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浅论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做好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

《浅论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做好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

《浅论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做好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
《浅论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做好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

《浅论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做好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

姓名:高峰

单位:建行北京分行银建监理公司

日期: 2004年8月

内容摘要

本文从明确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的依据、明确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的原则、明确质量控制目标、掌握质量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的方法、明确质量控制要点、应用控制质量风险的措施、熟悉质量控制有关程序等七个方面,阐述了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做好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

目录

1 明确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的依据 (3)

2 明确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的原则 (3)

3 明确质量控制目标 (4)

4 掌握质量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的方法 (4)

5 明确质量控制要点 (6)

6 应用控制质量风险的措施 (15)

7 熟悉质量控制有关程序 (18)

浅论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做好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一直在银建监理公司工作,先后在北京豪威大厦(9200m2)、北京亚视大厦(32500 m2)、北京汉威广场(140000 m2)、明苑会议中心(14000 m2)等工程中担任土建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后在公司工程管理部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从本人的监理工作实践中,认识到做好质量控制工作,对监理工作极为重要,结合本人的监理工作实践,总结了一些如何做好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的体会,请批评指正。

1 明确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的依据

监理工程师做好质量控制的前提是应明确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的依据,主要依据如下:

1.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确定的质量等级;

1.2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洽商;

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施工规范;

1.4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

1.5国家及北京市的法规和规定。

2明确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应十分明确质量控制的原则,并予以遵循,方能做好质量控制,主要原则如下:

2.1监督施工单位全面实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的原则;

2.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2.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2.4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严格执行有见

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2.5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中使用;

2.6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2.7坚持巡视和平行检验制度,并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3明确质量控制目标

在实施质量控制之前,监理工程师首先应明确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目标,明确了质量目标,才能确定工程验收中所采用的标准,特别是创优工程,应按照相应的优质工程的标准进行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目标应主要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确定质量控制目标。但承包单位自身有创优工程的要求时,也应将其确定的创优目标作为质量控制目标。

4掌握质量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应做好质量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即预控,也就是防患于未然,这要求监理工程师本身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潜在施工质量问题的出现;监理工程师也要加强事中控制,采用巡视、平行检验和旁站等方式,将发现的问题解决在施工过程中,避免形成“死后验尸”;监理工程师的事后控制也是需要的,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制定适宜的纠正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1事前控制:

1.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2.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

3.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4.签认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

5.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6.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4.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对施工现场进行有目的的巡视检查和旁站。

2.核查工程预检。

3.验收隐蔽工程。

4.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4.3工程竣工验收

1.当工程达到交验条件时,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B1监),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2. 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无负荷试车),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认真审阅试验报告单,并对重要项目现场监督;必要时应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

3.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竣工预验收

(1)要求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预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完善。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4)经验收需要对局部进行整改的,应在整改符合要求后再验收,直至符合合同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5)预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提出质量评估报告,整理监理资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承包单位基本情况、主要采取的施工方法、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状况、施工中发生过的质量事故和主要质量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和处理结果、对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估意见。

4.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结果符合合同要求后,由五方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 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

5 明确质量控制要点

每个工程都存在自身的特点,监理工程师应能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等工程文件,深入了解工程的有关情况,掌握工程的特点、难点和较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并结合监理以往类似工程的经验,确定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将其列入《监理规划》中的质量控制部分,并在监理工作中重点进行控制。对于工程中具有特殊工艺和特殊要求的分项工程,还应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本人为土建专业工程师,现列表说明一般民用建筑工程中土建专业的主要质量控制要点,供各位监理工程师参考执行。

6应用控制质量风险的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应分析本工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质量风险,并相应采取控制风险发生的措施。

6.1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承包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含专业质量检查人员)、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查验各级管理人员与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督促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搞好工程质量。

6.2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总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6监),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审查合格后,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6监)。督促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加强管理。分包工程的施工方案;材料、设备报验;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均需经总承包单位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6.3严把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关,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6.4检查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指北京市地方性标准DBJ 01-51-200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所列的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按北京市建委有见证取样的规定执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备案管理手册、出厂质量证明等资料随《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A4监)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1.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其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2.对预拌混凝土,应对生产厂家资质和生产能力进行考察,并审查《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3.对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加工、定货,监理工程师应参与考察、评审,根据合同的约定参与定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

6.5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现场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需要定期检定的设备(如仪器、磅称等)监理工程师需审查承包单位的检定证明。

6.6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承包单位应对钢结构加工及安装、地下室墙柱、梁等钢筋密集、交叉部位的钢筋绑扎;重点部位精装修、冬季施工、雨季施工等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如施工组织设计中已编制并符合要求可除外),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A1监),报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施工图认真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定结论。上述方案未经批准,该分项工程不得施工。

6.7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样板引路制度:对关键工序,如防水施工、石材干挂等部位应先做样板,检查合格或符合合同要求后再大面积施工。

6.8对施工现场进行有目的地巡视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不少于二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对较重要的问题,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B1监)或《不合格项处置记录》(B3监),并跟踪检查验证纠正效果,做好复查记录(承包单位重新申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6.9对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对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监理工程师应采取旁站的控制方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理工程师在认真熟悉施工图的基础上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根据《旁站监理方案》执行旁站,旁站执行者填写《旁站记录》,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和最终验证结果,监理工程师均应保留相应的质量记录。

6.10对隐蔽工程,检验批验收:未经验收或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质量目标分解要求)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在自检合格后,将《隐蔽工程检

查记录》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报送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结合日常巡视和旁站的意见到现场进行检查(承包单位质检人员陪同),合格后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由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合格后,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评定和签认。

6.11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6.11.1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完成后应重新进行验收。

6.11.2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外,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协商后签发《工程暂停令》(B4监),再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研究,经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完成后应重新进行验收。

6.11.3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7熟悉质量控制有关程序

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应十分熟悉质量控制的相关程序,要求施工单位履行程序的同时,自身也应遵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才能做好质量控制工作。下面,列出了一些质量控制程序,监理工程师可参考执行。

7.1工程技术报审的管理程序如下:

7.2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的管理程序如下: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