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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及监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职责,保证项目施工管理的科学、规范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新、改、扩建项目。

3、职责范围

3.1工程建设部对公司在建项目全面实施安全管理权限。

3.2安环节能部对公司在建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权限。

3.3在生产区域内的在建项目,由生产区域对口管理单位对其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权限。

3.4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施工实施全过程监理权限。

3.5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4、管理分工

4.1工程建设部是公司工程扩建、改造管理部门,对公司工程项目安全负责;

4.2工程建设部须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落实“三同时”;

4.3工程建设部及监理必须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制订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监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4.4工程建设部须做好新建项目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4.5工程建设部及监理负责组织对外包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发生事故后按规定进行处理;

4.6工程建设部安排工程承包项目的同时,必须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在合同或协议中必须设立安全条款,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义务,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考核措施内容;

5、管理规定

5.1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

5.1.1施工单位应设专职安全监察员,负责监查安全施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及公司“检修与施工安全管理标准”。

5.1.2各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直接全面责任。

5.1.3各施工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

5.1.4各施工单位应认真制定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核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反事故措施计划。项目开工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措施交底、签证、督促实施。

5.1.5各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和健全安全检查机构,保证三机安全监督网的监控作用。

5.1.6加强安全教育,由工程建设部组织施工单位的入厂安全教育,施工单位内部定期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安全教育要建立教育纪录。施工作业中做到持证上岗。5.1.7坚持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制度。尤其要督促施工班组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5.1.8积极参加由行业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和联合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1.9组织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积极提出防范措施以及督促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5.1.10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措施、用具、用品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管理、使用、操作制度。所用安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必须为生产许可企业的合格产品。

5.1.11各施工单位应负责深入开展反违章、反违纪活动,加重加大考核处罚力度,制定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5.1.12作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施工现场。

5.1.13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民工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台帐。

5.1.14严格班组安全管理,建立站班交底、签证制度。

5.1.15进场电动工器具及起重用工器具必须进行检测、检查确认可靠,进场的施工

机械须经过检验无损伤缺陷,上述三项都必须建立台帐,并根据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入帐。

5.1.16施工单位每月向建设单位报送本单位安全报表,内容应符合建设单位要求。

5.1.17施工单位每季须报本单位特殊工种明系表。(包括分包队伍中特殊工种人员)

5.1.18对于工程建设部或监理下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

期认真整改,否则将进行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仍未进行整改时将加倍处罚。

5.2现场施工机械、器具的安全管理

5.2.1各类施工机械(包括木工机械等)的防护装置、制动装置应齐全、有效并符合

有关标准的要求。在使用前应由使用人员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并作书面记录。

5.2.2 气焊使用的各类气瓶应配有瓶帽和防震圈。乙炔气瓶出口应有减压阀和阻火装置,氧气瓶出口减压装置齐全良好。氧气胶管与乙炔胶管应完好无损,接头应用钢管并可靠固定,耐压应符合GB2550-1981及GB2551-1981的规定。

5.2.3起重机具(各种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应定期按GB6067-1985的规定进行检查;

凡要进行接近其最高性能作业的应由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应做书面记录。电(手)动葫芦、滑车、钢丝绳、千斤顶、索具、等应无损伤、腐蚀,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检查应由操作人员进行并有书面确认。

5.2.4电气绝缘工具应定期进行耐压实验并有书面记录,在使用前应由使用人员进行

外观检查。

5.2.5登高用具应符合GB7095—1986 移动式木直梯安全标准、移动式木折梯安全标准、移动式轻金属折梯安全标准的规定,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有书面的确认。5.2.6电焊机配件应齐全有效。电焊钳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接地线不准有不良接头。

5.2.7 高危施工项目,有爆炸及中毒等恶性事故可能发生时,施工现场应配备车辆以作紧急救护用,消防车应处于警备状态。卫生部门应准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械并应有医护人员值班。

5.3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5.3.1电器作业

5.3.1.1电气施工必须办理相应电气工作票。

5.3.1.2防爆电器的施工、安装应指定专人负责。

5.3.1.3不准带电施工,电气系统施工应在上一级控制开关把手上悬挂“有人工作,

禁止和闸”警示牌。

5.3.2拆除作业

5.3.2.1在拆除作业前应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拆除方案和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

5.3.2.2拆除作业应指定专人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5.3.2.3若采用爆破作业时应严格按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进行。

5.3.2.4在脚手架、跳板、平台上作业时,不准多人聚集。

5.3.2.5 拆除下来的材料不准堆积在平台、楼板、脚手架和跳板上,不准在现场堆积,必须在本工作日内及时分类清理、运出。

5.3.2.6 在有毒有害的装置区进行设备和管道拆除之前,必须对设备和管道内的残存物料作进一步的检查,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在现场应准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及其他防护用品以备急用。

5.3.2.7 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部分设备的拆除作业时,不能停水、气、电、汽的设备和管道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

5.3.3动火作业

5.3.3.1 在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3.3.2 动火作业人员在接到动火许可证后要认真核对各项内容,如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有权拒绝作业。

5.3.3.3 在生产设备或生产使用过的设备上或内部动火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分析报告单必须经过校对和审核后方可发出。取样与动火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作业间隔超过30分钟应重新分析。

5.3.3.4 在动火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必须清除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5.3.3.5.动火作业现场应准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5.3.4进入容器设备作业

5.3.4.1 生产设备内作业(包括在槽、塔、罐、槽车、釜、地下贮池、炉膛、沟道、管道等有缺氧及有毒危险的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3.4.2 生产区域内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容器进行安全隔绝、清洗并置换干净。在作业前30分钟内进行取样分析,设备内的氧含量应为18—22%,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工业卫生标准的要求,方准进行作业。

5.3.4.3 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应采取通风、安全电压照明等安全措施。严禁使用氧气进行通风换气。

5.3.4.4 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须坚守岗位并与容器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5.3.4.5 大型容器设备内作业应搭设架台,并配备救护用具。

5.3.4.6 在容器设备内动火、登高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安全措施。

5.3.4.7 施工完毕后,必须由两组以上人员清查工具及废料,以防遗留在容器设备内部。

5.3.5高处作业

5.3.5.1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作业的分级及分类执行国家标准。5.3.5.2 离地面2m以上,或虽在2m以下但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或附近有可致伤因素均应按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5.3.5.3 高处作业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3.5.4 在高处有坠落危险的地方(如预留口、吊装口等)应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并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警告红灯。

在高处石棉瓦或薄板上作业应铺设牢固、防滑的脚手板。

六级以上强风、暴雨、雷电或能见度较低影响作业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5.3.6起重吊装作业

5.3.

6.1 起重吊装重20吨以上,或20吨以下的形状复杂、钢度小、细长比大、精密、贵重的设备或构件及施工条件复杂的作业,必须编制起重吊装方案,经施工负责人和所在单位安全部门、人员审查,所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准施工。

5.3.

6.2设备重量大于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1/2或大于20吨时,在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试吊高度一般为0.2M左右,并进行安全可靠性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正式作业。

5.3.

6.3严禁利用管道、树木、电杆或机电设备作吊装锚点,如利用建筑物的构件或预埋的吊钩进行起重吊装时,必须经土建技术人员进行核算、确认牢固可靠,才能挂、接。

5.3.

6.4禁止任何人在起吊物件上,起吊时禁止人员在起重物及起重臂下通行。必要时设专人监视。

5.3.

6.5露天起重作业,遇有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

5.3.7动土作业

5.3.7.1施工过程中需要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动土。在生产区、地下管道附近作业或坡度大于60℃等危险性较大的动土作业应制定动土作业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5.3.7.2动土作业遇有地下情况不明时,应停止作业,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处理。挖土机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时,距离建筑物基石、墙柱至少2m以上。

5.3.7.3开挖没有边坡的深沟、坑、渠等必须装设牢固的支撑。开挖前应排除地面水。开挖深度低于地下水位时,应采取降水位措施。

5.3.7.4开挖沟、渠、坑等周围要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5.3.7.5在坑、沟内动土作业应注意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保持通风良好,并配备一定的防护器具,如遇有毒气体,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

5.4、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5.4.1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工程建设部组织编制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所规定的用地范围,绘制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随同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建设部,经批准后实施。

5.4.2施工单位不得在其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建筑和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施工道路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的施工场地不得随便开路口。

5.4.3施工场地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工程建设部有权统筹安排,重新调配使用。

5.4.4各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防火、管理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排、乱放。

5.4.5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等,必须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及临时措施,经工程建设部批准后执行。临时措施必须在施工前完成、要有警告标志杆、夜间设红灯警示。当事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以恢复。

5.4.6各类履带式机械、重型压路机械及超重件运输机械进厂路线,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指定的路线通行,否则对道路及地下设施造成的破坏由当事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并由责任单位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4.7按土方平衡原则安排施工单位在厂区内取土和弃土,统一由恒升集团负责调配,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取土或弃土,更不得以商品转卖其他单位。不得乱堆弃土,堵塞道路及排水系统。

5.4.8施工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已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其所建临时建筑和各项设施应在两个月内拆除或由工程建设部进行调配。

5.4.9原则上不得在地下管线设施上建设临建,确因施工需要,则必须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并经工程建设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5.4.10现场施工用的氧气、乙炔瓶要固定,乙炔瓶不能卧放,并有回火防止器,夏天有遮阳防晒措施。

5.4.11现场车辆应限速15公里/小时,装载文明,散落的砂土等杂物有专人清理。

5.4.12施工道路管理,厂外道路由工程建设部负责修建、维护和管理。各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内的道路由各施工单位自行修建、维护和管理。

5.5对监理单位的监管

5.5.1职责

5.5.1.1工程建设部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对监理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5.5.1.2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国家化工部

的有关规定、标准及委托合同和监理规划,行使监理权利、履行监理义务,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工作接受工程建设部的监督管理。

5.5.2管理内容与要求

5.5.2.1监理人员资质与素质要求

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持国家颁发的HSE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5.2.2监理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发生经营关系,不得从事超越监理合同规定权限外的活动。5.5.2.3建设单位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有权要求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同时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5.5.2.4项目监理部进入现场后,应在一月内编制HSE监理规划及编制监理细则,及时向工程建设部及各参建单位进行汇报和交底。

5.5.2.5监理应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实施旁站监督,做好旁站记录。

5.5.2.6建设工程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监理人员必须在场监督。

5.5.2.7监理应及时制止施工单位可能造成严重安全问题的任何违反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行为。

5.5.2.8对监理单位的监管依据?工程建设部监理管理制度GCJS2009-18?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现场围挡: 1.1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彩钢板围挡连续设置,颜色为蓝色,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 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要求上线平直,连接紧密,固定牢固、美化彩化。不得使用破损,污染、锈蚀的彩钢板,围挡下方砌砖,要求五皮砖以上,并且抹水泥砂浆涂刷铁红色。围挡上部喷涂“荣盛”图标,并每隔6米印有“荣盛建设”字样,字体选用黑体,颜色为白色,要做到布置均称,美观大方,板面整洁。 1.2工程地点位于市区主干道及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围挡必须进行美化、亮化,沿围挡上沿设置串灯,造型灯等,保证夜间亮化效果,并且在围挡上每隔10米设置印有“荣盛”图标及“荣盛建设”字样的彩旗进行美化,以提高企业外在形象。 1.3围挡外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绿化。根据临街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大门口两侧布置绿化,并由专人进行管理,保证绿化效果。 2.封闭管理: 2.1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大门。门柱断面尺寸宽0.8米,厚0.6米,门头断面尺寸高度1.2米,厚0.6米。门头伸出门柱尺寸为1米,门头和门柱做0.05米的篮边,门柱最下边为0.3米的灰色带,大门净高5米,门扇要用钢管焊制,用铁板封闭,采用对开式。门扇高2米,宽6米,上下各为30厘米的白色带,门扇中间为蓝色底色,书写“荣盛建设”字体魏碑体,颜色为白色。门头正面书写我公司名称及承建工程名称,门头左侧上方为荣盛建设公司标志,门头背面书写“诚信、谦和、认真、苦干、拼搏、创新”门柱正面左侧书写“抓管理保安全”、右侧书写“树形象铸品牌”,门柱背面左侧书写“创安全最佳信誉”、右侧书写“建精品优质工程”。门头要设置探灯,保证夜间亮化,门头上插设彩旗。门头与门柱字体选用黑体,要求白底红字,摆布均称,美观大方。(见附图 2.2施工现场大门口处设置“九牌、三图、一栏”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安全检查制度 ①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对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视,各作业班组每天自检。 ②安全检查要有具体的检查内容和对象,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有检查记录及结果。 ③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记录,对重大问题及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④对安全检查的评定结果,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要签字,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检查人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销案。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业,对于随时会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务必停工整改。 ③坚持逐日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规章制 度的执行情况。

⑥认真检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使用和保管情况。 ⑦做好季节性与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⑧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收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及时回执。 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资料台帐。 B、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工程开工前,对工人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②各工序、单项工程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工程师进行,严禁安全工程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必须有书面文字材料,口述时应表达清楚,书面形式应文字清晰,记录好交底时间、地点,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专业施工工程师、生产班组、安全工程师各执一份。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

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罚款100元/人。 (三)指挥部各部门和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准备好汇报内容、严格落实会议要求。 (四)项目办公室要及时起草、下发会议纪要。 第三章经济签证管理 第五条经济签证是指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合同之外发生的工程量需办理的签证。土建、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结算。凡是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得再另行办理经济签证。 第六条经济签证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也是指挥部各管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的凭证。施工过程中,凡是有需要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各有关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规定办理签证手续,不办理签证手续一律不能纳入工程结算。 第七条经济签证手续必须在该项工程施工之前或施工同时办理,不得在工程完成之后补办。 第八条指挥部各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对经济签证必须严格认真,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如果出现问题,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及其领导部门责任。 第九条经济签证条件 (一)在施工图设计范围外或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二)在施工合同规定以外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返工或重复施工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四)由于设备加工、制造方面出现设备本体缺陷,造成土建、安装需要修理、返工、改造等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五)为满足生产需要,甲方在施工图和合同之外增加的项目而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第十条经济签证手续 (一)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首先由主管部门填写《经济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提报工程预(估)算,经有关部门会签,报指挥部领导批准后施工。施工完成后,由工程监理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签字后交财务、

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 目的 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基建工程项目质量,有效控制投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及维修管理。 3 定义 项目筹建小组是指公司为特殊工程项目设立的专门管理机构。 4 职责 项目管理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及维修的计划审核、各类手续的办理、过程监督、预决算、产权证书办理等工作。 物资采购部负责工程项目的供方确定、招投标管理工作。 项目筹建小组负责工程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协调政府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公共关系;组织工程设计、提交设计方案;提出招标计划、进行供方调查、起草招标文件、组织项目招投标、合同起草与管理;现场工程量签证、工程质量监督;协调工程进度;办理项目竣工的移交手续;提出资金申请,报项目管理部审核;跟踪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等。

项目使用单位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维修计划及方案的上报,并参与项目建设、维修及决算审核全过程。 5 内容 需求单位填写《工程报建申请审批表》,具体审核流程见附录A。基建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投标及合同的管理,依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基建工程土地征用及开工相关手续由项目管理部牵头办理。 基建工程项目应设立工程现场代表,负责工程量记录、审核签证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分项工程专业特点,由项目管理部派出、聘请专业人员或指定建设维修项目的分子公司人员担任现场代表。 工程签证的管理 5.3.1工程签证范围 5.3.1.1 由于设计变更等建设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返工或成品、半成品的报废损失。 5.3.1.2 与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如沟槽隐蔽)及无法在图纸上标注材料用量的。 5.3.1.3 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且在竣工图上无法表述的施工项目(如零星点工)。 5.3.1.4 与计算工程造价有关的施工方案中规定的施工措施项目。 5.3.1.5 建设方、监理单位认为其它需要签证的项目。 5.3.2 涉及工程签证的项目,特别是沟槽等隐蔽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建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精编版)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总则 为加强公司对各工程项目生产安全状态进行有效控制, 减少或消除不安全行为和状态, 有效控制事故的根源确保产品实现过程的安全生产, 实现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目标, 特制定本办法。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 2.1.1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1.2组织贯彻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 保障全体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2.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1.4领导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2.公司副总经理 2.2.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除对总经理负责外, 并对分管安全业务范围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2.2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2.2.3负责组织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范和标准。 2.2.4组织公司的安全大检查, 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 2.2.5组织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3总工程师 2.3.1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3.2负责审批公司工程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技术。 2.3.3参与公司检查, 对施工中产生的安全问题及隐患提出解决的方案, 并督促其整改。 2.4工程管理部 2.4.1对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4.2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年度计划, 操作规程, 并督促各部门项目部实施。 2.4.3参加审查安全施工计划和安全技术方案, 并督促项目部按计划或方案实施。 2.4.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知识培训,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复审工作”。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83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范安全合署办公、标准化工地建设、安全考评、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技术措施费等管理环节,明确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业务流程及职责分工,控制施工安全事故风险,制订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项目。 3 定义 3.1 安全合署办公(检查)体系:合署办公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由于工作性质相近或联系密切,因而组成联合机构进行工作。它是集探索职能有机统

一、精简效能、规范运转的机构管理模式。“合署”不是合并。 3.2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简称安措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 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安全生产投入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是事前投入的资金,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3.3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指企业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义将本企业资金专户存储,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事后用途的资金,用于处理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支出和事故善后处理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精诚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 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第二部分: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具体费用根据分包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总包单位应在施工过

公司工程施工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公司管理办法细则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工程项目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使公司在激烈的市政工程施工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经充分研究制定本管理办法(草案)。 一、总则 1、公司在进行项目施工管理时,实行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责任主体和核心的责任制。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公司法人代表在工程项目上的授权代理人。 2、公司的组织结构按项目管理分为两个层次:即公司管理层、项目管理层(项目经理部)。 3、公司在项目管理上建立的组织机构是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承担项目实施的管理任务,严格按公司与业主的合同要求、本管理办法及内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实现全面责任。项目经理部每月按时参加公司的工程施工协调会及业主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 4、项目经理部是由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和职能部门支持下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的责任期为工程开工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工程造价审计结束为止。 5、公司管理层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公司招标部、工程预算部、材料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部室按各自职责对工程项目行使管理权利,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等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必须接受公司管理层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管理。 6、公司管理层应充分树立服务于工程项目施工的宗旨,加强计划管理,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调控,及时发现、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7、公司各管理部室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施工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确保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8、工程项目进场施工前,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9、项目经理部每月25日向公司工程科上报:①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及下月施工计划;②材料报表、材料计划;③机械使用情况报表和下月机械使用计划;④每月资金使用计划等。 10、项目经理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以强化管理、注重信誉、保证质量、安全施工、降低成本为主线,对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 二、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1、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和灵魂。必须具备以下素质: ①具有在本公司注册的、符合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市政工程专业的“建造师”等证书。 ②具有工程施工管理的能力,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知识、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 ③具有多年相应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经验、协调能力和相关业绩; 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服从公司的管理。 2、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确定:公司领导层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每个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综合考虑工程项目情况及其它各方面的因素,在工程项目投标前确定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人选。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供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2( 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3( 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4(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管理处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管理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公路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管理处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并在8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事故快报》。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及措施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及措施 本工程为进一步认真学习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努力做到群防群治、条块结合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 门,做好自己的事,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生产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做到工地安全,工人安心、生产顺利、施工文明,提高施工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积极推动建筑工地综合治理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1)、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领导重视。要搞好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由公司经理任组长,主管 负责人任副组长,职能部门主要从事综合治理,防汛防治,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为组员, 从此确立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责任,促进综合治理工作形成合力,整体联动,开展协调 运转。 健全层层管理网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与项目部层层成立综治 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项目部专门配备专职治安员,班组设兼职治安员, 使综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加强治安工作力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

程,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领域。 每个项目部都应确定治安负责人,施工工地与当地公安等部门联系,签订治安承包责任 书,借鉴地方力量,建立治安联防关系,警民推手负责工地所辖范围内的综合治理工作。 (2)、抓综治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按总公司制订的“综合治理管理制度”,“综合治理工作达标考核细则”,"98综合考评基数分,计划分,指标奖罚措施我们将与经济利益挂钩”,以达到工作目标管理,有章可循。 积极参与“两个”文明建设活动,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细化考核机制。 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领导综治管理到位责任制,层层完善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维,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与作业班组签订施工生产合同的同时签订治安防火安全责任书,明确作业班组治安责任人,建立治保组织网络,实行一支队伍一本档。 建立施工现场治保小组,积极参与调解治安纠纷和职工的疑难问题。 在生产性用工需要招工中,坚持人员登记,三证齐全,履行“上岗协议书”签约手续,严禁乱拉队伍,私招滥用社

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 目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工程项目取得最佳的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使公司在激烈 的市政工程施工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国家相关 规范要求,经充分研究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公司在进行项目施工管理时,实行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责任主体和核心的责任制。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公司法人代表在工程项 目上的授权代理人。 2、公司的组织结构按项目管理分为两个层次:即公司管理层、项目管理层(项目经理部)。 3、公司在项目管理上建立的组织机构是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承担项目实施的管理任务,严格按公司与业主的合同要求、本管理办法及内部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实现全面责任。项目经理部每月按时 参加公司的工程施工协调会及业主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 4、项目经理部是由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和职能科室支持下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组织 机构,项目经理部的责任期为工程开工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工程造价审计结 束为止。 5、公司管理层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公司经营科、工程科、安全科、材料科、财务科、综合科等科室按各自职责对工程项目行使管理权 利,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等进 行管理,项目经理部必须接受公司管理层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管理。 6、公司管理层应充分树立服务于工程项目施工的宗旨,加强计划管理, 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调控,及时发现、解决工程施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建设部 文号:建市〔2004〕200号 发文日期:2004年11月16日 施行日期:2004年12月01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现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企业资质]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执业资格]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第五条[服务范围]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六条[服务内容]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 (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委托方式] 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 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 第八条[联合投标] 两个及以上项目管理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业主方签定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确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要责任方,项目经理由主要责任方选派。 第九条[合作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版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0年5月修订)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行政法规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部门规章以及《一标准、四规范、一规程》和各类规范性文件;规范施工管理活动,实现公司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办理管理移交手续、组织施工策划 工程项目中标后,工程项目开工前,经营管理部门与工程管理部门办理工程管理交接手续,移交相关工程资料。 基层单位工程处,根据接收的相关工程资料,对工程项目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交底。由工程项目部进行施工组织策划﹙包括:开工准备措施,组建项目管理班子,组织落实分包队伍等﹚。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督过程控制。 二、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申报 1、工程项目部、基层单位根据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设计图纸等资料和创建目标,编写相应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资料﹙详见安全申报资料目录,附表1﹚,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2、安全申报资料中的“申报资料﹙一﹚”共8项由项目部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二﹚”由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编写并经分公司﹙基层单位下属﹚主任工程师审查确认,基层单位总工审核,经集团总师办审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三﹚”按上述“申报资料﹙二﹚”的编写、审查审核、审批和监理批准程序执行;所有申报资料、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在工程开工之日起15天内完成编审流程。 3、所有安全申报﹙备案﹚资料由工程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及时报送安全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和基层单位备案;基层单位将所属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和质量监督备案登记表、施工许可证、基层单位或分公司与项目部每年﹙含工程开工时﹚签订的《四项责任书》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资料汇总后于当月25日前报送公司工程部备案。 4、工程项目部将安全申报﹙备案﹚资料报送集团总师办审核时,必须同时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整改单》(附表2)和由相关责任人﹙本人﹚签证的:《申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资料专项方案会签表》(附表3)、《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开工项目情况一览表》(附表4加盖基层单位章﹚送达公司工程部备案。 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程序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含应急预案﹚编制 1.1 各类方案的编写必须结合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难点、施工作业环境、施工工艺等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1.2 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辩识,经评价后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在施工过程中定期、不定期﹙当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采用四新技术等情况前﹚进行危险源辩识、评价并及时调整清单,严格实行动态管理,重大危险源是编写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的依据。 1.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为项目技术负责人(高、大、难等特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 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篇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 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 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 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 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 有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 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方案, 技术交底要详细, 验收手续要齐全, 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 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 司机、信号工必须 持证上岗, 严禁违章作业, 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 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 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 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 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 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 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 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 保卫组织结构, 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 治安岗位责任制。 2.现场设警卫室, 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 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吸烟请到吸烟处,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 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 持有用火审批手续, 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细则

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提高企业对人力资源控制和配备的有效性,通过科学考核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激发员工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项目及各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主要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土建工程师、技术管理人员。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工程项目人员考核: 1、入职未满半年者。 2、停薪留职及复职未满半年者。 3、曾受留职察看处分者。 4、中途离职者。 5、受集团公司监察部门通报批评并年度累计达3次及以上者。 6、其他不适合参与项目管理的。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要求考核者对所有考核对象一视同仁、对事不对人。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建立科学的考核要素体系与考核标准。第四条坚持全方位考核的原则。采取定期考核、不定期巡查的多层次考核方法。 第五条坚持责、权、利三者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坚持实行考核定期化、制度化的原则。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条考核目的: 1、员工转岗、培训、晋升、调薪的重要依据。 2、鞭策后进、激励先进; 3、增强员工沟通、强化团队精神和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4、确定项目管理人员领取工地补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考核领导机构 第八条公司成立工程管理人员工地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管理人员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公司董事长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监事长、分管人力资源副总任副组长,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任考核办公室主任,市重点项目由集团公司审计部牵头考核。小组成员由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财务部部长组成,考核组成员工作经费按6000元/年的标准保障。各子公司的重点项目由子公司于当年年初提交审计部备案,考核由子公司参照本办法出台细则后执行。 第六章考核方法第九条考核为季度考核及年底综合评分相结合的方式。1、对工程管理人员当季度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份的1日至5日,遇节假日顺延。2、年度考核得分=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3、绩效考核指标详见附表 第十条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牵头的考核按相关办法执行。第七章考核内容第十一条项目管理人员按“主管领导+现场管理人员”机制实行,人员名单经集团公司研究并正式下文后,原则不予更改。各子公司对工程项目派驻的人员按“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机制实行,须派驻人员的项目必须在年初集团确定推动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项目经理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提高管理水平,维护施工管理秩序,推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3.编制依据 3.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 3.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 50870) 3.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 3.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 188) 3.5《建筑施工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50) 3.6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016版) 4.术语和定义 4.1文明施工: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和人员健康安全的施工活动。 4.2绿色施工:是指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的建筑施工活动。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合理,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 5.职责 项目经理部负责全面贯彻本《制度》要求,并负责组织实施;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所需资金的投入,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对存在问题实现闭环管理,持续改进;向施工人员提供确保施工安全的合格的和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倡导绿色施工,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6.工作程序 6.1基本要求 6.1.1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应划分明确,责任应落实,应规范组织开展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方案应包括围挡、临时设施、场容场貌、食品卫生、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 页脚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教育培训 1.凡属进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芳烃厂HSE科和工程公司 质安处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进厂胸卡后再到项目部安监部接受安全教育,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⑴参加培训人员需提前2天报到项目部安监部,由安监部负责与芳烃厂HSE 科和工程公司质安处预约培训时间。 ⑵人员上必须注清楚姓名、性别、身份证、工种及单位名称。 ⑶报名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有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探伤工等特殊工种,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2份。 ⑷培训时不准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若所缺人数超过各家所报人数的20%,缺1人罚款50元。 ⑸所有入场人员年龄必须控制在18岁-55岁之间。 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需交纳20元制卡费。 3.项目部安监部教育容为: ⑴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定和《扬子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⑵扬子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扬子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⑶承建装置改造检修的施工特点及业主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⑷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一般防毒知识等。 ⑸典型事故案例。 ⑹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法等。 ⑺化系统的“防火、防爆十大禁令”、“人身安全十大禁令”和“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二、现场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胸卡,并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和调换使用。 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劳保着装,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帽带必须扣紧,穿劳保皮鞋,禁穿短袖衣服,更不允穿凉(拖)鞋、背心或光膀子进入施工现场。 3.各施工班组要开好班前会,班长要做到“三交一清”并做好施工记录,施工记录缺一天罚班长10元;施工单位要开好一安全例会,安监部进行检查,不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罚负责人50元。 4.工作时应思想集中,禁打闹、开玩笑,班前、班中禁饮酒,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准从事施工作业,若有违者每项罚款100元。 5.距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即为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而且要做到高挂低用,不得以绳或其他物品代替安全带,若有违者罚款50元。 6.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铁掌或易滑的鞋,禁走单梁、上下投掷材料和工具,必须由绳索吊运,若有违者罚款100元。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及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及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590-47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及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一般规定 1、设备管理规定 按照《三门峡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在市行政区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和龙门架、外用电台等施工升降机必须具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注册编号。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按照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厂家及产品型号,定期发布设备使用电机名录及设备淘汰名录,使用单位应依照名录选择生产厂家和选用相应型号设备。 2、安装拆卸管理规定 ①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必须由取得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装拆资质证书,并在沈阳市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登记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外埠装拆施工企业必须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登记。 ②安装拆卸前必须到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改制登记手续,提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书》、《三门峡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技术档案》装拆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装拆施工合同、装拆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等原件等材料,经审查合格准许施工。安装施工完毕应立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经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持检测合格报告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办理准用证方可使用。准用标志应固定在设备本体醒目位置。 3、从业人员 从事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安装拆卸的指挥、作业人员及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岗位教育培训,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作业。 (二)进场报验 1、设备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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