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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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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危险品

一、可燃气体

可燃气体指凡是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爆的气体。

气体的燃烧与液体和固体不同,不需要蒸发、熔化等过程,速度更快,而且容易爆炸。

1·可燃气体危险特性分级

可燃气体(蒸汽)按爆炸极限下限分为2级:

(1)1级指爆炸极限下限(容积%)小于等于10的可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烯、乙炔、环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氢、水煤气、天然气等绝大多数可燃气体均属此类;

(2)2级爆炸极限下限(容积%)大于10的可燃气体,如氨、一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少数可燃气体属此类。

在生产或贮存可燃气体时,将1级可燃气体划为甲类火灾危险,2级可燃气体划为乙类火灾危险。

2·影响可燃气体爆炸极限的因素主要有:

(1)温度爆炸性混合物原始温度越高,则爆炸下限越低,上限增高,爆炸极限范围扩大,爆炸危险性增加;

(2)氧含量混合物中氧的含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扩大,尤其是爆炸上限提高的更多。如乙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为2.2~31%,在氧中为2.8~93%;

(3)惰性介质如果在爆炸性混合物中掺入不燃烧的惰性气体(如氮、二氧化碳、氩等),随着惰性气体百分数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当惰性气体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后,可使混合物的爆炸性消失。通常惰性气体对混合物爆炸上限的影响比对下限的影响更为显著;

(4)压力混合物的初始压力对爆炸极限有很大影响。压力增大,爆炸极限范围也随之扩大,尤其是爆炸上限提高显著。当压力降至某一数值时,下限与上限重合成一点,压力再降低,则混合物将变成不可爆物质。爆炸极限范围缩小为零时的压力称为爆炸的临界压力;

(5)容器容器直径越小,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小。当容器直径或火焰通道小到某一数值时,可消除爆炸危险,该直径称为临界直径或最大灭火间距;

(6)能源能源强度愈高,加热面积愈大,作用时间愈长,爆炸极限范围越宽。

(7)此外,光对爆炸极限也有影响。

二、可燃液体

可燃液体指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烧的液体。

大部分液体的燃烧形式是液体受热后形成可燃性蒸气,与空气混合后按气体的燃烧方式进行的。液面上的火焰向液体内传热主要是通过对流和传导两种方式实现的。

1·可燃液体的闪燃和闪点

当可燃液体的温度不高时,液面上少量的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后,因遇火源而发生一闪即灭(延续时间小于5秒)的燃烧现象,称为闪燃。

可燃液体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该可燃液体的闪点。

2·可燃液体分类:

国家标准GB6944-86将可燃液体分为:

低闪点液体((-18℃);

中闪点液体(-18℃(23℃);

高闪点液体(23℃~61℃)。

可燃液体的闪点越低,越易着火燃烧。两种可燃液体混合物的闪点,一般位于原来两液体的闪点之间,且低于二者闪点的平均值。

3·液体火焰

主要有沸溢火焰、喷溅火焰和喷流火焰。

三、可燃固体

可燃固体指遇火、受热、受潮、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烧的固体物质。

不同的固体物质其燃烧过程也不尽相同。

熔点低的固体物质其燃烧过程是受热后首先熔化,再蒸发产生蒸气并分解氧气,例如沥青、石蜡、松香、硫、磷等;

复杂固体物质的燃烧过程是受热时直接分解析出气态产物,再氧化燃烧,例如木材、纸张、煤、塑料、人造纤维等。

四、爆炸性粉尘

爆炸性粉尘指与空气均匀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后,遇火源能发生爆炸的粉尘。

1·分类

目前已发现的爆炸性粉尘有以下7类:

(1)金属类如镁粉、铝粉、锰粉;

(2)煤炭如活性炭、煤等;

(3)粮食如淀粉、面粉等;

(4)合成材料如染料、塑料;

(5)饲料如鱼粉、血粉;

(6)农副产品如烟草、棉花;

(7)林产品如纸粉、木粉等。

2·粉尘爆炸的必要条件

(1)空气中存在分散的可燃性粉尘云;

(2)可燃性粉尘云浓度处于爆炸范围(爆炸上下限)内。一般地,粉尘分散度越高、可燃气体和氧的含量越大、火源强度、原始温度越高、湿度越低及惰性粉尘和灰分越少,爆炸极限范围越大。一般粉尘的爆炸下限为20~60g/m3,上限为2~6kg/m3;

(3)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

(4)有足够浓度的氧气;

(5)粉尘云必须在相对密封的包围物(房屋或设备)中,这样粉尘云的急骤燃烧才能使包围物中的温度和压力迅速升高。当压力增高到大于包围物所能承受的压力时,包围物即被炸裂而发生粉尘爆炸。

3·粉尘爆炸特点

(1)二次爆炸的破坏力更大

闪点高的粉尘开始爆炸时(原始爆炸)的破坏力并不很大。但爆炸后气浪搅起附近处于堆积状态的粉尘,形成了新的粉尘云,而原始爆炸的火焰又成为了点火源,从而引爆了被搅起的粉尘云,这种爆炸称为二次爆炸。二次爆炸因粉尘多破坏力更大。

(2)粉尘爆炸一般发生在筒仓、料斗、粉碎机、斗提机、干燥机、输送机、混料机、除尘器以及管道、地沟等储存及

输送、加工过程中。

4·预防粉尘爆炸

主要措施:

(1)避免可爆粉尘云的产生;

(2)避免点火源。点火源一般包括明火(如电焊、气焊与抽烟等)、机械火花(如冲击火花、摩擦火花等)、热表面、静电火花、电气火花、自源火源及其它火源(如雷电火源及一些未知的火源)等;

(3)惰化预防。惰化包括气体惰化、真空惰化和粉体惰化。

a·气体惰化,即将惰性气体如氮气或二氧化碳、含氧和其它可燃气很少的炉气等,引入易发生爆炸的设备,使设备内的氧含量至少比该粉尘的最大允许氧含量低2%,降低爆炸发生的概率。此法多用于火花不可避免,爆炸感度和强度较大的粉尘;

b·真空惰化,即将设备内压力降低到大气压以下,使该设备内的爆炸危险降低,甚至不发生爆炸。此法需密封设备,且需消耗动力,一般用于小型设备;

c·粉体表面惰化,即向可燃粉尘中混以惰性粉料,使其爆炸性降低。防止爆炸发生所需惰性物质的浓度与点火能有关;

d·粉体惰化。即将易爆粉尘的表面涂包一层惰化的固体表面。如向粮食中加入2%的豆油,使粮食颗粒表面和颗粒间的粉尘进入豆油中;在纺织工业中,喷水雾于粉尘中等。这些办法可降低爆炸的可能性;

(4)泄爆技术。只适用于无毒的可燃粉尘;

(5)隔爆技术。容器之间由长导管连接时,必须采用隔爆技术以防止爆炸的传播。隔爆装置有自动快速阀门(分闸阀式和蝶式)和人动式快速切断阀门;

(6)抑爆技术。抑爆系统包括:爆炸探头、抑爆装置和控制单元。当控头(即传感器)测到粉尘初始的爆炸时,控制抑爆装置用抑爆剂在爆炸压力升高到容器抗爆强度以前

熄灭爆炸。比较有效的抑爆剂是磷酸铵或碳酸氢钠粉剂,卤化物(Halon)和水效果差些,但水和岩石粉常用于矿山抑爆。抑爆剂装在高压缸中,缸中有60巴或120巴的氮气作推进剂,当缸的出口被雷管炸开,抑爆剂被高压的推进剂氮气喷入设备内进行抑爆;

(7)封闭技术。将粉尘爆炸封闭在设备内而不使之传播称为封闭技术。这时设备应进行最大爆炸压力的耐压与耐震设计。此方法一般用于小型有毒粉尘的生产中。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及相关解读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名录解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解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 录》 2011年6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目前,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监管三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名录》的制定背景、发布《名录》的意义、贯彻措施以及相配套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等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发布《名录》 答:危险化学品应用广泛,与工业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特性,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如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易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及财产损失。 近年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由于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80%以上是小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简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我国目前危

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因而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还时有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有3823种,每种化学品危险特性差异很大,发生事故后的危害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也大不一样。因此,对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实施重点监管,目前已成为各国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共识。本着全面加强监管与突出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我们研究制定并公布了《名录》,指导各地安监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突出加强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工作,推动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问:《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是如何确定的,基本情况如何 答:我们组织专门技术力量进行了1年多的专题研究,从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中进行了认真筛选,综合考虑了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2002年以来国内化学品事故情况、近40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国内危险化学品生产量的情况、国内外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品种等五个要素,研究了国外相关安全管理名录,包括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署《高度危险化学品的工艺安全管理》中的高危化学品名录,《应急计划与公众知情权法》(EPCRA)中的关于危险源设施报告和应急反应制度的极度危险物质名录及有毒化学品释 放报告管理清单(TRI),美国环境保护署《清洁空气法》(CAA)风险管理计划(RMP)中的特定易燃和有毒化学品名录,美国国土安全部《化学品设施反恐标准》中的关注化学品名录,加拿大优先物质名单(PSL)。经有关化学品安全专家多次反复论证,最终确定了《名录》。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列入《名录》的60种危险化学品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 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 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 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 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l2265—1990)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和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晶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这类物品遇火或受到摩擦、撞击、振动、高热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即可引起燃烧和爆炸,是火灾危险性极大的一类化学危险物品。 依据国家2001年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通常将仓库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其中前三类属于储存易燃、可燃物品仓库。 1.化学剧毒药物管理不严 一些单位对在用的化学剧毒药物管理不严。如在汽机零米处存放了大量联氨;有些机组的联氨储存室大门上写着“剧毒危险,闲人免进”,但大门却打开。有些在工作班组内存放试验用氯气。生产用剧毒药品如砒霜等没有实行双人双钥匙保管。 为此建议:联氨属有毒化学药品,在公共通道处存放有毒化学药品,不符合《安规》要求,应立即进行整改。《安规》规定:联氨管道系统应有“剧毒危险”的标志。联氨及其容器的存放地点,应安全可靠,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剧毒药品应用两把锁,钥匙分别由两人保管。剧毒药物管理,来不得半点麻痹大意,必须慎之又慎。发电厂应

增设药品间,专门用于放置化学药品,并设置专门通风系统。工作人员因工作而接触化学品的作业活动,应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1997年1月1日实施)。 2.危险品仓库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储存的乙炔瓶、氧气瓶等危险品数量超出消防部门批准的上限,仓库周围没有划出10m范围的安全区域,在此区域内不准堆置可燃物、焊接、明火作业、吸烟等。任何人都可以靠近危险品仓库,人的随机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 有些危险品仓库储存量大,相应的管理制度、消防设施没有跟上。没有制订一旦发生雷击、漏油、火警或其他原因引发意外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方案、对策及防范措施。油类物品着火宜用干沙、泡沫灭火器进行初期扑救,但这些设施,现场消防器材明显不足。 易燃易爆危险品与其他物品混放,没有发挥易燃易爆危险品专门仓库的作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设置的消防器材数量不足。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制订管理制度,包括动火检修工作规定、发生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方案等,并严格执行。 有些危险品仓库离油库区和输煤站只有几米距离,一旦发生意外会波及生产设备。有些乙炔站管理制度不严格。在大门前没有标示进出管理制度,没有“禁止携带火种进入”、“防火重点部位”等标志。有些线检、变检部等班组使用的绝缘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导火索,存放在班房内,既无安全隔离设施,又无明确的警告标志,混放在班房内不符合要求。变电所检修班用石油气瓶、SF,瓶混放,其他班组氧气、乙炔瓶也有混放,无有效隔离措施;物资供应部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 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 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 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 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 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2、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易燃易爆物质和物品参考名录-国家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编制

易燃易爆物质及物品参考名录 目录 一、分类说明 (1) 二、爆炸类物质及物品 (2) 三、易燃气体 (10) 四、易燃液体 (14) 五、易燃固体 (47) 六、易自燃物质 (52) 七、遇水放出可燃气体的物质 (55) 八、重点可燃性粉尘 (59) 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i

一、分类说明 针对易燃易爆物质及物品的不同性质,将其分为以下几种类别标准。遵循各类别定义对物质及物品进行挑选、分类。 (一)爆炸类物质及物品 固体或液体(或混合类物质),自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其温度、压力和速度高到能对周围造成破坏。 [GB 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4.2.1.2] (二)易燃气体 在20℃和101.3kPa条件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气体: 1.爆炸下限小于或等于13%的气体; 2.不论其燃烧性下限如何,其爆炸极限(燃烧值范围)大于或等于12%的气体。 [GB 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4.3.2.1] (三)易燃液体 指易燃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有固体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0℃,或开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5℃。 [GB 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4.4.1.1] (四)易燃固体 容易燃烧的固态和摩擦可能燃烧的固体。 [GB 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4.5.2.1] (五)易于自燃的物质 本项包括发火物质和自热物质: 1.发火物质:即使只有少量与空气接触,不到5min时间便燃烧的物质,包括混合物和溶液(液体或固体);

2.自热物质:发火物质以外的与空气接触便能自己发热的物质。 [GB 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4.5.2.2] (六)遇水放出可燃气体的物质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且该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够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质。 [GB 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4.5.2.3] (七)重点可燃性粉尘 可燃性粉尘是指在空气中能燃烧或焖燃,在常温常压下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粉尘、纤维或飞絮。 [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附件一] 二、爆炸类物质及物品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二、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三、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四、资料室的防火要求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能混存。 4、对怕潮(如电石),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搬运和操作易燃、易曝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启封。 6、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或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2、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3、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4、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 5、液体危险品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6、危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 7、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8、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和摩擦,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9、库房、货场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10、库房、货场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12、二种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时装运和同库存放。 13、易燃、易爆液化气体(液氨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 1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15、在危险品仓库、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危化品分类 常用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1.爆炸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及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有毒品 7.腐蚀品 8.放射性物品 危化品的购买、入库和贮存要求 1 统一采购: 专人根据危险品的使用量统一采购,报批有关部门,获批后可购买; 2 入库检查: 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药品性 质不清时严禁入库。验收合格后由保管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上帐登记。 3 贮存注意事项: 贮存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资料》中“储运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严格控制与“避免接触的条件”进行接触,危险化学品应设专柜分类隔离贮存,并做好标识。 危化品细分注意事项

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1.对于实验室领用后暂时不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于固定存放点; 2.保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保证与“避免接触的条件”不接触; 3.并做好防挥发、防泄露、防火等安全措施; 4.有毒的化学品,要由专人负责保管,对药品的使用及领取作详细记录; 5.使用腐蚀性化学品时要注意个人的防护; 6.禁止口尝、直接鼻嗅、手直接接触的方法鉴别化学药品或危险物质。 7.用移液管、吸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严禁用嘴直接吸。 8.药品在器皿中加热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人;在移动沸腾的液体时, 应放置在隔热石棉网上,轻拿轻放。 9.不能把浓酸、浓碱气化剂和有机物质放在一起,否则会引起爆炸和燃烧。 10.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远离热源、火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热挥发,须采用水浴加热,严禁用明火,并在通风橱内进行(电源开关、电源插头等须在通风橱外)。 11.对于无标签或掉标签的药品需要经过鉴定,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 试剂按危险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 12.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药瓶。 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 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 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2、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 保持清洁, 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 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3、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60W 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 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其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购买、存放、出入库、装卸、运输、生产、使用及废弃处理。 易燃易爆危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或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易燃易爆设备是指设备工作过程中或停止状态下可能燃烧或爆炸,最终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 三、职责 1、供应部负责危险品采购、运输、装卸、出入库、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及部门存放的危险品的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供应部负责建立危险品台帐。 2、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危险品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 3、各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和部门存放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 四、危险品的采购管理 1、危险品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供应部统一归口实施采购。 2、危险品供应商应当具备危险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品。危险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 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易燃物品的危害,保 障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 置。 三、危险化学品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能 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我们医院的易燃品为医用酒精、氧气等) 四、职责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实施监督 管理的有关部门和个人,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1、库房职责 (1)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注册登记,建立档案; (3)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卸管理; (4)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出入库管理; (5)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查看。 (6)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装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废弃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 2、采购部职责所采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后勤保障部门职责负责本区域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日常管 理(由专人管理) 五、储存和使用管理 1、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 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2、储存、使用人员,必须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根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

行业资料:________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10 页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 易燃易爆危险品指遇火、受热、受潮、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容易燃爆的物质。 按形态,易燃易爆危险品可分为气体、液体、固体、粉尘等四类。 一、可燃气体 可燃气体指凡是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爆的气体。 气体的燃烧与液体和固体不同,不需要蒸发、熔化等过程,速度更快,而且容易爆炸。 1·可燃气体危险特性分级 可燃气体(蒸汽)按爆炸极限下限分为2级: (1)1级指爆炸极限下限(容积%)小于等于10的可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烯、乙炔、环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氢、水煤气、天然气等绝大多数可燃气体均属此类; (2)2级爆炸极限下限(容积%)大于10的可燃气体,如氨、一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少数可燃气体属此类。 在生产或贮存可燃气体时,将1级可燃气体划为甲类火灾危险,2级可燃气体划为乙类火灾危险。 2·影响可燃气体爆炸极限的因素主要有: (1)温度爆炸性混合物原始温度越高,则爆炸下限越低,上限增高,爆炸极限范围扩大,爆炸危险性增加; (2)氧含量混合物中氧的含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扩大,尤其是爆炸上限提高的更多。如乙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为2.2~31%,在氧中为2.8~93%; 第 2 页共 10 页

(3)惰性介质如果在爆炸性混合物中掺入不燃烧的惰性气体(如氮、二氧化碳、氩等),随着惰性气体百分数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当惰性气体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后,可使混合物的爆炸性消失。通常惰性气体对混合物爆炸上限的影响比对下限的影响更为显著; (4)压力混合物的初始压力对爆炸极限有很大影响。压力增大,爆炸极限范围也随之扩大,尤其是爆炸上限提高显著。当压力降至某一数值时,下限与上限重合成一点,压力再降低,则混合物将变成不可爆物质。爆炸极限范围缩小为零时的压力称为爆炸的临界压力; (5)容器容器直径越小,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小。当容器直径或火焰通道小到某一数值时,可消除爆炸危险,该直径称为临界直径或最大灭火间距; (6)能源能源强度愈高,加热面积愈大,作用时间愈长,爆炸极限范围越宽。 (7)此外,光对爆炸极限也有影响。二、可燃液体 可燃液体指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烧的液体。 大部分液体的燃烧形式是液体受热后形成可燃性蒸气,与空气混合后按气体的燃烧方式进行的。液面上的火焰向液体内传热主要是通过对流和传导两种方式实现的。 1·可燃液体的闪燃和闪点 当可燃液体的温度不高时,液面上少量的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后,因遇火源而发生一闪即灭(延续时间小于5秒)的燃烧现象,称为闪燃。 可燃液体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该可燃液体的闪点。 2·可燃液体分类: 国家标准GB6944-86将可燃液体分为: 第 3 页共 10 页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 3危险化学品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能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4 职责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4.1 安全动力部职责 4.1.1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4.1.2 负责危险化学品注册登记,建立档案; 4.1.3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的。 4.1.4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4.1.5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1.6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 4.2仓储部职责 4.2.1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装卸管理; 4.2.2 负责危险化学品成品区的日常安全管理; 4.2.3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 4.2.4负责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4.2.5负责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 4.3 采购部职责 4.3.1负责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 4.3.2 负责至具有资质的厂家采购质量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4.3.3 所采购的剧毒化学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4生产车间职责 负责本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的日常管理。 5生产、储存和使用管理 5.1生产、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使其熟悉化学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5.2 生产、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3 对贮存剧毒化学品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它生产、贮存装置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情况上报公司和市安监局; 5.4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为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害,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和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和管辖范围等内容。2?引用规定2.1?GBJ 16-87 消防条例2.2?国发(1987)14号? 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2.3?GBJ 74-84 石油库设计规范2.4?危险作业审批制度3?定义本制度采用以下定义:3.1?生产需 用的化学危险物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体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3.2 ?易燃物品:指闪点在61摄氏度以下的液体对热撞击磨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的固体物品,统称为易燃物品。3.3 ?易爆物品:指在外界作用下,易发生剧烈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3.4 ?有毒物品:指进入人体肌肤,达到一定的能量和体液组织发生生物化学反应或生物物理反应,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功能,引起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统称毒害物品。4?职责4.1?管理、使 用部门必须各负其责,采购处对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安全负

责,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采购。4.2?采购处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安全负责。4.3 ?各相应使用部门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4.4 ?安全设备处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负有监督指导责任。5?管理内容5.1?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5.1.1?化学危险物品相关人员(如采购员、保管员、管理员等)应认真学习有关理化知识,熟知、掌握各类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能和采购、运输、保管、使用中的安全规定。5.1.2?凡需进入库房的各种油料,按照规定要求存放,对不包装、不符合要求、有渗漏现象的要拒收。强化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和领用中安全运行控制措施,保障不出任何灾害性事故。5.1.3?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必须履行出入登记手续,无关人员不准进入。5.1.4?从事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生产工艺及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1.5?在危险品库周围安全距离内不准放任何可燃物料,严禁烟火,明火作业。特殊情况须经武装保卫处、安全设备处同意后方可作业。进入盛装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内作业,必须执行危险作业审批规定。5.1.6?严禁在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区,作业区用餐和饮水。5.1.7?作业后剩余的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如数回收妥善保管。5.1.8?库房如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告,充分使用现场消防设备进行灭火,严禁用水灭火。5.2?化学危险物品运输安全要求:5.2.1?运输用的车辆,必须是经上级主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内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项目部(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3、职责 安全部负责本文件的制定,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各个相关部门负责本文件的实施。各部门领导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文件的贯彻执行。 4、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4.1本文件所称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具体名称参照《危险化学品名录》。 4.2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4.3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运行情况,并督促隐患整改的落实和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4.4安全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对项目部、仓库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灭火、防爆、防雷、防

静电或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使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5安全部负责联系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检测部门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岗位职工,对不符合标准的地方督促进行整改,直到符合国家标准为止。 4.6安全部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通过演练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7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7.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4.7.2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理化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4.7.3危险化学品要根据其理化性质、分类、分项、容器类型、储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来储存保管。遇火、遇湿、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 4.7.4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4.7.5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

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各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备。 2.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3.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单位领导逐级向使用班组进行书面消防安全交底。 4.在办公室、宿舍、食堂等不利于安全的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总储量以及建筑物等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6.使用各种可燃、易爆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二、石油液化气的防火要求 1.对使用石油液化气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懂得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故障的知识,并建立责任制度。 2.使用石油液化气的食堂,要设贮气室。罐与灶隔离开,严禁气灶与其他明火同时使用。 3.气罐严禁暴晒,必须设置防晒、防砸棚。调压气要灵敏有效。检查时不要用明火,可使肥皂液试验是否漏气。 三、物资仓库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资应当分类、分架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保管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四、办公室、资料室的防火要求 1.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准使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2.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通道内存放物品 3.管理人员在下班前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五、烟花爆竹的要求 1.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 易燃易爆危险品指遇火、受热、受潮、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容易燃爆的物质。 按形态,易燃易爆危险品可分为气体、液体、固体、粉尘等四类。 一、可燃气体 可燃气体指凡是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爆的气体。 气体的燃烧与液体和固体不同,不需要蒸发、熔化等过程,速度更快,而且容易爆炸。 1·可燃气体危险特性分级 可燃气体(蒸汽)按爆炸极限下限分为2级: (1)1级指爆炸极限下限(容积%)小于等于10的可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烯、乙炔、环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氢、水煤气、天然气等绝大多数可燃气体均属此类; (2)2级爆炸极限下限(容积%)大于10的可燃气体,如氨、一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少数可燃气体属此类。 在生产或贮存可燃气体时,将1级可燃气体划为甲类火灾危险,2级可燃气体划为乙类火灾危险。 2·影响可燃气体爆炸极限的因素主要有: (1)温度爆炸性混合物原始温度越高,则爆炸下限越低,上限增高,爆炸极限范围扩大,爆炸危险性增加; (2)氧含量混合物中氧的含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扩大,尤其是爆炸上限提高的更多。如乙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为2.2~31%,在氧中为2.8~93%; (3)惰性介质如果在爆炸性混合物中掺入不燃烧的惰性气体(如氮、二氧化碳、氩等),随着惰性气体百分数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当惰性气体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后,可使混合物的爆炸性消失。通常惰性气体对混合物爆炸上限的影响比对下限的影响更为显著;

(4)压力混合物的初始压力对爆炸极限有很大影响。压力增大,爆炸极限范围也随之扩大,尤其是爆炸上限提高显著。当压力降至某一数值时,下限与上限重合成一点,压力再降低,则混合物将变成不可爆物质。爆炸极限范围缩小为零时的压力称为爆炸的临界压力; (5)容器容器直径越小,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小。当容器直径或火焰通道小到某一数值时,可消除爆炸危险,该直径称为临界直径或最大灭火间距; (6)能源能源强度愈高,加热面积愈大,作用时间愈长,爆炸极限范围越宽。 (7)此外,光对爆炸极限也有影响。 二、可燃液体 可燃液体指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烧的液体。 大部分液体的燃烧形式是液体受热后形成可燃性蒸气,与空气混合后按气体的燃烧方式进行的。液面上的火焰向液体内传热主要是通过对流和传导两种方式实现 的。 1·可燃液体的闪燃和闪点 当可燃液体的温度不高时,液面上少量的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后,因遇火源而发生一闪即灭(延续时间小于5秒)的燃烧现象,称为闪燃。 可燃液体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该可燃液体的闪点。 2·可燃液体分类: 国家标准GB6944-86将可燃液体分为: 低闪点液体((-18℃); 中闪点液体(-18℃(23℃); 高闪点液体(23℃~61℃)。 可燃液体的闪点越低,越易着火燃烧。两种可燃液体混合物的闪点,一般位于原来两液体的闪点之间,且低于二者闪点的平均值。

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10、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远离热源、火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热挥发,须采用水浴加热,严禁用明火,并在通风橱内进行(电源开关、电源插头等须在通风橱外)。 11、对于无标签或掉标签的药品需要经过鉴定,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 12、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药瓶。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1、对于实验室领用后暂时不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于固定存放点;2、保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保证与“避免接触的条件”不接触;3、并做好防挥发、防泄露、防火等安全措施;4、有毒的化学品,要由专人负责保管,对药品的使用及领取作详细记录;5、使用腐蚀性化学品时要注意个人的防护;6、禁止口尝、直接鼻嗅、手直接接触的方法鉴别化学药品或危险物质。7、用移液管、吸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严禁用嘴直接吸。8、药品在器皿中加热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人;在移动沸腾的液体时,应放置在隔热石棉网上,轻拿轻放。9、不能把浓酸、浓碱气化剂和有机物质放在一起,否则会引起爆炸和燃烧。

10、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远离热源、火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热挥发,须采用水浴加热,严禁用明火,并在通风橱内进行(电源开关、电源插头等须在通风橱外)。 11、对于无标签或掉标签的药品需要经过鉴定,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 12、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药瓶。附:最新危化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23条规定,公安部编制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xx年版),现予公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xx年版)注: 1、各栏目的含义:“序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xx年版)中化学品的顺序号。“品名”:根据《化学命名原则》(1980)确定的名称。“别名”:除“品名”以外的其他名称,包括通用名、俗名等。“CAS号”:Chemical Abstract Service的缩写,是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品的唯一登记号,是检索化学物质有关信息资料最常用的编号。“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GB30000、2- xx~GB30000、 29、xx)等国家标准,对某种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性进行的分类。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447-75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

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2、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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