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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科质量信息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资料】.doc

安监科质量信息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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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科质量信息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在安监科长的领导下,对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和有关业务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第2条监督有关人员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文件资料的收发、“三违”和隐患的登记、“三定”整改和对单位及个人罚款的业务工作,记录准确可靠,有据可查。

第3条监督本部门接到事故汇报时,按要求通知有关领导,尽快搞清事故程度,经领导同意以后,及时汇报上级调度,并参加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第4条负责抓好安监调度指挥工作,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及时汇报科值班领导,及时、准确、可靠向上级调度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第5条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汇总和反馈工作,对隐患要进行“三定”,对严重隐患要下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产整顿通知书,限期解决。

第6条督导本部门加强安全信息网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发布各种信息,分析研究安全信息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信息工作安全运行。

第7条参加安全例会,监督检查会议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8条深入井下现场,参加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检查以及危险源评价等活动。

第9条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第10条负责安全质量工资考核管理,及时准确完成各类信息数据的统计、

建档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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