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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

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
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合法、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 5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处罚案件预先法律审核,是指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由该机关的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未经法律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第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办案机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调查终结之日,将案件材料和相关情况向本机关法制机构提交。

依照简易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可不经本机关法制机构审核,应当由案件主办人负责审核,但在送达处罚决定书后,应抄送本机关法制机构备案或者向法制机构提交存根复印件。

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制机构在收到行政处罚案件和相关材料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

日。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制机构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查清;

(二)违法行为是否超过追责时效;

(三)本机关对该案是否具有管辖权;

(四)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五)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六)行政处罚是否适当;

(七)程序是否合法;

(八)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制机构审核行政处罚案件,以书面审核为主。必要时可以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陈述申辩,还可以会同办案机构深入调查取证。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制机构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书面意见或建议:

(一)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提出同意的意见。

(二)对违法行为不能成立的,提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建议,或者建议办案机构撤销案件。

(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建议补充调查,并将案卷材料退

回;

(四)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的,提出修正意见;

(五)对程序违法的,提出纠正意见;

(七)对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的,提出移送意见;

(八)对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提出不予处罚意见;

(九)对重大、复杂案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的案件,建议本机关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

(十)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制机构审核完毕,应当制作《行政处罚案件法律审核意见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归档,一份连同案卷材料退回办案机构。

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办案机构收到法制机构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审核意见书》后,应当及时研究,对合法、合理的意见应当采纳。

第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办案机构对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或建议有异议的,可以提请法制机构复核;法制机构对疑难、争议问题,应当向政府法制机构或者有关监督机关咨询。

第十一条行政处罚案件经法律审核、本机关领导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制作、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第十二条行政处罚案件需要举行听证的,按照《行政处罚法》的

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办案人员、审核人员、执法机关负责人的错案责任依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构成错案的,追究主办人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二)经审核、批准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由于案件承办人的过错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失误发生错案的,追究承办人的责任;由于审核人的过错导致批准人失误发生错案的,追究审核人的责任;由于批准人的过错发生错案的,追究批准人的责任;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均有过错发生的错案,同时追究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责任。

(三)经集体讨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发生错案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负主要责任,主张错误意见的其他人员负次要责任,主张正确意见的人员不负责任。

(四)因非法干预导致错案发生的,追究干预者的责任。

第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办案机构或者其人员不按本制度报送案件进行审核,审批人未经法律审核程序予以审批,致使案件处理错误的,由办案人和审批人共同承担执法过错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3)

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一、考点纵览 【考点1】熟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2011、2010) 【考点2】熟悉行政处罚的种类(2014) 【考点3】熟悉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2010、2009) 【考点4】掌握行政处罚的设定 【考点5】掌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考点6】掌握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2008) 【考点7】掌握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不含听证程序)(2010) 【考点8】掌握行政处罚执行程序(2014、2009) 【考点9】熟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 【考点10】熟悉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规定 【考点11】掌握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2011、2010、2008、2007) 二、总结(补充) 1.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处罚设定权法定、依据法定、主体法定、程序法定) (2)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未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即作出行政处罚的,并不直接导致行政处罚程序违法。 (4)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 (5)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 (6)一事不二罚(款)原则:必须是“同一个违法行为”;且限于“罚款”。 2.非税务行政处罚的情形: 责令限期改正、收缴或停售发票、通知有关部门阻止出境、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收缴税务登记证、停止抵扣等。 3.简易程序 (1)适用:数额较小的罚款(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警告。 (2)程序: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和依据、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备案。 4.管辖与适用 (1)管辖 ①一般:违法行为发生地 ②海关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发生地海关、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 ③争议:协商→指定 (2)追究时效:一般2年/《征管法》5年/《治安管理处罚法》6个月 (3)不予处罚:不满14/精神病人/轻微+纠正+没有危害后果/超过时效 (4)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18/主动消除或减轻后果/受胁迫/立功 5.执行程序

公司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促进依法治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为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制定的,管理相对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共同遵守的各类行为规范和准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查、发布、备案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各部门制定的下列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一)表彰和奖惩的决定和通报; (二)人事任免的通知; (三)向上级单位的请示、报告; (四)对具体事项的公告、通知以及处理决定; (五)会议纪要; (六)转发上级规章制度而没有增加涉及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行为规范的通知; (七)其他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行为规范的文件。 第四条规章制度草案由其所涉及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主要业务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 第五条规章制度的起草部门应对其起草事项进行深入

调查研究,掌握有关法律、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等,并对拟制定规章制度的实施效果做出预测。 第六条对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及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或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应当严格依法执行。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主办部门应当将以下材料交由法律事务机构审查: (一)拟制定的规章制度(送审稿);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说明。说明应当包括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的规章制度等的名称、条款;被征求意见部门的主要反馈意见和对重点条文的说明等; (三)法律事务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法律事务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应当就制订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负责合法性审查的法律事务机构要求起草部门补充依据、说明情况,或者要求有关部门协助审查的,起草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九条法律事务机构应当自受理规章制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内容适当的,提出予以通过的书面审查意见。 (二)虽然与法律、法规、规章无抵触,但内容不当,或者相关部门争议较大,或者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提出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第一条为了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本局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依法需要归档或者应当提供当事人查阅的案卷。 第三条进行案卷评查的标准为市局制订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如今后上级部门另有标准的,以上级部门的标准为准。 第四条法规股负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组织、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分为自我评查和监督检查两种形 式进行,以自我评查为主、监督检查为辅。自我评查由执法股各执法小组组织实施,每季度开展一次,采取办案人员评比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由法规股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采取抽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评查应从执法案件的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全面评查。评查结果应纳入行政执法办案人员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办案人员年度主办案件出现1件不合格的,由所在执法小组予以通报批

评;出现2件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出现3件以上不合格的,组织培训学习,待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 第七条对案件评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不足,要进行限期整改、纠正到位,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报分局法规股。 第八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标准按照基础标准和一般标准 两部分实施。 基础标准是案卷合格的基本要素,是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标准,包括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具体行政行为适当等内容。凡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内容的,即视为不合格案卷。 案卷评查的一般标准是案卷文书的基本要素,是案卷是否齐备、填写是否规范的标准,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四个阶段和案卷归档是否符合规范。此项采用百分制的办法,逐项给予计分。 第九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即:90分以上为优秀卷,60至89分为合格卷,59分以下为不合格卷。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一般程序:1.立案。2.调查取证。3.核审。4.告知。5.听证。6.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作出的每一个处罚都是按照以上程序的,如果大家发现有工作人员没有按照程序走就可以对处罚结果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审查。 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行政违法行为所作出的处罚,在很多时候,有的人分不清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关键区别,首先二者所处的领域是不同的,刑法是法律规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到最后是不能够轻易认定一个人有罪的,当然构成行政违法的行为也应当根据行政处罚法认定,让小编来告诉大家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则及程序 (一)行政案件管辖及办事规则

1.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分局、(市)县局及派出所按照规定的权限管辖,各区(市)县局原则上只能在本地区范围内查处治安案件、不得跨区办案。两个以上行政执法单位都有管辖权的行政处罚案件,由最先受理的单位管辖。发生争议的,应报请共同的上级单位指定管辖。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全市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具有管辖权,有权对各区(市)县治安案件直接查处。 2.各执法单位对当事人的报案应当认真接待、受理、不得推诿。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执法单位,并告知当事人。治安案件的立案,由派出所所长、治安队长批准。需要查处的治安案件,由发生地派出所或治安队负责。情况比较复杂,影响大的案件,报分、(市)县局组织查处。 (二)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程序成都市公安局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 1.简易程序 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

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9)

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行政处罚法》是行政法律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既有实体内容,又有程序内容,而且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也比较多,所以出现综合分析题的可能性非常大。本章还可以与其他章节的内容综合在一起命题。 【知识点一】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例题·单选题】李某回国携带应申报的物品进境,未向海关如实申报,海关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走私,对其作出没收物品,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海关的上述处罚()。 A.是错误的,只能实施没收物品的处罚 B.是错误的,只能实施罚款1000元的处罚 C.是错误的,只能在没收与罚款之间选择一种行政处罚实施 D.是正确的,不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事不二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题中,海关的处罚并不是针对同一违法行为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处罚,而是对同一违法行为给予不同种类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的并处。因此,海关处罚的行为是正确的,并未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 【例题·多选题】合理行政原则要求税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做到过罚相当,即作出的处罚应符合()。(2011年) A.设定该处罚的法定目的 B.合法通行的行政先例 C.情理和客观规律 D.程序公正观念 E.比例法则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原则(教材第50页)。过罚相当,要求立法所设定的违法行为与行政处罚相适应,作出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处罚轻重适度。即重过重罚、轻过轻罚,准确适用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作出的处罚符合设定该处罚的目的,相同情况相同处罚;处罚应采用最必要的方式,处罚符合比例法则、合乎情理且有可行性、符合客观规律。我们国家没有遵循先例的规定。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D体现的是处罚公正原则,与题干不符。 【知识点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属于行政处罚。 A.扣押纳税人财产 B.暂扣许可证 C.没收走私运输工具 D.不予抵扣税款 E.责令限期改正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规章制度规定

规章制度规定 1

规章制度规定 【篇一: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____发展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依据公司章程,参照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四日____控股集团印发的《____控股集团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劳动、管理等各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二)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三)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创新;

(四)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五)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岗位; (四)实际性: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五)稳定性:能在一定范围内稳定适用一定时间; (六)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二章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我局环保行政处罚行为,提高环保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环保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是指以荥阳市环境保护局为行政执法主体,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局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法制科,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第三条局各执法科室、各执法单位按照局执法岗位职责界定,以荥阳市环境保护局为执法主体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调查终结之日,将案件材料和相关情况向局机关法制科提交。 依照简易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可不经法制科审核,应当由案件主办人负责审核,但在送达处罚决定书后,应按具体行政行为备案规定报法制科备案。 第四条法制科在收到行政处罚案件和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法制科主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五条法制科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机关对该案是否具有管辖权; (二)违法行为是否超过追责时效; (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查清; (四)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五)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六)行政处罚是否适当,是否执行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制度。 (七)程序是否合法; (八)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第六条法制科审核行政处罚案件,以书面审核为主。必要时可以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陈述申辩,还可以会同办案人员深入调查取证。 第七条法制科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书面意见或建议: (一)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提出同意的意见。 (二)对违法行为不能成立的,提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建议,或者建议办案科室、单位撤销案件。 (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建议补充调查,并将

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42)

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 、某市卫生局张某在对其辖区内的某酒楼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饭店厨房内有多处卫生死角,且厨师在操作时未带卫生帽,冷菜未按规定放入冰柜。遂当场对该饭店处以500元罚款。下列表述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是()。 A、张某必须向其所在的卫生局汇报后,由卫生局负责人作出处罚决定 B、张某不能一人进行卫生检查并一人作出处罚决定 C、张某当场收缴罚款 D、张某向该饭店出示处罚决定书 2 、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有关行政处罚管辖和适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满16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B、当事人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海关行政处罚必须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 D、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5年 3 、李某回国携带应申报的物品进境,未向海关如实申报,海关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走私,对其作出没收物品,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海关的上述处罚()。 A、是违法的,因为其只能实施没收物品的处罚 B、是违法的,因为其只能实施罚款1000元的处罚 C、是违法的,因为其只能在没收与罚款之间选择一种行政处罚实施 D、是合法的,不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 4 、下列关于责令停产停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时,适用听证程序 B、被处责令停产停业的企业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恢复生产或经营 C、责令停产停业剥夺被处罚人获得的权利资格 D、责令停产停业是一种对行为资格的处罚 5 、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B、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C、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可以规章形式,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设定行政处罚的违反行

规章制度法律审核

规章制度法律审核 篇一:法律审核工作细则(试行)定稿 法律审核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企业重大经营活动的法律审核和论证,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在市属国有企业全面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京国资法规字〔20XX〕1号)、《企业法律审核工作若干规定》(京国资法规字[20XX]29号)以及《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审核工作细则》,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企业各部室、各收费管理所。 第三条加强内部法律监督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业务部门参与、法律事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和内部法律监督机制。 第四条企业法律事务负责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运营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二)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三)负责对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给予参考 意见,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四)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五)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有关部门予以改正; (六)其他应当由企业法律事务负责人履行的职责。 第五条企业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为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处理企业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主要职责为: (一)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二)审核、起草或参与起草企业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核、管理企业合同,参与重要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四)做好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年检以及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事务;(五)受企业负责人委托,处理诉讼或非诉法律事务; (六)配合集团及企业有关部门对企业员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七)提供与企业运营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 (八)负责建立健全企业法律工作制度,对企业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九)建立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和重大案件即时报告制度,协调处理企业法律纠纷案件; (十)办理企业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实施法律审核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全面客观、程序规范、准确及时等原则。 第二章法律审核的内容

《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审理制度》等九项制度的通知

邵交运管…2008?7号 邵武市运输管理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审理制度》等九项制度的通知各股、队、站: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工作意见》(邵政综[2007]110号)文件精神,我所制定了《邵武市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审理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约制度》、《行政处罚案件案例参照制度》、《行政处罚执法回避制度》、《行政处罚公开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相对人诚信档案制度》等九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制度通知 抄送:市运管处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交通局 邵武市运输管理所办公室2008年2月18日印发

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保证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正确实施,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行政处罚案件应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制度,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当场处罚的,一律不得实施当场处罚执法行为,以保证自由裁量权的公正行使,避免小吏大权,超级行使执法权和因处罚不当造成行政诉讼或复议案件的发生。 第三条建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加强对案件集体研究审理工作的领导。案件审理委员会主任由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稽查工作的副所长担任,委员由所务会成员、综合执法室人员以及交通局具体负责法制工作的人员组成。案件审理时,案件主办人员、相关股队长列席参加案审会。案件审理委员会下设案件审理办公室,设在本所综合执法室,负责案件审核、审理、立卷、归档等日常事务。 第四条根据《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标准细化》的规定,结合运政行政执法实际,把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分为四个阶次,即划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

第1篇第3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日。 A.10 B.15 C.20 D.30 2.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只能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B.行政处罚的目的是惩罚行政相对人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 C.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 D.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严格依据法定的权限,在其职能范围内行使,特殊情形下可以超越法定的权限行使 3.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A.处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B.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意味着可以以教代罚 C.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的,该行政处罚程序违法,行政处罚行为无效 D.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的,该行政处罚程序不违法,但是该处罚行为为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处罚由()作出。 A.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B.公安派出所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5.甲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A公司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于是在没有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的情况下就吊销了A公司的营业执照。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如果甲市税务局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是一种税务行政处罚 B.甲市税务局没有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该处罚程序违法 C.如果甲市税务局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A公司逾期不改正的,该税务局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 D.如果甲市税务局责令A公司限期改正,A公司逾期不改正的,经该税务局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6.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处罚中的警告属于()。 A.科以义务的处罚 B.限制权利的处罚 C.剥夺权利的处罚 D.影响声誉的处罚 7.符合一定条件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关于被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被授权的组织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新编整理企业规章制度法律审核办法

企业规章制度法律审核办法 篇一: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xxx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证规章制度制定质量,提升规章制度管理水平,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保证公司有序、高效运转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适用性、权利与义务并存的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规章制度种类主要包括:办法(实施办法)、制度、规定、细则(实施细则)、章程、规则、指导意见等。 第四条规章制度管理坚持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原则,不断健全规章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废、改、立管理流程,统一应用规章制度格式模板及其他相关规范。 第五条规章制度制订(修订)的基本流程:计划→起草→审核与审查→审批与发布。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组织编制和督促落实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归口审核规 章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协调性,定期汇编出版规章制度。 第八条公司本部各部门是其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建设的责任部门,

主要职责: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配合建立规章制度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建设计划,起草并发布规章制度,负责业务范围相关规章制度的专业性审核,以及本部门规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 公司审计部是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规章制度在公司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九条系统各单位规章制度管理归口于其承担企业管理职能的部门,工作职责参照前款执行。 第三章计划 第十条规章制度建设实行计划管理,本部各部门、系统各单位应将规章制度建设纳入年度计划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规章制度管理年度报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 规章制度管理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和变更情况,规章制度培训情况,规章制度管理成效,以及次年规章制度废、改、立计划和培训计划等。 第十一条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汇总、分析公司本部和系统各单位的年度规章制度建设、管理情况,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公司作专题汇报。 第十二条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在汇总、审核各部门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 第十三条各部门根据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将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到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确保按计划如期完成起草工作。 第四章起草

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

××区安监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全局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合法、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案件的法制审核,是指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在立案、撤案和作出处罚决定之前,由本机关的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具体包括立案的法制审核和案件调查的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立案、撤案和处罚决定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第三条本局各科室、大队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立案前和案件调查终结之后处罚告知审批之前,将案件相关材料提交局法制科审核。立案法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有《立案审批表》和立案的相关证据材料。案件调查终结的法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有《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表》和案件调查的相关材料,也可同步提供《行政处罚告知呈批表》。 第四条法制科办理立案的法制审核,应当做好登记,并在1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撤案和处罚决定的法制审核,需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办案科室对法制审核提出的整改建议改正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法制审核时限内。 第五条立案的法制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机关对该案是否具有管辖权;

(二)被立案对象主体是否适格,是否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三)已确定的违法事实是否具有法定处罚情节。 第六条局法制机构对行政处罚案件处罚前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执法对应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二)事实是否清楚、确凿、充分; (三)证据是否合法有效、相互印证、前后一致; (四)说理性内容是否全面、准确,阐述是否清楚; (五)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现行有效; (六)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完整、规范; 第七条局法制机构审核行政处罚案件,以书面审核为主。必要时可以向当事人了解情况。 第八条局法制科对案件进行立案前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书面意见或建议: (一)主体适格、管辖无异议、违法事实确实存在的提出同意立案的意见; (二)对主体不适格、违法事实不存在的提出不予立案的建议,; (三)对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的,提出移送意见; 第九条局法制科对案件进行处罚前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书面意见或建议: (一)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

法制教育网行政执法证考试部分试题及题库复习课程

1、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 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正确) 2、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未经公布,,不能成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正确) 3、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被撒销的,其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 保护。(正确) 4、行政机关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在设定行政处罚上对较轻微的处罚有 设定权。(错误) 5、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制部门是具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事项的法定机构。(正确) 6、《行政强制法》属于典型的公法。(正确) 7、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 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可以再次自行移送。 (错误) 8、司法实践中,文明执法就是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粗暴执法的问题,坚持以人 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尊重保障人权。(正确) 9、从制作方法的角度,行政执法文书可以分为填写式文书和叙述式文书等种类。(正确) 10、对查封的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正确) 11、探索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正确) 12、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正确) 13、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反施行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行政机关赔偿,(正确) 14、除法律、法规、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均不得设定行政处罚。(正确) 15、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现在30日内依法处理。(正确) 16、因突发疫病等身体健康原因咱不能履行义务的可以终止执行。(正确) 17、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起诉讼。(正确) 18、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用文明的方法办案,保证执法行为规范化、科学化、坚决纠正执法中的野蛮行为。(正确) 19、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中承担其他职责、不具备行政执法权的部门、使用与认可的法律文件也是行政执法文书。(错误) 20、行政执法程序与行政诉讼程序的不同主要在于,行政执法程序具有被动性,行政诉讼程序具有主动性。(错误) 二、单选题 1、下列不属干行政执法监峰平台归集的执法信息的是(D) A,行政检查信息B.简易程序信息C.一般程序信息D.行政执法信息 2、行政执法主体通过()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D)A.数字、音像B.文字、影像C口述、音像D文字、音像 3、公示制度包括()和()。(A) A执法信息公开、过程公开B执法概念公开、过程公开C执法信息公开、结果公开D结果公开、过程公开 4、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的规定给予赔偿。(A)

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

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 【篇一:法院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审查权】 法院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审查权 公司规章制度在国外有多种称谓,如雇佣规章、就业规则、工作规 则等。我国1954年的《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颁布之后,曾 长期将其称为“企业内部劳动规则”,1994年《劳动法》颁布之后, 始称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本文称作“公司规章制度”或“公司管理 制度”。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并认可 的由用人单位权力保证实施的组织生产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 度的总和。具体而言,公司规章制度包含以下三层意思:第一,公 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必须合法;第二,公司规章制度重在规范单 位内部劳动关系;第三,公司规章制度的效力范围仅及于本单位内部。 法院对用人单位公司规章制度合理性的审查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一)》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 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可知用人单位有权制定本单位的公司规章制度,且有可能在司法实 践中被作为裁判依据。法院对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除了合法性 审查之外,是否有合理性审查权,在司法界向来存在争议。一种观 点认为,企业生产的情况不尽相同,对劳动者的要求千差万别,规 章制度的合理性难以判断。如果赋予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等于剥 夺了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权。只要公司规章制度同时符合“制定主体 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这三个要件,那么该制度则可视为有效,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为规范我乡调查系统依法行政,提高统计执法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按照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应当由相关工作管理部门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第二条依照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调查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案件材料和相关情况材料向相关工作管理部门提交。 第三条依照简易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可不经相关工作管理部门审核,应当由案件主办人负责审核,但在送达处罚决定书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相关工作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条相关工作管理部门在收到行政处罚案件材料和相关材料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第五条相关工作管理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 (二)违法行为是否超过追责时效; (三)本机关对该案是否具有管辖权; (四)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五)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六)行政处罚是否适当;

(七)是否执行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制度; (八)程序是否合法; (九)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第六条相关工作管理部门审核行政处罚案件,以书面审核为主。 第七条相关工作管理部门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书面意见或建议: (一)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同意办案机构的意见建议报批后告知当事人; (二)对违法行为不能成立的,提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建议,或者建议办案人员撤销案件; (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建议补充调查,将案卷材料退回; (四)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的,提出修正意见; (五)对程序不合法的,提出纠正意见; (六)对不属于沈阳调查系统管辖的,提出移送意见; (七)对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提出不予处罚意见; (八)对重大、复杂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的案件,建议沈阳调查系统案件审理委员会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九)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 第八条法制机构审核完毕,应当制作《行政处罚案件法律审核意见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归档,一份连同案卷材料退回办案部门。 第九条办案人员对相关工作管理部门的法制审核意见应当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_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内容 1、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了处罚法定原则,它包含三层意思:(1)实施处罚的主体法定。(2)处罚依据法定。(3)处罚程序法定。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了处罚公正、公开原则。结合该法的其他有关规定,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处罚是为了更好的教育,不教育单纯处罚是****,但是仅仅教育往往达不到预期目的,辅助以处罚,让违法者感受到痛苦,就会促使其避免或者减少违法行为。处罚和教育都是手段,在行政处罚中应当灵活掌握。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据此,在行政处罚的实施中

必须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予以保障,行政相对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复议权、行政诉讼权、要求行政赔偿的权利以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这些权利的确定是宪法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 行政处罚实施中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一个或者多个行政机关多次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既不符合法理,又会出现重复处罚即“一事二罚”的问题。为了规范行政处罚,防止滥施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据此,一事不再罚原则可以界定为:对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与两次以上同类(罚款)处罚。一个行政机关不得对同一个违法行为多次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得对已经实施罚款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再次罚款。但是如果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分别按照违反的法律进行处罚,但处罚的结果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折算。 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 行政处罚是指有处分权的行政机关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与行政违法相对人之间行政处罚的关系的法律规范。 行政处罚法分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行政处罚法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义的行政处罚法泛指一切

管理制度的评审和 制度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三、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1、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2、安全环保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五、评审与修订 (一)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3、评审内容 (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评审输出 (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二)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5)

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四、管辖和适用(掌握) (一)行政处罚的管辖 1.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海关行政处罚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也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海关管辖。 3.两个以上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如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在案件管辖上发生争议,双方又协商不成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例题·单选题】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海关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机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8年) A.必须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 B.必须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海关管辖 C.必须由违法行为人住所地的海关管辖 D.可以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也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海关管辖 【答案】D (二)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 1.不予处罚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提示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提示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2.从轻或减轻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公司规章制度审核

公司规章制度审核 【篇一:企业规章制度法律审核情况】 企业规章制度法律审核情况 2014年共审核规章制度7部,分别是《外部施工队伍规范用工管理 办法》、《关于鼓励员工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审计监 督处理处罚暂行规定》、《宏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宏圣 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宏圣公司房屋、场地、设备、设施、 租赁安全管理办法》、《宏圣公司信息公示管理办法》,都出具了 法律审核意见,各单位根据法律审核意见都做出了相应的修改。 2015年截至到6月份共审核规章制度5部,分别是《宏圣公司销售 管理办法》、《宏圣公司销售人员行为规范》、《宏圣公司物资采 购管理办法》、《宏圣公司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宏圣公司股权 投资管理办法》,出具了法律审核意见,各单位根据法律审核意见 都做出了相应的修改。 宏圣公司法律事务部的规章制度共5部,分别是2011年7月制定 的《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2012年7月 制定的《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讼事务管理办法(暂行)》、2013年7月制定的《山西晋城宏圣建筑有限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暂行 办法》、 2014年制定的《宏圣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暂行)》 及《宏圣公司授权委托管理规定》,从各个制度的执行情况来看, 各制度的制定有效合理,能够有效地给予公司法律实务管理进行指 导和员工行为规范的约束。 【篇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xxx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证规章 制度制定质量,提升规章制度管理水平,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保证公司有序、高效运转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适用性、 权利与义务并存的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规章制度种类主要包括:办法(实施办法)、制度、规定、 细则(实施细则)、章程、规则、指导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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