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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买卖合同--标准版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木材买卖合同

出卖人(下称甲方):

住所:

电话:

买受人(下称乙方):

住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木材买卖事宜,经充分协商,定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买卖木材的基本信息

第二条买卖木材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计量单位:;

计量方法:。

第三条质量标准

1、甲方保证所售木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适用行业标准。

2、双方关于木材质量的其他约定:

第四条交货方式、地点、时间、数量

方式:。

地点:。

时间:20____年____月____日

数量:。

第五条所有权转移

1、木材的所有权自时起转移给乙方。

2、但若乙方未履行款价支付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

1、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所有木材均由负责运输;

2、双方同意使用铁路()或汽车()运输的方式;

3、运输费用由承担;

4、为保证木材安全运输,应负责购买运输所需保险;

第七条产品验收

1、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木材后,应在三个工作日组织验收,逾期验收视为已验收合格。

2、经验收,乙方发现木材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3、若确属质量问题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应采取补救措施,根据乙方要求给予退货或者换货,并妥善做出解释和致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乙方储存、运输、使用等原因导致木材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理损耗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木材到达乙方后,经乙方检查验收,若实际收货数量与甲方提供数额之间误差不超过%,则以乙方实际清点数额为最终交货数额。若误差超过%,且甲方有异议,则甲方可向乙方申请核对。

第九条结算时间及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均实行“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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