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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施工建设现场管理规定

市政工程施工建设现场管理规定
市政工程施工建设现场管理规定

城建项目公司市政工程建设现场

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城建项目公司所承担的市政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维护各方利益,经调查研究,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制订本管理规定。

1.会议制度

会议是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交流的重要形式,是布置工作,统一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检查落实情况,研究处理问题等的重要手段,是对工程现场进行管理的重要方式。本公司的会议包括技术交底会议、第一次工地全体会议、现场会、每周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和不定期召开的其他会议。

1.1 项目公司要及时组织技术交底会议和第一次工地全体会议,并及时形成纪要,指导施工。

1.2有关单位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相关会议,不允许擅自替会。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向会议组织者请假者例外,否则,项目经理、总监等主要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当众宣读,每人次处以500元罚款,在下一次会议前落实。

1.3无故迟到、早退各种会议者,对项目经理、总监等主要负责人每人次处以200元罚款,在下一次会议前缴纳(有特殊情况向会议组织者请假者例外)。

1.4 参会人员做好记录,对于布置的工作马上安排并负责落实。相关负责人确实无法前来,安排替会的,替会人必须了解现场,能够落实会议精神、解决存在问题。否则,会议组织者有权拒绝其继续参会,并按1.2条款处理。

1.5 会议纪要及时出台,下发相关单位落实。

1.6例会或现场会确定的事项无特殊原因不落实,不按程序办理的,对责任单位给予5000—10000元处罚;对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处罚。有特殊原因的,及时书面报告并被批准者例外。

2.检查制度

检查是对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包含每周一次例行检查,每月一次综合检查,每季度一次评比,不定期检查根据工程需要随时安排。

2.1由项目公司组织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定额站以及有关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定期对在建市政工程现场进行检查。检查每个项目时,该工程项目经理、总监参加检查。

2.2质量检查要安排实测实量,必要时通知具备资质的实验室现场取样,进行定性检查,同时应抽查内业资料。内业资料包括施工管理、技术资料和监理管理、技术资料。

经检查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除返工处理外,根据不合格工程量大小,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返工工程投资5%和20%的处罚;资料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最晚在下次检查前整改完毕,发现资料存在造假行为者,假资料代表工程量不予计价,施工单位资料员和现场监理限期离开工地,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

2.3经检查指出(含口头、书面或通报等)指正后,第二次发生同样、同类违反施工规范行为者,除立即改正外,给予施工单位项目部2000—20000元处罚,给予项目经理500—5000元处罚;对第三次发生的给予施工单位项目部5000—50000元处罚,并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对项目经理计入不良记录一次,对第三次的直接责任人限其24小时内离场,并不得在本项目中承担任何其他工作。

2.4 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或问题,经项目公司组织复测不影响使用但存在缺憾的,对施工单位处以缺憾内容投资额10%的罚款,对监理单位处以缺憾内容投资额5%的罚款;经补救或返工合格后,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项目公司备案。

2.5检查发现工程关键部位、危险地段施工,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监理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的,或在场没有制止的,对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监理部给予500—2000元罚款;因此发生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报有关部门按程序处理,同时对总监、项目经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列入年检备忘录。

2.6施工管理好,召开现场会进行观摩学习的,除通报表扬外,给予施工单位奖励5000元,给予监理单位奖励2000元,以资鼓励;施工质量差,召开现场会进行通报批评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0元,对不负责任的监理单位罚款3000元。

2.7 每月一次的综合检查,邀请各在建施工单位参加,检查结果备案,作为季度评比的依据。一个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季度评比最后一名的,计入不良行为一次。

2.8 检查通报要及时出台,下发有关单位,同时报送市住建局主要领导。

3.合同管理

重点是人员管理。工程现场管理人员素质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质量。要加强对监理和施工人员的管理和要求,加强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管理程序。

3.1在签订合同前,施工单位要出具承诺书,保证人员、设备按投标承诺到位,按图纸和规范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接受监理和项目公司监督管理,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罚;

监理单位要出具程承诺书,保证人员、设备按投标承诺到位,按合同履行监理义务,承担监理责任,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书内容包含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时相关单位要签署意见,进行承诺。

3.2在开工2日前,监理单位未报送经审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细则》,罚款2000元。

3.3总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要按投标承诺人员到位,若有变更,变更总监缴纳10000元变更费,变更项目经理的缴纳50000元变更费,变更投标承诺的其他监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缴纳2000元变更费,同时出具书面委托书报项目公司同意后变更。没有按承诺或者变更到位的,责成其限期改正,执意不改的,项目公司将从工程款或监理费中加倍扣除,甚至终止合同。

3.4监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无故脱岗。若有特殊情况,应向项目公司甲方代表请假。否则,总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人次500元处罚。

3.5监理单位要选派具有任职资格、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人员任现场监理,并提交人员名单、资料,经项目公司同意后进场。进场后,发现有违反监理行为规范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清退处罚。

3.6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或现场监理人员发现问题不制止,任其发展或视而不管、营私舞弊、玩忽职守者,每人次1000—5000处罚;屡教不改者,责令其24小时内离场,并不得在本项目中负责其他任何工作。

3.7总监、项目经理离开焦作必须向项目公司领导请假并得到批准,否则一经发现,对当事人给予1000元/人·次处罚。

3.8施工期间,总监、项目经理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打电话不接的或擅自关机的,发现一次处罚500元/次,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增大处罚额度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3.9工程开工后,设计单位必须有设计代表驻现场服务。不能因为设计原因影响正常施工。外地设计单位应在焦作设立代表处。如影响正常施工,根据损失程度,扣除5%—10%设计费。

3.10 由于变更或隐蔽签证需要增加投资的,除办理变更或者签证手续外,必须留置影像资料,否则不予计价。

3.11竣工项目验收: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经监理认可后报项目公司,同时缴纳中标价0.1-0.5%验收监测费用,项目公司一周内组织验收,初验合格后10日内组织正式验收。

3.12竣工项目移交:项目验收合格,并且结算款付清后合同终止;虽经验收尚未移交的,原施工单位要继续负责现场管理,原监理单位继续监督;施工单位不配合验收影响移交的,扣除10%的工程款,由原施工单位继续维护管理,费用自理,直至随下一批项目移交后结束。

4.质量管理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责任重于泰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相关质量管理规定及设计、施工规范,严禁偷工减料,严格执行施工规范,不得降低质量标准。

4.1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半成品材料,并做好原材料复检工作,并按质量监督部门的规定进行抽检。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

4.2 严格按配合比施工。擅自更改配合比的,返工处理。监理单位要对实际配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对于监管不力的监理单位通报批评,并按返工量投资的2%进行罚款。

4.3施工、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改变设计要求使用的原材料,随意使用的予以返工处理。

4.4下列事件,对责任人500元处罚,并令其24小时内离场,不得在本工程中再从事其他任何工作。对项目部、项目经理分别给予5000—10000元、500—1000元处罚,并将发生的事件在本系统通报公示,对责任单位计入不良行为一次,违反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4.4.1对于恶意隐瞒事实本来面目,明知不能满足工程质量标准的原材料、成品,而用于工程或拟用于工程者;

4.4.2对于利用虚假或改动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合格证者;

4.4.3对于“掉包”现场取样者;

4.4.4对于故意上报虚假统计报表,提供假数据,假证明影响或拟影响正确决策者;

4.4.5对于造成其他质量恶性事件者。

4.5 施工单位应加强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及时覆盖、养护、围挡,经多次催促拒绝执行或阳奉阴违的,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5000元处罚;造成损坏的,除及时返工、修复外,每处罚款100元,对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的每次处以500—2000元罚款。

4.6严格遵守隐蔽工程报验制度,对未经报验直接隐蔽的,监理无法制止但及时报告的,除对该隐蔽内容不予计价外,对施工单位处5000—50000元罚款;监理单位不知情事后默认的,对监理单位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10000元罚款。

4.7 重点隐蔽部位(如钢筋混凝土承重结构等),监理单位要及时报告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要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同时留具影像资料。

4.8 监理要落实好旁站、巡检、平行检,并要有相应的计划和检查记录,做好施工报验审批工作。

4.9 内业资料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同时做好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有施工总结,监理单位要有项目质量评估报告。

4.10 要严格按图纸和规范进行竣工验收,及时做好竣工备案工作。

5. 安全文明管理

安全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保证和生命线,来不得半点懈怠和马虎,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

5.1严格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按规定设置围挡,采取相应措施减少粉尘、噪音、抛洒等污染。

5.2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

5.3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包括用电安全、高空作业安全、井、坑、沟槽安全防护等。违反安全规范的,视情节给予2000—10000元处罚。

5.4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标牌整齐、措施上墙、物料场堆放规范、食堂卫生、宿舍整洁、行为文明。做好传染病和多发病的防治,保证劳务人员身心健康。如果因为管理不规范,由于食物中毒等原因造成多人染病的,扣除相应文明施工费,根据情况进行处罚,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5.5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关于转发河南省建设厅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焦建建﹝2007)13号)的标准核算计取。但文明施工费据实计列,随工程建设进度单独上报经评审后支付。

5.6工地实行挂牌上岗。施工和监理人员没有佩戴胸牌的,每人次罚款500元。

6.进度管理

6.1施工单位开工前要向监理单位、项目公司报工程进度计划,若施工中有变化应及时报告予以调整;施工单位应将每周施工计划报监理审核后在每周例会时向项目公司报

告备案;项目公司将按其所报计划督促实施,对完不成计划无正当理由者,给予每项500—2000元处罚。

6.2 施工中,阶段性进展不满足计划,施工人员、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按计划人数,对施工单位处以每人天100—500元罚款。

6.3无故拖延工期,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元/日的罚款,另有约定的,就高不就低。

6.4 经过努力,施工单位最终按合同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的,项目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

7.投资管理

工程投资除合同内投资外还包括工程变更和施工现场签证。工程变更以设计单位出具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监理、施工单位认可的正式工程变更文件为有效。工程现场签证以经建设单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有影像资料相印证的为有效。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直接关系工程投资,各方必须认真对待严格管理。

7.1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办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否则无效。

7.2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内容的施工要求与其他部分一样,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质量、技术规范要求。

7.3对于随意变更的部分,必须做返工处理,责任自负;对于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的现场签证不予认可,责任自负。

7.4对于假签证一经核实,处以责任单位签证金额1—2倍处罚,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8.其他规定

8.1因现场管理不到位,使项目公司领导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给予施工单位10000元处罚,监理单位给予3000元处罚;使市住建局领导受到市领导批评的给予施工单位50000元处罚,监理单位给予10000元处罚;被新闻媒体曝光引起负面影响的给予施工单位100000元处罚,监理单位20000元处罚。

8.2 对同一个单位,一年之内累计通报批评3次的,累计记录不良行为1次;一年之内累计记录不良行为3次的,建议取消该单位次年在焦作市从事市政工程投标资格3个月—12个月。

8.3对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投资增加由责任单位自己负责。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施工现场的管理手段,目的是以处罚促管理,保障市政工程优质、高效、安全施工。本规定执行首查不罚、再犯必处制度,罚款以现金支付,专账管理。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项可继续补充、修改和完善。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市政工程部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部管理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制度 1.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 1.2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2 .编制的内容要求 2..1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2.1.1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技术的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体现技术先进、组织严密、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同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2.1.2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2.1.3必须采用网络计划技术、计划协调技术和系统分析方法安排施工进度。积极开发计算机的推广和应用。合理安排季节性施工的工程项目,保证施工活动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2.1.4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组织措施等。 2.1.5尽量减少临时设施,采用动态管理等方法,合理储存物资,减少物资运输量,科学地绘制施工平面图,减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

工。 2.1.6加强计量器具、数据管理,使用法定的计量符号、单位。 2.1.7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2.1.8施工进度计划。 2.1.9劳动力计划及劳动组织。 2.1.10机具设备计划,特别是主要施工机具。 2.1.11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 2.1.12技术组织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雨期、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降低成本技术措施。 3、技术交底制度 3.1在工程正式施工前,召开技术交底会议,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工程难点及工程质量标准,做到事前消灭重大质量隐患。 3.2项目技术交底需做好记录,督促分包单位施行。 3.3技术交底的要求 3.3.1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3.3.2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须作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隐蔽工程,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 3.3.3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节管理目标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杜绝死亡事故,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 第二节组织管理 1、成立由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为首,有各外施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与外施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3、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 第三节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5、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监理单位每半月组织一次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

浅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与管理技术

浅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与管理技术 发表时间:2018-03-05T13:48:39.25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0期作者:方键宁[导读] 部分施工企业片面追求施工速度而忽略了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珠海晟泰建设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珠海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摘要: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是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企业生产管理中主要的内容。现场管理水平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代表了市政施工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同时体现出了市政施工企业生产建设经营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所以,对于市政施工企业而言,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在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才能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技术 一、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与管理技术存在问题 目前市政企业现场施工管理还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施工质量和安全等相关意识薄弱 部分施工企业片面追求施工速度而忽略了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在施工中,单一追求进度,往往忽略了施工技术要求,出现相关违规操作,既增加了安全事故隐患,又大大降低施工质量。 1.2施工现场管理机关机制不健全 施工现场管理对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成本、施工效率等许多方面都有重要的影响。很多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机制不是十分健全,一般施工企业都将主要精力放在工程施工的进程的管理中来,市政工程现场施工管理体制不是十分清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中的条款规定不是十分清晰,规定中只提出施工现场管理的总体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职责规定不是十分明确,造成施工现场混乱,施工人员操作不规范的情况,最后导致能源和人力的挥霍,增加了安全事件的隐患。 1.3缺乏对施工现场的有力监督 随着市政工程项目的增多,很多建筑企业同时在进行多个市政施工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比较紧缺,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施工人员的施工水平也不高,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影响工程的施工质量。 1.4欠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 目前市政建设工程都采用分包的形式,分包的企业的实力水平参差不齐。很多企业没有建立自己的人才培养机制。在工程施工之前没有对施工人员进行前期培训,施工人员的素质不是很高,不具备施工的专业知识。施工人员缺乏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得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安全问题,严重的会危及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失和无法挽回的后果。 1.5工程文件管制方面混乱 工程现场管理包括工程施工的材料、施工、技能、人员、文件管制问题。工程施工的文件包括施工计划图、工程监督记录、相关技能参数等一些文件。这些文件是对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的反映,是工程后期的监督和结算的依据,但是很多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单位都忽视工程文件管制的重要性,缺乏专门的工程文件管理人员,使得工程文化的管理十分混乱。 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与管理技术的重要性 2.1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与管理技术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对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工程支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施工现场管理包括人员的管理和物品的管理,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可以保证现场施工的有序进行,通过一定的奖赏制度来培养施工人员节约材料,规范操作的意识,最终提高施工的质量,实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施工现场物品的管理主要是施工工具和施工材料的管理,避免现场施工材料出现“脏、乱、差”的情况,这样可以有效的减少工程的施工开支,避免这些管理的细节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加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能够有效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 目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工程项目取得最佳的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使公司在激烈 的市政工程施工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国家相关 规范要求,经充分研究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公司在进行项目施工管理时,实行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责任主体和核心的责任制。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公司法人代表在工程项 目上的授权代理人。 2、公司的组织结构按项目管理分为两个层次:即公司管理层、项目管理层(项目经理部)。 3、公司在项目管理上建立的组织机构是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承担项目实施的管理任务,严格按公司与业主的合同要求、本管理办法及内部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实现全面责任。项目经理部每月按时 参加公司的工程施工协调会及业主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 4、项目经理部是由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和职能科室支持下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组织 机构,项目经理部的责任期为工程开工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工程造价审计结 束为止。 5、公司管理层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公司经营科、工程科、安全科、材料科、财务科、综合科等科室按各自职责对工程项目行使管理权 利,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等进 行管理,项目经理部必须接受公司管理层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管理。 6、公司管理层应充分树立服务于工程项目施工的宗旨,加强计划管理, 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调控,及时发现、解决工程施工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管城区春晓路道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根据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领导指示精神,为了确保质量、投资、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切实加强本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监理有效地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由甲方委托监理单位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规定的全部条款,由甲方、监理、施工三方共同会签后由监理单位具体监督执行。 一、本办法依据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工 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13)》和“郑州市创建国家卫生 城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工作标准(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以 及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有关环保治理、扬尘治理等有关 文件精神,参照以往工程管理经验,并结合本工程实际而定。 二、本办法规定的处罚对单位实行,不直接对责任人处罚。 第二章三大控制 一、项目经理要在现场指导施工,有事向监理请假,无故不在施 工现场每天罚款500元;(投标承诺一周不少于5天) 二、进驻工地要及时建立项目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 质保体系,安保体系与规章制度。(并报监理部审批。)不按 监理部要求报审,或修改后仍有内容不全者,一项内容不全,

违反国家、地方的规范、规定,违反监理正常工作程序,第一次指正、批评;再次违反者罚款100~300元。 三、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要报监理部审批,施工过程中变更 现场布置或更改施工方案,需事先报请业主、监理部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除不予认可相应工程量以外,处以300~ 500元罚款; 四、进场材料要证件齐全。重要材料批号明确并与证件吻合,否 则令其退场,不按业主、监理部指令退场者,罚款3000~5000元。材料未经复验即用于工程,每次罚款1000元,并责令返工并承担相关责任; 五、材料未经监理部见证取样,实验结果无效,并罚款300~500 元;在材料复试工作中偷梁换柱、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一经查处罚款1000元,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未经业主、监理部、设计部门同意进行材料代换使用,通知 限期整改,如有再犯,责令更改并处300~500元罚款;七、特殊工种(电工、各种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证件复印 件报监理部备案。现场巡视中发现无证上岗、人与证不符者罚款500元/人次,并责令其退场。 八、工程分包未经监理部确认,不得擅自分包。已经分包的责令 撤离并对原承包单位提出警告,造成后果的,罚款3000~ 50000元; 九、质量控制点(路床、灰土垫层、水泥稳定碎石层、沥青混凝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 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 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 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 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 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 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 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报称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雨、污水厂及防洪等工程。凡从事上述工程的施工企业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所做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等到应当归档的资料,它是评定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第四条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项目按统一规定表格表式(见附件)。未有统一规定表格的,各地区可根据需要自行拟定。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 第五条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施工企业负责。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工作的管理的领导,建立和健全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制定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施工企业负责汇集、整理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并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制定岗位责任制。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还应负责汇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第七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一

律按本规定中的附表格式认真进行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 第八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保证完整、准确,必须由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核。竣工后资料成果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九条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责任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第十条施工企业应把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体制纳入企业的奖罚制度,对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玩忽职守造成资料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按照建设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需要的份数进行编制,编制单位应保存一份。主要的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资料档案应由企业统一保管。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竣工的施工技术资料规定项目如下: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 四、施工试验报告 五、施工记录 六、测量复核及预检记录]

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邦泰﹒世纪广场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管理制度 为提升本项目以及各参与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的整体形象,保证项目运行的高效性、严密性和条理性,确保本项目能保质按期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参与单位严格执行。 工地安全xx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安徽省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亳州市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 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思考 龙国锋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思考龙国锋 发表时间:2018-09-26T10:48:21.027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10期作者:龙国锋[导读] 促进市政工程施工建设正常进行。本文从我国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分析出发,首先阐述了当前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现状,提出当前施工现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解决策略,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和参考价值。龙国锋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广东广州 5108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城市化水平也不断提升,成为我国政府相关部门重点关注的发展项目。目前,我国市政工程的投资力度越来越大,工程施工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使得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不理想,效率低,同时,市政工程施工还存在安全问题、成本问题以及质量问题等,都需要得到高度重视,亟待解决。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是工程作业的主要场地,在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各种隐患,需要相关建设部门不断加强工程管理水平,完善管理制度,认真分析施工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其原因,做出相应的管理决策,有效的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市政工程施工建设正常进行。本文从我国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分析出发,首先阐述了当前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现状,提出当前施工现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解决策略,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和参考价值。 关键词: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存在不足;建议策略 1 引言 市政工程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工程,从城市主干道到街巷小路,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浪潮的带动下,我国在市政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对市政工程的要求,作为施工现场的管理者,我们应当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市政工程施工建设的顺利进行。 2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现状 2.1 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控制机制不健全 当前,造成市政工程质量达不到预期要求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控制机制不健全。在建造市政工程的公司中,受劳动力成本过高影响公司收益的原因,建筑公司往往会削减管控人员数量。受这个原因影响,其内部根本就组成不了完整的管理控制机制,造成管理成效很大程度下降,进而对管理控制工作的积极性产生不良影响,无法切实发挥管控作用,最终影响市政工程的正常施工。 2.2 建材和设备缺乏统一管理 在施工现场,建筑材料随地摆放、大型机械设备随意停放现象严重。在很多工地,建筑材料随处可见,有的散落一地,有的随意堆放,没有统一的地方进行安置,也没有专门的人员对其进行看管。大型机械设备也是随意停放,有的甚至阻碍了其他机械设备的正常通行;有的停放场地过于狭小,不能为正常的机械运动提供足够的空间。这些现象表面上看起来只是秩序问题,实际上却可能造成施工材料的浪费,同时也给施工安全带来了隐患。建筑材料得不到妥善保管,长期置于施工现场,不仅对施工现场的通行条件造成影响,而且极易产生磨损,降低材料质量和数量。大型机械设备的随意停放,十分不利用于紧急状态下的人员疏散,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2.3 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市政工程中标建筑公司为了得到更多的短期利润,节省工程成本,大量雇佣农民工。农民工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掌握较差,疏忽管理。这样的一支团队不重视建筑产品的工程质量的工作意识,必然会导致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混乱。因此如果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不达标,会造成市政工程的预期工期被拖延、甚至返工重建,不仅耽误了正常的工作时间,还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金钱。 3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有效对策 3.1 施工安全管理 首先,不管在任何施工过程中,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因此,我们需要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理念,要对他们进行定期的安全常识和安全制度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在把好安全关的同时能够使施工技术得到有效提升。其次,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许多安全管理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我们应该对人员用火、用电、或是不合理的私拉电线、建筑施工工具随意乱丢等现象进行重点监督,尽量确保一些安全事故能够在萌芽状态被及时消灭。再次,对于经常性出现安全隐患的施工地点和人员,我们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和警觉起来,一定要坚持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趁早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解决,不仅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措施,还要对发生问题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每次事故隐患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及研究,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确保日后的管理经验和水平能够得到提升。 3.2 落实工程项目实施步骤 由于整个市政工程项目工程复杂,工序较多,需要认真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进行精准化、全面化管理。通常需要进行项目分析,给出相应的管理办法,做好成本预算,控制好工程质量,在保障质量合格的同时,最大程度的降低成本。在施工过程中,完善各种资料,对项目进行经验总结,结合实际项目进展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做到顺利实施工程项目。 3.3 加强施工队伍安全意识建设 要想提高整个施工队伍的安全意识,首先要从管理层抓起。有的管理者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往往是“重进度、轻安全”,将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放在工程进度方面,而忽视了施工安全。在这样的领导带领下,员工自然也会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工程进度方面。所以,作为工程项目的管理者应当以身作则,主动学习安全施工管理的相关知识;在施工现场时,自身也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作为视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将安全施工的理念自上而下地贯彻下去;其次,农民工是施工队伍的主力军,只有努力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才能真正实现安全施工。在工人上岗前,除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外,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培训结果列入岗前考核中,考核通过方可上岗。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要对其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进行检查,不符合施工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也要对施工人员的具体操作进行监督,避免违规操作。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相对密集或是有特殊工种操作的地方,要张贴明显的安全提示标志。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发布日期】 -05-07 【生效日期】 -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47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 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 现予公布,自 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5月7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立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盘龙区滇源街道前所村委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美丽乡村项目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江西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O一五年三月

总述 (3) 第一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4) 第二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 第三章、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6) 第四章、安全检查制度 (7) 第五章、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8) 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0) 第七章、卫生保洁制度 (13) 第八章、消防及防火管理制度 (14) 第九章、危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19) 第十章、设备(含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21) 第十一章、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22) 第十二章、不扰民制度 (23) 第十三章、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24) 第十四章、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5) 第十五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26) 第十六章、食堂管理制度 (27) 第十七章、文明卫生环境制度 (28) 第十八章、消防管理制度 (29) 第十九章、仓库管理制度 (30) 第二十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31)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国家、省、州及指挥部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建设过程中贯彻执行,保障我盘龙区滇源街道前所村委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文明地进行,顺利完成本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此《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检查工作,制定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一、安全管理目标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杜绝违规、违章操作、追求零事故、零死亡、零负伤的安全目标,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二、安全管理方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严格责任,安全第一;强化管理,质量为上;控制成本,效益为重;保护环境,生态为基;干净做事,廉洁为要”。 三、安全生产方针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安全生产方针。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签到或打卡,工作时间为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因工期要求需要加班按照现场每周安排。 2、施工方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把现场工作安排好之后,获准后方可外出。 3、工程项目经理在现场外出需向公司工程部区域经理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施工人员事假要向工程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示。项目经理事假,一天以内部门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 6、因工期要求需要加班按照现场每周安排,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根据现场工作情况进行安排,工作完成后项目经理可向公司打报告申请奖金。如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奖金或报酬,情况严重者给予处罚。 7、施工中做到腿勤、眼勤、嘴勤,现场跟班作业、检查指导,推广新技术和先进经验,提高生产效率,用心工作,加入本项目部就是一个团队,在此把工作做好是你的职责! 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施工现场坚持每周或半周举行一次碰头会,时间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经理及施工队长必须参加公司固定召开的固定例会。 2、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工程例会讨论,在例会时共同探讨各种措施,宗旨是利于项目安全、进度的意见予以采纳,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3、施工过程中遇到需协调的问题提交现场例会解决。现场例会解决不了的需在公司例会中提出并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经理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施工人员在项目施工中坚持每天做好工作记录:记录如实全方位的反应施工现场各个工种的安全、质量、人员、进度、文明、材料情况;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定期交公司工程行政人员进行归档。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讲课讲稿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前言 近年来,市政道路工程的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常发生。市政道路、排水、桥梁、地铁、轨道交通工程等,露天作业施工环境复杂,受外界干扰和涉及安全生产的不确定危险因素多,尤其是桥梁、地铁和轨道交通工程是高危险性行业,安全事故不仅涉及类型多、危险性大,而且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极易产生次生安全事故,甚至波及工程结构本身的施工质量和结构安全,造成灾难性后果。 众所周知,工程安全有两个内涵:一是工程本身的安全;一是参建各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所以安全监控施工现场,是一项非常关键和重要的工作,是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各项工作之首。以往的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主要是企业自身管理,由于没有监管部门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致使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标准意识较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不到位,有的项目虽然采取了防护措施,但防护不符合要求、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防护作用。再加上市政工程战线长、流动性大、工期短、任务重、农民工较多等施工特点,工程事故隐患相对较多、较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面对种种问题,为提高我市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建设系统的整体行业形象,大力推进文明施工,以美化,亮化,各类防护设施实现

定型化、标准化为目标,对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控制。 2、明确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制度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 (2)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与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3)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4)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5)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并按照施工进度及时足额向施工单位拨付。 (6)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市政工程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公司领导层的决策,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做好公司与各基层单位的工作协调部署,执行、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任务执行情况,对公司项目管理直接负责。 2、负责部门工作全面开展,制定执行部门管理制度;对内做好内部人员管理,工作任务派发,人员岗位调整,处罚奖励决定等。对外做好外部关系协调、外部手续完善,工程项目管理等,并对部门出现的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3、负责工程项目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配合、指导工作。以公司全面出发把控好工程施工中,对内质量、安全、进度、材料、资料等关乎公司利益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外做好公司形象宣传工作。 4、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度,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与创新性,认真、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5、负责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有关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协调工作。 6、会同项目部做好图纸审查,组织图纸会审工作,协助项目部办理变更洽商事宜工作。 7、根据工程需要熟悉掌握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工艺规范、施工合同等条例。为工程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8、负责工程项目各类施组、方案、预案、措施等审核、批复工作。 9、认真做好工程项目日常检查工作,掌握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第一手

资料,为公司管理提供具体依据。 10、认真做好下属项目部管理工作,对项目部管理运作中提出的问题,及时准确地予以协调解决,确保项目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11、每月中旬、下旬定期组织施工现场联合检查及部门经验交流会,提供经验交流平台,促进管理提升,构建学习氛围。 12、执行重点工序施工跟踪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隐患、事故的发生。 1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增强团队意识,以公司整体发展出发。 14、负责项目部机械使用、零散用工的确认工作。 15、执行项目部材料出入库制度,每月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上报业务部,为业务部进行材料调配提供依据。 16、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项目部对资料进行交档。 17、原则上遵守公司上下班与休息制度,工作特殊情况(重点项目跟踪)下除外。个人有事必须向部门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旷工处理 18、实行考核制度,建立奖罚机制。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全体工程人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严格建立质量,工期、成本、安全、配合等工程管理概念,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管理、控制和把握,按照合同和公司的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二条:工程正式开工前,工程主管和专业工程师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及安全交底,进行必要的安全及防火教育,使每一位施工人员均对各项制度能够随时体会,严格自律。 第三条: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同时必须佩戴出入证,无出入证者,无论任何人、任何单位均不得进入。 第四条:现场安全负责人每天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每天下班后须对现场进行仔细巡视,在用电、工具、设备、材料等现场均无问题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解决不了的,即可报告工地现场负责人,不得有误。 第五条: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有关设备或作特殊工种的作业。 第六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并将“严禁吸烟”等字样贴于施工现场的明显地方。电焊等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并经施工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凡违章吸烟或动用明火者,将从严、从重处罚。

第七条: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工作,每一区域须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并规定兼职的消防责任人。发生意外情况须立即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主管人员以便及时消灭隐患。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稀释剂等)使用后必须及时归库或收回到指定地点,做好密封处理,由管理人员检查无事故隐患后方可存放。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在室内使用电炉子,不得乱拉电线。严禁人为破坏室内暖气、线盒等电器设备。 第十条:电工作业须严格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操作电工作业的工作。所有电动工具均须接有漏电保护器,防止施工人员触电,并定期检查漏电开关的灵敏性。所有手持电动工具均采取可靠接地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须保持清洁有序。材料、工具均应妥善管理,每天收工后必须清理现场,无关人员严禁在工地逗留或留宿。工地使用工具、材料未经主管同意并办理手续一律不得带出现场。保安人员应严守现场进出通道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之间如有矛盾须及时向上级汇报,严禁打架斗殴事件发生,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须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在现场大小便,否则一律处以200元罚款并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注意成品保护,严禁在楼内墙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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