对工区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进行更新和统计,管理台账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总承包项目部成立实名制管理小组,对台州市域铁路S1线范围内各工区实名制进行管理。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工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任组员。 第五条总承包部安质部负责各工区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责搭建实名制管理体系、收集并更新各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督促各工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建立台账对进场建筑工人的信息进行管理并定时跟新,按照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向相关政府部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传实名制信息,定期向公司项目管理部报送实名制信息等。 第六条各分部、各工区负责对各项目的实名制管理进行检查,负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劳动合同、建筑工人三级教育及劳保用品发放情况等。 第七条工区项目部负责检查建筑工人工资发放记录等。

建筑劳务实名制系统设计

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 设计方案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

以信息化为手段,动态监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劳务用工情况,构建全省统一的建筑劳务档案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等的重点监控,提高我省建筑业企业建筑劳务人员管理水平,防范建筑劳务人员工资纠纷,保障建筑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构建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促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设计依据: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的意见 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 理的通知 第二部分基本架构

第三部分系统组成、功能及建设目的

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由企业管理系统、监督管理系统和金融机构管理系统三部分组成。各系统的功能及建设目的如下: 1、企业管理系统功能:具备备案申请及信息更新、工程项目申报、派遣与考勤管理、工资支付管理和查询等。 主要目的:一是通过建筑备案和更新,确认本省和进辽建筑业企业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形成建筑企业信息数据库,实现全省劳务信息共享和有序监管,同时,为企业用工提供参考依据。二是通过工程项目申报,确定施工现场的劳务用工情况,为现场人员的考勤、工资发放提供依据;三是通过用工派遣和考勤管理,为企业加强建筑劳务用工精细化管理提供信息化平台,规范建筑劳务市场,解决当前存在的“以包代管”的突出问题,同时记录建筑劳务人员从业经历,为工资支付、解决劳资纠纷和防止恶意讨薪提供依据。四是通过实施网上工资发放管理,为企业加强工资管理提供信息化平台,强化总包和专业承包单位的责任,规范工资发放的程序和方式,建立防止工资拖欠的工作机制,保证工资实时足额发放。 2、监督管理系统功能:具备备案审核、工程项目审核、考勤和工资支付监控、投诉受理、资格培训管理、信用评价、统计分析和查询等。 主要目的:一是通过备案审核,确认企业信息、人员信息的准确性,通过工程审核,确认在现场项目中申报的劳务人员的准确信息,没有备案的和在别的企业施工的劳务人员无法申报;二是通过设定有派遣无考勤、考勤无工资发放记录、应发与实发不符等异常情况的提示信息和预警,以及投诉查处确认,实时对派遣考勤、工资支付两个关键环节进行

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制度2019版

******* 工程 实 名 制 管 理 制 度 ************ 有限公司******* 项目部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3)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4)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4) 3、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4)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5) 1、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5) 2、实名制系统建立 (5) 3、电子考勤 (5) 4、临时出入登记 (6) 5、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6) 6、工人退场 (6) 三、注意事项 (6)

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本工程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务工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 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劳 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项目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项目部 信誉,促进企业、项目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 天津市下发文的相关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建立总承包单位民工管理责任制 作业人员首次进入工地现场 由总承包项目部对作业人员基本 信息进行登记并录入实名制管理 动态人脸识别一体机 施工人员出入实行动态人脸 识别管理进行电子考勤+登记 施工作业临时出入人员退场 动态人脸识别 做好登记 办理退场手续并 管理进行电子 从动态人脸识别 考勤+登记 管理系统删除记 录

总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设 1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各分包单位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设1 名后勤管理员,负责工人生活区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 1 名,管理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合同的签订及现场施工。 (3)负责在项目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 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4)负责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对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 (6)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 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并确保人、册、证、合同、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 场。 (4)依据《劳务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 理和控制。 (5)负责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 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劳务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1)组织本单位工人落实实名制信息填报工作,参加进场培训学习工作,带领 工人严格执行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2)负责收集上报进场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制《劳务人员花名册》及 时上报项目部备案。 (3)负责收集本单位的相关资质文件、人员上岗证、工人劳动合同等并及时报

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农工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支付保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营改增”需要,解决好农民工(劳务)工资的支付和监督问题,保障民生资金安全,确保农民工(劳务)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保证农民(劳务)工切身利益,维护农民工(劳务)合法权益;防止劳务企业挪用资金、拖欠农民(劳务)工工资等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中铁八局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在建工程项目。不论是劳务作业分包单位还是专业分包单位,其进场作业人员均应按本实施细则办理。 第二章意义与目的 第三条农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支付保障实施细则能切实有效地降低劳务纠纷、保障农民工合法工资支付。要重点抓好“四关”,即实名制管理关、合同签订关、工作考勤关、工资发放关,从根本上维护项目稳定,保障项目施工顺利实施。在合同签订关中,要重点监督劳务工人与劳务公司、劳务工人与班组之间的合同签订,将劳务管理细化到班组和个人。

第四条主要作用 1、监督进场人员身份“合法”、有效,并履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义务。 2、监督《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签订有效,并100%覆盖。 3、考勤记录有效,随时了解其人员状况,为工程施工管理提供依据。 4、保障农民工资准确发放,提高农民工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 第五条公司成立农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支付保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协作; 组长:公司党政主要领导 副组长:分管成本副总经理 组员:公司成本管理部、财务部、安质部、工程部、法律事务部、人资部、纪监部等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项目劳务实名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设置及要求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项目书记 副组长:党群协理员(或专职劳务管理员) 组员:其它领导班子、财务部长、综合部部长、工经部长、安质部长、工程部长。

工地实名制管理制度

工地实名制管理制度 1 实名信息制度 ①信息管理 劳务队伍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进场前应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现场劳务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变动花名册,并向项目部办理变更备案;无身份证、无劳动合同、无岗位证书的“三无”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发现进场人员与花名册及证件不符时,须要求其立即退场。 ②进出场管理 进入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要佩戴工作卡,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属分包企业,没有佩戴工作卡的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施工现场安装门禁系统,劳务人员进出施工现场须打(刷)卡,记录出勤状况,项目劳务管理员通过采集卡对打卡机或门禁系统的考勤记录进行采集并打印,作为考勤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并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让每一个劳务人员知道本人在本期内的出勤情况。 2 实名培训制度 ①入场教育 劳务人员入场前进行企业文化、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安全技术交底、劳动保护等内容的教育并留存相关记录。 由项目部进行入场登记,发放工作卡。未经过入场教育不得发放工作卡和进入施工现场。 ②培训记录 劳务队伍建立劳务人员入场、继续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课时、考核结果、取证情况,并注意动态维护、确保资料完整、齐全。条件允许的项目部,可要求劳务队伍将劳务人员基本身份信息以及培训、继续教育信息等录入IC 卡,便于保存和查询。 项目部定期检查劳务人员培训档案,了解培训开展情况,并抽查检验培训效果。

3 实名工资制度 ①考勤制度 劳务队伍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编制出勤表,每日考勤,逐人记录工作量完成情况,并定期制定考核表。 ②工资发放 劳务队伍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及考勤考核表按月编制工资台帐,记录工资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张贴公示。劳务人员工资台帐须报项目部备案。 ③社会保险 劳务队伍按照施工所在地政府要求,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为劳务人员投保社会保险,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缴费名单报项目部备案。 4 实名产品制度 在现场作业前,组织对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能力的鉴定,防止出现人证不符和作业能力不足的现象。 在作业过程中,对各工序(工位)的作业人员姓名、工种、作业起止时间和作业内容(量)进行记录,作为追溯和考核的依据。 对于钢筋焊接、混凝土施工、防水作业、高大模板施工、外脚手架等涉及结构安全、施工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工序必须实施挂牌作业和登记。 5 IC卡制度 项目使用IC 卡管理制度。 ①人员信息管理:劳务队伍将劳务人员基本身份信息,培训、继续教育信息等录入IC 卡,便于保存和查询。 ②考勤管理: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安装打卡机,劳务人员进出施工现场进行打卡,打卡机记录出勤状况,项目劳务管理员通过采集卡对打卡机的考勤记录进行采集并打印,作为考勤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另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让每一个劳务人员知道自己在本期内的出勤情况。 ③门禁管理:将劳务人员准许出入项目施工区、生活区纳入管理系统。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江苏捷达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务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第三条公司鼓励项目部对一些成建制的活动实行劳务分包,选有资质的单位或由分包人挂靠法人实体签劳务分包协议。 第四条办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劳务用工。 第二章工程(或期任务)劳务分包 第五条各单位工程施工要采取劳务或工程等多种合作形式,如沥青前场摊铺、沥青拌和场生产、板梁预制、拌和料运输、起重班组等。要与有资质的正规单位合作,并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协议。必须明确其所用人员不和公司或项目部发生或存在劳动关系,是分包单位人员或承包人个人雇佣,承包费用不得以工资表形式出现。 第三章劳务用工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劳务用工指集团内各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劳务发票人员)、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条使用程序 (1)各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需使用劳务工,由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劳务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协助办理用工手续,然后进行统一调配; (2)特殊情况下,如需紧急使用的劳务工,应由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劳务用工申请手续。 第八条劳务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劳务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劳务工,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务用工进行检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发生劳动纠纷的,公司追究相关人责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经理(项目经理)承担。 第九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用工相关规定,不得再出现随意用工、隐性用工行为,同时将用工情况纳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日常检查督查范畴。各单位人员进出,必须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条劳务工在本公司工作期内,由用工部门负责其教育和管理,在用工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及有关部门,协议期满,用工部门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办理清退手续。 第十一条对于进入生产场所工作的劳务工,用工部门必须会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和思想教育,必须指派一名正式员工负责领导其工作,经常检查、督导和纠正其不规范操作和不安全行为,必要时可宣布停止其工作。 第四章劳务派遣用工 第十二条下列工种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可实行劳务派遣: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1 附件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总则第一章 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作业加强建筑用工管理,为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第一条 《中华、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 (国办发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19〕2017〔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第二条 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从业记录、 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建筑工第三条 人适用本办法。 并在全国建筑工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第四条 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 管理职责第二章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政策制定, 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对各省市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并统一制订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的相关技术标准, 并将处罚结果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制定建筑企业违反实名制行为的处罚标准, 台。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第六条 建立完善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的各项要求, 并对本行政及时和联通,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区域内各有关主管部门、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 查。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第七条 理的条款,并督促承包企业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并接受建筑企业负责本企业和所承建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第八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工程总承包、(包括:承包企业 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下同)包企业, 负责现场专业作业人员实(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员,在施工项目部配备专管理制度, 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 建筑用工企业(包括:使用自有建筑工人的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作业企业, 在工程落实合同中约定的实名制管理义务,应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下同)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标准

附件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劳务人员 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标准 一、基本规定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即施工企业自行编制或选用其它地区、企业已经成熟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在本标准中简称为实名制管理系统。 2、实名制管理系统的信息数据除符合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3、实名制管理系统的信息数据可多于本标准规定的数据,即可以对本标准未规定的相关信息内容进行增补。 4、本标准所涉及的省、市、区县行政区划名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2007规定相一致。 5、劳务人员身份证号码是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判断劳务人员唯一性的标识编码。在同一时间段内,一名劳务人员可以在一个施工企业的到多个项目上务工,但不能同时在两个施工企业务工。身份证号码应符合《公民身份证号码》GB11643-1999的规定。 二、应实现的几个功能

1、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日考勤功能。自动实时记录劳务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情况,可用身份证读卡器作为识别终端设备。 2、本企业各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实名情况数据信息归集功能。通过施工现场项目部专兼职工作人员按有关管理规定采集的劳务人员基本信息及日考勤信息,建立施工企业劳务人员实名数据库。 3、查询统计分析功能。查询统计分析本企业及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来源、素质结构等情况,实现实时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用工情况。可以按来源地区、文化程度、人员类别、岗位、技工等级、岗位证书类别、所属企业名称、企业类别、企业资质等级、进出施工现场情况等设置查询统计内容。 4、设置查询、统计报表打印功能。 5、设置对每次查询数据的Excel格式批量导出功能。 三、信息数据表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名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记录清况、工发放记录清况、进出项目时间清况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 第四条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格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本单位临时务工人员的选用及信息管理。 (二)安保部门 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持证上岗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分包队伍有权提出辞退意见。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六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岗位资格信息:职务、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 3、工资待遇信息: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分包队伍以作业组为单位设立考勤表,由劳务专管员坚持每天考勤,填写职工考勤表。 第八条项目部应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

劳务管理实名制方案.doc

劳务实名制管理专项方案 中建七局南阳分公司

目录 1、工程概况 3 2、开工前期策划 3 2.1生活区配套设施的规划 6 2.2各项管理职责的明确 6 2.3各项制度的建立8 2.3.1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8 3、各项管理办法的实施及基本流程11 3.1制定劳务分包采购计划12 3.2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12 3.3劳务分包人员进场13 3.4安全生产管理13 3.5现场劳动力调度13 3.6现场劳动力统计13 3.7现场劳动纪律13 3.8劳动力退场14 3.9分包队伍考核14 3.10现场工人生活区管理14 3.11施工现场劳务管理15 4、应急预案措施15 4.1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16

4.2预案的启动条件16 4.3应急处理程序16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 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开工前期策划: 2.1生活区配套设施的设置:

项目生活区临时设施设计、规划须考虑配套房的建设,例如:食堂、淋浴间、厕所、小商品店、开水提取处等配套设施,以尽可能的做到人性化设置,并保证满足施工人员基本要求, 2.2各项管理职责的明确 2.2.1项目经理部职责 分包队伍管理贯穿项目施工分包合同履约的全过程,覆盖项目管理的每个环节,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机构设置,本着职能不重叠、不漏项的原则,将下述职责分解到各个部门。项目经理部各管理部门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管理、搞好衔接,实施全面管理。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施工中进度计划表、设计变更提出劳动力使用计划。 (2)组织施工分包单位人员进场验证工作,收集、保管各种备案的材料。(3)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劳务人员入场培训教育工作,含三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质量意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企业规章制度教育等。 (4)建立工人出勤统计台账,及劳动力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对现场劳动力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劳动力进场情况。 (5)监督指导劳务作业班组班前活动。 (6)按照节点工期,对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情况进行考核。 (7)负责审核、监督检查施工分包单位的工人工资支付情况。 (8)成立“劳务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本项目劳务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和处理劳务纠纷问题。 (9)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行施工分包的预结算工作。 (10)定期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

劳务实名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新管理理念

劳务实名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管理方式 北京爱必优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魏和祥 1建筑企业劳务现行承包模式存在的问题 1.1建筑劳务流动性的特性 目前建筑市场劳务作业大部分实行劳务分包模式,项目工程劳务用工都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其实是由分包企业下属的劳务作业队伍或班组来完成项目固定工序。所以,随着施工进度的推进,劳务队伍也在随着施工工序的改变而不断更换,造成人员流动性大难于管理的局面。 1.2建筑劳务新生流量缺少 从事劳务的用工人员老龄化严重。建筑施工是一项体力消耗大,工作条件相对较差的工作。目前,很多年轻人特别是学历相对较高的年轻人不愿意从事该行业。现场劳务作业人员大多数为40-60岁的中年人,年轻的新生力量较少,高学历高技能的人才更是少之又少,造成劳务作业人员可选择范围少之又少,且资源过于集中。 1.3劳务工资不断增长 价格在不断上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整体的人工费都在不断提高,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的人工价格也在不断提高。从2008年至今,劳务作业人工费增长了超过150%-200%,个别工种的工资待遇市场增长已经超过300%。 1.4建筑劳务文化素质和技能素质问题 劳务工人的整理文化素质和技能素质不高。施工现场的劳务作业人员,因大部分年龄偏大,且都来自农村,受各方面条件所限,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一般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超过60%。有相关岗位为操作证的人数还不足总人数的10%。 2实名制管理在施工现场用不好的原因分析 2.1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利弊问题 劳务分包企业是劳务用工主体,承担劳务实名制管理责任。由于考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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