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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MP--物料供应商管理规程

新版GMP--物料供应商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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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范围

目的明确物料供应商的管理要求,通过对供应商的评估,批准,年度回顾,确保其满足物料供应的质量要求,确保供应物料质量和供应渠道的稳定,减少采购风险。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对药品生产过程使用的主药成分、辅料、内外包装材料供应商管理。责任物料供应处:负责筛选供应商,收集供应商资质,完成供应商调查,提供样品;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物料;评价供应商物料运输及包装质量状况,供货及时性。

QA 处:组织评估对供应商质量评估和供应商供货质量年度综合评价;建立、更新供应商档案,更新供应商台帐。

QC处:负责对样品检验和供应商检验报告结果的一致性进行评估,以及试验药品稳定性考察;评价供应商供货质量状况。

生技部:负责组织物料现场试验;评价物料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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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1 供应商分类

1.1 关键供应商:供应的物料是活性药物成分、内包材或供应量大、涉及产品多、且对多个产品质量

有关键影响因素的辅料供应商。

1.2 非关键供应商:除关键供应商以外的原(辅)料供应商。

2 物料供应商评估

2.1 初选

物料供应处接到采购新物料指令或物料需变更供应商时,依据批准的质量标准,了解有哪些生

产厂家的产品能达到本公司的质量要求,意向性选出2?3家。

2.2 初步调查

2.2.1 物料供应处对意向选择的生产厂家的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初步调查。调

查的方式可由采购人员收集该供应商的一般信息,必要时与质管部人员一同去生产厂家进行实

地考察。供应商一般信息的主要内容:

企业概况:包括生产规模、品种、技术力量、生产历史、质量机构、产品

质量、历史信誉等。

拟采购物料的工艺路线(流程图)、设备、质量系统运行状况等。

2.2.2 物料供应处要求初选供应商如实填写《供应商问卷调查表》。

2.2.3 采购人员向供应商询问产品售价,了解包装及规格、供货方式等。

2.3 索取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及物料质量标准,对特殊企业(如主药成分、辅

料、空心胶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生产企业)还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

药包材注册证、GMF证书;食品级的辅料应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等,所有证件加盖供应商

公司的鲜章。

2.4 资质评估

2.4.1 物料供应处填写《物料供应商质量评定表》,与供应商证件信息资料和《物料供应商调查表》

交QA处。QA处确认符合要求后,在《物料供应商质量评定表》上填写“资质证明文件齐

全,符合要求” 。

2.5 提供样品

2.5.1 采购人员向供应商索取样品及其质量检验报告。样品量应能满足质量检验、相容

性试验、试制用量。采购人员问询QC处和生技部样品需要量。

2.6 样品检验与评估

2.6.1 物料采购员填写请验单,将请验单、《物料供应商质量评定表》、检验样品及样品

检验报告交QC处检验。QC处在《物料供应商质量评定表》中填写检验结果及评价。将《物

料供应商质量评定表》、检验报告及剩余样品交给采购员。

2.7 样品试制与评估

2.7.1 若检验合格,采购员将《物料供应商质量评定表》,检验报告及剩余样品送生技部进行试制或

相容性试验。

2.7.2 生技部试制或相容性试验考察完毕,写出试验考察报告,试验考察报告应有明确的考察结论及

是否需要进行中试产品考察的建议。填写《物料供应商质量评定表》,与试验考察报告一同交

QA处。

2.8 试制产品稳定性考察

2.8.1 若试制产品还需进行稳定考察,QC处编制稳定性试验方案,向生技部

索取试制产品,完成稳定性试验,编写稳定性试验报告。

如检验不合格或试制考察不合格不必进入下一程序, 做出相应评价, 将稳定性试 验报告和《物料供应商质量评定表》交 QA 处。

质量体系审计

供应商质量审计在样品检验评价和试制结果符合要求后进行。

对非关键原料供应商可以供应商问卷调查形式进行质量审计。 对关键供应商需要进行现场质量审计。

审计人员:QA 处组织QA QC 生产和采购员等具有一定生产质量管理经验和供应 商审计经验的人员组成审计小组。 应根据审计对象, 审计目的及审计员特点等选 择审计员。

在现场审计检查前两周应将供应商质量审计计划通知被审计供应商, 以方便供应 商确认和准备。

供应商现场审计检查最终结论分为:合格、边缘、不合格三种情况。 审计结论为“合格”的供应商将保留供应商资格; 审计结论为“边缘”的供应商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 改则保留供应商资格,否则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审计结论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现场审计检查最终结论:合格、边缘、不合格三种情况的评价标准如下: 合格:供应商

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生产规模、生 产工艺、质量标准、供货及时性、价格合理性等方面能保证我公司的需求标准。 边缘:供应商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较健全,但在生产规模、价格等方面与我 公司的需求标准有一定的差距。

不合格:供应商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产品质量不稳定,生产规模、 环境、生产工艺、质量标准、供货、价格等方面无法达到我公司的需求标准。 供应商现场审计检查内容: (后附现场检查单)

供应商的有效合法证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GM 证书

等;

质量标准; 生产工艺流程;

组织机构与人员; 厂房和设备设施;

2.8.2

2.9 2.9.1 2.9.2 2.9.3 2.9.4

2.9.5

2.9.6

2.9.7

2.9.8

物料管理系统;

生产管理系统;质量保证及质量检验系统

2.9.9 检查结束后,由双方人员初步总结:主要审计的项目及结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意见。

2.9.10 审计报告编写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完返回公司后3周内完成审计报告,经质管部部长和制造中心

总监审核签字,复印件反馈给供应商,原件交QA处。审计报告中应明确要求供应商在接到审

计报告的一个月内将缺陷整改方案反馈给质管部,以便定期进行追踪检查和评估。

2.9.11 缺陷整改追踪

QA处收到审计缺陷整改方案后,每两个月追踪缺陷整改进度。

2.10 质量综合评价

QA处综合初步调查情况、样品检验评价、实验室考察结果、试制结果与评估、质量体系审计

等进行质量综合评价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要求。

2.11 合格供应商批准

2.11.1 质量综合评价符合要求后,交质管部长批准,签发合格供应商证明书,并注明效期。复印盖

质管部鲜章分发QA处、QC处、生技部、物料供应处。

2.11.2 原料药及活性药物成分及其它法规要求需向药监部门注册或备案登记的,需完成注册或备案后

才生效执行。

2.12 签定质量保证协议

2.12.1 物料供应处应与关键供应商签定供货质量保证协议,明确供需双方的质量职责,与产品质量相

关的主要变更,重大偏差须告知我公司。

3 供应商档案管理

3.1 经质管部批准的合格供应商应建立供应商档案。

3.2 供应商档案由质管部供应商管理人员负责建立,相关资料由质管部供应商管理人员通知物料供

应处向供应商索取。

3.3 下列内容应归入供应商档案:

3.3.1 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3.3.2 质量标准

3.3.3 样品检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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