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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安防范考核标准

社区治安防范考核标准
社区治安防范考核标准

社区治安防范考核标准

一、治安管理(15分)

1.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的重点行业、场所危险品。

(1)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底数不清楚的,每处扣0.1分,未录入警综平台的,每处扣0.5分,登记表和平台数据不符合的,每处扣0.1分。(查警综平台或纸制台帐(两数据须相符) 年考核

日常检查。掌握重点行业场所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督促指导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特种行业。纳入特种行业管理的行业场所全部实行建档管理,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录入警综平台,少1次扣0.5分。辖区内的旅店业建立旅店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达100%。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加强网上巡查与实地抽查,入住率低于10%的,必须实地检查,少一次扣2分。(3)备案行业。辖区内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行业、场所无漏登、漏管现象。漏登记备案1户扣1分。每季度开展至少一次检查,并录入警综平台,无检查记录的,每处扣0.5分。(查检查记录) (抽查档案、安全检查记录、工作影像资料,治安隐患的梳理、督促整改、报告信息记录。信息系统建设运行情况、特别是排查旅店治安信息系统上传情况。) 查:备案登记资料、安全检查记录,警综平台。季度

项目内容标准分值方法考核周期数据来源自评分

考核得分备注

集中清查、整治。适时组织开展治安热点、难点、乱点行业、场所部位(特别是校园及周边、枪爆、管制器具、黄赌毒等)整治,开展打击辖区较突出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未开展的扣5分,开展效果不好的扣2分,资料收集不齐的扣2-5分(查检查记录、专项行动或治安整治资料,相关案件、上报信息、

收集行动影像资料) 年考核

治安大队(基础工作中队)

2、指导、监督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治安保卫工作。内保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建立专(兼)职保卫力量,工作机制、落实保卫制度。(单位内部发生三类可防性案件的,每件扣2分。每半年抽查部分内保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建设、保卫工作运行情况,不落实的扣3-5分。查台帐(警综与纸制台帐数据必须相符,)可防性案件登记表。年考核

四、安全防范(15) 1.向辖区居民和单位通报治安情况;宣传

安全防范知识。

(1)向辖区居民和单位通报治安情况(警情通报),每月不少于一次,少一次扣1分。城区三所要将(警情通报、防范要领张贴入各小区警务宣传栏) 查警情通报资料备份件、照片等影像资料,抽查警综平台工作日志年考核

2.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城区三派出所每季度,其他派出所每半年应对社区、乡镇(村、社)群众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向居民发放宣传教育材料,利用宣传栏办法制讲座,定期到校上法制课。)每少一次扣2分,无记录的视为未开展,无影像资料记录的扣1分。(查法制、安全宣传登记表,相关影像资料,上报县局信息,警综平台工作日志等) 年考核

项目内容标准分值方法考核周期数据来源自评分

考核得分备注

3.指导治保会、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各种制度,运行机制建设,每月一次治保主任例会(培训、互通情况)。抽查一个治保会,缺一项的扣2分。查《基层组织花名册》、《群防群治组织信息登记表》根据工作落实及成效评分。年考核

治安大队(基础工作中队)

4.组织居民和单位进行巡逻、看护。一类派出所社区警务队民警每月不少于二次,其他派出所每月不少于一次,未组织的,每少一次扣2分,无记录的,视为未组织。(巡逻管理登记表,相关影像资料等,抽查民警警综平台工作日志等)。

年考核

5.指导辖区居民和单位安装物防、技防设施。底数不清的扣0.5-1分,规模封闭小区安装率达100%,少10%的,扣0.2分,单位要害部位安装率达100%,少10%的,扣0.2分。封

闭小区发生“三类”可防性案件的,每件扣0.2分。(查《居民小区(村舍)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物防设备单位登记表》、《技防设备地点登记表》、《“三类”可防性案件登记表》并与警综平台数据相符。) 年考核

6.组织、指导辖区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1)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每处扣0.1分,未录入警综平台的,每项扣0.2分,登记表和平台数据不符合的,每处扣0.2分,数据更新不及时的,每次扣0.2分。(查台帐、《基层组织花名册》《群防群治组织信息登记表》,查警综平台核对。)

年考核

(2)带领辖区(责任区)群防群治队伍治安巡逻,一类所每半月不少于1次,其他派出所每月不少于一次,未开展的,每次扣2分。开展队伍教育管理(以会代训),制度建设,每年一次,未开展的,扣2分。(查:群防群治工作资料,收集影像资料)。实时深入辖区了解工作开展情况评分。年考核

五、巡逻防控(10) 1.规划巡逻方案制定巡逻方案(划区域、路线、重点、时段、力量),无的扣2分,不完善的扣0.5分。

查资料季度

2.任务落实开展辖区党政机关、重点要害部位、大型公共场

所、校园周边、大型居民区等重点地区的治安巡逻。(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巡防区域,路线,检查重点要害部位,并根据警情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建议在巡逻车上安装卫讯通定位系统)。未完成县局规定要求,每少一次扣0.2分。城区三所排位,次数最多的满分,少一次的递减0.1分。辖区街面、门面商铺、市场发生公共设施盗窃、(扒窃)、抢劫、抢夺、摩托车、电瓶车、汽车被盗等五种可防性案件(以县局指挥中心接警数据为准),每件扣0.1分,抓获该案件现行的不扣,并加2分,非现行案件嫌疑人每名0.5分。(以法制部门案件

审核确认为准)。

台帐填写不规范,录入不及时的,扣2分每处。(查1.《治安巡逻管理登记表》2.《收缴物品登记表》3.《主动上交物品登记表》并与警综平台核对,数据不符的,每处扣1分。)指挥中心、法制部门提供数据。(建议局纪检监察、治安一道每月不定时抽查至少一次,未按方案落实巡逻防控

德兴市政法综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德兴市政法综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考核,全面掌握、客观反映各单位、各部门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情况,充分发挥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在及时反映情况、扩大对外宣传、服务领导决策、交流指导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上级领导机关主要是指市委、市政府、上饶市委政法委、省委政法委、中央政法委;本系统内部刊物为中央、省、上饶市政法、综治动态和德兴电视台《铜都法治》栏目、德兴报社《政法之家》栏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新闻媒体是指国内正式公开发行或播出的市级以上报刊、电视、电台以及《中国平安网》、《江西政法网》、《江西法制网》、《上饶政法网》、《德兴政法网》等网站。所指政法综治宣传作品是指被上级领导机关内部刊物采用或在上述新闻媒体刊发播出的以本市政法综治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简报、简讯、消息、通讯、理论文章、调研文章、图片音像新闻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考核对象为各乡镇(街道)综治办和市政法各部门。 第五条基本任务 1. 各乡镇(街道)综治办每年被市委、市政府、上饶市委政法委等上级领导机关采用的政法综治类稿件不少于12篇,市政法部门每年被《上饶政法网》、《江西政法网》等上

级领导机关采用的政法综治类稿件不少于50篇(不含《德兴政法网》稿件)。稿件被省委政法委采用的1篇可以折抵2篇,被中央政法委采用的1篇可以折抵4篇。 2. 德兴电视台《铜都法治》栏目任务分配,每年1月份市公安局提供素材,2月份市法院提供素材,3月份市公安局提供素材,4月份市检察院提供素材,5月份市交警大队提供素材,6月份市司法局提供素材,7月份市法院提供素材,8月份市公安局提供素材,9月份市检察院提供素材,10月份市法院提供素材,11月份市交警大队提供素材,12月份市公安局提供素材。如遇重要事件、重大活动等需及时发布的,可相应调整或增加任务分配。 第六条工作要求 1、各单位需明确一名业务熟悉、文字能力较强的同志为宣传员,具体负责政法宣传工作和参加相应的政法综治宣传培训。 2、为严肃宣传纪律,所有稿件均需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审阅把关方可上报。 3、所有稿件必须客观、真实,因虚假报道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取消年度奖励措施,同时提请取消综治、平安创建等先进评选资格。 4、为便于《铜都法治》栏目素材的提取,政法各部门要配备与电视台兼容的摄录设备。 第五条考核办法 实行平时积分排名、季度通报和年底评优相结合的考核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摘要】 : 一、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不尽职而发生管理区域内万元以下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10%一次处罚责任单位;发生万元以上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5%一次处罚责单位。 二、对监守自盗者,追回其所盗物资及所获赃款,并按其一、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不尽职而发生管理区域内万元以下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10%一次处罚责任单位;发生万元以上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5%一次处罚责单位。 二、对监守自盗者,追回其所盗物资及所获赃款,并按其所盗物资价值的50%处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私自处理公司物资器材,按监守自盗处罚责任者;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发生公司院内和可预防性案件,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20%酌情处罚责任者,并扣罚责任者的当月效益工资,同时依照《泥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之规定处理。 五、基层单位接到报案后,应到现场处置而无故拖延或不予处置,造成损失或致使案情扩大的,酌情扣罚单位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当月效益工资。因治安防范不力,造成被盗物资在转移、

藏匿、销赃过程中,被公安部门及其他单位查获或被举报属实的,按照其所失窃物资价值的50%处罚该三级单位。 六、巡逻队在值勤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发生公司物资器材被盗案件,每发生一起,扣罚带队干部及值勤人员每人效益工资100元。 七、治保大队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每起酌情扣当事人效益工资100~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将其调离治保大队,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连续发生3起以上同类案件的,连带追究基层队干部、治保大队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八、党群办、企管办对公司各类物资出门审批不严格或不负责任,每发生一起,酌情扣罚审批人效益工资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连带追究领导责任。 九、公司科室、部门工作不力,造成本科室、本部门发生治安问题的,酌情扣罚科室或部门效益工资100~1000元;属公司综治委成员部门的,另酌情扣罚部门负责人年度综治风险抵押金的5%~50%。 十、对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发生的案件,依照钻井工程技术公司《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查究或否决。 十一、对瞒案不报、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违规违纪者,依

综治干部考评制度

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责任是: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综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亲自动手抓落实,使综治工作任务和措施逐项得到落实。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责任人的主要责任是: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面工作;根据党政组织的决定,制定综治工作的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组织指挥、督促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活动,研究处理重大治安问题;调查研究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对策。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干部的主要责任是:关心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问题的决定,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对所分管的综治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护院(楼)队职责 一、学习治安保卫业务知识,贯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措施,熟悉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做好防诈骗、防盗窃、防抢劫等治安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自觉地维护单位内部和周围治安秩序,揭露和排除治安保卫工作的隐患漏洞,防患于未然。 三、常备不懈,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当听到、接到报警或遇到抢劫、盗窃等破坏社会治安分子作案时,应挺身而出,迅速、沉着、机智地同犯罪分子和治安事故作斗争。 四、护院(楼)队员有维护院内安全义务和责任,应积极参加安全应急坐班、守卫、巡逻、治安保卫业务知识学习、演练和竞赛活动,保卫重点和要害部位的安全。

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三、负责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治安保工作的指示,经常分析研究治保工作形势,进行提高警惕性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四、带领干部职工进行以防骗、防盗、防抢、防泄密、防火、防治安灾害等事故工作,检查督促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确保财产安全。 五、检举揭发犯罪嫌疑分子,带领群众维护治安,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督查督办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督查督办。督查督办的主要内容是: 一、本单位党组织和行政以及上级综治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2016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2016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单位:镇(街道)时间:2016年月日得分: 项目内容及分值结果分值得分 一、基层基础建设(20分)①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或政法综治工作中心)门头标识规范、整洁。没有标识不得分,不规 范的扣3分。 5分②镇(街道)综合服务大厅运转正常,日常办公人员在岗不低于4人;需设置信访、610办、 流动人口管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闲散青少年救助、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妇女儿童权益维 护、法律政策咨询等基本窗口,岗位标识统一、规范。上述窗口不低于6个,缺一个扣2分, 岗位牌不统一的扣3分,日常工作人员不足4人的缺1人扣1分。 5分 ③镇(街道)综治办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工作目标、工作制度等牌匾齐全规范。没有专门 办公室的不得分,制度牌匾内容陈旧未及时更换的每块扣1分,环境不整洁的扣2分。 5分④镇党委政法委员、综治办专职人员(5万人以上配备4名,5万人以下的配备3名)配备到 位。查看任职文件,综治办主任不是党委委员兼任的扣3分,没有配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的 扣3分,综治办办事员每少1人扣1分。 综治科员任职文号: 工作人员共名 5分 二、防控体系建设(30分)①每周检查一次技防村的运行情况,将检查图片报送至县综治办,且存档。由县综治办根据 电子档案评分结果按比例折算。 5分②建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至少确定1个重点地区实施整治,每个重点地区 要制定整治方案,成立领导组,明确整治主体,每月有进度报表。没有确定重点地区的不得 分,整治成效不明显的不得分,没有建立领导组的扣1分,每缺1份报表扣0.5分。 5分 ③建立不低于30人的巡防中队,保安队员按要求配备到位(农村万分之八至十,城区万分之 十至十二),保安队员花名册完整规范,有联系方式。缺1人扣0.5分,没有联系方式的每人 扣0.5分;电话抽查3名保安队员和巡防中队队员,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不得分。 1:姓名电话 2:姓名电话 3:姓名电话 5分 ④派出所技防监控中心正常运转。不能运转的扣10分,操作不熟练扣5分,监控记录出现错 误每处扣1分。 10分⑤重性精神病患者排查管控到位。派出所要对排查出的重性精神病人逐一建档,落实管控人, 应强制救治的要及时送治。发生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不得分,没有逐一建档的每人 扣1分,没有及时送治的每人扣2分。 5分

保卫科管理考核细则

XX公司保卫科管理考核细则为严明纪律,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搞好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新材料事业部内部治安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一、劳动纪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1 迟到超过60分钟。 1.2 无正当理由无故缺勤。 1.3 因不服从分配所造成停工的。 1.4 伪造病休证明及其他证明等缺勤的。 1.5 无泰山医院病休证明缺勤的。 1.6 未办理请假、续假手续或请假未被上级领导批准而擅自离岗的。 1.7月连续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1.8月连续早退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1.9超出请假期限的休假时间。 1.10非住院,两天之内未办理病假事宜的。 2、睡岗界定 2.1凡是趴着、躺着等有睡岗嫌疑的姿势,无需经本人确定,也不用其它任何证据,一律视为睡岗。 3、脱岗 3.1工作时间未经允许外出办理私事的。 3.2脱离岗位20分钟,无正当理由的。

4早退 4.1未到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 4.2未进行交接班,提前换工作服的。 5、上班不准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月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月累计两次(含两次)以上者,每次罚款100元。 6、保卫人员要加强团结、通力合作、积极配合,严禁打架斗殴,违反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分,其损失费用由责任人全部承担,并处罚责任人500元。构成刑事案件的,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7、考勤员要如实按规定进行考勤严禁弄虚作假,发现一次考核考勤员100元。 人次。/元100、班中睡岗,责任人下岗三个月,挂罚科长8. 9、脱岗经查处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10、凡公司查处的睡岗人员,除按公司规定处罚外,厂部每次追加考核责任人500元,保卫科500元。 11、凡是月睡岗人员超5%(按厂部下文为准),科长警示一次,写出分析报告,一式两份交分管领导和综合管理科备案,并考核当月绩效工资的30%。 12、班中干私活、带小孩、下棋、打牌等违纪行为下岗一个月。 13、班中喝酒和酒后上班,按下岗一个月处理。 14、班中不准带手机,上班前一律将手机上交,凡发现班中带手机的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富田—日捆储运(广州)有限公司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修改号:0 文件编号:FNLZJA08012 页码:1 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内部的治安,确保公司内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使公司治安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每月定期组织综治委委员对我司辖区进行一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消除治安防范工作中的各种漏洞和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并由安全保卫科发出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整改。 第二条每年按照综合治理承包考核指标、《综合治理考核标准》对各部门进行年中、年终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对部门综治评价的依据。 第三条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部门或个人,由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1、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2、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3、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险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4、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5、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 第四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部门或个人,由公司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部门主要责任人、直接负责人按照《就业规则》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忽视治安保卫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部门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 2、对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中出现漏洞和隐患,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或在提出意见后,仍不整改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3、对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 4、违反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忽视治安防范,致使员工生命受损害或公司的现金、物资、器材、贵重物品等财产被盗窃、被破坏,造成经济损失的; 5、违反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制度,致使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

村级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基分考核办法 一 政法综治 工作50分1、台帐整理及时、齐全 4 缺一项扣1分 2、各类报表、信息资料及时无误 6 缺一次扣1分 4、无恶势力犯罪 3 有扣3分 5、无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伤害、放火、爆炸、投毒等八类 暴力犯罪 3 有一例扣3分 6、无民转刑案件 3 有一件扣3分 7、无赌博案件 1 有一件扣1分 8、无治安拘留 3 有一件扣3分 9、一名刑释解教人员有三人帮教队伍 1 一人未落实扣1分 10、无青少年犯罪, 3 有一人扣3分 11、集镇及公共场所安全 3 有一件扣3分 12、户籍入微率100%,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流出人口登记管理 到位 4 缺一项扣1分 13、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 一次活动得1分 14、成立义务巡逻队 3 未成立扣3分 15、平安家庭90%以上 2 每半年得1分 16、落实综治办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10 一件未落实扣3分其它事宜: 二 维护稳定工作 50分17、严格一把手负责制,遇事不推萎扯皮,及时处理, 5 由镇综治办考核 18、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矛盾不推向上级和社会10 无联村干部和村干部处理 而推向镇政府,每发生一起 扣2分 19、不出现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10 到京、省上访一次扣10分, 到市上访一次扣5分,到县 群访一次扣5分 20、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并组织处理8 一件扣1分 21、不出现恶性案件10 出现一次扣5分 22、不出现邪教及非法组织聚会活动,举报、打击邪教活动 5 出现一次扣5分,有对象活 动不报者全扣 23、痴迷人员转化好 2 有顽固分子一人扣2分。

三 安全生产工作 100分24、召开党员会、代表会、群众会、广播会、张帖标语宣传政策法 规和会议精神 5 缺一次扣1分 25、有两条以上的固定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 5 未写扣5分 26、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无迟报、漏报、瞒报8 一项扣1分 27、建有隐患排查、整改、消号台帐, 6 缺一项台帐扣2分 28、对非煤矿山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5 以安监站考核为准 29、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依法持证经营 6 以安监站考核为准 30、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有序,台账清晰。8 缺一件扣5分 31、遇较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抢救、调查、处理、上报 5 一次扣5分 32、对从事医疗、饮食、食品的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率达100% 8 有一人扣1分,出现一起事 故扣8分 33、健全各类车辆、摩托车动态台帐、记载准确,每季收集增减情 况报综治办 6 缺一次扣2分 34、建立健全明晰的车辆违法肇事台帐 5 缺一件扣1分 35、农机安全管理规范化,无农机安全事故。 5 一次扣5分 36、安全员上路巡查执勤有记录 5 无记录扣5分 37、配合职能部门到户办证 6 一次未配合扣2分 38、无车辆违法上路行驶,违法载人。 5 发生一起扣5分 39、安全隐患处设有醒目警示标志 3 一处扣1分 40、无交通安全事故(属地管理原则) 9 发生一次扣9分 一、基础工作(10分)。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则示范文本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 则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细则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医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 成部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医院整体工作的顺利进 行。因此要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去抓、去 管。通过管理,切实保护好医院的合法权益,保护好职工 和患者的人身安全,维护好医院内部的就医秩序、工作秩 序和生活秩序,预防各种案件、事故的发生,坚决打击制 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医院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工作的原则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是在院长的领导下,有组 织地进行,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谁分管、谁负 责”的原则,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总

结,督促各科室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岗位职责去做,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科室和直接责任人必须从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管理领导机构 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医院安全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安排活动事宜。 具体工作由保卫科负责实施。

治安防范规章制度

治安防范规章制度 【篇一:治安防范管理制度】首钢迁钢公司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迁钢公司内部的治安防范管理,有效预防恐怖、盗窃、哄抢、破坏等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国家、企业、个人财产的安全,为公司经营、生产、建设、管理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提高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迁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迁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治安保卫目标责任制,采取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积极防范,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三条各单位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开展教育与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治安隐患。 第四条迁钢公司保卫武装处和各单位主管的保卫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治安管理 第五条新入厂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由人事部门安排时间通知各单位保卫部门进行法制和制度教育。 第六条凡本单位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及本厂实习、

代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迁钢公司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一、严禁制造、私藏、携带凶器。 二、严禁在厂区玩火猎枪、气枪等各种枪支。 三、不准贮存剧毒、炸药和放射性物品。 四、任何单位、个人、不论任何理由不经领导批准、保卫部门同意,一律不准私自撬锁或破坏门窗等。 五、不准包庇罪犯、不窝脏、销赃、不准偷拿公、私财产及诈骗、侵占他人物品。不准调戏、侮辱妇女、辱骂、殴打他人。不准结伙打架斗殴。 六、不准无理取闹,扰乱生产、办公、生活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 七、不准损坏公物和私人物品。 八、不准偷开机动车辆,非司机严禁驾驶机动车。 九、不准损毁国家机关,单位内部尚在发生效力的布告、通知。 十、不准私存、传播、传看已经取缔的反动、淫秽书刊、画册、图片、录像等。 十一、严禁利用各种方式、方法进行赌博。 十二、不准私刻公章,伪造证件、票证。 十三、不准损坏“公辅”设施。 十四、不准故意损坏设备、工具等。 十五、不准损毁厂容树木、花草。

2015年度综合治理考核标准及评分

XX2015年度社会管理 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及评分 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20分) (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有单位系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得2分;明确本部门领导班子是综合治理责任主体,明确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得1分;明确单位综合部门分管综合治理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联络员),得1分。 (二)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整体工作计划或要点,任务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得1分;党政或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年内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综合治理工作,有会议纪要、简报或相关记录等,得2分;认真解决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具体事实和数据,得3分。

(三)单位年度工作报告(总结)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得1分;主要领导述职报告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得1分。 (四)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任务明确,制度健全,得1分;相关经费落实,得2分;档案管理规范且内容充实,得1分。 (五)在评价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中,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得2分; (六)按时报送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得2分。 发生重大问题,未追究有关责任人,或隐瞒事实真相的,视情给予10分以下的扣分。 二、贯彻落实XX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部署行动迅速、效果明显(25分) (一)贯彻落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

实施意见》,召开会议,制定下发贯彻意见的,得5分。 (二)综治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文件下发后,并针对本单位承担的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方案,得5分。 (三)认真履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专项组、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得2分。 (四)专项组、工作小组组长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工作,得3分;组织召开2次以上工作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工作,得3分;科学评价专项组、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能作用情况,得2分。 (五)抓好本行业和系统内部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明确试点城市、单位和试点主题,指导有力,效果明显,得5分。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一、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不尽职而发生管理区域内万元以下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10%一次处罚责任单位;发生万元以上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5%一次处罚责 单位。 二、对监守自盗者,追回其所盗物资及所获赃款,并按其所盗物资价值的50%处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私自处理公司物资器材,按监守自盗处罚责任者;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发生公司院内和可预防性案件,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20%酌情处罚责任者,并扣罚责任者的当月效益工资,同时依照《泥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之规定处理。 五、基层单位接到报案后,应到现场处置而无故拖延或不予处置,造成损失或致使案情扩大的,酌情扣罚单位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当月效益工资。因治安防范不力,造成被盗物资在转移、藏匿、销赃过程中,被公安部门及其他单位查获或被举报属实的,按照其所失窃物资价值的50%处罚该三级单位。 六、巡逻队在值勤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发生公司物资器材被盗案件,每发生一起,扣罚带队干部及值勤人员每人效益工资100元。 七、治保大队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每起酌情扣当事人效益工资100~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将其调离治保大队,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连续发生3起以上同类案件的,连带追究基层队干部、治保大队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八、党群办、企管办对公司各类物资出门审批不严格或不负责任,每发生一起,酌情扣罚审批人效益工资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连带追究领导责任。 九、公司科室、部门工作不力,造成本科室、本部门发生治安问题的,酌情扣罚科室或部门效益工资100~1000元;属公司综治委成员部门的,另酌情扣罚部门负责人年度综治风险抵押金的5%~50%。 十、对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发生的案件,依照钻井工程技术公司《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查究或否决。 十一、对瞒案不报、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违规违纪者,依照采油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设立举报电话;8722850。 &nb sp; 十二、对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抓获重大违法犯罪人员、破获重大刑事案件、查清重大治安案件的有功人员,由党群办负责整理事迹材料,报综治委给予适当奖励。 十三、在维护采油厂治安秩序中,符合见义勇为条件者,依照管理局《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实施办法》予以奖励;成绩突出者,为其向上级机关推荐请功。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一、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不尽职而发生管理区域内万元以下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10%一次处罚责任单位;发生万元以上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5%一次处罚责 单位。二、对监守自盗者,追回其所盗物资及所获赃款,并按其所盗物资价值的50%处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私自处理公司物资器材,按监守自盗处罚责任者;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发生公司院内和可预防性案件,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20%酌情处罚责任者,并扣罚责任者的当月效益工资,同时依照《泥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之规定处理。 五、基层单位接到报案后,应到现场处置而无故拖延或不予处置,造成损失或致使案情扩大的,酌情扣罚单位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当月效益工资。因治安防范不力,造成被盗物资在转移、藏匿、销赃过程中,被公安部门及其他单位查获或被举报属实的,按照其

所失窃物资价值的50%处罚该三级单位。 六、巡逻队在值勤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发生公司物资器材被盗案件,每发生一起,扣罚带队干部及值勤人员每人效益工资100元。 七、治保大队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每起酌情扣当事人效益工资100~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将其调离治保大队,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连续发生3起以上同类案件的,连带追究基层队干部、治保大队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八、党群办、企管办对公司各类物资出门审批不严格或不负责任,每发生一起,酌情扣罚审批人效益工资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连带追究领导责任。 九、公司科室、部门工作不力,造成本科室、本部门发生治安问题的,酌情扣罚科室或部门效益工资100~1000元;属公司综治委成员部门的,另酌情扣罚部门负责人年度综治风险抵押金的5%~50%。 十、对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发生的案件,依照钻井工程技术公司《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查究或否决。 十一、对瞒案不报、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违规

综治考评方案

综治考评方案 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护好机关干部职工和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机关综治工作达到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局面。经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签状单位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机关综合治理小组的指导下,由机关保卫科长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评办法 定期考评与日常考评结合,定期考评分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日常考评由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定期考评时,通过听取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抽查有关部门责任状中的考评内容执行情况,查看会议记录,在此基础上逐项核分,加上平时考核分,最后确定总分。根据分数确定优胜部门、达标部门和不达标部门。 三、考评内容 (一) 组织领导(单位领导重视) (28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得3分;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各部门党政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检查、落实综治工作,积极宣传、督促,得5分(查记录)。 2、有完善的责任制度,规定明确。确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的工作目标、责任和要求,并与政治荣誉、经济利益挂钩,与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得2分。 3、分管领导认真抓综合治理任务和措施,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工作有创新,得2分;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写出有针对性的调查报告,得2分。 4、各部门办事机构健全,并配有专兼职人员,得3分。 5、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并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得3分。 6、积极开展争创安全文明单位活动,取得显著效果,得5分。 7、各处、系、室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各项措施具体,得3分。 8、部门主要领导及所属人员有违纪行为,受到处罚的扣10分,追究刑事责任的,此大项不得分(以纪检及政法机关提供情况为准)。 (二) 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遏制各类案件发生(16分)。

政法委书记在全市综治工作考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综治工作考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部署迎接年度全省综治考评的准备工作,做好全市综治考评工作安排。既是全年综治考评工作的预备会、督战会,也是综治工作再发动、再鼓劲的一个会。刚才,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同志代表市综治委作了综治考评工作安排,15个综治考评责任单位的负责同志就完成省考指标任务作了表态发言,我完全赞同。下面,就如何迎接全省综治考评和做好全市年度综治考评工作,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迎接全省综治考评工作 (一)洞察形势,领导重视再提高 一年一度的综治工作考评,是省综治委对我市综治工作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对我们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一场大考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通过大家的努力,大多数综治考评项目没有扣分或者在全省排名靠前,但也有少数考评项目排名到了全省十名以外,严重拉了全市的后腿,还有的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还没有得到省里的认可,能否得分尚不得而知。按照往年惯例,省直相关考评部门将于10月底开始对各市

州打分,省综治委也将于11月对我市进行综合检查,公众安全感调查已经开始。时间很紧,如果我们不认真对待,不好好把握考评年度的最后一个月时间,那前面11个月的努力都将付之流水,功亏一篑。请各位同志务必高度重视,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从全市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发展是第一任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不仅是人民群众创业致富的重要保障,也是一个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名片”。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以求真务实、创优争先的精神,认真落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综治维稳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和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省里今年检查考核关系到我们能否实现市委提出的“进位争先”目标,我们必须要引起足够重视。 要从自身工作的实际出发,充分认识综治工作的紧迫性。平安是个“易碎品”,稳定是根“橡皮尺”,保平安、保稳定的任务艰巨,来不得半点懈怠。我们肩负娄底保安维稳的任务,就必须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工作,打造更多、更亮的特色品牌,只有各地、各部门、社会各个单元都平安了,娄底整个大局才能真正平安。我要强调的是,我们不是为了应付考评而工作,而是把工作干好来迎接考评,考评指标的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一、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不尽职而发生管理区域内万元以下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10%一次处罚责任单位;发生万元以上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5%一次处罚责 单位。 二、对监守自盗者,追回其所盗物资及所获赃款,并按其所盗物资价值的50%处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私自处理公司物资器材,按监守自盗处罚责任者;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发生公司院内和可预防性案件,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20%酌情处罚责任者,并扣罚责任者的当月效益工资,同时依照《泥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之规定处理。 五、基层单位接到报案后,应到现场处置而无故拖延或不予处置,造成损失或致使案情扩大的,酌情扣罚单位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当月效益工资。因治安防范不力,造成被盗物资在转移、藏匿、销赃过程中,被公安部门及其他单位查获或被举报属实的,按照其所失窃物资价值的50%处罚该三级单位。 六、巡逻队在值勤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发生公司物资器材被盗案件,每发生一起,扣罚带队干部及值勤人员每人效益工资100元。 七、治保大队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每起酌情扣当事人效益工资100~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将其调离治保大队,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连续发生3起以上同类案件的,连带追究基层队干部、治保大队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八、党群办、企管办对公司各类物资出门审批不严格或不负责任,每发生一起,酌情扣罚审批人效益工资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连带追究领导责任。 九、公司科室、部门工作不力,造成本科室、本部门发生治安问题的,酌情扣罚科室或部门效益工资100~1000元;属公司综治委成员部门的,另酌情扣罚部门负责人年度综治风险抵押金的5%~50%。 十、对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发生的案件,依照钻井工程技术公司《重大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最新推荐------------------------------------------------------ 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一、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不尽职而发生管理区域内万元以下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10%一次处罚责任单位;发生万元以上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5%一次处罚责 单位。    二、对监守自盗者,追回其所盗物资及所获赃款,并按其所盗物资价值的50%处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私自处理公司物资器材,按监守自盗处罚责任者;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发生公司院内和可预防性案件,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20%酌情处罚责任者,并扣罚责任者的当月效益工资,同时依照《泥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之规定处理。     五、基层单位接到报案后,应到现场处置而无故拖延或不予处置,造成损失或致使案情扩大的,酌情扣罚单位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当月效益工资。因治安防范不力,造成被盗物资在转移、藏匿、销赃过程中,被公安部门及其他单位查获或被举报属实的,按照其所失窃物资价值的50%处罚该三级单位。     六、巡逻队在值勤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 1 / 5

任致使发生公司物资器材被盗案件,每发生一起,扣罚带队干部及值勤人员每人效益工资100元。    七、治保大队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每起酌情扣当事人效益工资100~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将其调离治保大队,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连续发生3起以上同类案件的,连带追究基层队干部、治保大队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八、党群办、企管办对公司各类物资出门审批不严格或不负责任,每发生一起,酌情扣罚审批人效益工资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连带追究领导责任。     九、公司科室、部门工作不力,造成本科室、本部门发生治安问题的,酌情扣罚科室或部门效益工资100~1000元;属公司综治委成员部门的,另酌情扣罚部门负责人年度综治风险抵押金的5%~50%。     十、对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发生的案件,依照钻井工程技术公司《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查究或否决。     十一、对瞒案不报、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违规违纪者,依照采油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设立举报电话;8722850。     十二、对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抓获重

关于政法综治平安法治奖惩激励办法

盱委[2009]68号 关于印发《盱眙县政法综治、平安法治建设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盱眙县政法综治、平安法治建设考核奖惩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中共盱眙县委员会 盱眙县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二月二十日

盱眙县政法综治、平安法治 建设考核奖惩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大会和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推动全县政法综治、平安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夺取省社会治安安全县五连冠和省法治县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特制定奖惩暂行办法如下: 一、考核奖惩范围、内容、依据 (一)范围:县、乡、村所有创建平安盱眙、法治盱眙单位以及政法各部门。 (二)内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考核细则和责任状内容。 (三)依据:省、市、县考评结果及名次排位;省、市、县明查暗访情况。 二、考核奖惩标准 1、通过省考核验收并被表彰的,分别奖励领导班子8000元、主要领导4000元、分管领导3000元、具体工作人员2000元;省考核验收不合格或影响全县考核验收的,分别处罚主要领导2000元、分管领导1000元、具体工作人员500元。 2、通过市考核验收并被表彰的,分别奖励领导班子5000元、主要领导3000元、分管领导2000元、具体工作人员1000元;市考核验收不合格或影响全县考核验收的,分别处罚主要领导1000元、分管领导500元、具体工作人员300元。 3、通过县考核验收并被表彰的,分别奖励领导班子3000

元、主要领导2000元、分管领导1000元、具体工作人员500元;县考核验收不合格和排名处于全县后三位的,分别处罚主要领导800元、分管领导400元、具体工作人员200元。 4、受到省、市、县表彰的先进个人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 5、被省、市通报批评或被县多次通报以及被市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且造成较坏影响的,分别处罚主要领导1000元、分管领导500元、具体工作人员300元。 6、被实行一票否决的,除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规定外,另处罚主要领导500元、分管领导300元、具体工作人员100元。 三、考核奖惩资金 实行政法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保证金制度,由各乡镇、各部门每年列支政法综治与平安法治建设专项保证金10000元,县政法委负责监管,年度考核验收结束后奖惩兑现。不足资金由各乡镇、各单位按此文规定执行。 本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由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主题词:政法综治平安法治奖惩办法通知 中共盱眙县委办公室 2009年月日印发 (共印150份)

村社区综治维稳信访考核细则

2013年度兴隆街道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考核细则按照《2013年兴隆街道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2013年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属地各单位 二、考核方式和分值 考核实行百分制,日常监控分值占10%,半年督查、年终考核验收分值占90%。日常监控由街道负责收集整理,按季通报情况。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由街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验收。年终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视为工作达标,否则不予参加各类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的评比。 三、考核细则 (一)村(社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考核细则 1.落实领导责任制(30分) (1)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区和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维稳工作要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6分)(2)按照“属地归口管理”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制,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4分)(3)要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人员调整

时,要及时上报街道备案。定期召开维稳工作会议(全年四次以上),对本地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和把握,研究部署维稳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解决维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4分) (4)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近年来下发的各项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实现档案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推广工作典型。(6分) (5)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按月报送工作情况。每月通报地区影响稳定的重要情况、维稳工作情况、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抓稳定工作情况。按季上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凡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事件,要在12 小时内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不得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4分) (6)认真贯彻旗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相关会议、文件以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各项工作落实情况。(6分) 2.加强隐蔽战线斗争(12分) (1)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努力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情报,做到预知、预警、预防。(6分)(2)明确专人对网络舆情进行日常巡看,强化互联网信息监控、舆情导控、管理服务能力。(6分) 3.加强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28分) (1)认真落实各项稳控措施,收集上报影响稳定的情况信息,

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首钢迁钢公司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迁钢公司内部的治安防范管理,有效预防恐怖、盗窃、哄抢、破坏等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国家、企业、个人财产的安全,为公司经营、生产、建设、管理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提高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迁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迁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治安保卫目标责任制,采取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积极防范,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三条各单位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开展教育与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治安隐患。 第四条迁钢公司保卫武装处和各单位主管的保卫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治安管理 第五条新入厂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由人事部门安排时间通知各单位保卫部门进行法制和制度教育。 第六条凡本单位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及本厂实习、

代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迁钢公司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一、严禁制造、私藏、携带凶器。 二、严禁在厂区玩火猎枪、气枪等各种枪支。 三、不准贮存剧毒、炸药和放射性物品。 四、任何单位、个人、不论任何理由不经领导批准、保卫部门同意,一律不准私自撬锁或破坏门窗等。 五、不准包庇罪犯、不窝脏、销赃、不准偷拿公、私财产及诈骗、侵占他人物品。不准调戏、侮辱妇女、辱骂、殴打他人。不准结伙打架斗殴。 六、不准无理取闹,扰乱生产、办公、生活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 七、不准损坏公物和私人物品。 八、不准偷开机动车辆,非司机严禁驾驶机动车。 九、不准损毁国家机关,单位内部尚在发生效力的布告、通知。 十、不准私存、传播、传看已经取缔的反动、淫秽书刊、画册、图片、录像等。 十一、严禁利用各种方式、方法进行赌博。 十二、不准私刻公章,伪造证件、票证。 十三、不准损坏“公辅”设施。 十四、不准故意损坏设备、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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