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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为部管理,规范企业各项经济行为,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所属各级各类单位、全资和控股(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各类公司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各类业务的决策、审批、实施、反馈、处理和监督程序;明确划分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严密的授权与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实施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内部审计。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因违反内部控制制度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投资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投资系指企业将其依法占有的财产投放到特定对象,以期在未来获得一定收益的经济行为。包括企业为维持或扩大自身的生产经营规模所进行的对内投资和企业为获得更多的收益或控制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进行的对外投资。对内投资包括购买、新建、改建和扩建固定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包括以独资、入股、联营等方式兴办企业,兼并其他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股票,以及其他股权性质的投资。债权投资包括购买债券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第六条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分公司、办事处、指挥部、项目经理部等)不能进行股权投资,需要进行股权投资时,必须取得法人的授权,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决策。所有单位的对内对外投资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制度。决策之前,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要有书面的可行性分析报告。重大投资项目,还应当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投资项目的概况、实施方案、发展前景预测、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预计的现金流量(流入、流出量和净流量)、经济效益评价(必须计算投资报酬率)、风险评估等。

投资报酬率达不到企业确定标准或风险较大的,一般不能投资。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国债和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债券,可以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总会计师审批。其他各种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应当提交本单位,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或代行总会计师、总经济师职权的领导,下同)审核。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被选方案并签署意见,报单位负责人(公司制企业报总经理)审批。对内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除国债和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债券投资以外的其他对外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以及虽然不够上述标准但风险较大的投资,必须经过一定的会议集体决策。公司制企业投资决策的会议及权限由公司章程规定,其他单位的投资决策会议为总经理(包括局长、处长等,下同)办公会或党政领导干部联席会。各单位可以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专门负责投资决策。

证券投资应当通过一定的会议确定投资的范围和原则,证券投资的日常操作,必须按照确定的范围和原则进行。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明确规定所属单位的投资权限。

下列投资项目应当报总公司审批:

(一)各工程局(包括相当于工程局的集团公司,下同)股权投资在1,000万元(含,下同)以上的项目。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直属单位股权投资占净资产2%以上的项目和对内投资占净资产10%以上的项目。

(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直属单位(包括总公司派出的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对内对外投资的所有项目。

(四)兼并其他企业。

审批单位对所属单位的报批事项应当及时审批。短期投资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批复,长期投资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三十日内批复。

第十条严禁用企业和单位的资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投资,严禁外单位和个人“挂靠”本企业或本单位。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时必须明确实施投资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批准的投资方案组织实施,并定期报告实施情况。实施中如出现原投资方案未预见到的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投资的日常管理制度。股权投资应接投资项目建立档案,并每年向负责投资决策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会议、党政领导干部联席会、投资决

策委员会会议等)汇报一次。

第十三条各种有价证券应当比照现金和支票妥善管理,确保其安全。购买有价证券

时应当尽量选择记名和可以挂失的种类。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投资项目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奖优罚劣。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和权限、越权办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从重处罚。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五条各单位都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把一切经济活动都纳入预算之中。编制完整预算的单位应与实行会计核算(含内部核算)的单位相一致。

第十六条各单位都必须编制年度预算,其预算期应与会计年度一致。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需要编制中长期预算、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

第十七条年度预算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销售预算(或工程价款结算预算):应当列明所销售产品(或商品)、劳务的类别、

数量和销售收入,工程项目名称(类别)、主要工作量和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货款和工程款

的收回时间及数额。

(二)生产预算:应当列明所生产产品的种类和数量。

(三)成本预算:包括总成本预算和分成本核算对象(产品品种、工程项目等)的成本预算,应当列明每个成本项目的数额。各单位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编制直接材料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机械使用费预算、其他直接预算和间接费用预算。

(四)管理费用预算:应当按照管理费用的核算项目分别编制,列明每项费用的计算依

据(开支项目、数量、费用标准或单价,下同)和金额。

(五)销售费用预算:应当按照销售费用的核算项目分别编制,列明每项费用的计算依

据和金额。

(六)财务费用预算:应当按照财务费用的核算项目分别编制,列明每项费用的计算依

据和金额。

(七)固定资产预算:应当分别固定资产的类别列明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和折旧数额。购建固定资产应列明其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款项的支付时间。

(八)专项工程预算:应当按工程项目列明其实施单位、总投资额及其构成、开竣工和

交付使用时间以及款项支付时间。

(九)长期投资预算:应当按其类别和项目列明长期投资的增加、减少和收益、损失数额。

(十)其他长期资产预算:包括临时设施、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的预算,应当按其类别列明其增加、减少和摊销数额。购建上述长期资产应列明其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款项的支付时间。

(十一)现金预算:包括现金(合现金等价物。下同)的收入、支出、多余或不足、资金

的筹集与运用,应当编制预计现金流量表。

(十二)预计损益表:按财务会计报告中的损益表(利润表)的内容编制。

(十三)预计资产负债表:按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的内容编制。

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增加预算的内容,本单位业务中没有上述某种预算内容或业务量很少的,可以不编制该种预算,但必须编制现金预算、预计损益表和预计资产负债表。

中长期预算、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的内容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预算编制的一般程序是:

(一)有关业务部门根据单位的长期规划或总体目标提出预算初稿。

(二)财务部门对各业务部门提出的预算初稿进行汇总、综合平衡,提出讨论稿。

(三)将讨论稿提交办公会、党政领导干部联席会等一定的会议研究、审查。

(四)根据会议决议对预算进行修改。

(五)如有必要可再次召开会议研究。

(六)下达执行。

第十九条各种预算的初稿分别由下列各业务部门编制:

(一)销售预算(工程价款结算预算):由销售或计划、经营部门编制。

(二)生产预算:由生产部门编制。

(三)成本预算:由生产、计划和财务部门编制。

(四)管理费用预算:由各业务部门分别编制。

(五)销售费用预算:由销售部门编制。

(六)固定资产预算:由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分别编制。

(七)专项工程预算:由计划、基建或其他主管专项工程的部门编制。

(八)长期投资预算:由长期投资的主管部门或财务部门编制。

(九)其他长期资产预算:由资产的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十)财务费用预算、现金预算、预计损益表、预计资产负债表:由财务部门编制。

第二十条预算的编制必须从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和单位经济效益的总目标出发,坚持积极可靠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要对其提出的预算负责。

第二十一条编制各种费用开支预算时,应当精打细算。费用开支预算应当对实际开支时是否还需审批以及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做出明确规定。

第二十二条预算下达后,各单位各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对预算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分析。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可以设置预算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审议并确定预算目标和预算编制原则、编制方法。

(二)布置预算编制工作。

(三)审议业务部门提出的预算稿,审定下达预算。

(四)听取有关部门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分析。

(五)研究决定其他与预算有关的事项。

第四章采购管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所称采购包括购买原料、主要材料、燃料、结构件、半成品、辅助材料、零部件、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设备、配件、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商品及其他物资。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当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建立健全采购管理的各项制度,防止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发生。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的物资采购应当实行计划管理。负责物资采购的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施工、生产等方面的需要,定期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查。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

(一)工程项目投标书中编列的材料用量。

(二)工程设计文件提供的材料用量。

(三)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四)有关材料消耗定额。铁路工程采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材料消耗定额》,其他工

程采用相关的材料消耗定额(无相关定额时,可采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材料消耗定额》)。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决策程序,根据采购物资类别和金额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者。各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的主要原材料和大额物资采购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一定的会议集体决策。决策的内容包括采购物资的型号、规格、质量标准、采购方式、数量、批次、价格、供货商、供货方式、付款条件以及负责采购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其他与采购有关的主要事项。

以上所称“大额”的标准为:

(一),总公司机关10万元(含,下同)以上。

(二)总公司机关直属单位,总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指挥部、经理部、总公司党校、卫校、总医院、疗养院5万元以上。

(三)各工程局(集团公司)、工厂局、物资局、北京中铁建筑工程公司、中铁工程有限

公司、铁路运输处、战备舟桥处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标准。

(四)其他总公司直属企业5万元以上。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采购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的监督,明确行使监督

职能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十条各级管理者对其审批的物资采购负有审查、监督责任。

第三十一条企业和有经常性物资采购的单位应当广泛收集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

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信息变化情况。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

第三十二条除仅有唯一供货单位或企业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外,企业主要物资的采购应当选择两个以上的供货单位,从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择优进货。

第三十三条主要物资采购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采购,应当审查供货单位资格;对已确

定的供货单位,应当及时掌握其质量。价格、信誉等变化情况。

第三十四条大宗物资采购,具备招标条件的,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行招标采购的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制定主要物资的价格目录,分地区确定主要物资的参考价格,作为采购时比价和对采购价格进行监督的参考依据。价格目录应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修改。

第三十六条行使价格监督职能的部门和人员,应当对所采购的主要物资的价格单据进行审核,对未在审核价格内进行采购的,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或有关主管人员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企业行使价格监督职能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及时了解、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市场价格,并对其审核的物质采购价格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七条采购物资到货后,应当进行点验,检验其数量、规格、品种和质量。物资点验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参加,采购人员、保管人员(或现场收料人员)、单位负责人等参与

验收的人员应当分别在点验单上签字。凡物资的规定计量方法为检尺、检斤、检件的,应当按规定方法进行检尺、检斤、检件。砂、石、煤等大堆物资,应进行量方和过磅。点验过程中如发现数量、规格、品种和质量不符的,应如实做好验收记录,并及时向物资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汇报。参与物资点验的人员应当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进行点验,并对点验结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除砂石料等少数材料外,采购人员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具有红印的质检书。如供货商提供的质检书是复印件,须加盖供货商的公章。按规定序需要进行测试的材料,材料到货后采购部门应当主动向测试部门或技术部门提供合格证书或质检证书,测试部门或技术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抽检测试。测试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方法和标准进行测试,并对测试结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采购物资的货款结算必须以点验单和质量测试报告为依据。无点验单和按规定应进行质量测试而无测试报告的,不能办理结算手续。点验结果和质量测试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按合同和有关规定及时采取退货、拒付或扣减贷款、向对方索赔等处理措施。

第四十条物资采购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采购工作的领导的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原则上不得在本单位的物资采购部门担任负责人。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职工有权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损害单位利益的行为向单位领导、上级机关或政府部门举报。对举报人应当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四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对下列人员予以奖励:

(一)降低采购成本贡献突出的采购人员。

(二)严格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质量、价格监督人员。

(三)举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采购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人员。

(四)为降低采购成本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

第四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账外暗中接受回扣和收取贿赂的人员,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调离岗位、解聘、除名等处分;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应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制度,造成单位利益发生较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销售(投标和工程款结算)管理

第四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投标(包括工程承包投标、物资供应投标等,下同)和议标承揽任务的内部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企业名义参与投标和议标。

施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是以项目经理部为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施工项目管理中现金管理,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是链接建筑材料(机具)计划、采购和报销的重要环节。是结算项目总承包单位与劳务承包、项目分包、专业承包之间经济往来的方法和手段。 一、凡是购进的各种材料及其物品必须持购物发票(能够取得正式发票的要索取正式发票)、材料采购入库单或者非入库材料用品报销审批单,到财务部门报账。当日事项当天报账,最迟不得超过三天。 二、建筑材料采购实施备用金制度(备用金暂定为人民币一万元)。采购计划超出备用金金额时,材料员支款必须出纳员出据借据,要求每天与出纳员结清当前款项及账目。 三、大宗材料(指砂石、砌块、钢材、水泥等分批量进场的建筑材料)进场保管员必须填制材料采购入库单,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签字后,及时报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处理。 四、大宗材料出库使用时,施工员(工长)根据工程进度或者定期测算各种材料的用量(即已进场量扣除现场存量),填制施工材料出库单,经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签字后报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处理。 五、不需要入库的一次性使用的零星修理费、管理物品、间接材料及其他非入库用品须填报《非入库材料用品报销审批单》,经注明用途、内容、采购人、使用单位(人)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销。 六、建筑施工物料用品、施工机具和低值易耗品须一次性摊销并建立备品帐,逐级分类,按月查验。 七、建筑机械设备、检测仪器和项目所必需的固定资产要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其正常维护、维修的费用经专业修理人员、工长和项目经理确认以后直接列入维修费用。

八、施工员(工长)对现场零星用工和外来机械台班要做好现场工作记录,每项工作完成后施工员在当天的现场记录上签字,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定期开出票据,连同现场工作记录按月(每月25日前)报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九、各分包施工队(班组)凭零星用工核算单或机械台班核算单每月25日到30日到财务部门对账,办理内部往来手续或现金结算。 十、按形象进度拨款或预付工程款的各施工队(班组)在完成已完成工程量后填报拨款申请单,经相关人员审批后办理财务往来手续(施工队负责人出具收据),支付工程款。 十一、项目经理部与各相关经济核算体(专业承包、项目分包、劳动承包队伍、其他项目部)、总公司、开发公司之间发生的财务往来票据要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转账业务。 十二、财务账与保管帐每月至少核对一次。要求仓库保管员建立保管帐,做好材料出(入)库凭证及材料月总结(包括大宗材料月统计报表、库存材料清单和应收物品统计表) 十三、出纳人员要日清月结。及时清理和传递票据,达到账款相符;清理现金,每日库存现金全数上缴归库。 现金管理规定 1.现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①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差旅费等; ②转帐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③其他必须用现金支付的款项; 2.库存现金不能超出资金调度中心规定的限额; 3.严禁白条抵库,借支现金要有领导签字同意,并及时报销; 4.出差人员严禁携带大量现金,必要时可办理现金汇票,以保证安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根据 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 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同时也是控 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 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应根据相关法 规和制度, 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 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 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 益。 第五条 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 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 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 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 填写借款单, 并注明用途、 金额、期限等, 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 预支现金 一般不超过 2000 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 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 库 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 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 人批准方可领取。 (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 10000 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 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提高效 审批、实施、 支取现金先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大全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及管理职责.......................... 第三章主要制度与办法及其修订.............................. 第四章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 (3) 第五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第六章附则 (4) 附件5 附件1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6) 第一章总则6 第二章中国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6 第三章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7 第四章会计科目的设置12 第五章会计凭证和账簿12 第六章资产14 第七章负债21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22 第九章收入23 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26 第十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28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29 第十三章附则30 附件2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32) 第一章总则32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任命、聘用与培养32 第三章财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33 第四章财务人员的轮岗34 第五章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34 第六章财务人员业务处理及报表的上报时间安排35 第七章附则38 附件3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及控制办法 (40) 第一章总则40

第二章编制预算的原则40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41 第四章预算的内容43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和控制44 第六章预算的调整46 第七章预算的反馈、分析和预测47 第八章附则48 附件4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收款管理办法 (49) 第一章总则49 第二章认筹、退筹49 第三章解筹、下大定、退大定与换定50 第四章现场财务操作流程51 第五章应收款和违约金收取53 第六章退房、换房、合同变更56 第七章销售现场工作管理58 第八章销售合同的管理60 附件5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调配与管控办法 (62) 第一章银行账户管理62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62 第三章资金调度63 第四章附则66 附件5集团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67) 第一章总则67 第二章现金的管理和监督67 第三章银行存款的管理和监督69 第四章备用金和业务借支的管理70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71 第六章附则71 附件7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管理办法 (72) 第一章总则72 第二章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方法72 第三章财务分析的上报73 第四章附则74 附件8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75) 第一章总则75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和归集75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76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排列编目77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79

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doc

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1 x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 财务与合同管理目标考核制度 项目名称: 目标管理责任人: 为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升项目财务与合同管理水平,根据集团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实行财务(合同)目标考核制度。 一、财务管理 1、公司工程项目的核算方式一般有项目自行核算方式及公司核算方式,本项目采用,工程未竣工和未与甲方办理结算前,项目部必须将工程款全部绝对用于工程,不得挪作它用,否则按国家法律视为挪用公款处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任何项目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建设方将工程款汇入合同外账号,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2、公司财务部掌握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使用情况,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拨付工程款,并依照专款专用的制度,确保建设单位资金用于该工程。公司财务人员对工地财务核算员进行监督,并负责指导。 2.1、公司委派作为本项目项场财务核算员,乙方所有对外签定的材料与劳务合同,及对外支付的款项均须经财务核算员报甲方备案,建立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台账,并按月报送工程形象

进度,按季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2.2、建设方工程款支付至公司账号后,公司留存工程款的5%后,再由公司财务直接支付大额材料款与全部劳务工资。 2.3、项目部应对所有进场劳务人员进行登记并办理,以本人身份证办理个人建设银行储蓄卡,每月由各劳务班组将签发放明细表造册,由项目部提交至公司财务部,公司在经核实后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账户上。 3、项目部应遵循项目所在地及综合总公司所在地税收政策缴纳各类税金及税务部门代收的费用。并严格按《税法》的税收制度进行 项目核算,杜绝一切偷税、漏税及抗税行为。 4、项目正式进场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项目责任人必须安排项目部的结算人员,根据中标项目的施工图纸,合同条款、投标报价书及相关的资料等,结合实际的市场情况,编制真实、准确、可靠、可行的项目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必须有准确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的相关分析统计报表,同时考虑项目所需承担的所有成本因素,能真实反映施工当期的市场行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编制好后,及时交公司合约审核备案,如未能及时提供则给项目责任人伍万元的罚款。 二、合同管理 公司合约部负责项目合同管理和目标考核,项目合同管理是对项目部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合同管理与考核,杜绝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XXX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管理规定。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财务机构和人员管理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二、财务人员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三、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财务记账采用电子 记账方式。 四、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摘要清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由于财务人员的岗位特殊性,对于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须至少提前 30 天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财务人员离职管理不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与接交人员完整交接工作资料及其他手续,没有办理完毕移交手续的,不得中断财务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相关实物、电子资料及其他纸质原始资料、未了事项、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项等。移交工作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三部分: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账务处理规定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4、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支情况,及时登记现金流水账,并与会计核对是否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符,保证账账相符。 (二)现金收款规定 1、现金收款时,出纳人员应监督交款人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非我司人员直接交款的,出纳人员自行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2、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款信息开具现金收据,并及时将收据记账联转交会计记账。 (三)现金付款规定 1、因出差、调货需事先借支现金的,须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支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真实,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借款单》有权拒绝付款。借款人应及时清理借款,前款未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2、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以外的费用报销,由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负责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健全,企业集团这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正在蓬勃兴起。但是众多实际调研资料表明,我国理论界对企业集团理论研究在某些方面明显滞后,这种滞后已影响到我国企业集团的实践。本文试图通过对建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系中的若干问题的探讨,来解决目前企业集团中普遍存在的集团内部不协调、各成员企业优势难以充分发挥等问题的有效方法。 一、企业集团含义及其财务特征 企业集团这一概念是由日本提出和广泛使用的,它有别于集团公司的概念。企业集团是由众多独立或相对独立的企业形成的具有相对稳定核心层的经营联合体。企业集团内部一般拥有数个实力强大,相互关系稳定的核心企业。每个核心企业各自有自己的系列企业群及其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持股的关联公司。 企业集团本身从整体上看一般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而是经营合作联合体。企业集团的内部包含若干独立的核心企业,每个核心企业均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各有其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组成的系列企业群,即企业集团是由若干集团公司或控股公司联合而成的。集团控股母公司处于企业集团联合体的金字塔顶端。 企业集团内部的联结不是靠控股母公司等总部性机构来垂直联系,而主要靠核心企业之间横向的相互持股(或环状持股)和集团内贷款这种资本参与关系为主要纽带,集团内各核心企业在资本关系上是平等的。 基于以上对企业集团含义的分析,我们认为企业集团在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以下特征: 1、财务主体多元化。企业集团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母公司与被控股的子公司之间以资本关系为基础产生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但它们又都是独立的法人主体。集团公司中的各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都是利润管理中心或投资管理中心,具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机构并独自承担财务上的法律责任,形成“公司内的公司”。所以集团公司本身就意味着多个财务主体并存。 2、财务决策多层次化。在企业集团中,母公司作为核心企业,与其属下各级子公司分别处于不同的管理层次,各自的财务决策权利也不相同,导致集团内部财务决策的多层次化。因此,企业集团在确定母公司主导地位的基础上,必须充分考虑不同产业、地区、管理层次的企业的不同情况,合理处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内部矛盾,真正调动集团各层次成员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集团发展规划和经营战略的顺利实施。 3、投资领域多元化。企业集团凭借其财力雄厚的条件,普遍采用多元化投资经营战略,注重产品的系列化和产业的多元化,通过进入市场经济的多种领域,在增强其竞争发展能力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套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套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能岗位职责 第三章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章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第五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六章往来账务管理制度 第七章存货管理制度 第八章出入库管理制度 第九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章成本和费用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支票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发票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暂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报销审核制度 第十六章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第十七章印章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九章回佣管理制度 第二十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章税务制度 第二十二章对子公司财务控制的措施 第二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能岗位职责 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岗位: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设计、制订、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指导下属子公司财务制度的设计工作。 子公司财务管理岗位:负责子公司的往来核算、核对、报表催收和汇总、业务 指导、信息传递等相关业务。 会计工作职责 : 1、按照会计核算规范要求设置总账、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统一管理 会计核算软件。 2、具体审核、处理会计凭证。 3、具体承办涉税事务,审核资金收付凭证。 4、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开具销售发票。 5、核算存货的入库、领用、退货,定期组织对相关仓库抽查盘点,审核《库 存物资动态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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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体制 一、财务管理主要原则 1.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或企业利润最大化)。国有独资企业组建的公司,则是国有资产的最大增值化。 2.企业运营资金总成本最小化,促进企业内外资金充分合理流动,提高奖金使用效益、效率。 3.企业财务管理实行撏骋涣斓肌7?旨斗止丁芾頂体制。 4.企业财务管理,体现行业、区域、所有制特征,遵循国家财税、会计法律法规,也要注意吸引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并与国际财务惯例逐步接轨。 5.企业财务具有可控性,促进财务管理与企业总体战略和规划目标相吻合,通过必要的财务手段鼓励、支持、扶植、限制、禁止下属企业财务行为,使其运作在预定的发展轨道上。 二、财务机构设置 1.母公司级 (1)设立与财务活动有关的部门,如财务部、审计部、融资部、投资部、财务结算中心、内部银行、财务公司。 (2 ) 中心。 (3)财务机构由公司财务副总经理统一分管负责。 2.子公司级 (1)子公司一般仅设置财务部。对较大规模的子公司还可增设审计、地区性结算中心。 (2)对规模较小的子公司不单独设立财务机构,仅设立不少于2名的财务岗位,附设于公司行政部(秘书处)。 3.分公司、工厂级 (1)分支机构可以设立财务部,主要侧重核算和成本控制。 (2)分支机构亦可由上级公司总部财务部单独立帐,进行内部核算。 4.关联企业、协作企业 参照核心企业财务规章制度设置财务机构。 三、财务人员任用 1.母公司财会人员,尤其高级财务主管,必须由资深财务专家担任,精通管理会计、责任会计、成本会计、投融资运作、资本市场等。 2.母公司财务部长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3.对下属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 (1)企业群体内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主管和高级财会人员均由其上级母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员推荐、审查,由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2)会计人员的工资、人事关系和岗位职务任免级划归母公司,由母公司派遣和考核,负责对全体财务人员的培训、业务指导; (3)会计人员定期向上级财务部门述职;

服务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某服务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方法是实行预算管理,组织日常管理和进行财务分析,资金、费用和利润是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总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充实财会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公司法》以及国家方针和政策。 第三条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讲究生财、聚财、用财之道,广辟财源,节约资金。 第四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办法,采用科学的经济方法管理企业。 第二章会计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各级财会人员,在经营的各个环节上,必须切实履行总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财产物质的收发和保管、资金的管理使用、款项的收支和结算,收益的取得和分配、费用开支和报销等各种经济活动,都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手续办事,不允许手续不清、经济责任不明的管理混乱现象。 第六条对每项经济业务,以项目为单位必须填制会计凭证,按项目及时入帐,每月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帐薄必须及时登记,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不得漏帐、重帐、错帐,不得积压帐目,切实做到帐据、帐帐相符。 第八条会计报表的数字必须真实,内容必须完整,说明必须清楚,编报必须及时。 第九条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不得任意损毁。 第十条制订成本管理制度,组织成本核算,编制、落实成本计划的预算,监督考核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调动工作,要办理移交,并由财务与经营部经理负责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与经营部经理具体主持总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对工作要作研究、布置、检查、总结、组织制订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计划督促执行,并参予经营决策,审查和拟定经济合同,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学习和对会计人员的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华威市政财务管理制度 关于实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 效益中的作用,真实、准确、快捷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财务机构的设置:1.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目前公司财务部设财务总 监一名,财务经理一名,会计两名。 二.财务人员的职责范围 1.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日清月结。 2.审核各部门交来原始凭证与报帐票据的合理性、真实性,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真实、不合 理的票据不予受理,记载不正确、手续不齐全的费用予以退回。现场临时用工及相关零星业务需 填制业务洽谈单;大型机器修理业务需提前预估费用报总经理批准,修理发票后应附修理清单 (更换的配件及修理费累计金额应与发票金额相符);特殊业务必须由经办人写现场情况说明书,经办人及现场施工人员确认签字,作为报销的支撑文件。没有任何支撑文件的报销单财务部一律 退回。 3.根据当月会计帐薄编制会计报表,报送公司领导,并按时进行纳税申报。 4.妥善保管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5.进行成本控制、核算和分析,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负责管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进行日常收支,款项结算,工资发放。 7.负责定期核对公司债权、债务往来款项,配合有关部门催收欠款。 8.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及利润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协 助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9.定期与仓储部门核对账务,并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现象,协助仓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总经理批准,做出处理。 10.和税务、银行、财政等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关系。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现金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一条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人员强化道德约束的措施,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紧跟会计改革步伐,使自己的知识、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第二条会计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办理会计事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三条会计人员要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监督,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私自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一项财务主管的权责 第一条财务主管是财务工作的管理者,对会计工作人员有领导责任,应领导会计机构的全体人员执行“会计法”,带头学法、守法、执法,做到以身作则,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第二条财务主管应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支持、配合会计人员办理会计手续,保证会计人员职权不受侵犯,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公司法人代表对公司财务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对违反《会计法》等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事情,有权制止。 第二项会计的职责 第一条会计人员必须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的设置会计科目,设置总帐、明细帐、附加帐,组成系统科学的帐薄体系,保证合理地反映单位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第二条会计人员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完整的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对不合法的原如应拒绝受理。 第三条会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帐薄,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四条会计人员必须按会计资料进行经营活动的核算;进行准确的成本核算;进行进、销项税金及其他税金的正确核算。帮助领导做好经营决策工作,按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准时送财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真实。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第五条会计人员负责向董事会及全体股东,按董事会决议规定报告单位财务状况,参与单位经营和经营成果的预测及决策。 第三项出纳的职责 第六条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具体办理现金收付手续,报销时要认真审查原始凭证,凡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全的一律拒绝办理现金收付手续,严格把好关。 第七条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特殊情况报开户银行审批,不能以白条或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借款报销必须由财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签字才能办理现金支付手续。 第八条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会,帐目日清月结。 第九条建立内部牵制制度。负责保管现金、转帐等空白凭证,财务章由会计负责人保管,签发支票由两人以上共同处理。支票填写必须写明对方单位、金额、用途,不能开具空白支票、延期支票。 第十条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与银行对帐,及时清理未达款项,记日记帐与银行对帐的工作由两人分别承担。

商贸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商贸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于总经理审批的计划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门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5、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6、负责对本部门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7、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8、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9、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10、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11、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2、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三章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四章存货管理 第五章长期投资 第六章固定资产 第七章信贷管理 第八章资本及资本金管理 第九章税务 第十章费用管理 第十一章财务分析及控制 第十二章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措施 附贝y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根据 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 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同时也是控 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 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应根据相关法 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 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 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 益。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 审批、实施、 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 支取现金先 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 2000 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 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 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 人批准方可领 取。 (2) 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 10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 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 (3) 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 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 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第一章 总则 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 库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江苏六维物流设备实业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发挥财务部门在公司经营与运作过程中的反映、控制、参与和监督作用,全

面揭示经济活动的发生及结果,根据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和《会计法》与《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分公司。 第三条公司推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分业经营,独立核算”的管理体制,由公司财务结算中心统一领导全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四条公司鼓励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积极依法依本制度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分公司和股东权益。 第五条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依制度和依工作程序;勤奋廉洁,恪守高尚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公司及各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技能;努力改进财务工作质量,讲求财务工作效率,降低财务管理成本;保守职业秘密。公司及各分公司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依此办理财务事宜,并积极协助、配合财务部门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结算中心负责制订、解释,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各分公司依据本制度拟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财务人员管理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财会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会计、出纳。 第一章聘任与管理 第二条所有人员一律由公司聘任和管理。 第三条所有财务人员均由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和人力资源部共同选拔、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第四条各财务人员均由公司委派,在任职期内不称职或因其他需要,公司有权提前解聘或调动。

第五条财会人员的工资统一由公司发放,其奖金及福利由所在公司结合本单位经济效益核发。 第六条对被委派的财会人员实行定期述职制度,在任期内经综合评议不合格的,公司予以免职或辞退。 第七条被委派的财会人员接受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和所在单位的双重领导。对不服从所在公司正常管理、不爱岗敬业或业务水平低下的财会人员,所在单位有权向公司申请调离。 第二章任职资格 第八条热爱公司,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坚持原则,抵制不正之风,有良好的财会人员职业道德。 第九条有财会人员上岗资格证,财务负责人应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第三章基本职责 第十条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搞好所在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精选资料《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xxxx各分子公司、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的解释权在xxxx财务中心。 财务管理细则一、总原则、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大区财务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各分公司财务人员接受本公司财务主管的领导各财务主管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财务经理对集团财务中心和大区总裁负责。 财务人员设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钱帐分开各负其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组建大区财务机构对大区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

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直接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由大区财务经理报集团财务中心及大区总裁任免。 、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化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工作。 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

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 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财务管理制度整套

财务管理制度整套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它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框架

(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框架

完达山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财务管理框架(见财务机构框架图) 二、财务管理体制(模式) 按股份公司管理框架建立财务管理框架,根据企业运营范围广、分支机构多、物资流量和资金流量大,企业运营方针由商品运营为主转变为以资本运营为主,因此总公司、子公司应成为投资中心和利润分配中心,子公司、分公司和事业部构成为利润中心或成本中心。适当划分各级管理权限,费用计划管理,资金有偿使用,以资本增值最大化为目标。总公司对子公司、分公司和事业部总的管理原则是:(1)适当集中财务管理权限,强化管理。资金调度权、资产处置权、投资权、收益分配权、财务人员的任免权要适当集中,各分支机构只有运营权。缩小管理半径,尽量少设三级或以下的分公司,减少管理层次,有利于适当集中财权,实现有效监控。 (2)健全内部机制,强化财务监管。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因此必须保证财务管理的权威地位。财务管理机构设置要科学,财务管理制度要健全统壹,执行要有刚性,检查、监管要到位。实行公司内部财务信息联网,提高财务监控质量。 (3)实行目标管理,健全激励机制。目标管理是壹种以考核最终成果为核心的现代管理方式,实现对下属子公司的绩效评价和控制,是最理想的激励方式,对调动下属子公司的运营和管理的积极性来说,是壹种强制约束机制。

(4)对分公司实行标准成本管理,统壹采购物资。实行类似政府采购制度的统壹采购制度,以降低采购成本,减少仓储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三、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能 母公司财务部职能描述 母公司财务管理以产权管理为核心,以财务管理为主线,以财务制度为依据,体现了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产权制度管理的思想。 母公司对公司的全部资产、生产运营活动负责。信贷报财务部初审,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会计报表由母公司统壹对外,对内的运营活动主要由下属公司来完成。下属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实行有偿服务、费用分摊,母公司对下属公司负有组织管理职能。各下属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其财务管理受母公司监控,经济考核于母公司财务部统壹进行。 通过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来实现对下属公司财务的集权管理。壹是对下属公司财务部门集中控制。二是统壹财务会计核算办法。通过采取以下管理方式,实现对下属公司的集权管理,实现利益壹体化和最大化。 母公司财务部是集资金运筹、会计核算、预算控制、成本管理、财务人员管理为壹体的财务管理机构,根据管理的需要,将其职能进壹步划分为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俩部分: 财务管理职能包括整个公司财务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制度的建设,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规章制度,以及对各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制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通常是总公司支柱业务或核心业务的经营者,是企业分权管理的一种常规形式,但这种分权并非完全分权,其分权化程度也不尽相同。对分公司管理的分权程度有两个极端方式, 一个是把分公司作为车间来管理,分权化程度很低;另一个是把分公司作为一个模拟法人独立运营,分权化程度较高;在此两者之间,总分公司间可以有多种权责安排。但不论何种程度和何种方式的分权,分权管理都必须保证权责明确和权责对等,不能因分权而引起控制弱化,同时应使权责利统一,以保证有效的约束和激励。 分公司的财务权力是管理资产,财务责任是实现利润,实现利润后根据薪酬制度兑现有关管理和生产人员的利益。总公司对分公司财务管理通过授权控制、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方式,安排分公司的财务责权利体系。 一、授权管理控制 总公司对分公司在一定授权范围内相对自主经营,在授权范围以外的财务事项,则要报总公司批准,形成总分公司之间的授权控制制度。 1、授权管理资产 总公司对分公司资产管理的授权,是设立分公司而自然产生的授权,其对应的责任是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良好使用,使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运营资产创造利润。但此授权也不应是完全授权,分公司资产处置的权力应受到限制。 2、资金支出管理授权 对资金支出的授权。此授权依总分公司财务管理分权程度不同而不同。最大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模拟法人的方式运做。在这种模式下,分公司可以拥有正常情况下完全的资金支出审批权。当然,在分公司非正常情况下使用的资金或者大额的资金,比如技术改造、大额合同、大额预算变动、资产处置等,则必须报请总公司审批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最小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车间的方式运做。这种模式下,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大的车间,只是在生产和技术方面被充分授权,其资金支出审批权的范围,只限于零星的小额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的授权,使分公司拥有部分财务支配的能力,因此必须对分公司财务支出进行监控。常规的事前控制方法就是要分公司实行预算制度,使资金“算了再用”;总公司也可以据此了解各分公司预算资金盈缺状况,在各分公司内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常规的事中和事后控制则依靠健全的会计核算和控制制度。 二、预算管理 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管理其资产,对应的责任是通过经营资产实现利润,因此总公司于财年预算前要向分公司协调确定利润目标,以量化规范总公司对分公司权责利安排;分公司应据此编定销售、生产、成本、费用、采购等业务年度和各月预算,并把各业务预算分级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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