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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事业版)

江苏省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事业版)
江苏省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事业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

发布时间:2010/8/20 18:47:46 阅读数:11 来源:如东县环境保护局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事业单位版)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

5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8)

6 格式和要求 (17)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事业单位版)

1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3.1 危险物质

指《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品。

3.2 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3 环境风险源

指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以及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或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

3.4 环境敏感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

3.5 环境保护目标

指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中,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域中可能受到影响的对象。

3.6 环境事件

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3.7 次生衍生事件

某一突发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环境事件。

3.8 突发环境事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3.9 应急救援

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的措施。

3.10 应急监测

指在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3.11 恢复

指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3.12 应急预案

指根据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的预测,而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环境风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3.13 分类

指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对不同环境事件划分的类别。

3.14 分级

分级指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对不同环境事件划分的级别。

3.15 应急演练

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

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综合演练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练。

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类别,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预案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预案编制人员应由具备应急指挥、环境评估、环境生态恢复、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监测、消防、工程抢险、防化、环境风险评估等各方面专业的人员及专家组成。

4.2 基本情况调查

对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环境风险源、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说明。

4.2.1单位的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企业(或事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码、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经济性质隶属关系及事业单位隶属关系、从业人数、地理位置(经纬度)、地形地貌、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凹地、河流的岸边等)、交通图、疏散路线图及其他情况说明。

4.2.2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调查

(1)企业(或事业)单位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体名称及日产量,主要生产原辅材料、燃料名称及日消耗量、最大容量、贮存量和加工量,

以及危险物质的明细表等。

(2)企业(或事业)单位生产工艺流程简介,主要生产装置说明,危险物质储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生产装置及储存设备平面布置图,雨、清、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等。

(3)企业(或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日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去除量及处理后废物产量,污染治理工艺流程说明及主要设备、构筑物说明,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等。对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及堆放地,如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医疗垃圾焚烧装置及危险废物处理场所等,还须明确纳污或收集范围及污染物主要来源。

(4)企业(或事业)单位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储存、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手续情况(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处理的设计规范和防范环境风险情况等)。

(5)企业(或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及危险废物的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跑、冒、滴、漏”的防护措施、处置方式。

(6)企业(或事业)单位尾矿库、贮灰库、渣场的储存量,服役期限,库坝的建筑结构,坝堤及防渗安全情况。

4.2.3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1)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5公里范围内人口集中居住区(居民点、社区、自然村等)和社会关注区(学校、医院、机关等)的名称、联系方式、人数;周边企业、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基本情况;给出上述环境敏感点与企业的距离和方位图。

(2)企业(或事业)单位产生污水排放去向,接纳水体(包括支流和干流)情况及执行的环境标准,区域地下水(或海水)执行的环境标准。

(3)企业(或事业)单位下游水体河流、湖泊、水库、海洋名称、所属水系、功能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情况,下风向空气质量功能区说明,区域空气执行的环境标准。

(4)企业(或事业)单位下游供水设施服务区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联系方式,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经纬度)等;地下水取水情况、服务范围内灌溉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情况。

(5)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区域道路情况及距离,交通干线流量等。

(6)企业(或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和危险废物运输(输送)路线中的环境保护目标说明。

(7)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其他环境敏感区情况及位置说明。

(8)如调查范围小于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波及的范围,应扩大范围,重新调查。

4.3 环境风险源识别与环境风险评价

企业(或事业)单位根据风险源、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的状况,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的要求进行环境风险评价,阐述企业(或事业)单位存在的环境风险源及环境风险评价结果,应明确以下内容:

(1)环境风险源识别。对生产区域内所有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进行环境

风险分析,并以附件形式给出环境风险源分析评价过程,列表明确给出企业生产、加工、运输(厂内)、使用、贮存、处置等涉及危险物质的生产过程,以及其它公辅和环保工程所存在的环境风险源。

(2)最大可信事件预测结果。明确环境风险源发生事件的概率,并说明事件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污染。

(3)火灾、爆炸、泄漏等事件状态下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最大数量、浓度及环境影响类别(大气、水环境或其他)。

(4)自然条件可能造成的污染事件的说明(汛期、地震、台风等)。

(5)突发环境事件产生污染物造成跨界(省、市、县等)环境影响的说明。

(6)尾矿库、贮灰库、渣场等如发生垮坝、溢坝、坝体缺口、渗漏时,对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或海洋及饮用水源取水口的环境安全分析。

(7)可能产生的各类污染对人、动植物等危害性说明。

(8)结合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风险源工艺控制、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紧急停车等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处理系统水平,分析突发环境事件的持续时间、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含次生衍生)的排放速率和数量。

(9)根据污染物可能波及范围和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预测不同环境保护目标可能出现污染物的浓度值,并确定保护目标级别。

(10)结合环境风险评估和敏感保护目标调查,通过模式计算,对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污染物可能影响周边的环境(或健康)的危害性进行分析,并以附件形式给出本单位各环境事件的危害性说明。

4.4 环境应急能力评估

在总体调查、环境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企业(或事业)单位现有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措施、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明确进一步需求。企业(或事业)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评估其现有的应急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或事业)单位依据自身条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包括通讯联络队、抢险抢修队、侦检抢修队、医疗救护队、应急消防队、治安队、物资供应队和环境应急监测队等专业救援队伍。

(2)应急救援设施(备)包括医疗救护仪器、药品、个人防护装备器材、消防设施、堵漏器材、储罐围堰、环境应急池、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应急交通工具等,尤其应明确企业(或事业)单位主体装置区和危险物质或危险废物储存区(含罐区)围堰设置情况,明确初期雨水收集池、环境应急池、消防水收集系统、备用调节水池、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的紧急切断设施及清、污、雨水管网的布设等配置情况。

(3)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预警系统设置情况,应急通信系统、电源、照明等。

(4)用于应急救援的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学品物资,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有条件的企业应备足、备齐,定置明确,保证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启用;物资储备能力不足的企业要明确调用单位的联系方式,且调用方便、迅速。

(5)各种保障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设备仪器检查与日常维护制度、培训制度、演练制度等)。

(6)企业(或事业)单位还应明确外部资源及能力,包括:地方政府预案对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要求等;该地区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的状况;环境应急监测仪器及能力;专家咨询系统;周边企业(或事业)单位互助的方式;请求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及设备(清单);应急救援信息咨询等。

根据有关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调用相关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应急救援人员或征用应急救援物资,并于事后给予相应补偿。各相关企业(或事业)单位应积极予以配合。

4.5 应急预案编制

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范围,编制应急预案。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4.6 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与更新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企业(或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企业(或事业)单位、环保部门、周边公众代表、专家等对预案进行评审。预案经评审完善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时,明确实施的时间、抄送的部门、园区、企业等。

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内部因素(如企业改、扩建项目等情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更新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发布并及时备案。

4.7 应急预案的实施

预案批准发布后,企业(或事业)单位组织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实现应急预案持续改进。

5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5.1 总则

5.1.1编制目的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

5.1.2编制依据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5.1.3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级别。

5.1.4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

5.1.5工作原则

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5.2 基本情况

主要阐述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概况、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调查结果。

5.3 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

主要阐述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环境风险源识别及环境风险评价结果,以及可能发生事件的后果和波及范围。

5.4 组织机构及职责

5.4.1组织体系

依据企业的规模大小和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程度的级别,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企业应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依据企业自身情况,车间可成立二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生产工段可成立三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尽可能以组织结构图的形式将构成单位或人员表示出来。

5.4.2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5.4.2.1 指挥机构组成

明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环保、安全、设备等部门组成指挥部成员单位;车间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由车间负责人、工艺技术人员和环境、安全与健康人员组成;生产工段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由工段负责人、工艺技术人员和环境、安全与健康人员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件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

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职责。

5.4.2.2 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环境安全的方针、政策及规定;

(2)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4)负责应急防范设施(备)(如堵漏器材、环境应急池、应急监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和应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设;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学品物资(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储备;

(5)检查、督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

(6)负责组织预案的审批与更新(企业应急指挥部负责审定企业内部各级应急预案);

(7)负责组织外部评审;

(8)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9)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10)协调事件现场有关工作;

(11)负责应急队伍的调动和资源配置;

(12)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上报及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通报工作;

(13)负责应急状态下请求外部救援力量的决策;

(14)接受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令和调动,协助事件的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环境进行修复、事件调查、经验教训总结;

(15)负责保护事件现场及相关数据;

(16)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培训,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向周边企业、村落提供本单位有关危险物质特性、救援知识等宣传材料。

在明确企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明确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5.5 预防与预警

5.5.1环境风险源监控

明确对环境风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说明生产工艺的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监测报警系统,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等。

5.5.2预警行动

明确事件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

5.5.3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应包括以下内容:

(1)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2)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3)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驾驶员、押运员报警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的方式。

5.6 信息报告与通报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明确信息报告时限和发布的程序、内容和方式,应包括以下内容:

(1)内部报告

明确企业内部报告程序,主要包括: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和通报程序。

(2)信息上报

当事件已经或可能对外环境造成影响时,明确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件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3)信息通报

明确向可能受影响的区域通报事件信息的方式、程序、内容。

(4)事件报告内容

事件信息报告至少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围,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5)以表格形式列出上述被报告人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系方式。

5.7 应急响应与措施

5.7.1分级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企业(或事业)单位内部(生产工段、车间、企业)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不同的等级。根据事件等级分别制定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如生产工段、车间、企业应急预案),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为基础,超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并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确定不同级别的现场负责人,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工作和开展事件应急响应。

5.7.2应急措施

5.7.2.1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事件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需确定以下内容:

(1)明确切断污染源的基本方案;

(2)明确防止污染物向外部扩散的设施、措施及启动程序;特别是为防止消防废水和事件废水进入外环境而设立的环境应急池的启用程序,包括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开合和事件应急排污泵启动的相应程序;

(3)明确减少与消除污染物的技术方案;

(4)明确事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次生衍生污染(如消防水、事故废水、固态液态废物等,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消除措施;

(5)应急过程中使用的药剂及工具(可获得性说明);

(6)应急过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说明;

(7)应急过程中,在生产环节所采用的应急方案及操作程序;工艺流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事件发生时紧急停车停产的基本程序;控险、排险、堵漏、输转的基本方法;

(8)污染治理设施的应急措施;

(9)危险区的隔离:危险区、安全区的设定;事件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事件现场隔离方法;

(10)明确事件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及安置地点;

(11)明确应急人员进入、撤离事件现场的条件、方法;

(12)明确人员的救援方式及安全保护措施;

(13)明确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及物资保障供应程序。

5.7.2.2 大气污染事件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事件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风向和风速,需确定以下内容:

(1)结合自动控制、自动监测、检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等工艺技术水平,分析事件发生时危险物质的扩散速率,选用合适的预测模式,分析对可能受影响区域(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程度;

(2)可能受影响区域单位、社区人员基本保护措施和防护方法;

(3)可能受影响区域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

(4)紧急避难场所;

(5)周边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办法;

(6)周围紧急救援站和有毒气体防护站的情况。

5.7.2.3 水污染事件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事件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河流的流速与流量(或水体的状况),需确定以下内容:

(1)可能受影响水体及饮用水源地说明;

(2)消除减少污染物技术方法的说明;

(3)其它措施的说明(如其他企业污染物限排、停排、调水、污染水体疏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事故风险等情况,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00.4—2003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AQ/T 9007—201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2 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 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事故险情或事故,依据应急预案采取的应急行动。 3.4 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3.5 应急演练emergency exercise 针对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救援活动。 4 预案编制程序 4.1 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部门分工和职能,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预案编制工作。 4.2 资料收集 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国内外同行业企业事故资料、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资料、企业周边环境影响、应急资源等有关资料。 4.3 风险评估 主要内容包括: a) 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 b) 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c) 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4 应急能力评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关于转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的通知 各公司、直管项目经理部: 现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照《导则》要求全面清理并修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各公司对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按照《导则》内容逐项对照检查,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二、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对管辖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明确项目应当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具体内容,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台账”,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进行管理。 三、各直管项目经理部按照《总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川路桥安【2014】84号)对分包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修改和完善进行指导,明确具体内容,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进行管理。

二0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29639—2013 2013-07-19发布2013-10-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以及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附件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电力企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业务的电力企业。各电力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等特点对专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引用文件如有修订或更新,使用本导则的各方应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有效版本。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3.1 专项应急预案的种类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电网和发电企业专项应急预案体系目录详见附录A和附录B。 3.1.1 自然灾害类 电力企业应针对可能面临的气象灾害(主要包括雨雪冰冻、强对流天气(含暴雨、雷电、龙卷风等)、台风、洪水、大雾)、地震灾害、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编制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 3.1.2 事故灾难类 电力企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各类电力生产事故编制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

3.1.3 公共卫生事件类 电力企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编制公共卫生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 3.1.4 社会安全事件类 电力企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编制社会安全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 3.2 编制要求 (1)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应以防范、控制和消除自然灾害影响为主,对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的次生或衍生事件应急处置内容应根据事件性质由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予以明确。 (2)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中,电网企业在编制电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同时,应根据电网结构特点编制电网黑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此外,被列为电网黑启动电源点的发电厂在编制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的同时,应单独编制发电厂黑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3)公共卫生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可以根据事件类别分别编制专项应急预案,也可编成一个综合性的专项应急预案。在综合性的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中,应分别明确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公共卫生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除应符合本导则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要求。 (4)社会安全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除应符合本导则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要求。 4 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4.1 总则 明确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云峰、蒋仲安、时训先、钟茂华、刘功智、郑双忠。 引言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解决目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强、体系不完善、与相关应急预案不衔接等问题,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写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标准。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体系、管理模式、风险大小以及生产规模不同,应急预案体系构成不完全一样。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公司、企业(单位)到车间、岗位分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体系,互相衔接,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同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 应急处置方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应做到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清楚,应急管理责任明确,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立足自救。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应急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2应急准备 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2.3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2.4应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2.5恢复 recovery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3 应急预案的编制 3.1 编制准备 编制应急预案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a)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b)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危害程度; c)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d)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e)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能力; f)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3.2 编制程序 3.2.1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3.2.2 资料收集 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技术资料等)。 3.2.3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在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3.2.4 应急能力评估 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3.2.5 应急预案编制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故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3.2.6 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4 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4.1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4.2 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4.3 现场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实用文档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事故风险等情况,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000.4—2003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 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AQ/T9007—20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预案emergency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 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2 文案大全

应急准备emergency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 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 应急响应emergencyresponse 针对事故险情或事故,依据应急预案采取的应急行动。 3.4 应急救援emergency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 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紧急措施 或行动。 3.5 应急演练emergencyexercise 针对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救援活 动。 4预案编制程序 4.1 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部门分工和职能,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 (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 计划,组织开展预案编制工作。 4.2 资料收集 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国内外同行 业企业事故资料、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资料、企业周边 环境影响、应急资源等有关资料。 4.3 风险评估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和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以及附件。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 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00.4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 备。 3.3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4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3.5应急演练emergency exercise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4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1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 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 6 个步骤。 4.2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 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 制工作。 4.3资料收集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收集与预案编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国内外同行业企业事故资料,同时收集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资料、周边环境影响、应急资源等有关资料。 4.4风险评估 主要内容包括 : a)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 b)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并指出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 c)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4.5应急能力评估 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状况基础上开展应急能力评估, 并依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4.6编制应急预案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估以及应急能力评估结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应注重系统性和 可操作性,做到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应急预案编制格式参见附录A。 4.7应急预案评审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评审。评审分为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内部评审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外部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合格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实施,并进行备案管理。 5应急预案体系

天津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 (企业版) 天津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前言 本导则规定了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使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的风险因素,在切实加强风险源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应急响应措施,对实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及时组织有效的应急处臵,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

1、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和可能因火灾、爆炸、泄漏等造成对环境影响的单位,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伴生,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臵危险废物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天津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089号国家环保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安部颁布);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3、术语和定义 3.1、突发环境事件 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3.2、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3、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4、环境风险源 衡量是否构成环境风险源的重点是:发生事故时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环境风险源的危险程度由所涉及的危险物质的特性(物质危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2013.10.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和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以及附件。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00.4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 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 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4 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3.5 应急演练emergency exercise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4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1 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6个步骤。 4.2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从行业标准上升为了国家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是在认真分析目前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阶段性特点和问题的基础上修订的,其颁布实施,将对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解决目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中文名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外文名 Guidelines for enterprises to develop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for work place accidents 所属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号 GB/T 29639-2013 标准颁布 2013-07-19 标准实施 2013-10-01 颁布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 目录 1前言 2范围 3术语定义 4预案编制 5预案体系 6综合应急预案 7专项预案 8处置方案 9附件 10附录A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1]。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中国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雷长群、孙庆云、时训先、多英权、曾明荣、石国领、张明、李继宝、曾广移、曹云鹏、蔡镇坤。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 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和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 置方案以及附件。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他社会组织和单 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00.4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3.1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 准备。 3.3 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4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 行动。 3.5应急演练emergency exercise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预案编制 4.1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6个步骤。 4.2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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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以及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附件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00.4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 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 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4 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3.5 应急演练emergency exercise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1 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6个步骤。 4.2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4.3 资料收集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收集与预案编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国内外同行业企业事故资料,同时收集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资料、周边环境影响、应急资源等有关资料。 4.4 风险评估 主要内容包括: a)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 b)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并指出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 c)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4.5 应急能力评估 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状况基础上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三个编制导则(试行)合订本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三个编制导则(试行)合订本本导则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 、 $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 (试行) 前言...............................................................................................................I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突发事件 (2) 应急预案 (2) 危险源 (2) … 风险 (2) 预警 (2) 突发事件分级 (3) 应急响应分级 (3) 4 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3) 5 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3) 总则 (3) 风险分析 (4) ` 组织机构及职责 (5) 预防与预警 (5) 应急响应 (6) 信息发布 (6) 后期处置 (6) 应急保障 (7) 培训和演练 (7) 奖惩 (7)

{ 附则 (7) 附件 (7) 附录 A (8) 前言 为指导和规范电力企业做好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规范系列文件的组成部分。各电力企业应按照本导则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编制电力综合应急预案。\ 本导则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对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做出了要求和说明。 本导则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1X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33942—2017 ) 1、范围 本标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主要内容、格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充装、经营、使用、检测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 03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特种设备special equipment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 3.2、特种设备风险评估special equipment risk assessment 以诱发特种设备事故的各种因素为依据,以影响因素发展成各类事故的可能性为条件,以事故后果造成的综合损失为评估指标,对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程度做出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价。 3.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special equipment emergency pla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special equipment emergency exercise 针对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事故场景,依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4、编制程序 4.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4.1.1 领导及机构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_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_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前言 为指导和规范电力企业做好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规范系列文件的组成部分。各电力企业应按照本导则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编制电力综合应急预案。 本导则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对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做出了要求和说明。 本导则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电力企业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素 1 等基本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业务的电力企业。各电力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等特点对综合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引用文件如有修订或更新,使用本导则的各方应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3 术语和定义 3.1 突发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电力企业人员伤亡、电力设备损坏、电网大面积停电、环境破坏等危及企业安全稳定或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3.2 应急预案 2 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3 危险源 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社会危害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4 风险 是指某一特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3.5 预警 是指为了高效地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征兆进行监测、识别、分析与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空间和强度,并依据预测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相应警报,提出相应应急建议的行动。 3.6 突发事件分级 是指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所确定的https://www.sodocs.net/doc/c16522326.html, 蓬勃范文网: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_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事件等级。

应急预案生产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附件2: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一、范围 本导则以危险化学品企业为例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求参照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大兴区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参考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危化字[2004]43号) 三、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员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员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四、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和必要性 应急救援预案对于应急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有

利于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以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紧急事件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具有以下必要性: ①制定预案是贯彻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要求; ②制定预案是减少事故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需要; ③制定预案是事故预防和救援的需要; ④制定预案是实现本质安全型管理的需要。 五、名词解释 1、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2、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 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危险目标 指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物品所在的场所或设施。 4、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 而制定的事故停机救援预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5、分类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试行)

目次 前言................................................................................................... III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3.1突发事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应急预案 (2) 3.3危险源 (2) 3.4风险 (2) 3.5预警 (2) 3.6突发事件分级 (3) 3.7应急响应分级 (3) 4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3) 5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3) 5.1总则 (3) 5.2风险分析 (4) 5.3组织机构及职责 (5) 5.4预防与预警 (5) 5.5应急响应 (5) 5.6信息发布 (6)

5.7后期处置 (6) 5.8应急保障 (6) 5.9培训和演练 (6) 5.10奖惩 (7) 5.11附则 (7) 5.12附件 (7) 附录 A (8)

前言 为指导和规范电力企业做好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电力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规范系列文件的组成部分。各电力企业应按照本导则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编制电力综合应急预案。 本导则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对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做出了要求和说明。 本导则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事故风险等情况,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000.4—2003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AQ/T9007—20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预案emergency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2 应急准备emergency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 应急响应emergencyresponse 针对事故险情或事故,依据应急预案采取的应急行动。 3.4 应急救援emergency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3.5 应急演练emergencyexercise 针对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救援活动。 4 预案编制程序 4.1 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部门分工和职能,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预案编制工作。 4.2 资料收集 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国内外同行业企业事故资料、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资料、企业周边环境影响、应急资源等有关资料。 4.3 风险评估 主要内容包括:

生产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一、范围 本导则以危险化学品企业为例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求参照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大兴区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参考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危化字[2004]43号) 三、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员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

责人员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四、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和必要性 应急救援预案对于应急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有利于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以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紧急事件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具有以下必要性: ①制定预案是贯彻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要求; ②制定预案是减少事故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需要; ③制定预案是事故预防和救援的需要; ④制定预案是实现本质安全型管理的需要。 五、名词解释 1、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2、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危险目标 指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物品所在的场所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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