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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管理制度(1)

投标管理制度(1)
投标管理制度(1)

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中各参与部门及人员在各环节中的职责,减少失误,加强公司投标中标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投标工作必须遵守《采购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1、公司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的由投标主管领导主要负责的投标管理体制和公司市场营销部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参与、配合的运行机制;凡与公司相关的投标项目,其与投标相关的管理工作均由市场营销部统一归口管理,计财管理部全程督办。

2、公司成立投标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公司所属投标项目的投标组织管理工作;并根据需要协助集团各营销公司研究制定重大或重要项目攻关方案和投标策略,并由项目营销公司负责实施。公司总经理为组长,计财管理部及技术运营部2

位副总为副组长,市场营销部主管领导为执行组长,其他各参标部门负责人为组员。

3、市场营销部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投标工作履行归口管理和协调、服务;

(2)负责对投标前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评审、申报、建档、跟踪和反馈等工作;

(3)负责与集团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保持正常、友好的业务联络关系;(4)负责组织投标项目的投标工作:编制公司投标工作计划,召开与投标有关的专项会议,负责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及附录文件的编制以及投标文件的总成、评审、封标及投标工作;

4、其他部门的职责

(1)财务部负责办理投标保函、信贷证明、银行查证授权书、履约保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社保及纳税证明,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与财务相关的资料;负责财务方案的编制。

(2)技术运营部负责投标项目技术方案编写及优化方案建议;负责投标现场的技术支持、演示等工作;负责投资类项目的运营成本核定工作。

(3)采购部负责提供设备、仪器仪表的成本价。

(4)计财管理部负责提供公司项目预算造价成本,编制标书商务部分(不含投标函及附录部分);负责督查投标各进度节点工作。

(5)总经理负责与营销公司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商定最终的投标报价。

第三章信息管理

1、市场营销部为公司投标所需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信息的收集、整理、评审、申报、建档、跟踪和反馈等工作。市场营销部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2、建立公司内部信息交流制度,市场营销部以信息通报的形式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部门提供项目跟踪与投标的信息,即:每月初将项目跟踪情况和当月拟投标项目情况,将准备(正在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项目和已投标项目的开标情况向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鼓励各部门或个人积极提供项目信息。对获取的拟投标的有效项目信息,由市场营销部负责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根据总经理批复意见再向集团申报,落实项目最终跟踪人员及所需集团资源。

第四章投标管理

1、投标可采取公司独立投标和与其他单位联合(合作)投标等多种方式。

2、是否参与项目的投标由公司决定。

3、市场营销部负责跟踪、组织项目的投标,并实行投标(资审)文件编制责任人制。

(1)凡公司决定参与投标的项目,从购买招标文件、踏看现场起至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全过程实行责任人制。每个投标项目组织一个由责任人负责的编标小组,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2)责任人的选定,由公司参标各部门根据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推荐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确定。

(3)编标小组人员的确定,根据投标项目的类型、工作量的大小及难易程度,由市场营销部领导与各参标部门责任人协商确定编标小组组成人数和具体编标

人员名单。

4、投标项目评审,公司投标的每一个项目在投标文件形成前必须对初步编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听取有关领导、各职能部门提出的评审意见,确定投标策略,最终形成正式的投标文件。

第五章投标管理流程图、部门工作任务及表格

二、部门工作任务

三、表格

表1-1资格预审资料审核记录表(市场营销部用表,具体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工程名称:时间:年月日

表1-2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市场营销部用表,具体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时间:年月日

表2 投标文件分项编制最终检查确认表(各参标相关部门用,具体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表3 投标流程关键点检查明细表(市场营销部总成文件时检查专用,具体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投标项目:时间:年月日

表4 投标流程关键点最终检查确认表(打印标书、封标时检查专用,具体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项目名称:开标日期:年月日确认日期:年月日

表5 联合体投标单位所需资料确认表(具体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项目名称:时间:年月日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法(2014版) 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 1.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内装饰、LED店招等工程。 2.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3.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4.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 5.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

6.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机构与职责 (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设委员5人,由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记担任。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2.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招标申请,批准发布招标公告,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评标报告,批准发布中标公示; 3.按照招标项目组成评标小组成员; 4.监督、检查集团及各成员企业各类项目的招标工作; 5.受理投诉,依据相关文件进行调解、仲裁及撤销中标资格,批准列入或移出招标黑名单; 6.定期审核、调整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会员库名单。 (二)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分管资产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负责人、招投标专员作为办公室成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领导小组职责: 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批准合约规划; 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确定合同形式; 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四、适用范围

招投标管理制度(草案)

招投标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办公室负责进行工程承包的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工作以国家、行业及企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 (2)对设计、勘探、建筑安装、建立、物质采购(大宗)等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邀标制度,通过对上述活动进行控制,以确保本公司的工程符合入园企业和法规的要求。 第2条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的招投标活动 第3条项目招投标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标价与成本相结合的原则 (3)工程性质与公司营运能力相结合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本公司项目招投标的要求与形式 第4条项目招投标工作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合同的质量要求,满足本企业要求 (2)监督、督促、协助委托的招投标代理公司做好相应工作(3)招投标相关资料、文件必须符合规范,分类归档 第5条项目招投标形式 公司招投标方式有公开投标、发包邀约两种,有分外要求的单位工程发包和分项工程发包可采用不定向议标或定向议标。

(1)定向议标的工程发包范围 ①价额在10万元以内的; ②因政策等原因; ③其他分外原因 (2)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并遵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本行业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实行议标的,由办公室牵头,参照国家及本行业法规和办法开展。 第三章项目招投标程序 第6条提出招标及招标前准备 办公室根据基地建设需求,拟定招标的时间,做好前期准备第7条资格审查 根据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预审及实审 (1)预审: ①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营业执照,异地进赣单位应提出相应的批准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②近两年的合同的履行情况 (2)其他需要预审的内容 ①以上内容由公司办公室、工程小组、财务等职能部门分别预审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采用不定向议标方式的,承包商不得少于三家。 第8条招标文件的起草 实行公开招标的文件由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起草,实行议标的招标文件,由办公室起草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起草。

内部招招投标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内部招投标工作程序,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2. 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1.3. 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3.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1.3. 2. 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1.3.3. 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1.3.4. 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1.3.5.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3.1. 1.3. 2. 1. 3.3..1.3. 4. 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议标或不招标: 1.3.6. 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1.3.7. 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1.3.8. 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1.3.9. 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1.3.10. 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1.3.11. 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 1.3.1 2. 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1.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1.5. 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传统的建筑、交通行业的招标,分设计阶段招标和施工阶段招标,而信息系统工程的招标通常只进行一次,承建单位中标后,其任务应包括方案设计、网络施工、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的开发,有关设备及软件的选购也应包括在招标范围内。 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

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3、《恒大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2015年发文版)

恒大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地产项目工程类的招标工作,其他类项目的招标可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招标权限(主要指范围种类或金额) 下述范围内的工程由各地区公司自行招标: 1、设计、勘察、检测、监理、外水、外电、燃气、供暖、消防、电话、网络通信、有线电视、人防、防火门、基坑支护及降水等项目。 2、金额在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样板房、售楼部装修工程(新项目第一次开盘及新增装修标准除外)由地区公司直接与该区域的集团战略施工单位议标;所有普通装修的学校、幼儿园及其他造价在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地产项目非标准化的装修工程由地区公司自行招标。 3、金额在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园建工程由地区公司参考集团园建标准价格自行招标。 4、须单独招标的幼儿园、综合楼、运动中心(城市盘)或临时售楼部的智能化工程,由地区公司与该区域的集团战略施工单位直接议标。 5、须单独招标的建筑面积不超过2万平方米的单栋主体工程、集团下发参考价格区间及合同文本的地基基础、保温、钢结构等项目。 6、新项目首期开盘范围内的土石方、地基及基础工程。 7、绿化工程由园林集团负责招定标,地区招投标部与其签订合同。 8、其他预算金额 300万元以下(含 300万元)的工程项目。 超出以上范围的由集团各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标。 第三条集团各招投标中心的工作范围 1、集团第一招投标中心负责集团权限内土建类项目的招标,具体包括主体、地基及基础、土石方、钢结构、外墙保温、市政项目等;负责审核地区报审的土建类项目的定标和补充合同核价,具体包括主体、地基及基础、土石方、钢结构、外墙保温、市政、设计、勘察、检测、监理及防火门等项目。 2、集团第二招投标中心负责集团权限内装修园建类项目的招标,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市场运作,加强和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与监督,提 高资金使用率与投资效益,杜绝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现象,通过平等竞争,实现招投标活动的公平交易,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属公司的大宗原辅材料、燃料等物资的采购招投标,设备、 配(备)件、工具工装的采购招投标,废旧物资处理招投标,公司基础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招投标机构 第三条为使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地进行,更好 地维护公司利益,成立招投标小组。小组成员由经营规划、财务审计、质量检验、技改、供应、党委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使用或承办部门各一人组成。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 第四条职责 1、招投标小组职责 (1)负责策划招标、评标活动,按项目标底评议中标单位; (2)负责发布招标公告; (3)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作出评价。必要时 可向投标人进行质疑,招投标小组有权决定完全或部分废标;全部投标方

(供应商、工程承揽方)报价高于预算时,处理物资全部投标方低于标底价时,小组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要求投标人重新报价; (4)负责主持评标会议(由组长主持); (5)负责验收入库物资、设备、配(备)件、工具工装。 2、物资采购及使用部门、基建施工、技改部门职责 (1)负责对招标的物资、设备、配(备)件、工具工装、工程用料造 价等进行市场调查; (2)负责对投标单位有关资料进行收集; (3)参加有关的评标活动。 第三章招投标范围 第五条公司原辅材料、燃料采购、设备配(备)、工具采购件、待处 理废旧物资、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均由公司统一归口进行招投标。 第六条未列入本制度一般招标范围内的,经招投标小组研究决定的 须采用招投标方式的临时性采购或其他项目。 第四章招投标程序 第七条招标 1、公司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工装、待处理废旧物资、基建项目, 由招投标小组决定标底品目表、标底技术参数和主要要求,由使用部门、经办部门提出理由、标底品目表、标底技术参数、主要(品牌、产地、型号)要求报送招投标小组审核批准后招标。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二版) 1.目的 规范XX集团工程招标,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承包方,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各房地产公司的所有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业务。3.原则: 3.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 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在招标机构内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3.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队伍参与投标,公司应 鼓励投标单位积极开展公平竞争,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 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3.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 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 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3.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 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公司并且要求各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 资料保密,互不串讲。 3.6.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 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 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4.职责分工 4.1.集团工程部、成本审算中心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订、解释、监督和检查。4.2.分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小组成员 至少包括:总经理、工程及财务分管领导、成本部经理、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部 经理等。招标领导小组可对招标项目按额度授权总监或部门经理确定。 4.3.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及维护合格承包商名录,编制项目 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发标、接标、开标,评审技术标,控制招标工作进 度,负责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会务。 4.4.成本管理部主要职能:编制招标文件的经济部分,参与接标、开标,主持评审经济 标,主持谈判。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 制度 1 2020年5月29日

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 单位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提高审计机关工作效率,保证国家建设项目组织审计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根据<杭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审计局开展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时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审计所进行的行为。 第三条杭州市审计局成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管理由市局本级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采用招投标形式选择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审计的实施。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市局局领导组成。 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承担市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任务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主要承担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招投标管理相关政策的拟定和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招标告知书、招标文件的制定,开标工作,投标评审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定标、中标通知工作、相关委托协议书的签订等。 第四条杭州市审计局建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单位投标评审专家库,有关专家由各层面组成,其资格由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确定。 进行协审单位招投标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投标评审专家组,由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在投标评审

文档仅供参考 会议召开之前邀请和召集。评审专家组负责公开唱标后的投标书进行评审,确定中标方或相关资质的优劣顺序。 杭州市审计局监察室负责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法制处负责为招投标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第五条组织(委托)审计招投标将采取”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方式。 ”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是指全年度承接国家建设项目委托审计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凡符合条件均可前来投标的方式。中标后其协审单位资格二年内有效。 第六条”年度协审单位招投标”的操作程序如下: 1.采用公开招标,在杭州政府审计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2.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制委托审计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邀请函、投标书范本; 3.接收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投标书; 4.组建评审专家组; 5.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评标采用打分法,即由评审专家按规定的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打分,评标内容包括:人员安排、投标单位基本情况、审计费用、审计质量保证措施、现场考察情况。确定入围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排名(按评分的结果从高到低排列); 6.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7.按排名先后、项目情况及各单位专业特长的分派原则进 3 2020年5月29日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_-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 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 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 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 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完整版)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河北盛德建筑集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招标管理机构 (3) 第三章招标范围及规模 (4) 第四章招标方式 (4) 第五章资格审查 (5) 第六章招标文件的编制 (6) 第七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8) 第八章签订合同 (9) 第九章招标工作纪律 (9)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11) 第二章职责 (11) 第三章投标程序和要求 (11) 第四章开标工作 (14) 第五章投标后工作 (14) 第六章经营部工作纪律 (14)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福建省莆田涵江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福建省莆田涵江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第二章招标管理机构 第三条、招标组织机构及领导小组确定: 1、建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以副经理为副组长的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2、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分子公司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如下: (1)审定招标计划,包括招标内容、范围、方式、程序、进度及上述内容的调整 (2)核准招标文件和审定投标单位 (3)按招标内容及规模确定各环节主办和协办部门或人员及核定招标活动费用计划 (4)确定投标文件中各类标书开标的时间和参与人员 (5)确定候选中标单位,拟定或批准商务谈判计划及技术、管理、服务等相应细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 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 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 一、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 的; 二、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公司对 外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 三、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 总金 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 四、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 的。 第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 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一名以上副职任副组长,两名以上业务人员任成员,明确责任权限。 第七条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

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经办部门协办部门监察部门固定资产的采购行政部行政 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工程部、预算 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工程部工程部 采购中心、预算部、财务部监察部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营销部营销部行政部、财务部监察部 二、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 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技 术标,控制整 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 三、律师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 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 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 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五、监察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 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施工图纸的发放及收回,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第四节招标计划 第八条招标申请部门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 应包括以下内容: 固定资产的采购:月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当月需采购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 数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等。

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黑龙江华侨广场项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专项资金其他项目、各类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微机耗材)采购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二)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四)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五)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 (一)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二)公司自营工程; (三)公司自修项目; (四)公司自制产品供应; (五)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六)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项目必须履行立项审批手续,经公司批准,并落实相应资金。 第八条招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集团招投标管理规定定稿版

集团招投标管理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各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真正使招投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司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维护海尔的美誉度。 二.适用范围: 海尔集团所有单位,各单位所有对外付款项目。 三.招投标原则: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四.管理内容: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1.1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资金流。 1.2以下对外付款必须有合同: 1.2.1设备、生产线采购等加工承揽项目 1.2.2建筑、装修、修建等项目施工 1.2.3房屋租赁、仓储保管、货物运输

1.2.4广告制作与发布、礼品印刷品订制 1.2.5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1.2.6原材料、另部件采购 1.2.7餐饮类蔬菜、肉、食品、调料等采购 1.2.8定牌生产 1.2.9计算机软件、网络合同 1.2.10技术类合同、建立实验室等 1.2.11其他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1.3以下项目对外付款可不需合同: 1.3.1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检法系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款,工商机关的规费、年检费、公司设立登记费,公证、鉴证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征收的费用。 1.3.2公用事业的各类费用:如水、电、汽、煤气、电话、邮电、邮政等的费用。 1.3.3对外招待、宴请,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支付各类稿酬等费用。 1.3.4各单位临时性项目一次性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如设备维修、设备另部件、印刷品、礼品、花卉、树木、果品、办公用品、日常用消费品、低值易耗品、部分修建业务等。 1.3.5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1.4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本部组织的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适用于在公司本部范围内实施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市政工程、修缮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对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管理公司应负责选择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府采购办认可的业务能力强、信誉好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城投公司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 第五条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以下同)的; (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六条下列建设工程可采用议标方式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内(不含50 万元,以下同)的; (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也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第七条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批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一)因市政府下达的工期目标要求紧迫,公开招标无法实现工程工期目标; (二)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办理招标项目的申报、项目报建、招标条件备案等相关手续。 第九条议标的工程,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具备资质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单位名单由项目管理公司提出,报城投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定。 议标的工程由项目管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定。 第十条公开招标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项目管理公司审核后,报城投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总经理审定。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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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合理的工 程投资,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降低开发成本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 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监理等的招标活动。 3、招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低价等因素选择。 4、公司相关部门或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 其它方式规避招标,严禁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方或将项目肢解分包。 第二章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 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对总经理负责,行使 以下主要职责:A、确定招标方式。B、审定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C、确定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其它合同形式。D、确定投标单位。E、确定评标专家组人数及其成员(法规另有规定除外)。F、评定中标单位。 2、工程部及综合部是各项业务招标工作的主办部门。主要职责或招标工 作程序如下:A、协助代理机构发招标邀请或公告。B、资格预审。C、协

助并审核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D、协助并审核编制标底或工程量清单。 E、协助代理机构组织标前会、答疑及现场勘察。 F、协助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决标。H、办理有关中标手续。L、招标备案。

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湖南三道云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 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增加投标工作的有效性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公司及各部门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的所有投标活动和项目。 对于投标工作,各个有关部门和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相互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各自的任务,保证投标文件的质量。 第三条职责分工 3.1总经理 1、负责投标工作的组织与决策,负责参加重大开标会议。 2、负责最终投标清单的审核、投标单价分析、投标价格最终确定。 3、负责投标文件的审批工作。

4、负责重大项目参与现场投标和专家咨询及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理。 3.2技术部 主要职责: 1、应在市场进行充分的信息收集、市场调研的前提下,开展投标竞争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购买(或通知行政部)与投标文件递交开标现场的工作。 3、负责整个标前业务接触、投标书的编制。 4、联络相关投标人员(公司)确定行程。 3.3系统集成部 系统集成部是投标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之一,主要职责: 1、负责投标文件硬件部分的编制工作; 2、负责投标澄清、产品比选、产品询价、产品技术、标后答疑等工作; 3、负责有关专业设备的基础清单编制工作; 4、整合标书相关商务、技术部分,根据招标要求,打印并装订成册; 5、配合相关部门将已装订成册的标书,严格按照相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封装(如正副本的数量、需要单独密封的条款、封条等相关的密封要求等)并递交给相关人员 6、负责标书的初审工作; 7、辅助职责:协助技术部参加标前会、标后投标分析等工作。 3.4行政部 1、在接到招标公告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或相关外围单位(参标单位或制造商单位)准备投标所需的材料,提供相关目录清单,对标书制作者传答投标书编制内容的特殊要求。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各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真正使招投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司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维护海尔的美誉度。 二.适用范围: 海尔集团所有单位,各单位所有对外付款项目。 三.招投标原则: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四.管理内容: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资金流。 以下对外付款必须有合同: 设备、生产线采购等加工承揽项目 建筑、装修、修建等项目施工 房屋租赁、仓储保管、货物运输 广告制作与发布、礼品印刷品订制 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原材料、另部件采购 餐饮类蔬菜、肉、食品、调料等采购 定牌生产 计算机软件、网络合同 技术类合同、建立实验室等 其他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对外付款可不需合同: 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检法系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款,工商机关的规费、年检费、公司设立登记费,公证、鉴证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征收的费用。 公用事业的各类费用:如水、电、汽、煤气、电话、邮电、邮政等的费用。

对外招待、宴请,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支付各类稿酬等费用。 各单位临时性项目一次性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如设备维修、设备另部件、印刷品、礼品、花卉、树木、果品、办公用品、日常用消费品、低值易耗品、部分修建业务等。 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如废品处理等。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法律中心、各单位印鉴管理员。 所有合同都要建起价格平台,没有价格平台就不能签合同。 所有需专家出意见的单位都要建一个专家网络,专家报酬要确定,专家人数需3-5人以上,每次招标的专家人选在招标前24小时由第三人随机选中。 报审合同中无招投标资料,法律中心应不予审核,印鉴员不予盖章,否则哪一个环节没有闸住,由其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责任人500元;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由人力资源部门闸口。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的标准是: 所有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应该公开: 在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或 向不限于本地区的5家以上单位(或属已优化的网络内单位在3家以上)发放招标书,且: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应有1家,每次都有新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在本地区或全国同行业中排前5名的单位投标(本地区和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各一家)(行业无排名的,以其在当地完成的着名项目来证明);且符合资质有回执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或 属于行业管理的,按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单位名单全部邀请,投标的单位不少于5家(或不少于邀请数的2/3)。 只要有投标人投诉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经查证属实的,中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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