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1.人员入厂管理制度

入厂人员必须自备安全帽,如因故未携带安全帽可在门卫处借用,并交纳50元押金,出厂时将安全帽返还门卫,由门卫将押金退还。安全帽如丢失或损坏,押金则作为赔偿款不予退还。

在施工现场长期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胸卡,凭胸卡入厂。

临时来厂办事人员必须在门卫处办理相应的登记,并经门卫与办事部门联系验证后方可放行。

上级领导检查或者参观,各参建单位接待部门应提前到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备案,凭接待胸卡进出厂门,也可由接待人员凭胸卡带领集体进出厂门。

特殊时期应依据特殊的管理规定、办法执行(如火灾、事故、疫情、重大活动等)。

无胸卡或未经验证登记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进出人员严禁攀爬场区围墙(围栏)和厂区大门。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照提示牌指示从主道路通行,严禁擅自穿行各施工区域。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流动吸烟,应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吸烟。

严禁赤背、穿高跟鞋、拖鞋、露脚趾后脚跟的凉鞋、裙子进入施工现场。

严禁在厂区随地便溺。

酒后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参加各种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注意各类警示、提示牌,远离危险区域。

2.车辆入厂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办公用车辆必须按要求办理“车辆通行证”或“特别通行证”,“车辆通行证”必须经门卫查验后方可通行,“特别通行证”可免检通过。

临时来厂的车辆必须在门卫办理相关登记和抵押驾驶证手续,并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临时车辆通行证”在车辆离场时必须退回门卫。

“车辆临时通行证”由门卫负责办理,办理时要求登记来厂事宜、相关联系人、车牌号,经与相关联系人验证并抵押驾驶证后,发放相应的车辆临时通行证。

无相关车辆通行证件的车辆严禁入厂。

严禁自行车、摩托车进入厂区,应按照门卫指示停放到指定位置,门卫人员不负责对自行车、摩托车进行保管。

客运车辆必须由#1门(进厂大道门)出入,货运车辆及工程作业车辆必须由#2门(混凝土搅拌站大门)出入。

所有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行驶,限速为15公里/小时。

3.物资器材出厂管理制度

物资、材料出厂必须按要求办理物资器材出门证,出门证在承包商内部的审核按照承包商相关管理规定和程序进行,并加盖承包商公章后,到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由相关主管进行审核,最后由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盖章后方可使用。

门卫负责对物资、材料出门证上相关内容与车辆拉运实物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无出门证或车辆拉运实物与出门证不符的门卫人员不得放行,并就地扣留,组织调查并报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进行处理。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