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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产品自愿性认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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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产品自愿性认证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证明产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它作为一种外部的质量保证手段,是由独立于供需双方且不受供需双方经济利益支配的第三方,采用工整、科学的方法,通过对市场上流通的商品进行评价和监督,达到正确指导公众消费尤其是集团购买的目的。产品认证分为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人证两种。前者是由政府通过立法开展的认证活动(如我国的3C 认证),一般被政府用来在特定领域规范市场和保护安全、环境等;而后者是由生产企业根据需要向认证机构自愿申请的认证活动,它比前者有着更广泛的市场适用范围。通常只有极少产品可被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对绝大多数产品而言,通过产品自愿性认证,将有利于推动市场向着健康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二、怎样开展产品自愿性认证委托人(生产企业)可自愿申请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对其产品进行认证。认证机构一般采取样品形式试验、工厂审查(包括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及现场检测)等步骤,做出认证评价的结果,决定是否通过认证,并给通过认证的企业颁发认证证书,准许其在通过认证的产品上使用自愿性认证标志,同时还要对其进行获证后的监督(每年至少一次的监督检查)。三、实施产品自愿性认证的意义首先,对生产企业,认证机构是在帮助企业做品牌。通过认证的企业一定是具有一定规模,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从而可增加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信任感。其次,对于消费者,认证机构是在为其购买产品把关,把一般用户不易获得的产品质量信息,通过认证的形式告诉用户,使用户能够买到放心,适用的产品。同时,认证机构也要受到社会方面的监督。设立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才能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认证机构的产品自愿性认证是市场行为,其活动必须要获得消费者、企业和国家有关部门各方面的认同才是有效的,因此认证机构的认证活动必须是独立、客观、公正的,不受任何一方的利益所左右,只有这样认证机构才能生存和发展。由此可以看出,产品自愿性认证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产品质量评价活动,它对于促进产业的发展,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更加有效地推动贸易活动起着积极的作用。四、部分公共安全产品即将开展自愿性认证为规范生产企业的市场行为,保护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安部已同意由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开展部分安全防范产品、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和刑事技术产品的自愿性认证工作(详细产品目录见后页),我中心将于近期开始受理认证委托人的申请。在上述产品质量监管中引入自愿性认证模式,将有利于企业自律和行业互相监督,也有利于加强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的有效监督和扶持;既有利于社会,又有利于整个行业中的每个企业,是保持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适应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以人为本、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五、中国安防认证中心即将开展的自愿性认证产品目录产品名称执行标准主要承检机构一、安全防范产品(一种)1、防盗安全门《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1998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

督检测测试中心等二、道路交通安全产品(五种)1、机动车测速仪《机动车测速仪通用

技术条件》GA 297-2001 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2、呼出气体酒精含量

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GA 307-2001 3、汽车行驶记录仪《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2003 4、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信号灯》GB 14887-2003 5、车身反光

标识《车身反光标识》GA 406-2002 三、刑事技术产品(二种) 1、警用多波段光源

《警用多波段光源通用技术要求》GA 235-1999 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2、“502”指印熏显柜《“502”指印熏显柜》GA 419-2003 六、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公共安全产品自愿性认证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备注1 申请

费 1500元基本收费2 审核费 3000元×人/日境外审核费用另行规定3 审定与注册费

200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介绍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介绍时间:2004-07-26 作者:国家认监委点击流量次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推动国家各种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贯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促进产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具有其它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认证制度由于其科学性和公正性,已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广泛采用。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政府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作为产品市场准入的手段,正在成为国际通行的作法。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四个统一” 的背景由于我国的认证认可制度建立在计划经济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由于管理结构和职能划分问题,认证认可工作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存在重复认证、重复收费等弊端。尤其是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制度,自建立以来就存在着多重体制、政出多门,发证与执法监督混淆,尤其是对内对外两套制度等问题。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国产品的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制度,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进口商品的安全质量许可制度。两个制度覆盖的产品大部分交叉,评价依据的标准和技术规则虽不完全一致但大部分重复、收费结构和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两个标志独立存在,互不认可。中外企业对此反映强烈。企业和外国政府多年来通过不同渠道,向国务院和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这一问题还成为我国入世谈判中屡屡被质疑的问题。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第十五次多边谈判中,有关方面的谈判代表强烈要求我国将内外两种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整合,建立符合世界贸易规则要求的新的认证制度。为此,国务院领导 在年月明确指示:将国产品的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制度与进口产品的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统一为一个制度,做到“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目录,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既按“四个统一”的原则重新建立我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为全面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的需要,发挥我国认证认可制度的总体效应月30 日国务院又决定将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上隶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国家质检总局,业务上直接接受国务院授权,是主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最高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能是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的认证认可工作。这种组织结构的调整,为“四个统一”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实现奠定了组织保障基础。 2001年12月7日,国家质检国家质检总局和认监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新的“四个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发布了“四个统一”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国家认证认可制度发展到了新阶段,即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制度建立和发展阶段。也标志着中国入世承诺的兑现。 尽管,“四个统一”的实现是国家认证认可制度建立的重要标志,但“四个统一”并不意味着全部统一了由原国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相关产品的强制性评价制度(如:入网、许可、注册等制度)、并不意味着真正解决了产品评价活动与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区分问题。统一的国家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尚需时日,尚需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的支持。 三、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文件体系

中国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

中国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CCC认证 国家认监委主任王凤清指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规定。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 公布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 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 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时间 CCC认证企业进入市场的必备标志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 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 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 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 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 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 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

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这次公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覆盖的产品是以原来的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安全认证及电磁兼容认证产品为基础,做了适量增减。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于该项目需要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审批,还需要一段时间,最迟会在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前,即2002年4月30日前对外公布。 (六)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将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体系通用要求理解要点

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体系通用要求 理解要点 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体系通用要求是基于GB/T19001:2000标准对申请自愿性产品认证的组织的质量体系提出的补充要求,申请自愿性产品认证的组织的质量体系在满足GB/T19001:2000的基础上,还必须满足以下15条质量体系通用要求,下面就是这15条要求的理解要点: 1 检测资源 组织的基础设施至少应包括为完成相关行业产品标准所规定的常规出厂检验项目所需的检测资源。 理解要点: 组织应配齐完成相关行标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所需的检测仪表,且仪表的测量精度应满足测试要求。若组织配备的检测仪表不能完全满足检测要求,至少应采取适宜的控制措施(如租用、借用等)。 2 顾客反馈问题处理及通报 组织应及时处理顾客反馈问题,并通报可能被反馈问题影响的其他顾客。 理解要点: 对顾客反馈除应及时处理外,如果反馈问题带有共性,组织还应及时通知其他被此问题影响的顾客。如某顾客投诉

其电缆出现了质量问题,经原因分析,是所用护套料有问题,则组织还应通知购买了使用该批护套料所生产的其它电缆的顾客。 3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变更 组织应明确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变更的控制方法,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变更后应进行必要的测试以确保关键元器件或材料的变更不会对最终产品的性能或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理解要点: 1)组织使用的器件和原材料根据其对最终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一般应分为“关键”和“一般”两类; 2)组织应明确对关键元器件或材料的变更(包括更换材料型号或更换材料供方)控制方法,变更实施后应通过必要的测试对变更结果进行验证; 3)组织确定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至少应包括泰尔认证中心发布的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附件1所规定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4 生产过程控制 组织应识别组织的关键过程并明确控制方式,关键过程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可行时,组织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视,以确保过程在受控条件下进行。 理解要点:

自愿性产品认证通用要求

编号: CQC/RY000-2002 自愿性产品认证通用要求 受控状态:受控 受控编号: 发布2002/11/5 实施2002/11/1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 言 为了保证CQC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认证各项工作符合ISO/IEC导则65、IAF对导则65的解释文件、CNAB认可准则相关文件要求,以及CQC产品认证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使各项相关活动得以规范有序进行,制定本通用要求。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主要起草人:陆梅 边婧 刘平 本通用要求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授权解释。

修订:1 第 1 页共 12 页版号:1 修订日期:2003.10.15 1.总则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发布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结构为通用要求+特殊要求,认证要求由两部分组成,各部分不能单独使用。本实施规则通用部分适用于CQC发布的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 CQC产品认证的模式是产品型式试验+初次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型式试验 c. 初始工厂审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2.认证申请 2.1 填写CQC提供的申请资料 a.正式申请书 b.工厂审查调查表(首次申请表) c.一致性声明 2.2 提供与申请人等有关的资料 a.申请人的注册证明(首次申请时) b.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c.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d.生产厂的注册证明(首次申请时) e.商标的注册证明

修订:1 第 2 页共 12 页版号:1 修订日期:2003.10.15 f.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审查报告(如有) 2.3 提供与产品有关的资料(根据产品情况提供,并参考各个《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 a.产品总装图、电器原理图、线路图、产品说明书 b.电参数表 c.关键元器件及材料清单 d.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e. CB测试证书、CB测试报告(申请人持CB测试证书申请时) 3.型式试验 按照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的规定进行。 4.初始工厂审查 4.1审查内容 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 CQC派审查员对生产厂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1)进行审查;对产品的质量检测如有特殊要求,应按照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的要求进行核查。 4.1.2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审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型号进行一致性检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若认证涉及多系列产品,则每系列产品应至少抽取一个规格型号做一致性检查。 1)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 2)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时的样品一致;

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

3认证相关知要 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 “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 当前的“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分别为: 1.CCC+S 安全认证标志; 2.CCC+EMC 电磁兼容类认证标志; 3.CCC+S&E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4.CCC+F 消防认证标志; CCC认证资料提供清单 一.初次申请或相关信息变更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3.生产厂的组织结构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4.申请认证产品工艺流程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5.例行检验用关键仪器设备(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清单(初次申请 或变更时提供); 6.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7.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8.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9.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10.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11.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二.同类产品再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3.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4.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6.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7.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3C强制认证产品检测提供文件清单 1.送样登记表; https://www.sodocs.net/doc/be17089005.html,C申请详细资料; 3.产品说明书; 4.产品规格书; 5.产品维修手册; 6.产品电路图(包括原理图和印制刷线路版图); 7.同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产品与覆盖型号产品的差异说明; 8.产品与安全有关的关键元部件明细表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明细表; 9.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10.产品的CB测试证书和报告(如有); 11.产品的商标使用授权书(如有); CCC工厂检查基本要求 第一条工厂是保证获证产品符合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第一责任者。 第二条工厂应按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与经认证机构确认 合格的样品一致的认证产品。 第三条工厂应及时了解认证机构在网上公开文件中的信息及要求。

2016年自愿性产品认证真题(带答案)

自愿性产品认证真题 (2016年6月18日) 1. 审核方案:() (A)是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 (B)针对特定时间段所策划,并具有特定目的的一组(一次或多次)审核 (C)将收集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的结果。 (D)与审核准则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 2. 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文件是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 (B)质量计划是对特定的项目、产品、过程或合同,规定由谁及何时应使用哪些程序和相关资源的文件 (C)质量手册是规定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 (D)文件是信息及其承载媒介 3.关于特性描述最恰当的是() A特性是固有的 B特性是可区分的特征 C特性是定量的 D有各种类别的特性 4.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时,应对每一个被评价的过程提出四个基本问题,不包括: A过程是否已被识别并适当规定 B资源是否已被分配 C程序是否得到实施和保持 D在实现所要求的结果方面,过程是否有效 5.八项质量管理原则是GB/TI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 (A)附加条件 (B)理论基础

(C)重点要求 (D)核心内容 6.根据GB/T19000标准中关于“产品”与“过程”的关系,以下正确的是(). (A)产品质量与过程质量相互补充 (B)产品质量决定过程质量 (C)产品是过程的结果 (D)产品是过程的输入 7.据GB/T19000标准中“要求”的定义,以下说法错误的是(B ). (A)要求包括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要求或期望——需求 (B)必须履行的要求是指在文件中阐明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 (C)通常隐含的要求是指惯例或一般做法,是不言而喻的需求或期望。 (D)要求可以由顾客或其他相关方提出。???可以由不同的相关方提出 8.下属于GB/T19000标准中八项质量管理原则内容的是(). (A)持续改进、与供方互利关系、管理职责、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 (B)持续改进、过程方法、全员参与、领导作用 (D)以顾客为关注焦点、过程方法、统计技术、领导作用 9.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是()(A)确认 (B)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确认。 (C) 试验 (D)检验

CQC自愿性认证

申请编号: 生产厂编号: Application No : Factory No: CQC自愿性认证申请书 Application for the CQC Certification □CQC标志认证□RoHS □节能认证□节水认证(节字)□环保认证 申请日期/Date: 产品类别/Product sort: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China Quality Certification Centre

1.申请人/Applicant 1.1申请人名称/Name of Applicant: 1.2 付款人名称、地址/Name 、Address of Payer: 1.3申请人地址、邮编/Address and post code of Applicant: 1.4证书邮寄地址、邮编/Address and post code of certificate mailing: 批准书/各类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Address and post code of approving for change of certification or notice of suspension, withdrawal, cancellation or resumption: 1.5 组织机构代码: 1.6联系人/Contact Person: 1.7电话/ Telephone: 1.8传真/Fax: 1.9电子邮件/E-mail: 1.10移动电话/Mobile phone: 2. 代理机构或中国办事处/Name of Agent or office in China: 2.1 代理机构/中国办事处名称/ Name of Agent or office in China: 2.2 联系人/Contact Person: 2.3电话/ Telephone: 2.4传真/Fax: 2.5电子邮件/E-mail: 2.6移动电话/Mobile phone: 3. 制造商/ Manufacturer(where the equipment is produced): 3.1制造商名称/Name of Manufacturer: 3.2制造商地址/Address of Manufacturer: 3.3联系人/Contact Person: 3.4 电话/ Telephone: 3.5 传真/Fax: 3.6 电子邮件/E-mail: 3.7移动电话/Mobile phone: 4. 生产厂/Factory(where the equipment is produced): 4.1生产厂名称/Name of factory: 4.2生产厂地址、邮编/Address and post code of factory: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与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与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得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对涉及人体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健康、环境保护以及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得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第三条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主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得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术规范得强制性要求、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统一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她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得产品应当遵守本办法。 凡列入《目录》得产品,必须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下简称认证证书),并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她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二章强制性产品认证得组织管理 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得规章与制度,批准、发布《目录》。 第七条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得管理与组织实施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认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协调有关认证工作得重大问题; (二)拟定、调整并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目录》; (三)制定与发布列入《目录》得产品得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认证实施规则); (四)确定列入《目录》得产品认证适用得认证模式; (五)制定与发布认证标志,制定认证标志管理规定; (六)规定认证证书得式样与格式;

自愿性认证真题

1.审核方案:() (A)是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 (B)针对特定时间段所策划,并具有特定目的的一组(一次或多次)审核 (C)将收集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的结果。 (D)与审核准则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述或其他信息。 2.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文件是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 (B)质量计划是对特定的项目、产品、过程或合同,规定由谁及何时应使用哪些程序和相关资源的文件 (C)质量手册是规定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 (D)文件是信息及其承载媒介 3.关于特性描述最恰当的是() A特性是固有的 B特性是可区分的特征 C特性是定量的 D有各种类别的特性 4.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时,应对每一个被评价的过程提出四个基本问题,不包括: A过程是否已被识别并适当规定 B资源是否已被分配 C程序是否得到实施和保持 D在实现所要求的结果方面,过程是否有效 5.八项质量管理原则是GB/TI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 (A)附加条件 (B)理论基础 (C)重点要求 (D)核心容 6.根据GB/T19000标准中关于“产品”与“过程”的关系,以下正确的是(). (A)产品质量与过程质量相互补充 (B)产品质量决定过程质量 (C)产品是过程的结果 (D)产品是过程的输入 7.据GB/T19000标准中“要求”的定义,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要求包括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要求或期望 (B)必须履行的要指在文件中阐明的要求。 (C)通常隐含的要指惯例或一般做法,是不言而喻的需求或期望。 (D)要求可以由顾客或其他相关方提出。 8.下属于GB/T19000标准中八项质量管理原则容的是(). (A)持续改进、与供方互利关系、管理职责、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 (B)持续改进、过程方法、全员参与、领导作用

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目录大全

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下面按大类列出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目录大全。 一、电线电缆(4种) 1.电线组件 2.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 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 4.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6种)

1.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 2.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3.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 4.热熔断体 5.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6.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 三、低压电器(9种) 1.漏电保护器 2.断路器(含RCCB、RCBO、MCB) 3.熔断器 4.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5.其他电路保护装置(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 6.继电器(36V低于电压1000V) 7.其他开关 8.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 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1种) 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16种) 1.电钻(含冲击电钻) 2.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3.电动砂轮机

4.砂光机 5.圆锯 6.电锤(含电镐) 7.不易燃液体电喷枪 8.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 9.攻丝机 10.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 11.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 12.电链锯 13.电刨 14.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 15.电木铣和修边机 16.电动石材切割机 六、电焊机(15种) 1.小型交流弧焊机 2.交流弧焊机 3.直流弧焊机 4.TIG弧焊机 5.MIG/MAG弧焊机 6.埋弧焊机 7.等离子弧切割机 8.等离子弧焊机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1-6批)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 一、电线电缆(共5种)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6种) 三、低压电器(共9种)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共16种) 六、电焊机(共15种)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他们的组合 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 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 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 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 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 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和快热式电热水器 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 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的真空吸尘器 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用作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并带有电热元件的电器 10.电熨斗: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 11.电磁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采用电磁能加热的灶具,它可以包含一个或多 个电磁加热元件 12.电烤箱:包括额定容积不超过10升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烤箱、面包烘烤器、华夫烙饼模和类似器具 1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和类似用途的多功能食品加工器 14.微波炉:频率在300MHz以上的一个或多个I.S.M.波段的电磁能量来加热食物和饮料的家用器具,它可带有着色功能和蒸汽功能 15.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包括家用电灶、分离式固定烤炉、灶台、 台式电灶、电灶的灶头、烤架和烤盘及内装式烤炉、烤架 16.吸油烟机:安装在家用烹调器具和炉灶的上部,带有风扇、电灯和控制调 节器之类用于抽吸排除厨房中油烟的家用电器 17.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 18.电饭锅:采用电热元件加热的自动保温式或定时式电饭锅

中国强制产品CCC认证132种.

中国强制产品CCC认证-3C在线---CCC认证目录 2005年7月12日星期二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一、电线电缆(共5种 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 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6种 耦合器(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热熔断体、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三、低压电器(共9种 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含RCCB、RCBO、MCB、熔断器、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其他电路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继电器(36V低于电压1000V、其他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位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刀开关、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共16种 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六、电焊机(共15种 小型交流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等离子弧焊机、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电阻焊机、焊机送丝装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枪、电焊钳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他们的组合 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 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 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 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 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和快热式电热水器 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 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的真空吸尘器

2018年CTC自愿性产品认证合同书

2018年CTC自愿性产品认证合同书 申请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认证机构: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乙方) 依据乙方发布的相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公开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以下范围的产品自愿认证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节能认证□产品节水认证 □产品安全认证□产品环保认证□产品健康认证 □服务认证 具体认证范围详见申请书附件 一、甲方乙方的职责和权益 (一)甲方: 1.甲方自愿向乙方提出认证申请,并已仔细阅读相关公开文件并按乙方要求提供认证申请书及有关附件材料。 2.甲方在接到乙方认证受理通知后应及时交纳认证费用,同时接受乙方按照认证规则、程序安排的现场审核,提供评价所需要的信息。 3.甲方现场审核存在问题较多需要进行跟踪审核时,应按乙方的安排接受跟踪审核。 4.甲方获得认证证书后,在有效期内应保证质量体系和产品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甲方有权在认证产品及宣传资料上使用乙方颁发认证书和相应的ctc认证标志,但甲方在使用证书和标志或进行有关认证宣传时,应正确表述认证范围不得采取模糊或暗示等误导的方式夸大认证范围。

ctc认证标志只能使用在认证证书所界定的工厂生产的认证范围内的产品上,甲方不得私自转让使用。 5.甲方在证书有效期内必须接受乙方安排的监督审核,按规定及时交纳年金等监督审核费,需要时,甲方还应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见证评审、专项监督。 6.当甲方认证产品或质量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如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顾客有重大投诉、组织机构、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乙方将视情增加监督审核次数,费用由甲方承担。 7.当监督结果为暂停、注销或撤销时,乙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在暂停期间或注销、撤销证书后,甲方应立即停止在宣传中使用认证证书或在产品上使用ctc认证标志。 8.甲方负担乙方派出的现场审核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 9.甲方有权就认证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向cnas、cnca提出申诉。 (二)乙方: 1.乙方应按认证规则、程序的要求,对甲方的认证申请范围、场所实施现场审核,与甲方协商合理安排现场审核等评定工作。 2.乙方应和甲方协商,就每次现场审核人员和时间做出妥善安排,并以书面方式提前通知甲方。当甲方认证产品或质量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如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顾客有重大投诉、组织机构、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乙方有权采取不事先通知的方式,对甲方实施例外的飞行检查。

【推荐】必须要做(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产品

必须要做(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产品 必须要做(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产品如下: 认证目录(第一批) 一、电线电缆(共五种): 1、电线组件2 、矿用橡套软电缆3、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及车车辆用电线电缆4、额定电压450V/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5、额定电压450V/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六种): 1、器具耦和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 2、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 3、热熔断体 4、小型熔断器的馆装容断体 5、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 6、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三、低压电器(共九种): 1、漏电保护器 2、断路器(含RCCB、RCBO、MCB) 3、熔断器 4、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5、其它电炉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 6、继电器(36V<电压<1000V) 7、其它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体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

关、刀开关)8、其它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一种) 1、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共十六种): 1、电钻(含冲击电钻) 2、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3、电动砂轮机 4、砂光机 5、圆锯 6、电锤(含电镐) 7、不易燃液体电喷枪 8、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 9、攻丝机10、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11、插入式混凝土震动器12、电链锯13、电刨14、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15、电木铣和修边机16、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六、电焊机(共十五种): 1、小型交流弧焊机 2、交流弧焊机 3、直流弧焊机 4、TIG弧焊机 5、MIC/MAG 弧焊机 6、埋弧焊机 7、等离子弧切割机 8、等离子弧焊机 9、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10、焊接电线耦合装置11、电阻焊机12、焊机送丝装置13、TIG焊焊炬14、MIG/MAG焊焊枪15、电焊钳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十八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商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它们的组合。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含申请流程)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 一.适用产品: 建筑物装修用的吸水率平均值E≤0.5%的瓷质砖(适用于第三批强制性认证产品) 二.认证依据标准: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三.初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注册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与认证产品有关的协议或合同(如OEM、ODM协议书及其他有关授权书等); 4.工厂检查调查表; 5.产品描述(认证产品中关键原料或含关键原料的砖坯及粉料种类、来源和关键原料最高使用量); 6.其他需要的文件(视情况提供,如: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等)。 关键原料通常指内照射指数 IRa>1.0、外照射指数 Iγ>1.3 的富含放射性核素的原料。当产品的放射性水平接近限量值(如内照射指数 IRa>0.9、外照射指数 Iγ>1.2)时,应对主要原料进行筛查,确定关键原料的种类。 四.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初始工厂检查): 为保证生产企业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能够持续符合认证及适用标准要求,CQC 进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五.基本原则: 初始工厂检查时,生产企业应有认证产品在生产。当认证产品无生产时,生产企业应提前告知 CQC 生产计划以便及时安排工厂检查。 CQC 在受理认证委托后,应指派具有资格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组成检查组,对生产企业进行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初始工厂检查范围覆盖认证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必要时,CQC 可到生产企业以外的场所实施延伸检查。 六.申请流程: 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 认证机构向我企业发出“认证收费通知”和“送样通知” ↓ 申请人送样到指定的检测机构 ↓ CQC收到样品检测进度后,在确认申请人相关费用付清后,向申请人发出正式受

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情况

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范围

序号 产品类别 标准 产品代码 实施规则 认证模式 13 防水涂料 YB/T5108《玻璃窑用大型粘土质耐火 CTC/TVa-OP01 3511 《建筑防水涂料产品认证实施规 同上 则》

序号产品类别标准产品代码实施规则认证模式 18 19 石材幕墙用 胶粘剂 中空玻璃用 密封胶 JC887《干挂石材幕墙用环氧胶粘 剂》 JC/T989《非结构承载用石材胶粘 剂》 JC/T914《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 胶》 JC/T486《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剂》 GB1 3663.1 《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 部分:管材》 GB1 3663.2 《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 部分:管件》 GB/T 18742.2《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第2 部 分:管材》 GB/T 18742.3《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第3 部 分:管件》 GB/T 18993.2《冷热水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 道系统第 2 部分:管材》 GB/T 18993.3《冷热水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 道系统第 3 部分:管件》 GB/T 10002.1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 材》 GB/T 10002.2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 件》 GB/T 5836.1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 材》 GB/T 5836.2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 件》 GB/T 18992.2—2003《冷热水用交联聚乙烯(PE- X)管道系统第2 部分:管材》 GB/T 18997.1《铝塑复合压力管第1部分:铝管搭 接焊式铝塑管》 GB/T 18997.2《铝塑复合压力管第2部分:铝管对 接焊式铝塑管》 3771 3771 3632 CTC/TVa-OP05 石材幕墙胶粘剂产品认证实施 则》 CTC/TVa-OP06 《中空玻璃用产品认证实施规 则》 CTC/TV L-OP01 建筑塑料管材和复合管材产 品 认证实施规则》 同上 同上 同上

正规代办CQC自愿性产品认证的机构

我国从2002年5月1日起实行国家强制认证制度(CCC ),对于列入“CCC ”目录的产品实行强制认证,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产品若需要认证,采用自愿认证的方式,CQC 标志就是自愿性认证标志。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简称CQC )是中国最大的专业认证机构。CQC 及其设在国内外的分支机构是中国开展质量认证工作最早和最权威的认证机构。其主要业务是,经授权承担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工作和CQC 标志认证。认证类型涉及产品安全、性能、环保、有机产品等。 CQC 以“独立公正,规范准确,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为境内外企业提供服务。经原国家商检局授权CQC 承担CCIB 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业务; 2001年6月中国国家进出口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 )按照ISO/IEC 导则65评定认可,开展CQC 产品认证业务。同年6月CQC 还通过了IECEE 国际同行专家的现场评审,并于2001年9月份成为我国继 CCEE 以后第二个可以颁发和认可CB 测试证书的国家认证机构

(NCB)。CQC 的产品认证的认证范围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电工产品、汽车、摩托车、轮胎、安全玻璃、音视频产品、信息产品、医疗器械、安全防范产品、日用五金、陶瓷、水泥、机床、玩具、阀门、小型汽油机等多种类产品。 CQC产品认证的模式是:型式试验+初次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认证的申请,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督。 CQC产品认证分为六个阶段: a. 产品认证申请; b. 产品型式试验; c.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颁发CB测试证书和CE符合性证书无此阶段); d. 认证结果评定及批准认证证书;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法规

3C定义 (1)什么是3C认证? 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替代原来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制度。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或3C认证。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也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基本做法。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三)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四)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五)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 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包括家用电器、汽车、安全玻璃、医疗器械、电线电缆、玩具等产品,其中CQC被指定承担CCC目录范围内18大类146种产品的3C认证工作 (2)哪些产品需要申请CCC认证? 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这次公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覆盖的产品是以原来的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安全认证及电磁兼容认证产品为基础,做了适量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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