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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南 第1部分一般要求 828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南 第1部分一般要求 828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南 第1部分一般要求 828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使用规则

附件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使用规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公消[2012]164号),保障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户籍化系统)规范、安全运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户籍化系统是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社会单位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互联网管理模块组成。 第三条户籍化系统的使用对象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有条件的其他社会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户籍化系统用户帐号和密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社会单位指定的人员专用,并做好保密工作,防止重要信息泄露和篡改。 第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户籍化系统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 第五条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并确定户籍化系统管理使用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户籍化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和各项数据信息准确、有效。 第六条单位应当按下列要求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

案: (一)按户籍化系统设置要求,如实、完整地采集和录入单位基本情况、建筑及消防设施信息; (二)录入单位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及人员,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情况; (三)发生火灾的,及时录入火灾及调查处理情况。 第七条单位应当按下列要求录入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一)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每日录入一次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和消防值班情况; (二)每日录入一次防火巡查情况,并如实录入发现隐患及处理情况; (三)每月录入一次防火检查情况,并如实录入发现隐患和整改情况。 上述情况仍需做好纸质记录,存档备查,并同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因故不能当日录入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补录。 第八条单位应当按下列要求录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一)及时录入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员工的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二)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其他单位每年至少录入一次对员工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山东申达作物科技有限公 司消防安全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目录 第一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 第二章防火检查制度 (4) 第三章防火巡查制度 (5)

第四章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6) 第五章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8) 第六章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9) 第七章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0) 第八章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2) 第九章车间消防安全职责 (13) 第十章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4) 第十一章特殊(水、电工)消防安全职责 (15) 第十二章安全设备部消防管理职责 (16) 第十三章需方安全问责制度 (18)

第一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宣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教育职工做好部门、岗位、防火重点部位防火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充分利用厂内宣传工具宣传本单位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 四、熟悉本单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培训职工会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并熟悉在火场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六、对全厂的电工、电焊工和操作人员进行专项消防安全培训; 七、对新进厂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章防火巡查制度 (一)各车间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五)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六)开始结束或下班后液化气房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前言 本标准所指的“四个能力”是在消防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包括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治本之策。 本标准由河北省公安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振东、刁占恒、石文林、巩玉斌、解景林、周勇、郑端文、刘立辉、吴希晖、贾冬梅。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定义、建设要求、验收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2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社会单位 有固定活动场所且有依法注册名称或其他合法名称的组织。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2.2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3 火灾隐患 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2.4 公共娱乐场所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5 公众聚集场所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6 人员密集场所 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2.7 消防安全责任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8 消防安全管理人

成都市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成都市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第一章前言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省、市政府关于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使我市普通教育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推进教育均衡化、现代化、国际化,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促进素质教育对校园和校舍条件与环境的要求,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加强中小学建设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学校校舍建设的规划设计质量,提高建设水平,进一步改善本市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特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编制本建设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建设指导意见依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标准》(建标[2002]102 号)、《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参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市教育发展现状和《成都市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2012 年 3 月),以及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的要求编制。 第三条本建设指导意见是我市新建中小学校建设中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是各级相关政府规划、批准设置、新建、改造、管理中小学校的基本依据,是中小学规范化学校创建的参照依据。在达到本建设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标准,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改建和扩建学校可参照执行。

市各区(市)县政府教育改革和发展总体规划。 第五条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保证校舍建筑设计具有防御各种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应确保师生的安全;在防御地震、台风、暴雪、洪水等各种重大意外灾害时,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和应对措施,应成为临时紧急避难场所。 第六条中小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学校的总体规划在满足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应执行“环保、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基本规定,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校园建设用地和校舍建筑既要保证教学与生活的基本需要,又要符合集约利用土地和合理使用校舍的原则。本建设指导意见中校园用地面积指标,各相关区县在执行时,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视需要和可能制订学校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新建实验性、示范性、标志性,以及有特殊要求的中小学校,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调整部分用房面积,其用地及建筑标准可适当提高。校园规划设计要符合学校的特点、城市规划的要求、周边环境情况和学校的现状等条件,因地制宜进行。校园规划设计要便于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和可能分期实施。 第七条根据成都市“统筹城乡,均衡教育” ,全面实现教育公平的原则,本指导意见对城乡学校建设实行统一标准,不作城市及农村学校的区分。经济条件、办学能力较好的地区,可结合当地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布局,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中小学校的校舍建设,应以人为本,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新建学校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区县政府要加强本区域内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注重资源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第九条本建设指导意见不包括学生宿舍和相应的生活用房,其用房面积

消防安全标准化应知应会考试(试卷一)

消防安全标准化应知应会考试(试卷一) 您的姓名: [填空题]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单选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单选题] * A.生命 B.财产 C.人身(正确答案) D.公民人身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我国的消防工作原则是()。 [单选题] * A.政府统一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B.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负责、单位全面参与、公民积极监管 C.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正确答案) D.政府统一监督、部门依法领导、单位全面参与、公民积极负责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下列关于公民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描述错误的是()。 [单选题] * A.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B.任何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正确答案) C.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D.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按照()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单选题] * A. 企业标准 B.地方标准 C.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正确答案) D.本单位消防制度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申请安全许可。 [单选题] *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公安机关(正确答案) C.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D.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消防产品的要求错误的是(). [单选题] * A.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B.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C.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D.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可以随意生产、销售、使用(正确答案)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单选题] * A.外单位人员 B.未成年人 C.任何单位、个人(正确答案)

某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64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某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 度标准版本

某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2、单位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各部门经理为委员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和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在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各部门成立以部门经理为首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行政班组设立防火安全员,做到责任层层落实,把好安全关。 4、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安全员,在日常工作中

要牢记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教育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规定,切实负责,加强检查,积极堵塞安全漏洞,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5、安全保卫部是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6、单位配置的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紧急广播系统、防排烟系统、卷帘门以及各种消防安全指示标志、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所有员工都有维护、保管、养护的义务,不准随意挪用、移动、挤占、遮挡和损坏。 7、单位的消防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造

钢筋加工场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丹东至锡林浩特段国家高速公路 大板至经棚段总承包部 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钢筋加工场)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大高速总承包部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丹锡高速公路大阪至经棚段 钢筋加工场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1 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对丹东至锡林浩特高速公路大阪至经棚段项目钢筋加工厂的管理,规范高速公路工地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施工质量,编制本标准化指导意见。 2)编制依据 A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交通运输部等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发布的与工地建设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 B 内蒙古省颁布施行的有关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文件规定。 C 业主下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2 基本规定 1)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立即着手进行钢筋加工厂的选址与规划,一个月内明确钢筋加工厂设置规模及位置,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水电设施设置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2)加工场地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宜采用集中加工配送方式,减少二次搬运量,做到加工与施工互不干扰。 3)为进一步使钢筋加工尺寸更标准,绑扎成型的钢筋更规范,切实保证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混凝土构件工程质量,钢筋加工场宜配备数控钢筋弯曲机、数控弯箍机,以保证工程所需各种钢筋均由机械自动加工成型。 4)桥梁下部构造钢筋可视实际情况在现场拼装。 5)钢筋加工场必须配备合格的吊装设备。 6)钢筋加工场的规模及功能应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有关要求及满足施工需要。材料堆放区、成品区、作业区应分开或隔离。 7)项目部应采用封闭式管理,并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现场必须设置视频控制系统。 3 场地建设 1)面积 钢筋加工棚要有足够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顶棚及架构原则采用钢结构搭设。 2)场地处理 钢筋加工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集中布置,宜采用封闭式管理,材料堆放区、成品区、作业区应分开或隔离。 (1)钢筋加工场应做硬化处理并做好散水。棚内地面做好垫层后,应铺设不小于 10cm 厚的 C20 混凝土作为面层。棚内按照其使用功能分为:原材料堆放区、钢筋下料区、加工制作区、半成品堆放区。 (2)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 1.5﹪,场地四周应设排水沟。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细则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细则 一、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1、是否制定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保安人员及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等各级、各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2、是否制定各项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应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火警处置、员工发现火情时的火警处置、自动消防系统操作、高温作业、变配电室操作、电气及燃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火灾事故善后程序和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应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和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及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等制度。 二、消防档案簿册 消防档案簿册统一,应统一基础资料登记,统一防火巡查登记,统一防火检查登记,统一消防控制室值班登记,并按规定填写。

三、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标识化管理 (1)、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总平面布局标识设置在室内的,不应小于0.5平方米,设置在室外的不应小于1平方米。 (2)、多层营业场所,应当每层设置平面布局标识,应设在电梯前室人员流动大的位置。 (3)、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出入口、主要疏散通道设置消防宣传标识。 (4)、公众聚集部位应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5)、宾馆的客房床头应摆放“温馨三提示”牌,房门背后中上部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 (6)、灭火器宜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放置点、灭火器的箱盖上方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及维修时间。 (7)、室内消火栓箱上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及维修时间,提示不得圈占、遮挡。 (8)、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附近应设置火灾报警按钮标识,并标明使用方法。 (9)、防火卷帘附近应设置“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物品”标识,并划线标明操作场地;防火卷帘按钮和防排烟按钮处应设置“消防设施按钮严禁遮挡”标识。

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制度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我国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强化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积极探索,也是一项长远的消防基础建设。 一、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组织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记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更新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了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关工作部署和对本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二、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报告备案,确保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落实各项消防责任,全面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实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制度。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重点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重点单位要将维护保养合同、每月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实时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并每月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依照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认真履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并自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四、实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评估情况应自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6022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及时安排部署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革我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召开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 二、参加会议人员 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 三、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通报前一个月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2、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明确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提出下一步意见和要求。 4、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消防安全问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 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的所有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明确有责任人。 二、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 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五、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 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六、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 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 费来源。 八、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九、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 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责任要求等内容。 十、应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十一、应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二、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三、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四、火灾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的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pdf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大局,以村卫生室的硬件建设和内涵建设为重点,合理规划,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满足全市农村居民的健康需求。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完善功能,填平补齐,充实内涵”的原则,改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配备必要设备,加强人才培养,完善规章制度,使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标准化、诊疗操作规范化、规章制度统一化、标识标牌统一化,达到《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2012年底前,完成全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 三、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 1、按照服务范围和服务人群,本着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的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立一所一般村卫生室;服务人口在3000—4000人或服务区域10—15平方公里设立一所中心村卫生室。 2、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以改建、扩建为主,适当新建,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村委会、学校等公共设施建设相结合。要求独立设置,医疗用房与生活住房严格分开建设。 四、选址 村卫生室选址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要求,由村委会和乡(镇)卫生院共同确定。要选择村民居住中心区域,村内公共设施相对集中的地方,用地由村委会无偿提供。 拟设置村卫生室的场所,外环境应整洁、干净,距离公共厕所、垃圾处理(转运)站及污水沟塘等污染源直线距离在100米以上。 五、建设标准 1、房屋要求: (1)一般村卫生室占地面积不少于150,业务用房面积60—100。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妇检室、药房“四室一房”分设,要求布局合理,并与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 (2)中心村卫生室占地面积不少于200,业务用房面积120—160。科室设置“五室一房”,即在“四室一房”的基础上增加健康教育室。 (3)配套建设值班室、供水设施、卫生间、宣传栏(外墙或室外固定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长宽不小于150×90)等。 2、设备要求: (1)诊断室:诊断床、诊断桌椅、候诊椅、资料柜;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软尺、手电筒、出诊箱、身高体重计、医用反光镜;紫外线消毒灯(或车)、有盖污物桶等器械、器物;有健康教育宣传挂图若干;电话。 (2)治疗室(处置室):治疗台(应贴白色瓷砖,长度1.5米以上,宽0.6米,高0.8米)、物品(药品)柜、贮槽、敷料罐、换药盘、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治疗盘、小型器械包、高压消毒锅、针灸、火罐、紫外线灯(开关有明显标志)、地站灯、有盖污物桶、洗手池等。 (3)观察室:观察床2—4张,配备基本床单元设施(床头柜、陪护椅、输液架),被服按观察床数量1:2配套,输液架、座椅等。 (4)健康教育室:电视、VCD等。 (5)妇检室:胎心听筒及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 (6)药房:中、西药品柜(厨)至少各1个。 (7)急救设备: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3、人员要求: 按所辖村人口的1—2‰配置乡村医生,至少不得少于2人,其中应有1名女性乡村医生或专职女性保健人员,有条件的要配备中医药人员。所有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4、药品要求: 严格执行《市村卫生室药品目录》及价格。配备《目录》内西药150种以上(其中必备10种急救药品),中成药 40种以上。 5、卫生环境要求: (1)室内采光通风好,墙面光洁,地面硬化并防潮、卫生。门窗洁净无蜘蛛浮尘、家具整齐无灰尘、器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2)室外环境美化,种树栽花,地面平整无垃圾杂草、墙壁清洁无乱贴乱画、门窗洁净。 6、标识标牌及规章制度 (1)按照《省医疗机构形象设计手册》要求,统一制作村卫生室标识标牌。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统一制成匾牌,悬挂于室内相应位置或印制成册。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宝坻宾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宝坻宾馆 精选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元;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监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精选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以上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广利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试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设计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六)建立消防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工作情况报告至少应宝括一 下内容;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3、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情况 4、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及运行强狂; 精选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标准化管理 指导手册(试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标准化管理指导手 册(试行) 一、组织制度规范化 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1. 1 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会议要有记录留档备查。 1. 2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年与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留档备查。 1. 3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 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 统筹安排各项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 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

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7) 针对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1. 4 单位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 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2) 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 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4) 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5) 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的扑救。 2. 单位(部门) 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部门) 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部门) 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该履行下列职责。 (1) 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成都市幼儿园教育实用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打印

实用文档 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原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使学前教育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我市幼儿教育事业现代化的改革和发展,推进素质启蒙教育对园舍条件与环境的要求,创造适合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办园条件和育人环境,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化管理,确保幼儿园园舍的规划和设计质量,提高建设水平,根据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幼儿园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实际,针对我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幼儿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项目设计审查和工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新建普通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新建实验性、示性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幼儿园,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建设标准可适当提高。 第四条幼儿园的总体规划和园舍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必须确保幼儿和保教人员安全,其建筑及设施应具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和应对措施。。新建幼儿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规划后建设,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必须满足各项建筑面积指标、用地面积指标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第五条幼儿园规划设计和建设,除应执行本指导意见外,还应执行国家其他相关标准和设计规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园舍构成 第一节建设规模 第六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不宜过大,应根据办园规模和园舍建筑面积指标、用地面积指标确定。 第七条幼儿园规模和班级规模宜根据服务围的生源情况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幼儿园规模: (一)6班(2轨),180人。 (二)9班(3轨),270人。 (三)12班(4轨),360人。 二、班级规模: (一)小班(3~4周岁)20~25人。 (二)中班(4~5周岁)26~30人。 (三)大班(5~6周岁)31~35人。 第二节园舍构成 第八条幼儿园的园舍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 第九条活动及辅助用房包含下列用房: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及教具储藏室、音体活动室、兴趣活动室。 第十条办公及辅助用房包含下列用房:办公室(包括园长室、总务财务室、档案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更衣休息室等)、图书资料室、会议室、教具制作兼列室、保健及观察室、晨检兼接送室、教师值班室(可兼作单身教工宿舍)、配电间、网络控制室、活动器械储藏室、总务储藏室、门卫室、教职工卫生间。 第十一条生活用房包含下列用房:厨房(包括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消毒间、主副食库和烧火间)、教职工餐厅、开水及消毒间、炊事员更衣休息室、洗衣房、其他生活用房等。 第十二条本指导未包括室游泳池、民防工程、连接廊、自行车棚、花房、地下室等用房,未包括设置电动游艺玩具、游泳池等用地,未包括教职工机动车停车场地。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摘要:本论文主要阐述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方案到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管理、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及灭火器材的设置和验收、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再到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消防应急演练,从各方面阐述了消防标准化管理的要求。 关键词:消防安全标准化;重点防火部位;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灭火器;消防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日常检查 0 引言 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各种商场、写字楼、房地产的建设使得每年新建、改建、扩建的在建工程数量不断增长,施工现场工艺的多元化及各类新型材料的使用。在建筑业发展的同时伴随而来的是施工现场火灾的不断发生,由此消防管理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尤其是近些年来许多大型的施工现场火灾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比如上海的11.15火灾事故,由此可见,推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极其重要。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方案、防火管理责任制、消防设施器材管理、重点防火部位管理、消防培训及演练、日常消防检查巡查。 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方案 施工现场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消防专项方案。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概况、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防火重点部位及消防重大危险源辨识、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灭火器材布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事故应急救援流程、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当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专项方案的编制,明确各自岗位防火职责,方案应提交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 防火管理责任制 2.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项目消防负责人为防火第一责任人,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案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拟定项目义务消防队的工作计划;对配备的消防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得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等知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2.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了解项目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火灾隐患;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确保完好可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添各类消防器材;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组织相关人员轮流值勤;协助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发生火灾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救援工作。 2.3职工防火责任制 学习消防知识,提高火灾自救能力;爱护消防设施及器材,学习使用消防器材;严格遵

(社会单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社会单位用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用户手册(社会单位用户) 1.1.1 1、单位基本信息 功能:主要用于维护本单位的基本信息。 点击进入【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基本信息】模块。 查阅(确认)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基本信息中按照户籍化要求增加的使用名称、是否建筑管理单位、单位其他情况等信息。如图21所示。 图21单位基本信息展示 编辑单位基本信息。点击【编辑】进入编辑单位基本信息页面,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编辑单位基本信息,其中单位编码、单位类型、行政区域、消防管辖等信息由消防部门维护。 1.1.2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功能:主要用于维护本单位管理或使用建筑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信息。 点击进入【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模块。如图22所示。

图22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列表 新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点击【新增】进入新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页面,首先选择类别,如果是本单位管理的建筑,请选择“本单位管理的建筑”,进行录入;如果是本单位入驻使用的建筑,请选择“本单位使用的建筑”进行录入(注意:建筑需事先由建筑管理单位或单位自身分别在【建筑及设施】→【本单位管理的建筑】或【本单位使用的建筑】中维护)。 维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列表页面,列表中可对重点部位进行【修改】、【删除】操作。 查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列表页面,点击重点部位名称即可查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详细信息。 1.1.3 单位简介及照片 功能:主要用于维护本单位的单位简要介绍及照片信息。 进入【单位基本情况】→【单位简介及照片】模块,点击【编辑】新增单位简介及照片信息,保存成功后,可点击编辑进行修改。 1.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1.2.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功能:主要用于设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块。如图23所示。 首先需设置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类别。点击【设置类别】进入设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类别页面,根据消防管理要求设置本单位应建立的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成功后,及时发送给消防监督人员。制度类别在未发送或已发送的情况下,可对其进行重新设置,已收讫情况下可点击【设置类别】进行重新设置,并发送消防监督人员。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在制度列表页面中点击【编辑】进行制度录入页面(如图24所示),系统提供各类制度模板导入功能,单位可根据模板内容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内容;可选择文本录入或附件上传模式录入制度信息。若制度内容发生变更,可通过【编辑】链接对其进行修改。 查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制度列表页面点击【制度内容】列进行查看,以格式文本直观显示制度内容。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行本)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单位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1、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 2、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对岗位调动应进行转岗消防培训。 3、消防培训由单位人劳部门和消防职责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应有培训签到、记录、试卷等形成工作台账。 4、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5、单位应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119消防日活动、重大节假日开停车和季节变化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6、消防宣传应采取张挂消防横幅、标语、图片,出黑板报、消防宣传专栏,内部刊物,开展知识竞赛,组织参观消防站等形式进行。

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2、防火检查应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岗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3、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2)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4、防火检查时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5、防火检查发现的违反消防法规、单位消防管理制度的行为或火灾隐患应当责令有关人员或车间、部门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通知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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