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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霞浦东冲至火车站公路施工监理J2合同段

山东格瑞特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国省干线(联七线)霞浦东冲至火车站段安全生产治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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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批准

山东格瑞特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霞浦东冲至火车站公路监理J2合同段

二00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目录

1、安全监督检查治理制度 (1)

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3)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

4、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治理制度 (7)

5、工程安全奖惩治理制度 (8)

6、职业安全卫生治理制度 (10)

7、安全设施监督检查治理制度 (14)

8、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规定 (16)

9、应急救援治理制度 (21)

10、安全费用治理制度 (23)

11、安全防护用品治理制度 (25)

12、车辆交通安全治理制度 (27)

13、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治理制度 (28)

14、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治理制度 (33)

15、安全施工措施治理制度 (34)

16、用电安全治理制度 (36)

17、防火防爆安全治理制度 (38)

18、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治理制度 (41)

19、文明施工及环境爱护治理制度 (42)

20、资料整理归档制度 (45)

2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47)

2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5)

22、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57)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规程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发觉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环境的不安全条件、治理上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证工程监理安全目标实现。依照《安全生产法》、《交通安全法》、《劳动爱护法》,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要紧是查现场监理人员、施工人职员安全施工、

安全治理工作的认识,是否真正做到了关怀职员的安全健康;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职员是否人人关怀安全,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

2、查治理、查制度:要紧是查各施工单位班前会、安全学习

情况;施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措施、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规程、规定,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文件;安全治理网络;安全日常活动(做到有内容,有针对性,有记录);严格执行二票三制(二票:工作命令票、专门工序命令票;三制:每周一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工作命令票制度、班前讲话制度);奖惩分明,有记录,有整改措施,有台帐;各种工序都应有安全措施。

3、查安全设施、查隐患:要紧是查工程质量、文明生产、火工产品及放炮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各种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善、有效;电气设备的防爆、防漏电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等;现场器材保管:施工用材料及机具设备有无损坏、摆放是否整齐安全。

二、安全监督检查的方式

1、日常巡回安全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开展安全监督,发觉安全隐患及时给予纠正。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措施,参加施工单位安全例会、班前会。施工单位安全员持证上岗,安全考试合格,登高作业人员有合格体检报告。

3、安全查岗:不定期对部分区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4、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依照工程的实际情况组织许多于

三次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安全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和复检。

三、差不多要求

1、由现场监理部组织不定期的安全查岗活动,由副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施工单位治理人员参加。

2、安全监督检查按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项目全、无死角,每到一处必须是全面细致地进行检查。

3、发觉重大事故隐患问题,要坚决停工处理,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不准开工。

4、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追根问底分析缘故,属于安全施工责任制不落实,人为造成的隐患,必须按建设单位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第J2总监办安全治理各项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二、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2、听取现场监理人员汇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监理人员。

3、对本工程项目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峻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行的要追查缘故和责任。

三、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1、安全工作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各监理人员参加,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出席安全工作例会。

2、总监办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专门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四、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确定,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提早向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2、凡提交现场总监办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刻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总监理工程师裁定。

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现场监理人员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五、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监理部文员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相关单位、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监理人员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3、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监理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专门情况需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J2总监办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所有职工必须定期同意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职工每年必须同意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3.1、总监理工程师每年同意安全培训的时刻,不得少于30学时;

3.2、公司专职安全治理人员要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同意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刻不得少于40学时;

3.3、其他治理人员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年同意安全培训的时刻,不得少于20学时;

3.4、其他职工每年同意安全培训的时刻,不得少于15学时;

3.5、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同意一次安全培训,时刻不得少于20学时。

3.6、以上(3.1)—(3.5)中所列时刻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4、新进场的职工,必须同意总监办二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4.1、安全培训教育的要紧内容是:国家和地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刻不得少于15学时;工地安全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刻不得少于15学时。

5、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总监办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同意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治理活动。

6、安全培训的实施要紧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综合部托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接着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7、总监办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治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是指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缺陷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身安全或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按事故的性质及严峻程度可分为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由施工单位先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监理人员应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统计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取得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事故产生缘故后,

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上述报告先分不经设计院代表、监理、项目法人审查认可后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表》,并经总监办查验认可。

总监理工程师及所有有关监理人员都应参加由业主组织的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会议,并指派专人进行书面汇报,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指派专人填写相关质量事故报表。

2、重大工程质量安全处理按照国家现行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执行。

工程安全奖惩治理制度

1、总监办对现场各驻地监理办实行质量安全目标治理,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在实现质量安全目标过程中取得的成绩的驻地办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发生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现场监理部和责任人予以惩处,对在工作中因严峻失职、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给予处罚。

3、对在工程质量安全治理和监督工作中,做了显著成绩的现场驻地组和个人,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奖励包括:绩效考核加分,通报表扬,现金奖,惩处包括:绩效考核扣分,通报批判,扣绩效工资,降级使用,辞退。对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现场监理组,将获得公司组织的年度先进提名,包括优秀总监、先进部门、先进个人。

4、对特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按《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执行。

5、对重大人身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按《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执行。

6、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为隐瞒事故:有有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驻地组,不按规定将事故上报的。如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以隐瞒事故论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条款执行。

8、工程现场监理人员有弄虚作假的按公司治理制度进行处罚。

9、工程监理质量安全治理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丢失等情况,执行公司颁发的《工程监理质量安全检查方法》。

10、现场工程停工待检点没有停工检查的质量操纵点、旁站点没有跟班旁站的、巡视点没有巡视的,由公司按《工程监理质量安全检查方法》进行处罚。

职业安全卫生治理制度

1、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构建安全治理体系,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治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设立安全治理体系及安全机构

1.1.1、工程项目设安全领导小组

工程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是本项目安全治理机构(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项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治理。

1.1.2、工程项目设安全专责工程。

1.1.3、各施工单位应设兼职的安全人员,负责班组的日常安全工作。

1.1.4、工程项目安全专职工程师受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同时受建设单位的领导与业务指导。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2.1、责任制原则:坚持领导负责,分工负责,分级治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即:坚持总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负全责,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1.2.2、J2总监办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

强化检查考核,真正做到领导负责、逐级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 1.2.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J2总监办关于工程的安全治理制度,服从治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发觉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1.2.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J2总监办每月进行一次。每年或项目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综合考核。

2、安全治理及制度

J2总监办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包括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实施、检查和考核。

3 、工程项目必须按国家及各行业的安全治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等的资源投入,为作业人员及时提供安全防护用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按使用规则规范佩戴和使用。

4、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符合工程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下发和传达到所有施工人员,对差不多安全防范措施要传达到相关方。各单项作业的技术交底中,必须有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5、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5.1、总监理工程师及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要经常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5.2、按规定对“三新”人员进行三级教育,按国家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教育登记表,方可同意上岗。

5.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治理知识的培训考核后方可任职,并持证上岗。

5.4、对施工单位招用的临时工(民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5.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专门的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营业线施工作业的防护员、巡道员、道口防护员由公司负责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严禁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6 在施工中,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

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

5.7、每一件单项(或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要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总体安全教育,再依据施工时期、工序工艺要求,及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

6、危险源辩识和风险操纵

6.1、工程项目必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和监控;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全员进行相关防范知识的培训,进行应急演练,使其能熟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6.2、对存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7、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的安全治理

7.1、特种设备是指安全程度要求较高,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机械设备。它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各类起重机械、厂内车辆(含轨道车)等。

7.2、特种设备的安全治理应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等国家和交通部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

7.3、特种设备操作属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

审核,取得授权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

7.4、严格执行安全设备定期检验、检定制度

7.4.1、安全生产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等,要严格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

7.4.2、安全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并定期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安全设施监督检查治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所监理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降低危险,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J2总监办所监理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监督检查工作。

3、职责

3.1、J2总监办负责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3.2、工程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安全设施的设置及维护。

4、具体内容

4.1、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要求

4.1.1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要做到“三必有”即:有边就有栏,有孔(洞)必有盖,有施工项目必有措施。

4.1.2 施工技术措施要求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设置。

4.1.3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的施工应符合《脚手架施工安全治理方法》的相关规定。

4.1.4 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电动工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

4.1.5 严禁在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施工。

4.1.6 施工现场临时的步道、梯子、栏杆、孔洞盖板、垃圾通道、电源盘、电焊机集装箱、临时厕所等应实行标准化。

4.2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使用及维护

4.2.1 施工现场公用安全设施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指定相应的专

业公司进行治理及维护。

4.2.2 专业公司应对工程公用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治理。

4.2.3 施工现场的公用安全设施的拆除应由施工单位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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