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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办法学习心得

财务管理办法学习心得
财务管理办法学习心得

学习心得

在公司的这些天里,本人认真研读了XXXXXX号文件《XXXXXXXXXXXXXXXXX》第六章关于上交款的管理,受益良多。在此期间,本人去粗取精,着手重点,深入领会了该文件对于项目上交款管理中所要传达的思想、所应采取的措施、所能达成的效果。该文件对于施工单位上交款管理应当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作了详细的阐述,对于建立施工企业统一的上交款管理体制做了明确的要求。是为了贯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金管理的要求、为了遵循局集团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内容,经过多次论证与实践的智慧的结晶。通过这次的学习,本人对于上交款的概念、性质、内容,以及上交款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所能达到的控制、监督、作用有了深刻的了解与认识,现将本次的学习总结如下:

一、上交款的概念

上交款是指项目以货币资金形式向公司缴纳的综合效益、固定资产折旧费、各项代垫款项、社保费用等,项目上交款是年度和项目终结计算发放绩效工资和清算薪酬的重要考核指标,完成程度与绩效薪酬密切挂钩。

准确理解上交款的概念,是要求我们财务人员在每一次业主拨付款后优先考虑上缴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社保费用及归还垫付款项,

保证公司整体运营良好,避免因资金短缺而出现的各类风险,从而达到保障公司运营、职工工资、民工工资,避免发生突发状况的目的。

二、上交款的作用

上交款是企业真正实现利润的货币体现,是项目是否为企业真正带来效益的直观标准。项目能否实现按规定上交各类款项,是管理人员、公司各业务直接负责人评价项目营运状况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强项目上交款的及时上交及控制,也是推进集团公司“法人管项目”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项目财务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办法中上交款的有关规定,足额、及时的将上交款上交公司,以便发挥项目财务人员委派制的真正作用、保障公司机关日常管理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降低项目因资金闲置而产生的各类机会成本。

三、上交款的具体实施

为保证项目在每次业主拨款后能够及时、足额的上交应交款项,项目财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上交款的有关规定,即业主首次拨付预付款应按35%的上交比例上交,以后每次的拨款按照20%的上交款比例上交。应上交的部分项目不得私自占用,并应按公司指定账号汇出。如项目确因资金紧缺而导致施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应在足额上交各类款项后再行向公司申请借款。该措施直至上交款项达到项目效益

评估总额或完成年度上交款任务时方可停止上交。

四、项目财务负责人关于上交款的权限及责任

由于项目财务负责人受项目部和公司财务的双重领导,项目财务汇缴应交公司款项时,可以不通过项目经理批复,直接划款给公司。项目财务负责人不能以各种理由拒交上交款,上交款的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财务人员绩效考核范围。

项目财务负责人是执行上交款的责任人,应当严格坚守自己的立场,严格按照公司出台的各项管理办法监督、控制、实施项目上财务工作的各项内容。

五、今后在财务上交款工作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作为项目财务负责人,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局集团、公司下发的财务管理各项办法执行,对于业主拨付的款项,应严格按要求上交,确因项目资金困难无法上交时,需及时向公司汇报,在得到暂缓上交的批复后方可支付各类款项。

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

201X年X月X日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事业单位要做好财务管理。本文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篇1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合理编制行政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算;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对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 第四条严格财务管理,各种工程款按工程进度由各科室负责人、

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后方可支付、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各项支出严格按标准使用,不得虚报冒领。 第五条严禁公款私存或公私不分,不得挪用公款、罚没款及其他资金,特殊情况必需借公款时由领导批准;借支范围不得超过个人的月工资标准。 第六条其他事业性收费和行政性收费,必须实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统一收据、票据,不得使用普通收据;对统一票据要严格管理,不得随便转借外单位和个人。对所收各 项费用,全额上交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第七条干部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费等均按有关文件执行。 会计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协助主管领导提出各项开支的计划和安排,以及节约资金的办法。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各类账目和资金收支票据。 三、负责做好财务账目的日清月结工作,记账要清楚,票据要规范,报表要真实。 四、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相互制约监督,管好资金的使用。 五、协助主管领导安排好其他各项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做好预算外资金的入账、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做好主管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事项。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细则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及集团公司发展的要求,为规范公司与有关合作方的市场行为,按照优势互补、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市场协作中,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双赢,促进相互间稳定协作和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及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工程开发中合作方起主导作用中标,并组织施工的项目。 2 合作方资格审查 2.1合作方应是社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强、工作作风严谨、施工组织严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合作方与公司合作开发项目前,分公司或部门应严格审查合作方信誉情况及履约能力,确认信誉良好并有履约能力的合作方,报市场开发部和工程管理部。分公司或部门审查以下经年审的证件原件并保留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施工企业进市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如有);企业简介(业绩、人员结构、机具设备、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情况)。 2.3合作方须承诺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按照公司要求提供各种相关的资料(包括经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各种证照、劳务工人的上岗证、安全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各类报表、机械设备的准用证等)。 3 投标过程管理 3.1市场信息管理 3.2投标管理 (1)合作开发的工程项目报价由组织投标的分公司或部门负责管理,本着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而且有利润的原则,做到成本、利润底数清。低价中标的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确保零风险。

(2)预结算管理部负责监督、审查所有合作项目的投标报价,市场开发部将项目的信息传递到预结算管理部。 3.2.6 一般情况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编制在公司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由合作方自行完成。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协助编制的,应根据工作量大小、难易程度等情况,经双方协商,按照市场价格,收取工程造价一定比例的编制费用。 3.3投标所需保证金或办理投标保函所需资金由合作方负担。办理投标保函需交纳保证金的比例由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风险系数及银行(或担保公司)的要求确定。如发生以下情况,合作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全部或部分扣除:陪标、卖标或虚假投标;中标后单方放弃履行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害。 4 中标后管理 4.1项目中标后,在办理开工手续及合同签订时施工单位应缴纳的费用由合作方负担。 4.2公司派往合作项目人员的工资及附加、差旅费、办公及通讯等费用(因工程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合作方负担。 (1)由公司派到项目工作的公司职工,派出人员的工资及工资附加等各项费用,采取定额向合作方收取,公司统一发放和缴纳。公司外聘人员派到项目工作的,向合作方统一收取,由单位统一发放。 (2)由公司派到合作项目的工作人员,在该项目所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均由合作方负担;派出人员的通讯费可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施工地点远近、通话量的多少,由合作方(项目部)采取据实报销或定额补贴的办法。 4.3为按期、高质量的履行合同,避免因合作方管理不到位给公司带来风险,合作方应采取一定的履约保证措施。 4.4总包合同的评审及签订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为规范突 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铁路总公司、广铁集团相关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部向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信息,项目分部向建设单位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 对突发事件信息的处理。 第三条各分部应及时向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报送本管段突发事件信 息。 第四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以及后 续处置和应对措施等要素。 第五条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收到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后及时审核、处理。按照重大突发事故报送标准,经领导同意后,以《中铁三局怀邵衡项目分部突发 事件信息专报》(附件1)形式报送建设单位。报送地方政府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通过电传方式报送。 第六条上级领导对上报信息作出批示或者指示的,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要及时传达、落实,有关分部要及时跟踪续报有关情况并落实领导批示精神。第二章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种类和主要内容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事件 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其他紧急重要情况等。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台风、暴雨、冰雹、洪涝、雨雪冰

冻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可能或已经影响施工生产、造成人员伤亡。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火灾爆炸、高墩深水、隧道冒顶涌 水突泥、桥梁制运架、支架造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既有铁路公路运河交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 原因疾病、集体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及重大动物疫情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 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各类重大社会治安事件,涉外 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冲击公司机关,阻断铁路交通,非法集会和集体静坐、上访请愿、越级集体访等群体性事件。 (五)其他紧急重要情况。 1.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兆信息。 2.管段周边不稳定的因素可能影响施工生产的信息。 3.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诱发因素,以及职工队伍倾向性的思想反映。 第八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 及的相关人员。 (二)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 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三章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制 第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地分部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发生地分部主要承担

产值上报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产值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司施工管理决策及时提供准确的资料,准确、全面及时地汇总各施工项目阶段动态信息和工作信息,反映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情况,以便于发挥集团公司整体调控能力,协助项目经理部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进度管理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所制定的各项统计规章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向上级部门及单位领导提供项目统计报表和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建立和管理本单位的统计台帐,完整、全面地积累各类统计资料,统计公司下属项目部月生产完成量,下达月、季度生产计划;统计公司年生产产值完成情况,下达年生产产值计划。为公司决策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 第三条施工管理部是工程项目产值统计的责任主体,负责协调解决项目部内外部影响施工进度的问题。生产经理是工程项目产值上报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管理部是工程项目施工产值统计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工程项目产值统计 第四条工程项目产值统计包括《生产完成情况月报》、《生产情况月计划表》、《施工进度月计划表》、《施工进度季度计划表》(每月末上报下一月计划)。 第五条生产经理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结合施工项目特点要求,按施工时段分解为生产进度目标(季、月度进度目标)。各类施工生产、进度目标必须满足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并留有适当的弹性空间。 第六条产值统计的要求: 1. 由公司成立项目指挥部的项目,直接向有限公司计划部门报送统计资料。 2.隶属于分公司所属的各项目部,向其项目部单位报送统计资料。 3.分公司计划部门,将各项目统计资料汇总后,向公司施工管理部报送统计资料。 4.月产值报表于当月25号上报,季度产值报表于季度最后一月25号上报,年度产值 报表按上级部门要求时间报送,每个月底(25日)编制上报下个月的月进度计划。 第三章产值报表的审批 第七条项目生产报表编制完成后,提交项目部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提交经营办、施工管理部进行审批,审核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召开月生产会议;通报月产值完成情况,下达月度产值计划。

民政部关于发布《民政部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细则》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发布《民政部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细则》的通 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民[1989]综字2号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日期】1989.01.21 【实施日期】1989.0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关于发布《民政部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细则》的通知 (民(1989)综字2号1989年1月21日) 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民政部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细则》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推动增收节支运动的深入开展,根据《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方法》的原则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直属事业单位要本着促进事业发展,科学、合理地使用国家提供的各项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为前提,同时进一步利用自身条件,开展多种服务和副业生产经营项目,

广开财源,组织收入,积聚资金。 三、直属事业单位应通过建立经济目标责任制,将各项收支任务落实到基层班组科室,并将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奖励职工的依据。 第二章预算管理一、直属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实行两级管理、包干使用、结余留用的办法。部事业财务主管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负责编制中央级各项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办理向财政部申请拨款,审批直属事业单位预算、决算并下拨经费;直属事业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有下属或附属单位的则为二级单位),负责编报本单位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和定期会计报表,并向部申请拨款。 二、直属事业单位中凡核拨经费实行与工作量挂钩的(如院校按在校学生人数和每个学生年费用标准、休养院按床位数和每个床位费用补助标准、报社按报纸发行份数和每份报纸补助标准核定),实行包干使用、年给结余留用的办法。凡尚无条件按工作量核拨经费或补助的,则只对按定额核定费用的部分实行包干使用。 三、直属事业单位专项拨款实行专项资金追踪反馈责任制度,不实行预算包干,但结余留归单位继续使用,不得提作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四、直属事业单位举办有经济效益项目所需的周转金实行专项报批,约期归还。 五、直属事业单位应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编制、预算执行,遇特殊情况需申请增编和追加经费预算的应报部主管部门审批。 六、直属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包干后的年末结余未拨款的部分,由部于下年度补拨;经费限额注销部

挂靠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承包(挂靠)工程项目运行 财务管理方案 辽宁奥华集团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三日

为了保证奥华集团(下称集团)承包工程(挂靠)项目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有效通畅、全面完整和及时准确,依据国家关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工程承包(挂靠)项目的实际可操作性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承包工程(挂靠)项目的定性 1、承包工程(挂靠)项目的性质确认 对本集团所承缆的工程施工项目,凡是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以本集团辽宁远大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远大公司)独立承包和以挂靠总承包方企业名义由本集团全权代位,参加招、投标活动所中标工程施工项目,与业主或总承包方签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分包)合同》,直接由本公司全面组织施工和对所承包或挂靠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工期、造价结算、损益风险等独立自行组织完成的工程施工项目,定性及确认为本集团公司的承包(挂靠)工程项目。本方做为乙方。同时包括远大公司与被挂靠企业公司另行签署工程施工合作约定及收益、费用分配关系的协议。对以远大公司向外委托施工单位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协议)的工程项目的定性为分包工程项目。本方做为甲方。 2、本方案的管理范围及内容 本方案管理范围为直辖按前所定性的所有承包(挂靠)工程项目。管理内容包括实施所承包(挂靠)工程项目的全部财务核算和造价结算财务业务的事项。 二、项目承包(挂靠)合同“价款支付和财务相关条款”的确认 工程施工项目经集团(或代位)中标完成后,进入合作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程序,由远大公司做为主管行政部门按照集团总经理的意志和权

利进行职能管理和操作,完成合同文本制作、内部会签和外部签订程序。事后即时向集团财务部提交所签订合同原件一份;由财务部对合同主体关系进行确认,并根据本公司所在合同主体(或代位)一方的合同条款按照本方案规定,对工程项目建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程序及模式。 1、确定总承包方(或业主)为发包人甲方,做为本公司承包(挂靠)施工项目的对方,按照合同规定期量向总承包方进行施工中间和竣工验收,申报审核预、结算书等,按合同规定向总承包方即时收回应支付工程价款; 2、属挂靠性质的工程项目,确定承包方为本公司的被挂靠方,由本公司代位行使合同规定的与总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按合同规定执行施工作业任务和取得工程价款。 3、确认本公司做为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的权利关系,以双方签订《合作约定(分包)协议》的方式,由本集团公司向其支付管理费用和按照合同要求标准组织施工和过程管理。本《合作约定(分包)协议》主体为甲方(被挂靠方---某公司)和乙方(挂靠方---远大公司)构成,被挂靠方即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中的承包方又是《合作约定协议》中的甲方;挂靠方即为《合作约定协议》中的乙方,亦是本集团公司一方---远大公司。 4、按照前述的《合作约定(分包)协议》规定确认,由本公司代位甲方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的承包方直接向总承包方(或业主)履行权利和义务。 5、对本集团公司所承包(挂靠)的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合同一经签

新媒体信息报送管理及奖励办法

新媒体信息报送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媒体工作信息和舆情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应对新媒体发展的迅猛形势,促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在科学决策、落实工作、交流情况和总结经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新媒体的运用、信息报送及奖励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本办法现阶段仅针对学院官方开设的新媒体平台(网站、微博、微信),其他新媒体平台暂不涉及。 2.各单位要大力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及时、真实地推送本单位的各类动态、服务师生的各类信息。 3.各单位要确定专门领导负责,挑选政治素质过硬、新闻意识敏感、文字表达能力强、思想贴近师生的人员担任信息报送员和新媒体维护员。 4.信息员要明确信息报送职责,增强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微博微信维护员要紧密结合宣传工作和服务群体的实际情况,打造特色话题,增强与青年的互动,及时更新微博内容,确保发布微博的数量和质量。 5.各单位的信息报送及新媒体维护工作将作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等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根据报送信息情况对信息员的工作在本单位经费二次分配时给予考虑。 二、新媒体信息奖励办法 1.以新闻事件为基础的原创题材,在各单位新媒体平台刊发后,以微博规定格式报送,并刊发的,每条按20元计酬。以微信规定格式报送,并刊发的,每条按100元计酬。 2.专题策划组织的原创题材,在学院官方微信、微博中独家首发的,微信阅读量(微博转发量)每达到关注人数20%,每条奖励100元,每增加20%阅读量(转发量),奖励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百度贴吧发布西航校园相

关原创题材,有效互动量达到200人的,奖励100元。如微信、微博、贴吧同时刊发的,按其中达到标准的最高一项奖励。(统计结果截至该稿刊发后七天) 3.微信转载的优秀作品,阅读量达到10000以上的,奖励推荐人50元。 4.官微参与全国职业院校排名,以国家级权威媒体公布排名为准,官微排名第一,奖励微信运营团队500元,第二奖励300元,第三奖励100元。院内各单位微信由党委宣传部进行排名并公布,每月第一名奖励运营团队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100元。 5.所有个人奖励均以署名作者为准,作者为一人以上的,由第一作者自行分配奖励。上报文章应注明原创、转载,文责自负。 三、信息报送及管理要求 1、新闻等信息上报规范要求 (1)微博类字数不应超过140字,可适当配图,特殊情况需长微博发送的,应特别注明。 (2)信息员应对新闻事件或策划信息进行语言整理,符合新媒体受众兴趣,微信标题应生动有趣的反映,能够吸引阅读者点击兴趣,能直接、准确体现信息主体内容; (3)信息应及时报送,新闻类稿件距事件发生时间不超过2天,最好当日报送; 2、各单位微博、微信维护规范要求 (1)完善微博、微信头像和认证信息,及时更新简介类资料; (2)官方微博、微信不得发布各类违法信息,不发布涉密内容,不发布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 (3)各单位官方微博、微信要保证内容的数量和质量,及时更新,每天原创微博数不少于1条,转发微博数不少于3条,每月开展微博话题讨论或互动活动不少于1次;微信信息推送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三次;

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反应我公司工作情况,做到信息报送对外统一、真实,对内规范、严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报送应以客观、真实、时效、适用为原则,应具有宏观性、政策性、广泛性和保密性的特征。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信息报送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四条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公司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信息刊物的撰写、编辑、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集团公司报送重要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告知相关领导和部门。 (六)负责统计公司的信息报送情况。

第五条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公司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确保将重要信息主动、及时、准确上报,不得拒报、迟报、漏报。 第六条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信息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完成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向领导或集团公司报送。 (二)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公司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后续报送事态进展、起因后果、处置措施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第七条我单位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公司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公司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公司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四)公司负责人关于改进全公司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议。 (五)上级领导来公司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 (六)公司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 (七)其他需报集团公司和其他单位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八条信息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信息员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部门信息(简报),经主管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在最短时间内报送。

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税务系统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办 法》,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东胜区国税局的财务收支活动。 第三条东胜区国税局办公室负责我局的财务工作。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财务部门内人员分工要遵循会计和出纳分设、钱和物分别管理、职责和权限明确 且能相互制约的原则。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财务部门年初应根据局的职责、工作任务和财力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即单位预算。 第六条按照经费领拨关系和国家税务总局对预算单位划分的原则,我局为基层预算单位,办公室下设的财务室为报账单位。 第七条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第一款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单位预算要精打细算,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落到实处。 第二款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全面、自求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编制预算要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得编制赤字预算。要保证人

员经费和必要的公务费、业务费开支。 第八条预算编制程序 财务部门是经费预算的编制单位,在每年七月进行下年度一上预算时由财务部门提出经费预算后,提请局长办公会研究,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一上预算;本年末二上预算再次确认预算,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最终确认下年预算,财务人员上报二上预算,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办公室执行,第九条预算的编制办法。 预算必须详实、具体,有操作性,涉及到上级部门的总预算,必须列出具体项目,逐项预算。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条收入管理 收入是指我局为开展业务活动,依照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上级预算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一款上级预算中央财政拨款管理 上级预算中央财政拨款是我局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要按时确认经费是否到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第二款地方财政拨款的管理 地方财政拨款是我局经费的又一主要来源,用于弥补每月中央财政拨款不足支付我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各项支出。要按时请领经费,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第三款其他收入的管理

合作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合作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更好服务合作项目,维护双方利益,规避税务风险,提高办事效率,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地需至少设置一名专兼职会计,必要时可由公司委派,项目部会计受公司财务部管理,其主要职责为: 1、项目内部管理: ①依据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材料、人工、机械及现场管理费用的用款及开票计划; ②复核材料送货单、入库单、台班清单、结算报告等; ③办理收付款手续等; ④监督项目财务、资金及仓库运营情况。 2、与公司财务部对接: ①负责发票及附件单据收集整理; ②登记票据(发票)登记表; ③项目成本核算及相关财务台账、报表; ④往来结算。 第三条收款管理 1、提供工程所在地的税务局预缴的税款凭证及预缴申报表(不需要时不用提供); 2、提供业主或监理确认的计量支付证书及计量明细表(完工进度申请书); 3、预存增值税预交税款与销项税款及附加税金之差到公司指定账户; 4、税款预存足额后,填写发票申请开具书后开票;

5、若不预存税款,财务开票后,次月10日内没有收款到账的,公司按日加收税金的千分之五不低于500元的罚款; 6、开具的发票须尽快递交业主验证,有问题尽快提出,需作废发票的要当月作废。跨月退票重开,需在当地税务局申请出具的《开具红字发票证明》及承担相关费用,否则不能办理。原则上月底最后2个工作日不开具发票。 第四条付款管理 1、提供请款申请书并附上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及附件(详见《合作项目财务结算指引》); 2、按内部协议计算应扣除的管理费、所得税、印花税、保证金、证件、服务费及工资等费用; 3、按公司流程审批制度审批后付款; 4、凡从银行进出的款项,必须是公司的正当款项,有充分的凭证与理由,严禁无理由对私支付。 第五条成本费用核算管理 成本核算不仅关系到增值税与所得税税负问题,还涉及税务稽查与税务风险问题,必须重视每一笔收付款发票和必要附件的管理。 1、项目会计必须完善项目财务管理,做到资料齐全,风险可控; 2、成本必须 符合实际情况,不得虚开成本发票; 3、项目财务财务须做好相关台账、报表并妥善保管。 第六条往来管理 1、项目与总公司必须做到数据清晰,对账及时,收支台账、经营台账及时报送; 2、所有采购合同、借款合同、劳务合同均需至少送达复印件至项目部财务备案; 3、所有款项的进出必须使用公司对公账户,小额支付现金的除外;

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公司名称: 批准人: 批准依据::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版本:2013-1 发布范围:普发 体系名称:行政综合编码:GM-01-12

目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编制依据 (1) 4 释义 (1) 5 职责分工 (2) 6 管理要求 (2) 7 附则 (3)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1 目的 围绕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心工作,反映公司改革发展实际,为上级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促进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信息交流。实现企业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3.1 《中央企业信息工作暂行办法》,2006,国资委。 3.2《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办法》,2010,国资委。 3.3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行政综合管理制度》,GM-01,2011,总公司。 3.4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行政综合管理制度》,GM-01,2012,公司。 4 释义 4.2公司 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机关,包括公司管理层和公司机关各部门。 4.2 各部门 指公司机关各业务管理部门。 4.3 信息 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和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及相关资料,主要分为动态类信息和综合类信息两类。 4.4 动态信息 动态信息是反映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简要信息,主要包括: a) 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总公司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情况; b) 各部门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情况; c) 上级部门领导来本部门视察或调研情况;

信息、数据报送制度

信息、数据报送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XX医科大学附属XX医院 数据、信息报送制度 为认真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医院信息报送工作由各分管院长领导,医务部(病案室)、院办、药剂科、设备科、信息科、财务科、保健部科等部门共同组成,根据卫统报表要求整理数据,由各职能部门主任签字审核后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病案室汇总后及时按卫健委报表要求直报上级卫生部门。(特殊数据的上报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二、各归口医院行政职能科室的主要职责: (一)医务部(病案室)负责上报医疗服务数据及出院病人调查表的数据的审核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提供人力资源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 (三)设备科负责提供医用设备调查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 (四)财务科负责提供医疗收入等数据并审核数据。 (五)各部门主管负责人负责提供医院相关上报调查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 三、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兼职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 四、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根据上级卫生统计工作报送要点,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完成本部门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向本科室主任报送信息审核,及时上报卫生统计部门。 五、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各上报相关数据部门信息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法》、《会计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报送信息必须坚持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实事求是。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 六、核查和问责制度 (一)各上报相关数据科室对报送的数据进行全面核查,定期对各归口部门报送信息进行统计整理,适当的信息将发布于院内网站,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二)信息统计人员应对统计数据准确性负责,新建、重大统计指标需第二人复核。因工作疏忽造成的统计失真或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一经发现严肃批评教育,造成重大影响的交医院处理。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修订部门:医务部 修订时间:2018年月3月

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省直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办法

省卫生厅直属(管)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卫生厅直属(管)医疗机构财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财政部、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卫生部《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皖政办[2008]33号)、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07]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省卫生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卫生厅直属医疗机构,含财务隶属关系在省卫生厅的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第三条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四条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预算是医疗机构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 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对计划年度内单位财务收支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渠道所作的预计,是计划年度内各项事业发

展计划和工作任务在财务收支上的具体反映,是财务活动的基本依据。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医疗机构预算编制要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归口管理和统一性原则;要优先确保重点支出,妥善安排其他支出;各项支出均应有可靠的资金来源,不得编制赤字预算;要保证预算的完整统一,医院所有收支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得在预算外另设收支项目。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预算应在单位负责人主持下,由医院财务部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编制。 (一)医疗机构收入预算由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和其他收入组成。财政补助收入数应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和补助标准编列;对医疗收入、药品收入预算的编制,要认真考虑当年可能新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门诊和病房工作量的变化,计划全年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按照每门诊人次和出院平均收费水平进行测算,对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可根据以前年度的此项收入完成 情况,结合本年度可能发生的服务项目分别测算后填列。 (二)医疗机构支出预算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和财政专项支出。各项支出具体项目,属于人员支出的,应按有关标准和编制内实有人数计算编列;属于公用支出的,有支出定额的,按定额计算编列,没有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制。 (三)医疗机构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等,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提取比例编制预算。 第八条预算编报与审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医疗机构编制的预算必须由单位领导集体讨论。 (二)医疗机构按照预算申报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省财政厅审批。

局机关信息报送制度

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我局信息工作由局领导直接负责,归口办公室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全局的信息工作。 第三条本局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上级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本局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本局各种信息的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领导和各股室。 第四条本局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局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本局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工作,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 (二)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本局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送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第六条我局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对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上级领导来我局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五)其他需报知局领导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各股室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经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及时在最短时间内报送。 (三)对于各股室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股室负责人应首先及时告知分管领导报告;并在口

1.3.4.1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的数据与其他信息的制度与流程

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的数据 与其他信息的制度 根据《统计法》、《会计法》、《药品管理法》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推动信息报送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医院和谐、快速、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医院信息报送工作由各分管院长领导,医务科(病案室)、政工科、药剂科、设备部、信息科、财务科、妇幼保健科等部门共同组成,根据卫统报表要求整理数据并汇总审核后,报各职能部门主任签字审核,及时按卫统报表要求直报上级卫生部门。 二、各归口医院行政职能科室的主要职责: (一)医务科(病案室)负责上报医疗服务数据及出院病人调查表的数据的审核工作。 (二)政工科负责提供人力资源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 (三)设备科负责提供医用设备调查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 (四)财务科负责提供医疗收入等数据并审核数据。 (五)负责提供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 (六)信息中心负责提供医疗服务数据并及时汇总按卫统报表要求直报上级卫生部门。 三、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兼职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

四、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根据上级卫生统计工作报送要点,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完成本部门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向本科室主任报送信息审核,及时上报卫生统计部门。 五、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各归口医院管理部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医务科(病案室)、政工科、药剂科、设备部、信息科、财务科、妇幼保健科等部门的信息员完成医疗、人力、财务、药品、设备、医疗统计等统计年报、季报、月报和实时报数据上报工作。经所在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核同意,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整理成文,报分管院长。 (二)对于各部门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部门信息员应首先及时告知本科室主任,同时向分管院长报告;并在口头报送后及时补送相关文字材料。 六、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各归口部门信息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法》、《会计法》、《药品管理法》,报送信息必须坚持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实事求是。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 (三)上报卫生部门的信息材料年报装订成册后及时转交档案室存档。

公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

公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 公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直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和直属事业单位,下同)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和谐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 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0XX〕2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结合市直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直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所属教育事业单位。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 和资金供给的关系;按规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有效安全。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增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规范教育经费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 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收费和 资金使用行为;加强学校经济活动监督,维护学校正常经济秩序。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管理体制要求,学校的财务收支严格按年度预算进行管理,实行主管部门统一领导、统一 管理的体制。学校财务活动和国有资产、校办产业、服务活动等项 目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学校一般设立会计、出纳两个财务专业岗位。必须选择原则性强,廉洁奉公,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有一定专业知

识,爱岗敬业,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为 保证财务专业人员素质,各单位财务专业人员的配备、更换必须按 规定上报市教育局计财处审核,主管局长审批,学校不得擅自任免 财务专业人员。 第七条学校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从事学校财务管理的记账人员、审批人员、出纳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 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要建 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财会人员要提高责任心,正确行使会计 监督职权,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会计事项,应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 予以纠正,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会计信息 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建立健全财会人员考核奖励制度,按照考核办法,每年组 织一次财会人员的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 合格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市教育局计财处负责对学校的财务工作 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九条中小学预算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 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和真实性的原则。 第十条中小学预算编制方法:收入预算,根据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布置口径,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收入增减因素测算 编制;支出预算,根据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及发展需要和财 力可能测算编制。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的年度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批核定后,学校财务活动严格按预算执行。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相关政策重大调整,可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挂靠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 承包(挂靠)工程项目运行 财务管理方案 奥华集团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三日

为了保证奥华集团(下称集团)承包工程(挂靠)项目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有效通畅、全面完整和及时准确,依据关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工程承包(挂靠)项目的实际可操作性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承包工程(挂靠)项目的定性 1、承包工程(挂靠)项目的性质确认 对本集团所承缆的工程施工项目,凡是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以本集团远大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远大公司)独立承包和以挂靠总承包方企业名义由本集团全权代位,参加招、投标活动所中标工程施工项目,与业主或总承包方签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分包)合同》,直接由本公司全面组织施工和对所承包或挂靠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工期、造价结算、损益风险等独立自行组织完成的工程施工项目,定性及确认为本集团公司的承包(挂靠)工程项目。本方做为乙方。同时包括远大公司与被挂靠企业公司另行签署工程施工合作约定及收益、费用分配关系的协议。对以远大公司向外委托施工单位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协议)的工程项目的定性为分包工程项目。本方做为甲方。 2、本方案的管理围及容 本方案管理围为直辖按前所定性的所有承包(挂靠)工程项目。管理容包括实施所承包(挂靠)工程项目的全部财务核算和造价结算财务业务的事项。 二、项目承包(挂靠)合同“价款支付和财务相关条款”的确认

工程施工项目经集团(或代位)中标完成后,进入合作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程序,由远大公司做为主管行政部门按照集团总经理的意志和权利进行职能管理和操作,完成合同文本制作、部会签和外部签订程序。事后即时向集团财务部提交所签订合同原件一份;由财务部对合同主体关系进行确认,并根据本公司所在合同主体(或代位)一方的合同条款按照本方案规定,对工程项目建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程序及模式。 1、确定总承包方(或业主)为发包人甲方,做为本公司承包(挂靠)施工项目的对方,按照合同规定期量向总承包方进行施工中间和竣工验收,申报审核预、结算书等,按合同规定向总承包方即时收回应支付工程价款; 2、属挂靠性质的工程项目,确定承包方为本公司的被挂靠方,由本公司代位行使合同规定的与总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按合同规定执行施工作业任务和取得工程价款。 3、确认本公司做为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的权利关系,以双方签订《合作约定(分包)协议》的方式,由本集团公司向其支付管理费用和按照合同要求标准组织施工和过程管理。本《合作约定(分包)协议》主体为甲方(被挂靠方---某公司)和乙方(挂靠方---远大公司)构成,被挂靠方即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中的承包方又是《合作约定协议》中的甲方;挂靠方即为《合作约定协议》中的乙方,亦是本集团公司一方---远大公司。 4、按照前述的《合作约定(分包)协议》规定确认,由本公司代位甲方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的承包方直接向总承包方(或业主)履行权利和义务。 5、对本集团公司所承包(挂靠)的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生效成立后,其合同总价款随即成为集团---远大公司的未来或有合同收入。由远大公司编制和提出工程投标标书文件与工程施工合同一并交报财务部原件一份;以及对合同履行的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预算、结算文件手续,及时随结算进度交报财务部,做为财务结款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财务部按本方案规定进行登记合同台账、会计总分类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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