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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2014〕86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2014〕86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2014〕86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

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等两个制度的通知

安全〔2014〕86号

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执行落实。

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附件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安全环保与节能部

2014年3月11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

第四条所属企业应当根据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结合动火作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以及组织管理层级等情况,对动火作业实行分级管理。动火作业等级原则上划分三级,各专业系统可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动火作业分级。炼油与化工系统可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其他系统可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油气与勘探、炼油与化工、油气销售、天然气与管道系统动火作业等级划分见附录。

第五条动火作业管理应当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

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负责对所属企业落实本办法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所属企业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动火作业每一级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开展相应培训,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并及时开展检查指导,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流程

第八条实施动火作业的流程主要包括作业申请、作业审批、作业实施和作业关闭等四个环节。

第九条作业申请由作业单位的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单位参加作业区域所在单位组织的风险分析,根据提出的风险管控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作业审批由作业批准人组织作业申请人等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确认合格后,批准动火作业。

第十一条作业实施由作业人员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要求,实施动火作业,监护人员按规定实施现场监护。

第十二条作业关闭是在动火作业结束后,由作业人员清理并恢复作业现场,作业申请人和作业批准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签字关闭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作业区域所在单位是指具备动火作业许可审批权限,组织动火作业的属地主管单位,安全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开展动火作业风险分析。

(二)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向作业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单位动火作业现场存在的风险。

(三)审批作业单位动火作业安全措施或相关方案,监督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四)负责动火作业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五)监督现场动火作业,发现违章或异常情况有权停止作业。

第十四条作业批准人应当是作业区域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对动火作业全面负责,安全职责主要包括:

(一)与作业单位沟通作业区域风险和安全要求。

(二)组织现场核查动火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或相关方案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签发和关闭动火作业许可证。

(四)指定属地监督,明确监督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属地监督是指作业区域所在单位指派的现场监督人员,安全职责主要包括:

(一)了解动火作业区域、部位状况、工作任务和存在风险。

(二)监督检查动火作业许可相关手续齐全。

(三)监督已制定的所有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核查动火作业人员资格和现场设备的符合性。

(五)在动火作业过程中,根据要求实施现场监督。

(六)及时纠正或制止违章行为,发现人员、工艺、设备或

环境安全条件变化等异常情况及时要求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第十六条作业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动火作业任务的单位,安全职责主要包括:

(一)参加动火作业现场风险分析。

(二)制定并落实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炼油与化工系统特级动火作业、其他系统一级动火作业时,必须制定HSE作业计划书(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

(三)开展作业前安全培训,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作业人员从事作业,组织作业人员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

(四)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五)当人员、工艺、设备或环境安全条件变化,以及现场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作业区域所在单位。

第十七条作业申请人是指作业单位的现场作业负责人,对动火作业实施环节负管理责任,安全职责主要包括:(一)提出申请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二)参加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并落实安全措施。

(三)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满足规定要求。

(四)指定具体作业监护人,明确监护工作要求。

(五)参与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动火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或相关方案的落实情况。

(六)参与现场验收和关闭动火作业许可证。

(七)当人员、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及时报告作业区域所在单位。

第十八条作业监护人是指由作业单位指定实施安全监护的人员,安全职责主要包括:

(一)对动火作业实施全过程现场监护。

(二)熟悉动火作业区域、部位状况、工作任务和存在风险。

(三)检查确认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作业人员资质和现场设备符合性。

(五)保证动火作业实施过程满足安全要求,有权纠正或制止违章行为。

(六)发现人员、工艺、设备或环境安全条件变化等异常情况,以及现场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及时要求停止作业并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七)熟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救援措施,熟练使用相关消防设备、救护工具等应急器材,可进行紧急情况下的初期处置。

第十九条作业人员是指动火作业的具体实施者,对动火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安全职责主要包括:

(一)在动火作业前确认动火作业区域、内容和时间。

(二)动火作业前,参加工作前安全分析,清楚动火作业安全风险和安全措施。

(三)动火作业过程中,执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及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四)服从作业监护人和属地监督的监管;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时,不得动火作业。

(五)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六)动火作业结束后,负责清理作业现场,确保现场无安全隐患。

第四章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二)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三)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四)生产装置、成品油库装卸作业区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五)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实行动火作业许可管理,应当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严禁动火。

第二十二条作业申请人、作业批准人、作业监护人、属地监督、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具备相应能力。

第二十三条动火作业许可证是现场动火的依据,只限在指

定的地点和时间范围内使用,且不得涂改、代签。一份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在同类介质、同一设备(管线)、指定的区域内使用,严禁与动火作业许可证内容不符的动火。

第二十四条处于运行状态的生产作业区域和罐区内,凡是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火,凡是能拆移下来的动火部件必须拆移到安全场所动火。

第二十五条必须在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上动火时,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采取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达到安全动火条件后方可动火。

第二十六条遇有六级风以上(含六级风)应当停止一切室外动火作业。

第二十七条在夜晚、节假日期间,以及异常天气等特殊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动火;必须进行的动火作业,要升级审批,作业申请人和作业批准人应当全过程坚守作业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动火作业安全。

第二十八条所属企业可根据动火作业地点远近和作业频繁程度等实行动火授权审批;作业批准人进行书面授权后,与被授权人共同承担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的主要责任。

第二节作业申请和准备

第二十九条作业申请人负责与作业区域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准备动火作业许可证等相关资料,提出动火作业申请。

第三十条动火作业许可证应当包括作业单位、作业区域所

在单位、作业地点、动火等级、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监护人、属地监督、危害识别、气体检测、安全措施,以及批准、延期、取消、关闭等基本信息。

动火作业许可证应当编号,并分别放置于作业现场、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及其他相关方;关闭后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应当收回,并保存一年。

第三十一条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应当针对动火作业内容、作业环境等进行风险分析,作业单位应当参加风险分析并根据其结果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第三十二条与动火点相连的管线应当切断物料来源,采取有效的隔离、封堵或拆除处理,并彻底吹扫、清洗或置换;距动火点15米区域内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排气管、地沟等应当封严盖实。

第三十三条动火作业区域应当设置灭火器材和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作业区域。必要时,作业现场应当配备消防车及医疗救护设备和设施。

第三十四条气体检测设备必须由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并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气体取样和检测应由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

第三十五条应当对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时间距气体检测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超过30分钟仍未开始动火作业的,应当重新进行检测。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

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 ,且应使用两台设备进行对比检测。使用色谱分析等分析手段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V/V)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5%(V/V);当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V/V)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2%(V/V)。

第三节作业审批

第三十六条根据作业风险,动火作业许可应当由具备相应能力,并能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作业区域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三十七条收到动火作业许可申请后,作业批准人应当组织作业申请人、相关方及有关人员,集中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

(二)确认作业单位资质、人员能力等相关文件。

(三)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确认动火作业前后应当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四)确认动火作业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

(五)其他。

第三十八条书面审查通过后,作业批准人应当组织作业申请人、相关方及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内容包括:(一)与动火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二)现场作业人员能力符合情况。

(三)系统隔离、置换、吹扫及气体检测情况。

(四)安全设施的配备及完好性,消防、急救等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五)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

(六)人员培训、沟通情况。

(七)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第三十九条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作业批准人、作业申请人和相关方均应当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可同时在作业现场进行。

第四十条对于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的,应当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案;整改完成后,作业申请人重新申请。

第四十一条当作业人员、作业监护人等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当经过作业批准人的审批。

第四节作业实施

第四十二条动火作业实施前应当进行安全交底,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作业。

第四十三条动火作业前应当清除距动火点周围5米之内的可燃物质或用阻燃物品隔离,半径15米内不准有其他可燃物泄漏和暴露,距动火点30米内不准有液态烃或低闪点油品泄漏。

第四十四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当在动火点的上风向作业。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控制火花飞溅。

第四十五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应当根据动火作业许可证或安全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进行检测,间隔不应超过2小时,记录检测时间和检测结果,结果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在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动火作业,应当进行连续气体监测。

第四十六条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监护人应当对动火作业实施全过程现场监护,一处动火点至少有一人进行监护,严禁无监护人动火。

第四十七条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不小于5米,两者与动火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在受限空间内实施焊割作业时,气瓶应当放置在受限空间外面;使用电焊时,电焊工具应当完好,电焊机外壳须接地。

第四十八条如果动火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继续动火作业前,作业人员、作业监护人应当重新确认安全条件。

第五节作业延期、取消和关闭

第四十九条动火作业许可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适当延长动火作业许可期限。办理延期时,作业申请人、作业批准人应当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业条件和风险未发生变化。

第五十条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现场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立即终止作业,取消动火作业许可证。需要重新恢复作业时,

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一)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而影响到作业安全时。

(二)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三)实际动火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不符。

(四)安全控制措施无法实施。

(五)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六)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七)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或事故状态下。

第五十一条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当清理作业现场,解除相关隔离设施,现场确认无隐患后,作业申请人和作业批准人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关闭作业许可。

第六节特殊情况动火作业

第五十二条高处动火作业使用的安全带、救生索等防护装备应当采用防火阻燃的材料,需要时使用自动锁定连接;高处动火应当采取防止火花溅落措施;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风停止进行室外高处动火作业。

第五十三条进入受限空间的动火作业应当将内部物料除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必须进行吹扫和置换,打开通风口或人孔,并采取空气对流或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换气;作业前应当检测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合格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第五十四条炼化专业系统在生产界区内非防爆区域中的相

对独立场所可划出固定动火作业区。动火申请单位要对设置的固定动火区进行风险评价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画出固定动火范围平面图,经区域所在单位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许可手续。固定动火有效期最长为6个月。固定动火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边界外50米范围内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

(二)制定固定动火区域管理制度,指定防火负责人。

(三)配备消防器材。

(四)设有明显的“固定动火区”标志,设置警戒线。

(五)建立应急联络方式和应急措施。

(六)固定动火区域主管部门和属地单位定期对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其他专业系统可参照设置固定动火作业区,明确相应要求。

第五十五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抢险所涉及的动火作业,遵循应急管理程序,确保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中油质字〔1999〕第267号)同时废止。

附录

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1、油气与勘探系统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1)一级动火作业

1)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2)在用容量大于5000m3(含5000m3,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的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

3)在用天然气气柜和容量大于400m3(含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

4)在用容量大于1000m3(含1000m3)的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动火。

5)直径大于426mm(含426mm)的集输气管线、在输油(气)干线上停输动火或带压不停输更换管线设备动火。

6)在用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动火。

7)在用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动火。

8)天然气井井口无控制部分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

1)原油储量在1000m3~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2)容量小于5000m3储罐、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

3)容量小于400m3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

4)容量小于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动火。

5)容量1000m3~10000m3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动火。

6)铁路槽车油料装卸栈桥、汽车罐车油料灌装油台及卸油台内外设备及管线上动火。

7)输油(气)站、石油液化气站站内外设备及管线上以及液化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等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

1)原油储量小于1000m3(含1000m3)的油库、集输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动火。

2)容量小于1000m3(含1000m3)的油罐和原油库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污油泵房动火。

3)在油气生产区域内的油气管线穿孔正压补漏动火。

4)采油井单井联头和采油井井口处动火。

5)钻穿油气层时没有发生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处动火。

6)输油(气)干线穿孔微正压补漏、腐蚀穿孔部位补焊加固动火。

7)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动火。

8)制作和防腐作业中,使用有挥发性易燃介质为稀释剂的容器、槽、罐等处动火。

9)除一级、二级动火外其他油气区生产和严禁烟火区域生产动火。

2、炼油与化工系统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1)特级动火作业

在带有可燃、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工业下水井、污水池等部位不允许动火,确属生产需要必须进行的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处理。

(2)一级动火作业

1)处于生产状态的工艺生产装置区(爆炸危险场所以内区域)。

2)各类油罐区、可燃气体及助燃气体罐区防火堤内(无防火堤的距罐壁15米以内的区域)。

3)有毒介质区、液化石油气站。

4)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助燃气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与机房。

5)可燃液体、气体及有毒介质的装卸区和洗槽站。

6)工业污水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等地点,包括距上述地点及工业下水井、污水池15米以内的区域。

7)危险化学品库、油库、加油站等。

8)储存、输送易燃易爆、有毒液体和气体的容器、管线。

9)运行生产装置内按照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划分属于1、2(11)区的区域。

10)装置停车大检修,工艺处理合格后装置内的第一次动火。

11)档案室、图书馆、资料室、网络机房等场所。

(3)二级动火作业

1)装置停车大检修,工艺处理合格后经厂级单位组织检查确认,并安全实施了第一次动火作业的装置内动火。

2)运到安全地点并经吹扫处理合格的容器、管线动火。

3)在生产厂区内,不属于一级动火和特级动火的其它临时动火。

3、油气销售系统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1)一级动火作业

1)石油库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即在油(气)库储存收发甲、乙类油品的罐区、泵房(泵棚)、装卸作业区(铁路、公路、码头)、桶装仓库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作业。

2)加油(气)站罐区、加油(气)场地的爆炸危险区域内和压缩机房等场所的动火作业。

3)盛装过甲、乙类油品及油气的输送管道、隔油池、罐车、油轮、驳船、污水处理设施等现场的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

1)在石油库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即油(气)库储存收发丙类油品的储罐、桶装仓库、收发作业区、泵房、卸油作业区等场所的动火作业。

2)在盛装过丙类油品的输送管道、罐车、油桶等现场的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作业

石油(气)库、加油(气)站除了一级、二级动火范围以外的动火作业的动火均为三级动火作业。

4、天然气与管道系统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1)一级动火作业

1)在油气管道(不包括燃料油、燃料气、放空和排污管道)及其设施上进行管道打开的动火。

2)在输油气站场可产生油、气的封闭空间内对油气管道及其设施的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

1)在油气管道及其设施上不进行管道打开的动火。

2)在输气站场对动火部位相连的管道和设备进行油气置换,并采取可靠隔离(不包括黄油墙)后进行管道打开的动火。

3)在输油气站场可产生油气的封闭空间内对非油气管道、设施的动火。

4)在燃料油、燃料气、放空和排污管道进行管道打开的动火。

5)对运行管道的密闭开孔作业。

(3)三级动火作业

除一、二级动火外在生产区域的其他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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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保护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直属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地区公司)的技术秘密管理。 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是指未公开发表和使用、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新颖性、实用性,能为股份公司或地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市场竞争优势,具备实际或潜在的商业价值,且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及技术信息。包括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源程序、设计、工艺、方法、标准、配方、数据、诀窍,以及具有特定技术内容的技术

方案和技术方案的部分技术要素等。 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管理,是指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对技术秘密的开发、认定、保密、实施许可、解密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遵循“统一制度,规范管理,激励创造,有效保护,注重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分三类管理: 一类:股份公司独有技术、核心技术以及对股份公司主业竞争力及市场份额有重大影响的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二类:国内、外先进,对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生产经营可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重要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三类:可在国内、外市场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一般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技术秘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是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技术秘密战略、规划计划和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属企业、项目或者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所在国(地区)有关法律,并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着力推

进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着力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专业公司分专业监管、所属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管理体制,建立各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各级业务管理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基层单位属地监管和全员参与的机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理念,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和上市规则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地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将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将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将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五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十三)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三以上(含百分之三)的股东的提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战略资源分析

中国石油、天然气战略资源分析 国际权威机构近日公布的预测数字显示,中国目前石油需求增长将占同期世界石油需求增长的1/3。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介绍,中国石油市场是世界需求量增长最快的市场(国家)之一,2000年中国的原油净进口量为5983万吨,2002年为6941万吨,成品油进口2034万吨;据海关统计,2003年1-10月,我国进口原油7415万吨,成品油2374万吨。预计2004年中国将取代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石油消费国。近年中国经济保持持续高速增长,由于经济增长速度与石油消费量之间呈高度正向相关关系,预计今后几年中国石油消费量将继续保持较高增长态势。比较保守地估计,2010年中国原油的需求量将达到3亿吨,原油需求缺口达到1亿吨,2020年需求量达到3.8亿吨,缺口达到1.6亿吨。 但是目前中国人均石油开采储量只有2.6吨,是世界平均值的1/10,这意味着中国石油消费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将越来越大。更有人预测,到2010年,中国原油进口依存度将逼近50%。 总计可采储量资源量转化率储量探明率可采储量采收率全国1072.7528.449.26205.6538.959.3428.85127.54陆上826.7430.052.0193.5645.056.3829.23105.79东部480.7277.457.7155.2756.048.1631.0272.98中部77.530.539.411.6038.01.9616.95.36西部259.4122.047.026.6721.96.4624.2227.43其它9.10.11.10.0219.00.0016.840.02海洋246.0246.040.012.0912.320.7622.8221.71 我国目前已发现500多个油田,其中大庆油田、胜利油田、辽河油田、克拉玛依油田、四川油田、华北油田、大港油田、中原油田、吉林油田、河南油田、长庆油田、江汉油田、江苏油田、青海油田、塔里木油田、吐哈油田、玉门油田、滇黔桂石油勘探局、冀东油田等油田产量、储量较为可观。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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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印花税问题的调查通知 【标 签】中石油和中石化公司,印花税问题调查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地便函﹝2001﹞15号 【发文日期】2001-09-04 【实施时间】2001-09-0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印花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央关于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国务院的指示,1999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油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股份公司)。参照国际大石油公司的组建模式,石油集团公司对其直属的13家油气田企业、16家炼化、销售、管道运输等企业进行了全面重组。原来企业按照业务性质划分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两部分,将油气勘探、油气生产、井下作业、油气集输、储运和销售、勘探开发地质研究、生产物资采购与供应、炼油化工厂生产销售等主业中的优良资产(核心部分)在规范精简的基础上组建石油股份公司,经国家经贸委批准,于1999年11月5日正式成立;非核心部分由存续企业负责管理,存续企业是石油集团重组改制后留存的企业。 与石油股份公司相同,2000年2月25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股份公司)。石化集团公司对其全资和控股的6家油田企业、24家炼化企业、22家销售企业、1家管道储运公司、1家专业公司、5家科研机构和1家事业单位共60家单位及石化集团本部的主业资产和相关负债纳入股份制改组范围。原有企业按照业务性质划分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公司等3家全资子公司以及48家分公司;非核心部分包括原有的生产技术服务、辅助生产、多种经营及生活后勤服务等部分,由存续企业负责管理。 两大石油集团的改制,使其在纳税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家在税收政策上虽已陆续出台了一些措施,解决了不少问题,但是,新的问题不断出现,需要我们尽快研究解决。我司近期拟对两大集团涉及的印花税问题做一次调查,请你们抓紧收集如下资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和九项原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 一、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三、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四、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六、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本《禁令》第一条:当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时,处理的责任主体是岗位员工。安排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任人的处理按第六条执行。特种作业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及井控作业、海上作业、放射性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等。 二、本《禁令》中的行政处分是指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禁令》的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三、本《禁令》中的危险作业是指高处作业、用火作业、动

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 四、本《禁令》中的事故是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A级及以上。 五、本《禁令》是针对严重违章的处罚,凡不在本禁令规定范围内的违章行为的处罚,仍按原规定执行。 六、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原则: 一、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 二、安全是聘用的必要条件; 三、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 四、各级管理者对业务范围内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负责; 五、各级管理者必须亲自参加健康安全环境审核; 六、员工必须参与岗位危害识别及风险控制; 七、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八、所有事故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分析和处理; 九、承包商管理执行统一的健康安全环境标准; 条文解释: (一)良好的HSE表现是企业取得卓越业绩、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坚强基石和持续动力。HSE工作首先要做到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即在战略规划、项目投资和生产经营等相关事务的决策时,同时考虑、评估潜在的HSE风险,配套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优先保障HSE条件,做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属企业和单位概况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辖部门与下属公司 中石油是正部级单位 一:专业公司(副部级单位) 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 销售分公司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工程技术分公司 工程建设分公司 装备制造分公司 二:油气田企业 大部分油田是正厅局级,大庆一把手和中石油副总相当,浙江油田是副局级 一档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青海油田分公司 新疆油田分公司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档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辽河油田分公司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长庆油田分公司 吐哈油田分公司 冀东油田分公司 三档 吉林油田分公司 华北油田分公司 大港油田分公司 玉门油田分公司 浙江油田分公司 三: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 (下属公司基本都是海外公司待遇都应该不错)阿姆河天然气公司 南美公司 尼罗河公司 哈萨克斯坦公司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炼化企业(周围有大油田的炼化企业都还可以)大庆石化分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庆炼化分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锦州石化分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前郭石化分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华北石化分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 庆阳石化分公司宁夏炼化分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西南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华南分公司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吉化集团公司抚顺石油化工公司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兰州石油化工公司 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连石油化工公司锦州石油化工公司锦西炼油化工总厂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五:销售企业(销售待遇一般,级别是副局级) 西北销售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西南销售分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 华南销售分公司华中销售分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 大连销售分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 重庆销售分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新疆销售分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 山东销售分公司大连海运分公司润滑油分公司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企业案例分析资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小组成员: 姓名:孙姜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30 姓名:和美娟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16 姓名:袁媛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29

会议记录: 1、时间:2013年10月21日16:00 地点:114教室 会议内容:讨论且分配各小组成员需要完成的作业部分,确定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展开工作。 2、时间:2013年10月24日16:00 地点:120教室 会议内容: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分析的发展史、主营业务、公司战略、市场份额等进行分析 3、时间:2013年10月26日09:30 地点:113教室 会议内容: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性、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进行系统的分析 4、时间:2013年10月29日20:30 地点:114教室 会议内容:为企业筹资选择合适的方案和投资前景进行分析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一.商业分析 1.公司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油集团,英文缩写:CNPC)是根据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于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系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是实行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经营的综合性石油公司。2009年《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中,中石油以287,185.20$m市值排名第二。2010年《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中,中石油更是超越埃克森美孚坐上全球市值第一的宝座。 中国石油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该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照公司章程独立有效运行。 中国石油致力于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能源公司,成为全球石油石化产品重要的生产和销售商之一。中国石油广泛从事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各项业务,主要包括: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炼制、运输、储存和销售;基本石油化工产品、衍生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中国石油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实施资源、市场和国际化三大战略,着力加快转变增长方式,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建立安全环保节能长效机制,着力建设和谐企业,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能源公司。 2.主营业务 中国石油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广泛从事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各项业务。该公司的经营涵盖了石油石化行业的各个关键环节,从上游的原油天然气勘探生产到中下游的炼油、化工、管道输送及销售,形成了优化高效、一体化经营的完整业务链,极大地提高了该公司的经营效率,降低了成本,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百强企业。 (1)勘探与生产 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 (2)炼油与化工 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石油化工产品、衍生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作业许可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中作业许可是指在从事高危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动火、挖掘、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临时用电、管线打开等)及缺乏工作程序(规程)的非常规作业等之前,为保证作业安全,必须取得授权许可方可实施作业的一种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许可的范围界定、申请、批准、取消、延期和关闭,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第四条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落实安全措施,保证持续安全作业为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凡需办理许可的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否则,不得组织作业。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其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或设备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培训、

监督和考核,安全部门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六条作业许可管理主要针对非常规作业和高危作业。 非常规作业是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和承包商作业的活动,包括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的和无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偏离安全标准、规则和程序要求的作业,以及交叉作业等。 高危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对作业人员产生高度危害的作业,包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管线打开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和动火作业等。 第七条非常规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还应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活动性质和风险特点,确定具体的作业许可管理范围。 第三章申请、批准和实施 第九条作业项目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并组织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风险评估应由作业方和属地共同完成,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风险及相应控制措施等,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对于一份作业许可证项下的多种类型作业,可统筹考虑

中国石油天然气信息化报告

背景资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行业地位世界50家大石油公司中排名第5位 总经理:蒋洁敏 2010年3月3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发布了《2000——2009中国石油信息化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该报告是中石油首次进行信息化方面的公开发布,在中石油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报告的发布在提高公司透明度、履行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报告总结了截至2009年底中石油信息化的工作成果,概括了中石油“十五”以来的信息化工作全貌,其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化概览、信息化发展、信息化价值三个部分,从指导方针、实施方法、基础能力、组织架构、总体规划、十年历程等9个方面介绍了中石油信息化工作的发展和建设轨迹,从生产运行管理系统、经营管理系统、基础应用系统、技术队伍、管理制度6个方面总结了“十五”以来中石油信息化建设成果。 IT整体规划 中石油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由集团公司领导小组、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信息部构成。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查和批准信息技术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集中统一和资源共享等重大事项。信息管理部是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组织和指导所属单位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和运行维护,制定和实施信息技术管理制度、政策、标准和规范。 包括油气田企业、炼化企业、销售企业、海外企业和天然气与管道储运企业等在内的9家专业分公司信息部门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负责组织本业务领域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信息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

委托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业丰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业丰加油站(以下简称“业丰加油站”)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107国道加油棚、办公楼、供电房、收款室(营业执照中注明的营业场所),成立于2004年11月29日,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负责人:王廷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95188103,经营范围:零售业。 业丰加油站于2018年06月25日取得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粤穗WH安经证字[2018]1145(5)),许可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备注:二级加油站,其中汽油罐30m3×3个;柴油罐30m3×1个,4台加油机),有效期至2021年06月24日。 由于业丰加油站设立时间较早,埋地储罐及工艺管线老化、腐蚀,潜在油品泄漏风险,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业丰加油站对加油站进行了改造,主要改建部分如下: 1、利旧改造一层站房一座,建筑面积为144m2,室内外高差为0.15m。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属加油站配套建筑物。 2、新建膜结构罩棚一座,罩棚投影面积为550m2;罩棚柱为钢柱。建筑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3、重建承重罐区一座,将油罐区4个埋地油罐更换为4个新的FF双层埋地储罐。改建后为30m3汽油罐3个、30m3柴油罐1个,改造后储罐总容积105m3(柴油折半),属于二级加油站,加油站级别保持不变。

4、加油站相关工艺管道的改造;出油管道采用导静电的双层热塑性塑料管,其余工艺管线均采用20#无缝钢管。 5、更换2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更换2台六枪三油品加油机、新增4台六枪三油品潜油泵型(卡机连接,油气回收)加油机。改建后为:6台六枪三油品潜油泵型(卡机连接,油气回收)加油机及2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共8台加油机。 6、重建因更换管道破坏的路面。 7、恢复重建卸油口、消防沙池、消防器材间。 8、在南面增设出入口; 9、站区设卸油油气回收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采用分散式。 业丰加油站内其他建构筑保持不变。 业丰加油站改建项目严格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7〕19号)文件要求程序进行,经审查改项目符合简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内容和程序的要求。已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已对防雷装置进行了防雷检测,出具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取得《广东省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合格证》。 业丰加油站在经营和储存成品油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等一系列危险有害因素。为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企业人员、其他进站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同时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7〕

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陕西输气管理处 榆阳区巴拉素生态公园公路道路穿越陕京线天然气管道 施 工 方 案 榆阳区交通局

榆阳区巴拉素生态公园公路道路穿越陕京天然气管道增加盖板涵 施工组织设计 一、编制依据 1、《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0401-98 2、《天然气集输管道施工验收规范》ST046-97 3、《石油天然气钢制管道无损检测》ST4190/T-2005 4、《石油天然气管道穿越施工及验收规范》ST4079-95 二、拟开工项目工程简介 主要技术标准: 本段工程为四级公路。 设计行车速度:20KM/H。 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路基宽度:路基宽度7.2M,路面宽度行车宽度4.5M,每隔300米设置一错车道,错车道选在视线有利地点,相邻两错车道之间尽量能够通视。 平曲线:根据现有路基状况,该线路的平、比值面曲线不作大的调整。 三、施工队伍简况 将组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部、质安部、物资保障部、计财部、综合部组成。计划投入技术人员2名,工队负责1名,技术工15名,普照工5名。 四、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及工艺流程 1、工程特点: 本涵台帽支撑梁采用C25碎石砼,盖板及帽石以及铺装层均采用C35碎石砼(盖板为钢筋砼)。基础采用C20片石砼砌筑。台墙采用M10水泥砂浆浆砌强度不低于MU40的块石。盖板采用预制场集中预制,现场吊车安装。 2、施工方法 该工程施工前,先探明管线的准确位置后,根据管线的中线左右放出涵洞墙基的中线,墙基采用人工开挖,天然气管线左右0.5M范围内的土方不得开挖,以保证管线不受扰动,防止天然气管线变形。 地基处理 首先进行基坑的测量放样,开挖基坑采用人工分段开挖并且分段施工,开挖到设计标高。 基础及涵台 进行基础的测量放样,然后开始基础及涵台的施工,每隔5M设2M的沉降缝,盖板采用预制,砼采用商品砼,砼运输车运送。施工中注意标高,纵坡等几何尺寸的控制。 回填 涵台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时,方可进行填土。盖板涵处的路基缺口填土应按设计要求水平分层、同时对称地进行填筑。填料按设计要求达到规定的密实度。 (1)、基坑开挖 开挖时,请陕西输气管理处人员探明管线正确位置后,左右放出墙基中线,开始进行人工分段开挖,分段长度不大于10米,并设隔离带,禁止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现场。 在管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的土方严禁机械开挖,必须进行人工开挖,专门指定技术人员现场监护,并请管道维护站技术人员旁站指导。确定天然气管道的位置后,在其四周用铁锹、洋镐高锋利工具时不能用力太猛,防止伤害管道的保护层。 施工结束后在交叉处两则加设管道标志桩各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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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成员: 姓名:孙姜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30 姓名:和美娟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16 姓名:袁媛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29 会议记录: 1、时间:2013年10月21日16:00 地点:114教室 会议内容:讨论且分配各小组成员需要完成的作业部分,确定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展开工作。 2、时间:2013年10月24日16:00 地点:120教室 会议内容: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分析的发展史、主营业务、公司战略、市场份额等进行分析 3、时间:2013年10月26日09:30 地点:113教室 会议内容: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性、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进行系统的分析

4、时间:2013年10月29日20:30 地点:114教室 会议内容:为企业筹资选择合适的方案和投资前景进行分析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一.商业分析 1.公司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油集团,英文缩写:CNPC)是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于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系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是实行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经营的综合性石油公司。2009年《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中,中石油以287,185.20$m市值排名第二。2010年《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中,中石油更是超越埃克森美孚坐上全球市值第一的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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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SWOT分析 一、公司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成立于1953年,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直属的大型专业化运输物流企业,主要为新疆三大油田、四大炼厂和全国113家油田、炼化、销售、管道、燃气企业提供专业化运输、石油石化产品配送及其它综合配套服务。公司总部设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在北京顺义设有调度中心。取得了国家一级道路货运企业、涉外运输、危险品运输、国际国内海陆空货运代理、进出口贸易、建筑安装、路桥施工、境外投资与对外承包工程等经营资质,通过了国家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位列“中国百强道路运输企业”前3强和“中国物流百强企业”第4名,并被评为国家5A级运输物流企业,是行业内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公路运输物流企业。现有员工38000人,各种车辆20000台,资产总额120亿元。 目前以油田运输(沙漠运输)、成品油配送(非油配送)、化工产品运输、航油运输、燃气运输、钢管运输、特种大件运输、国外(涉外)运输、社会物流(集装箱运输)、汽车修理为主营业务,以基建工程、加工制造、油田服务为兼营业务,以矿区物业、教育培训、医疗卫生为辅助业务。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设有分公司,在526个地级城市设立了配送中心和运输车队,运输生产作业范围辐射全国各地市县。在尼日尔、利比亚、阿联酋、

乍得、缅甸设立了项目部,在土库曼斯坦和哈萨克斯坦设立了分公司。2010年完成经营收入170.3亿元,是2000年3.1亿元的54.9倍;2010年人均年收入比2000年的1.29万元提高了244.9%,实现了企业效益和员工收入的同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二、企业外部环境分析、企业内部资源与能力分析 外部因素分析(EFE)矩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油气田企业(17个) 大庆油田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163453 辽河油田公司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98号124010 长庆油田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1号710021 塔里木油田公司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78号信箱841000 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834000 西南油气田公司四川成都市府青路一段5号610051 吉林油田公司吉林松源市沿江东路1219号138000 大港油田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三号院300280 青海油田公司甘肃敦煌市七里镇736202 华北石油管理局河北省任丘市062552 吐哈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基地839009 冀东油田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51甲区063004 玉门油田公司甘肃酒泉市玉门石油基地机关办公楼735019 浙江油田公司浙江杭州市留下镇310023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11号510240 煤层气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100028 对外合作经理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B座0908 100007 炼化企业(33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1637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龙谭大街9号132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45号11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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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纪检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纪检组、监察部 关于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2008年4月25日) 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试点方案>的通知》(中纪办[2008]93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主题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集团公司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的新任务新要求,结合总部机关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标准,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部门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提高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牢固树立纪检 —1 —

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创新意识,不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监察监督能力、依法执纪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忠实地履行职责,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把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负责的庄严承诺落实在行动上,真正达到接受教育、提高素质、改进作风、严格要求、树立形象的目的。 二、步骤和方法 主题实践活动从2008年4月11日开始至9月30日前基本结束,按照五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4月11日至4月20日) 1、召开纪检组、监察部部务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试点工作文件。 2、纪检组、监察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制定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主题实践活动作出详细具体的安排,并制定出主题实践活动各阶段具体内容的运行表。实施方案要向集团公司党组和中央纪委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汇报。 第二阶段:学习动员(4月21日至5月20日)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属企业和单位概况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属企 业和单位概况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辖部门与下属公司中石油是正部级单位 一:专业公司(副部级单位) 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 销售分公司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工程技术分公司 工程建设分公司 装备制造分公司 二:油气田企业 大部分油田是正厅局级,大庆一把手和中石油副总相当,浙江油田是副局级 一档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青海油田分公司

新疆油田分公司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中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二档 分公司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分公司 吐哈油田分公司 冀东油田分公司 三档 分公司 分公司 大港油田分公司 玉门油田分公司 浙江油田分公司 三: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

(下属公司基本都是海外公司待遇都应该不错) 阿姆河天然气公司 南美公司 尼罗河公司 哈萨克斯坦公司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炼化企业(周围有大油田的炼化企业都还可以)大庆石化分公司分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分公司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庆炼化分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锦州石化分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前郭石化分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华北石化分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石化分公司 庆阳石化分公司宁夏炼化分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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