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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库房管理管理办法

博物馆库房管理管理办法
博物馆库房管理管理办法

博物馆库房管理管理办法

一、文物库房为馆内的安全重地,全馆人员须加大文物安全意识。库房内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库房钥匙分别交由两名保管人员,并妥善保管,库房钥匙不得随意转交别人。

三、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有两人以上;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入内,经许可者,须由库房工作人员陪同。

四、进出库房人员一律不许带包,严禁在库房内抽烟。

五、创立库房出入登记管理办法,非本馆人员入库须在保卫科认真填写《入库人员登记表》,并由馆指导或保管部负责人签字。

六、库房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庄重认真,细致周到。

七、库房工作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出库手续,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创立《库房工作日记》,由专人记录进出人员、时间、工作内容

等情况,同时妥善保管好帐册档案,严守库房机密。

九、创立按时的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由保卫科迎宾保管部对库房安全按时检查,如防火、防盗等,如发现情况,须保护好现场,立即向馆指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总结报告。

十、保护库房的整齐清洁,注意防潮、防尘、防虫、防光等。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做柜门上锁,门窗关严,拉闸断电。

**市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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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使公司仓库管理规范化,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安全无损、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由公司库管科仓库管理的物资,包括物资的入库、出库、储存等环节管理。 3 职责 3.1仓管员根据本制度做好物资入库和出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3.2仓管员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据实登记仓库实物账,及时编报库存报表,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卡、物相一致。 3.3 仓管员要及时报告库存状态,定期处理积压物资。 3.4仓管员积极做好仓库安全防范、防火、卫生等6s工作,确保仓库物资安全完整,保持库容整洁。 3.5 品保做好仓库来料工作的检查和及时反馈不良信息给相关单位,及超过有效期产品的再检查。 3.6 采购对来料不良(未办理入库手续及批量不良)的物料进行处理,及对要求退回供应商的物料进行签字确认并联络供应商。 4,定义 4.1 保管:为了预防待用或待出库的半成品、成品的损伤、劣化,使用指定的区域,并指定在此区域搬运物品的方法做管理,和在一定的时间内作检查。 4.2保存:指在指定的保管区域外的半成品、成品,为防止其腐蚀、溶解,要从物理性变化、化学性变化方面做保护,用适合的方法管理。 4.3 库存:以本月度月底在库量为基准,预计下月的需生产库存量。 5 工作程序

5.1仓库物资储存时间目标 5.1.1库存时间是从物资入库到物资出库的间隔时间,用“天”表示。 5..1.2 控制库存时间原则:在保证生产和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尽量缩短在库时间,加速周转。 5 .2仓库规划原则 5.2.1仓库规划要以安全第一为原则,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落地;防磕碰;防锈蚀,防积压。 5.2.2仓库规划要以定点、定位、定量管理为原则,有明确的区域划分与标识,并配置平面图。 5.2.3仓库应有充分的光、气、水、电、风、消防器材,保持通风、通气、洁净的原则。 5.2.4仓库应有足够的道路空间,保证物流路线的合理畅通。 5.3 入库管理 5.3.1对到货物资入库前的要求 5.3.1.1 到货的物资包装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包装完好无破裂。 5.3.1.2 到货的物资必须粘贴(挂)标识,且标识清楚正确、可以辨认。 5.3.1.3 到货实物必须与送货单相符。 5.3.1.4 到货的钢材(包括卷材)、主要外购件必须附带相应的合格证、材质证明书等技术文件。 5.3.1.5 到货的物资必须是公司审批过的《采购订单》、《请购单》。 5.3.1.6仓管人员在查看入库前的物资时应严格按照上述入库前的五点要求进行审核,若不具备其中一条者,应视为不符合入库条件,保管员可以拒绝接收货物和在送货单上签字。 5.3.2 满足上述入库要求的物资,经仓管员外观验收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5.3.2.1 及时卸货入库,并在送货单上签字。 5.3.2.2 第一时间书面通知品保部检验员检验实物质量。

博物馆管理规定守则

博物馆管理规定守则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安全保卫暂行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卫的组织领导 一、博物馆建立由馆长牵头、以保卫科为骨干、其他科室人员共同参加的安全保卫领导组。领导组暂由×人组成,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全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博物馆设保卫科,具体负责全馆的文物展品、展厅设施设备的安全,保证博物馆各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三、安全保卫领导组和保卫科要随时与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处保卫科联系,同时要取得城区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及消防部门等有关单位的支持和指导。 (二)安全保卫的主要职责 一、有秩序地组织游客进入展厅,维护展区正常秩序,监督游客文明参观,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二、保证各展厅全部文物展品及全部公共财物的绝对安全。 三、维护游客的正常秩序和人身安全。 四、维护博物馆全馆工作人员在正常情况下的人身安全。 五、在防盗、防火和防止各种事故的前提下,随时注意发现隐患,消灭隐患。 六、宣传安全知识,制定安全设施。 (三)保卫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 二、乐于奉献,先公后私,关心群众,尊老爱幼,具有见义勇为的精神。 三、积极学习,勤劳朴实,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艰苦奋斗精神。 四、积极锻炼身体,具有一定的防卫技术本领和应急能力、应变能力。 (四)安全保卫的具体要求 一、保卫人员实行24小时当班,保卫科要安排好正常的轮休和因病、因事请假期间的当班人员,尤其要做好节假日的执勤安排。 二、保卫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班开门,闭馆后认真清查展厅的展柜及锁子是否完好,并及时锁好馆门。

库房管理办法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资的出入库、帐务,物资防护和贮存以及物资盘点等管理要求,以对仓库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物资的准确性和物资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仓库。

二、术语和定义 1.两齐:库容整齐;物资摆放整齐。 2.三致:账、卡、物一致。 3.四清:数量清;帐目清;材质清;规格清。 三、职责 1.仓储课 1.1.负责物资的接收、发放、贮存、防护,确保物资标识和库存记录正确。 1.2.负责物资单据的保存和单据传递的及时性。 1.3.负责仓库的盘点工作,确保仓库物资帐实相符。 2.财管部(课) 2.1.负责对仓库帐务的抽查和监督,并对仓库异常帐务情况进行考核。 2.2.负责仓库盘点的策划和监督。 四、管理要点和流程 1.物资分类 1.1.物资主要分为五大类:原材料、半成品、低值易耗品在制品、库存商品(成品)、废料。 1.2库房分类:现场库、标件库、五金库、刀具工具库、半成品库、成品库、废品库。 1.3物资和库房对应关系。 2. 物资入库管理 2.1.物资入库管理流程

2.2.产品入库管理流程

2.3.入库业务相关单据填制的要求。 2.3.1.物资请购单必须输入请购部门、申请人,并经公司总(副)经理或授权的领导批准。 2.3.2.采购订单必须输入供应商、到货日期、业务员、部门、价格。采购订单(单别为低耗品)在ERP系统中由采购主管审核,并经采购中心领导批准;采购订单(单别为非低耗品)在ERP 系统中先由采购主管审核,经各本部副总经理核准,并经采购中心领导批准。 2.3.3.进货品暂收单代收料通知单,必须输入供应商、业务员、部门、暂收仓库。由采购订单下推生成,经品管人员审核;品管人员审核暂收单并对入库物料进行验收,合格后生成进货品管单,并转入库生成验收入库单。 2.3.4.验收入库单必须输入收料仓库、交货单位并选择单别——验收入库,在ERP系统中经库管员审核,办理入账。 2.4.物料入库的相关规定 2.4.1.外购物资入库包装应完好无损,库房收货后应及时填制物资账务卡,并堆码整齐,物料标签应向外摆放,便于盘库、清数。 2.4.2.产品入库库管员应对产品编码、产品名称、数量、检验章、日期等进行核对。核实一致后,库管员对实物入库,填写“物资帐务卡”,将入库、结存、日期、姓名栏分别填写完整。若包装、堆放不规范或者“物资跟踪卡”存在问题,库管员有权拒绝入库。 3.物资退库管理 3.1.外购物资的退库由库管员及时通知采购业务员办理退货。退货时由库管员在ERP系统仓库验收作为中,选择单别为“进货退回”的单据填制退货物料编码、名称、退货数量。 3.2.产品退库由库管员通知制造部相关人员及时办理退库。退库时由库管员在ERP系统生产入库作业中,选择单别为“制令退回”由库管员填制退回产品编码、名称、数量,车间办理入库的人员审核。 4. 物资出库管理 4.1原材料出库管理流程

中国博物馆协会关于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博物馆协会关于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国博物馆协会在推动行业自律作用,指导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行为,确保设计和施工任务质量,为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正式出台本领域专门标准奠定良好基础,在国家文物局的支持和指导下,中国博物馆协会邀请行业专家调研、起草了《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草案。该办法经2013年10月协会五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反复讨论修改,并获得一致通过,现已正式发布。办法自2014年1月试行。 中国博物馆协会关于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博协第五届八次常务理事会2013年10月通过) 第一条为加强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的管理,提高陈列展览的质量和水平,维护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和博物馆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和《博物馆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是指以博物馆藏品为物质基础,以博物馆学理论为指导,以陈列展览主题要求和内容大纲为依据,综合运用各种展示手段,对构成陈列展览的各种元素进行设计、制作、布展等活动。 第三条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活动的单位,可以按其注册资本、管理和技术人员状况,以及陈列展览设计施工业绩等条件申请相应资质等

级。 第四条中国博物馆协会是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证机构,负责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单位的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施工资质分为一、二、三三个等级。 第六条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一、申请甲级设计资质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承担各类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能力,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业务不少于8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0项展厅面积均在15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1000万元以上(含)大型陈列展览项目设计,艺术效果良好,设计质量合格; (三)有相应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人员,有不少于8年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经历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总设计师;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高级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5人,中级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5人; (四)有与开展设计业务相适应的先进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 (五)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申请乙级设计资质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业务不少于5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展厅面积均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700万元以上(含)陈列展览的设

后勤集团库房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后勤集团库房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后勤集团各部门库房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库房管理人员作用,根据《后勤集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后勤集团材料管理暂行办法》、《后勤集团编制外员工重点岗位交流办法》及后勤集团实际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后勤集团库房管理人员由财务部统一负责管理调配,统一制定薪酬,统一培训学习,统一监督考核。 第三条库房管理人员由财务部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进行调整,既要保证相关中心库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又要适当进行轮岗。在日常管理中要坚持工作需要与合理流动相结合、岗位监督与风险规避相结合、绩效改进与技能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稳步实施,注重实效、有序推进。 第四条验收责任。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对采购材料进行检验接收,并按照合同约定结合材料特性确定必检材料目录,逐一核对材料数量、规格、质量,并检查质量保证书、商检证书或合格证等,验收时涉及技术性强的材料,应进行专业测试,必要时可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或聘请专家协助验收。所验收采购的原材料,必须具有税务部门印制的正式发票方可办理财务结算。对一些农民自产自销的农、林、副产品,如确实没有发票的,应填

制自购申请单,经批准后按以上程序验收入库。对验收合格的材料,由库房管理人员填写材料入库单,登记材料台账。对于不合格材料,依据检验结果办理让步接收、退货、索赔等事宜。对延迟交货的,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索赔。 第五条日常管理责任。库房管理人员在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时,应及时追查原因,并由经办人写出书面报告,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核销。对已经验收入库的材料,应根据其特性选择适宜的条件妥善储存,做好防火、防洪、防盗、防潮、防病虫害、防变质等保管工作。对露天堆放的原材料,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完整和有效。材料在不同仓库之间流动时,应当及时办理材料出入库手续。库房管理人员对库存材料进行每日巡查和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库存情况。发现毁损、变质迹象的,应及时报告中心主任及主管领导,同时积极查找原因,出具材料毁损或变质报告书,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报财务部进行相应处理。 第六条出库责任。库房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领料单发货,对不可分割或不便分割的材料,应及时敦促领料人对余料办理退料手续。服务经营和工程施工领用材料有剩余时,均须办理退料手续。退料时应逐项填写领料单,注明领用部门或工程项目、具体用途、品名、规格、退回数量等,并用红字填写数量、金额,所退回的材料仓库验收后作为仓库增加材料的依据,财务部门据以冲减中心经营费用或工程成本。严禁余料不退或挪作他用。经

库房管理制度13624

库房管理制度 本制度针对公司库房管理进行设定,主要包含库房内部管理、出库入库管理、设备仪器及工具管理以及库存数据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库房内部管理 库房由公司指任的专人(以下简称库管)负责管理,负责平日对库房内部库存物品的整理,对出入库物品进行记录,对库存物品的状态进行掌控,对库存数据进行归纳汇总。 库管应熟悉库房内所有物品的名称、材质、用途、规格和数量,须对库存物品进行分类整理摆放,充分利用货架分隔功能,将所有同类物品收纳到一个区域,并做好标签,标注物品名称和规格型号。 库房区域物品的整理应整洁;物品码放规矩,易于取用;符合防火要求,减少堆放、乱放现象,减少火灾隐患。 每月25日由财务部与库管一起对库存物品进行盘查,核对库存物品数量与财务登记数据之间的偏差,并作出相应的说明。对于超过一年的报废物品或不再需要的物品,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处理。 二、出入库登记管理 公司采购的任何材料、设备均须进行入库与出库登记,入库数量应与出库数量和库存数量的值一一对应。工程现场到货材料设备,在到货检查完毕后,由现场人员按照到货型号和数量补充填写入库和出库登记表,并于设备材料到货检查后3日内将登记表返回库管处,由库管汇总记录。库管应按照规定及时补齐出入库登记,并于每月25日盘库结束后接受检查,手续缺失的,记入库管绩效未完成项目,超过表格返回时效的,同时记入现场责任人绩效未完成项目。记录缺失数量进行累加。 三、设备仪器及工具管理 库管施工设备仪器及工具的借出与归还进行登记,记录使用情况。借出设备前,需要借出人对设备工具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归还时同样对设备工具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出现损坏的,确定是正常损耗还是非正常操作造成损坏,正常损耗的记入报废设备目录,按照流程进行处理。非正常损坏的,由出借人进行相关赔偿。 库管应安排完成对损坏的设备仪表及工具进行维修,保证其后续的正常使用。如无法进行维修的,按照财务流程进行报废处理,同时提起采购申请,对缺失设备仪器及工具进行采购补充,用以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使用需求。 四、库存数据管理 库存数据主要包括:入库数据、出库数据、现有库存数据、损毁报废数据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各种统计数据以月度为单位进行汇总,每月25日盘库结束后汇总当月各方数据并于下月1日前提交财务部。出库数据应按照项目不同出具分项数据汇总,抄送预算部进行成本统计。现有库存数据抄送工程部按照优先使用库存的原则编制项目施工用料采购计划。 附件一:设备、材料入库登记单 附件二:设备、材料出库登记单 附件三:设备仪器及工具台账 附件四:设备仪器及工具使用登记表

北京市博物馆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北京市博物馆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为规范博物馆管理工作,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博物馆条例》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设立博物馆(含博物馆的变更与终止),包括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均须按照本规定向北京市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博物馆,是指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申请备案的博物馆,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馆址、展览场所和库房,展览场所的面积与展览规模相适应并适宜对外开放; (二)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 (三)具有与本馆性质相符、有一定数量和代表性、成系统的藏品; (四)与其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具有符合规定的安全、消防设施和条件。 第四条博物馆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博物馆备案申请书》; (二)博物馆章程(非国有博物馆提供《博物馆章程草案》); (三)馆舍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藏品概述、藏品目录及藏品合法来源说明; (五)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证明; (六)举办者独立法人的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七)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八)陈列展览方案;

(九)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办馆场所安全验收合格证明或消防备案受理凭证等文件。 (十)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第五条按照博物馆行业标准和规范,北京市文物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博物馆依法分类开展备案工作。 (一)申请设立国有博物馆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批准成立后,依法办理事业单位登记,并由博物馆举办者向北京市文物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符合备案条件的,由北京市文物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备案通知书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出具不同意备案的书面意见。其变更、终止依照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并向北京市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设立非国有博物馆的,举办者应向北京市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符合备案条件的出具同意备案通知书,并向北京市民政部门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出具不同意备案的书面意见。其变更、终止的,应当到有关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并向北京市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三)藏品属于古生物化石的博物馆,其设立、变更、终止还应当遵守有关古生物化石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设立国有古生物化石类博物馆的,依照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律的规定,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到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登记后,分别向北京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2.设立非国有古生物化石类博物馆的,依照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

最新博物馆章程示范文本

附件: 民办博物馆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博物馆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等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博物馆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博物馆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基本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博物馆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博物馆管理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博物馆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资金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社会教育和文化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博物馆的宗旨与使命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博物馆行业道德规范;博物馆设立的目的(为了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人类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为经济社会及人的可持续发展服务)〕第四条本博物馆的业务范围: (一)藏品收藏:; (二)陈列展览: ;

(三)学术研究:; (四)社会教育:; ……………………………………………。 [必须具体明确,与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五条本博物馆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博物馆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博物馆按照《博物馆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业务主管单位为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第六条本博物馆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本章程对博物馆、举办者、理事、监事、馆长、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举办者 第八条本博物馆的举办者是。 本博物馆由举办者提供开办藏品:件(套);提供开办资金:元。 第九条举办者应当依法办理藏品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将开办资金足额存入博物馆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开办藏品、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提供者,应分别载明每位提供者提供的藏品、资金细目〕第十条博物馆成立后,应当向举办者签发接受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博物馆名称;(二)博物馆成立日期;(三)博物馆注册藏品、资金;(四)举办者

博物馆文物的管理

博物馆陈列中文物的管理 何思迪 40817034 多年来,文物在博物馆库房中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比较规范,建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章程。相对而言,陈列中文物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比较薄弱,至今没有形成一定的规则,基本上是各级、各类博物馆根据本馆的具体情况在操作运行。 一、陈列中文物保管之现状 我国博物馆种类繁多,行政隶属关系复杂,且各馆情况、条件不一,管理的要求和方式也不尽相同。目前各馆陈列中文物的管理权的归属没有统一规定,据笔者了解,大致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文物由陈列部门从库房提出,布展结束后,文物清点成册交保卫部门和保管部门,由保卫部门负责展厅中文物的保卫工作,保管部门负责陈列中文物的保管工作。这种方针是目前博物馆最常见的管理方式。这种方式最大的优势在于,保管部门在文物工作上富有经验,对文物的管理手段比较科学、规范,熟悉和掌握各种文物的保养知识和方法,对陈列中文物从管理和保护上都较为有利。不足之处在于,保管部门的中心工作是库房文物保管,陈列中文物的保管工作不是他们的主要工作,很多单位并不派专人管理,容易发生保管人员疏忽管理。 第二种方式是:展厅陈列的文物安全工作仍由保卫部门负责,文物管理由陈列部门负责,这种方式在临时陈列中最为普遍。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陈列部门参与整个陈列的设计、制作和布展工作,对文物比较熟悉,了解各种展具性能。不足之处在于,在实际工作中,陈列设计人员的工作职责是设计和布置陈列,主要精力都放在对文物的艺术氛围的烘托营造上,对文物的保管工作缺乏主动意识。而县陈列部门一个陈列结束后,主要工作重点是放在下一个陈列上,不可能有精力考虑陈列中文物的管理。在此情况下,陈列中文物的保管工作相对薄弱。 第三种方式是:陈列布展结束后,文物清点成册交宣教部门和管理部门。陈列中文物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宣教部门负责,保管部门负责文物的保护工作。这种方式是比较传统的方式,由于展厅是宣教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他们每天进出入展厅讲解,比较熟悉文物展品,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这

2020年博物馆管理办法

2020年博物馆管理办法 财政部公布免费开放博物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近日,财政部公布《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按规定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按 一定标准实行经费运转补助。 《暂行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包括运转经费补助、陈列布展补助、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补助、对自行 免费或低票价开放的奖励和对免费开放工作优秀省份的奖励。专项 资金不能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投资等支出,不能用于偿还债务。 《暂行办法》规定,2008年以前立项建设、2010年及以后年度 建成并纳入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确定的免费开放 名单的博物馆、纪念馆,以及新增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 地的博物馆、纪念馆,运转经费补助按照每年省级馆500万元/个、 地市级馆150万元/个、县区级馆50万元/个的标准安排。2008年 以后立项建设或者改扩建的博物馆、纪念馆,中央财政不新增安排 运转经费补助。 按照《暂行办法》,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照基本补助标准的20%、50%和80%的比例安排补助资金,其余部分由地方 财政负责安排。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助标准,高于基本 补助标准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自行负担。 《暂行办法》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宣传、文化、文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机制和 绩效评价制度,对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将依法追究相 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博物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博物馆管理工作,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事业 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博物馆,是指收藏、保护、研究、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经过文物行政部门审核、相关行政部门批 准许可取得法人资格,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 利用或主要利用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国有博物馆。 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非国有博物馆。 第三条国家扶持和发展博物馆事业,鼓励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博物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博物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博物馆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当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文物等资源条件和公众精神文化需求,统筹兼顾,优化配置。鼓励优先设立填补博物馆门类空白和体现行业特性、区 域特点的专题性博物馆。 第四条国家鼓励博物馆发展相关文化产业,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自身发展。 博物馆依法享受税收减免优惠,享有通过依法征集、购买、交换、接受捐赠和调拨等方式取得藏品的权利。 第五条博物馆应当发挥社会教育功能,传播有益于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

库房管理办法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资的出入库、帐务,物资防护和贮存以及物资盘点等管理要求,以对仓库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物资的准确性和物资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仓库。 二、术语和定义 1.两齐:库容整齐;物资摆放整齐。 2.三致:账、卡、物一致。 3.四清:数量清;帐目清;材质清;规格清。 三、职责 1.仓储课 1.1.负责物资的接收、发放、贮存、防护,确保物资标识和库存记录正确。 1.2.负责物资单据的保存和单据传递的及时性。 1.3.负责仓库的盘点工作,确保仓库物资帐实相符。 2.财管部(课) 2.1.负责对仓库帐务的抽查和监督,并对仓库异常帐务情况进行考核。 2.2.负责仓库盘点的策划和监督。 四、管理要点和流程 1.物资分类 1.1.物资主要分为五大类:原材料、半成品、低值易耗品在制品、库存商品(成品)、废料。 1.2库房分类:现场库、标件库、五金库、刀具工具库、半成品库、成品库、废品库。 1.3物资和库房对应关系。

2. 物资入库管理 2.1.物资入库管理流程

2.2.产品入库管理流程 2.3.入库业务相关单据填制的要求。 2.3.1.物资请购单必须输入请购部门、申请人,并经公司总(副)经理或授权的领导批准。 2.3.2.采购订单必须输入供应商、到货日期、业务员、部门、价格。采购订单(单别为低耗品)在ERP 系统中由采购主管审核,并经采购中心领导批准;采购订单(单别为非低耗品)在 ERP 系统中先由采购主管审核,经各本部副总经理核准,并经采购中心领导批准。 2.3.3.进货品暂收单代收料通知单,必须输入供应商、业务员、部门、暂收仓库。由采购订单下推生成,经品管人员审核;品管人员审核暂收单并对入库物料进行验收,合格后生成进货品管单,并转入库生成验收入库单。 2.3.4.验收入库单必须输入收料仓库、交货单位并选择单别——验收入库,在ERP 系统中经库管员审核,办理入账。 2.4.物料入库的相关规定 2.4.1.外购物资入库包装应完好无损,库房收货后应及时填制物资账务卡,并堆码整齐,物料标签应向外摆放,便于盘库、清数。

公司库房管理办法

置业公司库房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开展经营活动,提高库房物品保管及库房使用效率,规范公司库房的物品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库房的各项管理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类物品的品牌、种类、规格以及质量符合要求,保证仓库物品供应及时,使仓库作业合理化,减少库存资金占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库房运行管理 管理原则和体制 库房管理分用途实行三级管理,既经营开发公司负责租赁经营的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库房使用运营的环境及安全管理,资产管理部对库房整体运营情况及过程对责任单位进行监督考核。 管理通则: (一)钥匙交接管理 1、资产管理部经验收相应资产合格后,从项目部接收并保管全部库房钥匙; 2、自用的库房钥匙由资产管理部与使用单位交接全部钥匙; 3、租赁的库房钥匙在合同签订后,由资产管理部与经营开发公司交接全部钥匙,再由经营开发公司与客户办理移交;

(二)人员、物品出入管理 1、物品出入应从指定的地点、路线出入; 2、货物和运输车辆不得停放在指定区域以外,不能妨碍交通,堵占道路、通道、门口等; 3、对运输后的现场及时进行清理; (三)消防、安防管理 1、禁止在库房内存放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易挥发物品。 2、库房内保持整洁,采取防潮、防晒、防霉、防尘、防虫等安全措施,随手关好门窗。 3、定期检查库房内电源、线路、灯头、开关,离开库房要及时切断电源,下班前认真查看。 4、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 5、仓库严禁吸烟,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入内。 三、库房自用管理 管理原则和体制 公司实行库房分散管理体制。各类物品分别由其使用部门设立库房保存。其中,二次资产、闲置资产库房由资产管理部主管,经营用商品库房由经营开发公司主管,维修用品备件、工具库房由物业公司主管,办公、卫生保洁用品库房由办公室主管。 入库原则

博物馆工作职责

博物馆主管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2、热爱工作,爱岗敬业。熟悉和掌握博物馆宗旨,了解保宁醋历史渊源及背景,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发挥企业文化窗口作用。 3、负责对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 4、对各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监督。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 5、配合做好博物馆宣传工作,与各旅游团体及旅行社做好合作,争取游客最大化。 6、按时开馆,不擅离职守,做好游客的参观接待工作。 7、强化职业道德修养,树好工作形象。做好讲解员、展销厅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 8管理好博物馆基础工作,如人员、卫生的管理。保持展厅整洁卫生,做好产品的摆放陈列、销售工作。 9、做好参观登记和开馆日志的详细记录。 10、配合领导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讲解员岗位职责 一、熟悉保宁醋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进程及博物馆建设的基本情况,负责向观众提供讲解服务。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讲解内容,针对不同层次的游客做到因人施讲。 三、在讲解工作中,做好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和食醋知识教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遵守职业道德,掌握规范的礼仪、礼节,文明服务,礼貌待客,态度和蔼、服务周到,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五、接待讲解中注意自我形象,做到穿着整洁,仪表美观,仪容大方,举止端庄。 六、认真听取贵宾及游客对博物馆陈列展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汇总、整理,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办法。 七、负责做好展品的清洁、摆放和展厅的定期打扫,发现垃圾及时清理。做好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八、完成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售票员岗位职责 一、在本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售票工作。 二、认真做好门票的报领、结算工作。报领票据时要做到手续齐全,当面点清, 认真填写记账单,并能及时与会计进行核对,禁止任何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坚守岗位,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热情服务,讲究礼仪礼节,并能熟练准确地核对钱数与票数,避免发生误差,做好售票工作。 四、遵守职业道德,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对游客的询问能够耐心细致地解答。 五、严格遵守财务、票务管理制度,票款应按规定及时上缴财务进帐,做到日清月结,不准私自存放或挪用。

博物馆条例

博物馆条例(征求意见稿) 2014.1

博物馆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博物馆事业的发展,发挥博物馆的功能,规范对博物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博物馆,是指为研究、教育和欣赏的目的,收藏、保护、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包括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陈列馆等。 利用或主要利用国有藏品、资金等设立的博物馆为国有博物馆。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藏品、资金等设立的博物馆为非国有博物馆。 博物馆享有依法通过征集、采集、购买、交换、接受捐赠和调拨等方式取得藏品的权利。 第三条国家扶持和发展博物馆事业,鼓励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立博物馆。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民教育规划。

博物馆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文化遗产资源条件以及公众精神文化需求,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并符合城乡规划。 国家鼓励优先发展体现民族文化特点、区域特色和行业特性,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博物馆。 第四条设立博物馆,须保障博物馆正常运行和管理所需经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须保障利用本级财政资金设立的国有博物馆 的事业专项经费,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 第五条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博物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博物馆 工作实施日常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根据其教育和服务功能,以及对藏品的保护、研究和展示水平,博物馆实行质量等级评定制度。博物馆的质量等级评定制度,由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制定。 博物馆工作人员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博物馆工作人员资质管理制度,由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应当促进博物馆行业组织建设,指导行业组织活动。

中心库房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中心库房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中心库房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中心库房管理办法厂中心库房管理办法中心库房管理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厂内各单位生产成本的重要环节,是按照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内容,保证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为降低... 中心库房管理办法 厂中心库房管理办法 中心库房管理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厂内各单位生产成本的重要环节,是按照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内容,保证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为降低成本、保证质量,中心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为分厂做好服务,严格把关。 1 中心库是厂内各单位材料、产品的统一管理库,统一代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中心库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纪律以及政策、规章、制度。 2 中心库对各分厂、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分别独立建帐。 3 材料的管理 3.1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材料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材料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3.2 各独立核算单位购回材料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料票,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3为满足分厂生产现场需要,方便分厂使用,对中心库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库管理人员与分厂材料管理人员共同点收、入库后,可由分厂材料管理人员领出,分厂自存。 3.4各独立核算单位用料时,填写一式两份用料单,经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中心库管理人员按生产计划和材料定额发放,用料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5用料单必须有分厂材料消耗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3.6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料票不得积压突击出具,分厂自存的材料,用料后必须在一周内完善手续;每月底前对本月内使用的、未向中心库房出具料票的所有材料补签完所有手续。 4产品的管理 4.1 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成品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成品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4.2 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由所在单位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入库单,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3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出库时,填写一式两份出库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出库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4出库单必须有分厂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5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帐应与中心库的材料、产品帐,帐物相符。各分厂每季度小盘

博物馆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加强博物馆的管理,繁荣首都文化事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博物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博物馆是指收藏、研究、展示人类活动的见证物和自然科学标本并向社会开放的公益性机构。 第三条博物馆应当发挥社会教育功能,传播有益于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优秀文化和科学精神,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公众素质,促进国际文化交流。 第四条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博物馆工作。区、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博物馆进行管理。 第五条市和区、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发展博物馆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发展与保障 第六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博物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发展博物馆事业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七条本市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兴办博物馆,优先发展填补博物馆门类空白和体现地区文化、行业特点的专题性博物馆。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本级政府兴办的博物馆的事业经费,并逐步增加投入。其他的博物馆的主办者应当保障博物馆正常业务活动经费。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博物馆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学生的公益性活动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十条博物馆可以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博物馆事业。博物馆可以依法开展符合本馆特点的经营活动,接受损赠、资助。经营活动的收入或者接受的捐赠、资助应当全部用于发展博物馆事业。 第十一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博物馆捐赠或者以其他形式提供资助。捐赠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二条博物馆享有名称专有和依法征集、采集藏品的权利。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固定的馆址、展览场所和库房,展览场所的面积与展览规模相适应并适宜对外开放; (二) 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 (三) 具有与本馆性质相符、有一定数量和代表性、成系统的藏品; (四) 馆长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博物馆管理工作经验,或者在相关领域有专长; (五)具有与博物馆主要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对本馆藏品的研究有专长;

气体库房管理规定

气体库房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气体库房管理制度为确保购入的氧气、丙烷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特规定如下制度: 一、验收 1、氧气瓶,丙烷瓶等受压钢瓶必须有压力实验的有效标识,并严格执行禁止超 期使用。 2、进、退钢瓶时要仔细检查阀门是否漏气或沾染油脂,一经发现问题立即隔离 禁止发放和使用,并挂有明显标志。 二、保管 1、气体库内电气装置必须是防爆装置,库内必须保持良好通风条件,避免阳光 直射防止暴晒、雨淋和水浸。 2、空瓶、满瓶的标识应保持完好,避免混淆。 3、气瓶装置要整齐并竖放,着地要平稳防止倾斜。 4、库外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必须密封良好,有明显的隔离界限,与明火距离不 少于十米。 三、领用 1、领用氧气、丙烷等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保管员填写物资调拨单作为出库凭 证。 2、每次领用氧气、丙烷等物品时必须有专用车禁止野蛮搬运、撞击并保持气瓶 完好,操作者方可领取。 3、不得将气瓶内气体向其他瓶内倒装,不得自行处理瓶内的残液。 化工库房管理规定 1、储存管理

a、所有油漆入库前必须进行以下标识:产品名称、类别、进货日期、有效保质 期; 根据油漆的种类性质分类存放、标识清楚,以防止误发误用; c、存放场所应保持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 油漆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质化,包括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防护措施。 2、安全防范 a、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所管理油漆的性质,搬运时轻拿轻放; b、油漆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同事配备消防装置; c、油漆库房区域内应配置防火器具、防泄漏的干沙等。 3、领用管理 a、减少油漆的库存积压,严格控制存量;领用时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 则,以防过期失效; b、车间因生产需要领用油漆,应严格控制领用量,发放时认真核对《领用 单》; c、每次油漆出入库后,应更改其管理标识,做到账、卡、物相一致。 焊接材料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风电产品的焊接质量,必须对电焊条、焊丝、焊剂进行严格管理。根据兴城分厂的实际情况,相关制度如下: 一、焊接材料办理入库手续后,按不同类别,不同型号或牌号分别存放,为防止 包装损坏及药皮脱落,搬运及堆放时不得乱摔,乱砸,注意轻放,妥善保管。如发现药皮脱落,残缺不全,铁心锈蚀等现象一律禁止发放。

钢材仓库管理制度

钢材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第二章物资验收入库 3.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材料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财务科记帐。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之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科长和以办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至消除悬事挂帐。 第三章物资的储存保管 8.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9.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10.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科长,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11.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十不”要求,务使国家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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