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处罚制度
处罚分为警告、留用察看、开除三种。
1、警告
对有下列行为但不足以辞退的员工分别给予警告处分:
(1)违反劳动纪律,月计迟到、早退在4次以上,年计20次以上的;月计旷工在2次以上,累计5-15天的;一年内出现2次
无病请病假的;无理取闹、吵架、打架、消极怠工、弄虚作假等
影响生产、工作、经营和社会秩序较严重的;
(2)不听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玩忽职守,违章指挥或
违章作业、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荣誉损失,使他人生命遭受危害或经济财产遭受1XXX元以上
损失的;
(3)工作不负责任,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经常达不到标准要求,完不成任务,经常浪费原材料、能源,损坏工具设备,对公
司管理造成较大影响或对公司信誉和经济造成较大损失的;
(4)不讲信用,不执行规定,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恶意串通,骗取公司或他人利益,使公司或本部门经营管理、声誉、经济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较大损失、损害的;
(5)犯有其他在公司或社会上影响较大错误的。
(6)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
员工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所在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写出处
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研究决定后,给予警告处分,处分记入公司
档案,同时根据影响轻重和经济损失大小给予XXX元以上经济罚款。
2、留用察看
对有下列行为但不足以开除的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半年至二年
的处分:
(1)对受警告处分二次以上(包括二次);
(2)聚众打架或打架过程中首先动手打人或引起事端或用凶
器类器具打人,情节较严重的;
(3)故意破坏生产、工作秩序,侵害或损坏公司财物等,情
节严重的;
(4)贪污、受贿、赌博、诱导或逼迫下属或他人代交罚款等,任何一项价值在XXX元以下第一次的;
(5)利用职权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职工进行
包庇的人员;
(6)对领导的批评处理进行打击报复的;
(7)阻碍公司重要工作、活动顺利进行的;
(8)其它违法乱纪情节重于警告处分,但不够开除条件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写出留
用察看的处理报告报公司总经理研究批准后,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批准的留用察看处分报告送档案室和人力资源科各一份。由档案
管理员给予记入公司档案。对被处以留用察看者首先给予1XXX元以上经济罚款,而后在留用察看期间,财务每月扣发本人实发工资的20。被留用察看人员于每月1号到人力资源科书面汇报上一月的工作表现情况。经人力资源科调查了解,对察看期间表现不好者,随时通知所在部门办理开除手续;对察看期间表现好的,期满后由当事人写出书面“解除留用察看报告”一式三份,报人力资源科长签名确认后,逐级审批至公司总经理。审批手续齐全的报告,由当事人送人力资源科、档案室、部门经理各一份。
3、开除
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立即开除:
(1)对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不好的,留用察看期满后再次出现类似现象的;
(2)事实证明对公司离心离德的;
(3)道德败坏,以恶言秽语侮辱、报复、恐吓管理人员或其它员工或抵毁公司的。
(4)嫖娼、吸毒的;
(5)提供赌具、赌所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
(6)对贪污、受贿、赌博、诱导或逼迫下属或他人代交罚款的,任何一项财物价值在XXX元以上或次数在二次(包括二次)以上的予以开除;
(7)对偷盗、窝藏、截留公司或他人财物,私吞或私分公司财物者,敲诈勒索钱物、冒支工资者,无论价值大小,一次性给予开除。
(8)其它制度有明确规定的,或其它严重违法乱纪毋需留用查看的。对符合以上开除条件的职工,由直接领导(指直接分管的管理、辅助人员)一式两份写出书面“开除报告”(报告须写明开除的事实理由),逐级审批至公司总经理。对批准开除者,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每人罚款20__元,由直接领导按规定时间通知被开除的员工,同时持一份审批手续齐全的“开除报告”到人力资源科换取《员工脱离公司审批表》,并负责带领脱离公司的员工在最短的时间内按表中要求逐项审批、填写、办理财物退还及结帐手续。如当事人在受到处罚后3日内不能进行结帐的,由人力资源科原则当日最迟次日以挂号信的形式寄给被开除者,信中要标明:“自寄信之日起限期20日内来公司,由人力资源科按照处理决定予以安排办理结帐手续。逾期人力资源科将按照处理决定通知财务科,由财务科将应扣罚款额收归公益金或福利基金帐户,余款列应付款帐户”。
4、处罚说明
对受到警告处分,留用察看期满的员工,满XXX个月以后在评奖等方面与其他员工同样对待。
公司惩罚制度 为严明劳动纪律,树立企业形象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1.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串岗、脱岗、睡觉、 吃零食或网上游戏、购物,)根据情节乐捐200-2000元不等。 2.不按规定穿工装或穿拖鞋,赤膊上岗每次乐捐100元。 3.上班时间未佩戴工牌者乐捐50元。 4. 严禁酒后上岗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扣除半月工资。三次以上或酗酒闹事者直接开除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4.恶意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5.迟到10分钟以内乐捐20元,半小时以内50元,1小时 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扣除工资100元 6.请假一天扣除工资100元。 7.旷工一天扣除工资200元第二次直接辞退。 8.每月累计三次未打卡的无全勤奖。 9.严禁向客户索要红包及其他物品,发现一次乐捐500元, 发现第二次予以辞退 10.两个团队轮流值日,每周轮换,打扫不及时或没有打扫干 净警告三次以上团队罚值日一周。 11.严禁在公司禁烟处吸烟,发现一次予以警告,乐捐50 元发现两次,警告并乐捐100元,三次以上除名
12.打架斗殴、消极怠工等影响生产、工作、经营和公 司秩序的,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留用察看、辞退处分。 13.不听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玩忽职守或违章作 业,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荣誉损失,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直至辞退! 14.不讲信用,不执行规定,弄虚作假,恶意串通骗 取公司或个人利益,对公司离心离德的予以辞退! 犯有其它在公司或社会上影响较大的错误,视其情节给警告留用察看或辞退处分。公司员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给予警告罚款处分的,由所在部门经理写出书面报告,由行管部备案,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给予留用察看、除名处分的,由所部门经理写出书面报告,由行管部调查了解确认后,报告经理研究批准 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员工,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泰安市睿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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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 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纪律处罚政策和管理程序,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创造一个高效、公平的工作环境,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运行,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处罚种类 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类。 (一)行政处罚包括: 1.口头警告; 2.通报批评; 3.辞退。 (二)经济处罚包括: 1.扣款; 2.降薪。 第二章过失行为 使员工过失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将员工过失行为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及特别严重过失等四类。 (一)轻微过失 1、工作期间员工未经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 处罚:迟到(60分钟内)每次扣款30元,迟到(60分钟以上)按照矿工
半天/全天处理,早退和私自外出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30元; 2、下班后未关办公室门窗或室内电器; 处罚:前3次犯错口头警告,4次及4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3、开会无故迟到、未经请假缺席; 处罚:无故迟到每次罚款10元,无故缺席每次罚款30元; 4、在办公区域抽烟;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5、最后离开时未随手关门,但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6、在公司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破坏环境卫生;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7、员工因个人原因拖延报销、借款,未按公司规定时间及时清帐,影响公司财务入账; 处罚:前3次犯错口头警告,4次及4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30元; 8、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按公司规定时间及时提交工作月报、工作年报; 处罚:前3次犯错口头警告,4次及4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30元;
用人单位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 规定罚款权 作者:吕炎焱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往往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的规定,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那么,用人单位的这种罚款的行为是否合法?用人单位能否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是否拥有对员工罚款的权利?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罚款只能由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用人单位无权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罚款,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剥夺公民的财产权。因此,罚款属于财产罚的范畴。依照《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各用人单位无权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除非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其次,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废止,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 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共七项)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一)……(七)”。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也是参照了这两条规定在其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这种做法被法律理论和实践所接受。然而,国务院 2008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6号)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代替,《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也就是说,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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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种类:警告 处罚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处罚依据:劳动法第九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3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职业处罚类别:罚款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 处罚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 5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录用登记记录或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八条 6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山西省职工劳动权 益保障条例第三十四条 7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山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 条;山西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三十四条 8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山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山西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三十四条 9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处罚种类:罚款处罚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3条;山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27条10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3条;山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27条11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者
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与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与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她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她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她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与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就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 损失:
关于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处罚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于50—200元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1.随意打听他人工资收入情况和泄漏自己薪资情况的; 2.在公司范围内向同事鼓吹任何政治理论或对公司进行诽谤性演说; 3.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的; 4.对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抵触情绪造成不良影响的; 5.无工作需要,喝酒或醉酒上班的; 6.工作消极,有抵触情绪,延误工作的; 7.工作期间借外勤为名,外出办私事的; 8.占有公司少量财务,尚不构成侵占的; 9.因疏忽大意,致使公司财务遭受损失或丢失,损失不大的; 10.向他人透露财务管理机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11.出言不逊,打骂他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对下属人员散布谣言、攻击他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制止的; 13.职务变动拒不交接工作,对合理安排的工作进行推托或不服从的; 14.有意挑拨上下级关系和同事关系的; 15.辱骂上司及同事的,或有其他不利于团结的行为的; 16.在上班期间串岗、离岗、玩手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于100-500元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2.上班期间发现睡觉。 3.指令他人违反安全规定或违规冒险作业的; 4.恶意中伤他人或散布谣言、诽谤、诋毁他人的; 5.过失引起火灾或未按规定锁门,致使公司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6.主管人员管理不严,致使下属骗取公司财务,或携款逃走的; 7.擅自复印公司机密文件或让他人随意翻看机密文件的; 8.文件、票据审批人员对文件、票据审批不严,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9.丢失公司重要涉密文件、资料,并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 10.向他人探听或偷窥公司机密文件; 11.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挪用、侵吞公司款额2000以下的;
小公司奖惩制度细则 小公司奖惩制度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目的: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和谐稳定。 第三条原则:对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处理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以批评教育为主、以经济处罚为辅。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处理方式、权限和程序 第五条处理方式分为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可同时使用。 1、纪律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记过、留厂察看(留厂察看期限为一年,留厂察看期间停发一切奖金,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按所在岗位确定工资标准)、辞退(指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同)。 2、经济处罚分为:扣发奖金、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条处理权限 1、公司属各基层单位有权在本单位范围内作出通报批评、扣发三个月以内奖金的处理决定; 2、公司有权在公司范围内作出通报批评及其他所有处分权。 第七条处理程序 一、基层单位处理程序 1、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做出处理决定;
2、征求同级工会意见; 3、在基层单位张贴或职工大会上公布处理决定; 4、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公司处理程序 1、基层单位提供员工违章违纪书面事实材料,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 3、经理办公会研究后做出决定; 4、处理意见应征求公司工会意见; 5、形成书面文件下发处理决定; 6、有关部门落实经济处罚; 7、辞退人员的相关资料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8、文件归档。 第三章处理标准 第八条根据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行为的轻重程度、造成经济损失大小、造成影响或危害的程度、是否主观故意行为等因素,划分为情节较轻、较为严重、严重三类情况。 1、情节较轻:是指初次发生违反规章制度、对工作影响较小;发生失职行为对工作影响较小、给企业造成一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2、较为严重:是指违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不但影响了本岗位工作,还对他人或整体工作造成影响;发生失职行为对工作影响较大、给企业造成五万元以下经济损失;发生营私舞弊行为给企业造成一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3、严重:是指违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工作;发生失职行为严重影响工作、
违反公司规定处罚制度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违反公司规定处罚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各环节正常营运,加强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及员工各项利益,保持生产正常工作秩序,特规定如下: 1、公司所有员工要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迟到1—5分钟扣罚5元;5—10分钟扣罚10元;迟到10—20分钟扣罚3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因迟到30分钟一律不准请假,当天必需正常上班,迟到一次或未打卡一次无全勤奖。上、下班不打卡者一次处罚30元,旷工一次按50元处理,管理人员100元。 2、对在工作岗位上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嬉戏玩乐者、聚众闹事者、打架斗殴者、不听指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给予100—500元罚款。如造成人身伤害的除承担医疗、误工、营养等费用外,还将交政法部门处理。 3、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混岗、脱岗、睡岗、干私活或进行非工作性上网、玩电子游戏、下棋、打扑克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30元;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如有发现每人次罚款3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所有员工不准车间、仓库重地吸烟,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 5、班中和班前严禁饮酒,违者责令下岗,并罚款300元,同时追究其班组、车间领导的连带责任,其中生产主管罚款100元,生产组长罚款150元。 6、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工具损坏、影响产量和质量、浪费材料能源等后果的,按造成的经济损失的10%进行处罚。 7、各部门要保证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废弃物,发现一次处罚10元/次。
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奖惩的原则 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促进公司各项工作更高、更快、更好地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为配合《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或影响效果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二条奖励的目的在于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的工作业绩。 第三条处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四条员工的表现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或者其行为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带来收益,除在当期考评得分上予以反映外,还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表彰,以起到宣传、鼓励的推动作用。 第五条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给予培训、调岗或相应处罚。 第六条处罚单必须及时通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主管领导申诉的权利。 第七条下属的行为应予处罚,而其直接管理者没有处罚的,管理者承担责任过失责任,行政人事部可以下达责任过失处罚单。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九条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 (二)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晋级等。 (三)荣誉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授予优秀员工、功勋员工等称号。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通报全公司,同时可给予50元的经济奖励(或等值奖品): (一)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二)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三)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公司处罚制度 篇一:公司处罚制度(试行) 处罚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处罚原则 一、 二、 三、 四、 五、处罚有依据的原则:处罚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处罚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处罚机制发挥应有的处罚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处罚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处罚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处罚结处罚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述及工作目标等。作用,处罚必须及时。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果必须公开。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第三条处罚项目设置 一、本公司员工处罚分为下列五类: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薪酬调整为相应标准); 5、终止劳动合同,扣除押金及当月工资。 二、 三、累计处罚:2次警告视为1次记过,2次记过视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功过相抵: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第四条处罚细则 一、有下情节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警告,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1. 不按规定穿戴工装、工牌、安全帽及其他劳保用品者,每次罚款50元/人; 2. 上班无故迟到一小时之内者,每次罚款50元/人(超过一小时不足四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四小时不足八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参照最新《考勤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内部罚款的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对各类违章违规等处罚办法和管理程序,规范处罚所得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公司员工遵章守纪的主动性、自觉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运行,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类违章违规罚款的管理。违章违规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公司各类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或在生产过程中违反规程或相关规定虽未造成损失,但存在重大隐患的做法和行为。 二、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违反安全管理类、文明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2、生产部:负责对违反公司生产管理类、生产工艺技术类、能源管理类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3、设备部:负责对违反公司设备管理类、设备工艺技术类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4、综合办公室:负责对违反公司行政管理类相关管理制度
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5、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违反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类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开具的罚款单(通报中的罚款)在单位工资中扣除,建立罚款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6、保卫部:负责对违反公司综合治安管理、消防类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7、其它车间:负责对违反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相关管理制度的个人开具罚款单,建立处罚台账。 8、财务部:负责核实罚款单,在违规单位(个人)账户中扣除,建立公司罚款台帐。 三、管理程序 职能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职能部门、各单位(个人)因违反公司规程、规定、制度,归口职能管理部门按照公司管理规定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由管理部门开具罚款单(通报),交企管部汇总,按月度报人力资源部从工资总额扣除,最后报财务部挂账。 2、车间内部罚款严禁收取现金,当日罚款由车间开据罚款单交付职工本人,月度从效益工资中扣除,单独设立“内部罚款”条目,财务部对各车间内部罚款分别建立收支账户,用于车间罚
公司纪律及对违纪人员 的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员工在工作、生产中有一个统一准则,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第二章公共秩序及劳动(工作)纪律 第四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上班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班中不得干私活、打扑克、下象棋、睡觉或从事其它与本岗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旷工一(天)次,罚款50元,严重者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班中打扑克、下象棋或从事其它与本岗工作无关的活动,每人(次)罚款1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第五条:各类休假均要填写《请假条》,并按下述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否则,缺勤天数按旷工处理,并按第四条规定进行处罚。 ①事假:生产及工作人员一次休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十天以下,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分管总经理批准,十天以上,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总经理批准。 ②产假、婚假:假条由女工主任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总经
理批准。 ③其它休假:假条分别由主管工作人员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公司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必须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的《出门证》,并主动交门卫人员,无《出门证》不得放行,否则,每无证外出一(人)次,对值班门卫及外出人员各罚款100元。 第七条:不经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否则每进入一人(次),对生产区门卫人员罚款50元;对所进入的车间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八条:不经批准,外来车辆夜间均不得在公司内停放,否则,每停放一辆(次),对值班门卫人员罚款50元。 第九条:所有进入公司车辆(包括自行车、摩托车等)均要按指定地点存放,否则,每辆(次)罚款50元。 第十条:公司内所有区域严禁吸烟,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第十一条:严禁盗窃、损坏公司及个人财物,否则,按盗窃损坏财物价值的十倍罚款;视情节,可同时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除名等处罚;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经调查,证实被盗物资确属从公司大门流出,可同时按被盗物资价值的2倍对值班门卫人员进行处罚;如属夜间有巡逻人员值班时,可同时给予巡逻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出入公司大门必须下车,携带物资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否则门卫人员有权阻止其外出,并没收其所携带物资;如强行外出,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公司处罚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90427 公司处罚制度 Model company punish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处罚分为警告、留用察看、开除三种。 1、警告 对有下列行为但不足以辞退的员工分别给予警告处分: (1)违反劳动纪律,月计迟到、早退在4次以上,年计20次以上的;月计旷工在2次以上,累计5-15天的;一年内出现2次无病请病假的;无理取闹、吵架、打架、消极怠工、弄虚作假等影响生产、工作、经营和社会秩序较严重的; (2)不听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玩忽职守,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荣誉损失,使他人生命遭受危害或经济财产遭受1000元以上损失的; (3)工作不负责任,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经常达不到标准要求,完不成任务,经常浪费原材料、能源,损坏工具设
备,对公司管理造成较大影响或对公司信誉和经济造成较大损失的; (4)不讲信用,不执行规定,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恶意串通,骗取公司或他人利益,使公司或本部门经营管理、声誉、经济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较大损失、损害的; (5)犯有其他在公司或社会上影响较大错误的。 (6)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 员工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所在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写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研究决定后,给予警告处分,处分记入公司档案,同时根据影响轻重和经济损失大小给予500元以上经济罚款。 2、留用察看 对有下列行为但不足以开除的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半年至二年的处分: (1)对受警告处分二次以上(包括二次); (2)聚众打架或打架过程中首先动手打人或引起事端或用凶器类器具打人,情节较严重的; (3)故意破坏生产、工作秩序,侵害或损坏公司财物等,
公司惩罚制度 (NOZD2000-3)总经理(签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惩罚也是激励,是促使员工取得良好绩效的手段,也是公司顺利、稳定发展的有力保证。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职员工。 第三条、员工对惩罚有疑议,可行使申诉权,但自发生日始10天未行使时,视为认可。 第二章概念说明 第四条、过失类别:分为违纪过失及责任过失二种。 1、违纪过失:在工作中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公司或其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过失行为。 2、责任过失:又分为直接责任过失,领导责任过失二种。 直接责任过失:指责任人不能履行个人岗位职责、要求,给公司或其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过失行为。 领导责任过失:指责任人没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领导责任,在工作中给公司或其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过失行为。 第五条、关于惩戒:惩戒分为行政惩戒和经济惩戒二种。 1、行政惩戒:公司视责任人过失情节及造成后果严重程度对过失人行政上的处罚。行政惩戒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调离(降级)、开除五种。 2、经济惩戒:公司视责任人过失情节严重程度,对过失人经济上的处罚。经济惩戒分为:罚款、赔偿、考核扣分三种。 第三章处罚细则
第六条、处罚与考核扣分。 1、警告每次扣20分 2、记过每次扣30分 3、大过每次扣50分 4、降级(降职) 5、开除 第七条、警告: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做与公司无关业务者。 (2)、上班时间擅离岗位。 (3)、因个人过失致使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程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上司管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遵守公司电话管理规定,公话私用,或电话聊天者。 第八条、记过: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影响公司效益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不听劝告者。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4、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5、提前十五分钟下班,无故早退者。
(参照样本)一 关于对陈婧娴(陈思廷)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决定 公司全体员工: 陈婧娴(来我公司应聘用名陈思廷),于2009年10月15日入职我司。其于2009年12月11日下午13:00时起,在未向公司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前提下,即擅自不到公司上班,截止12月30日,已连续矿工13.5天。该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并在员工中造成了恶劣影响。按照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第三条7项:员工“全年累计矿工5次以上,作除名处理”的规定及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关条款,经公司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陈婧娴(陈思廷)作除名处理,并要求其承担尚未善后相关事宜的法律责任。特在公司网站上予以公示。 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努力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成绩。 特此决定。 (参照样本)二 职工处分通知书 ____号 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先生/女士,因__________,根据 __________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_________处分。 特此通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公章)_________ (本通知发给:本人、财务、劳资部门、存档) 附: 1.职工处分通知书是单位给予职工行政处分时制发并发送给受处分者本人和有关部门的文书。 2.根据有关规定,在制发职工处分通知书时应当注意如下问题: (1) 填写职工处分通知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也就是对职工处分的原因。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制裁: ①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③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④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⑤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交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⑥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⑦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奖惩制度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奋发向上,共同创建一个规范、有序的优良现代企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的全体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奖励分为三种:先进生产(工作)者、记功、晋级。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惩处分七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两次警告等于记过,两次记过等于一次记大过。两次受到记大过处分,必须给予降级、撤职、留用察看或开除处罚。 第五条、受到留用察看的员工,本公司可给予30天至180天的考察期限,经考察仍然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的,予以开除。 第六条、被本公司开除者,本公司将不给予任何补偿。对该员工造成本公司损失的,该员工还应赔偿本公司损失。 第七条、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连续旷工二天(含二天)以上或一个月内旷工累积达三天(含三天)以上,视为该员工自动离职。不论该员工工作时间多长,本公司均不给予任何补偿。同时,本公司还有权追究该员工的违约责任及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 第一节奖励 第八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可以给予先进生产(工作)者、记功或晋级的奖励: 1、遵纪守法,听从指挥,互相协作; 2、热爱本职工作,热心服务,技能优秀,业绩突出; 3、工作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4、积极培养人才,成绩突出的; 5、服务满三年以上,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处分的; 6、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发建议,其建议被公司采纳,经实施确实有效的; 7、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确实有功的; 8、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内,获得本科以上文凭或其它专业证书的;
考勤制度处罚条列 一、公司员工非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打考勤的情况发生时,需提 前至人事部报备,由人事部进行统计备案,未提前报备而未打考 勤的一律按迟到、早退之规定进行处罚。 二、上下班及外出实行打卡登记制度,未按规定打卡登记者,没有打 卡1次,扣半天工资,全天未打卡按未出勤计算。 二、未到下班时间,员工不得在考勤机上乱打考勤,如有发现成长 赞助10元/次。 三、员工如遇以下三种情形,必须当日或返公司时到人事经理处领 取《补签卡申请单》,依实际内容填写,由人事经理作签卡处理, 否则视为未打卡处理。 1、考勤机器出现故障; 2、因公事外出无法准时打卡者。 3、因个人因素忘记打卡者。 四、上下班及外出实行打卡登记制度,未按规定打卡登记者按迟 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五、本公司采用指纹机打卡制度。上班时段未打卡者,视迟到 处理;下班时段未打卡者,按早退处理。 六、员工因其他原因未打卡时,须说明情况,经人事经理签字认可, 留存说明记录。否则,视旷工处理。 七、考勤管理人及相关人员有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或隐瞒考勤事件 的,发现后除加倍处罚直接当事人外,还要扣发相关责任人(考勤管理人、部门负责人等)当月工资百分之五。 八、凡是签卡的人员,要先经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后,行政部方可认
可此签卡有效,如果没有本部门经理的签字,则行政部不予以签字,此次签卡无效,具体情况按公司的考勤制度来考核。 九、当天有事情,要事先和人事行政经理说明原因,行政做备案, 可以不用写请假条,但要和行政部门打招呼,不请假不请示的一律视为迟到或早退或旷工。 十、凡是当天没有打卡的人员,要及时到行政部签卡,到每个月的 月底之前,可以补签当月的签卡,超过每个月的月底后,即使查出有没有签卡的情况,不予以补签,望各部门人员谨记! 未打卡,未签卡,视为未出勤。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篇一:关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在企业的员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很难按平时违纪罚款来界定; 三、所以应该按行政处分等级来确定; 四、不要使用“罚款”一词,改用“扣减工资; 五、处罚必须分两类,一类是单处“扣减工资”(一般应用在情节轻微),另一类是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和辞退或解雇);行政处分同时按等级附带经济处罚(注意:不要使用“开除”); 六、所以,在确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时,就可以以行政处分等级为标准来划分了; 七、“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法”的精髓,这也是法律赋予企业的宝贵的“唯一”的权利; 八、本公司实例:(本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节选) 5、以下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对员工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纠缠等手段,严重妨碍、影响或破坏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2)蓄意损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同时按价值全额赔偿);
(3)在公司内(包括公司外租宿舍)外打架斗殴、赌博、偷盗及违反治安管理其他法律法规; (4)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誉谋取私利,徇私舞弊; (5)故意损坏、撕毁公司公开、张贴及发送的各种通告、通知及其他文件; (6)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挑拨是非、闹事; (7)被司法机关处理; (8)不服从管理,态度、行为恶劣;打骂、纠缠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影响、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9)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包括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10)不服从部门及公司的工作班次安排及工作任务安排,经劝阻无效; (11)自本条例实施起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迟到早退月度累计达5次或年度累计达10次以上; (12)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蓄意获取不当利益的; (13)符合本条例处罚标准、条款中所列的辞退/解雇条件的或受到相同标准违纪处理的; (14)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及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凡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赔偿全部经
公司处罚制度 处罚分为警告、留用察看、开除三种。 一、警告 对有下列行为但不足以辞退的员工分别给予警告处分: 1.违反劳动纪律,月计迟到、早退在次以上,年计次以上的;月计旷工在次以上,累计-天的;一年内出现次无病请病假的;无理取闹、吵架、打架、消极怠工、弄虚作假等影响生产、工作、经营和社会秩序较严重的。 2.不听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玩忽职守,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荣誉损失,使他人生命遭受危害或经济财产遭受元以上损失的。 3. 工作不负责任,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经常达不到标准要求,完不成任务,经常浪费原材料、能源,损坏工具设备,对公司管理造成较大影响或对公司信誉和经济造成较大损失的。
4. 不讲信用,不执行规定,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恶意串通,骗取公司或他人利益,使公司或本部门经营管理、声誉、经济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较大损失、损害的。 5. 犯有其他在公司或社会上影响较大错误的。 6. 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 员工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所在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写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研究决定后,给予警告处分,处分记入公司档案,同时根据影响轻重和经济损失大小给予元以上经济罚款。 二、留用察看 对有下列行为但不足以开除的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半年至二年的处分: 1.对受警告处分次以上(包括次)。 2. 聚众打架或打架过程中首先动手打人或引起事端或用凶器类器具打人,情节较严重的。
3. 故意破坏生产、工作秩序,侵害或损坏公司财物等,情节严重的。 4.贪污、受贿、赌博、诱导或逼迫下属或他人代交罚款等,任何一项价值在元以下第一次的。 5. 利用职权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 6. 对领导的批评处理进行打击报复的。 7. 阻碍公司重要工作、活动顺利进行的。 8. 其它违法乱纪情节重于警告处分,但不够开除条件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写出留用察看的处理报告报公司总经理研究批准后,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批准的留用察看处分报告送档案室和人力资源科各一份。由档案管理员给予记入公司档案。对被处以留用察看者首先给予元以上经济罚款,而后在留用察看期间,财务每月扣发本人实发工资的。被留用察看人员于每月号到人力资源科书面汇报上一月的工作表现情况。经人力资源科调查了解,对察看
关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4 一、在企业的员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很难按平时违纪罚款来界定; 三、所以应该按行政处分等级来确定; 四、不要使用“罚款”一词,改用“扣减工资; 五、处罚必须分两类,一类是单处“扣减工资”(一般应用在情节轻微),另一类是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和辞退或解雇);行政处分同时按等级附带经济处罚(注意:不要使用“开除”); 六、所以,在确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时,就可以以行政处分等级为标准来划分了; 七、“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法”的精髓,这也是法律赋予企业的宝贵的“唯一”的权利; 八、本公司实例:(本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节选) 5、以下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对员工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纠缠等手段,严重妨碍、影响或破坏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2)蓄意损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同时按价值全额赔偿);
(3)在公司内(包括公司外租宿舍)外打架斗殴、赌博、偷盗及违反治安管理其他法律法规; (4)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誉谋取私利,徇私舞弊; (5)故意损坏、撕毁公司公开、张贴及发送的各种通告、通知及其他文件; (6)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挑拨是非、闹事; (7)被司法机关处理; (8)不服从管理,态度、行为恶劣;打骂、纠缠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影响、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9)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包括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10)不服从部门及公司的工作班次安排及工作任务安排,经劝阻无效; (11)自本条例实施起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迟到早退月度累计达5次或年度累计达10次以上; (12)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蓄意获取不当利益的; (13)符合本条例处罚标准、条款中所列的辞退/解雇条件的或受到相同标准违纪处理的; (14)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及公司其他有关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