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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浅议新时期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政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需要。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也是党员先进性的一条重要标准。
一、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关键环节;是维护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有效”、“严格执行”、“任何”都直接或间接地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性联系在一起。“有效”是直接关注效果的要求;“严格执行”是取得效果的根本保证。再好的计划,不能严格执行,甚至大打折扣,显然都不会产生什么正效果。如果仅依靠权力反腐,在制度上就不可避免地使不少腐败分子成为漏网之鱼,即使受到查办的也难以得到真正的执行,那么惩处的威慑效应将几乎丧失殆尽,效果也就谈不上了。因此,只有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我们党才能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做法:
(一)进一步加强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检查落实,把权力的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运行机制。制度建设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制度定得好、定得全,可以使企图以权谋私的人无空可钻、无隙可乘;制度定得不好、定得不全,则会出现使坏人能钻空子的漏洞,甚至出现好人无法做好事的悲剧。因此,重视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党内规章制度的建设,规范领导干部的职权范围、权力运行的程序等,以约束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为。
(二)在反腐倡廉中,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需要他律和法律。
(1)所谓自律,就是要能够自觉地“遵循法律,自加约束”,不做犯法违纪的事情。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就是能够按照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与纪律要求,自觉地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要从细微处做起,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许多人违法犯罪

,都经历一个渐变的过程。开始对一些小事不注意,逐渐顺坡滑下去,终于陷入泥坑不能自拔。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古往今来,这类教训实在太多了!廉洁自律还需要勤加检点。重视修养的古代先贤以“吾日三省吾身”的方法检点自己每天的言行。我们现在不一定要立一个“每日三省”的制度, 但经常检点还是很必要的。,江泽民同志要求:“坚持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和“酒绿灯红”的侵蚀影响面前,一尘不染,正气凛然。”这样,才能真正成为新时期一名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
自律主要依靠领导干部自我修养、自身觉悟,但只靠“内省是不够的,还要主动争取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与帮助,如经常参加组织生活,汇报自己廉洁从政的情况,听取周围同志的批评。同时,利用各种机会,广泛接触群众,倾听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呼声,从中发现问题,警戒自己。
(2)他律,主要是指组织、党员干部之间及群众的监督。这种监督是社会和党内政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是保障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所必须的。宪法和党章都赋予了公民和党员民主监督的权利,这对于保障国家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 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都具有重要意义。对领导干部来说, 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 因此,在行使监督权利的同时,要树立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观念,欢迎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意见,时刻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3)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社会成员无一例外地都要遵守。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反映了厂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特别是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依法追究。国家工作人员不论职务高低,只要违法犯罪,都必须平等地受到法律追究,决不允许有法外公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些年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证明,谁藐视法律,胆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真正做到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三)在全党范围开展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1)在通过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使全体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党员领

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展观和政绩观等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这为我们在新时期认识并杜绝个别党员尤其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存在的“腐败”,提出了正确的方向和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目前,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已经开展的单位和部门,取得了很大的实效。认识并清理思想上的“腐败”因子,加强党员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使党员真正在党性思想上和作风纪律上有明显的提高与进步,依然是我们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2 ) 要持续不断地教育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永远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胡锦涛同志指出,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作为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使每一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永远铭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以党性原则统领自己的行为,远离个人主义,避免官僚主义,才有可能杜绝思想“腐败”,永葆政治青春。
(四)、道德建设是廉政建设的一个基本要求。“文化而润其内,养德以固其本。”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着力点是要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特别是提高领导干部的从政道德素质,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领导干部的从政道德对社会道德和家庭伦理道德起着示范和导向作用,“官”气正则民风清。在加强道德自律的同时,也要重视制度他律的作用,积极探索惩治与预防、自律与他律、制度与文化有机融合的综合预防腐败的途径。自律是基础。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文化一旦深深地根植于人们的心中,将起到法律制度不能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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