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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编号:SM-ZD-29184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

密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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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制度措施,强化技术防范,不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有效监督。

第四条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

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审订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

(二)研究解决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三)对发生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泄密事件及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做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保密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指导、监督和检查。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的编制及实施工作;

(二)监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

(三)组织开展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专项检查和技术培训;

(四)参与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风险评估、分析及安全保密策略的制定工作。

第六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的制订和实施;

(二)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技术措施的落实及运行维护管理;

(三)负责建立、管理信息设备台帐;

(四)负责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策略的制定、调整、更新和实施;

(五)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风险分析,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建议,并编制安全保密评估报告;

(六)开展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技术检查工作;

(七)涉及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审查、审批;

(八)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结合工作实际设定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安全审计员,分别负责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保密和安全审计工作。“三员”的权限设置应当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安全保密管理员与安全审计员不得由一人兼任。

没有涉密信息系统,只使用单台涉密计算机的单位,应

当配备安全保密管理员。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及集团公司对涉密人员的要求;

(二)熟悉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各项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熟练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四)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上岗培训,并获得上岗资格。

第三章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

第九条建设涉密信息系统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进行,安全保密设施必须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第十条建设涉密信息系统,应当在方案设计前,由保密委员会根据所建系统拟涉及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确定保护等级。

第十一条涉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设计应当选择具有相应涉密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方案按照建设系统的对应密级进行定密和管理。建设方案完成后,由保密办报请上级保

密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并备案。

第十二条涉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系统集成、综合布线、系统服务、系统咨询、软件开发、工程监理等,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资料应当根据需要控制发放,并做出登记。工程完工后,应当按登记如数收回。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三条涉密信息系统所采用的安全保密产品,必须选用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授权测评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并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检测报告中所描述的适用范围及其有效期。

第十四条涉密信息系统的测评工作统一由集团公司保密办委托国家涉密信息系统测评中心兵器分中心实施。

第十五条涉密信息系统经测评完成,取得涉密信息系统检测评估报告后,由上级保密管理部门向集团公司保密办正式提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投入使用申请书》,并经集团公司保密办审核批准后,报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领取《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

第十六条新建涉密信息系统在投入运行前,应当经地方保密工作部门审批,在未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前,不得投入使用。在正式运行之前,不得存储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第十七条涉密信息系统在设计、评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发生失泄密事件或因有关工程信息资料泄露导致涉密信息系统防护措施失效、削弱的,属于建设单位责任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属于其他环节责任的,由相关环节负责人负责。

第四章信息设备台帐与标识管理

第十八条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建立信息设备总台帐,内设机构或部门应当相应建立二级台帐。信息设备台帐可按以下类别分类:

(一)计算机,包括服务器、用户终端;

(二)网络设备和外部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网关、网闸、VPN设备、打印机、制图(绘图)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外接式)等;

(三)安全保密产品,包括计算机病毒防护产品,密码产品及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检测、边界防护和电磁泄漏发射防护等产品;

(四)移动存储介质。

第十九条各类台帐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计算机管理台帐:部门、责任人、名称型号、密级或用途、操作系统安装日期、硬盘序列号、IP地址、MAC 地址、使用情况等;

(二)网络设备和外部设备管理台帐:部门、责任人、名称、型号、使用情况等;

(三)安全保密产品管理台帐:责任人、名称、型号、检测证书名称和编号、购置时间、使用情况等;

(四)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台帐:部门、责任人、名称、编号、序列号、密级或用途、使用情况等。

第二十条信息设备台帐管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并建立、健全信息设备从配置到销毁全过程的报告、审批和定期核验机制,确保信息设备台帐能够适时、准确的反映信息设备的客观情况。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对信息设备进行标识管理。设备标识由公司统一制作。

标识内容应与台帐信息的主要内容相符,并保持完好。不得故意损毁、涂改、撕揭或擦除。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的服务器、用户终端、外部设备、存储介质、安全保密产品等,应当根据其处理和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或主要用途进行标识。标识应当粘贴在明显位置,并与涉密信息的存储部件相关联。

移动存储介质如无法粘贴标识的,可以采取不可擦除的方式标注。

第五章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

第二十二条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严禁使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络;

(二)严禁使用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及其它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三)严禁将涉密计算机接入内部非涉密网络。

有关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有关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

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

计算机网络安全 保密管理制度

温卫发〔2008〕21号 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使卫生系统计算机系统在管理和应用中做到安全保密,依照国家保密局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和市委保密委员会《关于加强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的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

3、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向外提供网站信息和资料。用于联网的计算机,其用户名、口令及联网方式、技术、网络系统要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提供。 4、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措施,并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和杀毒,确保计算机安全、正常运行。 5、涉密文件禁止保存在计算机和网络中,禁止通过网络传递,U盘、软盘和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严格保管,除需存档和必须保留的副本外,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样品、纸张等必须立即销毁。 6、网络管理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文件丢失或漏洞。对网络内储存的信息要每天检查,防止涉密文件和其它需要保密的内容进入网络。 7、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介质可采用光盘、硬盘、U 盘和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8、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9、发生异常现象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网络管理员必须做出及时处理。需要报案的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证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 实施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受理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简称部资质办) 许可条件: 一、一级资质申请条件 (一)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3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65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 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90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管理能力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信息化 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院信息系统内所有计算机的安全保护,适用 本规定。 第三条工作职责 (一)每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都是计算机安全员,计算机安全员负责本人在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确使用、日常使用维护,发现故障、异常时及时向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报告;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院内: 1、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制度、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 2、计算机信息系统档案的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的检查; 3、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包括信息资料备份, 病毒防护、系统安装、升级、故障维修、安全事故处理或上报等); 4、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外部单位的沟通、协调(包括计 算机信息系统相关产品的采购、安装、验收及信息交换等);5、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审查小组负责局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内、对外发布信息审查工作。

第二章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要求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 审查员必须取得省计算机安全培训考试办公室颁发的计算 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并由局领导任命,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面接受局领导的直接领导。 第五条计算机安全员必须经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 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第六条由计算机信息管理员根据环境、条件的变化, 定期组织计算机安全员开展必要的培训,以适应计算机安全防护和操作系统升级的需要。 第三章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由计算机信息管理员专人管理,未经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计算机房。 (二)计算机房服务器除停电外一般情况下全天候开机;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暂停联网、暂时停机等安全应急措施。如果是电力停电,首先联系医院后勤部门,问清停电的原因、何时来电。然后检查UPS电池容量,看能否持续供电到院内开始发电。 (三)计算机房服务器开机时,室内温度应控制在17度,避免温度过高影响服务器性能。 (四)计算机房应保证全封闭,确保蚊虫、老鼠、蟑螂等不能进入机房,如在机房发现蚊虫、老鼠、蟑螂等,应及时杀灭,以防设备、线路被破坏。

信息网络安全与保密管理制度.doc

信息网络安全与保密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局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防止泄密和不合理使用,规范全局系统信息化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化网络、计算机设备安全、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内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纪检组长、总**师及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处室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安全和保密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同志任主任,**任副主任。**为信息安全和保密办公室成员,负责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日常运作与联络。 二、人员管理 (一)重要岗位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 1.对重要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管理,并对上网信息进行保密检查,切实做好保密防范工作。 2.重要岗位中的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严格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3.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加强网络监控,若发现计算机或网络遭到大规模的攻击,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资料泄露的情况,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及时将情况

上报信息安全和保密办公室和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4.重要岗位的重要资料要做好备份,以防止资料遗失、损毁。 5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遵守局信息储存、清除和备份的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及时更新系统漏洞补丁,升级杀毒软件。 6.信息安全和保密办公室要加强重要岗位的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情况的监督,定期进行检查,提高泄密隐患发现能力和泄密事件处置能力,共同做好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人员离岗离职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有关处室应即时取消其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访问授权,收回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相关物品。 三、信息安全、保密管理 (一)计算机及软件备案管理制度 1.购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由局信息中心统一组织购买,并由信息安全和保密办公室对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有关信息参数登记备案后统一发放。 2.信息安全和保密办公室要建立完整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技术档案,定期对计算机及软件安装情况进行检查。 3.计算机要安装正版信息安全防护软件,及时升级更新操作系统漏洞补丁与信息安全软件。 4.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范文(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 FS-QG-77066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Computer security man ageme nt system model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直) 为加强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单位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 第二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网络必须与国际互联网物理隔离。各单位接涉密网络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如果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照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 shi on Desig n Co., Ltd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包括涉密信息系统和非涉密信息系统) 安全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标准和中核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涉密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定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的系统或网络,包括机房、网络设备、软件、网络线路、用户终端等内容。 第三条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要本着“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科学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加强检查、落实制度”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和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第四条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防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标准、规定和集团公司文件要求进行设计、实施、测评审查与审批和验收;未通过国家审批的涉密信息系统,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人代表是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第一责任人,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措施的落实,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条件保障,督促检查领导责任制落实。 第七条公司保密委员会是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二)协调处理有关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的重大问题,对重大失泄密事件进行查处。 第八条成立公司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领导小组,保密办、科技信息部(信息化)、 党政办公室(密码)、财会部、人力资源部、武装保卫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单位为成 员单位,在公司党政和保密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协调公司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九条保密办主要职责: (一)拟定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各项保密防范措施; (二)对系统用户和安全保密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审查涉密信息系统用户的职责和权限,并备案; (三)组织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密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提出涉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保密要求; (四)会同科技信息部对涉密信息系统中介质、设备、设施的授权使用的审查,建立涉密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制度,每年对涉密信息系统安全措施进行一次评审; (五)对涉密信息系统设计、施工和集成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进入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产品进行准入审查和规范管理,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密性能检测;(六)对涉密信息系统中各应用系统进行定密、变更密级和解密工作进行审核;(七)组织查处涉密信息系统失泄密事件。 第十条 科技信息部、财会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制定安全保密防护方案;(二)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策略、运行安全控制、安全验证等安全技术措施;每半年对涉密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整改措施,经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领导

保密制度完整版本

保 密 制 度 重庆XXX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一、 XXX保密教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保密教育工作,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公司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把保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保密教育的对象、内容和形式 第三条公司保密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员工,重点是公司涉密人员和专、兼职保密管理工作人员。 第四条保密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等相关保密管理工作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各项保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四)保密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 (五) 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保密知识; (六审计相关部门安排的其它保密宣传教育内容。 第五条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的形式:

(一)利用召开保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 (二) 在组织新员工培训时,安排保密教育内容; (三) 每年度组织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培训,涉密人员保密培训时间不少于15学时,每学时不少于50分钟; (四) 重大涉密活动前组织有针对性的保密宣传教育; (五) 在涉密人员上岗前、在岗时、调离涉密岗位、参加重要涉密活动前,组织保密教育,履行保密提醒制度。 第三章保密教育工作的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第六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负责保密教育工作的策划、指导及具体实施。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保密教育工作的实施: (一)负责起草公司保密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组织和安排公司的保密教育活动; (三)组织和安排涉密人员的年度保密培训工作和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的保密培训工作; (四)为公司保密教育活动提供资料; (五)安排和组织新员工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的日常保密教育工作。 第八条对在保密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公司将给予相应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九条涉密人员和专兼职保密管理工作人员无故不参加保密教育培训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或取消其从事涉密工作的资格。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正文)

关于计算机保密与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局机关计算机保密及安全管理,保守国家秘密,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使用,发挥办公自动化的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计算机安全操作技术管理 第二条各部室的计算机由办公室统一建立包括机器配置、维修记录、更换部件等内容的计算机档案。每台计算机要明确专人管理,使用者为计算机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条使用者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程序使用计算机。按正常步骤开启和退出操作系统;不得随意改动计算机操作系统内设置网络的有关参数;不得随意删改计算机统一设置的系统软件;应经常清理计算机内无用文件和垃圾站内无用信息,保持正常的硬盘空间。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接线板的开关)。 第四条使用者要确保计算机在无病毒状态下工作。计算机要加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杀毒软件(一般一个月)和定期杀毒(一般一星期一次);对初次使用的软件、数据载体(软盘、U盘、移动硬盘、光盘)应经杀毒软件检测确认无病毒和无害数据后,方可投入使用。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与计算机管理员联系,在与室机关局域网切断连接的情况下,及时消除病毒。 第五条计算机主要是用于业务数据的处理及信息传输,提高工作效率。严禁上班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及安装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第六条使用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时,要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国务院2000年9月颁布的(第292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不得进入色情网站、反动网站等非法网站。不得利用室机关的网络设备传递反动、错误的信息。违反此条规定者,由办公室收回使用者的计算机,并按相关的规定给予惩处。 第七条计算机的购置和维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计算机出现异常现象(如网络错误或系统死机等),应及时与办公室管理人员联系,由办公室指派专业人员维修,不得自行拆卸修理,以免造成使用者数据的破坏。维护人员修理后需作修理记录以便备查。 第八条使用者要爱护计算机和网络设备,不得随意拆装上网计算机的网卡和网线等网络设备。 第三章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条计算机操作中,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和室机关的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硬盘中存储确定为密级的文档,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时,必须切断与国际互联网的连接状态。不得利用计算机国际互联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络进行收集、整理、窃取国家秘密的活动;利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送、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十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严禁传输绝密级涉密信息。对机密级、秘密级涉密信息,应当分别作出"机密"、"秘密"标志,加密后在有关保密网络传输。禁止在国际互联网上传递一切涉密信息。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内部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集团内部信息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迅速快捷; 第二条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容包括:机房、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局域网、网页、集团网站、集团所有信息数据、互联网及其它一切与信息系统有关的使用和管理事项(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服务器、UPS、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防火墙、监控服务器、存储介质等)。 第三条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由信息科统一管理、维护对使用单位和个人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请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规定》使用和管理信息系统。 第四条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系统建设应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率效果以及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五条本制度只涉及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不包括工业过程控制的计算机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及各事业部和分、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一条信息科负责集团与计算机信息有关的一切日常事务,主要职责:

(一)信息科负责机房和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资产管理等日常事务; (二)负责计算机信息咨询、市场调查、信息系统长远规划,制定、执行、监督并实施信息系统相关规定; (三)负责各类计算机信息政策、信息资料、信息文件的收集与整理; (四)负责网络信息安全,计算机病毒防治,网络运行质量监控等相关事宜; (五)全程参与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硬件及其配件的计划、采购、维护和安装; (六)全程参与各类软件的开发、采购、安装及维护和使用指导; (七)制定集团计算机信息产品的使用标准和使用权限,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八)负责集团网页设计、开发或与外单位合作开发集团网站。维护集团网页和网站的日常运作与安全管理,及时更新或提醒更新网页和网站的内容,确保网上内容的新颖性和时效性,监督使用国际互联网; (九)规划组织各类信息技术的咨询和培训,确保集团范围内计算机使用者拥有基本操作技能;并定期组织对集团各单位计算机使用水平的考核; (十)检查、监督集团范围内所有信息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各类信息资源的管理和使用符合集团的

GB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能力的五个等级,即: 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 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 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 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 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 本标准适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技术能力等级的划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随着安全保护等级的增高,逐渐增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271 数据处理词汇 3 定义

除本章定义外,其他未列出的定义见GB/T 5271。 3.1 计算机信息系统computer information system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3.2 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trusted computing base of computer information system 计算机系统内保护装置的总体,包括硬件、固件、软件和负责执行安全策略的组合体。它建立了一个基本的保护环境并提供一个可信计算系统所要求的附加用户服务。 3.3 客体object 信息的载体。 3.4 主体subject 引起信息在客体之间流动的人、进程或设备等。 3.5 敏感标记sensitivity label 表示客体安全级别并描述客体数据敏感性的一组信息,可信计算基中把敏感标记作为强制访问控制决策的依据。 3.6 安全策略security policy 有关管理、保护和发布敏感信息的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 3.7 信道channel 系统内的信息传输路径。 3.8 隐蔽信道covert channel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发布时间:2009-07-23 作者: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的五个等级,即: 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 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 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 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 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 本标准适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技术能力等级的划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随着安全保护等级的增高,逐渐增强.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5271 数据处理词汇 3、定义 出本章定义外,其他未列出的定义见GB/T5271. 3.1 计算机信息系统computer information system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3.2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trusted computing base of computer information system 计算机系统内保护装置的总体,包括硬件、固件、软件和负责执行安全策略的组合体。它建立了一个基体的保护环境并提供一个可信计算系统所要求的附加用户服务。 3.3 客体object 信息的载体。 3.4 主体subject 引起信息在客体之间流动的人、进程或设备等。 3.5 敏感标记sensitivity label

表示客体安全级别并描述客体数据敏感性的一组信息,可信计算基中把敏感标记作为强制访问控制决策的依据。 3.6 安全策略security policy 有关管理、保护和发布敏感信息的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 3.7 信道channel 系统内的信息传输路径。 3.8 隐蔽信道covert channel 允许进程以危害系统安全策略的方式传输信息的通信信道/ 3.9 访问监控器reference monitor 监控器主体和客体之间授权访问关系的部件。 4 、等级划分准则 4.1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 本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通过隔离用户与数据,使用户具备自主安全保护的能力。它具有多种形式的控制能力,对用户实施访问控制,即为用户提供可行的手段,保护用户和用户信息,避免其他用户对数据的非法读写与破坏。 4.1.1 自主访问控制 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定义和控制系统中命名拥护对命名客体的访问。实施机制(例如:访问控制表)允许命名用户以用户和(或)用户组的身份规定并控制客体的共享;阻止非授权用户读取敏感信息。 4.1.2 身份鉴别 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初始执行时,首先要求用户标识自己的身份,并使用保护机制(例如:口令)来鉴别用户的身份,阻止非授权用户访问用户身份鉴别数据。 4.1.3 数据完整性 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通过自主完整性策略,阻止非授权用户修改或破坏敏感信息。 4.2 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 与用户自主保护级相比,本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实施了粒度更细的自主访问控制,它通过登录规程、审计安全性相关事件和隔离资源,使用户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4.2.1 自主访问控制 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基定义和控制系统中命名用户对命名客体的访问。实施机制(例如:访问控制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保守秘密关系部队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部队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部队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四,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保密科长: 保密成员: 浙江卓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本公司在部队建设工程中的保密工作,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制度。 二、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6、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8、不在普通电话中传递秘密事项; 9、不携带秘密材料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公司由专人负责管理保密档案,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如发现属于部队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四,各类保密资料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保密科长: 保密成员: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科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计算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制定一个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综合管理。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四、计算机的使用保密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1、对所有计算机进行登记备案,定期核查; 2、设置开机口令并定期更换,防止口令被盗; 3、安装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软件,并及时进行升级;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 4、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5、严禁同一台计算机既上互联网又处理涉密信息。 五、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保密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1.严禁与国际互联网和非密设备连接,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一机两用; 2.禁止使用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外围设备、网络交换等设备; 3.不得擅自进行数据信息交换,确有需要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并通过光盘刻录的方式进行; 4.初始配置涉密计算机时,应对硬盘进行格式化,操作系统初始化处理,落实安全保密防护措施,备案登记,并在显著位置张贴相应的密级标识; 5.不得擅自修改、删除涉密计算机系统的保密防护措施和系统设定,严禁降低计算机密级或更改工作用途; 6、涉密计算机应在指定办公场所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变

更办公场所,甚至带出办公场所; 7.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bios密码、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且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并定期更换; 8.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修要由专业人员来本单位维修,并指定专人现场监督,严禁修理人员复制或读取涉密信息,确需送外维修的应拆除涉密信息存储部件; 9.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不再使用或处理涉密信息时应及时将涉密信息存储部件拆除并销毁,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出售、遗弃或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信息系统的类型

信息系统的类型 □信息系统的基本类型 信息系统可以是人工的或基于计算机的,独立的或综合的,成批处理的或联机的。通常的信息系统是上述各种类型的组合。当然它不能即是独 1.独立的系统是为了满足某个特定的应用领域(如,人事管理)而设计 2.综合的信息系统通过它们使用的数据而被综合在一起。系统利用一个资源共享的数据库来达到综合的目的。例如,工资系统要求正常地从人 3.以人工系统为基础已经开发出各种各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到目前为止,在进行人工“计算机化”时,仍然缺乏设计经验和(或)缺少信息服务人员与用户之间的交流。也就是说,基于计算机的系统的工作流程直接借鉴了人工系统的工作流程。通常这些系统是独立的,而且把计算机仅仅用作为数据处理机。在设计这些系 4.信息系统也能按成批处理、联机处理或二者组合来分类。在成批处理系统中,将事务和数据分批地处理或产生报表。例如,银行将大量的支票编码,然后在一天结束时,将所在支票分批、排序并进行处理。又如,为了防止航空公司在塔拉斯一个售票点与在亚特兰大的另一个售票点同时出售从洛杉矶到旧金山的某一航班的最后一张机票,航空公司系统订票必须是联机的,以反映数据库当前的状态。多数联机信息系统也有成批处

即使出现了信息资源管理(IRM)系统,而且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潜力得 到了广泛的承认之后,大多数系统仍然是独立的成批处理系统。如今这些 系统中多数已经失去了使用价值,而且被重新设计成综合的、联机的系统。通过定义可知,“综合”要求业务领域经理和公司领导密切地合作。信息 服务专业人员可以作为顾问,而有关综合信息系统与业务领域的冲突和差 异则应该由用户团体来解决。解决这些差异以真正实现综合的环境是信息 □社会团体的信息系统 在每个社会团体的每个专业领域都能发现数据处理系统或信息系统 的潜力。下面我们按社会团体列举出这些实行计算机化的专业或应用领域。对于某种程度在专业上相近的系统多数可以综合在一起(例如,工资,会计和人事)。下面给出的清单只是为了说明可能的应用领域,并不包括 1.通用系统:(1)工资 (2)收帐 (3)付帐 (4)总帐 (5)库存管理 和控制 (6)人力资源开发 (7)预算 (8)财务分析 (9)采购 (10)字 2.制造业:(1)定货输入和处理 (2)分配和发送 (3)生产调度 (4) 制造资源计划(MRP,通常又称物料需求) (5)市场分析 (6)计算机辅助 设计(CAD) (7)计算机辅助制造(CAM) (8)项目管理和控制 (9)成本标 3.保健:(1)病人结帐 (2)病房统计 (3)配方(包括药剂的相互影响) (4)护士站调度(5)诊断 (6)入院管理 (7)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 1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落实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安全系统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二条办公室是全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职能部门,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技术保障工作。 第三条局域网分为内网、外网。内网运行各类办公软件,专用于公文的处理和交换,属涉密网;外网专用于各处室和个人浏览国际互联网,属非涉密网。上内网的计算机不得再上外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应当在制定的涉密信息系统中处理。 第四条购置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须按照保密局指定的有关参数指标,信息中心将新购置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有关信息参数登记备案后,经办公室验收后,方可提供上网IP 地接入机关局域网。 第五条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严禁同一计算机既上互联网又处理涉密信息; (二)信息中心要建立完整的办公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技术档案,定期对计算机及软件安装情况进行检查和登记备案; (三)设置开机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 个字符,并定期更换,防止口令被盗;

(四)安装正版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软件,并及时进行升级,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 (五)未经信息中心认可,机关内所有办公计算机不得修改上网IP 地址、网关、DNS服务器、子网掩码等设置; (六)严禁使用含有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七)严禁将办公计算机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确因工作需要需携带有涉密信息的手提电脑外出的,必须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第六条涉密移动存储设备的使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分别由各处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做到专人专用专管,并将登记情况报综合处备案; (二)严禁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在内、外网之间交叉使用; (三)移动存储设备在接入本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之前,应查杀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 (四)鼓励采用密码技术等对移动存储设备中的信息进行保护; (五)严禁将涉密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第七条数据复制操作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将互联网上的信息复制到内网时,应采取严格的技术防护措施,查杀 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严防病毒等传播; (二)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从内网向外网复制数据时,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局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局的安全保密制度。 二、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局内局域网计算机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三、严格限制接入网络的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或网络共享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设置,确保信息安全保密。 四、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和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并安装必要的局域网ARP拦截防火墙。 五、本局酝酿或规划重大事项的材料,在保密期间,将有关涉密材料保存到非上网计算机上。 六、各科室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七、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QQ或MSN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含秘密)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QQ或MSN传递和报送。 一、岗位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未经批准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安装物理隔离卡,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撤掉网络。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科长负责严格审查上网机器资格工作,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3、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二)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科室需妥善保管,且需填写“涉密存储介质登记表”。 3、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柜中。 4、各科室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xxxxxx公司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xxxxx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国家秘密信息安全,根据国保发(1998)1号文件精神,依照BMB17-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BMB20-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涉密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规定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由本单位的各类涉密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用户终端)、网络设备、外部设备、存储介质、安全保密产品等构成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包括:信息系统基本要求、台账、维修、报废、审计、安全保密防护、密码保护、存储介质、外出携带、互联网计算机使用等内容。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严禁涉密信息系统直接或间接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网络;严禁使用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和信息设备进行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第五条保密办公室负责公司各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及涉密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章台账、维修、报废管理 第六条本单位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设备总台账由保密办公室负责统计、维护和管理,涵盖本单位的各类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用户终端)、网络设备、外部设备、存储介质、安全保密产品等。 第七条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分台账。由各部门负责统计、维护和管理。 第八条台账应以电子和文档版本形式存在,总台账和分台账内容应当吻合,并与实物相符,发现问题实时更新台账,保证台账与实物相符。 第九条台账信息按照设备分类,应包含以下信息: ㈠计算机台账应当包含:密级、放置地点、使用人、操作系统版本、安装时间、硬盘物理号、IP地址、MAC地址和使用情况(包含再用、停用、报废、销毁等);见附表九。 ㈡存储介质台账应当包含:责任人、名称、型号、密级、启用时间、标识和警示语以及销毁时间;见附表十。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为保守秘密,防止泄密问题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坚决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公安专网计算机上使用。 (2)接入公安专网的计算机严禁将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严禁将机内文件设定为网络共享文件。 (3)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公安专网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并要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 (4)禁止将保密文件存放在网络硬盘上。 (5)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6)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的材料通过警综平台传递和报送。 (7)涉密计算机严禁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8)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信息上网必须经过所领导严格审查,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9)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10)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11)应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12)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要提高保密意识,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13)严禁互联网计算机接入公安专网。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介绍

三树医疗器械管理软件介绍 “三树器械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是根据新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依据多年对医疗器械行业服务经验,在行业专家的指导下,专门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发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它能够满足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全过程及质量控制的有关要求。本软件目前已得到数百家医疗器械客户使用验证,得到各级药监检查部门的认可。 一、软件的流程控制 二、功能介绍 1.基础信息管理 ★系统能够通过输入用户名、密码等身份确认方式登录系统,并在权限范围内录入或查询数据。★系统能够对各岗位操作人员姓名的记录,根据专有用户名及密码自动生成。

2.采购管理 ★对首营企业和商品的证照、资质审核登记,保证合作企业和经营商品的合法性。 ★对企业各项证照自动预警管控。 ★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优化采购业务流程。 ★制定合理的管理监控方式,防止采购漏洞。 首营企业流程:首营品种流程: 采购流程:采购退回流程: 3.销售管理 ★严格审核控制客户资质、经营范围或者诊疗范围,按照相应的范围销售医疗器械。

本模块支持从销售订单、发货、销售出库完整的销售全业务流程,可以实现对价格、报价、信用、订单多角度管理与分析,实现销售订单的全过程跟踪管理,提高订单响应速度和产品交付率。 销售流程:销售退回流程: 4.库存管理 ★对采购、销售、盘点进行全面的管理,提供准确的库存信息。 ★通过对需要进行保质监控的存货设定失效期以及保质期预警天数,自动对存货保质期、失效期提供预警。 ★通过各种库存分析数据,形成丰富的库存分析报表实现库存展望、对呆滞积压、库龄等进行分析。 ★对库房商品养护环节,提供了相应的监控办法。 ★对不合格品进行登记,用以备查;确定处理的,按照不合格品流程处理。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养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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