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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农民权益保护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农民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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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农民权益保护

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因此,农民权益保护问题历来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尽管当前我国在农民权益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当前农村的消极影响依然是农民权益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我们要重视传统法律文化对农民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同时通过在广大农村建设现代化法律文化,加强农村法治建设,以达到真正的保护农民权益。

标签:传统法律文化;农民权利保护;现代化法律文化

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民是我国最大的社会群体,农民权益的实现和保护程度在一定意义上直接标志着我国法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发展程度。因此,农民权益保护问题历来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农民权益是指农村居民作为社会成员、国家公民享有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卫生及社会保障等各种权利和应得的利益,包括政治权益、经济权益和社会权益[1]。通过新农村建设,广大农民将能够真正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不仅经济权益、政治权益能够得到改善,而且在社会权益和生态权益方面也将获得更多实惠[2]。尽管我国在农民权益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我们仍然应当看到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权益受损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影响了新农村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们应当给予相应的关注,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在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导致农民权益受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而我们从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研究则会发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当前农村仍然有着一定的市场,使得农民权益保护存在着诸多问题,影响着新农村的建设;同时传统法律文化中适应农村社会的积极因素却没有得到适当地引导而影响了农民的权益保护。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农民权益保护的影响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法律文化”在我国法学界一直被热烈地讨论着,人们发现,将“文化”的概念引入法律领域,赋予了法律更加丰富深邃的内涵。法律文化本质上是一种观念、原则和价值体系,但它内存于思想、制度、设施以及人们的行为模式之中并通过它们表现出来。法律文化是一个国家法制的内在逻辑,它表明在受历史传统制约的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习惯等等之中,直接或间接、有形或无形地影响着社会主体的法律实践和法律行为,进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一个国家法制运作模式及其发展方向[3]。法律文化在现代中国法治社会的构建中的作用极其重要。

中国社会当前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受到了多种法律文化的影响,其中,对当前法律文化影响最深的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典型的伦理主义型法律文化,它根植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土壤上的宗法社会组织,伴随着封建制

农民权益保护

失地农民法律保障问题研究——从社会公正视域 摘要:失地农民法律保障问题的产生是任何一个国家从不发达状态向发达状态迈进的必然结果。现代社会中, 挂会公正基本规则要求对失地农民问题进行新的诠释。针对失地农民构建确保扛会公正的土地利益分享法律机制、 劳动就业利益分享法律机制、劳动利益保护法律机制、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农村土地的市场化补偿机制,是当下失地农 民问题的初步解央之道。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公正;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法;社会法 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是任何一个国家从不发达状态向发达状态迈进的必然结果,或者说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只要考察一下当今世界较发达国家走过的社会发展轨迹,我们就可以毫无疑义地得出上述结论。所以,社会各界大可不必为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而?莫名惊诧?,在研究此问题时,需要一些真正意义上的?大历史观?。其实,细致考察我国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和发展轨迹,就可以发现该问题也是符合上述规律的。因为我国失地农民问题的真正产生是在20世纪80一90年代,而其最初发源地也是在江苏、浙江以及广东等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只是后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在十三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以来,失地农民问题几乎成为全国都在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本文试图从社会公正的视域来对失地农民法律保障闯题进行相关的研究。以期抛砖引玉。 ~、社会公正基本规则与失地农民问题 现代社会中社会公正基本规则的完整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平等、自由、社会合作的理念依据和现代化进程以及市场经济的现实依据。【1p6其中,平等理念要求政府应将失地农民问题作为一个主要的社会问题看待。应该充分重视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充分重视失地农民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的特殊贡献和牺牲,并通过诸如失地农民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的增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歧视的消除、面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政府作用的充分发挥以及社区管理的转变等印姻诸多方面来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自由理念要求尊重失地农民对于国家所做的贡献和牺牲,并要求国家在土地征用和征收过程中应在法律及政策制定上,体现出对失地农民的特殊照顾。详言之,就是要改革目前征地补偿费分配机制混乱、补偿机制单一、差别待遇明显、产值计算不准确以及实现角色转换的各种机制缺失等弊端,日】充分尊重和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社会合作理念要求失地农民在主张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充分认识到社会发展必须靠相互的合作和沟通始能完成。?个体人只有在社会中进行有效的社会合作,才有可能实现自身的价值。竹【啦!失地农民亦应适当理解和包容政府,并积极支持政府合法合理的社会发展规划。社会公正的基本规则包括基本权利的保证规则、机会平等的规则、按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以及社会调剂的规则。【lp2瑾基本权利的保障规则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现代社会所讲的基本人权亦即生存权的规则。 显然,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就像马斯洛在其著名的?需求五层次论喇中所讲的第一层次亦即?生理需求?~样不可或缺。机会,?实际上是指社会成员发展的可能性空问和余地?。{113,对于失地农民而言,保障其失去土地之后的基本发展机会,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只有这样的保障才有可能使其拥有基本发展的权利,不至于因为国家的?土地征收?或者?土地征用?的公权行为而阻隔或者?断裂?。按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和社会调剂的规则,显然要求由国家对失地农民因做出了特殊贡献和牺牲而进行符合其比例的分配。这种分配不仅体现在初次分配中,还包括在第二次分配中,甚至也包括在最后的?结果公平?条件下不遗余力的照顾失地农民的权益。从某种程度而言,失地农民问题的产生从社会公正的视

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

津歧公路东风大桥工程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津歧公路东风大桥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 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是指在劳动权基础上享有的各种权益,具体包括农民工的工资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权益。农民工往往具有文化程度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生活条件差、社会保障低等特征,是典型的弱势群体。他们这种既非农民又非城市工人的特殊身份使他们既有别于中国传统城镇劳动者,又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农民的身份阻碍着他们真正融人城镇社会和工业劳动者群体,并被面向城镇居民的相关制度所排斥,同时,长期在城市“打工”又形成了他们与真正意义上的农民群体日益加深的隔阂,以至于他们在社会上处于一种边缘地位。弱势性和边缘性的社会地位使他们的各项权益(包括劳动保障权益)常常受到侵犯或者得不到有效维护;另一方面,农民工群体的弱势性的核心就是其劳动权利实现的艰难,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格权利的不平等。因此,制定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制度对于本工程建设具有非常人性化的意义。现制定保护制度如下: 1、农民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2、农民工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管理员或者项目部投诉。施工队伍管理人员对农民工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推诿。

3、施工队伍招用的农民工,不得向其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和物品,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暂住证、驾驶证、资格证等证件。 4、施工队伍应当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职业技能培训,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5、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未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确立;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解除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7、对未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用人单位不得以农民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离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有关农民工的劳动用工、工资发放、考核奖惩等内容的规章制度。 10、农民工与本单位其他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农民工工资的确定和增长与本单位其他职工同等对待。 11、农民工提供正常劳动后,当月收入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

2017电大考试 法律文化 (本科省考)期末整理

法律文化 一. 单选题 1980年代初,律师在中国的身份是 B.公务员 F法律规范与政策、社会公德等非法律规范相比,其最特别之处在于 B.可以通过国家机关强制执行 G 古罗马五大法学家不包括以下哪一位 C.西塞罗 G关于行政管理方式,在欧洲传统中,诞生了可预见性原则和公共参与行政决定原则,在中国,行政法学称之为:A.依法行政原则 H何意志教授认为,西方的法在中国古代的对应物是 B.礼 L列关于中国古代法的说法正确的是()。C.中国古代法是和暴力联系在一起的,没有暴力就不构成刑 Q"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最早确立于() A.西汉宣帝时期 S设立于明代的廷杖制度,执行廷杖的是 D.锦衣卫 S梭伦变法没有将雅典公民分为 C.士大夫 T 唐代的保辜制度适用于 B.伤害罪 T《唐律·名例》篇规定,"断罪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 C.举重以明轻 T唐代将有利息的消费借贷称为 A.出举 X 西方法律文化在最初形成阶段不具有()属性。 A.封闭性 X西方法律文化在最初形成阶段具有()等属性。 B.开放性 X西方法学的共性不包括 B.哲学性 X下列中国传统人物中,主张“人性恶”哲学家的有()。 C.荀子 Y 以下对应作家与书籍那一项是错误的 A.阿佐-《神学大全》 Y 以罗马私法为渊源,以成文法典为法律传统的民法法系,其代表国家有() A.德国 Y 以下关于西方法治成因的说法错误的是() C.西方人性善的哲学基础 Y下列各项关于中国古代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C.法家理论一直是传统中国社会的核心理论 Y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B.从法的文化属性上看,中国是私法文化,西方是公法文化 Y由于法律文化对现实生活影响重大,在进行经济交流时,我国民众往往更重视 C.感情 Z中国史前时期古代法(以刑为中心)的最初形式不包括() D.财产刑以下关于西方法治成因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C.西方人性善的哲学基础 二. 多选题(共10题,共8分) B.中国古代法主要是在战争和与战争相关的环境中形成的 C.中国古代法是和暴力联系在一起的,没有暴力就不构成刑 D《大清现行刑律》的立法变化体现之一是废除了一些传统刑罚,具体而言,不包括以下几种 A.绞刑 C.斩刑 D.徒刑 D大清现行刑律》的立法变化体现之一是废除了一些传统刑罚,具体而言,不包括以下几种 A.绞刑 C.斩刑 D.徒刑 F法的基本价值观包括 A.自由 B.民主 C.平等 D.人权 F法律文化由下列要素构成:A.法律思想 B.法律规范 C.法律机构 D.法律方法 F法律文化由下列要素构成:A.法律思想 B.法律规范 C.法律机构 D.法律方法 G 关于公司的叙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中国第一部公司法是1904年的《公司律》 B.

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现状分析与法制完善[1]

我国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现状、成因及其对策 摘要: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迅速,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从事产业劳动,由于城乡的而元户籍制度等一系列法律及制度方面的原因,农民工的劳动权遭到了极大的侵害,生存状况令人担忧,因此有必要分析农民工失权的原因,并从法律的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法,力求从某种程度上解决或者缓解农民工问题,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农民工现状权益保障现状成因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材料一、据《华商报》报道,数日前有30多名农民工来到西安市的一家邮政局,将一张张的贺卡投进了邮筒。这些贺卡并不是寄给他们的亲人,而是寄给拖欠他们30余万元工资的建筑工程公司。有人认为可能会指责农民工不懂法,不知道如何利用权利维权。而显而易见的是,农民工是被逼无奈才会想这种讨薪方法。相信只要有一点的法律上的可能的方法,农民工都会千方百计地去尝试。因此一味指责农民工或者讨论农民工以何种方式讨薪,都是悖论。如何防止欠薪行为的频频发生,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材料二、农民工最急需什么。建设部日前表示,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并逐渐扩大到包括城市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2007年实现全国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人数比上年增长5%以上的目标。“住房公积金覆盖农民工”,看来确实是一个不错的福利。可是,众所皆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前提条件的。目前多数城市规定,只有购买住房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是多农民工来说在城市购买一套住房又谈何容易企业能不欠薪,老板能按时将工资发放倒手,这就是对农民最好的生活保障,而从目前农民的实际生活状况来看,农民的医疗、养老、失业保障都没有落实,这才是他们急需的…… 材料三、2007年2月新学期伊始,上海某学校的一项收费规定让农民工子女的家长们心里变的有些不是滋味。学校规定,只有具备“五证”的学生才能免交借读费,否则学生就要需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摘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具有民刑有分、重刑轻民,礼法结合、以礼代法和行政监理司法的主要特点以及类推裁判、无讼是求、以法治吏等的特征。其形成主要受到生产方式、社会组织、政治模式和思想意识四个方面的影响,因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西方法律文化在体系结构、价值取向和法律观念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不同。 关键词法律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社会成因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德”、“礼”为基石的法律理念。以“德”、“礼”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更是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有着深远的 影响。首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法贵严明”思想强调了君臣共同守法以及执法严明的重要性,这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其次,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注重预防犯罪和犯罪分子的改造。最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人文精神也对今天的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董仲舒“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实践活动的价值观。特别值得提出的就是“特权原则”的应用,统治者制定出了一系列保护贵族、官僚的利益的刑罚原则。如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夫之刑,不著刑书”等等,这种思想在当今社会仍然广泛存在。一方面助长了社会上层权力拥有者对法的蔑视心理,另一方面也使普通大众产生了对法律公正实施的不信任和对权利 拥有者的仇视心理。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法律内容方面来看有“民刑不分,重刑轻民”和“礼法结合、重礼轻法”的特点;从司法制度方面来看主要是“行政监理司法”。 (一)民刑不分,重刑轻民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内容为刑法,同时也针对民事法律做了相关规定,而对于违反民事法律的行为施以刑罚。夏、商时期,中国古代的刑法制度开始出现。在夏朝时,统治者规定了最基本的罪名和刑种。到了商朝,在夏朝法律的基础上对最基本的有关所有权、婚姻、以及继承的民事法律制度做了简单的规定。同时,民事法律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例如婚姻制度中规定了“六礼”以及“七出”、“三不去”。 春秋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使得古代法律由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而这一时期也进行了大量的法制改革,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新罪名和新刑种,如岁刑、迁放之刑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技术不断提高。刑事法律方面规定了重罪十条,并且出现了“八议”和“官当”的特权原则。 隋、唐朝是中国传统法制的定型阶段。隋朝确立了刑部,并且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首创十恶制度。《唐律疏议》的制定标志着中国法律与道德的相结合。民事法律方面,唐朝统治者对于财产权、婚姻等在前朝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化的规范;在刑事法律方面,确立了“笞杖徒流死”的封建五刑,并且设立了“加役流”的罪名,用以惩罚流刑以上而死刑以下的犯罪。。

概括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特点

概括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特点 【篇一:概括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特点】 1.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形成的基础何在? 2.简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 主要内容。 3. 简述传统中国的法律走的是从氏族到宗族再到国家的集团本位道路。 4.简述西方法律文化最终确立了个人本位法。 5. 为什么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可谓一种以刑法化为其基本特色的公 法文化? 6.简述德治为中国传统法的根本精神。 7. 从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价值取向比较的角度简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的特点。 8.从价值取向比较的角度简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9.试论中国古代调解制度的特点及现代调解制度的作用。 10.为什么说调解在当代中国依然是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 11. 从法律文化的角度简述调解在当代中国依然是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 方式。 12.从国际公法与私法的角度谈南海问题。 13.从国际公法与私法及历史文化的角度谈南海问题。 【篇二:概括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特点】 ①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摆脱了宗教神学的束缚。自汉武帝“罢黜 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的纲常名教成了立法与司法的指导原则,维护三纲五常成了封建法典的核心内容。由汉至隋盛行的引经断狱,以突出的形式表现了儒家思想对于封建 法制的强烈影 响。中国封建法律与西方不同,西方中世纪法律体系中涂有神灵色 彩的宗教法规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起过维护封建统治的特殊作用。 但在中国,早在奴隶制末期神权法思想已经发生动摇。在中国封建 法律体系中,不存在中世纪西方国家那种宗教法规,儒家的纲常名 教代替了以神为偶像的宗教。 ②维护封建伦理,确认家族法规。中国封建社会是以家族为本位的,因此,宗法的伦理精神和原则渗入并影响着整个社会。封建法律不 仅以法律 的强制力,确认父权

智慧树-中国传统文化试题及答案

1.亨廷顿认为:文化的重要作用是用价值观影响人类的进步。A A. 正确 B. 错误 2.《文化经济学》认为“文化是明天的生产力”。A A. 正确 B. 错误 3.文化精神是指:民族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基本思想与观念,或者说是文化传统的主流。A A. 正确 B. 错误 4.文化精神与民族精神的关系:(ABCD) A. 文化精神是指一个民族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思想与观念。属于事实判断范畴。 B. 民族精神是指文化精神中的优秀成分。属于价值判断范畴。 C. 文化精神属于事实判断范畴。 D. 民族精神属于价值判断范畴。 1.“以人为本”的思想包括:ABC A. 以人为尊 B. 以民为贵 C. 以仁为本 2.礼教的核心是:(ABCDE) A. 父子有亲 B. 君臣有义 C. 夫妇有别 D. 长幼有序 E. 朋友有信 3.有关孟子倡导“五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BCD) A. “五伦”指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B. 五伦的观念是几千年来支配了我们中国人的道德生活的最有力量的传统观念之一。 C. “五伦”是我们礼教的核心,它是维系中华民族的群体的纲纪。 D. 五伦里的权利和义务受到适当的遵循,社会就会稳定和有秩序。 1.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概念是:(A) A. 仁 B. 义 C. 礼 D. 知 2.颜渊问仁,子曰:(B) A. 仁者爱人 B. 克己复礼为仁 C. 仁者其言也讱 D. 能行五者(恭宽信敏惠)于天下,可谓仁矣 3.孔子关于仁的答案的共同之处,是强调(D) A. 博学 B. 审问

C. 明辨 D. 自我修养 4.孔子关于仁的回答,正确的答案应该在所有那些答案的(A)中寻找 A. 共性 B. 个性 5.传统中国人的基本思维方式是:(D) A. 天人感应 B. 形式逻辑 C. 辩证逻辑 D. 天人合一 6.天的涵义包括:(D) A. 神性义 B. 道德义 C. 自然义 D. 神性义道德义自然义 7.天人感应思想的提出者是:(D) A. 孔子 B. 老子 C. 孟子 D. 董仲舒 8.天人合一的涵义包括:(D) A. 人与自然的和谐 B. 人与社会的和谐 C. 人的身心和谐 D. 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自身的和谐 9.达到天人合一的途径是:(C) A. 尽心 B. 慎独 C. 仁礼的统一 D. 穷理 10.荀子提出过:(B) A. 天人交相胜 B. 制天命而用之 C. 尽心、知性、知天 D. 不以人灭天 1.道家思想产生的职业渊源是(A) A. 史官 B. 祭司 C. 司马 D. 礼官 2.以下说法可以概括道家宗旨的是(B) A. 和静清寂 B. 清虚卑弱 C. 仁义礼智

论当今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与法律保护问题

论当今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与法律保护问题 摘要当今中国,城市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与此相反,传统管理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仍阻碍着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有效的保护。这不仅严重地阻碍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也不利有“三农问题”的解决。因此,从制度上消除不合理的障碍,切实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既是广大农民工的迫切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本文拟从当今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现状、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原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实意义以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之思路等方面对其展开讨论。 关键词农民工问题 引言他们,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而产生的新兴社会群体,其人数已占整个产业工人的30%左右,但是他们却游离在城市和农村的边缘,得不到基本的身份认同,长期以来被无情地拒之于权益保障的大门之外。他们,为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却没有享受到与贡献对等的权利,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关注这个特殊的群体——城市农民工。 正文 一、当今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现状 对于当今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现状,笔者拟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从生存意识方面看,农民工依然处在“草根”底层。当致富成为人们第一需求和追求目标的时候,城市人占有各种政策的抉择领导地位、占有意识领先的统治地位、占有生产资料转化成货币的掌控权等等,当处在两眼墨黑最封闭的乡村的农民进城务工时,自然会对他们制造出许多政策的限制,强加给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赋予一些带有歧视性的概念、名词。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往往是房地建筑工、绿化清洁工、钟点工或保姆、厨师、服务员等脏、累、险、差的工种。而出现这些限制和歧视的主要原因就是意识问题,换句话说就是城市文化派生出来的对乡村的政治、文化、经济的排斥而产生的人的等级观念的歧视。 从社会保障方面看,虽然农民工为城市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却一直无人问津。失业保障方面,城市居民在失业期间有失业补助,而农民工却没有,他们在失业期间多是花费积蓄,或向他人借钱维持生计,也有一部分人不得不重回农村老家。医疗方面,很多农民工生病以后仗着年轻、身体好、硬挺着而不去医院看病;遇到不得不看的病,绝大部分也只能是自费,用工单位通常在不得已的情形下只垫付很小一部分费用。住房方面,农民工是无法享受福利分房或在政府提供补贴的情形下购买商品房的。他们一般都合伙租住于城乡结合部的农居点,建筑工人往往住在工地附近的工棚里。农民工居住点大都拥挤不堪,采光和通风条件较差,通常是城市的卫生死角。另外,像养老保险、工伤保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意义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意义 [摘要] 中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了许多宝贵的法律文化资源。中国在当前学习西方法律的浪潮中,有必要借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为西方法律制度在中国的传播和有效实施培育适合的土壤,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 [关键词] 法律文化法治本土资源 法律文化是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人类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及其法律制度、法律规范的总和,同时也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对法律所持有的思想观念、感情模式及行为模式的总和。一个社会法律文化的形成,需要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不断继承和发展自己的本土法律文化,同时借鉴和吸收外来法律文化,并对二者进行适当的本土化整合,进而形成有自己特色的、符合本土国情的法律文化。中国具有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为我们创造了丰富的法律文化,这些法律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文化所蕴涵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准则,一方面具有强烈的历史性、遗传性,另一方面又具有鲜活性、变异性,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今天的中国人,为我们开创新文化提供历史的根据和现

实的基础。虽然其中的许多法律思想为今天的人们所摒弃,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中找到一些具有现代意义的甚至是现代社会所缺乏的而又是必需的法律文化,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及其所具有的现代意义。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特点 (一)工具主义色彩浓重 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们一直把法律看成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而“法即刑”的思想是促成这种法律观念形成的重要因素。古代的老百姓不愿意打官司,因为他们对官府有一种恐惧的心态,从而就不愿意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时的社会从整体来看,“无讼”成了一种最佳的社会形态,“无讼即德”也成为当时的一种普遍的法律观念。由此导致了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极为淡薄。 (二)“德主刑辅”的法律文化导向 儒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占据着统治地位,因而儒家思想中的一些基本精神在法律领域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西周时期周公制礼,倡导“以德配天,明德慎罚”,为后世的德治开创了典范。自汉武帝时期之后,儒家思想大一统,董仲舒倡导“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中国社会从此处于“礼”的统治之下。统治者用“礼”“德”来统治万民,“出礼则入

保障农民工权益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

保障农民工面临的额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农民工权益保护立法不完善。当前,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建设尚不健全,农民工在权益损害时本质上没有非常明确清晰地法条能够满足其维权需求。《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固然一定程度上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是细究其规定,不难发现规定抽象性和原则性描述占据了主流,可操作性不高,很难为农民工维权提供充分支持。而从法律位阶方面来看,现行的大部分农民工权益保障规定基本都是条例、规定文件,行政法律是其中的主要类型,上位法缺失,导致整个立法体系完善度也显得非常淡薄,在实践操作中自然难以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普惠性不足。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些列政策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但配套服务相对滞后,相关制度尚不成熟,没有形成合力,而且扶持政策多以奖补方式发放,对创业经营初期的指导和帮助不够,政策普惠性不足。 (三)缺乏全国统一的农民工信息系统。当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全国统一的“黑名单”失信记录共享平台和农民工信息系统,导致企业失信行为和农民工行为记录不能全国互联互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第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拖欠

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每半年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送本行政区域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目前“黑名单”制度主要是省级层面实施,违规企业信息不能够及时纳入全国信息系统,会出现当地企业在省内出现工资拖欠问题仍可去外省份经营,或是外地有工资拖欠行为的企业仍可在省内正常经营的现象。 (四)农民工群体法律意识较低、维权意识淡薄。多数农民工的文化素养普遍偏低,大部分农民工文化程度是初中及以下,对相关的劳动法律了解的非常少,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或是采取极端方式解决,使矛盾激化,影响到自身利益的维护和社会的稳定。比如,有的明明有欠条或证据在手,不是走正常的信访渠道和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而是直接通过围堵政府机关、越级信访等手段来索要工资;有的农民工善于利用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来扩大舆论关注,或是采用拉横幅、游行等违法手段主动引起社会围观,恶意扩大事实、蓄意激化矛盾,甚至恶意讨薪。同时,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强,发生纠纷时往往疏于收集、保全相关证据,且通过法律维权程序繁琐,有的案件取证、执行难度都较大,影响农民工法律维权的效率。 对此,基层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教育、劳动安全、工作环境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权益。二是制定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项扶持金融政策,通过适当降低信贷担保条件、实行贷款贴息等

中国传统文化试题答案

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试题 1.人们为何称妇女为“巾帼”? A A妇女戴的头饰叫巾帼 B妇女善于织 造 C源于一个叫巾帼的女子的典故 D源于一个叫巾帼的地方 2.在中国名山中,五岳占有显著的位置,其中“中岳”指的是:D A泰山 B华山 C恒山 D嵩山 3. 北方人年夜饭要一般都要吃饺子,其象征意义是:C A团圆美好 B年年有余 C更岁交 子 D五福临门 4、四书包括:《论语》、《大学》、《孟子》、_B_ A、《礼记》 B《中庸》 C、《周易》 D、《春秋》 5.中华民族的摇篮是:(C) A黑龙江流域 B松花江流域 C 黄河流域 D长江流域 6、“青梅竹马”取自下列哪个典故(A) A、李白《长干行》 B、白居易《长恨歌》 C、李煜《虞美人》 D、李商隐《无题》 7、孔子是哪国人_B_ A、秦国 B、鲁国 C、卫国 D、宋国 8、以下哪个历史人物不属于唐宋八大家的是(D ) A.韩愈 B.欧阳修 C.曾巩 D.柳永 9、普洱茶属于什么类型的茶(A) A、红茶; B、绿茶; C、黄茶; D、黑茶 10、中国有一个传统习俗,农历腊月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要过“小年”,通常人们要吃:(B) A元宵 B饴糖 C腊八 粥 D饺子 11、耳环最原始的作用是(B) A、女性身份的象征 B、约束女性的行 为 C、装扮作用 D、表示女性已婚12.“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里的“三秋”是指:(C) A三个月 B三年 C三个季度 D三十年13、唐代诗人中别称为诗鬼的诗人是:B A 李白 B李贺 C白居易 D杜甫 14、“天知、神知、我知、子知”,最早是汉代人杨震说的,他说这句话的目的是为了:A A拒绝收礼 B劝人投案 C替人投案 D向人发誓 15.“交头接耳”这个成语出自下列哪部作品_A A、《水浒传》 B、《三国演义》 C、《红楼梦》 D、《西游记》 16、在古代大一统时期,拥有领土最多的朝代是_B_ A、清 B、元 C、唐 D、宋 17、卢沟桥上大小石狮子有(D)只 A.285 B.286 C.287 D.288 18、“阳关大道”原是指通往那里的道路?(B)A东海 B西域 C南国 D中原 19、我们常说的“鸿雁传书”源自于以下哪个历史故事?C A文姬归汉 B霸王别姬 C苏武牧 羊 D楚汉相争 20、下列哪个不是中国六大古都:A A南昌 B开封 C西安 D 洛阳 21、“回光返照”这个成语出自哪部作品_A_ A、《红楼梦》 B、《陈涉世家》 C、《烈女传》 D、《三国志》 22、秦始皇灭六国后,统一了全国文字,这种汉字称作:B A隶书 B小篆 C楷 书 D行书 23.我国是茶叶的故乡,绿茶是最古老的品种,是我国品种最多,产量最大的第一大茶种,下列哪一项不是我国著名的绿茶?D A西湖龙井 B 太湖碧螺春 C庐山云雾 D铁观音24.蹴鞠盛行于那个朝代(B) A.隋朝 B.唐朝 C.五代十国 D.宋朝 25.不属于中国四大佛山的是:B A普陀山 B武当山 C九华 山 D峨眉山 26.朝杖之年,耄耋之年是指多少岁?C A 60岁 B 100岁以上 C 80---100岁 D 70岁

利益集团视野下的农民权益保护

利益集团视野下的农民权益保护 【原文出处】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原刊地名】镇江 【原刊期号】20054 【原刊页号】38~42 【分类号】D4 【分类名】中国政治 【复印期号】200604 【作者】魏福明/刘红雨 【作者简介】作者单位:东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系,江苏南京210096 【内容提要】我国农民在现阶段的利益格局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不能有效地维护自身基本权益,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利益集团发展的不平衡。农民在个人意愿层次、组织建制层次和社会宏观层次上都缺乏建立自主的利益集团的条件。要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就必须允许和支持农民建立自己的维权组织,防止既得利益集团结成分利联盟并主导改革路径,政府要充当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和各利益集团的仲裁者,为多元利益集团的均衡博弈提供制度平台。 【摘要题】民主与法治建设 【关键词】利益集团/农民/权益保护 【参考文献】 [1]卢周来. 制度功能·利益集团·腐败[A]. 中国农民权益保护[C]. 海口:海南人民出版社,2004. [2]李强. 当代中国的四大利益集团[J]. 南方农村,2004(3):50. [3]李成贵,赵宪军. 三农困境的主要原因在于二元结构[J]. 国际经济评论,2003(4):57. [4]张静. 法团主义[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5]谭融. 美国的利益集团理论综述[J]. 天津大学学报,2001(1):58. [6]徐大同. 当代西方政治思潮[M].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 文章编号:1673-0453(2005)04-0038-05 中国社会正从单一性社会向多样性社会转型,整个社会利益结构发生了分化和组合,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新的利益群体和利益阶层逐渐形成,并分化组合成特定的“利益集团”,并不同程度地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有了这样的基础,加上公民意识的觉醒和维权意识的加强,特别是“集团意识”的形成以及政治民主化、法治化和现代交通与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利益集团的产生成为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但由于中国现阶段利益集团发展的极度不平衡,使得利益集团并没有行使集中和表达多元利益的功能,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利益均衡调节的作用以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公共决策的科学化,反而强化了本已存在的各利益集团的经济、政治和社会不平等,使得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三农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利益集团发展的不平衡。 寻求维护广大农民权益的根本途径,对于我们党能否切实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于社会的稳定和民主政治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着眼于从利益集团视野来分析农民权益维护的现状和成因,并探索一条维护农民权益的可靠途径。 一、中国现阶段利益格局中的农民权益状况 农民在中国现阶段利益格局中到底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呢?有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来阐明

农民工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摘要农民工群体是我国职工群体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家本该为其在城市生活方面提供更多的便利,降低其在城市生存的成本,使其城市生活的质量得到提高。但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经常遭受来自用人单位的不法侵害,遭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因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问题关系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大的法律及政治意义。 关键词农民工法律手段合法权益 自1985年开始,我国各地就掀起了“民工潮”,一个介于普通农民及城市公民之间的群体,具有农民身份的产业工人---农民工。一个为我国城市的繁荣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群体,长期以来,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其固有的经济社会制度,迫使我国农民工与主流社会脱离,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样一来,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便成为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必须得到解决的一个难题。在我国掀起农民工热潮这一现象产生了很多积极的影响,首先,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其次,促进了我国城镇化的发展,促进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的繁荣。但农民工的权益却不断受到不法侵害,越来越多的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件为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敲响了警钟。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特别是随着我国城乡发展态势、区域发展态势客观上的极度不平衡,我国农民工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关键问题。农民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农民工问题的核心所于,在我国这样一个农民工规模巨大的国度里,农民工是否能过上安定的生活,不仅体现了现代法治社会对“农民工”的关爱,而且这也是切实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基本要求。 一、现状分析 2003年12月,温家宝总理为农民熊德明讨工资这一事件使得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问题迅速浮现在我们的面前,农民工的利益首次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重视,随之而来的是我国各级政府态度的转变,农民工合法权益被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强,特别是商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断引起政府的重视。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为例,2003-2004年间国务院办公厅针对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发布和转发了《关于做好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及《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与此同时,我国各地方政府针对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也纷纷成立一些指导组织,进行多种形式的活动来解决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这表明,我国各级政府确实加强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但是由于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和歧视农民工的政策继续存在,再加上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的偏低,法律意识淡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欠缺等的存在,农民工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现象仍然广泛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现在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弱势群体,就业被歧视的现象处处可见,工资问题和法定节假日问题等法定权利不能得到有效合理的保障,农民工的生存现状令人堪忧。这不仅影响农村和城市的社会稳定,并且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背道而驰。 二、问题分析 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之下,农民工权益方面的问题存在诸多方面的不足,第一方面,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状况极为不好,严重威胁着农民工健康及生命安全。我国颁布的《劳动法》第52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但在现实生活中,多数情况下,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基本都是没有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很多用人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雇主们更没有对农民工们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多数农民工受到来自工作场所的很多伤害,各种各样事故的不断发生,职业病便广泛存在于农民工这一群体之中。据统计,2006 年度我国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法律文化实际上是关于法律产生、发展以及运行机制的各种观念的总和。 首先,法律文化是支配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和这个价值基础被社会化的运行状 态。…… 其次,法律文化作为客观存在物,表现为法律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它标志着人类实现有利于自身生存发展的特殊社会秩序的能力和对社会活动进行有目的的设计、控制、引导的水平。…… 第三,法律文化作为一种主观的观念形态,是与宏观、综合、系统的研究方法紧密联系的。其主要特点是,把人类的法律实践活动--立法、司法、思维视为统一的整体或过程来把握和分析的,其目的在于探讨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性 三纲、五常语出西汉董仲舒著《春秋繁露》,但其思想内容则源于先秦诸子之学,如孔子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说;韩非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为“天下之常道”。三纲五常连用始于宋代朱熹。 有治人无治法:是中国古代思想家荀况提出的一个著名论断。他虽然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但在“人治”与“法治”的论争中,他仍然认为关键是“人”而不是“法”。理由是:法对于治理国家虽然很重要,但法毕竟是人制订的,仍然取决于“人”,即所谓“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即使有了“良法”,也得靠“人”来掌握和贯彻,因此他强调说:“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把“人治”、“法治”之争提到了法理学的高度。 克己复礼为仁:儒家指约束自己,使每件事都归于“礼”为西周之礼。“克己复礼”是达到仁的境界的修养方法。出自《论语·颜渊》:“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孔子在早年的政治追求中,一直以恢复周礼为己任,并把克己复礼称之为仁。颜渊向孔子询问什么是仁以及如何才能做到仁,孔子做出了这种解释。因此,可以把克己复礼视为孔子早年对仁的定义。 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和“尊尊”。所谓“亲亲”,即亲其所亲,要按照血缘宗法关系来区别贵贱,使亲者贵,疏者贱;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尊亲属,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所谓“尊尊”,即尊其所尊,凡居高位的都是尊者,居其下者应尊其上。奴隶和平民必须服从奴隶主贵族,下级必贵族也要服从上级贵族,所有臣民必须服从天子,不许违抗。 西周礼治的基本特征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谓“礼比下庶人”,就是说礼是用来调整奴隶主贵族内部关系的,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所谓“刑不上大夫”,就是说刑罚的锋芒是指向奴隶和平民的,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亲亲”和“尊尊”既是周礼的基本原则,也是西周立法的指导思想,与此相应,孝和忠既是伦理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由于周礼出自宗法,西周的统治者主要依靠宗法来维持其内部秩序,所以最重宗法,待别强调“亲亲”。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重“尊尊”,而是因为“亲亲”中的子弟孝顺父兄、小宗服从大宗即已包含“尊尊”。况且“长长”与"男女有别"都是从“亲亲”派生的。由于西周极重宗法,所以“不孝不友”被看成是“元恶大憝”,罪大恶极,要“刑兹无赦”。后来的儒家继承了这种思想,在其《孝经》中开宗明义第一章便提出“孝”乃“德之本”,“不孝”则是“大乱之道”,因而宣称:“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西周“礼治”的基本特征。“礼不下庶人”主要指礼所赋予各级贵族的世袭特权,平民和奴隶一律不是享受。平民和奴隶毫无权利,却必须承担礼所加给的各种义务。特别是奴隶,只是权利的客体,可以由奴隶主贵族任意宰割。周孝王时的《曶鼎铭》记载,五个奴隶的价格仅值“匹马束丝”。“刑不上大夫”主要指刑罚的锋芒不是针对大夫以上贵族,而是指向广大劳动人民的。这种礼、刑的分野,充分说明西周实行的是一种公开不平等的特权法,即奴隶主享有特权的奴隶制法。西周的“等级划分”首先就表现在剥削者和劳动人民两大贵贱等级的区别

保障农民权益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核心任务

保障农民权益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任务 【摘要】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对新型城镇化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我国城镇化建设中的农民权益保障面临着经济、社会权益保障不足、农民及其子女受教育权未能有效落实等问题。新型城镇化建设应切实维护农民权益,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征收及补偿制度、就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使新型城镇化真正成为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新型城镇化作为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未来相当长时间内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决策,与农民权益问题休戚相关。《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秉承“城镇化让生活更美化”的理念,明确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路径,对如何落实以人为核心、体现高质量的城镇化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如何保护农民财产权、社会保障权等各项权益,实现农民向市民转化过程中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的要求,是一个不容回避且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镇化与农民权益保障的关系

城镇化是指城镇数目增加、规模扩张与农村人口向城镇同步集中、规模扩大的过程。对农民而言,城镇化实质上就是农民变市民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农民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他们的身份变为市民后就能够体会到幸福指数的提升,反之,则会产生被“剥夺”的感觉。所以,农民权益的保障已经成为城镇化是否坚持“以人为本”的一个关键问题。 在以往的城镇化进程中,我国一些地区为了追求城镇化的比率,出现了农民“被城镇化”现象,城镇化比率虚高带来的农民权益保障不力问题不仅客观存在,而且目前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对“被城镇化”的农民而言,由于失去了土地,他们的身份已经不再是农民,也不再是农民工,他们成了具有市民身份的“农民”。这种身份的迅速转变,使他们难以适应城镇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方式,不仅其合法权益存在保障不力的问题,还不时面临无法就业或失业的风险。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失地又失业后的困难帮扶和权益保障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所以,城镇化必须影响农民权益,农民权益的保障决定着城镇化的质量。《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显示,2030年前我国被占用的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失地农民将增至1.1亿人左右,这就必然要求把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李克强总理指出,新型城镇化必须保护农民利益,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

浅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浅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浅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1 伴随着战争的洗礼,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关系的不断变化,华夏大地上开始出现了最初的国家和法,这个过程在时间上是相当缓慢而在程度上又是相当激烈的,国家和法可谓是血与火的产物。②以战争为手段而形成的国家,以压迫为方式的进行的统治,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的形态开始确立起来,并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但是万变不离其宗的就是各种法律的出现都是围绕着惩罚而定。总体上可以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1.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早起启蒙阶段; 2.成文法及“法治”阶段的传统法律文化发展阶段; 3.法律儒家化的传统法律文化成熟阶段; 4.法典与案例结合的传统法律文化完备阶段; 5.近现代法制出现的传统法律转型阶段。 以上构成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整个发展过程。 1.启蒙阶段夏商周上古三代在中国历史上统称为青铜时代,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萌芽时期。青铜的出现和使用,引起了社会关系的变化,标志着史前的结束,原始社会的终

结和奴隶社会的到来。而以征战为主要手段而融合成的国家揭示了中国古代国家与法的直接成因。由于社会共同体规模的扩大,财富和阶层分化的加速,导致了原来管理部族或氏族内部的原始习惯也就是“礼”已经不能满足当时的需要,为了确保“礼”的权威必须要与战时所形成的刑罚想结合成了“引刑入礼”。礼在当时起的作用是约束作用,也是一种规范准则,其强制性远远低于当时的刑,如果说当时的礼是法律性的话那是因为它得到了刑的支持而获得的。③那么所谓的“出于礼而入于刑”的思想已经确立出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开始萌芽。 2.发展阶段春秋、战国和秦朝是我国由奴隶社会转变为封建社会的重大历史时期,同样也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重要的发展时期,成文法、法典的编篡以及秦统一国家后所实施的“法治”方针为后世的法律体系建立奠定了基础,也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萌芽阶段进入了发展阶段打下了铺垫。 3.成熟阶段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高度发展时期,自汉朝开始,儒家思想开始渗透入法律,到《唐律疏议》的指定颁布实现了礼教与法治的彻底融合,中国古代法治趋于成熟,中华法系就此形成。 4.完备阶段宋元明清时期,法律内容在隋唐法制基础上有了一定的变化,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统治者的统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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