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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北京市“十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北京市“十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北京市“十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和历史文化名城。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为妥善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特制定本规划。

一、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概况

北京始建于3000多年前,先后有辽、金、元、明、清五个朝代在此建都,有800多年的建都史。北京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故宫、长城、北京猿人遗址、天坛、颐和园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突出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

(一)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形成。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北端的北京平原,五、六十万年前开始有人类活动,是中华民族的文明发祥地之一。北京建城的历史可追溯到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时期,当时,北京地区为燕国和蓟国的封地。燕灭蓟后,定都蓟城(今宣武区广安门一带),蓟城成为北京地区的政治、文化中心。从秦汉至隋唐、五代,蓟城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发展,成为我国北方重镇和交通要冲。公元938年,辽在蓟城(时称幽州城)的基础上,建南京城并将其定为陪都。金灭辽后于公元1153年迁都于此,改称中都。金中都城是北京向全国性政治中心过渡的重要标志。蒙古汗国在中都城东北郊营建新都城——大都,后大都成为元代的都城。明代的北京城在元大都基础上形成,皇城居中,以城市中轴线贯穿南北,左祖右社,前朝后市,五坛八庙星布城周,严整有序。清北京城基本延续了明北京城的格局,同时建造了北京西北郊的园林景区,营建了“三山五园”等离宫建筑群。

(二)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传统风貌特点和主要遗存。

1.城市传统风貌特点。以故宫为中心,南起永定门,北至钟鼓楼,绵延7.8公里的南北中轴线,形成严谨、对称的城市格局。平直齐整的棋盘式街道网和楼、坛、庙、亭、塔构成丰富的街道对景。绿树掩映下的大片青灰色平房四合院,绿荫碧水,烘托出红墙黄瓦的皇宫,形成统一协调而重点突出的城市色彩。以平房四合院群为依托,以景山万春亭、钟鼓楼、正阳门、永定门城楼等建筑为控制点,形成起伏有致的城市轮廓线和平缓开阔的城市空间。六海园林水系和长河、通惠河等旧城外河流构成了和城市沿革密切相关的河湖水系。

历经近现代城市发展变迁,北京的传统风貌发生了一些变化。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在城市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继承和发展了城市的中轴线和平缓开阔的城市空间;在棋盘式道路网基础上进行调整和完善,形成环线加放射线的城市道路格局;保护了皇城的格局,整治和恢复了一些园林水系和景观。

2.主要历史文化遗存。城市水系、皇城和旧城基本格局,以及重要文物古迹和有价值的历史建筑是构成北京古都风貌的重要内容。此外,还有独特的风景名胜区和各个时代的特色建筑。

(1)以故宫为主的宫殿建筑群和整个皇城;以颐和园为代表的皇家园林;天坛等重要的坛、庙、寺、塔;四合院民居、戏楼、会馆等民间建筑;天安门、人民英雄纪念碑、北大红楼等革命遗址和纪念建筑;以及各历史时期的古人类活动遗迹、城市遗址、名人故居、近现代西洋古典建筑和自然保护区等。

(2)和北京城市沿革密切相关的河湖水系。如玉泉山水系和长河、护城河、六海、白浮泉、通惠河、莲花河、凉水河、金水河、亮马河水系以及温榆河、永定河、潮白河水系等。

(3)占地62平方公里,由内城和外城构成凸字形城市平面,体现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形态特征,是传统风貌的集中地区。

二、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建国以来,随着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认识的不断深化,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已被列入历次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积极探索不断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有效方法。北京历史文化名

城保护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被纳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1953年上报中央的《改建和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的要点》和1958年制订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初步方案(草案)》,确定了保护古代建筑物的原则。1983年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提出:保护古都风貌不仅要保护古建筑本身,也要保护周围环境。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出了历史文化保护的三个层次和10条措施。三个层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和从整体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10条措施:1.保护和发展传统城市中轴线;2.注意保持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平面;3.保护和北京城市沿革密切相关的河湖水系;4.旧城改造要基本保持原有的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5.注意汲取传统民居和城市色彩的特点;6.以故宫、皇城为中心,分层次控制建筑高度;7.保护城市重要景观线;8.保护街道对景;9.增辟城市广场;10.保护古树名木,增加绿地。

(二)制定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995至1997年,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市规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政府,共同编制了《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市区324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用地提出了较为详细的控制要求,特别是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出发,从城市设计的角度,对旧城格局、建筑高度以及文物古迹的环境控制提出了相应的控制规定,1999年经市政府和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批准执行。

(三)编制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1999年,经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审议、市政府批准的《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确定了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和控制范围。包括南长街、北长街、西华门大街、南池子、北池子、东华门大街、文津街、景山前街、景山东街、景山西街、陟山门街、景山后街、地安门大街、五四大街、什刹海地区、南锣鼓巷、国子监地区、阜成门内大街、西四北一条至八条、东四北三条至八条、东交民巷、大栅栏地区、东琉璃厂、西琉璃厂、鲜鱼口地区。

2000年,市规划委组织力量编制了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这些历史文化保护区总占地1038公顷,占旧城面积的17%,和处于南北中轴线上的皇城、三海、钟鼓楼地区以及前门外的大栅栏、天坛、先农坛等地区连成一片,基本体现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整体格局。

(四)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建国以来,本市已陆续公布了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有5处被列为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34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00余处。从1984年至今,市政府已公布了四批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对保护古都风貌和历史文物起到积极作用。

(五)综合治理城市水系。

从1998年起,市政府投资10亿元治理市区水系,完成了故宫护城河、六海、长河、京密引水渠昆玉段、玉渊潭至大观园段的综合治理工程,恢复了广源闸、麦钟桥、紫玉湾御码头等文物古迹以及代表京城水系发源地的莲花池和后门桥周围水道古迹。

(六)在城区道路改造中保护文物和传统风貌。

“九五”期间,在城区道路改造中通过城市设计,突出了街区的历史文化内涵。平安大街和广安大街工程实现了城市道路规划,改善了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条件;通过调整道路断面,保护了沿街的文物古迹。平安大街改建后亮出了段祺瑞执政府旧址及影壁,广安大街改造原地保留了纪晓岚故居和德寿堂药店。金宝街工程打通了王府井至东二环的交通干道,原址保护了蔡元培故居。王府井商业街的改造深入挖掘该地区的历史文化内涵,形成了历史和现代

和谐交融的步行商业街。

(七)大力开展地下考古发掘工作。

目前,本市已公布3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共36处。对延庆县山戎墓葬遗址、平谷县上宅文化遗址、丰台区金中都水关遗址等进行考古发掘,对金陵遗址的考古调查取得重大成果;1997年,对东方广场工地发现的本市平原地区一处重要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古人类遗址进行了挖掘和保护;1998年对元代耶律夫妇合葬墓进行了考古发掘;2000年对老山西汉墓进行了考古发掘。

(八)加大文物修缮力度,整治文物周围环境。

“九五”期间,开展了故宫筒子河、先农坛等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内居民搬迁、环境整治和文物建筑修缮工程;对故宫护城河周围环境进行整治,搬迁了护城河和紫禁城之间的住户,亮出了角楼,修缮了宇墙和护岸;整治并恢复什刹海地区的传统风貌。2000年,市政府划拨3.3亿元专款用于三年文物抢险修缮工作。

(九)制定保护文物和名城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本市制定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北京市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北京市文物建筑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北京市馆藏文物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颐和园、圆明园地区建设工程的规定》等,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北京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还很不够,保护意识有待提高;二是大量文物被单位或居民占用,不能得到很好地保护;三是有些文物,特别是文物周围的环境没有得到很好地保护,新建建筑的体量、形式、高度、色彩和传统建筑不协调;四是以房地产开发带动危改,使部分旧城危改地区的传统风貌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五是城区内人口密度过大,房屋质量较差,市政设施不足,而改造建设的投资有限,导致城区建设容量较高,有的地区环境质量较差;六是规划编制和法规的制定明显滞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缺乏指导和依据;七是行之有效的文物管理机制尚未形成,文物保护资金短缺。

三、“十五”时期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十五”期间,北京要坚持建首善、创一流,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要进一步完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功能,不断地向世界展现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新风貌和新成就。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指导思想。

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高度出发,突出重点,最大限度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做好以旧城为核心的整体风貌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以发展促进保护,使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相得益彰,向世界展示一个具有东方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形象。

(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原则。

1.对历史文化名城采取整体风貌保护和重点地区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2.对旧城采取保护古都风貌和改善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优化城市功能相结合的原则。

3.对历史文化保护区采取保护原状和有机更新相结合的原则。

4.对文物保护单位采取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

5.保护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引导,社会各方共同参和的原则。

四、“十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主要任务

充分认识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是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资源和优势,深入研究北京历史文化内涵,继承优秀文化遗产,明确保护的概念,突出保护重点,特别要高度重视整体风貌的保护。在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正确处理城市现代化建设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关系,加大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力度,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切实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初步形成既保持古都风貌,又富有现代气息的城市风格。“十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保护旧城格局。

1.严格保护中轴线上及其两侧的传统建筑。南段整治珠市口到永定门一段:研究复建正阳门瓮城的可行性方案;结合大栅栏、鲜鱼口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整治,对前门商业街进行改造,改善地区交通环境,保持传统商业街特色;恢复老天桥的历史特色;对天坛、先农坛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及居民实施搬迁,完成天坛、先农坛的全面整治修缮;实施复建永定门城楼。北段整治地安门至钟鼓楼一段:恢复景山以北的皇城夹道,露出皇城墙;全面修缮钟楼、鼓楼、后门桥及醇亲王府、恭王府,整治钟鼓楼——什刹海地区环境,实现钟鼓楼周围的规划绿地。

2.重点保护好皇城。做好皇城内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和历史建筑的修缮工作。有计划地搬迁皇城内占用文物建筑的单位,继续整治环境和水系。严格依据规划控制皇城内和皇城周围的新建筑。妥善保护明北京城墙遗址,建成城墙遗址公园。修缮整治部分明清皇城墙,建成北京皇城遗址公园。沿城墙旧址保留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形成象征城墙旧址的绿化环。按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结合皇城的实际情况,编制《北京皇城保护规划》,明确皇城保护的范围,保护的内容和工作重点,制定皇城保护的具体措施。

3.保护“银锭观山”和从市区中心区向西遥观西山的重要景观视廊。认真研究市区中心地区的景山万春亭、北海白塔、妙应寺白塔、钟鼓楼、德胜门箭楼、天坛祈年殿、正阳门城楼和箭楼各景点之间的景观视廊,对经研究确定的景观视廊,其保护范围内新建筑的高度应根据保护需要进行实地测试,并加以严格控制。

(二)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

1.研究制定《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管理规定》和《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准则》,进一步完善保护规划,综合考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交通和市政改善问题,调整旧城区的交通系统和道路网规划。制定有利于人口外迁的政策和措施。在东城区和西城区各选1至2个保护区进行实施保护规划的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2.增划历史文化保护区,扩大保护区的内容和类型。如增划重要景区、近现代街区、村镇,使保护类别齐全。公布北京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

(三)加强危旧房改造中的名城保护工作。

“十五”期间,本市要力争基本完成城区现有危旧房改造工作。要树立危改和名城保护统一的思想,通过危改将一些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面貌加以整治和恢复,充分展现北京历史文化特色。对和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重合的危改区域,要严格按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实施,采取保护原貌、有机更新危旧房、恢复原有历史特色的方式进行。对旧城内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外的危改区域,要重点加强文物保护和周边环境控制,严格执行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有关规定。要注意旧城整体高度的控制。危改区域的规划设计方案应包括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内容主要有城市格局和高度、街巷的历史沿革和体系、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古树名木的保护、整治和周边环境改善措施等。市规划部门、文物部门等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切实做好危旧房改造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旧城改造要基本保持原有的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同时注意路网加密,改善旧城交通拥堵状况。近期以南池子危改区为试点,探索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实施危旧房改造的思路和方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历史文化保

护区内的危旧房逐步进行改造。

(四)整治京城水系。

“十五”期间,京城水系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期实施;先中心后周边。通过截污、清淤、护岸、水利设施改造、拆迁、绿化美化等工作对城市水系进行全面综合治理,使城市河湖防洪标准、供水保证能力、水环境质量和水经济效益都有明显提高,达到“清、流、绿”的治理目标,在城近郊区增加环境水面600公顷,改善水面1000公顷。

1.整治和恢复和城市历史沿革密切相关的河湖水系。保护旧城区内什刹三海、北海、中南海水系。研究旧城内旧有的河道、前三门和东、西护城河恢复的可行性方案。研究保护旧城区内的古代桥闸,如东不压桥、西不压桥、后门桥、甘石桥、德胜桥、玉河桥等反映古代北京城市水系变迁和桥梁建筑重要实物。

2.保护旧城区外的水系。主要有西北上游的昆明湖、长河水系和东南下游的通惠河、大运河水系,这是供应北京城用水的重要水源,在接济漕运和宫廷用水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月河、坝河是元大都城的重要水系。保护和恢复莲花池、金中都护城河残迹、鱼藻池,这是辽南京、金中都城发展变迁的重要物证。

3.实施转河工程,新开河道3.7公里,形成北环水系并达到通航要求。完成北护城河、二道沟、清河、坝河、凉水河、北运河、潮白河干流、永定河水系、大石河等水系的综合整治工程。完成京密引水渠和永定河引水渠的河道清淤及沿河景观整治等技术改造。

(五)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1.重点做好北京皇城及中轴线的保护和整治工作,研究皇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计划。同时做好卢沟桥、古观象台、北海及团城、云居寺塔及石经、十三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准备工作。

2.加大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继续整治故宫、天坛、颐和园等世界文化遗产周围的环境,严格控制新建筑的建筑高度。投入足够的保护资金,采取措施控制故宫、八达岭长城、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的参观人数,减少旅游者超过合理容量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带来的不利影响。

(六)保护和修缮文物古迹。

“十五”期间,根据“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通过保护和修缮工作,基本实现本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得到整修,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得到妥善保护,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除险情的目标。

1.落实3.3亿元三年文物建筑抢险修缮工作计划,利用高科技手段保护和恢复文物古迹。重点安排“两线一街一区”(中轴线、朝阜路沿线、国子监街和什刹海地区)等项目。整治修缮钟鼓楼、火德真君庙、后门桥、太庙、天安门等城市中轴线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对位于朝阜路上的白塔寺、历代帝王庙、大高玄殿、景山、大慈延福宫、孚王府等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重点修缮;恢复国子监街的传统风貌;整治什刹海地区,包括涛贝勒府、原辅仁大学、醇亲王府、恭王府及花园等。此外,还要重点做好圆明园遗址、明北京城城墙遗迹、先农坛、东岳庙、宛平城的居民搬迁和文物修缮工作。

2.做好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论证及申报工作。公布第七批、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达到300处。各区县要分别公布一至两批区县级保护单位及区县级暂保单位。继续划定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要完成50%。

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合理利用工作。积极、稳妥地探索北京地区博物馆的分级标准和管理模式。加强对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活动及古玩城、潘家园文物市场的管理。加快琉璃厂文化区建设,促进形成具有北京特色和较高文化品位的文化市场。

开展北京地区近现代文物的普查及重点保护、利用工作,在此基础上确定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3.整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部和周围的环境,全面修缮国子监、孔庙,整治国子监街地区环境,恢复其历史文化风貌。严格控制东、西交民巷的新建工程,保护其近代西洋古典建筑群的总体风貌。根据《圆明园遗址总体规划》,完成圆明园遗址驻园单位和居民的搬迁整治,开展遗址勘探调查工作,建成圆明园遗址公园;加强对颐和园、香山地区的环境整治。整治元大都土城及护城河周围环境,拆除违章建筑,加强对遗址的保护。全面修缮、保护卢沟桥、宛平城墙,并开始宛平城内环境整治。修缮十三陵未开放陵区;有重点地开始对明长城北京段的修缮工程。

(七)继续进行考古发掘,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

公布第四批地下文物埋藏区,使全市地下文物埋藏区达到50处。继续进行琉璃河商周遗址的考古挖掘工作。完成《老山汉墓考古挖掘报告》;对北京地区汉代古城址、古遗址、古墓葬进行全面的调查、勘探和研究。同时,加强旧城内以北京古代城市发展变迁为主题的城市考古工作。重点在宣武区的广安门、牛街、白纸坊等古蓟城、幽州、辽南京、金中都城址地区。

(八)在城市发展建设中贯彻“两个战略转移”的方针。

认真贯彻执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两个战略转移”的方针,即在城市建设布局上,市区建设的重点从外延扩展向调整改造转移,城市建设的重点从市区向远郊地区转移,以缓解市区中心地区特别是旧城地区的土地、人口和交通的压力,这是对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具有长远意义的关键措施。“十五”期间工作的重点是:

1.加快郊区卫星城和小城镇建设。“十五”期间,重点发展通州、昌平、亦庄、黄村、良乡、顺义6个卫星城,使其成为市区人口转移的主要地区。加速推进郊区小城镇建设,重点抓好昌平小汤山镇等33个中心镇的建设。在规划建设中,要特别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是搞好卫星城和小城镇建设的关键。

2.加强主要功能区建设。近期要加快中关村科技园区、北京商务中心区、奥林匹克体育公园等重点功能区的规划建设,树立首都城市发展的新形象。坚持“分散集团式”布局原则,加快市区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改善市区生态环境;加快市区边缘集团建设,重点搞好北苑、回龙观、西红门等新建居住区的建设,疏解市区人口,减轻旧城压力。

3.优化城区路网,改善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状况。加密旧城路网,从保护旧城风貌出发,对旧城道路红线的宽度和走向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要结合道路调整和改建,加快市区特别是旧城区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全市道路交通系统。一是地面交通和轨道交通共同发展,轨道交通建设是面向城市交通的长远战略调整。二是地面交通建设重点形成快速道路系统、城市主干道系统和中心区路网加密系统,组成三大交通体系。三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改善市区交通状况。近期重点完成内环至二环路之间的一些主次干道工程。“十五”期间城区计划修建道路31条,长度58.3公里。使城区路网密度从目前的3.8公里/平方公里增至5.27公里/平方公里。

五、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宣传,提高对名城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结合“人文奥运”的理念,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宣传方案。同时,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性,在全社会形成热爱名城、保护名城的共识。

(二)编制《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十五”期间,组织编制完成《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原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点;从城市整体层次

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措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体系及内容;文物古迹保护和风景名胜区范围;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等。

(三)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由市文物、规划、建设等部门共同开展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借鉴外省市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制定《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北京市历史文化保护区管理规定》,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确定适用于各保护区的总体原则,并根据不同功能性质、保护重点和特色等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准则。制定圆明园、长城、天坛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专项保护规章,明确管理责任,保证保护资金,规范建设和管理行为。

(四)开展文物价值评估和传统胡同普查工作。

研究制定文物价值评估和保护的经济评估工作方案,成立文物价值评估机构,建立文物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将文物评估的结果作为制定相关规划方案和保护整治措施的依据。组织力量对旧城区开展一次全面、准确、细致、完整的调查,统计完备的胡同及历史遗存的现状资料,并采取现代技术进行文字记录、拍照、录像和绘图。市文物部门在已有历史资料的基础上,对相关的历史事件、口述史料、民间传说一并进行调查、汇总,以求真实体现旧城历史的进程。

(五)加强对继承和发扬名城传统风貌和文化特色的研究。

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既包括物质形态的城市格局、文物古迹、有特色的建筑等传统城市风貌,也包括精神形态的戏剧、文学、绘画、音乐等文化艺术活动,还包括具有地方特色的庙会等传统习俗,以及老字号等名店、名品和特色商务活动。要研究保持和发扬传统文化、艺术、民俗以及商务活动的有效措施,加大资金和智力投入,加强名城保护工作的国际交流,使集中体现人类城市发展两种形态文明的成果交融并存,交相辉映,充分展现出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辉煌历史和现代文明,保持和弘扬体现历史和地方特色的城市活力。

(六)多渠道筹集资金,初步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根据“国家保护为主,动员全社会参和”的主导思想,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利用的有效途径,建立资金保障机制。除政府财政拨款外,还要通过开发旅游经济、开辟使用单位自筹资金、群众募捐、政府建立保护基金等多种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在资金使用上保证专款专用,抢险修缮项目优先安排。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作者:互联网政策法规来源:互联网点击数:2113 更新时间:2013-5-6 1总则 1 . 0 . 1 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规范。 1 . 0 . 2 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1 . 0 . 3 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 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 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 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 . 0 . 4 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 . 0 . 5 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 . 0 . 6 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1 , 0 . 7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纳人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用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 . 0 . 8 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申报建议。 1 . 0 . 9 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 . 0 . 10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 . 0 . 1 历史文化名城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 2 . 0 . 2 历史城区historic urban area 城镇中能体现其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风貌的地区。涵盖一般通称的古城区和旧城区。本规范特指历史城区中历史范围清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需要保护控制的地区。 2 . 0 . 3 历史地段histori .area 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 2 . 0 . 4 历史文化街区historic .onservation area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称为历史文化街区。 2 . 0 . 5 文物古迹histori .monuments and Sites 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古碑石刻、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论文)

昆山市周庄镇保护与旅游开发 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老师: 完成时间:

目录 摘要 (3) 引言 (5) 一、昆山市周庄镇规划背景 (6) (一)背景资料 (6) (二)规划内容 (6) (三)规划特色 (6) (四)规划内容 (7) (五)总结 (7) 二、昆山市周庄镇规划思路 (8) (一)周庄现状主要问题 (8) (二)周庄规划主要思路 (9) (三)周庄规划总体目标 (9) (四)周庄规划重点解决的问题 (9) 三、昆山市周庄镇经济人口 (10) (一)经济发展现状 (10) (二)经济发展分析 (10) (三)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11) (四)产业发展策略 (12) (五)主要就业提供 (12) (六)人口分析 (13) (七)城镇化水平 (14) 四、昆山市周庄镇规划内容 (14) (一)规划期限和层次 (14)

(二)城镇性质和镇区用地规模 (15) (三)镇域总体规划 (15) (四)镇域村镇结构 (16) (五)镇域土地利用 (17) (六)镇域设施分布现状 (18) (七)城镇用地规划 (19) (八)古镇保护规划 (20) (九)周庄历史文化 (21) (十)古镇保护规划 (22) (十一)旅游发展现状 (23) (十二)旅游规划 (24) (十三)交通规划 (25) (十四)绿地湿地系统规划 (26) 结语 (28) 参考文献 (29) 附录 (31) 附件一 (31) 致谢 (32)

摘要 周庄镇位于昆山市西南隅。1995年,周庄镇被评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998年11月,周庄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清单2003年,周庄镇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杰出奖,又被列为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被誉为“江南第一水乡”。1997年,周庄古镇旅游业已经开始发展,并带动了许多相关产业的发展。申请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地”的想法以及古镇的发展要求促使古镇寻求规划援助,研究新出现的问题,并将周庄的发展定位于世界水平。但是伴随着城市的发展,文化遗产、历史环境、城市特色受到相当程度的破坏、冲击,并主要表现为建设性的破坏。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昆山市周庄镇的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为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的历史文化名城提供建议。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旅游开发 Abstract Zhou Zhuangzhen is located in kunshan city southwest corner. In 1995, was rated as the provincial Zhou Zhuangzhen history culture famous town. UNESCO's world heritage list in November 1998 ,zhouzhuang preparatory directory listing in 2003, Zhou Zhuangzhen gain UNESCO asia-pacific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outstanding award, and is listed as the first batch of national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 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条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内容,一般包括: (一)保护和延续古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 (三)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四)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 (五)传统风貌建筑; (六)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2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特集 SPECIAL COLLECTION 历史城镇保护与发展?理论与研究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赵勇1 唐渭荣2 龙丽民3 王兆芳3 作者单位:1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北京,100835) 2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石家庄,050021) 3 河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石家庄,050024)收稿日期:2012-05-03 摘要/回顾1982年以来30年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历程,初步分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面保护3个阶段,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评选评价、保护体系、保护规划等方面探讨了一些概念和方法问题,并对我国今后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提出了工作和研究建议。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保护体系 保护规划ABSTRACT/ The domestic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 town and village has got fruitful achievements under the concern of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since 1982. Bu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aspects of improving conservation system, ascertaining resources, launching salvage conservation, reinforcing management, multidisciplinary participation and reasonable utilization etc. In addition, this paper proposes suggestions about the conservation and relevant research. KEY WORDS/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town and village, conservation system, conservation planning 从1982年我国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至今已有30年的时间。2003年建设部(2008年更名为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陆续公布了5批35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已经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但纵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目前仍然存在不少实践问题和认识误区,一些保护概念和保护方法还需要梳理和辨析。1 保护工作回顾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研究和实践的30年,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1.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 1982~1994年左右。1982年是重要的一年,国家颁布第一部《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公布了第一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第二批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文革以后迎来崭新的开始。之后,国务院先后于1986、1994年公布了第二、三批历史文化名城;1988年又公布了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颁布《城市规划法》,强调城市规划应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随着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城镇建设改造大规模展开,一批学者针对当时保护与发展出现的矛盾问题,分别就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规划结构与旧城更新、传统特点和风貌保护、特色要素和保护范围、保护概念和保护对策[1-4]等问题展开探讨,奠定了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研究基础。1.2 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 1995~2002年左右。随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发展,越来越认识到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层次。1996年在黄山召开的历史街区保护研讨会和1997年建设部转发的《黄山市屯溪老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地位和保护原则方法;1997年国家又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基金,对16个历史文化街区进行资助。2002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制度,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江苏、浙江、广州、昆明等地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法规也相继出台。同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增至101座,平遥、丽江两座历史文化名城于1997年、皖南古村落(宏村、西递)于2000年先后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1996~2001年,国务院公布第四、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增至1276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工作在地方政府率先展开,周庄、同里、乌镇等一批古镇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这一时期,不少学者开展了对历史文化街区概念方法、保护规划、建筑保护更新以及历史文化名城类型特点和保护实践[5-8]的研究,有关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研究则集中在聚落景观、价值特色以及保护规划[9-11]等方面。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目录 1总则

2基础资料搜集 3保护规划 4规划文件和图纸 附录:名词解释 3

1总则 1.0.1为子贯彻执行部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统一我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内容与深度,提高规 划成果的质量水平,便于技术管理,特制订本技术措施。 1.0.2 本技术措施适用于本院承担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总 体规划中的专业规划参照本措施执行。 1.0.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称保护规划)就其内容深度 讲是总体规划阶段的规划,主要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以下 称名城)保护的宏观控制原则和目标、保护内容和重点、 保护范围和措施。但对于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要进行深 化,以避免建设对重点保护地段产生不利影响 1.0.4编制保护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历史文化名城应该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和 重要标志物,保护和延续古城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发扬 城市的传统文化,保护规划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编制 和落实。 4

(2)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充分认识和分析城市历史演变及性 质、形态、文物分布等特点和价值,因地制宜地确定保护原则、目标、重点和要求,突出名城的历史环境特征。 (3)编制保护规划要从城市总体上采取规划措施,为保护城 市历史文化遗存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又要注意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进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使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 (4)编制保护规划应当注意对城市传统文化内涵的发掘与 继承,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没。 (5)编制保护规划应当突出保护重点。即:保护文物古迹、 风景名胜及其环境;对于具有传统风貌的商业、手工业、居住以及其它性质的街区,需要保护整体环境的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建筑集中连片的地区,或在城市发展史上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近代建筑群等,要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予以重点保护。 (6)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当前特别要注意 对濒临破坏的历史实物遗存的抢救和保护,不使继续破坏。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在历史文化保护区,要坚持以保护为主,采取保护、整治和进行必要的改造更新相结合的原则,力求避免大拆大建,以假代 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一.名词解释 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明显的本国特色和实践意义。从政策角度而言,是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制定保护专项规划,并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渗透到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经济、法律、行政政策之中。 传统建筑群:是指和周围环境形成一体构成历史景观的并具有较高价值及传统建筑形态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集合体。 保护框架:保护框架是指历史文化名城中要保护的实体对象和通过保护规划的实施预期达到的目标。 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人与自然的联合工程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冻结保存:即将保护对象原封不动地保护起来,允许必要的修缮和加固,但必须以不改变原貌为前提,并且修复和增添的部分应该是可以识别的,即修旧如旧原则。 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镇、村、建筑群等等。 无形文物:指没有具体物质形态的,在历史上、艺术上有一定价值的戏剧、音乐以及工艺品的制作技术等。二.填空 1.自然遗产(九寨沟)(黄龙)(武陵源) 2.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泰山),(黄山),(峨眉山—乐山大佛),(武夷山) 3.欧洲对历史传统城市的分类大致存在着三种类型的概念(地区中心城市),(历史性城镇),(旅游性城市) 4.历史文化名城的特征(名城特色的含义),(名城特色的构成要素),(名城特色的结构)。 5.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经历了(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前进阶段)。 6.西安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最多的,(秦兵马俑)被誉为八大奇观之一。 7.历史文化名称规划成果(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附件) 三.简答 1.简述列入文化遗产的选定标准 (1)能代表一项独特的艺术或美学成就,构成一项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在相当一段时间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于建筑艺术、文物性雕刻、园林和风景设计、相关的艺术或人类住区的发展已产生重大影响的; (3)独特、珍稀或历史悠久的; (4)构成某一类型结构的最富特色的例证,这一类型代表了文化、社会、艺术、科学、技术或工业的某项发展;(5)构成某一传统风格的建筑物、建造方针或人类住区的典型例证,这些建筑或住区本身是脆弱的,或在不可逆转的社会文化、经济变动影响下已变得易于损坏;(6)与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思想、信仰、事件或人物有十分重要的关系。(7)真实性标准: 在设计、材料、施工或环境方面符合真实性标准 2.历史文化名城当中城市保护的原则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从城市全局和城市的整体发展来做好保护和规划工作,而不是单纯地考虑保护一些历史遗迹和历史建筑;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兼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3)在充分尊重历史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对一些历史文化遗存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 (4)研究分析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充分发掘和继承历史文化内涵,促进城市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5)保护维修、整治和修复中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应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 3.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表现方面 1.文物古迹的特色2.自然环境的特色3.城市的格局特色4.城市轮廓景现及主要建筑和绿化空间的特色5.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的特色6.名城物质和精神方面的特色 4.北京古城具体保护内容: (1)保护河湖水系,特别是与北京城市发展历史密切相关的河湖水系,如护城河、六海、长河、莲花河等;

(整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知识要点.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知识要点)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程 一、古董与古建筑------截然不同的态度 劫难------ 四大人为破坏:宗教、流失、战争、“建设” 二、百年来的保护理念与历程 较早源起欧洲,18世纪中 保护与修复,18世纪末 理论化与科学化,19世纪中 三、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宪章 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各国立法 1933年的《雅典宪章》 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由文物建筑所在地段到历史街区 文物古迹的概念 保护的宗旨 四、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宪章 1976年《内罗毕建议》 《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 延伸了历史地段保护的内容 拓展了保护的内涵 历史环境的五个方面 1977年《马丘比丘宪章》 进一步扩大保护的内容 1987年《华盛顿宪章》 《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 确定保护意义、原则及方法等 历史地区保护的五个内容 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纳入整体规划中去 五、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当今发展状况 保护对象不断增加 保护内容涵盖更广 保护深度加大(尤其是“软件”) 保护方法更加综合化 六、世界历史文化遗产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录 定义 选定标准 七、我国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 1987年进入缔约国 到1997年底为止 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 一、建国前 1922年考古学研究所、考古学会 1926年考古发掘

1929年中国营造学社 1930年国民政府的《古物保存法》 1932年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及《条例》 二、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 三、以各种通知、指示、暂行办法和指定机构为主体的早期管理 四、1961年《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 五、1961年第一批180处“国宝” 六、1976年《刑法》中的规定 七、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八、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保护体系 九、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公布 十、加强与城市规划的结合 十一、国际交流与接轨 十二、研究机构、决策机制 十三、法规与制度建设 十四、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体系 十五、1996年屯溪会议---历史街区保护国际研讨会 十六、1997年建设部转发《黄山市屯溪老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十七、1999年始专项资金援助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 一、中国名城的特点 历史悠久、数量众多、特色丰富 先规划后建造 类型多、差异大 文化职能 未曾衰落过的发展历程 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三、保护名城的思想的提出 四、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 五、历史文化名城核定的标准和程序 核定标准 审批程序 六、我国名城的基本情况 审批时间与批次、数量 单独审批的名城:凤凰、山海关 分布情况 七、我国名城的基本情况 审批时间与批次、数量 单独审批的名城:凤凰、山海关 分布情况 中外名城的基本类型 一、欧洲名城的基本类型 地区中心城市、历史性城镇、旅游性城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50357-2005) 1总则 1.0.1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l.0.3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l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0.4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0.5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0.6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1.0.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用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0.8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申报建议。 1.0.9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0.10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历史文化名城 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

浅谈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

浅谈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需要充分结合科学发展观,以全新的理念与视角,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保护与更新。本文主要以全面保护,永久保护的理念,由经济保障,法制建设以及组织机构等方面入手,对南京城的保护措施进行强化,并且以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南京的文化,社会以及更好更全面的发展,才能不断促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 【标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更新 一、创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念 (一)全面保护理念 无论什么样的城市都是处于自然环境中的城市,因此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需要由整体出发,不仅是对历史文化名城本身,对周围山川风貌以及自然环境的保护,也需要归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之内。南京,自古以来其周围自然风貌就有“十里秦淮”以及“虎踞龙盘”等美称,因此需要将自然风貌保护与历史文化保护并举。传统的取土开矿以及城市建设等,时常出现幕府山,象山,郭家山等自然环境被破坏,今后需要做到历史文化名城周围自然风貌尽可能的保持原生态,同时加强对自然景区如玄武湖,雨花台等的人为保护。 而对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本身的保护,则需要对以前将保护重点集中在文物个体的情况进行改变,进行整体文化保护,对历史文化名城南京分为历史文物,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格局,历史风貌以及历史文化街区等进行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全面保护。并且注重加强对地下文物的保护,以防进行城市基本建设对地下文物的破坏以及非法盗取地下文物的事件发生。 (二)永久保护理念 目前许多历史文化名城受到浮躁以及盲目模仿的风气影响,盲目的建设“罗马城”或是“巴黎城”,将历史文化名城搞的不伦不类,甚至找不到一处历史文化街区的存在。因此,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中,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抛除传统的城市更新就是拆旧建新,建起高楼大厦,霓虹灯以及立交桥。这样的错误思想直接导致在对旧城改造中,将富有特色以及文物特点的历史街区一概推倒建立起现代化的“水泥森林”,将历史文化名城弄的面目全非。因此,树立起正确的历史文化名城更新观尤为重要。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不仅仅是文化,文物部门的事情,而是需要交通,经济,城建以及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保存历史的延续性,让现代文化以及历史文化能够更好的和谐共存,并且创建出良好的人居环境以及人文环境,才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更新的根本目的所在。 二、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措施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解析

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自1986年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济南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名城保护工作也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为了对济南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更为有效地和具有针对性的保护,2014年9月,济南市规划局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总则 1.1 规划目标 为保护济南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的传统文化,处理好城市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名城及其历史文化遗存,特编制本规划。 1.2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整个济南市市域范围,面积约8177平方公里。 2.价值特色 (1)济南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唯一一座因泉而生、泉城共生的城市,具有独特的泉水文化,是古城冷泉利用体系的典范。 (2)济南名城山、泉、湖、河、城一体,古城与商埠区东西并举,格局独具特色。 (3)济南是中国近代首批自开埠城市之一,丰富的近代遗产是济南近现代城市发展的缩影,是中国近现代发展历程的重要见证。 (4)济南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龙山文化、儒释道文化、名士文化、红色文化特色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 3.目标原则 3.1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3.2规划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 3.3保护目标 (1)保护济南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 (2)保护和延续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格局和风貌,保持济南山、泉、湖、河、城一体的风貌特色; (3)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与泉水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4)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5)面向城乡治理,促进保护规划措施与要求的切实落地,使名城保护规划作为公共政策可管可控; (6)将济南建设成为“山河秀美、泉溪间流,山、泉、湖、河、城一体共融”的特色泉城。 4.保护框架 4.1保护层次 本规划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价值与特色,确定历史城区及其周边环境,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优秀工业遗存三个保护层次,同时,增补市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两个层次,并将济南名泉文化景观作为专项保护层次纳入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框架之中。 4.2保护内容 (1)市域层次:保护市域范围内的山体、水体、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廊道、文化遗产聚集区和历史村镇等文化遗产; (2)历史城区及其周边环境层次:保护历史城区的格局、肌理、风貌、历史街巷、历史环境要素,保护历史城区周边与名城价值特色相关的15条河流、2处湖泊及众多看山视廊; (3)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风貌区层次:保护将军庙、芙蓉街——百花洲、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3处历史文化街区,商埠区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 (4)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优秀工业遗存层次:保护市域范围内21处全国重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面临的冲击与对策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面临的冲击与对策 摘要: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面临着价值观、现代技术、城市化和全球化的冲击,本文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关键字:价值观;现代技术;城市化;全球化1、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历程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博大精深的文化传统,积累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然而长久以来,作为传统文化载体的城市,不但经受着历代风雨的侵蚀,而且不断遭到人为的破坏和摧毁。到了建国以后,在“文化大革命”以“破四旧”为代表的一系列运动中,不知多少古代城墙、牌坊和门楼,在推土机的轰轰声中灰飞烟灭,许多专家、学者痛心疾首,大声疾呼。直到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颁布,才真正标志着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形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认识的深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也在不断的延伸和拓展:从文物史迹,到历史街区、历史地段乃至整个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从单纯物质实体的保护,发展到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特色的保护。目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学术研究、立法、管理等各方面都在不断发展与完善之中。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面临的冲击2.1价值观北京大

学的俞孔坚教授曾在《中国房地产报》上深刻批判当今建筑价值观的三种倾向:拜权、拜金和非农。拜权主义的价值观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遗毒,是封建集权意识的反映。古城中,象征统治权威的宫城定要设在城市中心,其他建筑严格按等级秩序展开,这是权力的象征,价值观的象征。到了现代社会,拜权主义的建筑价值观则表现为以高大、气魄来彰显地位和权力。看看中国的城市,到处都是以政府行政大楼为中心,人大、政协、公检法为衬托的布局形式,而且有严格的高低秩序限制,这都是封建集权思想在作怪。拜金主义的价值观,就是以显示富足、金钱为导向的建筑,这是资本主义早期的意识形态。北京的央视大楼就是如此,上海的好多奇形怪状的建筑亦如此,除了显示出自己的富丽堂皇之外,毫无文化底蕴。非农主义的价值观就是试图摆脱小农意识,融入都市的氛围,但骨子里的农民意识却因为文化的薄弱而无法消减,使得其意识形态既非城市也非农村。这种价值观的建筑在城市建筑里也多有体现。抛弃本土的建筑形式,一定要用外国的,洋气的;抛弃乡土的材料,一定要用现代的,远离泥土的;就连绿化也如此,外地的苗木上档次,本土的便“土气”。恰恰就是这些最能体现地域特色的东西却被人们唾弃了。拜金主义、拜权主义、非农主义,三种意识交织在一起就出现了目前长安街两边的建筑形态,就出现了浦东,也出现了深圳这样的城市。建筑是一种文化,历史文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抢救性保护濒危文物及历史建筑,突出遗产资源活化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弘扬优秀文化、延续历史文脉、保护文化基因、彰显城市特色的建设理念,以城市特色文化为主线,依托重点历史资源空间载体,推进重点项目高品质建设,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历史文化保护和展示体系,彰显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强化城市格局风貌塑造,提高历史资源利用水平,打造具有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之都。 二、工作任务 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框架下,突出清文化、民国文化、抗战文化、工业文化四条主线,从文物修缮与发掘、历史建筑主体抢救性修缮、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提升、历史片区更新利用四个方面,完善规划、政策、工作、运营管理四个体系,建立“166+N”项目库。2019年至2021年共计实施88个文化项目。 (一)文物修缮与发掘41处(35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6项主动性考古发掘)。 2019年计划启动29处(28处文物修缮、1处考古发掘)。28处文物修缮包括北大营营房遗址、中共满洲省委纪念馆、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肇新窑业办公楼旧址、奉天咨议局旧址、同泽中学男校旧址、中山广场、张廷枢公馆旧址、锡伯族家庙、王明宇公馆旧址、辽滨塔、新民清真寺、法库吉祥寺、日俄奉天会战沙俄纪念碑、沈阳故宫太庙、沈阳故宫油饰彩画、沈阳故宫大政殿组群台明、清福陵、清昭陵、张学良旧居东围墙基础加固及墙体修缮、张学良旧居红楼群修缮、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旧址、叶茂台辽墓群、中东铁路建筑群——悦来栈旧址、于济川公馆附属建筑(3号楼)、奉天海关大楼旧址、盛京城址、东北工学院建筑群(机电馆);1处考古发掘为北崴遗址。 2020年计划启动8处(6处文物修缮、2处考古发掘)。6处文物修缮包括满铁奉天公所旧址、汉卿体育场、南满医学堂旧址、朝鲜银行奉天支店旧址、奉天商务总会旧址、康平天主堂;2处考古发掘包括康平张家窑林场辽墓群相关遗址、塔山山城。 2021年计划启动4处(1处文物修缮、3处考古发掘)。1处文物修缮为沈阳天主堂;3处考古发掘包括马鞍山遗址、腰高台遗址、叶茂台北山遗址。 (二)历史建筑主体抢救性修缮(25处)。 2019年计划修缮2处,启动6处前期工作。2处修缮历史建筑包括高压开关厂俱乐部、堂子街历史建筑;6处启动前期工作历史建筑包括帅府东巷1号建筑、肇新窑业厂区旧址(13栋)、肇新窑业公司职工住宅旧址、三陵衙门旧址、东基俱乐部、大亨铁工厂水塔及矿山办公楼。 2020年计划修缮10处,包括帅府东巷1号建筑、肇新窑业厂区旧址(13栋)、肇新窑业公司职工住宅旧址、三陵衙门旧址、东基俱乐部、大亨铁工厂水塔及矿山办公楼、中山大戏院旧址、奉西机场附设航空技术部野战航空修理厂、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俱乐部旧址、沈阳第二纺织厂建筑群。 2021年计划修缮13处,包括北二经街20-1号建筑、天津南街117号建筑、盛京施医院教工宿舍旧址、南七马路建筑、南宁南街90号建筑群、南座旧址及周边建筑群、皇姑屯英国工程司旧址、奉海站警署旧址、北三经街56号建筑群、中华路168号建筑群、工农路毛君屯巷建筑群、吉祥四路传统民居、皇姑屯火车站水塔。 (三)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提升(2处)。

一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现状及困境

第一章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现状及困境 一由南京“老城南历史保护事件”引发的思考 1 南京老城南历史保护事件起因(2006年) 2006年6月某日:南京城南某区政府召开“建设新城南”高层论坛,区政府有关领导向媒体透露“将投资40亿元打造新城南,改善近2万户居民居住环境”。6月29日《南京晨报》以“40亿元让城南‘大变脸’为题,以正面支持的态度报到了这一高层论坛”。 8月3日,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姚远在《南方周末》发表了《南京的“历史”关头》文章; 8月中旬:全国16位建筑、规划、文物、考古界的著名专家联名紧急呼吁保护南京老城南。 8月21日:《现代快报》用11个版面推出《老城南》特刊,指出“今天,一个猩红的“拆”字,将一笔抹去老城南五大片区这23条散发出古城气息的街巷,刹那间变成历史”。 8月30日:《新民周刊》推出封面报到《秦淮河,正在消失的历史》,文章在采访多位老居民的陈年往事和情感,并陈述了多位学者、专家的意见之后,指出“这些未经整合的民间的情感、智慧需求,是否与政府的决策走在同一条路上呢?” 9月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媒体广场”报到说:“城市改造一方面要保留文化,另一方面要改善人民环境。如何能够找到一个点,兼顾这两者?它是困扰着全世界有悠久文化的城市的通病,同样也困扰着南京”。 10月2号:《瞭望·新闻周刊》发表了题为《老南京最后的纠葛》的文章,记录了多名专家、市民和区政府等部门对老城南不同声音,分析了目前老城南历史保护现状的社会背景,如物权法、政府角色和公众参与等。 10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专家来信上作出重要的批示。随后一场包括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市民百姓在内的社会大讨论广泛展开,一时间老城南保护成为南京媒体的热点话题,成为南京城市规划建设、历史文物保护工作的聚焦点。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称保护规划)就其内容深度讲是总体规划阶段的规划,但对于重点保护的地区要再进行深化。 二、编制保护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历史文化名城应该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保护和延续古城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发扬城市的传统文化,保持规划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编制和落实; 2、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分析城市历史演变及性质、规模、现状特点,并根据历史文化遗存的性质、形态、分布等特点,因地制宜地确定保护原则和工作重点; 3、编制保护规划要从城市总体上采取规划措施,为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存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又要注意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使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 4、编制保护规划应当注意对城市传统文化内涵的发掘与继承,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5、编制保护规划应当突出保护重点,即: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其环境;对于具有传统风貌的商业、手工业、居住以及其他性质的街区,需要保护整体环境的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建筑集中连片的地区,或在城市发展史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近代建筑群等,要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予以重点保护。特别

要注意对濒临破坏的历史实物遗存的抢救和保护,不使继续破坏。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 三、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城市历史演变、建制沿革、城址兴废变迁; 2、城市现存地上地下文物古迹、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古树名木、革命纪念地、近代代表性建筑,以及有历史价值的水系、地貌遗迹等; 3、城市特有的传统文化、手工艺、传统产业及民俗精华等; 4、现存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环境遭受破坏威胁的状况。 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成果一般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 1、规划文本:表述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城市历史文化价值概述;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原则和保护工作重点; 3)城市整体层次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措施,包括古城功能的改善、用地布局的选择或调整、古城空间形态或视廊的保护等; 4)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各类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界线,保护和整治的措施要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word参考模板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1 总则 1.0.1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l.0.3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l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0.4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0.5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0.6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1.0.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用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0.8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申报建议。 1.0.9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0.10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历史文化名城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标准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标准一、定量评估

二、定性评估 (一)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4-1城市的地域历史环境市域中能代表本地历史文化特色的古村镇,有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自然景观,以及与古城有重要历史联系的区域环境要素。 4-2古城格局古城的选址特征,与周边山水自然环境关系延续的情况,古城的街巷肌理、传统格局、城墙城门,重要的公共建筑的遗存状况,古城在城市规划建设史中的典型性和影响力。 4-3历史风貌城市整体的风貌特色,及其对历史文化特色的体现;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的保护情况。 (二)城市历史文化特色与价值 5-1城市在历史上的地位作用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军事要地,或发生过重要的历史事件,或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5-2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本地文物古迹遗存具有相当的久远度与丰富性,或是在城市格局、建筑风貌、景观特色等方面具有较为典型或是独特的艺术表达,或是在城市的选址、建设、军事防卫、工程设施或工商业发展等方面体现了历史上重要的

技术工艺或科学理念。 5-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状态评估城市的空间布局、功能组织、产业经济等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产生的影响。新的发展是否保障了历史的延续性。 标准说明: (一)历史文化街区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公布。 (二)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是指在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之内划定的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 (三)历史建筑是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历史建筑以院落为单位计算数量。 (四)不得拆除建筑是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在历史文化街区内,能够反映或衬托街区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采用地方材料、地方工艺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包括仿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附表中的“2-2历史文化街区的完整性”是评估城市中全部历史文化街区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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