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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炼钢厂对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中修期间外委人员及炼钢厂职工人身安全和检修井然有序,保证检修进度,特对外委单位做如下规定:

1.外委单位在施工前对本单位职工搞好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本单位职工的安全行为。

2.外委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在现场全程监护。经常与炼钢厂保持联系,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3.外委单位如使用炼钢厂设备,必须经同意后方可动用。

4.外委单位在施工中必须采用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5.外委单位职工必须服从炼钢厂的安全管理,遵守炼钢厂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炼钢厂的安全监督。

6.在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确保人身安全。

7.在煤气区域动火要有专人监护,并请煤防人员监护。

8.使用氧气、乙炔时,必须保持7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乙炔要有回火装置。9.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由炼钢厂专业电工接线,送电。严禁私拉,私接。10.电焊机一、二次线不允许有破损部位。一次线不能超出3米,接线要由电工操作。严禁带电接二次线。同时要有外壳接地保护。

11.配合拆除安装的天车工,由外委单位指挥时只准一人指挥,严禁多人指挥。12.在处理传动、转动、电器设备时必须执行摘挂牌制度。

13.人员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特殊工种必须持特种操作证。

14.炼钢厂有权纠正违章行为,甚至经济处罚,外委人员不得拒绝和无理取闹。15.若外委单位不遵守以上规定或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本单位或炼钢厂职工人身伤害,由外委单位负全责。

16、如外委单位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炼钢厂安全管理条例进行考核处理。

17、本规定最终解释权,炼钢厂安全科。

炼钢厂

2010年1月1日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70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 第二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避免因外委施工单位在公 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并因此带来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注:外委施工单位是指公司使用的建筑工程队、设备安装工程队、技术改造工程队、防腐、保温等工程队伍。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各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国 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公司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其安全施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每项安全施工项目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公司工程部负责独立工程项目的安全综合管理。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作业安全的全面管理。 第七条公司安全部负责对外来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综合监管。 1审查各项资质,建立外委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等台账。 (1)施工单位有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业绩介绍等资质复印件。 (2)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证、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电工类作业证、焊工类作业证、油漆类作业证、高空类作业证及其它类作业证等)的复印件。(若是复训人员,需将复训审核日期一页一同复印在资格证下方,以证明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性) (3)施工单位项目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相关资质等复印 件。 注:公司资质可只带复印件,人员资质带原件、复印件。所有资质复印件上必须盖施工单位公章,可标注金达公司专用等证明。 2、负责审核工程施工安全方案。 3、负责施工单位人员入厂前安全培训、安全告知。安全培训时间 不少于16学时,同时做好培训记录,组织培训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 相关人员不准进厂作业。培训内容包括: (1)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

如何做好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

外委施工是指委托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完成某项施工。有些企业本身不具备条件开展某项工程施工,所以需要外委给专业队伍来建设;也有些企业将部分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检修、保运工作及零星工程,采取外委方式交付给一些外委施工单位承担,这样可节约本企业用工成本和运营成本。但由于外委施工队伍对企业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上赶工期抢进度等原因,时常导致外委施工队伍伤亡事故的发生。 主要问题分析 企业方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主要问题如下: 企业方以包代管。企业方只注重对资料部分审查,而忽视对施工单位的人员素质、技术力量、施工设备、技术方案等其他因素审查和管理。资质审查流于形式,导致很多小型承包单位采取挂靠有资质的单位来招标,或有资质的单位中标后层层转包、分包的现象。 对施工队伍管理主体不清晰。一些合同委托部门待合同签订后就只管抓进度、不管安全,甚至安全环保管理部提出整改要求,还有些部门出面“说情”或搬出领导来强调“进度”重要性,给安全管理带来了阻碍。 安全培训流于形式。一些企业认为,外委施工单位劳动者并非本企业员工,没必要过多投入安全培训,致使入厂安全培训走过场。 作业现场监管不到位。一是项目所在单位安全管理缺失,如总公司设备部外委了某生产车间设备检修工程,那么施工单位人员未必会听从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在此情况下,生产车间发现违章行为就需报告设备部或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导致安全管理执行力大打折扣。二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按企业正常情况下配置,在大型项目施工期间多家施工单位同时进厂,安全管理人员不足就尤为突出。三是施工单位与企业方的特种作业审批程序不一致,致使施工过程安全管理难度很大。 外委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管理主要问题如下: 安全投入不足。一些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导致作业现场一些老化、损坏的安全用具仍继续使用,甚至使用不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专业资格和素质。设置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单位是普遍现象,部分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专业管理能力,当企业方提出整改要求时,有的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站在施工单位角度百般狡辩。 作业人员专业素质低。施工队伍对部分技术工人采用临时招聘补充,而使用最多的是大量流动性大、文化低甚至是文盲的劳务工,这样的劳务工群体即使突击安全培训,效果也微乎其微。 工程转包、分包现象严重。有的单位通过工程招标后,将中标项目分解成若干子项目,然后分包给多家单位施工,或转包给其他无资质单位,转包、分包后就撒手不管。 现场管理考核力度不够。一般企业方安全管理人员不会对施工单位人员直接管理或进行经济考核,只能通过施工单位自主管理。而施工单位为抢进度,有些现场管理人员对企业方的处罚采取自掏腰包了事,导致违章屡禁不止。 对策与措施 首先,应规范合同管理。对外委施工单位要严格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从合同立项、招标、资信调查、合同条款拟定到合同履行、立卷归档实行全过程的规范管理,重点做好以下三点: 资质审查。一是招投标阶段要着重审查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材料)等,如果合作过的单位,企业相关方还需提供之前的资信记录。施工人员的信息采集表,包括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工人的自然情况、资质证书、安全培训记录等,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需

煤矿外委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某某煤炭有限公司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管理程序,确保外委队伍安全生产,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六条公司为施工单位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司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监管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承包的项目工程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协议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工程质量及其他相关具体要求,协议必须经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双方企业印章。 第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对承担的项目工程应成立项目部,项目部负责项目工程的安全 第九条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一)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负监管责任。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便于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三)按照隐患处理“五落实”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解决在安全生

产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四)向公司及时如实汇报项目工程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在项目工程开工前,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完整记录。 (二)施工单位对招收的新职工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管理“红线”》、《重大隐患及“三违”辨识标准》等一系列安全管理规定,并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有权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进行违法、违章等作业。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承揽工程范围内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工程 作业”命令,并责令撤出作业人员。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发生事故时,按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执行;施工单位的事故统计由公司负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入井前必须参加安全监督部和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井前培训和考试(不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由安全监

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

外委外协施工单位 安全生产管理 协 议 书 编号: 项目名称: 发包单位(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下称乙方): 承包形式:切块输出□? 土建维修□设备维修□ 设备安装□技术改造□其它维修□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合同编号: 或委托协议编号: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为了切实加强外委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XX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一章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有权要求并监督承包商认真贯彻执行《XX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否则甲方依据承包商(乙方)违章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第三章)对其进行处理。 第二条有权审查乙方施工资质,有权拒绝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承包单位签订协议。 第三条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乙方建立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档案。 第四条按照规定为乙方办理《外委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许可通知单》、用水、用电、用火以及通行证等审批。 第五条有权对乙方生产、检修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对查出问题能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据承包商违章行为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查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有权按承包商违章处罚规定进行罚款直至停工整顿。 第六条对乙方的车间级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安全风险预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第七条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第八条乙方发生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第二章承包商(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第九条乙方是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外委单位精细化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外委单位与公司的安全、健康、环保目标相一致,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秩序,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4. 4.1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4.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1.2 具有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资质资格。 4.1.3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附安全主管、安全员名单,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4.1.4 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规程齐全。 4.1.5 有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4.1.6 有外委施工单位人员花名册及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4.1.7 外委施工单位自带的特种设备,如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并具有合格证书。 4.1.8 需公司支持,到用电、用气或有毒有害区域作业的,必须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4.1.9 外委施工人员严禁到非施工区走动、逗留、休息,严禁私自动用公司的各种生产设施。进放生产厂区必须佩戴安全帽,并走安全通道。 4.1.10 4.3安全管理 4.3.1 安全环保部应检查外委单位人员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者,以及老、弱、病、残者、童工应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调整,不得冒名顶替。人员调整,要先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备案后实施。 4.3.2 外委单位人员入厂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实行“一人一卡制”,培训合格后持合格证(绿卡),方可入厂作业。 1.1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环保部对外委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安全环保部发放合格证(红卡)。 1.2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设备责任部门对持红卡外委单位作业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协议编号:HG-AQXY-2012-40 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外协单位施工 安 全 协 议

有效期限: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04月30日项目名称:炼铁厂烧结系统烟气脱硫项目 建设单位(甲方):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协议有效期: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04月30日 签订地点: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签订时间:2012年11月15日 工程内容:炼铁厂烧结系统烟气脱硫项目 进厂时间:2012年11月15日 开工时间:2012年11月15日 为使工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按时顺利完成,防止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就施工过程中双方各自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形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 1、负责对外协施工单位相关资质的审查。对外协施工单位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在项目施工前要向乙方交待清楚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隐患告知交底; 3、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防范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违章、有隐患及时制止,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考核; 4、负责组织外委工作单位作业过程中工伤事故和险肇事故的分析及事故的上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用水、电等动力资源时,由甲方负责指定接点,提供方便; 6、甲方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 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根据工程项目内容,进行双辨识,负责任的制定并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同时双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

外委施工队管理办法

外委施工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圆满完成神山露天矿基建时期的各项任务,根据金烽煤炭分公司?关于神山露天矿矿采剥运排等施工方案的会议纪要?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二章准入程序 第一条凡中标后参加神山露天矿基建的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前,矿方将按《合同》内容结合露天矿施工特点对施工队伍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设备情况等进行考核审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具体入矿手续如下: 第二条由驻矿安监处负责审验施工队设备是否适宜采场作业,同时要求出示设备所有权证明,签注意见并备案。符合要求,方可填表进入下一道程序。 第三条由机电组检查设备状况是否完好,能否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签注意见并备案。调度室根据施工设备性质分类统一编号管理。 第四条由综合办查验施工人员计划生育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有效,签注意见并备案。 第五条由驻矿安监处组织对施工队伍人员进行入矿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并查验驾驶证、操作证,培训后考试合格发放安全资格证及上岗证,签注意见并备案。 第六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填报《开工报告》,按程序经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审批程序表返回矿调度室存档。 第三章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第七条所有外雇设备及人员要纳入矿统一管理。 第八条所有施工队伍都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矿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九条严格执行矿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确保工程位置及工程量符合计划要求。未完成当月生产任务根据欠量情况,将对施工方处2~5万元的罚款;对连续两个月完

不成计划或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施工方,矿方可另行组织队伍替代。 第十条施工方必须每月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包括外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培训学习教育,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安监处负责检查。 第十一条施工期间,原则上施工队要保持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如确实需要更换或增减人员,必须到驻矿安监处登记。新进矿人员必须经过安监处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所有施工队作业人员都要统一组织班前会,并将当班的设备数量、作业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当班领导,以便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安排生产。 第十三条所有施工队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必须服从现场管理、检查人员的指挥,对拒不听从的,管理、检查人员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强行到安监处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作业资格。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矿里各级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行为。 第十五条在矿期间,由于施工方的责任(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煤矿“三大规程”及矿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及非伤亡事故,其损失及后果全部由施工方负责。 第十六条矿里每季度统一组织,对外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强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作业资格。 第四章工程费用结算管理 第十七条矿建剥离量以甲方组织实测工程量(土石方量),结合工程性质,根据合同规定的单价按月支付施工方。 土建、安装工程在工程完成后,经有关方验收合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用。 第五章其它管理 第十八条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矿方的组织各种会议(包括矿调度会、现场协调会、班前会)、学习、检查活动。 第十九条施工管理办法由驻矿安监处及矿调度室负责督查,对不按要求实施的,轻者要求其立即整改或停产整顿。重者报请矿里取消其作业资格。

关于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办法

关于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小山煤矿外包工程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考核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小山煤矿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安全生产法》 (三)职责 1、负责外包工程的招标工作。 2、负责外包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督。 4、负责承包方安全资质审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安全管理内容 (1)外包工程实行业主负责制的原则,严禁以包代管。 (2)承包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及企业内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及规定。 (3)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协议书前,告知安健环部(大修前10天,小修前5天,日常开工前3天)并通知承包方到安健环

部签订《外包工程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4)部门、班组禁止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向外发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承接工程后不得再行转包。 (5)建设方有权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违反矿规定的施工单位进行制止、处罚、停产整顿、直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施工现场。 (6)承包方自备的施工机具、器具,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给施工人员配备足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7)工程协议书签订前,由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对所承担的工程施工计划、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合格。 (8)工程开工前发包单位应按一定比例预留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设备事故,按合同要求相应扣减安全施工保证金。 (9)发包单位的安全职责 a、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b、把承包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记录和资料进行备份。 c、在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水灾、火灾、爆炸、触电、中毒、机械伤害等以及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建设方须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工作“三措”(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谁审批谁负责,建设方负责对审查合格的“三措”进行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10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 理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电力企业生产外委安全管理规定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企业生产项目外包安全管理,提升电力企业安全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电力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企业生产项目外包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履行业主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项目外包工作要服从安全的大局,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福建省境内从事电力生产有关的所有生产项目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改造等工作。 第二章业主单位的职责 第四条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所辖生产区域安全生产负总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生产项目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单位)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五条全员持证上岗。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省安监局和福建电监办联合发放的《安全资格证书》,其他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第六条必须与承包单位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的承包单位必须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应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各项外委、外包、保产、施工等项目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的外委、外包、保产、施工单位(以下统称为外委方)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3、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3.1安全管理部、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是对外委方实施安全监管、考核的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外委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项目主体单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全面负

责辖区内外委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3.3审控部负责签订合同时,对安全协议、技术协议签订的审查工作。 4、资质审定 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负责各项目的外委方的资质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招投标。 4.1资质审定的内容 4.1.1外委方必须提供承揽工程相应的等级资质材料(包括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2具有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器材、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或设施; 4.1.3外委方已健全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并保证有专人严格组织实施; 4.1.4外委方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证》; 4.1.5施工作业人员人数在25人以上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

外委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外委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外委工程的管理,严格把握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督,明确职责分工,使外委工程管理达到高效、流畅、简洁、规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焦化一厂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种土建工程、维修、抢修等外委施工项目。 三、管理部门 1.大修、技改及零星检修、维修等所有外委工程的申报统一由机动科管理;机动科负责外委工程的开工、监督、抽查、验收等工作。 2.外委单位进厂的培训、安全教育、工作票办理等统一由安环科管理;安环科负责外委施工现场安全工作。 3.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及工程施工要求由各车间统一管理;各车间配合厂部领导、科室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管理办法 1.定义 ⑴计划项目:指列入公司年度计划或月度计划的项目。 ⑵临修项目:指未列入公司年度计划或月度计划,临时发生的需要维护、检修的项目。 ⑶抢修项目:指机组或设备因突发故障、事故时出现的紧急检修项目。 ⑷外委工程:指本公司委托给承包商的小型基建、维护性检修、大(小)修和技术改造工程。 ⑸包工包料工程:指按照有关图纸、工艺规程或要求,由承包商提供人力(工人和技术人员)、施工器具和全部施工材料的工程。

⑹部分外委工程:指承包商提供人力、必要的施工机具和辅材,主要材料和设备部件由本单位提供的工程(简称包工包辅材);承包商只提供人力和必要的施工机具,辅材、主要材料和设备部件由本单位提供的工程(简称包工包机具)。 ⑺外委工程工程量: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表示的各个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细目的数量。 ⑻施工过程:指对外委工程进行现场施工,过程监督管理。 ⑼工程申报单位:指在所属车间(科室)提出的外委工程项目。 2.外委工程的申请 ⑴申请车间不能完成某项工作、需要由外单位来完成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申报理由、详细工作量、工期要求及所需材料备件。 ⑵外委工程申请车间将申请单交机动科审核,审核外委工程是否必要和合理,通过后填写《固定资产立项表》,无申报理由和工程量不清,机动科不予上报,工程量必须准确无误,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填写工程变更单。 ⑶《固定资产维修立项表》经厂长审批后,由装备部审核,经主管副总批准后交由装备部进行外委。 ⑷外委工程的申报,原则上每月上报四次。遇事故抢修时,为了不影响安全生产,申请单位经厂领导、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可直接进行外委抢修,但事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3.外委进厂施工过程管理 ⑴大修、技改外委工程的开工经设备厂长批准后,到机动科办理外委工程派遣单,然后到安环科办理安全施工手续及作业票;外委零星工程的开工由设备厂长(机动科)允许后方可到安环办理安全施工手续及作业票。 ⑵外委工程开工前,工程申报单位应向外委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

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一是要求外委单位建立健全职工档案,规定从业人员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未配备安全器具和劳保用品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要求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与基层区队班组签订安全协议,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按照协议规定交纳风险抵押金。 二是要求外委单位负责人必须每天参加矿调度晨会,矿月度会、每周安全例会以及安全体系建设等专题会议。外委单位纳入矿井开展的季度安全活动中,认真编制每季度活动方案,取得活动目标的,由矿项目部根据活动奖励措施对外委单位进行目标奖励。 三是严格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通防科等职能科室紧盯外委单位现场施工重点部位、薄弱环节与关键工序,把好质量关,避免因抢工期、赶进度或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下降的现象。坚持每旬一次动态检查,月度奖罚兑现,做到一工程一验收,一工程一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滑坡。 四是把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纳入全矿日常安全管理体系,对外委施工单位每周开展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抓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规范职工行为。严格落实管理干部跟班、带班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制止“三违”现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五是严把外委单位安全培训关。矿安全科还定期对外委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无证操作。同时,协助外委施工单位开展职工培训,先后组织班队长、装药工、绞车司机、信号工、电

车司机等多个岗位及工种参加集团公司、金能公司及石嘴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提升了外委施工单位整体安全素质,夯实了矿井建设发展基础。 加强了对外委队伍的管理,落实了外委队伍的监管责任,规范了外委队伍的培训工作,统一考核奖惩,提高外委队伍安全管控能力。 一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的队伍一样监督管理。今年以来,该公司制定了《外委保运队伍管理规定》和《外委保运队伍人员准入》等制度,加大对外委保运队伍的监管力度,使外委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化。 二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执行一样的安全标准。该公司创新工作方法,要求外委保运队伍成立安全组织机构,并确定安全人员对本队伍的各项工作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做到查隐患、抓“三违”。 三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地落实安全责任。该公司要求外委队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四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的安全考核。该公司每月不定期对外委队伍进行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外委队伍,并要求及时整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进行考核。 五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地追究事故处理。该公司制定了《关于对外委保运队伍事故追究管理办法》,如若发生事故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锻造公司关于外委施工单位相关制度,把好“五个关口”、做到“五个统一”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隐患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第一条凡进入我公司的外委施工队必须建立审查表登记,施工单位进场人员必须按照审查表上的职工花名册人员进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以外委施工队伍名义进入车间。 第二条各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确因特殊情况要变更或增加人员时要说明原因,并报安全生产部否则以非法转包处理。 第三条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经项目经理(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由项目负责人对外委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安全设施不齐全,管理技术人员不到位,可以进行清退现场。安全生产部监督检查。 第五条发现有私自进行接电、焊接、动土、登高作业的,一经发现停止其作业,若仍坚持作业,直接报安全生产部处理。 第六条在厂区内设有工棚、材料库的必须建立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七条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器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影响其它单位施工或影响厂内运输,否则罚款500元。 第八条施工单位开展电焊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时严格要求先审批后生产,并配备现场指挥和监控人员,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第九条进入厂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不准在车间和生产系统内吸烟。如有违反者,每发生一人次罚款100元。 第十条进入配电室、地下压力室、仓库等重要场所作业,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公司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遵守航材园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每天作业结束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离开。 锻造公司安全生产部 2014年12月24日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建设单位(甲方):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乙方):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协议有效期: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04月30日签订地点: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签订时间:2012年11月15日工程内容:炼铁厂烧结系统烟气脱硫项目进厂时间:2012年11月15日开工时间:2012年11月15日为使工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按时顺利完成,防止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就施工过程中双方各自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形成如下条款:一、甲方:1、负责对外协施工单位相关资质的审查。对外协施工单位人员: 三级安全教育 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2、在项目施工前要向乙方交待清楚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隐患告知交底;3、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防范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违章、有隐患及时制止,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考核; 4、负责组织外委工作单位作业过程中工伤事故和险肇事故的分析及事故的上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用水、电等动力资源时,由甲方负责指定接点,提供方便; 6、甲方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二、乙方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根据工程项目内容,进行双辨识,负责任的制定并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同时双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2、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网络必须健全,设立专职安全和监护员,佩戴安全标志,并现场进行检

查监督;3、乙方在办完安全环保协议书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擅自进入生产现场和与施工无关的区域,不准触动或开关电机设备,乱动仪器、仪表和各种发明;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工具等物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完成施工任务后,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和道路通,达到现场管理的标准;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油桶、棉纱、保温材料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收集处理;7、乙方必须对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进行控制;8、工程结束后必须对现场环境进行清理,即修复受到破坏的环境;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违章作业或随意乱动机械设备和乱拉、乱切,乱接风、水、电、气等管网、线路,造成甲、乙方人员伤亡或设备事故等,乙方必须负全部经济责任。 三、检查与考核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考核。四、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签字(加盖公章):甲方: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乙方: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负责人: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矿业类公司管理规范之承包商、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承包商、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作者天空之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承包商、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基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当权益,根据国家、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承包商、外委工程是指以合同方式委托外来单位或公司内部各生产经营单位之间承包生产、建设工程的施工、运行、维护、检修等作业和其它租赁、承包经营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经营单位的承包商、外委工程;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或管理承包商、外委工程有关活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制 第四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设或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承包商、外委工程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公司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对承包商、外委工程负安全监察职责;公司组织安全、质量监督检查时,将承包商、外委工程纳入检查验收范围。 第五条承包商是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责任主体(部分承包商、外委工程根据合同规定或责任分析界定归属确定安全责任主体),必须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是所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 第六条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的规定,保证工程项目安全建设,依法承担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 第三章安全准入管理 第七条建设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资质和能力。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安全监察部门应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建设项目和煤矿承包商、外委工程招投标时,安全资格审查必须经公司安环部审核,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第八条安全资格审查内容应包括: (一)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资格证书; (二)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三)安全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符合本工程要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情况; (五)法律法规或工程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承建煤矿建设工程的承包商,必须具备与煤矿建设工程

大型企业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初探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461 (安全管理范本系列) 大型企业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初探详细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大型企业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初 探详细版 提示语:本安全管理文件适合使用于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前言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必然要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等建设工程,建设施工往往与生产作业同时进行,这就涉及到建设单位(委托单位,下同)对外委施工队伍(承包方,下同)的安全管理控制问题,外委施工安全问题是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组成部份。 外委队伍施工作业及建设单位水、电、风气等资源调配,有时在同一现场与建设单位生产同时作业,甚至在同一空间位置上交叉作业、混合作业。有时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多,进入的外委专业施工队伍人员多,对建设单位生产情况缺乏了解,施工人员安全素

质参差不齐,使建设单位原本统一、有序的安全管理变得错综复杂,危险因素增大,控制事故风险的难度提高。 2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现状及问题 2.1外用工组织协调管理。大、中型企业通常管理层次多、部门多,生产安全环保科等组织管理机构受公司委托有权对外委托用工的部门单位,在办理委托施工、签定施工合同过程中,按有关要求验证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把好外委施工队伍入门关。施工单位则根据建设工程合同书或外委建设项目安全协议联系单,到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外委工程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和《甲方安全/环境措施交底》,并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完成公司一级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交底工作。这种安全要求对于大、中标的工程项目来说只是粗线条的、纲领性的要求,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28-92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各项外委、外包、保产、施工等项目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的外委、外包、保产、施工单位(以下统称为外委方)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3、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3.1安全管理部、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是对外委方实施安全监管、考核的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全面负责公

司范围内外委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项目主体单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全面负责辖区内外委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3.3审控部负责签订合同时,对安全协议、技术协议签订的审查工作。 4、资质审定 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负责各项目的外委方的资质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招投标。 4.1资质审定的内容 4.1.1外委方必须提供承揽工程相应的等级资质材料(包括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2具有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器材、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或设施; 4.1.3外委方已健全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并保证有专人严格组织实施;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委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 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 《山东省承包非煤矿矿山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我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焦家金矿矿区内承揽井巷掘进、井下开采等工程(以下 简称采掘工程)施工的企业。第三条承揽焦家金矿采掘施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外来 采掘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四条外来采掘企业及其外来采 掘企业的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规 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 安全生产。第五条外来采掘企业及其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六条项目部必须遵守《矿山安全法》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遵守焦家金矿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焦 家金矿的安全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项目部负责人必须有采掘施工企业的委任书或任命文件。 第八条项目部在安全管理上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 的能力,按规定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四)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五)招收的新职工下井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及格后,由老职工带领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 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至少进行20h的安全教育,每年至少考核两次; 各种教育培训必须记录在案;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必须建立项目经理、分管副职、各部门及各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必须与各部门、施工分队、班组及从业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七)必须制定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爆破管理制度、交接班及值班制度、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并做好各种记录; (八)必须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采掘作业必须制定作业规程并由安全环保部审核批复后实施; (九)制定的技术方案、安全措施等技术规定,必须由安全环保部等有关部门审核并备案。 第九条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焦家金矿的各种安全管理决议,必须参加焦家金矿组织的各种安全会议、各种教育培训以及各项安全活动。 第十条建立项目部负责人下井检查制度,项目部负责人每周至少下井三次,做好检查记录;并接受焦家金矿及上级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项目部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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